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僱傭合同> 關於僱傭合同模板集合10篇

僱傭合同

關於僱傭合同模板集合10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僱傭合同10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僱傭合同 篇1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聘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僱員)就聘請僱員赴國(地區)_______公司工作事宜。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聘方聘請僱員。

  赴______國(地區)_____________公司從事_____________.

  2、工資及支付方式

  (1)薪金:聘方支付給僱員的基本月薪為_______美元(大寫)僱員離開中國國境之日為起算日。離開_______國境(地區)之日為截止日,凡工作不滿一個月,按全月工資計算。

  (2)加班工資:聘方因工作需要,要僱員加班工作時,加班工資由雙方面議。

  3、聘用期限,工作時間和假期

  (1)聘用期為:

  (2)工作時間:按_______國(地區)勞工法規定,每週工作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小時。

  (3)休假日:僱員享受所在國的法定假日。

  (4)病假:僱員每年可享受帶薪病假15天。

  (5)事假:僱員因家庭急事或其他特殊原因需回國時,聘方應予以方便,準其請假,並協助僱員辦理手續,事假期間,聘方視情況支付或停發工資,往返旅費由僱員自理。

  4、住宿、膳食、醫療、保險和稅金

  (1)住宿:聘方免費提供僱員有水、電、衛生設施的住所,或支付租房費。

  (2)膳食:聘方提供僱員全月膳食,或支付膳食費,其標準相當於本單位同類人員的水平。

  (3)醫療:聘方為僱員支付醫療費用,或向保險公司投保醫療保險。

  (4)保險:聘方為僱員投保當地勞工法所規定的各種保險。

  (5)稅收:聘方為僱員交納當地法定的一切稅金。

  5、僱員出入中國和_________國國境的手續和旅費

  (1)聘方負責辦理僱員出入_________國國境(地區)的簽證、居住和工作許可證等手續並支付其費用。

  (2)聘方負擔僱員從中國至工作點的往返旅費。

  (3)僱員負擔出入中國國境的各種手續費。

  6、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

  由提出方支付給對方相當於僱員三個月工資的補償費,並負擔僱員返回中國的旅費。

  7、僱員應遵守工作所在國的法律、法令,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遵守聘方的有關規定。

僱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搞好富豪國際購物中心內外衛生,創造潔淨、優美的環境,經甲乙雙方代表共同研究、協商,甲方同意由乙方承包有關清潔工作,訂立本合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包裝置的方式。

  二、清潔範圍:

  煙臺市富豪國際購物中心內公共區域及甲方提出合理的範圍內。

  三、承包價款:

  富豪國際購物中心正常投入使用後,乙方投入保潔人員共 名,甲方每月支付乙方清潔服務費共計人民幣 元/月整(¥ 元/月)。開荒費用為: (¥ 元/次)

  四、乙方承諾:

  盡職盡責的清潔服務,創造潔淨、優美、舒適的生活環境;維護富豪國際購物中心管理處的良好形象。

  五、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檢查監督,若乙方清潔工作達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進行處罰。

  2、甲方負責為乙方免費提供清潔、用水、用電、及放置清潔用具、用品的倉庫一間。

  3、甲方及其員工應尊重乙方工作人員及其勞動成果,不得鄙視或譏諷清潔人員,並教育本公司員工自覺維護富豪國際購物中心的清潔衛生。

  4、甲方在富豪國際購物中心公共場所設定適量的垃圾桶。

  六、乙方責任:

  1、乙方須確保合同執行有效,向甲方提供熟練清潔工,並遵守甲方、乙方公司的規章制度,保持甲方良好的環境,愛護甲方的財物,注意言行舉止以維護甲方的良好形象。

  2、乙方派駐甲方富豪國際購物中心工作的員工,其中含一名主管,具體安排及全面督導每日清潔綜合服務工作;巡檢現場清潔情況;即時處理甲方投訴,並做好與甲方負責人的聯絡工作。

  3、在一個月內若業主投訴兩次以上(特別是服務質量問題)而乙方又沒有解決的,甲方有權提出警告直至在當月清潔服務費中扣除5%--10%的清潔服務費,若因乙方承包清潔工作達不到甲方要求標準,而被有關部門罰款,罰金則由乙方負責。

