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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

【熱門】擔保合同範文七篇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擔保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擔保合同 篇1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擔保人:

  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貸條款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月利率為元。(借款人到期未歸還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條約定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利率)

  第五條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約定利息在借款時提前扣除,借款到期一次性還本

  4、借款人指定的還款還息賬戶為: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賬號:貸款人應按照本合同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借款方的本金及利息。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第七條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按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權。

  第二部分擔保條款

  第九條擔保人: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願以其所有權並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擔保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擔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擔保產品其它機械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20%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合同 篇2

  在大多數借款合同中,都有擔保的存在,其目的是為了保證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能保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收回。但在實踐中,有的是業務不熟,有的是人情作怪,有的是行政命令,往往出現擔保無效的情況。

  擔保無效主要有以下幾類:

  1、擔保的主體不合格。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規定,有些部門和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就是說沒有擔保資格。國家法規規定,學校、醫院等社會福利機構不能進行擔保。因為這些部門和機構從事的是社會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財產為國家所有,與此同時,這些部門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斷性。不可能因為其進行擔保而將其財產執行而造成學校停學,醫院停診。

  2、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發出的《關於審理經濟合同糾紛案件有關保證的若干問題的》(以下簡稱《保證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擔保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保證規定》18項“法人的內部職能部門未經法人同意,為他人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應根據其過錯大小,由法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擔保法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的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是其他個人債務提供 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4、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保證規定》第19項“主合同債權人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惡意串通,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保證人不承擔責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擔保法解》第五條規定“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的財產或者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6、未經批准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在對外擔保問題上我國法律和法規有嚴格的限制。《擔保法解釋》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外擔保合同無效:(一)未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二)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三)為外商投資企業註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文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五)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保證規定》第20項”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也無效,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主合同無效而仍然為之提供保證的,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後,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綜上,擔保無效的情形主要有:擔保的主體不合格;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單位內部機構或內部職能部門擔保無效;公司董事、經理私自所為的擔保無效;欺詐、脅迫、惡意串通造成的擔保合同無效;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擔保的合同無效;未經批准及無權設立的對外擔保無效;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希望以上保證合同無效的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擔保合同 篇3

  (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經充分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到現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 ,不另立據,以此合同為借款憑據。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屆時此借款可由乙方或保證人之一的從: __________公司賬號存款歸還或以現金方式歸還。

  三、屆時未能返還,乙方除付資金使用費外,並每天按揭款總額的0.3%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直至借款全部還清之日止。

  四、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以自由轉讓於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五、擔保方保證人 為確保契約的履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及違約責任(包含其他追索損失),並完全同意由法院凍結、查封、扣押乙方和保證人的等值財產。

  六、本人(乙方)及擔保方鄭重陳諾:保證不動用、不挪用、不侵佔這筆借款,乙方與其他方之間的債務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必須保證將此借款歸還甲方並保證配合甲方收妥全額借款為止。否則將視為罪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七、乙方向甲方保證,此借款僅用於銀行臨時存款,乙方決不能挪作它用,也不能以此存款做任何形式的擔保。同時乙方向甲方保證自己及相關人和 有限公司無任何債務和不良貸款,保證此款不被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保全、查封、凍結等以及被強制劃轉。如發生上述情況,則視乙方為隱瞞事實真相,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罪行為,甲方有權向公安機關報案,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和其他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雙方協商不成的,甲方有權任意指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乙方無權以管轄權為異議,雙方一致選擇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乙方或連帶保證人屆時逃避致使法院無法送達相關法律文書,雙方特別約定為早日實現債權糾紛的解決,甲方有權使用乙方及保證人預留的委託手續,替逃避方聘請律師參與訴訟,簽收法律文書。

  九、本合同經各方(或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擔保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4

  鄒城市乾元小額貸款有限公司:

  鑑於 (借款人)與貴單位於 年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小寫): ;

  借款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 如貴公司接受申請為其提供借款,為維護貴公司的合法權益。本人願以個人所有財產及權益,以無限連帶責任的方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本人特此宣告並承若如下:

  一、本人同意對該筆借款合同及今後可能發生的修改、補充條款中債務人的所有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未按借款合同中的承諾按期足額償還全部債務,導致貴公司損失的,本人保證在收到索款通知後十五日內無條件將上述款項支付給貴公司。

  二、本人用於清償債務人債務的資產和權益,包括但不限於:

  1、本人家庭(或個人)財產清單所例的全部財產。

  2、本人的薪金、勞務報酬、利息、股息、股權、紅利、財產租賃、財產轉讓等所取得的現金、有價證券等方式的收益以及因商標、專利等專有權所取得的許可使用費及轉讓費等。

  3、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產、汽車、裝置、土地使用權、承包承租經營權等財產和權益。

  三、本擔保函是不可撤銷的,擔保函所涉及的借款人發生合併、分立、停業、撤銷、破產或變更有關事項(包括名稱、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等)。無論是否徵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響本保證書的法律效力及繼續履行。

  四、在任何情況下,在貴公司尚未收回全部借款之前,無論本人是否已經部分履行了代償責任,必須待借款全部收回之後,才可向債務人行使債權人的權利。

  五、給予債務人和本人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形式借款合同及本保證書項下的權利,不視為對本保證書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也不影響本人履行擔保函的各項義務。

  六、本擔保函自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貴公司將借款全部收回為止。

  承諾人(簽字):

  財產共有人(簽字):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5

  一、擔保方式不明確

  擔保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二、擔保範圍約定不明確

  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範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即上述所有專案上承擔責任。

