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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檢驗協議書

委託檢驗協議書範文集錦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託檢驗協議書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1

  甲方:國家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甲方本著為乙方提供良好服務的原則,在真實充分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產(商)品質量批貨檢驗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介紹本單位的基本情況,使乙方瞭解甲方的工作性質和責職。同時,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力範圍、資質證明等。

  2.甲方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對檢驗報告的公證性、準確性和真實性負責,同時對乙方的技術資料、檢驗資料等做到嚴格保密,不透露給第三方。

  3.甲方在檢驗中發現的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乙方提高產(商)品質量。

  4.在協議履行期限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相關產(商)品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的諮詢服務。

  5.每次檢驗結束,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受檢產(商)品,出具相應的檢驗報告正本壹份。

  6.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到達乙方所在工場,並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批貨質量檢驗、標誌發放等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合法生產,完善企業管理體系,不斷規範生產行為。

  2. 乙方根據自身產(商)品的批次和其實際需求向甲方提出現場抽樣進行批貨檢驗的要求。

  3. 乙方可向甲方瞭解檢驗過程和提出複檢或演示過程,並可問甲方要求對其提供相關產(商)品標準、質量技術等方面的諮詢報務。

  4. 在協議履行期限內,乙方提供的樣品不得超出本協議約定的產(商)品範圍,不得使用本協議規定以外的檢驗依據。

  5. 乙方在使用甲方出具的證書、檢驗報告(含影印件、影印件)、加施標誌等進行對外公示和宣傳之前,其相關內容及形式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6. 批貨檢驗委託抽樣,甲方人員的往返車費、住宿費有乙方負責。(交通工具由雙方商定)

  7. 乙方加施標誌必須是批貨檢驗的同一批次、同一規格、同一品牌的產(商)品,否則,所造成的一切責任自負。

  8.乙方必須建立嚴格的標誌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三條:委託批貨檢測產(商)品的內容

  1. 內容

  a. 產(商)品範圍:

  b. 檢驗依據:

  c. 品牌:

  d. 檢驗批次:/月,總計 □英文

  第四條:委託批貨檢驗的要求

  1.委託批貨檢驗的單位必須有自己的品牌(註冊商標),年生產和銷售數量必須達到一定的量。

  2.每次委託批貨檢驗的樣品基數要達到一定的量。

  3.一次性委託批貨檢驗的單位購買標誌不得低於10萬枚。

  4.批貨檢測費基數為(鏡片、太陽鏡5萬元,鏡架及其它3萬元)。

  5.乙方應設立專職檢驗人員,負責產(商)品檢驗、包裝、加施標誌和發貨等工作,以避免錯裝、混裝。

  6.乙方應有樣品庫房,並有明確的待檢和已檢區域,做好對各種產(商)品進行規格分類,以避免錯發貨。

  7.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並有落實措施。

  第五條:委託批貨檢驗的方法

  1.採取現場抽樣的方法:即按照約定的時間準時到廠,甲方對乙方的產(商)品按照《批貨抽樣檢驗實施細則》進行抽樣,檢驗所需樣品由乙方無償提供,甲方工作人員如實填寫抽樣單並及時將樣品帶回中心進行檢測。

  2.委託抽樣檢驗合格,按照樣品相應的批貨數量發放批貨檢驗標誌,不合格不予發放標誌。

  第六條:標誌

  1.標誌費用:標誌費按照全年委託批貨檢驗的數量確定,具體為:100萬枚以上標誌費0.08元,100~50萬枚標誌費0.10元,50~10萬枚標誌費0.14元。

  2.標誌發放:標誌由甲方製作和保管,甲方根據批貨檢驗的數量發放。

  第七條:付款:

  乙方在協議簽定之日起,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委託檢測費萬元,標誌費 萬元,合計收費:萬元,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協議款後,即刻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有下列情況:1.乙方因生產調整;2.市場情況不佳,處於停產或轉產;3.發生不可抗力;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和義務的請求,甲方

  應在5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指定專案聯絡人,做好聯絡和協調工作,因聯絡人的變更影響到合同履行並因此造成的損失有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本協議約定內容提供相應服務時,乙方有權索回已支付的委託檢測費。

  2.乙方如違反前述有關條款,給甲方造成名譽及經濟損害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向乙方索賠由此造成損失的權利。

  3.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期限內,均不得隨意終止本協議,否則將追究違約方責任。

  4.甲方按標準抽樣,相對承受的不合格率風險較大,由此而造成的經濟責任,其甲乙雙方應共同承擔經濟責任,具體為:甲方承擔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總額的0.5%,其餘99.5%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工作人員失職造成錯裝、錯貼、標識不符或超出協議約定的品牌、規格、型號等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第十一條: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加以解決,並可附加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協議正式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經協商、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協議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十四條: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章)國家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乙方單位(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國家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乙方:

