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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通用15篇)

  隨著人們自身素質提升,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報告,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盡職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盡職調查報告1

  根據公司相關規定,在蒐集了XX公司有關貸款擔保調查資料的基礎上,對XX公司向XX銀行申請X年期XX萬元專案資金貸款事項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企業情況

  (一)企業基本情況

  包括企業名稱、成立時間、註冊資本、住所、經營業務、法定代表人、營業執照號、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號、開戶行和賬號等基本資訊,以及企業的資質、所獲得的榮譽等。要注意證照年檢情況,核對原件,保證影印件與原件相符,並在報告中註明類似“經核實,以上證照均經過相關部門年檢,真實有效”的語句,表示這個企業是真實合法存在的。

  (二)股權結構

  很多公司都是多個股東合資開設的,出資額不同,所佔股份比例不同,相應承擔的責任也不同。只有搞清楚股東出資比例及相應的股權結構,才能更好地把責任落實到位,以免出問題時都不知道該找誰。股權結構一般採取表格式說明,內容包括股東姓名(可附上身份證號碼)、認繳出資額、實際出資額、出資方式、佔總出資額的比重(即所佔股權)、出資時間等。

  (三)企業組織結構

  清晰的組織結構往往體現著一個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效率。搞清楚企業的組織機構,可以把調查工作的觸角伸到其“神經末梢”,往往能獲得更全面、更詳實而準確可靠的資訊,使決策更科學合理。

  (四)調查基準期估基準期末或期內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業績簡介,金融機構借款的償還情況及對外擔保情況簡介

  二、企業基本素質

  (一)法定代表人情況(或實際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或實際控制人)一般是股東中出資額較多的人,且公司很多對外行為都需要其代表公司進行,所以瞭解其情況非常重要。資訊點主要包括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教育背景、工作經歷、信用記錄狀況等。此外還可以瞭解

  其經營管理水平和經營理念、興趣愛好和特長、獲得的榮譽等等輔助資訊供參考。

  (二)經營管理層主要成員情況

  經營管理層,尤其是高層管理人員很多就是公司股東,還有的是外聘職業經理人。他們的素質和能力決定了公司的經營業績,進而影響到公司的資金融通能力和償債能力。其資訊點和法定代表人情況介紹一樣。

  (三)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制度的設立以及落實情況。

  (四)股東對企業支援及關聯企業情況

  股東對企業的支援和限制,在資金、人員方面的體現。一般來說,股東對企業

  的支援力度越大越好,對企業的限制越多越不利於企業自身的獨立經營。

  如果企業公司有關聯企業,就要核實清楚具體的關聯關係,如出資控股關係則出資額與出資比例、股權佔比是多少?如是上下游企業關係則這種關係形成的時間、對企業經營穩定性和經營收益有何影響等。其他需要收集的關聯企業資訊與前面說的基本一致。

  三、企業所在行業情況的簡要分析

  考察國家的產業政策對企業所處的行業有利程度。行業產業政策分為重點扶持產業、優先發展產業、維持產業、限制產業。分析考察國家的經濟週期,金融形勢;通貨膨脹,考察國家的信貸政策、財稅政策等法律環境變遷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考察企業所在行業的週期(即初創階段、成長階段、成熟階段衰退階段),一般來說,處於初創階段的企業易變性強,處於成長階段的企業發展空間較大,成熟階段的企業較為穩定,但很快將進入衰退期,處於衰退期的行業行將滅亡發展空間有限。

  四、企業經營情況

  如果企業經營狀況較好,能獲得較高的利潤,則其按時足額償還銀行貸款就有保障。如果經營狀況不好,則很可能發生代償風險。雖然代償後有反擔保措施保障擔保公司的利益,但是追償是個不確定性因素很多的過程,誰都不能確定到底能追償會多少來彌補損失。擔保公司更多的還是希望企業能按時償貸,所以關注企業的經營情況尤其重要。

  企業經營情況主要關注的資訊點是:主營業務;營業規模;在行業裡的優勢;

  產品優勢及銷售額;銷售範圍及渠道;是否具有壟斷性的暢銷產品;未來幾年銷售情況預測;是否擁有專利技術、註冊商標及其數量與質量等。

  由於企業經營狀況的重要性,所以特別注意收集、稽核證明經營情況的合同、匯款單、對賬單等材料,不能聽信企業的一面之辭,也不能過分依賴書面材料,進可能透過各種渠道掌握真實情況。此外,對企業的經營情況影響較大的關聯關係較為密切的企業的經營情況,也要儘可能多做了解。

  五、財務狀況分析

  擔保專案的風險簡單而言可以分為財務分析和非財務風險。而財務風險的識別,最重要的一個途徑就是認真分析企業的財務報表。企業的擁有的資產和運營狀態好壞集中反映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和利潤表等財務報表中。透過閱讀財務報表,可以結合現場調查所看到的情況對企業有更深入準確的理解,透過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等財務指標的分析,還可以對企業的償債能力、營運能力和成長能力進行分析,這些都是專案決策非常重要的資訊。

  當然,由於財務報表的內容繁多,而且往往需要看近三年左右的報表,不可能全盤照搬到調查報告中,而應擇其重點進行深入研究分析,比如固定資產總額、負債總額、或有負債、資產負債率、利潤率等都應提及,對於數額比較大的,還要說明原因。

  六、借款需求、還款來源和合理性分析

  企業借款一般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和固定資產貸款,它們用途不同、期限不同、利率不同,所可能蘊含的風險也不同,所以要搞清楚企業借款需求是什麼,是用於支付貨款、工程款還是投資購地建廠。這對於今後開展保後監督工作,督促企業按貸款用途使用資金也是必需的資訊。

  如果說願不願按時還款是一個企業的信用問題,那麼能不能還款、拿什麼還款就是能力問題。只有這二者兼備,擔保業務的風險才會儘可能降低。企業還款來源一般是經營收益所得,所以分析還款來源時要結合前面的企業經營狀況進行說明,要儘量拿詳實的資料說話,要合理、可信、可靠,最好還要可控——即企業獲得收益後擔保公司可促使其及時將此收益用於還款。

  透過借款需求和還款來源分析,基本就能得出是否合理的結論。如果一個企業借款需求符合要求,但是沒有還款來源,那麼對於擔保公司來說就是不合理的。

  七、反擔保設定

  這一內容可以說是擔保公司決策層最關注的。因為如果發生了代償,擔保公司追償的首要選擇就是行使對反擔保物的權利。如果反擔保設定不符合要求,一個專案很可能就因此被斃掉了。

  反擔保設定要遵循可行和易操作的原則。可行包括反擔保物(或反擔保設定的權利質押)合法、可供設定反擔保等因素,受保企業沒有處分權或法律禁止設定抵押、質押的物或權利就不能作為反擔保設定的內容。易操作就是反擔保物或權利能快速變現,不能變現或變現成本太高的物或權利也不能作為反擔保設定的內容。

  八、主要存在的風險

  透過閱讀分析書面材料和現場調查瞭解到的企業情況,有積極的因素,肯定也有消極的因素,而不可能全是積極因素,否則企業就不用來找你擔保了,銀行直接放貸就好了。這些消極因素往往也就是風險隱藏的所在。所以一定要列出主要存在的風險,可能是企業法人代表或經營管理層帶來的風險,可能是經營過程中出現的風險,也可能是反擔保物的風險等等,各企業不一樣,需要具體分析。

  需要注意的一點是不能只列出風險就完事了,這只是解決了風險識別的問題。一定要說明風險是否可控,如果不可控,則發生代償的可能行就加大。其實也就是風險的識別性和可控性兩個問題都要在這裡有個清楚地交代,而且要儘量做到有理有據,不能是“我覺得”“我想”“好像是”之類的模稜兩可的話。畢竟你作為調查人,比較瞭解情況,要勇於表明自己的態度,不管對不對都還有後面的決策層在把關呢,你只要做到前面說的有理有據的要求就不算你的錯誤。

  九、風險防範措施

  前一部分內容說明了存在的風險和風險是否可控,這一部分就是要拿出辦法來證明風險如何可控,採取哪些措施可以有效防範風險。一般而言,包括“督促企業按貸款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資金”、“核實反擔保物情況,認真落實抵押登記措施”、“加強貸後跟蹤檢查,及時發現風險並採取措施及時防範”等,當然這只是一些普適性的措施,具體的要根據各個企業的情況採取有針對性的風險防範措施。只有風險防範措施得力可行,才能保障擔保公司的利益。

  十、結論

  結論一定要明確、簡潔,明確表明肯定或否定的態度,千萬不要含糊不清模稜兩可。

  作為調查人員來講,其結論一般都是建議性的,所以可以說“建議為XX公司提供擔保,擔保費率為貸款金額的X%”等。

  Xxxx

  調查人: 年xx月xx日

盡職調查報告2

X

  一、申請的授信業務基本情況

  簡要說明該筆授信業務的種類,幣種、額度、期限、授信的擔保方式,還款方式、涉及的有關當事人關係等。

  二、申請授信用途

  簡要說明申請人申請授信的目的:貸款業務要說明是季節性、臨時性需求,還是正常經營中的經營性佔用;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應對商品交易情況進行說明;保函業務應對標的專案進行說明。

  三、授信申請人基本情況 1、授信申請人背景資料

  1.調查內容:授信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授信申請人所有制性質、註冊資本及變動、所有權結構、及股東持股情況;授信申請人的主營業務、所屬行業及其行業地位。

  評價:授信申請人產權構成是否清晰、主營業務是否突出、企業規模大小、有無知名品牌、所處發展階段。

  2、授信申請人組織結構圖及其主要管理層的綜合素質 調查內容:組織結構圖及內部關係、主要管理層的從業經歷及技術水平、員工情況

  評價:主要管理層的綜合素質、業界信譽、在經營過程中的誠信

  意識等信用狀況(瞭解途徑:個人徵信系統查詢、企業上下游客戶、與客戶初次面談)。

  3、客戶的經營情況分析

  調查內容:簡要介紹授信申請人經營狀況,包括:主要產品及產量;經營區域、原材料(商品)採購地域、主要供應商及年供貨量、主要結算方式;銷售區域的網路分佈及收款方式,主要的銷售商及年銷量;是否有進出口權,如果有,進出口額有多大;

  主要產品的生產能力、實際產量和品牌,以及各產品在產品系列中銷售所佔的比例或主要商品的進銷量、進銷額以及各種產品在經銷的商品系中所佔的比重;從供應狀況、採購渠道、付款方式、價格等存在的優勢或特點進行分析供應渠道總體評價:從市場需求狀況、銷售方式、收款條件等存在的優勢或特點進行分析銷售網路總體評價;

  近兩年來授信申請人主要產品的產銷率、銷售收入增長率、銷售利潤增長率、市場佔有率、出口創匯能力。如為續授信的,則應對授信前後的經營情況進行同比,重點分析授信前後發生的變化。

  (1) 主營業務產品情況表

  評價:從產品的產量、銷售額、市場份額等方面分析申請人所經營產

  品的規模,在國內、地區同行業中所處的地位。

  (2) 主要供貨商(上游客戶)情況表

  評價:從供貨來源、供貨渠道分析企業是否具有本地資源優勢,在材料採購中是否有價格優勢,產品供應是否充足,產品目前的價格走勢等。

  (3) 主要銷售商(下游客戶)情況表

  評價:分析產品的市場供求狀況,是否建立了穩定的銷售網路、產品的市場佔有情況、授信申請人產品(商品)市場競爭力、生產能力利用率、對客戶的依賴程度等。

  (4)是否涉及兼併、合資、分立、重大訴訟、破產等重大事項; 無

  (5)對外投資情況,包括被投資企業名稱、投資額及佔比、出

  資方式等。

  4、行業政策及行業風險分析

  調查內容:授信申請人所屬行業目前狀況(是否符合國家政策)、主要原材料或產品(商品)的價格走勢、市場佔比、規模實力、技術力量、行業進入障礙、同業競爭等進行說明,以及企業未來的發展規劃及落實措施。

  評價:企業的產品優劣勢、產品價格變動對企業的影響、分析企業的產品生命週期(投入期、成長期、成熟期和衰退期)、行業發展前景(受國家政策及國際市場變化的影響)。

  5、集團企業或關聯公司的情況

  調查內容:集團企業或關聯企業的主導產品、管理模式、經營情況(採購、生產、銷售)、融資模式、與申請人的組織關係、關聯公司在我行授信融資狀況。

  評價:關聯企業與申請人之間有無資金佔用情況、關聯交易對申請人經營的影響等。

  6、資信狀況

  調查內容:截止本次申請授信前一個月,授信申請人在開戶銀行及其他銀行融資、我行現有授信在企業整體銀行負債中的比例、為其他企業提供擔保狀況以及或有負債情況。

  評價:與人行徵信系統資料(貸款卡查詢)進行對比,說明差異原因及有無逾期或欠息等不良記錄;分析申請人的或有負債可能產生的損失;分析他行或我行授信前後申請人經營情況發生的變化(負債變化、主營業務變化、運營資金變化和經營規模變化及其原因)、反映貸後檢查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經多方面瞭解核實,該公司銀行信譽良好,在銀行融資無墊款,無逾期,無欠息等不良情況出現。

  四、財務狀況

  1、列表說明授信申請人近三年(新成立企業除外)及近月財務狀況(屬於集團合併報表要列明合併報表資料和單列報表資料),分析財務狀況及其變化的主要原因,尤其要說明主要財務指標及主要科目異常變化的情況和原因(會計報表附註中所涉及的重大事項在相應的科目中反映)。

