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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崗位職責

法人崗位職責

  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崗位職責的場合不斷增多,一份完整的崗位職責應該包括部門名稱、直接上級、下屬部門、管理許可權、管理職能、主要職責等。我們該怎麼制定崗位職責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法人崗位職責 ,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法人崗位職責 1

  崗位職責

  1、能獨立完成本部門較大型的業務專案;

  2、負責對承擔專案審計(評估)計劃的撰寫,能較準確地測試審計專案的重要性水平和審計風險;

  3、對下一級人員進行合理分工、指導、並對其工作底稿進行復核,對其業務能力進行考核;

  4、負責審計專案的審計質量,及時反映審計中出現的業務問題;

  5、負責所主審專案審計報告及時上報部門經理稽核,關注部門經理、總審計師稽核,及時回覆部門經理、總審計師的稽核意見;

  6、與被審計單位協調處理有關業務問題;

  7、最近連續3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且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時間累計不少於10年或者取得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後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

  任職資格

  1、註冊稅務師或註冊會計師;

  2、3年以上財務或審計相關工作經驗;

  3、最近連續3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且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時間累計不少於10年或者取得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後最近連續5年在會計師事務所從事審計業務;

  4、法人代表,主任會計師,需要證章都在公司,簽字權,社保必須在公司。

法人崗位職責 2

  1、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保證國家和企業的安全生產法令、規定、指示和有關規章制度在本單位貫徹執行。

  3、組織制訂並實施駕校安全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組織對新員工(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組織開展崗位技術練兵;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核,組織並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5、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檢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保護生產裝置、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員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6、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

  7、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現不安全因素、情況和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並通知有關職能部門,防止事態擴大。

  8、對事故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報告和處理,負責保護事故現場,查清原因,分清責任,落實防範措施,對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後執行。

  9、負責組織制訂直接作業環節安全措施,並督促檢查落實。

  10、建立安全管理網路,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技術人員,充分安全管理人員的作用。

  11、建立值班制度,做到24小時有人管生產管安全。

  12、負責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空作業等的作業制度。

法人崗位職責 3

  1、執行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負責本公司產品質量管理工作,按標準要求建立質量管理體系,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

  2.制訂產品質量檢驗規劃。

  3.建立原材料、在製品、外協品和成品檢驗記錄及質量統計報表,每月進行質量總結分析,提出改進意見。

  4.及時收集產品和器械在使用過程中質量異常反應資訊,對影響產品質量的設計、製造、稽核結果、質量記錄、服務報告和顧客投訴進行分析,以查明並消除不合格的潛在原因並提出解決辦法。

  5.負責檢驗儀器的配置、使用、校正和維護保養,保證檢驗工作的正常進行。

  6.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以團隊精神共謀產品質量的改善,組織公司內各部門和生產骨幹開展質量管理活動,提高全員質量管理意識,推動質量管理工作邁上新的臺階。

  7、負責簽發產品檢驗報告單和產品出廠合格證。

  8、與使用者保持聯絡,瞭解使用者意見,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並提出改進意見。

  9、監督和檢查本部門的勞動考勤和勞動紀律,並對本部門人員進行考核。

  10、參與制訂產品質量升級和創優規劃,負責優質產品及新產品質量的驗證考核工作。

  11、搞好質量原始資料紀錄,進行質量統計分析,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產品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根據質量情況和使用者意見建立產品質量檔案。

法人崗位職責 4

  局長室

  縣(區)局局長崗

  一、負責對稅收規範性檔案的審批、報送備案管理;

  二、負責對稅務管理權範圍職責事項的審批管理;

  三、負責對稅款徵收管理事項的審批管理;

  四、負責對稅收檢查、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的審批管理;

  五、負責對稅務行政處罰的審批管理;

  六、負責對一般稅務案件、重大稅務案件的審批管理;

  七、負責對稅務行政複議的審批管理;

  八、負責對稅務行政賠償、稅務行政應訴事項的審批管理;

  九、負責對稅收計會統事項的審批管理;

  十、負責對反避稅事項的稽核管理;

  十一、負責對執法責任制事項的審批管理;

  十二、根據地市局局長授權行使相應權力;

  十三、組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稅收工作。

  縣(區)局主管局長崗

  一、負責對稅收規範性檔案的稽核(審批)、報送備案管理;

  二、負責對稅務管理權範圍職責事項的審批(稽核)管理;

  三、負責對稅款徵收管理事項的審批(稽核)管理;

  四、負責對稅收檢查、稅收保全、稅收強制執行的稽核管理;

  五、負責對稅務行政處罰的稽核管理;

  六、負責對一般稅務案件、重大稅務案件的稽核管理;

  七、負責對稅務行政處罰聽證審批、稅務行政複議的'稽核管理;

  八、負責對稅務行政賠償、稅務行政應訴事項的稽核管理;

  九、負責對稅收計會統事項的稽核(審批)管理;

  十、負責對反避稅事項的稽核管理;

  十一、負責對執法責任制事項的稽核管理;

  十二、根據縣(區)局局長授權行使相應權力;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稅收工作。

  稅務所、檢查股

  稅務登記管理崗

  一、負責辦理設立登記;

  二、負責辦理變更登記;

  三、負責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四、負責辦理停、復業登記;

  五、負責辦理登出登記;

  六、負責辦理稅務登記驗證、換證;

  七、負責非正常戶處理;

  八、負責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的管理

  九、負責稅務登記證件遺失處理;

  十、負責與工商、國稅等部門資訊交換;

  十一、負責其它工作事項。

  社保繳費登記管理崗

  一、負責辦理單位繳費登記;

  二、負責辦理關聯繳費登記;

  三、負責辦理個人明細登記;

  四、負責辦理繳費登記變更;

