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勞動仲裁申請書四篇
在如今這個年代,很多場合都離不了申請書,我們可以將自己的願望和請求寫進申請書裡。寫起申請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4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徐xx,男,漢族,xxx年6月16日生,住江蘇省泰興市xxX,身份證號碼:X。
被申請人:蘇州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蘇吳江經濟開發區X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申請請求:
一、支付申請人經濟補償金82950元(15年x5530);
二、支付申請人應休未休年假工資22860元【(xxx年至20xx年共45天x254元/天x300%)—(45x254)】;
三、支付申請人xxx年病假工資1185.57;
四、補足申請人xxx年事假工資扣款769.51元(1045.31—275.8=769.51);
五、補足申請人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工資330元(30元/月x11個月);
六、支付申請人非法扣除工資10952.46(暫計xxx年度、xxx年前4月);
七、補足申請人xxx年終獎5009.4元(參照上一年度年終獎標準)。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自xxx年9月14日進入被申請人處工作,工作期間認真負責,勤勉踏實,但被申請人不能足額髮放申請人全部工資,每月均非法扣除申請人工資,尤其是被申請人病假期間不支付工資的規定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無奈之下於xxx年5月23日被迫向被申請人提出離職申請。
綜上,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望依法支援申請請求。
此致
蘇州市吳江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男,住XX市六里坪鎮油坊村2組13號,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有限公司******車身廠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電話:822*****
被申請人:XX市**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電話: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xx年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 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於xx年年2月被十堰****勞務公司派遣到******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訴人:xx,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專案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by/52790.html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x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援申訴人的主張.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附:1、副本2份;2、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案由:工傷待遇爭議
申請人:XXX,男,19XX年X月XX日生,漢族。
工作單位:XXX省XXXX公司。用工性質:聘任制。
住址:XX省XX縣XXX鎮。
被申請人:XX省XXXX公司
地址:XX省XXX縣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解除勞動關係。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受傷的相關費用,合計105000元。具體如下:1、一次性醫療補助金3000元×18月;2、一次性就業補助金3000元×9月;3、一次性傷殘補助金3000元×8月。
事實與理由:
略
此致
和順縣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簽名):吉軍軍
20xx年X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