  該公司近三年、最近一期和去年同期的財務資料摘要見下表:

盡職調查報告3

  有的員工說櫃員是銀行最重要的崗位,每天接待客戶的現金和資金的來去;但也有人認為信貸員是為銀行創造利潤的群體,沒有信貸員日曬雨淋的調查和催收貸款,哪裡來的銀行利潤。其實,存貸款工作一併重要。

  存款是銀行生存之基礎,貸款是銀行發展之本。銀行內每一個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許存在接觸存款業務的客戶很多,但是對於貸款業務的認識的還是比較陌生,現在就信貸業務做個簡單瞭解。

  儘管在信貸業務品種不同、物件各異上,但都有其內在的、本質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學合理的信貸業務管理實質上是規避風險、獲取收益,以確保信貸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的過程。

  每一筆信貸業務都會面臨諸多風險,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透過既定的操作程式,透過每一個環節的層層控制達到防範風險、實現收益的目的。一般來說,一筆貸款的管理流程分為九個環節,分別是:貸款申請、受理與調查、風險評價、貸款審批、合同簽訂、貸款發放、貸款支付、貸後管理、回收與處置。

  衡量一個從事信貸業務的專業人員工作效能,關鍵在於看他對每一筆貸款申請的盡職調查程度。因為盡職調查作為貸款全流程風險管理的關鍵環節,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全面深入、細緻嚴謹、高質量的盡職調查工作是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信貸業務、管理信貸風險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質量直接決定了貸款質量和風險承擔水平。其次,盡職調查是降低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資訊不對稱,減少貸款風險隱患的重要手段。最後,透過揭示可能影響貸款安全的風險資訊,有助於銀行也金融機構作出正確的決策。

  勤勉盡責地履行調查義務,儘可能掌握借款人及業務的各方面情況,揭示分析潛在的風險因素,是信貸員盡職調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貸員必須遵循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的原則,透過各種途徑開展調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戶及專案資訊。

  信貸員可以透過現場調查和非現場調查相結合的方式展開調查。現場調查包括現場會談和實地考察,非現場調查包括搜尋調差和委託調查等方式。

  盡職調查最終體現在調查報告中,個人貸款盡職、調查報告側重於對借款人的資信水平、償債能力,貸款具體用途及還款來源等請款的分析,確保借款人交易、借款用途、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真實,防範虛假按揭等現象的發生。

  信貸員的盡職調查,是對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負責任的重要體現,借款人能清晰瞭解到自己的貸款能力,貸款人能有效防範風險,雙贏的模式下將有助於銀行也健康有序的發展。

盡職調查報告4

  1、工作範圍及內容

  受江蘇xxxxxx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委託,我們對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xxx公司”)進行了財務盡職調查。根據約定,納入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範圍為xxxxxx公司及其子公司,調查期間為20xx年度、20xx年度及20xx年1-5月份。

  本次財務盡職調查關注的事項包括:公司歷史沿革,盈利模式,財務狀況,盈利狀況,關聯方及關聯交易,財務會計核算,稅項,以往接受外部審計情況等。我們在現場調查工作中發現的除上述事項之外的重要財務及稅務問題我們亦將予以關注。

  我們的調查程式主要是獲取並審閱相關資料,網路搜尋核對相關資料,瞭解行業資訊,與治理層及經營管理人員進行訪談,瞭解生產經營情況、業務經營模式、主要客戶及供應商,分析業務及財務資料,評價內部控制,抽查重要合同等業務資料,瞭解關聯方關係及交易,瞭解以往接受外部審計的情況,分析關聯交易及同業競爭對獨立性的影響,分析業務複雜性和財務可審性等。

  本次盡職調查我們獲取的主要資料如下:資料類別基本資料資料內容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銷售政策、銷售模式等業務資料等20xx年-20xx年5月兩年一期的審計報告初稿、銷售合同、生產成本資料、財務資料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稅務資料所得稅申報表、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等其他資料主要客戶和供應商情況;員工、管理層人數;以及其他非財務資訊

  2、限制我們工作的因素

  公司提供的20xx年-20xx年5月的二年一期審計報告初稿非正式稿,可能與後期出具的正式報告有差異。

  3、報告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的調查工作並非執行審計或審閱程式,因而不能亦不會提供與審計或審閱服務相同程式的保障,不會對獲取的資訊發表審計或審閱意見。我們的資料資訊來源於公司提供的資料、訪談記錄和公司管理層的口頭說明與解釋。

  我們並沒有執行任何審計性質的工作,也沒有對本報告內的財務或其他資料執行任何核對或驗證程式(除非另有指明)。因此,除非另外指明,我們不對本報告內的資料的準確性或完整性承擔責任和作出宣告。

  我們沒有向目標公司的管理層出示本報告,以澄清當中的事實、確認當中是否存在重大遺漏或本報告是否真實、公允地反映了該公司最近的經營業績、業務狀況和前景。

  報告概要

  概要是對本次財務盡職調查關鍵點的概括與彙總,是財務盡職調查報告正文及附件內容的濃縮和提煉,旨在使報告使用者在較短時間內能夠對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的結果形成總體輪廓,欲瞭解本次財務盡職調查的全面情況,請認真閱讀財務盡職調查報告全文。

  本財務盡職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部分-序言:主要介紹了我們的工作範圍和限制因素。

  第二部分-報告概要:概括了本報告的重點內容。

  第三部分-正文

  一、公司基本情況:概述了目標公司的基本資訊、歷史沿革、主要股東情況。

  二、公司經營情況:概述了目標公司的核心技術、主要資質、商標註冊、主要產品、主要工藝流程、業務範圍、業務模式、銷售及採購情況、存貨特點、成本構成、主要客戶及供應商情況等。

  三、財務資訊分析:瞭解公司使用的會計準則、財務軟體使用情況及會計核算等;並對歷史業務的財務狀況進行分析,資料主要來源於公司提供的歷史財務資料;以往外部審計情況。

  四、稅項:瞭解公司涉及主要稅項、稅率及優惠政策,稅費計徵及計算的複雜性等情況。

  五、或有事項

  六、關聯方關係及交易:分析公司關聯方及關聯方交易。

  七、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彙總分析盡職調查發現的問題和初步處理建議。

  八、需強調事項

  如前所述,我們取得的資料和與管理層的接觸是非常有限的,一些很重要的分析無法進行。我們在本報告的“七、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建議”集中列示並逐一分析了我們在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盡職調查報告5

  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我們先後對天津、河北、江蘇、浙江、廣東等五省市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問題進行了深入調研,同時委託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赴江蘇、浙江兩省進行了重點調研,調研工作重點圍繞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現狀、存在問題、原因及對策進行了分析,現將調研情況彙報如下:

  一、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現狀與問題

  城鄉結合部是土地交易最活躍的地區之一,具有隱形交易、非法交易量大、交易秩序混亂的基本特徵。具體表現在: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土地交易形式多、數量大,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等幾方面。

  (一)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總量失控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建設快速擴張的重點地區,該區域土地利用結構中農用土地急劇減少,建設用地快速膨脹,建設用地已經成為城鄉結合部的主要地類。杭州市城鄉結合部約有70%的土地被農戶個人建房佔用,其中濱江區13平方公里的土地只剩1平方公里可用,而這1平方公里土地需安置農民建房的就佔了近65%.溫州市歐海區僅1998年,非農建設佔用耕地就達5937畝,其中大部分為集體建設用地。蘇州市城鄉結合部耕地全部轉為建設用地的"無地隊"達58個,加上下屬縣市,"無地隊"多達200多個。佛山市城區總面積為77.8公里,城鄉結合部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佔近20平方公里,其中,順德市大良鎮城區總面積12.7平方公里,"城中村"佔地就達4.3平方公里。

  (二)各類用地交錯、市場交易主體複雜

  一是多頭供地。土地供應的主體既有城市政府,也有鄉(鎮)、村、村民小組,甚至農民個人。二是土地利用狀況複雜:國有土地、集體土地混雜,不同主體的集體所有土地(村集體、鄉鎮集體、村民小組)交錯,農用地和建設用地插花,工業生產用地和居住用地互相滲透。城鄉結合部土地使用者和土地利用結構變化速度快,杭州市近十年來,城鄉結合部許多農戶已經不止一次地經歷徵地拆遷,搬了建,建了搬,拆遷成本越來越高,政府、開發商和農戶投入也越來越高。三是經濟成分多元化。溫州市甌海區1998年工業生產總值中,國有、集體、城鄉個體、其它經濟成份所佔比例分別為:0.07%、12.12%、33.32%和54.57%.該區遼東村,農戶經商的比例為100%,有企業400多家,其中在自家宅基地上從事作坊生產的一、二百家。四是居民構成複雜。城鄉結合部居住的既有城市居民,又有農村居民,還有大量流動人口。如蘇州郊區,目前總人口為125895人,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65%.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主體多元化的特徵,極大地增加城鄉結合部土地交易管理的複雜程度。

  (三)土地交易形式多樣,隱形交易突出、交易秩序混亂

  城鄉結合部既有國有土地交易,又有集體土地交易。集體土地交易形式多樣: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直接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江蘇省1999年查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轉讓給開發商用於房地產開發土地478宗,1594畝,每宗地平均面積3.3畝。二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轉讓、出租、抵押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四川省內江市1992年以來,透過各類形式流轉的集體土地14452宗,面積6483畝,平均每宗地0.4畝。三是農村集體以聯營等方式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實質是農民集體只出地,不參與經營,不負責盈虧,只按年收取地租。廊坊市由村集體以土地入股聯辦企業引起的非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有906.7畝。四是農村居民以轉讓房產形式,連帶轉讓土地使用權。五是農村出租房屋,引起土地出租。合肥市黃山東西路南部各200米長度的範圍內,分屬常青鄉曙光村和朝陽村民宅,其中曙光村出租房屋56間,朝陽村出租62間,平均月租金30—60元/平方米。兩個行政村20xx多戶村民,90%的居民戶,每戶有3—5間,約40—70平方米的私房出租。在各種交易形式形式中,隱型交易是其共同的特點。溫州的遼東村,全村有10%的農戶私自賣了住宅,而其中在本集體內流轉的只有5%.廊坊市城鄉結合部有70%的農戶私下出租房屋,鄭州市城鄉結合部有90%的農戶私下買賣或出租房屋。

  (四)違法用地和違法交易大量存在

  1999年遼寧省清理出各類違法用地8005宗,其中: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用地的20xx件;農民住宅向城市居民出售或城市居民佔用集體土地建住宅的1475件;未經批准擅自將集體土地變為建設用地的1177件;鄉鎮企業因破產、兼併等,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沒有辦理用地審批手續的744件,幾項合計5413件,佔違法用地總數的67.6%.

  二、產生問題的原因分析

  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現狀是長期以來城市建設自發擴充套件、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不清、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不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一)工業化、城市化帶動了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快速膨脹,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的外部推動力

  工業的持續、穩定、快速發展,需要相應規模的土地作支撐。城鄉結合部是受城市發展和農村工業化、城市化發展衝擊最大的地區。隨著城市化和工業的外移,民營經濟和個體工商戶的發展,對生產經營、生活場所提出了新的需求。一方面大量的國有企業、外資企業、鄉鎮企業、私營企業發展,加大了建設用地的需求,使城鎮向外擴張的速度加快;另一方面也帶動了城市第三產業的迅速發展,進一步加劇了建設用地需求。這些快速增長的建設用地需求迅速湧入城鄉結合部,致使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需求急劇增加,其用地特徵呈現出:農業用地不斷減少和非農建設用地快速增加,土地供應總量失控。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對於用地者而言,在城鄉結合部取得土地和房屋的成本遠遠低於城區,帶動了用地需求;而對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而言,轉讓、出租土地、房屋獲取的經濟收益又遠遠高於農業收入,在比較利益的驅動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往往樂於把農用土地私自轉為建設用地或建房出售、出租,牟取高額回報。同時,外來人口蜂擁而至,價格低廉的私宅成了他們的安居所在,在一定程度上使農村私宅租賃有愈演愈烈。

  (二)集體土地產權不明,權益不清、多頭代表,是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混亂、違法交易和隱形交易的內因

  當前,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利設定不完整、權利內容不全以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權與土地所有權的界定不清,致使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代表不清,集體土地使用權權能與權益不明,從根本上限制了集體對其所擁有的土地所有權行使處分權和收益權。按照新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實際上存在三類形式:村農民集體所有、村內兩個以上的集體經濟組織和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實際上,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產權歸屬並不明確、清晰。由於任何一個農民都不是所有者,而集體經濟組織並無專門機構也不具備獨立的主體資格,村農民集體、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就成為抽象的、空虛的概念。由於具體的土地所有人事實上很難落實,集體土地的權益如何得到保障?集體土地的收益應如何分配?集體成員行使土地所有、使用、經營、收益和處置等權利與責任如何體現?"集體"違法使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應該如何處罰?村長、村委能否代表集體土地的權益、產權?"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如何保障和體現?村民個體對土地的權益如何確認?正是這些基本的問題沒有得到明確,出現了農村集體土地的"多頭"所有者代表,村書記、村長認為自己是代表,處置村集體土地理所當然,村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的土地,其他人管不著,甚至部分土地使用者認為自己用的地就是自己的。這種"多頭"代表,又都不代表的狀況,驅動利益各方私自建設、私自處置、隱形交易、違法交易,牟取私利。