  地址:中國·江蘇·丹陽經濟開發區四緯路 地址:

  郵編:212300 郵編:

  電話:0511—86985158 86985002 電話:

  聯絡人:潘惠玉 聯絡人:

  網址:http://otc.org 網址:

  收款單位:丹陽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丹陽市支行

  帳號:1104021009200140068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生產_________產品,經甲乙雙方商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下列樣品委託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要求或國家、地方、行業、企業標準對樣品進行檢驗檢測,並及時出具檢驗報告書交與甲方,乙方僅對甲方送樣樣品負責。

  二、樣品名稱、數量、送樣、檢驗專案、費用及週期

  樣品:_________;

  送樣量:_________;

  檢測專案:_________;

  檢驗費:_________元/件;

  合計:_________。

  三、收費標準

  _________。

  四、協議期限: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內有效。

  五、收費方式: 甲方送檢前付委託檢驗費,乙方待甲方費用付清後再作檢驗。

  六、違約責任: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優質的服務,檢驗質量符合計量認證有關要求,檢驗報告書及時通知並交給乙方簽收。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衛生防疫部分新收費專案》(略)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不具備檢驗條件,無法對部分專案進行檢驗,為保證產品質量,充分發揮乙方優勢,甲方委託乙方對 專案進行檢驗。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負責檢驗樣品、檢驗用對照品(或標準品)、檢驗用質量標準和其他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甲方對所送檢樣品的真實性、均勻性負責。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樣品和資料後,負責及時安排檢驗,並在 25 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報告。

  3.甲方應如期支付檢驗費用,檢驗費用按乙方現行公開的收費標準收取,每次按實際檢驗費用結清,不得拖欠。

  4.註冊檢驗不包含在本協議內。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項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4

  託 檢 驗 合 同 書

  權威 公正 準確 及時 編號:CNWQS/J 11T

  甲方:

  乙方:哈爾濱焊接切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甲方委託乙方對 按照相應要求進行檢驗,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責任: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繳納檢驗費用。

  2.乙方責任:乙方收到樣品及檢驗費後,應及時按照要求進行檢驗,並提供檢驗報告。

  3.檢驗專案及費用

  檢驗專案:① 費用:

  ② 費用:

  ③ 費用:

  合計:**元

  收款單位:哈爾濱焊接切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開 戶 行:哈爾濱工商銀行和興支行

  賬 號:35xxxxxxxxxxxxxxxx

  4.違約責任:

  協議簽訂後,如中途甲方撤銷委託,乙方已經開始的試驗不能退還相應費用。其他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變更及解除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的變更或解除需雙方協商一致。

  6.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內容完成後自動終止。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7.交付時間:乙方在甲方檢驗費用到賬之日起,開始試驗,試驗週期為 個工作日。

  甲方:

  乙方:哈爾濱焊接切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代表:

  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5

  一、 協議雙方

  甲方 (受委託方):綏稜縣人民醫院

  乙方 (委 託 方):綏稜縣中醫醫院

  二、 協議事項

  1、 乙方自願委託甲方對乙方送檢樣品進行檢測,按協議每次送檢時支付甲方檢測費用。

  2、 甲方負責按甲方所能夠檢測專案和方法範圍內,對乙方要求檢測的專案進行檢測,並出具體檢測報告。

  二、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按乙方要求或指定的檢測方法檢測乙方所送的樣品,檢測 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2、承諾在相應專案檢測週期內完成檢測工作,並向乙方客觀準確 地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3、如因儀器故障或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未能按時出具 檢測報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儘可能採取補救措施。對於服務 中的任何缺陷,甲方應為重新履行服務。如甲方不能按其保證重 新履行服務,乙方有權收回已付給甲方的該有缺陷的服務費用。

  4、保證不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洩露乙方的檢測結果、 及其他相關資訊,除乙方同意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市場,及法律要 求外。

  三、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送樣,辦理委託送檢手續。

  2、確定檢測專案:T3、T4、TSH三項、尿微量蛋白、C反應蛋白(CRP)、果糖胺(GSP)、血清C-肽(C-P)、葡萄糖耐藥實驗(OGTT)、血清葉酸(FOL)、乙肝五項(定量)、抗精子抗體淋球菌DNA、胸腹水常規、關節腔常規、脂肪酶(LPS)

  3、按協議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檢測費用。

  4、若乙方的產品與其規定不符,乙方要對因檢測該樣品而導致的實驗室儀器和裝置的直接損害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保證其送檢樣品,不得因檢測產品的丟失或損害向甲方索賠。所有樣品均被保留六個月或其它由該種樣品特性決定的適當期限。在此期限後,樣品應由甲方銷燬。

