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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申請書

實用的仲裁申請書集合六篇

  在眼下市場經濟活躍的社會,我們都會用到申請書,請注意不同種類的申請書有著不同的格式。大家知道申請書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仲裁申請書6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仲裁申請書 篇1

  涉外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

  仲裁請求:_____________

  事實與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簽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

  本申請書副本____份;物證____件;書證____件;

  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申請書 篇2

  異議申請人:,男,漢族,現年歲,住鄭州市。電話:

  異議事項:請求對河南XXX有限公司與河南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中,涉及異議申請人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進行除外仲裁。

  事實與理由:河南隆XXX有限公司與河南XXXX有限公司工程款仲裁一案,其中對工程款部分的裁決,包含有異議申請人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的價格,其裁決對異議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厲害關係,但是該裁決異議申請人並沒有參與,也沒有與有關方面達成仲裁協議,異議申請人無法舉證、表達自己的觀點理由,因此,如果裁決將異議申請人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的價格做出仲裁,就會對異議申請人的權利造成侵害。

  異議申請人特提出此申請,請仲裁庭批准。

  仲裁庭也可在仲裁當事人與異議申請人就其所加工的樓梯、護欄等鐵藝製作安裝工程價格達成最終具有強制履行效力的協議後提交仲裁庭後再對仲裁當事人的爭議進行仲裁。

  此致

  鄭州市仲裁委員會

  異議申請人: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區樓室。

  請求事項:

  請求依法撤銷人仲案字【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在審理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時,違反法定程式,直接導致認定事實錯誤,基於此做出的的常鍾勞人仲案字【20xx】第2號仲裁裁決書顯失公正。為此該裁決符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違反法定程式”的申請撤銷條件,故特現提出申請撤銷。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辯論和質證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徵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員作出事實認定的關鍵證據為,裁決書中所稱的“本委調查收集的`證據,公司提交區勞動監察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

  對這份關鍵證據,仲裁員在取得後未由申請人進行質證。更未徵詢申請人的最後意見,即直接用此證據做為判決根據。顯然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38條規定,剝奪了申請人的質證權利和辯論的權利。

  正是由於仲裁庭沒有對該份證據進行證據,沒有在取證後徵詢申請人的最後意見,申請人沒有對該份證據質證和發表意見,仲裁員又未對該證據內容進行認真審查,導致仲裁裁決認定事實錯誤。

  該份證據公司提交給區勞動監察隊年檢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是申請人將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表格直接抄送給勞動監察隊的。工資一項,該表格中並沒有結構分項,只有總數。根據該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發放了爭議的加班費。該份明細表與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並無矛盾之處。根據這一表格仲裁庭不採信申請人提供的工資發放表沒有任何道理。

  該份證據為“20xx年12月正常工資薪金收入明細表”,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區間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該證據與本案沒有任何關聯性。用距離雙方爭議時間七個月後的與本案沒有關聯性的證據作為裁決依據顯然是錯誤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第46條規定,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仲裁委員會印章。

  該份裁決書並無仲裁員簽名。

  綜上,申請人認為,【20xx】第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違反了法定程式,裁決書本身缺少法定簽名要件,依法應予撤銷,懇請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4

______市仲裁委員會:

  承蒙貴會根據實際情況續延本公司舉證期限至7月22日。本公司在與申請方的溝通中,雙方都認為有必要組織對賬,並收集補充證據材料。我公司請求貴會考慮到上述實際情況,准許再次相應順延舉證期限,以便當事雙方有充足時間收集提交更為詳實的證據,以供貴會查明案件事實。

  特此申請,請予准許。

  ______有限公司

  ___年___月日

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裁決解除《合作經營協議書》;

  2、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支付的全部股權轉讓款項,合計人民幣3000萬元及利息。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0月8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了《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以下稱“股權轉讓合同”),申請人受讓XX公司100%的股權,根據被申請人提供的XX公司20xx年度審計報告,雙方約定股權轉讓款為8000萬元,其中被申請人實際投資5500萬元,股本溢價2500萬元。

  20xx年10月12日,被申請人向申請人出具了一份《關於公司往來款的確認書》,告知申請人其已透過向山西h建築工程有限公司XX分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形式抽逃出資 萬元,由於雙方訂立合同時被申請人隱瞞了其抽逃出資的事實,而依合同約定申請人受讓的是合法完整的100%股權,因此,被申請人負有補足出資的法定義務,此後,申請人也多次要求被申請人返還抽逃的出資,但被申請人一直未予以補足。