  (三)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不合理,是產生城鄉結合部土地問題的直接動因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任何經營行為首先考慮到的步是經濟利益問題。農民在集體土地上從種水稻到種菜,由種菜到建大量廠房、私宅,集體土地由合法到違法利用等,可以說根源就在於土地收益在其間起了決定性的作用,也就是地租的作用。農用土地收益除上交國家農業稅外,農民實得收益較低,而非農用途收益遠遠高於農業用途收益,比較利益促使農民從心理上願意變農地為非農地。另一方面,隨著工業化程度越來越高,基礎設施建設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僅靠鎮級人民財政收入或有限的國有土地收益返還,完善鎮現狀用地的市政及公共設施,鎮能級政府有相當大的困難。同時,國家建設徵用農民集體土地的補償辦法是根據年產值核算,補償標準低,而不是按價補償,農民不願意國家徵地,因此,鄉鎮政府一方面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大力發展工業,招商收資,從而透過增加稅收、勞動力管理費等方式增加財政收入,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法用地、隱形交易採取預設和縱恿,從而加劇了集體隱形市場的大量存在和違法用地的形成。

  (四)政策不明,管理薄弱,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和隱形交易

  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城市國有土地管理的規定及具體操作來說,已相對比較詳盡和完善,但對於城鄉結合部用地,尤其是集體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的流轉缺乏明確的操作指導,管理力度十分薄弱。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但並未對農民房屋出售、出租的範圍和宅基地的土地權利性質作出明確地界定,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但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能否流轉、如何流轉,破產、兼併除外的該如何處理又缺乏明確規定。上述這些法律、法規規定的欠缺或不明確,為集體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農戶等各方違法用地、隱形交易、違法交易提供了藉口;而對於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而言,由於缺乏明確管理依據,往往採用全面禁止或放任自流,城鄉結合部恰恰成了管理的禁區或灰色地帶,進一步加劇了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混亂。

  三、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對策與建議

  隨著新《土地管理法》的頒佈實施,耕地保護國策得以法制化,建設佔用農用地的成本和難度加大,各地開始注重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的調整和管理,以此解決城市建設對土地的需求。

  各地在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和土地市場管理上進行多方面的探索,並取得了一定的進展:

  開展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整治和流轉試點。杭州市以"兩進"推進"一化",即"農戶進公寓小區"(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範圍內取消農民個人建房,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統一建住宅小區,城市用地範圍外則取消單家獨院建房,實行多家集中聯建),"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推進城鄉結合部城市化程序".蘇州市出臺了《蘇州市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暫行辦法》,對城市規劃區、縣城鎮及省以上開發區範圍外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經依法批准後,可以依法流轉。湖州市結合鄉鎮企業轉制,在明晰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前提下,規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唐山市和秦皇島市對"城中村"改造出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鼓勵集體土地所有者、農戶和開發商三方面自願組合,對"城中村"進行改造,按規劃統一建設住宅小區。

  強化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和市場公開。杭州市對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劃撥地入市實施了"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並探討將政府收購儲備範圍擴充套件到城市內現有集體建設用地。廣東、江蘇等地設立了有形土地市場,要求包括城鄉結合部在內的土地使用權交易進場公開掛牌交易,規範市場。

  探討城鄉結合部集體建設用地向國有建設用地轉化。浙江省對部分城市城鄉結合部鄉鎮企業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主動申請、所有者同意(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報經省國土資源廳批准後,不再辦理徵用手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使用權。蘇州市、杭州市等地探討了調整現行徵地補償辦法,採用按價徵購的辦法轉為國有。

  上述這些探索和實踐,為進一步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

  透過調研,我們認為,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的根本出路是:在嚴格實行用途管制,控制新增建設用地擴張的前提下,進一步明晰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產權主體和土地權益(所有者、使用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制訂相應的政策,明確管理者、所有者和用地者之間的利益關係,調動各方積極性,採用市場化運作方式,大力開展市地整理和市地置換,透過規範的土地市場實現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的易主(改變所有者、使用者)、易位(改變位置、置換)、易用(改變用途),解決城市建設用地需求。

  (一)完善城市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制度。要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科學圈定城市建設用地規模,城市規劃必須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嚴格控制城市發展跨過或繞過城鄉結合部向外盲目擴張。運用年度土地利用計劃和用途管制等手段,嚴格限制新增建設用地供應總量,並採用經濟手段和政策調控措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取得成本,鼓勵用地者利用城鄉結合部現有建設用地。

  (二)加強土地登記工作,明晰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

  加強城鄉結合部土地產權制度建設,明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代表和相應的權益,加快土地登記進度,透過確權和土地登記,分清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和農用土地界限,集體建設用地要明確土地所有者主體及相應的土地使用者,同時結合土地證書年檢,保持城鄉結合部土地登記資料的現勢性。

  (三)制度創新,鼓勵流轉,規範管理。區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分別制訂政策,規範城鄉結合部建設用地管理。

  城鄉結合部是城市和相鄰農區的結合部,橫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外,即城鄉結合部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分為"圈內""圈外"兩部分。這兩部分的土地利用方向是不一樣的,"圈內"土地主要是作為城市建設用地;"圈外"土地主要是作為農用土地及少部分集體建設用地。因此,必須區分"圈內""圈外",制訂不同的利用政策和管理對策:

  1、對於城鄉結合部屬於"圈內"的部分,其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必須有利於向城市建設用地轉化,即必須納入城市用地統一管理、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

  第一,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地區,取消農戶個人建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建設新佔農用地,新增建設用地實行統一轉用、統一開發、統一供應,推行農戶進住宅小區和鄉鎮企業進工業園區。即:"圈內" 農戶申請新建住宅的,一律不再批准農戶建住宅,一律進居住小區,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其宅基地指標可折為相應的價款抵扣所購買的商品房價;"圈內"鄉鎮企業建設需要增加建設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使用國有土地,並在土地出讓金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二,對於已列入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存量集體建設用地(農民住宅和鄉鎮企業用地),則應制訂相應政策和措施,結合市地整理、政府收購儲備等工作,採用"轉權讓利"的辦法,鼓勵其轉為國有土地進入市場依法流轉。其中,存量農民住宅用地可結合市地整理,由開發商、所有者、使用者三方面自由組合進行城中村改造,建商住小區,政府在出讓金收取上給予一定的優惠;也可以由政府主導,企業化運作招標建設,對城中村進行改造建現代化小區,建設中各項規費按農村宅基地標準執行,農戶原宅基地和農房折換為相應的價款,以調產權或貨幣安置的辦法進行補償,土地相應轉為國有土地,農戶以調產權方式取得或以成本價方式購買的小區房屋產權歸農戶所有,允許出租,也可比照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對於"圈內" 已有鄉鎮企業,鼓勵其向工業小區轉移,符合規劃的,土地補償到位、使用者自願、所有者同意的,報經政府批准,也可轉為(或徵為)國有土地使用權後依法流轉。

  2、對於未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規模範圍內的城鄉結合部土地,即"圈外"土地,在土地利用上,要保證以農用地和少量集體建設用地為主導,即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第一,嚴格控制增量建設用地。停止圈外城鄉結合部農戶單家獨院式分散建房,實行多戶連片的集中式建房;鄉鎮企業建設需要新用地的,一律進工業園區建設或利用現有存量建設用地。

  第二,圈外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集體建設用地,在嚴格管理的條件下,應允許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不改變權利性質的情況下流轉,即"保權讓利促流轉".具體而言,現有農民集體建設用地可以透過土地置換或建新拆舊等方式,遷村並點,向城鎮和中心村或工業園區集中,建新拆舊中需要短期增加農用地轉用指標的,經批准可以給予一定的週轉指標,封閉執行,到期歸還;農戶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過程中,原住宅符合規劃的,允許其轉讓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其他農戶。對於符合規劃且經依法批准取得的鄉鎮企業用地等其他集體建設用地,在明確所有者主體的前提下,所有者可將一定年期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以讓渡、租賃或以作價出資(入股)方式提供給使用者使用(類似國有土地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在使用年期內,使用者在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土地收益主要歸土地所有者。集體建設用地不適用於舉辦娛樂或高檔房地產開發專案;流轉的最高年限不得突破國有土地的最高年限。

  (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規範城鄉結合部土地市場。城鄉結合部非法土地交易和隱形土地交易大量存在,因此必須採取措施,提高土地市場的公開性。當前主要應抓好以下幾項配套制度:

  1、積極設立公開的土地市場,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交易提供公開掛牌交易的場所,以提高交易機會,降低交易成本,規範交易行為;

  2、建立和完善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將政府土地收購儲備的範圍擴大到城鄉結合部的國有和集體建設用地;

  3、建立土地登記可查詢制度和資訊公佈制度,為使用者、投資者提供現勢土地登記資訊和土地市場資訊資料;

  4、完善土地證書查驗制度,土地證書查驗的重點地區是城鄉結合部,重點查驗各類非法交易、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處理。

  (五)當前急需要做的幾項工作

  1、儘快研究明確集體土地權益,並結合土地變更登記和土地證書查驗,摸清城鄉結合部土地利用現狀,對非法用地隱形交易和擅自改變用途的行為進行清理,明確城鄉結合部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

  2、總結各地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的試點經驗,抓緊出臺《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辦法》,規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行為。

  3、抓緊研究出臺市地整理、置換的政策,鼓勵城鄉結合部按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集約用地。

  4、對城鄉結合部農民建房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出臺相應的規範和整治政策。

盡職調查報告6

  一、資料收集及核實

  盡職調查人員應收集相關專案資料,並核實所收集資料是否真實、有效。

  1、被調查企業應當收集的基本資料包括:

  (1)貸款申請書(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貸款用途、資金安排、還款來源等情況說明)

  (2)公司簡介(說明其創業、發展和經營歷史,改制企業需收集改制相關檔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大股東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影印件及個人簡歷

  (3)營業執照正副本影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影印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含簽字樣本)、最新驗資報告、生產/經營許可證、經營資質證書影印件

  (4)近三年期的財務報表,當期三級科目餘額表(紙質版或電子版)(

  (5)近一年主要銀行賬戶對賬單影印件/網銀(紙質版或電子版)

  (6)近三年期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

  (7)公司辦公、經營場所權屬證明(房產證、土地證、租賃合同影印件)

  (8)實際控制人和大股東主要資產清單

  (9)借款借據影印件,主要介面合同、抵押合同影印件

  (10)近期工商資訊查詢

  (11)近期企業徵信報告,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大股東夫妻雙方個人徵信報告

  (12)擬提供抵押的抵押物清單、抵押物權證影印件;抵押物處於租賃狀態的需提供租賃合同影印件

  (13)申請企業關於自身以及關聯企業或有負債、司法訴訟的說明。

  2、關聯公司應收集的資料:

  (1)營業執照正副本影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正副本影印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含簽字樣本)影印件

  (2)三年一期的財務報表,當期三級科目餘額表(紙質版或電子版)

  (3)三年一期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等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完稅證明

  (4)近期工商資訊查詢

  (5)近期企業徵信報告。

  3、不同行業客戶需要收集的其他資料

  (1)製造業企業

  A、主要專利證書、環保達標檔案

  B、有新建專案的取得專案許可審批、用地審批、環境審批、規劃審批、施工許可、可行性研究報告等

  C、主要產品、生產流程和生產線介紹D、主要上下游的購銷合同

  E、固定資產清單,近期新增主要固定資產的採購合同和在建工程的施工合同。

  (2)房地產業企業

  A、過去已開發專案介紹

  B、儲備/在建專案的政府會議紀要等檔案、土地補償協議、土地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款付款憑證

  C、儲備/在建專案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總平面圖和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D、在售專案的銷控數控。

  (3)建築業企業

  A、近三年承接的工程清單(包括合同簽訂時間、工程名稱、工程發包方、合同工程量、合同造價、已完工產值、分年度回款金額、累計已回款金額、是否掛靠專案等)

  B、主要工程合同

  C、採用應收工程款質押作為反擔保方式的應取得擬質押專案最近的工程量確認單。

  (4)貿易類企業

  A、主要存貨清單

  B、主要上下游的購銷合同。

  4、其他資料

  (1)根據實際情況收集的其他重要專案資料

  (2)調查工作底稿。

  二、財務資料稽核

  盡職調查人員應運用訪談、檢查、盤點、計算、分析等方法對企業提供的財務資料予以核實,並對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根據審批的財務資料應符合賬表相符、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實相符的要求。

  調查過程中應對照企業提供的財務資料,圍繞企業四大業務迴圈(銷售與回款迴圈、採購與付款迴圈、生產迴圈、籌資與投資迴圈)展開調查工作,透過稽核會計科目餘額及發生額,分析現金流量及財務指標等方法全面分析企業財務狀況。

  1、稽核會計科目(主要會計科目的稽核要求如下,如對比發現具體科目餘額發生較大變動時還應分析原因)

  (1)貨幣資金:收集開戶銀行蓋章確認的對賬單與企業銀行存款明細賬核對;核實保證金的金額、筆數以及形成原因,並與短期借款、應付票據等科目明細逐筆確認。

  (2)應收票據:核對票據原件,已背書支付的票據應核對影印件及收款人出具的收據;關注票據質押融資,關聯企業及非業務往來單位為出票人的情況。

  (3)應收賬款:稽核應收賬款的形成是否與主營業務相關,明細賬彙總數與總賬金額是否一致,明細結構,賬齡結構,壞賬計提與確認的情況是否能反映應收賬款的質量,調查應收賬款質押、轉讓的情況,掛賬時間超出結算期限,餘額及發生額與實際業務往來不匹配,關聯交易等情況。