  4、乙方將定期清潔作業計劃情況告知甲方,並經常將清潔作業計劃實施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告。

  5、乙方負責購買員工之保險和支付工資、勞保福利、住房等一切待遇,維護甲方一切公共設施,損壞東西照價賠償,決不允許有挪用或偷竊行為。

  6、所有在富豪國際購物中心工作的清潔員工,乙方提供統一工作服並佩戴乙方公司的企業牌。

  7、如甲方要求乙方撤換不合適的清潔工,乙方無條件接受。

  8、根據衛生檢查標準每月大檢一次,未達到85分扣除當月清潔服務費5%,因衛生影響創優,乙方按年總清潔服務費的50%給予甲方補償(後附清潔檢查扣分標準)。

  七、付款方式:

  甲方須在每月15日前以銀行支票轉帳的形式付清乙方上月之清潔綜合服務費,乙方開戶行及帳號以合同規定為準(注.乙方開戶行: ,銀行帳號: 。若有變更,乙方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乙方提供的帳號及開戶行有誤導致服務費無法進帳,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合同期限及續延: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前 個月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協商續期或簽訂新合同。

  2、甲方至少應在合同期滿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是否延續合約,乙方至少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是否延續合約。

  九、簽署

  1、合同經雙方單位蓋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名後即有效。

  2、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合同 篇3

  ________ 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上虞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僱傭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 。

  3. 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 。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以下第 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2、不定時工作制;3、綜合計算工作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製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人民幣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後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①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② 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③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1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經甲方批准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守則》及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8.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9.甲方經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改進生產條件,無法在企業內部調劑安排的富餘職工;

  10.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經區級以上醫

  院證明仍確需住院治療的;

  2.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4. 符合國家、廣東省、廣州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獨自承擔的違約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住房或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於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於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之修正:

  對於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雙方共同簽署,以書面形式承認的才能生效。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主要負責人: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第二條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聯絡電話: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

  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由於乙方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

  乙方在工作期間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病上道。

  乙方不得將車用於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未經甲方領導允許隨意將車借給其他人員駕駛或使用。

  乙方每日下班前須將車輛開回甲方公司院內,未經允許不得將車停放於其他地方,如違反規定而導致車輛受損或遺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乙方車輛燃油損耗應控制在甲方要求的標準範圍內( 升/百公里),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工作時間:

  實行一週五天工作制,國家法定休息日如需加班,補助按第六條規定執行。

  第六條 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甲方於每月隨單位工作人員發放工資,以現金或打卡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其中,合同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為 元。

  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確定的工資標準中已包含單位負擔按規定繳納的社保部分,由乙方自行向屬地保險機構繳納。

  國務院規定的法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付給乙方適當的的工資補助(雙方協商為 元/日).

  甲方為乙方提供工作餐補和免費集體宿舍.

  第七條 下列費用,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據另行支付:

  (1)過路、過橋費(2)燃油費(3)停車費(4)汽車的保養、正常的機損維修及年審費用(5)車輛年度各項稅費、雜費

  (6)司機市外出差當日在外住宿的長途出差食宿補貼

  第八條 勞動紀律

  1、甲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領導和工作安排。

  3、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並自覺維護企業形象和聲譽。

  4、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崗位,嚴格履行職責。

  5、乙方在合同期內如有舞弊行為(如報虛帳,弄虛作假等),甲方一旦有確鑿證據,可憑此合同向甲方索賠10000元;

  6、乙方在工作時間因故請假,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待書面申請批准後方可離崗,否則視為曠工,曠工扣工資為50元/日.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不服從工作安排或特殊任務調遣的;因工作時翫忽職守、違章駕駛發生重大事故的,勞動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教育不改或不勝任工作崗位的,甲方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主要負責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5

  甲方(用人方)姓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性別:

  出生年月: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第二條:工作地點、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工作地點:

  2、工作內容:甲方招用乙方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3、工作時間:根據本工程施工特點,每天採用兩班人員輪班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待遇

  1、雙方約定的其他勞動報酬方式:

  2、甲方繳納乙方施工期間的工程險

  3、甲方應在每月日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4、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5、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它約定:甲方一時資金不能到位,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推遲發放工資,但推遲時間最長不能超過合同規定時間後的90天。

