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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借款合同

【必備】抵押借款合同模板6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抵押借款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抵押借款合同 篇1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為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_______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_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____年零_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貸 款 金 額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 月底前

  元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掃地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外,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__,報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借款合同 篇3

  貸款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為“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地址: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居住地址: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本合同,乙方願以其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借款的擔保,並支付合同約定的利息和相關費用。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

  座落(四至範圍): (見附圖)

  第三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評估費、拍賣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可能產生的甲方代墊費用和其他費用。本合同有約定具體數額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的依照相關單位出據給甲方的收款發票額為準。

  第四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金額) 萬元整。

  借款月利率: ‰,月綜合費率: ‰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借款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服務費用,並一次性在應付乙方借款金額中先予扣除,扣除後的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即為借款的實付金額。乙方如在借款期間提前歸還款,甲方不退還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依照雙方約定的借款金額、綜合服務費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內綜合服務費後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借款到期後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內及借款期限屆滿後5日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展期,屆時雙方另行簽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確定的借款終止日為本合同的借款終止日,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在展期期間繼續有效,如需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的,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展期時乙方應結清上期利息並支付續展期內綜合服務費。

  借款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展期或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續,甲方有權對該抵押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五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許可權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

  第六條:保險

  抵押期間,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保險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行使抵押權及採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七條:抵押房地產的佔管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作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乙方確須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並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條:乙方保證及承諾

  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佔有權。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託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願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並與借款人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願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承諾因自身及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抵押房地產滅失,因滅失所得賠償金作為抵押財產。

  借款期內,乙方必須繳納有關部門對抵押房地產所徵收的有關稅費,並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

  本合同抵押房地產一旦發生無法歸還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並保證履行,並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的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一條:房地產抵押物關係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並支付相應費用後

抵押借款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借款人(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註冊號:

  乙方因【 】需要,向甲方借款並以其合法所有的車輛作為抵押物(以下簡稱“抵押物”)抵押給甲方。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借款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資金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實際發放日與借款起始日不一致的,借款起始日以借款實際發放日為準,借款期限隨之順延。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為固定利率,借款月利率為【 】。

  第四條 借款指定用於【 】,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二、抵押條款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是:【 車輛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

  1、機動車名稱、品牌:

  2、牌照號、型號:

  3、數量:

  4、折舊價格:

  5、發動機號:

  6、車架號:

  7、抵押物共有權人: 與乙方關係:

  第六條 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包括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評估費、鑑定費、拍賣費、保全費、訴訟或仲裁費、送達費、執行費、保管費、過戶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全部費用)。

  第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

  第九條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有共有權人,共有權人同意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向甲方提供擔保。本合同項下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共有權人同意甲方有權隨時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方式行使抵押權,共有權人為甲方實現抵押權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保險

  第十條 如甲方要求乙方為抵押物投保,乙方應當協助配合辦理相應投保手續,保險金額不低於抵押物的評估價值,保險期限應長於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六個月,並應指定甲方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險手續辦妥後,乙方應將保單交由甲方保管。

  第十一條 抵押權存續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賠償金應存入甲方指定賬戶,待債務到期後清償或提前清償債務。

  第十二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並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四、借款的發放

  第十三條 在下列條件全部符合前,甲方有權拒絕放款:

  1、乙方已辦妥有關的政府許可、批准、登記等法定手續及甲方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且前述許可、批准或登記等手續已生效且持續有效併產生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生效並持續有效,擔保物權已透過辦理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書,並持續有效且能對抗第三人;

  3、沒有發生可能對乙方的還款能力有不利影響的事件,如有債務糾紛、正在訴訟中等;

  4、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5、其他先決條件: 。

  第十四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物辦理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後,甲方在【 】個工作日內放款。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借款透過轉賬方式匯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轉賬一旦成功,即視為借款已被乙方提取和使用。

  五、借款的償還

  第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歸還:

  1、本金到期一次性歸還,利息按月支付,到期利隨本清。每月利息【 】元。如涉及到按日計算利息,日利率=月利率÷30。付息日為每月的【 】日, 還本日為借款到期日。借款起息日為甲方轉賬之日,如借款起息日至首個付息日或最後一個付款月為非整月的,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2、等額本息還款。即借款期限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償還借款本息。每月還款額為人民幣:【 】元。

  3、到期還本付息。借款期限屆滿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第十六條 如遇到還款當月無還款日對應日的月份,還款日為應還款當月的最後一日。

  第十七條 如果還款日為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等,還款日不順延。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將還款款項透過轉賬方式支付到甲方如下的銀行賬戶:

開戶名


賬 號


開戶行


  六、抵押權的實現

  第十九條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甲方宣佈借款提前到期的情況),而乙方未依約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抵押權。甲方有權採取如下任何方式對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1、與乙方協商,將抵押物折價以抵償債務或以抵押物拍賣、變賣後所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請求人民法院對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乙方債務清償順序

  第二十條 甲方依本合同和相應擔保合同所獲得的用以清償債務的款項,原則上按照先清償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再清償違約金、賠償金,之後清償利息,最後清償本金的`順序進行清償。

  八、提前還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應另行簽訂書面協議,載明雙方權利與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提前還款。

  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第二十二條 乙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隱瞞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任何資訊。