  5、乙方應當在送檢週期完畢後15天內領取檢測報告或結果通知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領取報告或結果單,由甲方銷燬。如對檢測報告有異議,需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如15天內未收到異議和缺陷通知,甲方將免除所有義務。

  四、 檢測專案及費用

  1、檢測專案按每份樣品實際需檢測的專案計算。

  2、每個檢測專案的費用按國家發改委財政檔案有關規定執行。協議有效期內若國家發改委財政檔案有修改,則按照修改後的檔案執行。

  五、 協議效力:本協議將從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在兩年內客戶支付 服務費用的義務下保持有效。任何一方在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 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協議。若客戶終止 次協議,甲方將完全的和絕對的免除所有完成服務及提供分析 報告的義務。本協議形成了雙方的完整協議,取代雙方的口頭 約定、提案或陳述。其它法令、檔案、習慣或慣例均不得被視 為是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變更。

  六、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而致未履 行協議,不視為違反協議。就本協議的目的而言,這些事件應 包括,但不限於,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天災、巨災、相關法律 和法規的變更、火災或其他“不可抗”的事件。

  七、 所服從的法律以及法律費用:本協議應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相 關法律的規定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來解釋。雙方因本 協議而導致的任何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若無法在三個月內解 決爭議,雙方應將爭議交由仲裁機構處理。在仲裁期間,雙方 應繼續履行除爭議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勝訴方應從違約方獲 得法律費用和成本的合理補償。

  八、 甲、乙雙方對上述內容確認無異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解決。

  九、 本協議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經法人(或法人授權委託人)籤 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簽名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檢驗協議書 篇6

  一、協議雙方

  甲方 (受委託方):

  乙方 (委託方):

  二、協議事項

  1、乙方自願委託甲方對乙方送檢樣品進行檢測,按協議每次送檢時支付甲方檢測費用。

  2、甲方負責按甲方所能夠檢測專案和方法範圍內,對乙方要求檢測的'專案進行檢測,並出具體檢測報告。

  三、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按乙方要求或指定的檢測方法檢測乙方所送的樣品,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2、承諾在相應專案檢測週期內完成檢測工作,並向乙方客觀準確地出具檢測報告,檢測結果僅對所送樣品負責。

  3、如因儀器故障或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未能按時出具檢測報告,應及時通知乙方,並儘可能採取補救措施。對於服務中的任何缺陷,甲方應為重新履行服務。如甲方不能按其保證重新履行服務,乙方有權收回已付給甲方的該有缺陷的服務費用。

  4、保證不向除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洩露乙方的檢測結果、及其他相關資訊,除乙方同意將保密資訊披露給市場,及法律要求外。

  四、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送樣,辦理委託送檢手續。

  2、確定檢測專案。

  3、按協議規定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支付檢測費用。

  4、若乙方的產品與其規定不符,乙方要對因檢測該樣品而導致的實驗室儀器和裝置的直接損害承擔全部責任。乙方應保證其送檢樣品,不得因檢測產品的丟失或損害向甲方索賠。所有樣品均被保留六個月或其它由該種樣品特性決定的適當期限。在此期限後,樣品應由甲方銷燬。

  5、乙方應當在送檢週期完畢後15天內領取檢測報告或結果通知單。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領取報告或結果單,由甲方銷燬。如對檢測報告有異議,需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如15天內未收到異議和缺陷通知,甲方將免除所有義務。

  五、檢測專案及費用

  1、檢測專案按每份樣品實際需檢測的專案計算。

  2、每個檢測專案的費用按國家發改委財政檔案有關規定執行。協議有效期內若國家發改委財政檔案有修改,則按照修改後的檔案執行。

  六、協議效力:本協議將從簽署之日起生效,並在兩年內客戶支付服務費用的義務下保持有效。任何一方在至少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另一方的前提下,可以在任何時間終止協議。若客戶終止次協議,甲方將完全的和絕對的免除所有完成服務及提供分析報告的義務。本協議形成了雙方的完整協議,取代雙方的口頭約定、提案或陳述。其它法令、檔案、習慣或慣例均不得被視為是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變更。

  七、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如因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而致未履行協議,不視為違反協議。就本協議的目的而言,這些事件應包括,但不限於,超出雙方控制範圍的天災、巨災、相關法律和法規的變更、火災或其他“不可抗”的事件。

  八、所服從的法律以及法律費用:本協議應服從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來解釋。雙方因本協議而導致的任何爭議應共同協商解決,若無法在三個月內解決爭議,雙方應將爭議交由仲裁機構處理。在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條款之外的其它條款。勝訴方應從違約方獲得法律費用和成本的合理補償。

  九、甲、乙雙方對上述內容確認無異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經法人(或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簽名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