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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鋪租賃合同

【精華】商鋪租賃合同範文集合五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鋪租賃合同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房屋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於街號,建築面積平方米。

  二、租賃期限雙方商定房屋租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年__月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天的,並賠償違約金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後作適當調整。

  四、租金及交納方式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萬仟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並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於年月日前交至出租方。

  3、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加收滯納金。

  五、租賃期間房屋修繕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六、各項費用的繳納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七、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房屋,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違約金和違約責任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免責條件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爭議的解決決方式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承租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出租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月租金每平方米不得超過________元,每米櫃檯不得超過________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__元)

  3.為減輕承租方負擔,經雙方協商,出租方同意承租方租金分_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向出租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出租方給予承租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承租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承租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承租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承租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承租方繳納,(其中包括承租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出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必須製作租賃櫃檯標誌並監督承租方在承租的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

  2.監督承租方遵守經營場所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承租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3.不準將櫃檯出售給與櫃檯原有經營範圍不符或反向的承租人。

  4.違反城市規劃及城市管理規定,擅自在商店門前或佔道設定的櫃檯(包括在店內自行設定妨礙顧客出入的櫃檯),禁止出租並予以撤銷。

  5.不準為承租方提供銀行帳號、票證和服務員標牌。

  6.不準為承租方非法經營提供方便。

  第七條在租賃櫃檯經營活動中,承租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不得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

  2.必須在承租櫃檯或者場地的明顯處懸掛或者張貼租賃櫃檯標誌。

  3.不得私自轉租、轉讓承租的櫃檯,不得以出租方的名義從事經營活動。

  4.文明經營,禮貌待客,出售商品時,要明碼標價,出售商品後,要向消費者提供正式的銷售憑證。

  5.不得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和腐爛變質、有損健康的食品,不得銷售無廠名、廠址的商品以及從事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活動。

  6.必須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辦理納稅登記,依法納稅。提前停租的,應向原納稅機關辦理登出稅務登記和繳清稅款等有關手續;

  7.禁止轉借、出賣、出租和塗改租賃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8.自覺接受工商、稅務、物價、衛生、城市管理等部門的監督檢查,服從出租方的指導與管理,執行營業場所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第八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承租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出租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出租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九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出租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十條續租

  1.承租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處商鋪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_________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對是否同意續租作出書面答覆。如出租方同意續租的,雙方應當重新訂立租賃合同。租賃期滿前出租方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出租方同意續租,租期為不定期,租金同本合同。

  2.租賃期滿承租方如無違約行為的,則享有同等條件下對商鋪的優先租賃權。

  第十一條合同中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承租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承租方需立即書面通知出租方。

  第十四條爭議處理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

  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商鋪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透過友好協商,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自願租用甲方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街 號商鋪作為商業用途使用(以下簡稱“該商鋪”),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 。

  第二條 租用的期限為 年,租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_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付期限:

  該商鋪的月租金總額:第一年月租金總額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____拾 元正( ¥ 元/月);第二年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第三年月租金為人民幣: 萬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月)。

  以上租金是不含稅價,如有關部門檢查需辦理出租手續等應交繳的一切稅費由乙方繳納(即開發票的稅費),但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手續。

  租金交付期限:每月 10 日前交清當月租金。(並且必須是人民幣現金)

  4、保證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付人民幣: ¥ 萬 仟 ___ 佰 拾 元正( ¥ 元),作為履約保證金。

  第四條 該商鋪交付使用後所發生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有線電視天線使用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繳交,與甲方無關。如由於這些費用未交清而致使甲方被有關部門(公司)追討滯納金或罰金,則甲方有權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抵扣,並有權要求乙方補足該保證金的不足部分。

  第五條 租賃期間,乙方不得轉租該商鋪。如乙方確需轉租,須經甲方協商同意。如乙方在未徵求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房屋轉租他人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宣佈中止該合同,並有權將房屋收回另租他人。而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即作為違約金),一律不予退回。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提前中止本合同,均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且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 兩 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須於 年 月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甲方保證該商鋪交付使用時水電及排水排汙線路管道暢通。

  3、合同期滿時,乙方須在租約期滿之日退還房屋,同時經甲方驗收該商鋪無裝置損壞及欠繳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後十天內,返還乙方所交的保證金。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如期交納租金。

  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費與物業管理費等,由乙方自行按時繳付。

  3、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物業管理規定,愛護並正確使用該商鋪及內部設施,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乙方違反有關規定或超出其經營範圍進行的活動,所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甲方可以此原因解除本合同,並不退還所收的保證金,及有權追償由此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的賠償。

  4、為確保用電安全,乙方不準私拉亂接電線,不準使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單個電器功率在1500瓦以上,空調、冰箱除外);如需使用,須向供電部門申報增加用電負荷,待批准及繳交增容費後,方能使用。

