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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協議書

關於合同協議書模板彙編五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長沙水創清潔服務有限公司

  為使甲方的廚房油煙系統正常運轉及安全衛生,清除油煙火災隱患,現甲方委託乙方對其各廚房的抽油系統進行清潔,並能建立長期友好的合作關係,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特訂下本合同。

  一、工程慨況

  1、工程名稱:廚房裝置設施清洗

  2、工程地點:

  3、施工範圍:

  二、合同期限及施工週期。合同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一年共計清洗 次。(注:乙方清洗時間以每次清洗完畢由甲方值班人員簽字確認驗收單上時間為準)

  三、工程款及結算方式:

  1、甲方清洗工程款每期為人民幣 萬 仟 佰 拾元整(¥ 元)

  2、工程施工完畢,經乙方開出的施工單由甲方值班人員驗收合格後 天內向乙方一次性付清當次工程款,每推遲一天付款,甲方應付總款的%作為違約金。(注:開正式地稅服務裁剪髮票結賬。稅款歸 支付)。(注:合同或施工單無註明的清洗部位不在施工驗收範圍)。

  四、雙方協作條款:

  1、甲方在清洗週期的月份前五天以書面或電話通知乙方,雙方確定具體施工日期後,再向各廚房發出施工日期的通知,甲方提供夜宵。

  2、甲方廚房施工當天,廚房工作停止後,收拾好工作現場,將現場交付乙方進行施工,並向乙方施工人員提供正常的水、電源及臨時照明、熱開水、清出的垃圾油裝袋後由甲方自行處理。

  3、乙方按照期表按時到達施工現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應提前通知甲方)。在甲方值班人員的引領下進入施工現場,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4、甲方施工現場要安排負責人值班,主動、積極地做好各項工作,乙方廚房清洗完畢當天應做好區域清潔衛生,保證無油無垃圾。

  5、每個廚房施工完畢當天,雙方值班負責人根據施工單對工程進行驗收並簽證。如甲方發現未合格的地方,乙方應及時進行返工;直至合格後簽字為準。(甲方沒安排負責人,以當天值班人員簽名為準)。

  6、如甲方抽菸煙系統出現故障,需要維修,維修材料費用由甲方負責,維修工時乙方另計。

  7、在施工期間內,甲方要保證裝置安全,如果屬於乙方不慎引起一切事故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嚴格操作。

  8、如因乙方施工不慎損壞了甲方的裝置,由乙方負責。

  9、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時和收工退場時,甲方負責值班人應檢查好乙方所帶工具和行李。否則,甲方所丟東西,乙方概不負責。

  五、附則:

  1、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條款對特殊情況有未盡事宜,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結合有關規定,議定附則條款。

  經審定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協議書 篇2

  甲方(客戶):

  乙方(供方):

  為了使甲乙雙方建立良好的合作關係,做到誠信合作,互利互惠,乙方提供更優質的服務於甲方,經甲乙雙方商定,就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乙方給予甲方一定信用額度,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維護遵守。

  一.信用額度:

  1.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購買乙方產品,乙方給予甲方的授信額度為:甲方平均訂單

  額 30萬元的預付款以內,即 30萬元以內。

  2.授信期限為 1 年,即從 20xx年 03月 01日~ 20xx年 12 月 30日。

  二.信用額度使用方法:

  甲方訂購乙方產品,合同簽訂時付款方式應約定為:“先付款後發貨”或“現款現貨”;

  單訂單預付款在授信額度以內的,甲方無需支付預付款(單訂單預付款超過授信額度的部分,甲方需支付預付款差額部分),乙方方可下單生產;後續訂單出貨時,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條件(“先付款,後發貨”或“現款現貨”;)即單訂單貨款全部付清後,乙方才予以發貨給甲方。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採取如下方式結算形成的應收賬款 。

  A. 單筆業務, 個月以內結清所有欠款。

  B.乙方授予甲方 30萬元信譽金,作為乙方對甲方的支援。當乙方實送貨物金額累計達到或者大於30萬元時,甲方應於5個工作日內付清包括信譽額度在內的貨款(以乙方送貨單日期為準),所有額度內欠款包括甲方在 60天內訂貨金額不足 30萬時,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結累計簽收貨物的全部貨款。

  四.雙方合作需配合事項:

  1.付款方式:乙方規定的合同付款方式為電匯支付,乙方財務開戶名稱:中國建設銀行東莞分行塘廈支行 ;賬號為: 44001779308051252888 ;乙方期待甲方能夠全力配