  (4)其他應收款:重點分析形成原因及賬齡結構,關注股東、關聯企業的大額掛賬,分析是否存在轉移資金、抽逃資本等情況。

  (5)預付賬款:選擇預付賬款的重要專案與原始憑證、供貨合同等核對。從而判定債權的真實性或出現壞賬的可能性,檢查貨已到而發票未到,長期性預付賬款不作處理的情況;調查預付賬款物件及其與客戶的關係。

  (6)存貨:調查企業存貨明細賬與總賬的餘額是否相符,瞭解種類、數量、價格;按行業特徵分析存貨的流轉、儲存特點;到存放地點檢視儲存情況,分析存貨的固有風險,並關注殘次、毀損、滯銷積壓的情況;選擇重點的存貨專案進行抽查盤點,分析賬實是否相符;瞭解存貨計價方法,成本核算、成本結轉、實物排程等內部控制制度,分析制度是否健全並得到有效執行;調查存貨價格的穩定性和市場適銷性,分析是否充分計提了跌價準備;瞭解存貨是否足額投保,是否設定抵、質押。

  (7)長(短)期投資:核對明細,瞭解投資的目的,投資的資金來源,分析投資收益是否合理、減值(跌價)準備的計提是否準確、是否設定抵質押等,存在哪些制約投資人自由處置資產的因素。

  (8)固定資產:調查分析固定資產的構成、價值及真實性(生產裝置、交通運輸工具應抽查購置發票及付款憑證;房產應核對購房合同或施工合同、預算及決算檔案,並據以抽查結算情況);現場觀察固定資產的使用狀況,關注閒置、毀損等現象;瞭解折舊計提方法,關注是否提足了折舊以及折舊金額是否已經全部攤入本年的產品或成本費用;瞭解投保及抵押等情況。

  (9)在建工程:檢查在建工程專案是否獲得相關部門批准;瞭解在建工程的用途、專案總投資、已到位資金、後續資金安排、工程進度、完工時間、結算及決算情、資金缺口等情況,關注已投入使用未結轉到固定資產的原因。

  (10)無形資產:對無形資產佔總資產比例較大的,要調查其構成,分析其價值是否合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應該核對土地購買合同、支付憑證、對方出具的收款憑證等;瞭解企業是否按有關規定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是否設定抵押等。

  (11)長(短)期借款:對比賬內明細與貸款卡查詢記錄,分析貸款金額是否一致,如果發現不一致的情況,應調查原因;瞭解每筆借款的發生時間、到期時間、貸款銀行、約定和實際用途、擔保方式和實際使用情況,調查展期、借新還舊情況,對存在逾期的,詳細分析原因;分析借款的穩定性,對金額較大或授信額度變化較大的,應予以分析;關注企業歷史還款資金來源,是否存在用非經營收入還款的現象。

  (12)應付票據:對比賬內明細與貸款卡查詢記錄,分析金額是否一致,瞭解應付給誰,票據是什麼情況和條件下產生的,票據的開票日期、到期日、保證金金額、敞口金額;注意核對銀行授信協議、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金等;關注企業運用銀行承兌匯票套取現金的情況。

  (13)應付賬款:核對明細賬彙總數與總賬金額是否一致;明細賬戶中是否有關聯往來,如果存在公司股東或股東控股企業較大的往來款,應核查形成原因;關注賬齡與結算協議的約定是否一致,對金額較大、賬齡較大的應分析原因;注意企業收到往來單位貨物或接受勞務而不計或滯後登記應付賬款的情況。

  (14)其他應付款:核對其他應付款明細餘額,複核加計數與報表數是否相符;選擇金額較大和異常的其他應付款的明細賬戶餘額,檢查其原始憑證;關注對股東等關聯方的掛賬,注意檢查有無利用此賬戶隱匿收入、調節利潤情況。

  (15)或有負債:分析或有負債的種類(擔保、未決訴訟、有追索權的票據貼現、其他對外承諾等)、金額、物件、產生背景及或有負債轉變為真實負債的可能性,集團客戶應著重分析集團內部互保情況,對其他企業擔保的,瞭解被擔保企業的情況和反擔保措施。

  (16)實收資本:調查核對實收資本的出資方式和投資者構成;審閱公司章程及會計事務所提供的驗資報告;結合“其他應收款”等科目的核實情況,關注是否存在著虛假驗資和抽逃註冊資本情況;關注賬內歷史資料變動與工商登記的變更是否一致,不一致的應查明情況。

  (17)資本公積、盈餘公積、未分配利潤:核查其形成過程和原因,分析其是否屬實;關注來源及背景、分析歷史變動是否合理。

  (18)銷售收入:檢視有關銷售賬目,核對“銷售明細賬累計金額”與“損益表銷售收入金額”是否一致來核對客戶銷售真實性,調查客戶是否存在提前或滯後確認收入的情況;結合“應收賬款”核實,重點核實有否“虛增”收入情況;查閱企業的納稅申報單,看企業應稅額與企業的銷售收入是否一致,如果有很大出入,企業應該有合理的解釋,是“時間性差異”還是“永久性差異”造成。創意學習辦公文具平鋪擺拍

  客戶分析:對銷售進行結構分析,對企業下游客戶的銷售業績進行排名,與企業介紹的情況對比分析是否吻合,並結合銷售回款的排名分析下游客戶質量。

  產品分析,將本年主營業務收入與上年進行比較,調查產品銷售結構變動是否正常,並瞭解異常變動的原因。

  趨勢分析:比較近三年及本年度各月各種產品銷售收入的變動情況,分析其變動趨勢是否正常。

  (19)銷售成本:瞭解其成本計算方法及控制程式;檢視客戶成本明細賬,關注企業是否正常計算、結轉成本;檢視主要成本計算單,分析比較不同月份直接材料成本,如有重大波動應詢問原因,瞭解企業成本。

  (20)三項費用:透過與同行比較,調查其費用的合理性和真實性;審閱三項費用明細賬,將各月份的費用進行比較,如有重大波動和異常情況,應詢問原因;調查三項費用是否全部計入當期損益,注意有無跨期入賬現象。

  (21)投資收益:對於金額較大的,應檢視被投資企業關於分配利潤的有效檔案,並核實投資收益是否收到貨幣資金。

  (22)營業外支出和收入:對於金額較大的,要查驗明細賬,先看累計金額是否同報表列示金額一致,然後驗證其是否真實。

  (23)未分配利潤:

  1、檢視歷年明細賬和財務報表,分析其形成原因及真實性。

  2、分析現金流量

  對照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分析經營活動的現金流入量和流出量、收到和支付的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的現金的具體內容、投資和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和流入量;分別分析經營活動現金淨流量與投資活動現金淨流量和籌資活動現金淨流量的關係及其原因。

  3、分析財務指標

  (1)發展速度分析:主要分析企業近3年的發展速度,包括近3年主營業務收入和利潤總額的增長變化情況,增長質量。

  (2)資產運作效率分析:主要分析企業近3年管理層利用其資產的能力。如指標過低或與企業介紹的情況不符的,應分析原因,並關注資產運作效率低下或資產專案可能存在虛增的情況。

  (3)盈利能力分析:盈利能力的強弱反映借款人創造利潤的能力,預示著企業未來的發展,也預示著企業未來的償還債務的`能力。應重點核實借款人的真實收入情況,分析銷售收入的構成、穩定性與變化趨勢;營業外收入受偶然性因素對(反)擔保方式的有效性,(反)擔保動機、(反)擔保能力及抵(質)押物變現能力、對授信風險的覆蓋能力進行分析。重點分析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有無違反國家規定擔當保證人的情況,抵押物、質押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押權的可能性等。

  4、授信風險分析

  從政策與法律風險、行業風險、管理風險、經營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和關聯企業風險等方面進行分析三、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應以實現授信資金流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為原則,以落實企業經營物流與資金流為條件,從授信概況、專案背景、企業基本情況、企業經營情況、財務分析、資金用途及還款來源、擔保分析、風險與效益分析、綜合結論等九個方面,對企業財務及非財務因素作具體分析與介紹。盡職調查報告應當真實、完整、不得有虛假性陳述;對於公司相關檔案沒有規定但對專案判斷有影響的事項,也應當在報告中披露。四、合規性審查

  1、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和公司授信政策的規定;

  2、盡職調查和程式是否符合公司有關規定;

  3、資料是否完整、是否經過核實;

  4、各項分析是否全面、合理;

  5、辦理建議是否明確、可行;

  6、盡職調查報告的格式、內容是否符合公司規定;

  7、按公司規定需要審查的其他內容。

盡職調查報告7

xxx有限公司:

  上海市xx律師事務所接受貴司委託,指派中國執業律師、對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x公司)進行了盡職調查。

  在與貴司的多輪磋商中,我們和貴司確定了本次盡職調查的工作範圍,並以委託合同書的形式確定下來(詳見附件一:盡職調查範圍)。

  根據本案的工作範圍,本次盡職調查工作採用認真閱讀xxx公司提供的檔案(詳見附件二:xxx提供檔案目錄),進行書面審查;與xxx公司相關負責人談話、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調取資料等方式,在提供本盡職調查報告的同時,我們得到的承諾為:

  1、xxx公司提交給我們的檔案上的所有簽名、印鑑和公章都是真實的;提交給我們的所有檔案的原件都是被認可的和完整的;並且所有的影印件與原件是一致的;

  2、我們審查的檔案中所有的事實陳述都是真實的、正確的;

  3、接受我們談話的相關負責人陳述的內容沒有任何虛假和遺漏的,是客觀、真實的;

  4、xxx公司沒有未披露的對外抵押、保證等擔保行為;

  5、同時,我們沒有得到任何暗示表明以上承諾是不合法的。

  基於以上的承諾和我們採集到的資料與資訊,根據現行有效的中國法律、法規以及政策,根據xxx公司提供的檔案,根據我們指派律師的工作經驗,我們作出以下盡職調查報告內容:

  一、xxx公司基本情況

  1、基本資訊(略)

  2、xxx公司歷次變更情況(略)

  (詳情見附件三:xxx公司變更詳細)

  3、xxx公司實際控制人(略)

  二、xxx公司隱名投資風險

  外國人某某透過中國自然人投資於xxx公司的行為屬於隱名投資行為。盡職調查報告。外國人某某為隱名股東,中國自然人為顯名股東。

  1、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對於隱名投資的規定

  根據中國法律及司法實踐,一個隱名投資行為如想得到法律的認可,必需具備以下條件:

  (1)隱名股東必需實際出資。具體體現為,隱名股東有證據證明顯名股東投資於公司的財產屬於隱名股東所有;

  (2)公司半數以上其他股東明知。這裡的以上包括半數;

  (3)隱名股東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且被公司認可。這裡的以股東身份行使權利得並被公司認可,既可以表現為隱名股東實際上擔任了執行職務的董事,實際行使了管理職能;公司股東名冊等法律檔案記載了隱名股東的實際股東身份,亦可以表現為顯名股東的決策均得到了隱名股東的同意或認可等。

  (4)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例如,外國投資者採用隱名投資的方式規避市場準入的行為則亦違反了中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盡職調查報告。

  2、中國法律對於外商投資行業的准入規定

  根據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國對於外商投資的行業分為鼓勵類、允許類、限制類和禁止類。

  貿易類外商投資企業因為屬於中國政府規定的逐步開放的產業,而被納入限制類進行特別管理。

  3、xxx公司隱名投資的法律風險

  (1)中國法律確定股東身份應當經過登記程式,這裡所說的登記是指登記於中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有經過登記的,不能對抗不知道隱名投資行為的第三人。也就是說,目前外國人某某並非是經過中國相關zhng fǔ 部門登記過的股東,登記過的股東是中國自然人;

  (2)中國自然人、具有實際支配xxx公司股權的權利,如果顯名股東不經隱名股東的同意即轉讓股權,將造成隱名股東的投資失敗;

  (3)當顯名股東個人負有大額債務而不能清償時,他們的債權人可能會要求獲得xxx公司股份,從而影響隱名股東的利益;

  (4) 中國目前並無對於隱名投資的現行有效法律保護。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外商隱名投資於限制類和禁止類行業的,法院會判決這種隱名投資行為無效,真正的股東為顯名投資者,隱名股東(外商)與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法人)的出資形成債權債務關係;xxx公司目前的主要經營範圍為限制類,因此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一旦與顯名股東發生爭議,法院將會判決外國人某某的隱名投資行為無效,外國人某某將失去對xxx公司的控制權;

  (5)根據我們處理類似案例的經驗,外商利用中國人進行隱名投資,初始時一般合作良好,但是當公司做大做強併產生較大利潤時,顯名股東(中國自然人或法人)常常會向隱名股東(外商)提出種種要求,從而產生爭議。

  三、關於xxx公司的經營範圍

  本次盡職調查的目標是為實現對xxx公司的併購、增資,增資之後,xxx公司將變更為外商投資企業。由於中國對外商投資企業投資和行業實行准入制,因此xxx公司一些經營範圍難以保留。

  根據中國法律的規定以及我們的經驗,變更後的xxx公司的經營範圍將表述為:從事等食品的進出口業務,國內批發及相關配套業務。

  四、xxx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1、概述

  xxx公司會計核算方面原則上執行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但未根據該項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會計核算制度是中國法律強制性要求建議的制度,而財務管理規定是一種內控制度或稱管理制度。