  第四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勞動紀律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或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總承包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不得擅自離職;

  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第五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乙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3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甲方未按照國家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⑶.甲方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乙方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⑴.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康復後不能繼續從事本合同工作;

  ⑵.勞動者不能勝任本合同工作;

  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⑷.出現法律規定允許裁減人員的情況。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⑴.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⑵.有打架鬥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嚴重違紀行為;

  ⑶.嚴重失職或徇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⑷.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⑸.被勞動教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⑹.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或甲方規章制度和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5、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六條:法律責任

  1、因甲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應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承擔相應責任。

  2、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擅自離職或個人失職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雙方約定的其它內容

  1、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雙方約定以完成某一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當工程後期出現工作量減少客觀上需要裁減人員情況時,甲方提前3日書面通知乙方,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僱傭合同 篇6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合同。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工作。

  甲方根據工作要求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

  三、工作時間

  第三條 乙方每週工作 日,分別為周 ;每日工作 小時。

  四、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按小時計酬方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

  甲方向乙方支付度資形式為 (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支付週期不得超過15日。

  五、社會保險

  第五條 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培訓和職業培訓,為乙方提供如下勞動保護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透過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解決。

  八、其他

  第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勞動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籌備組)

  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正在籌備設立中;

  2、乙方同意為甲方籌備組提供勞務,獲得報酬;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服務期限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甲方設立完成之日止。

  2、雙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前____日通知對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二、工作內容、地點與報酬

  1、乙方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報酬標準:__每月元;每月______前發放__;

  上述報酬為__稅前/稅後__標準。

  4、乙方指定收款賬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

  5、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代為發放報酬。

  6、補充說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不建立勞動關係,甲方無需承擔勞動法上的權利義務,包括無需繳納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2、如甲方為乙方出資購買了保險(包括但不限於意外傷害保險、醫療保險等,但甲方無義務必須購買),則一旦發生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的事宜,保險賠付金額應計算在甲方的賠償金額之中。

  3、甲方取得營業執照後,本合同的權利義務自動由新設立的公司承擔。雙方如另行簽訂勞動合同或其它合同,則權利義務以另外的約定為準。

  如甲方未能取得營業執照,則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由甲方發起人承擔。

  4、如甲方取得營業執照後雙方建立勞動關係,則乙方根據本合同提供勞務的期限__計入/不計入__雙方勞動關係的工作年限中。

  四、其它

  1、本合同經甲方代表與乙方簽署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僱傭合同 篇8

  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外派海員_________(海員證號碼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僱傭乙方到其所屬的__________輪擔任____________(職務)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甲方對乙方的聘用期限為_________個月,根據航行情況可適當提前或延後,但一般不少於9個月不超過14個月。聘用期滿,船舶仍在航行或所在港口不便下船,甲方可延長本合同至該航次結束。延長期內乙方基本工資增長________%。

  二、工資及支付

  乙方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固定加班費(星期六和星期日)和休假金(從乙方離開中國之日起),從乙方上船之日起至返回中國之日止按月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計算。具體標準根據職務見附件1。

  乙方工資分家匯和在船領取兩種支付方式,家匯薪為_________美元/月,其餘工資在船領取,領取日為每月__________日。甲方應完全保障乙方獲得租船人或其他有關方面給予的利益。

  三、工作時間及加班費

  乙方通常工作時間為每天8小時,每週40小時,星期六、星期日為固定加班,每週56小時為正常工作時間,超過56小時之外的工作為額外加班。但通常情況下,每24小時內乙方應至少連續休息8小時。如確因工作原因不能保證,該情況每七末內只能出現一次。

  乙方如系持證高階海員則只有固定加班費,如系普通海員,除固定加班費外,額外加班時間應按小時支付費用。固定加班費及額外加班費標準職務見附件1。

  中國國內法定節日每年10天(春節3天,“五一”節3天,元旦1天,國慶節3天),乙方在上述法定節日的工資按雙倍日基薪計算。

  四、伙食費

  乙方伙食費標準為每天不低於4.5美元,具體的食物和物品供應依據甲方規定。

  五、勞保用品

  甲方按附件2的標準,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勞保用品。

  六、醫療及病假工資

  乙方在合同期內受傷或生病,甲方負責承擔住院、治療、食宿等一切費用,併發給基本工資。如經一年的治療後乙方仍不能康復,甲方可按照保賠協議的規定,一次性支付乙方費用手免責。