  合,儘可能使用電匯方式支付貨款。

  2.對賬方式為___A____。

  A.乙方(公司/區域)財務將與甲方 採購 部門 郭春燕 人員,每月對賬一次,月度結賬日為每月 日,對賬日為次月 日。

  B.按照本約定的方式對賬 。

  3.送貨簽收:

  3.1乙方貨物送到,甲方應由合同指定收貨人簽收,並在乙方的《送貨單》加蓋甲方公

  章或在《送貨單》寫上收貨人的身份證號碼。

  3.2未指定收貨人或指定收貨人不在時,購貨單位必須在《送貨單》上蓋公章或業務專

  用章,並要求合同簽訂人或收貨單位簽收。

  3.3甲方可委託甲方倉庫管理人員收貨,但須提供委託簽收證明和簽字樣式。

  4.開票管理

  4.1乙方鼓勵甲方確認收貨時同步開票。

  4.2可選其他開票型別_A___。

  A.乙方財務部每月與甲方對賬一次,並按照送貨金額開票。

  B.貨送到7天內,甲方單訂單貨款全部付清後,由乙方財務開具發票給甲方。

  5.服務提供

  5.1乙方願為甲方提供各項優質服務,包含業務諮詢、意見或建議、投訴及其他任何疑

  問,乙方歡迎甲方來電諮詢。

  5.2乙方投訴電話: 0769-821366666 受理部門:_乙方綜合部_____

  傳真: 0769-87943188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授信終止期限。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銷售區域與財務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協議書 篇3

  本協議書由 有限公司(乙方)與vip會員(甲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基本準則,經過雙方友好協商共同確立。本協議書各條款所確定之雙方的權利、義務,將覆蓋有限公司與vip會員今後簽定的'每一份交易訂單,無論是原件、影印件或傳真件,均應遵守本協議各項條款之規定。

  一、當事人 甲 方: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帳戶:

  聯絡電話:

  傳 真:

  乙 方: 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

  委託代表: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聯絡電話:028-

  傳 真:028-

  甲乙雙方合作期限從 年 月 日開始到 年 月 日止。在此期間內,甲乙雙方合作發展。

  二、資信證明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資質證書以及法人委託書、負責人身份證等影印件。甲方須如實填寫《會員單位申請表》。

  三、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長期穩定發展的需要,甲方以 會員資格享受既定利潤空間;甲乙雙方日常結算以 最低零售限價為標準,甲方必須嚴格執行乙方營銷體系以及價格體系,在不違規的前提下,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現金返利一次,返利空間以所購 產品最低零售限價的10%進行結算。甲方的會員資格在乙方所有專賣店均視為有效。有關會員的解釋權歸乙方所有。

  四、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現款現貨原則"。

  2、業務聯絡中憑傳真向乙方要貨,須每批要貨的貨款到乙方帳戶後,乙方再計劃安排供貨。

  3、甲乙雙方日常交易實行最低零售限價結算制,即甲方所需產品單價一律按照《 產品最低零售限價表》結算。

  五、質量問題 乙方各類產品,應確保質量。凡在拆包後發現產品內在品質問題,由甲方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規定和法定時間十天內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採取措施補救或退貨。其運輸費用概由乙方負責。如屬超過法定時間十天或甲方收貨後保管不善、超期儲存等所引起的質變,應由甲方負責。

  任何非自然因素(運輸不當、搬運不當、使用不當等)和不可抗力因素(如:火災、地震、洪水、戰爭等)不能退(換)產品。

  六、安裝責任 甲方所購 產品如由乙方負責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乙方負責,但甲方須配合處理;若甲方所購乙方產品進行自行安裝的,其安裝責任概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安裝責任。

  七、價格約束

  1、零售標價:乙方所有 產品實行全省統一零售標價。

  2、價格控制:乙方所有 產品零售賣價實行最低零售限價控制制度,即賣價不得低於最低零售限價。

  3、價格監控:乙方對 產品價格體系實施監控制度,一經發現違規行為立即處以相應罰款。

  4、單一價格:乙方所有 產品只實行零售價格制。

  5、價格協議:甲方向客戶推薦 產品時,不得違反 零售價格體系,否則會員優惠無效;禁止甲方與客戶進行低於最低零售限價的私下交易,一經發現乙方有權對甲方作出該交易貨款1:1的罰款。

  八、約束條款

  1、甲方連續六個月未購買 產品時,乙方有權取消其vip資格。

  2、甲方出現下例情形之一者,乙方有權取消甲方vip資格;觸犯法律時,乙方將追究甲方相應法律責任:

  2.1、故意毀損乙方聲譽形象的;