  由於xxx公司沒有具體適合公司實際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相關會計政策無法確定(目前實際由財務人員根據經驗或習慣確定),既不利於公司管理層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管理,又容易導致xxx公司會計業務處理的隨意性。

  我們建議xxx公司根據中國現行的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出適合本公司具體情況的公司會計核算制度。

  2、xxx公司的會計政策

  (1)執行中國小企業會計制度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根據xxx公司的規模,可以使用企業會計制度或者小企業會計制度,xxx公司目前實際執行的是小企業會計制度。

  (2)會計期間:公曆1月1日至xx月31日;

  (3)記賬本位幣及外幣核算方法:

  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外幣業務按業務發生時的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記賬;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和年末)外幣賬戶餘額未按期末中國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金額進行調整,相關匯兌損益待外幣實際支付結算時進行一次性調整。

  我們認為,外幣賬戶未按期末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人民幣),匯率變動形成的匯兌損益沒有及時進行會計處理,既不符合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還將導致會計利潤核算的不真實。

  我們建議xxx公司依照小企業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期末(包括月末、季末、年末)及時對各外幣賬戶進行匯兌損益調整,以保證會計資訊的合法性、真實性。

  (4)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以權責發生製為記賬基礎,以歷史成本(實際取得價格)為計價原則。

  (5)存貨核算原則及計價方法:

  ①取得和發出的計價方法:日常核算取得時按實際成本計價;發出時按加權平均法計價;

  ②低值易耗品攤銷方法:採用一次性攤銷法;

  ③存貨的盤點制度:採用永續盤點制,即按照賬面資料與實際盤點資料結合確認的方法。

  (6)固定資產的計價方法、折舊方法以及預計使用年限

  固定資產是指為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較高的資產。固定資產取得時按實際取得成本計價,按照平均年限法計算折舊。

  (7)收入確認原則:

  ①銷售商品:公司已經將商品所有權上轉移給買方;

  ②公司不再對該商品實施繼續管理權和實際控制權,與交易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

  ③相關的收入和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營業收入的實現。

  風險提示:xxx公司實際銷售收入的確認方法與上述原則有差異,具體詳見本報告的稅務風險調查部分。

  五、xxx公司財務狀況調查(截止20xx年10月底)

  1、會計報表

  (略)

  (2)損益表(所屬期間:20xx年1-10月;貨幣單位:人民幣,元)

  (略)

  (3)會計報表提示:

  (略)

  2、相關資產、負債專案的調查與分析(略)

  六、稅務風險

  1、xxx公司存在由於延遲確認銷售收入而引起的稅務風險,違反了中國現行增zh shu和企業所得稅等相關法規;

  (1)xxx公司目前的銷售收入核算業務中,當月銷售發出的貨物,

  ①20xx年9月份之前,該月全部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②20xx年9月份(包括)之後的貨物銷售業務,該月25日以後的銷售貨物一般都在次月10日左右才開具增值稅發票並確認銷售收入;

  (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zh shu暫行條例第19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增zh shu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38條的有關規定,增zh shu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採取賒銷方式銷售貨物,為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或者書面合同沒有約定收款日期的(xxx公司該類業務目前沒有書面合同)(見本報告四、xxx公司的合同風險條款解釋),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另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875號)第一條第(一)款的有關規定,企業銷售商品同時滿足下列4個條件的,應確認收入的實現:

  ①商品銷售合同已經簽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相關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

  ②企業對已售出的商品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絡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實施有效控制;

  ③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④已發生或將發生的銷售方的成本能夠可靠地核算。

  (3)我們認為,依照上述稅務法規,xxx公司的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屬於延遲確認,可能存在稅務風險(即延遲申報納稅);

  2、除上述風險外,我們未發現其他稅務風險。

  七、本盡職調查報告的說明

  1、本盡職調查報告僅是在有限的時間內,使用有限的手段,根據本案的特殊性進行的調查工作。因此,我們的盡職調查報告其內容不可能窮盡xxx公司目前的或有風險,存在著可能對或有風險的錯誤描述、偏差或遺漏,特予以說明,請貴司予以充分注意。

  2、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涉及法律、財務、會計專業知識和專業經驗,我們雖有中國執業律師參與本案並負責調查,但與會計事務所全面的審計、評估和多位註冊會計師人員協同工作的結果是不同的。對於一些問題例如財務報表的調整、公司整體估值等,是資產評估與審計師的責任,本報告並未涉及。

  3、本盡職調查報告內容的所有附件內容與本報告組成完整的檔案,不能單獨或割裂的引用、使用或理解。

  4、本盡職調查報告是依據貴司與我們簽訂的務委託合同書的基礎上作出的。

  本盡職調查報告除委託人為受讓xxx公司股權或對xxx公司增資作參考之用外,不得用於任何其他目的。

  上海市xx律師事務所

律師xx

  20xx年11月18日

盡職調查報告8

  一、 借款人情況

  (一) 、基本情況

  借款人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學歷、職稱、婚姻狀況、現居住地址及工作地址、聯絡方式、家庭成員、個人及家庭有無不合理大額負債、個人及家庭成員有無重大慢性疾病、有無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備註:

  1. 婚姻狀況說明(已婚者提供結婚證、未婚者提供未婚證明、

  離婚者提供離婚證) 。

  2. 職稱:自然人客戶具有的重要專業資格(包括經濟師、會計

  師等專業資格)與職業資格(包括律師、醫生、註冊會計師等職業資格。

  3. 居住地址透過查驗自然人客戶真實住址的水電費單、固定電話

  費單、物業管理費單等,並檢查相關費用額髮生及支付是否具有連貫性,是否存在拖欠等相關情況。

  4. 聯絡方式包括但不限於家庭固定電話,借款人行動電話,借

  款人單位固定電話,借款人配偶行動電話,借款人配偶工作固定電話。

  (二) 、信用情況

  透過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和有無利害關係第三方評價(從親戚,鄰居,以往合作關聯人):,查詢借款人是否有惡意拖欠銀行、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及貨款的歷史,恪守信用等情況。有無犯罪記錄及糾紛。

  (三) 、收入支出情況

  個人及家庭總收入及來源,上家庭總支出及去向,家庭純收入及上年度人均收入等情況及相關證明檔案原件(如工資存摺、房屋出租租賃合同協議、村民分紅憑證、相關股權證明及其他收入證明檔案)。

  (四) 、資產負債情況

  1、不易變現財產:房屋間數及結構,平方面積、座落位置、購建時間、變現價值;其他不易變現財產及變現價值。

  2、主要可變現的財產 :

  (1)、機械裝置名稱、數量及變現價值;

  (2)、交通運輸工具及變現價值;

  (3)、家電器具及變現價值;

  (4)、存貨及變現價值;

  (5)、存款及其他變現價值等;

  (6)、主要可變現價值合計。

  3、負債情況

  寫清原貸款金額,貸款金融機構,貸款形態、欠息金額和其它負債(比如私人借款)等,計算資產負債比例。

  二、 調查貸款用途及還款情況

  借款主要用於幹什麼?是否符合國家政策,市場前景如何?專案行業現狀及發展前景如何借款人的從業經驗如何?借款人的經營理念及管理模式如何?生產技術水平、原材料供貨及銷售情況,結算方

  式,預計效益如何?借款人的自有資金多少,尚缺資金多少,多長時能收回成本,什麼時間能還清貸款。

  三、 調查抵押物情況

  屬於保證擔保方式的貸款,寫清保證擔保人基本情況(同借款人基本情況)與資產負債狀態、分析評估擔保資格,擔保人的資金來源等;屬於抵押擔保的貸款,要寫 清抵押物的名稱,存放具體地點、數量、(房產寫明座落位置結構、間數、層數、平方面積,寫清佔地和建築面積、附簡易平面圖)估價、變現能力等。

  四、 總訴

  透過對借款人基本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個效益情況的分析,結合抵押擔保情況對貸款風險進行評價。透過分析,測試本筆貸款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效益和合作潛力,調查人要在進行貸款綜合效益分析的基礎上,總體評價客戶的“經濟實力、生產經營,信用,風險狀況”結合借款用途、還款來源和計劃明確以下事項:1、貸與不貸;2貸款方式;3貸款金額;4貸款期限;5貸款利率;6還款方式7. 出帳前須落實的限制及保護性條款等。

盡職調查報告9

  1、主體資格方面:上市首發管理辦法要求發行人應當是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且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有限公司整體變更的業績可連續計算),註冊資本已足額繳納,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主要資產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3年內(報告期內)主營業務、董監高未發生重大變化等。對照上述標準,我們可以從公司成立及變更檔案(包括不限於行政審批,工商登記、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等)、國家產業政策、歷年財務報告等入手對業務分佈的主體進行挨個摸底和排查,檢查可能存在的重大瑕疵並對資產重組方向和上市主體進行初步選擇和論證。

  2、獨立性方面:即俗稱的五獨立,包括財務獨立、業務獨立、資產獨立、人員獨立及機構獨立等五方面,企業需要從管理控制線、業務運作線、資產使用線、產權線出發對擬上市分佈業務進行檢查,檢查可能存在的獨立性缺陷,獨立性缺陷主要存在於共享業務或資源領域,內部獨立性問題可以透過內部重新分配和調整安排,而業務外部獨立性問題需要企業在外部關係方面進行改進。

  3、規範執行方面:主要包括公司治理、內部控制和違法違規等方面,規範運營考核的軟因素很多,通常都可以突擊彌補,因此,在調查中主要對一些硬傷,如:董監高任職資格、擔保、重大資金佔用、現金收支、違法違規等事項進行重點檢查。

  4、財務會計方面:上市標準中最明確也是最硬的指標就是財務指標,對於運作規範、核算規範、業務簡單的企業來說,這方面的調查是很好做的,只要把合併報表與同行、與上市標準比較,基本上可以得出結論。但對業務複雜、核算基礎差、運作不規範的企業來講,這是一個非常繁雜的工具,有時候需要藉助外力完成,這是因為會計核算的專業性太強,對於核算基礎差、運作不規範的企業來說,自身報表本身就存在很大的水分(如稅的問題,資產合法有效的問題,表外資產負債的問題,對會計政策的理解和使用問題等),很多公司甚至不能提供合併報表。即便是核算水平高、運作規範的企業,如果業務複雜的話,想要提供完整準確的報表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特別是擬上市企業需要進行業務剝離重組的時候。

  5、持續盈利能力方面:在實務中最難把握的問題之一就是持續盈利能力問題了,包括髮審委都很難告訴你一個確切的標準,原因在於標準本身,其中發行人的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的品種結構是否發生重大變化、發行人的行業地位或發行人所處行業的經營環境是否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存在客戶重大依賴、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還算可理解,但其他可能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就太不好說了。這方面存在太多主觀性,但企業可以選取一些行業標杆企業進行對照和把握。據說郭主席上臺後有意淡化了對持續盈利能力的稽核力度,但不管怎樣,在IPO制度非市場化之前這個標準還是必須的,因為,稽核制本身就有發審委背書的義務。

  6、募投專案方面:隨著對新股“三高”(“高發行價”、“高發行市盈率”、“超高的募集資金”)控制力度加大,對募投專案的稽核會趨嚴,需要企業認真對待此方面的檢查。這方面主要涉及到公司未來規劃,需要在資金需求時點、量、投向等方面,在專案可行性、合法合規性、政策導向性、業務獨立性方面進行細緻的審視。

  當然企業所做的只能是初步盡職調查,目的是對企業上市的可能性和重大方面進行大致判斷,碰到專業問題還是得交給專業人士去辦,但企業自行先做的好處是可以胸中有數,不至於在重大問題上被專業人士忽悠。

盡職調查報告10

  第一部分 盡職調查報告引言

  國電光伏有限公司委派法務與資產管理部李小明與胡哲、電站金融產品中心孫成城,江蘇蘇美達能源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委派周洛、李婧婧共計五人成立盡職調查工作小組,於20xx年8月21日至20xx年8月25日期間對寧夏達力斯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就寧夏達力斯賀蘭山頭關20MWp一期、30MWp二期、30MWp三期光伏電站專案開展盡職調查。在盡職調查中,工作組查閱了達力斯太陽能提供的檔案和資料(見附件1《盡職調查清單》),與相關人員進行了訪談,查閱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寧夏回族自治區地方條例及規章,並對達力斯太陽能有關資訊向獨立第三方求證,達力斯太陽能同時亦出具承諾書(見附件2《公司專案合作承諾書》),承諾其提供的資料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

  本盡職調查報告所涉及之事實、資料及法律問題是截至20xx年8月25日,不保證在本盡職調查報告之後某些情況會發生變化。 為實現本盡職調查的目的,工作組假定達力斯太陽能提供的所有資訊,檔案等資料為真實,在此基礎上,工作組特作出如下報告: 本盡職調查報告及附件中,除非有特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詞語 定義

  工作組 盡職調查工作組

  一、二期專案寧夏達力斯賀蘭山頭關20MWp一期、

  30MWP二期、

  三期專案 30MWp三期光伏電站專案

  達力斯太陽能寧夏達力斯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 達力斯發電 寧夏達力斯發電有限公司