  七、傷亡保賠

  甲方按不低於“香港僱員賠償條例”(香港法規282章)的規定標準,向有聲譽的船東互保協會投保乙方自離開中國國境起至返回中國國境止的一切人身意外(包括疾病)險,並負責事後追償。甲方保證將所有賠償如數交付派出乙方的代理公司,並由代理公司全數交還乙方或乙方的法定繼承人。

  如乙方在合同期內死亡,甲方除按上述保賠標準賠償外,還須付清乙方所有應得收入、返還遺物、妥善安置骨灰並支付喪葬費。

  八、航行區域

  乙方服務的船舶應在________航區航行,如需要改變航區,應事先與乙方代理公司及乙方商量。

  如甲方的船舶需駛往戰爭或類似於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甲方須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對乙方的基薪和本合同第七條款中的所有保險和賠償加倍。如乙方不同意航行,甲方負責將乙方轉船或安排回國。

  “戰爭或類似於戰爭的區域或有戰爭危險的區域”的界定以本合同第七款的船東互保協會的最新規定為準。

  九、登船及遣返費用

  甲方負責乙方因登船產生的費用,但乙方在船發生棄船、漏船事件時,需自行負擔上船的費用。

  甲方負擔乙方下述情況的遣返費用:合同到期;因病或因傷提前結束合同;因僱主原因結束僱傭合同;船舶滅失、擱淺或賣船;船舶被扣超過14天;船程中配偶、子女或父母生命垂危或死亡。但甲方不負擔下述情況的遣返費用:乙方要求提前結束合同;乙方漏船、棄船;乙方因違約行為、違法行為以及任何不當行為而遭遣返。

  十、規章制度的遵循

  乙方應誠實、守信,恪盡職守,服從船長或上級的合理指令,並遵守以下規定:履行自己的崗位職責;不能儲存任何兇器或槍枝彈;不得有任何不文明或不健康的行為,如吸毒、打架、酗酒、吵架等;遵守僱主為船舶正常航行而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安全制度。

  十一、合同終止及解僱費

  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要求提前解除合同。

  甲方因船舶滅失、擱淺、賣船等不可抗力作用,可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合同,但需支付乙方解僱費用,費用標準為:乙方在船工作不足6個月,發給2個月的工資;超過6個月,發給1個月的工資。如不可抗力作用導致乙方物品損害或滅失,甲方應予以賠償,但數額不超過_______美元。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僱傭合同 篇9

  案情簡介

  原告崔某以在淄博某建材市場為各商戶提供裝卸勞務為業。20xx年5月5日中午12:30許接被告謝某電話去被告倉庫裝貨。在貨物裝卸過程中原告下車時不慎受傷致右腳踝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療,後訴請法院判令被告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30000元。在訴訟中,原告腳傷被鑑定為9級傷殘並將訴訟標的變更為137000元。

  辦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委託後,劉律師向當事人詳細瞭解案情,查找了包括《勞務關係、僱傭關係、勞動關係之辨析與建構》在內的大量關於僱傭關係方面的學術文章,並與康橋淄博同事就該案進行了深入探討。有人認為雙方構成僱傭關係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有人認為現行法律法規對僱傭關係的解釋和處理不明確,而且根據最高法院民事證據規則精神,是否構成僱傭關係要由用人單位舉證,法院有可能最終認定僱傭關係成立並判令被告賠償。

  劉律師則結合本案案情及自己多年的辦案經驗,透過對蒐集的學術論文、現行法律規定等材料綜合分析,認為該案中的原告系流動於淄博某建材市場的沒有特定僱主的眾多勞務工之一,每天在市場上自主承攬裝卸勞務併為不特定的商鋪服務,服務結束即行報酬結算走人,可自主再為其它商鋪提供類似服務,其與被告之間僅是基於《合同法》調整的純粹經濟合同即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具有人身依附關係並受用人單位管理、服從用人單位安排並遵守其規章制度的僱傭關係。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被告作為定作人,不應對原告作為承攬人在從事勞務服務時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確定代理思路後,劉律師於庭前向法庭提交了基於自己代理觀點的民事答辯狀,同時向法庭提交《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申請通知法庭通知建材市場其他5個業戶出庭作證,進一步佐證自己觀點。同時,庭前與承辦人進行了電話溝通,為案件審理做好了充分的準備。