  三、擔保期限規定不清楚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合同 篇6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以及定金合同應當採用書面的'形式。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當事人雙方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擔保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當事人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定確認書。合同自簽定確認書時成立。

  雖然《擔保法》明文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在擔保合同中主要是指保證人履行了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或者承擔保證責任,抵押人或者出質人辦理了擔保物的抵押手續、質押手續並交付了質押物歸債權人佔有等),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擔保合同成立。

  至於擔保合同的具體表現形式,可以是獨立於主合同的擔保合同,也可以表現為主合同的部分條款。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擔保合同的效力原則上從屬於主合同。擔保合同只對保證人、抵押人或者出質人和債權人發生法律效力,對債務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擔保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為推動汽車事業的發展,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多贏的原則,根據各銀行規定的相關汽車消費貸款辦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的購車貸款客戶委託乙方進行汽車消費貸款擔保的合作事宜,達成本協議。

  一、合作方式

  1、甲方將向其貸款購車的客戶推薦給乙方進行貸款擔保業務,乙方盡力向上述甲方推薦的客戶提供購車消費貸款擔保服務。

  2、對於能透過審查、滿足銀行放貸條件的客戶,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客戶收取包括貸款擔保費用(抵押登記、律師見證)等在內的車貸相關費用,與客戶簽訂車貸擔保服務的相關法律檔案。

  3、基於甲方的推薦行為,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比例,向甲方分配車貸擔保業務中的收費利益。

  4、乙方獨自承擔與車貸之間的車貸擔保業務所涉及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雙方權責

  1、甲、乙雙方指定工作人員專人負責甲方購車客戶的貸款業務,以便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的協調工作以及相關資料和款項交接。

  2、乙方及貸款銀行相關調查人員對車貸客戶進行資信調查,同時對車貸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的真實有效性進行稽核,並對最終調查結果負責。

  3、車貸客戶透過乙方及貸款銀行的信用稽核後,乙方在貸款客戶要求的提車時限內將剩餘車款(扣除首付款後的車款)交予甲方,甲方及時為貸款客戶辦妥車輛交易手續並交付車輛。

  4、乙方向車貸客戶提供優質的車貸擔保服務,在乙方的服務下,銀行能根據客戶需求提供(貸款年限為一至三年)的汽車消費貸款。

  5、乙方在接到甲方推薦的車貸客戶後,應指派專人到甲方營業地點向客戶提供車貸擔保服務,向客戶解釋車貸流程、需提供的資料以及車貸收費標準。

  6、因涉及到甲乙雙方利益分配,故乙方向客戶公佈並執行的車貸服務收費標準中的“貸款擔保業務介紹費”“須嚴格按照甲方已向車貸客戶計算並(按每筆業務)提交給乙方的書面車貸費用計算標準執行。

  7、乙方自行與符合審貸條件的車貸客戶簽訂車貸擔保業務的相關法律檔案,協助客戶與貸款銀行簽訂汽車消費貸款的相關法律檔案,並按本合同約定儘快向甲方交付車貸客戶購車的貸款款項。

  8、甲方就客戶與乙方的業務辦理提供協助並配合辦理貸款手續。

  9、甲方推薦給乙方的客戶,乙方不得私下與客戶達成協議,而侵害應分配給甲方的利益。

  10、甲乙雙方對本合同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

  13、甲方推薦的車貸客戶,乙方有義務對客戶資料保密,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洩漏客戶資料。

  14、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整個服務過程,直到客戶完成汽車貸款,還返佣金完畢。

  15、乙方就甲方推薦的客戶在貸款手續辦理中有道義提供協助義務,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按揭車的服務流程,以便甲、乙雙方做好與客戶的溝通工作。

  16、甲方保證對推薦給乙方的車貸客戶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並承擔其因材料不真實所帶來的法律責任,不承擔因客戶自身原因所引起的任何法律責任。

  三、利益分配

  1、乙方分配給甲方的利益包括以下專案:貸款業務介紹費用……

  2、乙方分配給甲方的“貸款業務介紹費用”利益金額,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6項所述“甲方已向車貸客戶計算並提交給乙方的書面的車貸費用計算標準”與本合同附件所述“乙方針對甲方執行的車貸擔保服務最低收費標準”與本合同附件所述“乙方針對甲方執行的車貸擔保服務最低收費標準”之差額計算並全額給予甲方。

  3、上述利益分配採用“一車一結”的方式支付。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客戶與乙方結算完畢車貸擔保費用後2個工作日內,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該筆業務的合作利益。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雙方視合作情況可另行續約。

  2、若乙方違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或終止後十個工作日,雙方應按合同約定進行款項結算。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標準向車貸客戶收取甲方應分配之部分費用的,乙方自行補齊差額。

  2、甲方應按時提供購車發票、車輛登記證書,保險等相關資料。如未能及時提供,乙方將順延其辦理貸款、擔保手續及款項結算時間。

  六、其它

  1、甲方調查員應一次性將按揭購車所需資料給客戶說清。

  2、甲方調查員必須為甲方客戶詳細解釋所籤合同的具體內容。

  3、甲方提供的客戶,銀行查得徵信透過且資料沒有題,達到放款條件經銀行審批透過並核實到甲方貸款客戶貸款資金到位,乙方應無條件協助甲方客戶結算費用。

  4、甲方向客戶收取機動車發票原件、車輛登記證書原件、保險等證書,每月底統一交由乙方儲存。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附:乙方針對甲方執行的車貸擔保服務最低收費標準。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