  光泰實業

  神鵬發電

  神鵬投資

  光泰典當

  市工商局

  開發區工商局

  永寧工商局

  寧夏發改委 寧夏光泰實業有限公司 寧夏神鵬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 北京神鵬國際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 銀川市光泰典當有限責任公司 銀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銀川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局 銀川市永寧縣工商行政管理局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

  第二部分 盡職調查報告正文

  第一章 達力斯太陽能

  第一節 公司主體

  一、 主體資格

  工作組透過永寧工商局查詢達力斯太陽能從成立至今的公司內部檔案,作出如下報告:

  二、股東情況

  三、變更情況。

  1、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為寧夏達力斯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

  2、變更經營範圍:增加光伏投資建設諮詢服務,生物能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技術諮詢服務。

  第二節 光伏專案前期相關檔案

  工作組對達力斯太陽能提供的光伏專案前期相關檔案進行審查,作出如下報告:

  一、一、二期專案

  (一)、一、二期專案已具備的檔案:

  1、同意開展前期工作的函

  一期:寧發改能源【20xx】495號

  二期:寧發改能源【20xx】534號

  2、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

  3、專案建設用地預審意見

  一期:寧國土資預審字【20xx】42號

  二期:寧國土資預審字【20xx】41號

  4、環評批覆函

  一期:寧環表【20xx】132號

  二期:寧環表【20xx】133號

  5、水土保持方案批覆函

  一期:寧水審發【20xx】251

  二期:寧水審發【20xx】252

  6、建設專案用地不壓覆礦產資源備案證明

  一期:寧國土資(壓覆礦)字【20xx】71號

  二期:寧國土資(壓覆礦)字【20xx】70號

  7、地質災害危害性評估報告

  8、接入系統一、二次設計報告

  9、接入系統一、二次設計報告審查意見

  一期:寧電發展發【20xx】589號(集體) 寧電經研發【20xx】177號(單發)

  二期:寧電發展發【20xx】589號(集體) 寧電經研發【20xx】171號(單發)

  10、接入系統一、二次設計報告審批意見

  一期:寧電函【20xx】335號

  二期:寧電函【20xx】339號

  11、貸款承諾函(包括一、二、三期總計80MW)信銀銀函【20xx】6號

  (二)、一、二期專案所缺資料

  1、安全預評價報告本案的函(正在做)

  2、建設用地批准書

  3、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待專案備案後落實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土地使用證

  7、能評批覆(預計9月中旬完成)

  8、專案備案。

盡職調查報告11

  證券市場是一個公開、透明的公共平臺,本著對廣大中小投資者負責人的態度,上市前都有做盡職調查。我國法律法規對證券公開發行上市過程中,各中介機構應承擔的勤勉盡責義務,都有非常明確而嚴格的規定,為了保證自己出具檔案的真實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機構都會進行盡職調查。

  一、公司財務狀況調查

  調查內容主要包含內部控制調查、財務風險調查、會計政策穩健性調查三大方面。這部分調查主要由會計師事務所完成,透過檔案查閱、面對面訪談、實地檢視等方式評估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二、公司持續經營能力調查

  主要調查公司主營業務及經營模式、公司的業務發展目標;公司所屬行業情況及市場競爭狀況;公司對客戶和供應商的依賴程度、技術優勢和研發能力。

  這些內容多數由IPO諮詢機構來執行,透過詢問公司管理層、查閱經審計的財務報告、蒐集比較行業及市場資料、供應商和客戶實地調研、詢問公司核心技術人員或技術顧問等方式,最終得出細分市場研究報告和募投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提交給券商和企業高層作戰略參考。

  三、公司治理調查

  包括調查公司治理機制的建立情況;治理機制的執行情況;股東的出資情況;獨立性;公司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是否存在同業競爭;對外擔保、重大投資、委託理財、關聯方交易等重要事項的決策和執行情況;管理層及核心技術人員的持股情況;公司管理層的誠信情況。

  這些內容多數由律師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諮詢公司律師或法律顧問,查閱公司章程和管理檔案,查閱具有資格的中介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實地調查等。

  四、公司合法合規事項調查

  部分調查內容包括調查公司設立及存續情況;最近三年是否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股權變動的合法合規性以及股本總額和股權結構是否發生變化;股份是否存在轉讓限制;主要財產的合法性;是否存在法律糾紛或潛在糾紛以及其他爭議;重大債務;納稅情況;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技術標準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存在重大訴訟、仲裁及未決訴訟、仲裁情況。這些內容主要由律師事務所來完成,主要盡調方法包括檔案查閱、實地調研、第三方核查等。

盡職調查報告12

  一、主要作用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Investigation)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指投資人在與目標企業達成初步合作意向後,經協商一致,投資人對目標企業一切與本次投資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動。其主要是在收購(投資)等資本運作活動時進行,但企業上市發行時,也會需要事先進行盡職調查,以初步瞭解是否具備上市的條件。

  二、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1、獨立性原則

  (1) 專案財務專業人員應服務於專案組,但業務上向部門主管負責,確保獨立性。

  (2) 保持客觀態度。

  2、謹慎性原則

  (1)調查過程的謹慎。

  (2)計劃、工作底稿及報告的複核。

  3、全面性原則

  財務調查要涵蓋企業有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的全面內容。

  4、重要性原則

  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要依照風險水平重點調查。

  三、 詳細大綱

  第一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簡介

  1、 公司成立背景及情況介紹;

  2、 公司歷史沿革;

  3、 公司成立以來股權結構的變化及增資和資產重組情況;

  4、 公司成立以來主要發展階段,及每一階段變化發展的原因,

  5、 公司成立以來業務發展、生產能力、盈利能力、銷售數量、產品結構的主要變化情況;

  6、 公司對外投資情況,包括投資金額,投資比例,投資性質,投資收益等情況和被投資主要單位情況介紹;

  7、 公司員工狀況,包括年齡結構、受教育程度結構、崗位分佈結構和技術職稱分佈結構;

  8、 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的簡歷;

  9、 公司歷年股利發放情況和公司現在的股利分配政策;

  10、 公司實施高階管理人員和職工持股計劃情況。

  第二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組織結構調查

  1、 公司現在建立的組織管理結構;

  2、 公司章程;

  3、 公司董事會的構成,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和監事會成員在外兼職情況;

  4、 公司股東結構,主要股東情況介紹,包括背景情況、股權比例、主要業務、註冊資本、資產狀況、盈利狀況、經營範圍和法定代表人等;

  5、 公司和上述主要股東業務往來情況(如原材料供應、合作研究開發產品、專利技術和智慧財產權共同使用、銷售代理等)、資金往來情況,有無關聯交易合同規範上述業務和資金往來及交易;

  6、 公司主要股東對公司業務發展有哪些支援,包括資金,市場開拓,研究開發、技術投入等;

  7、 公司附屬公司(廠)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

  8、 控股子公司的有關資料、包括名稱、業務、資產狀況、財務狀及收入和盈利狀況、對外業務往來情況、內資金河谷業務往來情況;

  9、 公司與上述全資附屬公司(廠)、控股子公司在行政上、銷售上、材料供應上、人事上如何統一進行管理;

  10、 主要參股公司情況介紹。

  第三章 供應

  1、 公司在業務中所需的原材料種類及其他輔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2、 上述原材料主要供應商的情況,公司有無與有關供應商簽訂長期供貨合同,若有,請說明合同的主要條款;

  3、 請列出各供應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總採購中所佔的比例;

  4、 公司主要外協廠商名單及基本情況,外協部件明細,外協模具明細及分佈情況,各外協件價格及供貨週期,外協廠商資質認證情況;

  5、 公司有無進口原材料,若有,該進口原材料的比重,國家對進口該原材料有無政策上的限制;

  6、 公司與原材料供應商交易的結算方式、有無信用交易;

  7、 公司對主要能源的消耗情況。

  第四章 金融外包服務企業業務和產品

  1、 公司目前所從事的主要業務及業務描述,各業務在整個業務收入中的重要性;

  2、 主要業務所處行業的背景資料;

  3、 該業務的發展前景;

  4、 主要業務近年來增長情況,包括銷量、收入、市場份額、銷售價格走勢,各類產品在公司銷售收入及利潤中各自的比重;

  5、 公司產品系列,產品零部件構成細分及明細;

  6、 公司產品結構,分類介紹公司目前所生產主要產品情況和近年來銷售情況;產品需求狀況;

  7、 上述產品的產品質量、技術含量、功能和用途、應用的主要技術、技術性能指標、產品的競爭力等情況;針對的特定消費群體;

  8、 公司是否有專利產品,若有,公司有那些保護措施;

  9、 公司產品使用何種商標進行銷售,上述商標是否為公司註冊獨家使用;

  10、 上述產品所獲得的主要獎勵和榮譽稱號;

  11、 公司對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品檔次、增強產品競爭力等方面將採取那些措施;

  12、 公司新產品開發情況。

  第五章 銷售

  1、 簡述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市場開拓及銷售網路的建立歷程;

  2、 公司主要客戶有哪些,並介紹主要客戶的有關情況,主要客戶在公司銷售總額中的比重;公司主要客戶的地域分佈狀況;

  3、 公司產品國內主要銷售地域,銷售管理及銷售網路分佈情況;

  4、 公司產品國內外銷售比例,外銷主要國家和地區分佈結構及比例;

  5、 公司是否有長期固定價格銷售合同;

  6、 公司擴大銷售的主要措施和營銷手段;

  7、 銷售人員的結構情況,包括人數、學歷、工作經驗、分工等;

  8、 公司對銷售人員的主要激勵措施;

  9、 公司的廣告策略如何,廣告的主要媒體及在每一媒體上廣告費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廣告費用總支出數額及增長情況,廣告費用總支出佔公司費用總支出的比例;

  10、 請列出公司在國內外市場上主要競爭對手名單及主要競爭對手主要資料,公司和主要競爭對手在國內外市場上各自所佔的市場比例;

  11、 公司為消費者提供哪些售後服務,具體怎樣安排;

  12、 公司的賒銷期限一般多長,賒銷部分佔銷售總額的比例多大;歷史上是否發生過壞帳,每年實際壞帳金額佔應收帳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賒銷客戶的情況及信譽;

  13、 公司是否擁有進出口權,若無,公司主要委託那家外貿公司代理,該外貿公司主要情況介紹;

  14、 後“經濟危機時代”,對公司產品有哪些影響。

  第六章 研究與開發

  1、 請詳細介紹公司研究所的情況,包括成立的時間,研究開發實力、已經取得的研究開發成果,主要研究裝置、研究開發手段、研究開發程式、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結構等情況;

  2、 公司技術開發人員的結構,工程師和主要技術開發人員的簡歷;

  3、 與公司合作的主要研究開發機構名單及合作開發情況;合作單位主要情況介紹;

  4、 公司目前自主擁有的主要專利技術、自主智慧財產權、專利情況,包括名稱、用途、應用情況,獲獎情況;

  5、 公司每年投入的研究開發費用及佔公司營業收入比例;

  6、 公司目前正在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及新產品有哪些;

  7、 公司新產品的開發週期,

  8、 未來計劃研究開發的新技術和新產品。

  第七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主要固定資產和經營設施

  1、 公司主要固定資產的構成情況,包括主要裝置名稱、原值、淨值、數量、使用及折舊情況、技術先程序度;

  2、 按生產經營用途、輔助生產經營用途、非生產經營用途、辦公用途、運輸用途和其他用途分類,固定資產分佈情況;

  3、 公司所擁有的房屋建築物等物業設施情況,包括建築面積、佔地面積、原值、淨值、折舊情況以及取得方式;

  4、 公司目前主要在建工程情況,包括名稱、投資計劃、建設週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進展情況和是否得到政府部門的許可;

  5、 公司目前所擁有的土地的性質、面積、市場價格、取得方式和當時購買價格(租賃價格)。

  第八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財務

  1、 公司收入、利潤來源及構成;

  2、 公司主營業務成本構成情況,公司管理費用構成情況;

  3、 公司銷售費用構成情況;

  4、 主營業務收入佔中收入事的比例;

  5、 公司主要支出的構成情況;

  6、 公司前三年應收帳款週轉率、存貨週轉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淨資產收益率、毛利率、資產負債比率等財務指標;

  7、 公司前三年資產負債表、利潤及利潤分配表;

  8、 對公司未來主要收入和支出的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有哪些。

  9、 公司目前執行的各種稅率情況。

  第九章 金融外包服務公司主要債權和債務

  1、 公司目前主要有哪些債權,該債權形成的原因;

  2、 公司目前主要的銀行貸款,該貸款的金額、利率、期限、到期日及是否有逾期貸款;

  3、 公司對關聯人(股東、員工、控股子公司)的借款情況;

  4、 公司對主要股東和其他公司及企業的借款進行擔保及低抵押情況。

  第十章 投資專案

  1、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的主要情況介紹,包括專案可行性、立項情況、用途、投資總額、計劃開工日期、專案背景資料、投資回收期、財務收益率,達產後每年銷售收入和盈利情況;

  2、 投資專案的技術含量,技術先程序度,未來市場發展前景和對整個公司發展的影響;

  3、 公司目前已經完成主要投資專案有哪些,完成的主要投向專案情況介紹。

  第十一章 其他

  1、 公司現在所使用技術和生產工藝的先程序度、成熟程度、特點、效能和優勢;

  2、 與同行業競爭對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經營優勢、管理優勢、競爭優勢、市場優勢和技術優勢;

  3、 公司、公司主要股東和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目前涉及有法律訴訟,如有,對公司影響如何。

  第十二章 行業背景資料

  1、 請介紹近年來行業發展的情況;

