查文庫>服務合同> 資產管理產品電子合同業務服務補充協議管理人適用

資產管理產品電子合同業務服務補充協議管理人適用

資產管理產品電子合同業務服務補充協議管理人適用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資產管理產品電子合同業務服務補充協議管理人適用,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為進一步明確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規範資產管理產品電子合同的業務運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集合計劃電子合同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電子合同管理系統”),辦理電子合同流轉、保管及查詢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職責

  (一)甲方須在每次資產管理產品正式發行前,按乙方規定向乙方電子合同系統上傳由管理人、託管人簽字蓋章的標準化電子合同文字及相關材料,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負責。

  (二)甲方在辦理電子合同變更、清盤及募集失敗業務時,應採取必要措施及時告知推廣機構及委託人相關情況。未適當履行告知義務的,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和損失。

  第二條乙方職責

  乙方負責保管甲方在電子合同管理系統中上傳的標準化電子合同文字用以備查,保管年限不少於20年。

  第三條服務費用

  (一)乙方向甲方收取電子合同業務服務費,具體服務費收費標準及收取方式見本協議附件。

  (二)甲方應在乙方收費通知單指定期限內向乙方支付上年度電子合同業務服務費。

  第四條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是《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電子合同業務服務協議(管理人適用)》的補充協議,與該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附件包括:《電子合同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後生效。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需制定補充協議,其法律效力同本協議。

  (五)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有兩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簽字蓋章頁,本頁無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