  XX公司因為資金短缺,曾多次要求股東追加投資,本著精誠合作的精神,申請人均作出積極回應,截止至20xx年1月15日,申請人累計已向被申請人及XX公司流入 萬元。經雙方多次協商,20xx年3月28日名為《b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會紀要》的檔案確認了申請人總計支付的3000萬元股權轉讓款折抵XX公司40%的股權,而被申請人剩餘的股權轉讓款確認為4500萬元(計算標準為:原股權轉讓合同約定的8000萬元轉讓款扣減申請人已支付的3000萬元及預估的XX公司 萬元虧損),之後,雙方於20xx年4月7日簽訂了《合作經營協議書》,再次確認申請人受讓100%股權變更為受讓40%股權。需要強調的是,無論是100%受讓股權還是部分受讓股權,被申請人的股權轉讓款中均包含其已抽逃的 萬元出資,申請人始終負有補足出資的法定義務,申請人也從未放棄要求被申請人充實資本,且屢次催告, 年 月 日申請人再次函告被申請人 日內返還抽逃的出資,但時至今日,被申請人仍未返還。

  由於工程專案急需支付工程款,XX公司已多次發函股東要求增加投資,但被申請人經申請人多次催告後其仍不履行返還出資的義務,嚴重影響了公司的正常運作,該行為已構成了根本性違約,違背了誠實信用原則,損害了申請人合法權益。基於以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請求仲裁庭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裁決如申請。

  此致

XX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姓名,基本情況介紹

  申請不予執行事項:

  淮安仲裁委員會淮仲裁(XX)裁字第號裁決書違反仲裁法規定,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不予執行該裁決書。

  事實和理由:

  一、付款條件未成就,被申請人無權主張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

  根據合同第六條約定:“乙方同時協助甲方辦理門面房、車庫產權工作,甲方支付10萬;剩餘土地手續在甲方的通知下協助甲方辦理過戶手續,辦理結束3-10 日內一次性結清剩餘款項”。可見,除了已付的106000元外,只有在上述條件出現時,申請人才支付367050.35元工程款。由於被申請人未能履行上述義務,導致申請人至今沒能辦理門面房、車庫的產權證以及土地手續,付款條件未成就,被申請人無權要求支付該款。

  二、申請人有義務代扣代繳641.34萬元發票的稅款。

  根據雙方約定第五條:“乙方餘欠工程款施工發票有甲方代扣代繳”。此前,申請人預付12860219元工程款給被申請人,其中有641.34萬元沒有發票,針對這個問題,雙方約定由申請人代扣代繳稅費。故即使被申請人有權主張工程款,申請人也必須要將相應的稅款扣下並代為繳納。

  三、被申請人沒有出具正式發票給申請人,違反法定義務,申請人有權拒付工程款。

  申請人先後預付12860219元工程款給被申請人;XX年4月,申請人按照協議約定又支付了106000元給被申請人。付款中共有651.94萬元工程款被申請人沒有提供正式發票,造成申請人無法及時入賬。被申請人不出具正式發票,不僅嚴重違反了稅法,還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四、申請人有依法履行協助執行的義務,被要求不得將工程款支付給申請人。

  申請人的委託人先後於XX年11月7日、XX年7月7收到清河區人民法院(XX)執字第593號協助執行通知書,被要求扣劃工程款 20xx元付給江蘇興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當時因代扣代繳的稅款數額沒有得到稅務機關確認,經協商暫未扣劃。XX年5月24日,本案仲裁期間,被申請人再次收到清河區人民法院(XX)執字第593號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直接扣劃申請人工程款26XX元給付江蘇興淮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申請人也無法直接支付工程款。

  五、申請人不應承擔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

  1、被申請人主張的367050.35元工程款何時支付雙方在協議中沒有約定具體的日期,只是表述了付款的條件,因該條件沒有成就,申請人有權不付,同時不應承擔違約責任。

  2、基於上以第二、三、四條的因素,申請人也不應承擔逾期支付的違約責任。

  3、申請人主張的違約金數額過高。

  綜上,淮安仲裁委員會淮仲裁(XX)裁字第號裁決書具備《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一、二、四、五項可以申請不予執行的四種情形,懇請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