  2、 國家對該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管理措施,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政策變化;

  3、 該行業的市場競爭程度,並介紹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情況,包括年生產能力、年實際產量、年銷售數量、銷售收入、市場分額、在國內市場地位;

  4、 國外該行業的發展情況;

  5、 國家現行相關政策對該行業的影響;

  6、 目前全國市場情況介紹,包括年需求量、年供給量、地域需求分佈、地域供給分佈、生產企業數量,是否受同類進口產品的競爭。

盡職調查報告13

  山東經信緯義律師事務所接受山東寶雅新能源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委託,指派尹義峰等5名律師於20xx年9月1日前往武城縣,對收購標的公司山東齊魯汽車製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現將9月1日至9月2日兩個工作日的工作情況向公司彙報如下:

  20xx年9月1日至9月2日,在縣政府的配合下,本所律師先後前往了工商局等十幾個部門對標的公司的基本資訊情況進行了調查,現將在各部門的調查情況分述如下:

  1、武城縣人民法院

  武城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李佃富出具《關於山東齊魯汽車製造有限公司情況說明》一份,證明標的公司在武城縣人民法院有涉訴案件一件,為案件原告,後撤訴,除此之外再無其他訴訟。根據企業人員介紹,該案後達成調解,但現法院與企業均不能提供有效法律文書證明該案,該情況還需公司配合提供調解結案的相關證明材料。

  2、人社局

  武城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提供《武城縣人民政府關於下達20xx年度社會保險徵繳計劃的通知》一份,證明標的公司20xx年度五險(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金)徵繳計劃為:

  武城縣社會勞動保險事業處提供的《20xx年1至6月齊魯客車養老保險名單》顯示,標的公司僅有16位員工有養老保險,共交納39888元,其中企業交納28492.8元,個人交納712.2元。

  根據上述情況,標的公司僅為其16位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未繳納其他四險,且現無法得知企業具體有多少員工,無法核實欠繳社會保險金額,該情況還

  需公司配合提供相關材料並及時繳納欠繳的社會保險。

  3、環保局

  環境保護局提供20xx年7月4日山東省環境保護局出具的魯環報告表

  2008102號審批意見一份,對《山東武城齊魯汽車有限公司搬遷改造客車廠專案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提出如下審批意見:

  1、同意專案建設;

  2、施工及運營應符合相關環境標準;

  3、落實施工期間的汙染防治措施;

  4、專案建成試執行3個月內,向環保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5、如工程環保措施等發生重大變化,應重新報批;

  6、公司在受到本批覆後10個工作日內,將批准後的環境影響報告表送德州市、武城縣環保局。

  根據武城縣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標的公司在專案建成後,一直未向環保局申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因此,標的公司搬遷改造客車廠專案一期工程一直未透過環保驗收,該情況請公司特別注意,應在收購前要求標的公司進行環保驗收。

  4、房管局

  武城縣房產管理局提供標的公司所有的房產及土地情況一份,具體情況如下:

  武城縣房產管理局出具《證明》一份,證明上述兩處房產不存在抵押、查封情況。

  5、國土局

  國土局出具《證明》一份,證明標的公司所使用的位於武城縣城駐地北方街北運河路東346668.66平方米工業用地不存在抵押、查封情況,但該局未提供相應的地籍檔案,無法查證核實。現所掌握的土地情況源自房管局所提供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該情況請公司與政府進行協調,以便順利調取該宗土地的地籍檔案供查證核實,避免法律風險。

  6、工商局

  工商局提供標的公司全套工商材料檔案,基本資訊如下:

  工商局提供《證明》兩份,分別證明標的公司的動產不存在抵押、查封情況;股權不存在質押情況。據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該局不辦理股權查封登記,因此未提供股權查封情況的證明,該情況請公司與政府協商要求工商局配合提供相關證明。

  工商局提供武城旅行車廠全套工商檔案材料,現該企業已經吊銷,吊銷情況如下:

  根據現有工商資訊,無法查明標的公司與武城旅行車廠的關係,該情況請公司特別注意並與政府商議查明老企業改制主管部門以便於查明標的公司生產資質的歷史沿革。

  7、人民銀行

  中國人民銀行武城縣支行出具《關於山東齊魯汽車製造有限公司貸款和擔保情況的證明》一份,證明標的公司現有貸款餘額2300萬元,分別是20xx年12月8日貸款1500萬元、20xx年12月23日貸款800萬元,兩筆貸款到期日均為20xx年12月7日。該情況與律師於20xx年7月8日在該行調取的《企業基本信用資訊報告》一致,但《信用報告》“未結清信貸資訊”一欄中還顯示有承兌匯票50萬元,此筆重大債務並未在本次證明中提及,該情況請公司特別注意並與政府商議要求人行提供最新的《企業基本信用資訊報告》,以降低法律風險。

  8、商標局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網站查詢,標的公司現有商標情況如下:

  9、經信局

  經與縣經信局馮局長、劉局長聯絡,其稱需與上級領導聯絡後方可協助調查,未能調查。在經信局需調查有關武城旅行車廠與齊魯汽車公司之間的承繼關係、債權債務處理、國有職工處置等事宜。需進一步調查

  以上即為本次盡職調查之初步工作報告,請領導批閱,本所律師會根據工作程序及時向公司彙報最新情況。

盡職調查報告14

  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又稱謹慎性調查,一般是交易雙方達成初步合作意向,經協商一致後,對交易標的及其他有關的事項進行現場調查、資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動。盡職調查的形式多樣,主要有法律盡職調查、財物盡職調查、稅務盡職調查、商業盡職調查、環境盡職調查和人力資源盡職調查等。盡職調查的目的在於交易者能互通有無,掌握全面、真實的資訊,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簡單來說就是以“先小人,後君子”的方式確保交易雙方的利益。

  在不良資產處置業務中,盡職調查是最基礎、最關鍵的環節,整個處置工作,包括構建資產池、估值、報價、設計交易方案等都建立在盡職調查的基礎之上。因此需要對盡職調查給予足夠的重視,抓好基礎工作。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含義和作用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是指在中介機構的參與下,針對擬出售或收購的不良資產,梳理檔案資料、收集相關證據,查詢資產的風險點及價值點,形成專業盡職調查報告(法律盡職調查報告、財務盡職調查報告、資產評估報告等)的過程。其中中介機構主要是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

  根據中國銀監會、財政部頒佈並自20xx年11月18日起施行的《不良金融資產處置盡職指引》(銀監發[20xx]72號),不良資產剝離(轉讓)方應做好對剝離(轉讓)資產的資料核對、債權(擔保)情況調查、檔案整理、不良資產金融資產形成原因分析等工作;剝離(轉讓)方應想收購方提供剝離(轉讓)資產的清單、現有全部的檔案資料和相應的電子資訊資料;剝離(轉讓)方應對己方資料資訊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以及移送檔案資料的完整性作出相應承諾,並協助收購方做好資產接手前的調查工作;收購方應對收購不良金融資產的狀況、權屬關係、市場前景以及收購的可能性等進行調查;收購方應認真核對收購資產的資料、合同、協議、抵債物和抵(質)押物權屬證明檔案、涉訴法律文書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以發起方的不同,盡職調查分為賣方盡職調查和買方盡職調查。賣方盡調和買方盡調在流程和內容上大致相同,但側重點有所差異,兩者在具體專案中可能會同時存在,但相互獨立。賣方盡職調查能幫助不良資產賣方在掌握資產包真實價值的基礎上,合理設計交易結構,把握談判價格。而不良資產買方盡調則能幫助買方確定合理的報價,同時能為後續資產處置的定價、方式選擇和方案設計等提供必要的支援。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流程

  (一)準備階段

  在這一階段主要工作是確定調查資產的範圍,整理、蒐集相關檔案資料,確定盡職調查具體方案,如團隊組建、中介機構、時間計劃、路線安排等。

  (二)非現場調查階段

  非現場調查階段的要在查閱資料檔案,整理填寫盡職調查表,核對資訊準確性,建立資產資訊資料庫的基礎上,確定關鍵調查問題,並形成之後現場訪談調查提綱。

  (三)現場調查階段

  這一階段的主要工作有走訪不良資產各相關方,訪談相關人員,就關注問題進行答疑;現場勘察核實抵質押物及其他有關事物;從工商、稅務、房產、土地、法院等有關部門進行外圍調查;補充完善盡職調查表及資訊資料庫內容等。

  (四)形成調查結果階段

  在分析總結之前兩階段調查、訪談的成果之上,形成調查結論,製作盡職調查報告,並整理存檔調查資料。

  (五)補充調查階段

  根據盡職調查報告閱讀使用後的反饋情況,或交易談判過程中的實際需求,可能需要對前期調查進行補充完善。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內容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的內容包括對債權情況的調查、對債務人的調查、對保證人的調查及對抵押物的調查。

  (一)對債權情況的調查

  主要調查核實債權的本金、利息、期限、保證方式、抵質押方式等基本情況,以及債權的有效性,包括債權債務關係是否成立、是否存在法律瑕疵、是否超過訴訟時效、借款人主體資格是否消滅等。可採取貸款合同、借據、收購明細表、債權轉讓協議等資料檔案相互核對的方式進行核查。

  (二)對債務人的調查

  對於債務人的調查主要需要掌握的情況有:

  1、債務人營業執照、成立檔案及工商年檢情況,債務人企業性質、歷史沿革;

  2、債務人治理架構、隸屬關係和出資情況;

  3、債務人管理層和員工構成情況;

  4、債務人所在行業情況、自身技術裝備水平、經營現狀和發展前景;

  5、債務人近期經營成果、盈利情況及損益原因;

  6、債務人資產負債情況、資產實際使用情況和市場價值;

  7、債務人現金流情況、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等。

  主要採取工商、法務、稅務部門查詢,財務分析,合同資料核對,資產評估,現場調研,訪談答疑等方式進行調查。

  (三)對擔保人的調查

  主要內容有保證債權有效性,包括保證是否成立、是否存在法律瑕疵、是否超過對保證期間、保證合同是否有主債權不得轉讓或轉讓附加條件等約定;保證人個數及各自保證份額,保證方式;保證人與債務人的關係;保證人是否有還款記錄等;各保證人主體資格是否消滅;各保證人目前經營狀況、盈利能力、償債能力和意願,前期洽談情況等。

  具體調查方法與債務人調查相似。

  (四)對抵押物的調查

  調查的主要內容有抵押的有效性,依法辦理登記情況,法律檔案的完整性;作為抵押物在權屬上的有效性,是否有重複抵押情況;同一抵押物是否有多個債權人,受償順位情況;抵押物範圍是否明確;抵押物市場價值和抵債變現的可能性;抵押物的型別和目前狀況;處置抵押物可能遇到的問題等。

  (五)對質押物的調查

  對質押物的調查與抵押物有一定的相似,主要包括質押的有效性,法律檔案資料的完整性;質押物的型別和目前狀況;質押物的變現價值情況等。

  不良資產盡職調查中應注意的問題

  首先,作為基礎性工作,盡職調查要確保填報資料及重要資訊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其次,盡職調查的重點是動態資訊,是對涉及資產價值的各個動態要素的綜合評價與反映,要確保多渠道獲取資訊,結論能用於找到資產價值點。

  再次,對於不同的債務人,盡職調查的重點也不盡一致,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適當進行調整

盡職調查報告15

  一、盡職調查的方法

  1、現場調查

  現場調查可以對調查物件有比較直觀的瞭解,並可以得到據以調查的相關線索。因此,現場調查是盡職調查最常用的方法,它包括現場會談和實地考察。

  現場會談時,應當約見儘可能多的、不同層次的成員,包括市場銷售部門、行政部門、財務部門、生產部門的主管。會談主要了解企業經營戰略和發展思路、企業文化、團隊精神、企業的內部管理及控制等情況,透過會談獲取對企業高管的感性認識。

  實地考察應側重調查企業的生產裝置運轉情況、生產組織情況、實際生產能力、產品結構情況、訂單、應收賬款和存貨週轉情況、固定資產維護情況、周圍環境狀況、用水、用電、排汙情況、員工的工作態度及紀律等。

  2、搜尋調查

  主要透過各種媒介物搜尋有價值的資料,這些媒介物包括報紙、雜誌、新聞媒體、論壇、峰會、書籍、行業研究報告、網際網路資料、官方記錄等。搜尋調查應注意資訊渠道的權威性、可靠性和全面性。

  3、官方調取

  透過行業協會、政府職能管理部門獲取或調取企業的相關資料。如工商管理機關、稅務機關、金融管理機關、外匯管理部門、環保管理部門、衛生管理部門、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供電部門、供水部門、土地及城建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等。

  4、通知調查

  通知被調查人,要求其提供相關資料和申報信用記錄,然後對該資料和記錄進行抽樣驗證、分析。

  5、秘密調查,是指在被調查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進行的調查方式。主要透過接觸客戶的關聯企業、競爭對手、商業夥伴或個人獲取有價值的資訊。

  6、委託調查。可以委託社會中介機構進行部分或全部資訊的調查。對於比較重要或法律關係複雜的融資租賃交易,可以利用律師執業技能、專業知識以及法律賦予的調查取證的特權,進行律師盡職調查,形成全面、專業、規範的律師盡職調查報告,供信用評估時參考。對於客戶的財務調查可以委託註冊會計師進行,對於租賃物也可以委託資產評估師進行資產評估,形成專業的評估報告。