  2.2、不執行乙方控制零售價格的;

  2.3、違反乙方價格體系,與客戶進行私下交易的;

  2.4、對乙方有欺騙、欺詐行為的;

  2.5、甲方信譽逐漸惡化的。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不得違約,否則對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2、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前終止協議,應提前15天通知對方,否則將視為違約;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其相應經濟損失。

  3、違約方需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雙方協商解決)並應賠償對方的其他經濟損失。

  4、經濟損失的計算方法:按《經濟合同法》執行。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本協議附件,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郵政編號: 郵政編號: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銀行帳戶: 銀行帳戶: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定日期: 簽定日期:

合同協議書 篇4

  甲方:乙方: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 餐廳油煙系統清洗 事項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餐廳油煙系統清洗

  清洗範圍: 排煙罩、排煙罩橫管道、豎管道、橫管道、風機、油煙淨化器。 二、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日時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時 工期共計:小時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如下:

  小寫: 0000000 元。具體明細見附表。 大寫:人民幣。 2、支付方式:

  乙方施工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按協議約定結算金額。 甲方將以方式支付。 四、驗收條款

  1 2、驗收時間: 3、驗收方式:。 五、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用水、用電、天然氣。

  2、依約支付乙方進度款。3、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 (二)、乙方責任

  1、嚴格按甲方要求,保證質量,按時完工並交付使用。

  2、在施工期間做好現場防火、防盜及安全生產工作,工作中甲方不對乙方材料失竊及人員安全負責,施工中造成作業職工及有關人員的人身傷害傷亡、甲方工程裝置及建築材料等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

  4,清洗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負全部責任(由於違章操作、失職、裝置老化、違反消防法規造成火災時,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5、乙方進場人員由專人管理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6、做好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工作。 六、 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約定。否則,違約方須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2、乙方逾期完工,應承擔逾期違約責任,每逾期一日,按總工程款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4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應按總工程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3、乙方未按協議約定質量等要求向甲方提供工程服務,應按甲方要求修理、更換、調整直至符合約定。因此逾期的,乙方還應按前款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4、在甲方場所,乙方履行協議應當遵守甲方對於場所的各項管理規定,否則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甲方可直接在甲方應付款中扣除。 七、 解決爭議的方法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起訴訟的,由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八、 其它約定

  1、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乙一方在有效期內未經對方書面同意,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 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日期: 年 月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年 月日

  (或授權簽約人)

合同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國國內規模大、以旅遊涉外飯店為主體,依照國際標準為海內外客商提供高水準商務旅遊服務的大型現代化旅遊顧問公司,為了提高其在同業中的競爭力,體現乙方完善的服務體系和人性化經營理念,甲方為乙方的會員客戶依據其積分提供相應的交通意外保險,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作方式

  乙方作為投保人為其優質客戶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準)。

  優質客戶是指一年之內累計積分達到_________分的客戶。

  第二條承保方案

  1.保額:rmb_________元(綜合)。(未成年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額以中國保監會的規定為準)

  2.保費:rmb_________元/份。

  3.保險期間:1年。

  4.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本保險,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5.在一個保險期間內,客戶增加的積分每達到_________分,乙方為其繼續投保下一個年度本保險1份。

  第三條承保流程

  1.乙方隨時整理其客戶資源,收集客戶資料,寄送保險確認書。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優質客戶人名清單(附件1)列印稿及電子版各一份及保險確認書(附件2)和團體投保單,同時繳納保費。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資料製作團體保險單及出具保險卡,交由乙方寄發被保險人。

  4.每一期被保險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於收齊投保資料和保費的次月1日起承擔保險責任。

  5.被保險人出險後5日內,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時熱線電話_________),申請理賠。具體參見《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附件3)。

  第四條保險確認書須由被保險人填寫並在被保險人簽字欄簽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簽字)。

  第五條在本協議書籤字並蓋章生效後,如雙方的任何一方有終止本協議書的要求,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

  第六條如乙方提供的客戶投保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引起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的次日零時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未盡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為準。

  甲方代表(簽章):_____乙方代表(簽章):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責任範圍

  第一條本公司對被保險人經營信用卡業務因下列原因引起而無法向責任方追回的損失,按本條款規定負責賠償: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險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險信用卡遺失或被盜後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險人的職工單獨或與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險信用卡營私舞弊,碳五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偽造的被保險信用卡。

  除外責任

  第二條無論其他各條如何規定,本公司對下列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任何依據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關協議應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或其他方面承擔並實際可以追回的損失;

  (二)由於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的損失;