  5、乙方不得擅自裝修該商鋪;如需裝修,需經甲方同意,並一律不得改變該商鋪的結構部分。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

  第八條 第一款第一點的規定,則乙方繳交保證金的期限順延;如超過十五天仍無法將該商鋪交付使用,則乙方有權宣佈本合同無效,甲方需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2、甲方如不遵守本合同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點的規定,則乙方有權向甲方收取滯納金,每天按保證金的3‰計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如拖欠租金,則每天按應繳租金的3‰交納滯納金;如拖欠租金達壹個月,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和收回商鋪,並有權拒絕返還保證金。

  2、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毀損和故障,乙方應在退房前獨自承擔維修責任,否則甲方將動用乙方的保證金作為修復費用,在修理工程結束後,該保證金多退少補。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二款第三、四、五點,造成的一切後果與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繳交保證金之日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 表(簽名): 代 表(簽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海南成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商鋪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位於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金宇路33號成信世代雅居(北區)負一層8、9、A02商鋪,房屋產權證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商鋪建築面積共432.31平方米(負一層8商鋪建築面積71.28平方米、9商鋪建築面積131.26平方米、A02商鋪建築面積229.77平方米);

  3、該商鋪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以現狀標準為準。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及用途

  1、該商鋪租賃期限共計120個月。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租金每叄年遞增10%。

  2、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90.0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叄萬捌仟玖佰零捌拾元整(¥38908.00元整)。

  3、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99.0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為人民幣大寫肆萬貳仟柒佰玖拾玖元整(¥42799.00元整)。

  4、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108.9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為人民幣大寫肆萬柒仟零佰柒拾玖元整(¥47079.00元整)。

  5、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119.80元/㎡,每月租金總合計為人民幣大寫伍萬壹仟柒佰玖拾壹元整(¥51791.00元整)。

  6、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為裝修期免收月租金。

  7、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商鋪僅作為 使用。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雙方同意按建築面積計算月租金。商鋪租金採用按季度結算方式,乙方應在每季度期滿5日前全額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

  第四條 租賃履約保證金

  乙方同意於本合同簽訂當日支付甲方商鋪履約合同金共計人民幣壹拾伍萬元整(¥150000.00元整)。合同期滿或終止,在乙方交清租金、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和違約金等相關費用並對造成損失的部分進行賠償後,甲方應在合同期滿或終止三個工作日內按全額無息方式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第五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保證所出租商鋪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

  2、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原件供乙方審閱,並留存相應文字的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乙方責任:

  1、保證承租商鋪的用途完全符合國家及地方的相關法律、法規。

  2、保證承租的商鋪僅作 使用。

  3、裝修及承租期間不得破壞商鋪的主體建築結構。

  4、負責承租商鋪的環境衛生,不得破壞承租商鋪前後及外圍的花草樹木。

  5、保證從事合法的商業活動,不得干擾承租商鋪樓上及周邊業主的正常生活。

  6、保證所從事的商業活動符合餐飲行業的法律法規規定。

  7、乙方使用該商鋪從事商業活動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擔(包括但不限於水電費、物業費、工商稅務及乙方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煤氣初裝費等裝置的費用)。

  8、乙方《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9、本出租商鋪的物業管理費及水、電、燃氣等費用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乙方自行負擔。

  10、本合同生效後,屬於乙方內容的裝修及修繕工作,甲方概不負責。

  11、乙方於承租期內從事商業活動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擔。

  第六條 商鋪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商鋪的產權,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商鋪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對於租用的商鋪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處分權,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承租商鋪進行轉租、轉借或轉讓。

  3、甲方如欲出售商鋪,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乙方若需要對承租商鋪進行裝修,應提前將裝修方案提交甲方及物業管理公司稽核,經兩方稽核確認後方可進行裝修。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商鋪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並給予甲方相應的經濟賠償。

  3、乙方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時,須事先徵得甲方工程部門的書面同意。租賃期滿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

  (1)乙方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商鋪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收回出租商鋪;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商鋪主體結構。

  (2)損壞承租商鋪,在甲方書面提出的合理修復期限內拒不書面答覆並修復的。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商鋪用途。

  (4)利用承租商鋪存放危險物品,擅自轉租、轉讓、轉借商鋪或利用商鋪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5)無故拖欠商鋪租金超過30天。

  3、乙方若要求在租賃期滿後繼續租賃該商鋪時,應當在租賃期滿前6個月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4、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九條 商鋪交付及收回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商鋪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2、甲、乙雙方須各指派代表一同到現場共同參與驗收,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時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代表書面籤認;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3日內向對方主張,逾期不主張視為符合使用要求。