  二、盡職調查的內容

  考慮到融資租賃的交易成本,對承租人的盡職調查的內容的繁簡應根據融資租賃交易的具體情況而定。如果交易額相對較小、租期相對較短,可以參照商業銀行的貸前調查內容展開調查;對於交易數額大、租賃期限較長的專案,對承租人進行全面、審慎、獨立和有針對性的盡職調查很有必要。此外,盡職調查還應考慮承租人的具體情況及租賃物的特點,如上市公司其相關資訊一般比較透明、公開,需要調查的內容就簡單一些;電信裝置運營商因其行業壟斷特點,也不需要做仔細的盡職調查;對於飛機租賃,由於其本身的特點也不需要做太繁瑣的調查。盡職調查因涉及承租人的商業秘密,應考慮出租人的接受程度和實際需要及可行性,確定盡職調查的內容。

  下面就融資租賃的盡職調查列一清單,供出租人根據專案的具體情況選擇適用。如果交易的專案對出租人來說達到重要、複雜的程度,出租人應該委託專業的社會中介機構、閱歷資深的從業人員進行調查,並出具調查報告。

  1、基本情況(包括公司及公司的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

  1.1公司歷史沿革的說明;

  1.2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並按照填寫的內容提供相應的檔案;

  1.3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時領取的`營業執照、歷次變更的營業執照及經過最新年檢的營業執照);

  1.4公司設立時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時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現行有效的出資協議、股東協議,以及歷次出資協議、股東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檔案);

  1.5公司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設立時的章程,現行有效的章程,以及歷次章程的修改和補充檔案);

  1.6除公司出資協議和章程外,請提供公司股東之間簽訂的與公司或公司的經營有關的其他合同、協議、意向書、備忘錄;

  1.7公司的驗資報告(包括但不限於設立時的驗資報告、歷次資本變更的驗資報告);

  1.8如果公司曾接受過國有資產佔有單位的非現金出資,請提供該等非現金出資的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立項批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核準檔案或備案檔案(或確認檔案);

  1.9公司的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如適用);

  1.10公司歷次工商變更登記的書面情況說明,以及所有工商登記申請檔案,包括公司設立時的工商設立登記申請書(表),其後歷次工商變更登記的申請書(表)以及工商局核發的稽核意見書(表);

  1.11所有與公司增資擴股、減資、股權轉讓、合併、分立、收購兼併、資產置換、資產剝離、對外投資等重大事件相關的協議/合同、與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關的政府批准檔案或法庭判決;

  1.12如果上述第1.11項所述重大法律事件的標的涉及國有資產,請提供相應的資產評估報告、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立項批覆、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對評估結果的核準檔案或備案檔案(或確認批覆);以及有關工商登記備案檔案;

  1.13與公司股權質押相關的合同和/或批准檔案、工商登記備案檔案;

  1.14若公司曾購入任何其本身的股份,請提供董事會授權購入股份的決議及有關該等購入的所有協議的副本;

  1.15公司與股東簽訂的任何其可據以放棄或同意放棄日後股息的安排或協議;

  1.16公司現任董事會、監事會人員名單及選舉/聘任決議;

  1.17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如有)及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名單以及選舉決議/委派書;

  1.18公司股東會歷次決議、股東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19公司董事會歷次決議、董事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20公司監事會歷次決議、監事會會議記錄和會議通知;

  1.21公司完整的組織結構圖,包括公司各股東及公司的全資、控股、參股、聯營、合作企業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下屬企業或部門(包括於分公司、營業部、中心等,下同),結構圖應標明控股或參股關係、持股份額、其它持股人名稱及持股數量;

  1.22政府部門對公司設立的任何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經營實體的批准檔案及對上述分公司、辦事處或其他經營實體變更的批准檔案(如有);

  1.23政府主管部門向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及下屬部門核發的全部涉及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生產經營的許可性檔案,或特許權、特許經營等許可性檔案,以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向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核發的涉及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通知、決定、批覆、覆函、許可證、登記備案等檔案(如有);

  1.24請提供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參股子公司和聯營合作企業及部門的所有資質證明檔案、高科技企業、國家重點扶持企業證書/批覆、其他政府認定、資助或扶持專案的證書/批覆或其他與公司及其下屬企業、下屬部門業務相關的證書及獎項(如有);

  2、股東檔案

  2.1公司各股東的現行有效並經過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度的審計報告或財務報告及最近月份的資產負債表,其從事的業務情況介紹,其現在董事會成員及高階管理人員名單;

  2.2請說明公司各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包括但不限於是否相互持有股份、一方的高階管理人員是否存在關聯雙方雙重任職情形、是否相互存在重大債權債務關係或管理關係);

  2.3請確認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設定質押;如設定,請提供有關主合同、質押合同和質押登記檔案;

  2.4請確認股東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司法凍結、權屬爭議等其他限制其轉讓的情形,如存在,請提供該等情形的詳細書面說明和相關材料;

  2.5請確認公司股東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委託持股或代持股等相關情況;如存在,請提供該等情形的詳細書面說明和相關材料;

  2.6請確認公司股東是否與他人簽訂轉讓、回購或質押所持公司股份的協議;如存在,請提供該等協議;

  2.7除上述提及的協議外,請提供公司與公司各股東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

  3、重大資產(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3.1土地

  3.1.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及附屬公司所佔用的全部土地的清單;

  3.1.2土地使用權證、他項權利證、租賃登記證明、抵押登記證明等;

  3.1.3有關政府機關關於土地處置方案的批覆;

  3.1.4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協議和批准檔案(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轉讓合同、租賃協議、抵押協議等);

  3.1.5如為劃撥地,請提供國土資源部門出具的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劃撥的批文,徵地費用的支付憑證,包括但不限於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

  3.1.6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轉讓所涉及的出讓金、租金、轉讓費和土地使用費的支付憑證;對於出租的土地,請提供出租方有權出租的證明;

  3.1.7請說明是否存在佔用集體土地的情況,如有,請提供相關的協議檔案;

  3.1.8請提供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合作開發合同、聯營或合作協議;

  3.1.9請書面確認所提供的土地使用證的內容與土地使用現狀是否相符,如有變更土地實際用途而土地使用權證中對變更沒有記錄,請以列表的方式說明各宗土地的變更情況;

  3.1.10請確認上述土地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檔案、主債務合同。

  3.2房屋

  3.2.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擁有的全部自有房產(不包含租賃房產);並請相應提供該表中所填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購買協議;

  3.2.2請說明上述自有房屋上是否存在抵押,如是,請提供房屋抵押協議和抵押登記證明檔案;

  3.2.3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該表應包括公司擁有的全部租賃房產,並相應提供該等租賃房屋的租賃協議、租賃登記檔案等相應檔案);

  3.2.4擁有或租賃的房產的使用、出售、租賃或轉讓的限制、合約及承諾的詳細清單及協議文字;

  3.2.5請確認提供的房屋所有權證上所列的內容與房屋現狀是否相符。如有變更而未在房屋所有權證上做記錄的(如房屋已拆除,或出售),請以列表的方式說明變更情況,包括房屋所有權證號、發證日期、幢號、面積、原用途、現用途、變更原因,變更時間;

  3.2.6請確認上述房產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檔案、主債務合同;

  3.3主要固定資產

  3.3.1請提供詳細的固定資產清單;

  3.3.2與在建工程的建設相關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工程承包合同、建設合同;

  3.3.3擁有車輛的車輛登記證;

  3.3.4請確認上述固定資產上是否設定了任何抵押、擔保,如有,請提供抵押協議、擔保協議、抵押登記檔案、主債務合同。

  3.4無形資產

  3.4.1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列舉並說明所擁有的,被許可使用的,或正在申請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服務標識、商號、品牌、著作權、專有技術、域名、商業秘密和技術工藝等,並提供全部專利權證書、商標註冊證、其他智慧財產權證明及有關申請檔案;

  3.4.2就所持有或主張的前述智慧財產權,請確認是否已繳納相應的費用(如專利年費)並請提供繳費憑證;

  3.4.3所有現行有效的公司作為一方的智慧財產權許可使用合同、轉讓合同以及技術開發合同等,包括但不限於商標、服務標記、著作權、專利和/或專有技術的許可/轉讓/開發合同及相關登記/備案檔案;

  3.4.4目前擁有的特許經營權(如有)的相關證明檔案;

  3.4.5請確認上述智慧財產權上是否設定了任何質押、擔保,如有,請提供質押協議、擔保協議、質押登記檔案、主債務合同;

  3.4.6有關上述智慧財產權的資產評估報告。

  4、生產經營和專案建設(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4.1有關公司業務流程、業務管理的情況說明;

  4.2公司生產或經營的產品和服務清單;

  4.3請以書面方式詳細描述公司各項產品和服務的業務流程、各項產品和服務的生產經營所對應依賴的資產,包括但不限於房屋、裝置/生產線/主要檢測儀器、運輸、倉儲、技術、商標等;

  4.4公司的業務是否變更過,如變更過,是否辦理了相關經營專案的批准、變更營業執照和章程、設立新的分支機構並辦理營業執照,並應書面說明具體情況;

  4.5政府主管部門向公司核發的全部生產經營許可性檔案,或特許權、特許經營等許可性檔案,以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向公司核發的涉及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部通知、決定、批覆、覆函、許可證、登記備案等檔案;

  4.6請說明公司產品需遵守的國家或行業的定價政策。

  4.7生產許可證;

  4.8公司獲得的有關礦產開採的各種許可證件,包括但不限於勘查許可證和採礦許可證(如有);

  4.9就公司持有的礦權證,請提供公司成立以來和礦權相關的所有繳費證明,包括但不限於探礦權使用費繳納證明、採礦權使用費繳納證明、礦產資源補償費繳納證明(如有);

  4.10請確認公司及公司股東是否在境外經營,如存在,請提供以下檔案:

  4.10.1在境外經營的批准檔案,包括境外投資批文、外匯管理部門的批文等;

  4.10.2在境外設立的機構的登記註冊檔案、章程;

  4.10.3境外經營業務的詳細書面情況介紹;

  4.11請根據公司已完工、在建或擬建的生產建設專案,填寫附表,並相應提供政府有關主管部門對專案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批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施工許可證、竣工驗收報告、環保驗收及其他須報政府機關批准或備案的檔案的批覆和備案證明檔案;

  5、財務狀況及重大債權債務(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情況)

  5.1最近三年資產負債表;

  5.2最近三年的年度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利潤分配和虧損彌補方案等);

  5.3獨立會計師關於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外匯支出及其他有關重大財務問題的信函,以及公司相應的回覆(如有);

  5.4請填寫法律盡職調查附表,該表中應包含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全部借款合同(包括與銀行/金融機構之間的借款以及與其他各機構或個人之間的借款)以及對應的擔保合同,並請提供該等借款和擔保合同/協議的文字;

  5.5涉及上述第5.4項所列借款的借款協議、轉貸協議、信用額度協議或相關非正式協議、檔案;

  5.6涉及上述第5.4項所列借款的涉及的政府批准檔案,如有借用外債的情況,請提供相應的外債登記檔案;

  5.7任何其它重大融資安排(包括但不限於專案融資、分期購買、融資租賃);

  5.8請就公司以公司信譽和/或資產提供擔保(包括但不限於保證擔保、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等)情況填寫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並提供相應的擔保合同、主債務合同、擔保登記檔案;

  5.9對外擔保審批檔案、《對外擔保登記書》、《對外擔保反饋表》及《外匯(轉)貸款登記證》(如有);

  5.10任何有關國家、省級或地方政府向公司提供的補助及/或補貼的協議、批准或其他安排的相關批覆和檔案。

  6、重大合同(包括公司及其全資、控股子公司)

  6.1請提供公司近三年排行前十名的業務交易物件單位清單及交易情況說明;

  6.2請提供業務合同樣本、範本或標準文字。

  6.3請在法律盡職調查清單附表中列明下述尚未履行完畢或雖已履行完畢但存在爭議的、所涉金額單項或同一客戶數項交易累積達人民幣×××萬以上合同/協議的相關情況,並提供該等合同/協議;

  6.3.1原材料供應協議;

  6.3.2產品生產協議;

  6.3.3產品銷售合同、採購合同、產品分銷和/或經銷合同,以及限制交易的協議;

  6.3.4運輸合同;

  6.3.5現行有效的與水、電、氣、熱等公共設施管理部門簽訂的公共設施服務協議(如有);

  6.3.6重大建設/建築合同(如有);

  6.3.7現行有效的保險合同、保單、付款憑證和一切保險索賠清單以及有關保險撤銷或拒延的信函往來;

  6.3.8收購、合併或出售公司權益、業務或資產的合同或協議(如有);

  6.3.9戰略合作協議(投資協議、收購協議、合作協議或聯營協議);

  6.3.10承包、管理、顧問協議(如有);

  6.3.11有關進出口業務的檔案,進口代理商的名稱及與該等代理商簽訂的有關合同(如有);

  6.3.12保密協議;

  6.3.13保險合同、保單、付款憑證;

  6.3.14技術轉讓、技術合作、技術研究和開發、技術服務等合同或協議(如有);

  6.3.15現行有效的技術許可或技術進出口合同及登記/備案檔案(如有);

  6.3.16智慧財產權(如著作權、商標、專利、域名、非專利專有技術)實施、許可、使用、轉讓或其他相關協議(如有);

  6.3.17其他對公司有重大影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書面檔案及公司認為應向本所提供的其他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