  (三)由特約直接消費單位欺詐行為引起的損失;

  (四)調查處理費用及法律費用;

  (五)利息、手續費、因營業中斷或業務量減少造成的利潤損失以及重新發行信用卡的費用等間接損失;

  (六)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衝突、報動及騷亂等原因引起的損失;

  (七)本條款第一條未列明的任何損失。

  責任期限

  第三條在其他各條限制下,本保險負責被保險人在保單附表中列明的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並發現的損失,同時擴充套件負責保單有效期限開始前三十天內遭受而於保單有效期限內發現以及在保單有效期限內遭受而於保單有效期限終止後六十天內發現的損失。責任限額

  第四條本公司在本保單項下的賠償,在任何情況下累計不超過保單附表內列明的保單累計賠償限額。

  保險費

  第五條本公司以當年總交易額為基礎計收保險費。當年總交費額是指使用由被保險人簽發的被保險信用卡於保單有效期限內提取現金、購買貨物和獲取服務的總髮生額。本公司按被保險人在投保時預計的當年總交易額與保單附表列明的保險費率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被保險人須於收到本公司保費通知書後十日內繳付保險費。如被保險人在保單有效期限內實際的總交易額高於或低於保單附表列明的預計當年總交易額的10%以上,本公司按實際高於或低於的數額及原保險費率補收或退還保險費。

  賠償處理

  第六條被保險人在發現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應立即通知本公司,並於三十天內提交書面損失通知。

  第七條被保險人在索賠時應提交損失清單和有關證明檔案,本公司稽核確認後按條款規定及時賠付。本保險項下的索賠期限,從被保險人最初發現有關損失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八條本公司在核定賠款數額時有權從中扣除被保險人已向責任方收回的款項,但此項扣除不包括被保險人依據信用卡章程應收的三十天以內的透支利息。

  第九條如造成被保險人損失的責任人有擔保人,本公司只在該擔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擔其擔保責任的情況下負責賠償。

  第十條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後,被保險人從責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項或財物,應及時移交給本公司,被保險人為此支出的合理費用可以從追回款項或財物的價值中扣除。

  第十一條在本公司支付有關賠款後,被保險人應將向有關方面追償的權利轉讓或移交給本公司,並在本公司向有關方面追償時,提供一切必要協助。

  被保險人義務

  第十二條被保險人應嚴格遵守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在信用卡業務經營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盡的義務,如因未履行規定的義務而影響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有關損失。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應採取積極的預防措施防止損失發生,對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應認真考慮,並以自己的費用付諸實行。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在發現損失發生或可能發生時,應當:

  (一)儘快通知各取現點和特約單位按規定程式採取行動,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

  (二)積極配合司法部門對案件進行調查和審理,追查有關責任人;

  (三)採取一切可以採取的措施包括運用法律手段,凍結或封存責任人的財產,並責令其退賠。被保險人未經本公司同意不得單方面減免責任者的退賠數額。

  第十五條被保險人的信用卡章程、業務方式、經營方式、管理制度等影響風險狀況的情況有重大改變時,應及時書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規定

  第十六條本公司與被保險人在本保單項下的一切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則,透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進行調解、仲裁或訴訟。

  保險漁船範圍

  第一條本保險承保的漁船應當具有國家漁業船舶主管部門簽發的適航證明和捕撈許可證明,並專門從事漁業生產或為漁業生產服務(以下簡稱保險漁船)。油船、漁港工程船、拖輪、駁船、不足一噸的小型漁船,不在本保險範圍內。

  第二條本保險承保的漁船包括

  船體、輪機、儀器、裝置。

  漁網、子船、艇非經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特別約定,並在保險單上載明,不在保險漁船範圍內。

  第三條下列財產不屬本保險承保範圍:

  保險漁船上所載貨物、燃料、零星工具、用具、備用機件、漁獲物、給養品、漁需物資及船上所有人員的私人財產。

  保險責任範圍

  第四條保險漁船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本公司負責賠償

  一、擱淺、傾覆、沉沒、碰撞、觸礁;

  二、火災、爆炸;

  三、雷擊、八級以上大風、龍捲風、海嘯、洪水、崖崩、破壞性地震、地陷、泥石流、冰凌、滑坡;

  四、航行中全船失蹤六個月以上。

  第五條保險漁船因發生保險事故所產生的救助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第六條保險漁船上的錨、櫓、螺旋槳、纜、鏈、繩索、消防裝置、救生裝置與船體遭受同一保險事故而同時受損時,本公司負責賠償。