  3、乙方應於商鋪租賃限屆期滿前3天之內,將商鋪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商鋪應當保持商鋪及設施、裝置的狀態完好,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商鋪的正常使用,對未經甲方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進行處置,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有義務在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商鋪的相關維修工作,不得推諉。

  2、甲方因商鋪權屬瑕疵或因非法出租商鋪而導致本合同失效時,甲方應按全額無息方式退還乙方押金。

  第十一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書面終止合同,收回該商鋪,且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總租金金額的10%即人民幣貳拾壹萬陸仟捌佰零捌元整(¥216808.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商鋪轉租、轉借或轉讓給他人使用。

  (2)擅自改變商鋪主體結構導致損壞商鋪致其無法正常使用。

  (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無故拖欠租金超過30天。

  2、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中途擅自退租,則乙方應按本合同總租金金額的百分之三,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在租賃期內,乙方若逾期支付月租金時,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的日租金的3倍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時,則按本合同第十一條執行。

  4、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向甲方交還該商鋪。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歸還時,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最後一年租金的百分之三作為租賃佔用費,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給甲乙雙方造成損失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或政府有關部門徵用等原因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商鋪,給雙方造成損失時,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本條第1款或第2款兩種原因而終止合同是,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 影響的客觀實踐(僅限於大型地震、戰爭及政府拆遷)。

  第十三條 通知和聯絡責任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通知和聯絡須按本合同結尾部分所列地址、電話和傳真進行。以上地址、電話和傳真如有變更,須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變更方自行負責。任何通知、付款要求或各種通訊只要按照開頭部分所列地址傳送,則應視作在下列日期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發出後5個工作日或特快專遞發出後3個工作日(以發出地郵戳日期為準);

  2、如是傳真,則為發出之日;

  3、如是派人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4、但有相反證據證明信函、傳真、郵件等未送達的除外。

  第十四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合同附件

  1、鋪面測繪報告;

  2、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3、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及商鋪產權證影印件。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章)後當日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共伍頁,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註冊或居住地址:

  郵編:

  電話: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出租的商鋪座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

  第二條 租期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每____個月繳納一次租金。乙方可以支票或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甲方開戶銀行:

  收款人名稱:

  賬號:

  2、本合同一經簽署,乙方即應交納相當於____個月租金的押金。合同終止,乙方交清租金及水電、煤氣,電話等相關費用後,甲方即可退還乙方押金。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押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商鋪和相關裝置造成損害,甲方有權從乙方押金中扣除維修和賠償費用。

  第四條 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和維修費的繳費辦法

  1、管理費:甲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2、水電費、煤氣費:乙方每月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3、電話費:乙方自行向有關部門交納。

  4、維修費:租賃期間,乙方引致租賃物內與商鋪質量有關的設施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租賃物內傢俬、家電裝置損毀,維修費由乙方負責。但正常磨損除外。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不必乙方同意。但甲方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如有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加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____%。如拖欠租金____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商鋪,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2、甲、乙雙方在合同終止前,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是否終止合同。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以合理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期內裝置和設施的完好無損(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造成租賃商鋪及其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乙方在租賃期滿不負責恢復原狀,甲方有權自行恢復原狀,費用從乙方押金中扣除。

  4、乙方如在租賃商鋪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裝置、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理。

  5、乙方不得在租賃商鋪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做出任何更改。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租賃商鋪內的全部無損壞裝置、設施在適宜使用的清潔、良好狀況下(自然折舊除外)交給甲方。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逾期不搬遷,甲方有權從已經解除租賃關係的商鋪中將乙方的物品搬出,不承擔保管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因此而產生的費用,並有權訴之法律。

  8、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商鋪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9、甲方向乙方出示出租商鋪的相關資料原件和給乙方與原件一致的影印件。包括出租商鋪的產權證、商鋪所有權人的身份證和出租許可證等。如果任何第三方對出租商鋪主張權利,使乙方無法使用租賃商鋪,甲方應賠償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損失。

  甲方在租賃期內:

  (1)對本合同約定期內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包括______________;

  (2)對本出租房所屬的大廈或小區的安全和管理負責;

  (3)負責租賃商鋪的結構性維修。

  (4)甲方保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合法經營不受干擾。

  第七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商鋪需繼續出租,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可隨社會物價指數變動而適當調整)。

  第八條 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押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 甲方配備的室內電器、傢俱的數量、型號和裝修的標準,以附件確認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不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透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經過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承租方:

  法定代表人蓋章: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件:

  甲方為乙方提供傢俱和電器如下:

  電器類:

  空調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冰箱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彩色電視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洗衣機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熱水器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抽油煙機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煤氣爐______臺,(型號:__________________)。

  傢俱類:

  床______張,(其中,雙人床____張;單人床____張;上下床____張);

  書桌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_______);

  沙發______套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

  茶几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________);

  餐桌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________);

  餐椅______張,(具體狀態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