  第二十五條 乙方對抵押物享有完全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必要的同意,並向甲方交付了共有人同意抵押該物的證明。

  第二十六條 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設立過未告知甲方的抵押,該抵押物上亦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方權利。

  第二十七條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抵押、抵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十、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八條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借款使用情況、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資訊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乙方應給予配合並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資訊。

  第二十九條 在乙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發放借款。

  第三十條 對乙方存在逃避甲方監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予以通報,並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甲方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乙方主張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在扣除處分抵押物的費用並清償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甲方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乙方。

  第三十二條 因乙方或第三方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或由乙方要求第三方停止其行為,並且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要求乙方另行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在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權按期得到清償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手續。

  十一、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挪作他用。乙方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所有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鑑定費、評估費、登記費、保險費、以及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公證、鑑定、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等費用等。

  第三十五條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金額和幣種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並支付利息。

  第三十六條 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對乙方還款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

  2、乙方或其家庭成員的工作、收入發生重大變化;

  3、乙方姓名/名稱、住所、聯絡方式發生變更;

  4、通過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全部或部分重要資產;

  5、為第三方提供擔保,並因此而對其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乙方投資或實際控制的公司、個體工商戶、其他組織經營出現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其他有可能影響乙方投資安全的事項。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發生不利於甲方債權的變化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

  本款所稱“變化”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停產、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撤銷、營業執照被吊銷、申請或被申請破產;乙方的經營或財務狀況有重大變化;乙方的收入發生重大變化;乙方涉及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物的價值減少或可能減少或被採取財產保全等強制措施;乙方在本合同項下有違約行為;擔保物權不成立或無效;其他影響甲方債權安全的事件等。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辦理保險。

  第三十九條 乙方應協助甲方實現抵押權並不會設定任何障礙。

  十二、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違約,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支付尚未交付的借款,單方面宣佈本合同項下已發放的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所有到期借款本金並結清利息:

  1、未按本合同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

  2、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償還本金或支付利息;

  3、向甲方提供的資訊或資料不真實,或者拒絕接受甲方對其使用借款情況及經營情況等的監督;

  4、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陳述與保證;

  5、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6、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處分抵押物的;

  7、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發生可能危及甲方債權安全的任何事件。

  第四十一條 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需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 】%支付違約金,直至還清該筆利息為止。

  第四十二條 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需向按照拖欠的本金數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至本金全部還清之日止。

  第四十三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乙方對挪用的借款從挪用之日起按照挪用金額的【 】%/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四條 對既逾期又挪用的借款,違約金按照本合同上述約定的違約金中較高的違約金標準計收。

  第四十五條乙方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應當承擔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所有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和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乙方拒絕配合甲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抵押登記手續的,乙方應按借款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十七條乙方死亡、失蹤、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由乙方的財產繼承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其拒絕履行的,甲方可提前行使抵押權,以處置抵押物所得價款受償。

  十三、通知與送達

  第四十八條 甲、乙雙方各派一名代表作為本次合作的聯絡人,聯絡人以書面形式表達的觀點視為甲、乙各方的觀點、意見。聯絡人有權代為接受雙方互發的檔案、信函,有權在相關檔案、信函上簽字。聯絡人簽收相關檔案、信函的,即視為甲方或乙方簽收了相關檔案、信函。

  1、甲方聯絡人資訊:

  姓 名: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2、乙方聯絡人資訊:

  姓 名: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第四十九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相互發送的函件或通知除可以向有權接收的人員送達外,還可以按照本合同所預留的聯絡方式和地址進行送達:

  1、如為信函,以郵戳所示日期為送達之日;

  2、如為傳真,傳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3、如為專人遞送,收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

  4、如交由專業快遞公司遞送,以寄件人交寄後滿三日為送達之日;

  5、如用電子郵件送達,電子郵件發出之日為送達之日;

  6、在甲方有關文書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且不限於乙方下落不明或拒收),甲方以EMS或掛號信郵寄至該地址的,視為已送達。

  第五十條任何一方變更其聯絡方式或地址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載明地址送達的仍為有效送達。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

  第五十一條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 】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十五、其他

  第五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名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三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餘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部門備案一份。

  特別提示:本合同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協商訂立,所有合同條款均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雙方均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當事人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解釋和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以下為簽字蓋章部分,無正文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車輛共有權人同意抵押(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市 區(縣)

抵押借款合同 篇5

  借款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借款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 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作為___ _ 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_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___ 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__ __ 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____ ,即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止。

  4.借款利率: 。

  5.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 抵押物明細(詳見抵押物明細清單)

  抵押期限:____ 年(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 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並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為抵押物的____ ,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借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借出的借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6.每月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並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 %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並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的本息,並加收每月____ %的利息。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即期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 篇6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抵押物事項 :

  1)、房屋所有權證:潭房權字第 號

  房屋共有權證:潭房共字第 號

  土地使用權證:潭字第 號

  2)、名稱:

  3)、座落:

  4)、建築面積: M2 ; 用地面積: M2

  5)、抵押房地產價值:

  2、抵押範圍:

  3、借款金額: 元人民幣(¥ )。

  4、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5、借款種類:

  6、借款用途:

  7、甲方以位於 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

  到建陽市房地產管理處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 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8、借款利率:

  9、還款方式:

  10、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11、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

  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12、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13、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管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 方: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