  經特別約定承保的漁網、子船、艇只有與船體同時滅失,本公司才負責賠償。

  第七條保險漁船在航行或作業中發生碰撞,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公司按本條款的規定負責賠償。

  第八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搶救保險漁船而支出的合理施救費用,本公司負責賠償。

  除外責任

  第九條由於下列原因所致的損失、費用或碰撞責任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適航或不具備作業條件;

  二、戰爭、軍事行動、暴力行為或政府徵用、扣押、

  三、被保險人、船舶所有人、船長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第十條下列損失或費用支出,本公司不負責賠償:

  一、正常維修、保養、油漆費用以及蝕損、自然磨損、潛在缺陷、自身故障;

  二、清理航道和清理汙染的費用;

  三、任何人員傷亡或疾病引起的費用;

  四、因遭受保險事故導致停航、停業的損失以及各種間接損失。

  五、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

  保險金額和賠償處理

  第十一條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與本公司協商確定,但不得超過保險漁船的保險價值。

  第十二條保險漁船在保險期間內,不論發生一次或多次保險事故,本公司均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保險漁船完全滅失或嚴重損毀不能恢復原有效用,為實際全損,按保險金額賠償;

  二、保險漁船在航行中失蹤超過六個月,視為實際全損,按保險金額賠償;

  三、保險漁船實際全損已不能避免,或恢復、修理、救助的費用總和達到保險價值時,在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發出委付通知後,為推定全損,本公司不論是否接受委付,按保險金額賠償;

  四、保險漁船發生部分損失,本公司賠付恢復、修理費用;

  五、對施救費用和救助費用,本公司根據獲救船舶價值與獲救船、貨總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第十三條保險漁船發生碰撞責任事故,致使被碰撞船舶及其所載貨物,或者被碰撞船塢、碼頭、港口裝置及其他固定建築物遭受直接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賠償責任時,本公司依照本條款以及出險當地漁港水域交通事故處理規定和有關的法律、法規處理賠償。

  第十四條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價值時,本公司對保險漁船損失、碰撞責任以及救助費用、施救費用均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第十五條本公司對保險漁船損失(含恢復、修理、救助費用)、碰撞責任以及施救費用的賠款分別計算,每次賠款各以不超過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為限。當漁船損失的一次賠款達到保險漁船的保險金額時,本公司的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保險漁船遭受損失以後的殘餘部分,應當協議作價折歸被保險人,並在賠款中扣除,必要時也可由本公司處理。

  第十七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後,本公司有權放棄對保險漁船殘餘部分的權利和向第三者追償損失的權利,而按保險金額賠償,同時解除保險合同中的一切責任。但本公司行使上述權利,必須從收到發生保險事故的通知之日起七天內通知被保險人。被保險人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前所支付的施救費用,本公司仍負責賠償。

  第十八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需要修理時,被保險人必須徵得本公司同意後方可進行修理,否則本公司有權重新核定修理專案和修理費用。

  第十九條本公司對每次賠款均按保險單中的規定扣除免賠額。

  被保險人義務

  第二十條被保險人投保時,對保險漁船的情況必須如實申報,並應在簽訂保險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第二十一條被保險人應嚴格依照主管部門關於航行、作業、停泊的規定或慣例,按期對保險漁船進行維修、保養和檢驗,確保保險漁船的適航性。

  第二十二條被保險人一經獲悉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應盡力採取必要措施進行救護,並須在到達第一港口四十八小時內通知本公司或本公司在出險當地的代理人。

  第二十三條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間內,保險漁船如果發生轉借、出租、變更航行區域等情況,被保險人應事先通知本公司並申請辦理批改。

  第二十四條被保險人不履行本條款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義務。本公司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保險合同。

  索賠事項

  第二十五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向本公司提供出險通知書、保險單(證)、海損事故證明、事故責任裁定書、損失清單、船舶主管部門簽發的有關證書及各種涉及索賠的原始單證。本公司應迅速審查核實,賠款一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本公司應在十天內一次賠償結案。

  第二十六條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時,被保險人應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本公司提出索賠請求,本公司可以按照本條款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本公司,並協助本公司向第三方追償。

  第二十七條被保險人從獲悉保險漁船發生保險事故的當天起,一年內未向本公司提出索賠,或不提供本條款第二十五條規定的各種單證,或從本公司書面通知之日起一年內不領取應得的賠款,即作為自願放棄權益。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保險漁船在保險期間內安全作業無賠款,被保險人在續保時可按照保險單中的規定享受無賠款安全優待,不續保者不給。

  第二十九條被保險人與本公司發生爭議不能達成協議時,可申請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保險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