  裁判結果

  在法庭調查時,法庭主要圍繞原、被告之間是否存在僱傭關係及原告損失情況兩個爭執焦點進行了審理。一審法院透過對原告的法庭詢問查明:原、被告之間沒有勞動合同和固定工資;被告每次裝卸貨物時電話通知原告,原告帶幾個人、帶誰去裝卸貨物由其自己決定;被告按裝卸貨物的多少支付其報酬,一般都是當天結算;原告除了給被告裝卸貨物外,也給其他客戶裝卸貨物,同樣是按照貨物的多少獲得報酬。

  一審法院認為,原告以自己的體力勞動獲得報酬,被告以不特定的提供勞務人為給付物件,按照貨物數量支付報酬。當被告有貨物需要裝卸時,被告打電話找原告裝卸貨物,雙方即以默示方式建立了一種合同關係。這種習慣僅是雙方合同成立的一種便利條件,並不是事實僱傭關係的形成。在這一合同中,原被告雙方僅就臨時裝卸貨物達成協議,至於原告及其他人如何分工裝卸貨物,均由其自己確定,被告僅按貨物的數量一次性支付報酬。

  原告提供勞務的行為不受被告意志的左右,無須服從被告的監督管理,原被告雙方並沒有形成人身依附關係,貨物裝卸完畢並給付報酬後雙方合同關係即告終結。因此,原被告之間並非僱傭關係,原告要求被告作為僱主賠償醫療費等共計137000元不予支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之規定,駁回原告崔某的訴訟請求。一審判決後,原告以一審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為由,向淄博市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並提供兩名證人出庭作證和與被上訴人謝某的通話錄音支援其上訴請求。

  在二審開庭時,劉律師就上訴人出庭證人和錄音證據的瑕疵提出異議,並就雙方系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僱傭關係進行更加全面的闡述。最終二審法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之間構成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和國合同法》第251條約束的承攬合同關係。上訴人是在承攬的???卸工作中受傷,與被上訴人之間不存在僱傭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0條的規定,被上訴人作為定作人,不對上訴人作為承攬人的自身傷害承擔賠償責任。並最終裁定: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式合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勞務關係、僱傭關係和勞動關係在司法實踐中是經常容易混淆並難以區別判斷的三種法律關係。本案的代理思路和法院的判決理由為以後代理類似案件提供了參考依據。

僱傭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鑑於乙方不具備勞動法律關係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雙方約定本協議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要求:

  1、甲方聘用乙方從事工作內容為

  2、在該工作範圍內乙方應服從工作需要,並服從甲方的正常工作調動及工作時間變動。

  3、乙方應按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甲方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4、乙方應遵守甲方現有的全部紀律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公司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 勞動保護用品。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崗位操作規程和公司有關安全生產製度。

  四、工作報酬待遇: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工作完成情況,確定乙方月薪酬費用。因乙方屬於退 休人員,甲方將不承擔其社會保險費用。

  具體支付標準如下:乙方薪酬為稅後 元/月,薪酬已包含乙方全部待遇。

  2、甲方每月日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薪酬。

  五、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終止:

  1、本協議期滿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嚴重違反工作(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單方面即使終止本協議。

  六、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

  七、乙方應在協議終止前30天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八、乙方同意醫療及相關費用自理。

  九、依據本協議第六條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甲方可在乙方工資內直接扣除。

  十、合同到期後處理辦法:

  1、甲乙雙方經協商無異議後重新簽訂僱傭協議;

  2、甲方不同意續簽,無論乙方是否同意續簽,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 任何其他費用。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提交與本人身份證原件核對一致的影印件以證明其已年滿退休年齡,如因乙方偽造、變造身份證或採取其他手段導致乙方年齡錯誤的,甲方僅按本協議對乙方承擔責任,且乙方需承擔違約金元。 十二、因本協議屬於民事範疇的僱傭關係,乙方不享受勞動法所規定的社保、工傷、各項補償金等相關待遇,甲方僅按《民法通則》等民事法律法規對乙方承擔責任。

  十三、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章後立即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