  五、負責辦理繳費登記登出;

  六、負責非正常戶認定;

  七、負責非正常戶解除。

  文書受理崗

  一、負責納稅人有關申請資料的受理;

  二、負責向相關崗位傳遞納稅人的申請資料;

  三、負責有關審批資料的接收和發放。

  發票綜合管理崗

  一、負責發票計劃管理;

  二、負責發票庫存管理;

  三、負責發票調撥管理;

  四、負責印製有單位名稱或單位自行設計的發票管理;

  五、負責發票核銷管理;

  六、負責發票票款管理;

  七、負責發票鑑定(協查)管理;

  八、負責申請攜帶、運輸空白髮票管理;

  九、負責發票拆本使用管理;

  十、負責貨物運輸發票資訊的彙總和上報。

  購票稽核崗

  一、負責發票領購資格的管理;

  二、負責發票擔保的管理;

  三、負責申請使用經營地發票管理;

  四、負責使用計算機開票管理。

  發票發售崗

  一、負責發票的發售管理;

  二、負責停供發票管理。

  發票繳銷崗

  一、負責發票驗舊、交舊的管理;

  二、負責登出、變更稅務登記時發票的繳銷管理;

  三、負責停、復業稅務登記時發票的管理;

  四、負責丟失、被盜發票的繳銷管理;

  五、負責流失發票的繳銷管理;

  六、負責改版、換版、次版發票的繳銷管理;

  七、負責超期限空白髮票的繳銷管理;

  八、負責黴變、水浸、鼠咬、火燒發票的繳銷管理;

  九、貨物運輸資訊的採集。

法人崗位職責 5

  (1)在中隊長的領導下,負責轄區內農村公路路政業務管理工作;

  (2)負責稽核法律文書,處理路政案件;

  (3)負責農村公路路政處罰案件、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具體工作;

  (4)負責農村公路路政管理錯案查處工作;

  (5)負責農村公路路政行業執法監督工作;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人崗位職責 6

  一、貫徹執行《公路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負責行使公路路政管理 職權,維護路產路權,保障公路暢通。

  二、 負責挖掘、佔用公路等涉路工程的報審,並負責監督實施。

  三、負責公路損壞和侵權案件的調查、處理。並參與有關應訴和訴訟活動。

  四、負責路政業務建檔立卷、票證管理、辦公自動化、統計報表、資訊反饋等工作。

  五、負責路政管理人員資格審查、著裝監督及裝備器材的管理、發放、登出工作。

  六、負責路政管理費用的預算和計劃安排,以及賠補償費收取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公路及公路附屬設施用地確權。

  八、負責制訂路政管理工作計劃、考核指標。

  九、 負責制訂路政管理人員業務培訓、素質教育和考核。

  十、負責路政管理的安全監督、廉政等工作。

  十一、完成領導交辦事項。

法人崗位職責 7

  1、在段長領導下,具體負責轄區內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2、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規以及地方性法規、規章、政策;

  3、參與制定本轄區路政管理工作計劃和實施措施;

  4、指導和參與轄區內重、特大路政案件的查處工作;

  5、指導和監督本轄區路政管理部門的路政許可工作;

  6、指導和參與本轄區路政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公路路產、公路設施及建築控制區內非公路設施的調查、登記、繪圖、建檔工作;

  7、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佈署、指導和參與本轄區路政管理專項治理和綜合治理工作;

  8、監督生產部門及時恢復被損壞、破壞的公路、公路設施;

  9、組織調配人力、機械參與當地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路政案件;

  10、組織轄區內人民群眾開展愛路護路活動;

  11、參加轄區內新修公路路產驗收工作。

法人崗位職責 8

  1、為本企業特種裝置管理的法定責任人,應當嚴格遵循國家,地方各級管理機關頒佈的特種裝置安全生產管理法律,法規,以行業規範和標準為依據實現安全生產。

  2、任命本企業特種裝置管理的主要責任人,並簽署任命檔案。

  3、批准本企業特種裝置管理的組織架構,規範性檔案和相關管理制度的實施。

  4、批准本企業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目標。

  5、對特種裝置管理使用中出現的重大突發事件應親自或授權主要責任人到現場處理,並啟動本企業相關應急預案。

  6、每年至少主持一次特種裝置安全管理方面的會議,對本企業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目標和有關政策提出指導性意見。

法人崗位職責 9

  (1)認真執行治理超限超載領導小組的工作計劃和安排。

  (2)在執行公務時,統一著裝、標誌齊全、儀容整潔、舉止端莊、佩戴執法證件、語言文明、秉公執法、熱情服務。

  (3)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遵守《自治區交通系統嚴明紀律八條禁令》,嚴防在治超工作出現公路“三亂”行為。

  (4)執法人員在檢查車輛時不得雙向攔車,不得以目測或憑經驗進行執法工作。

  (5)正確使用統一的法律文書。

  (6)必須使用自治區行政事業收費統一票據。

  (7)依法行使職權,不得超越職權範圍行使職權,無權擅自降低收費標準。

  (8)不得超越區域和業務範圍查車收費或代其它單位部門代查、代收費稅。

  (9)依法對超限運輸行為進行管理,並接收社會監督。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法人崗位職責 10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消防安全法規,技術規程和標準。

  二、組織制定大廈的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大廈的經營管理、日常接待服務、後勤保障工作的內容,經常研究佈署、定期檢查總結、實施獎懲措施

  四、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檢查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五、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維護消防設施,組織整改火險隱患。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人員及義務消防隊。

  七、定期聽取保安部關於消防安全情況的工作彙報。

  八、組織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

法人崗位職責 11

  一、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員會會議,組織討論和決定公司的發展規劃、經營方針、年度計劃以及日常經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二、提名公司其他高階管理人員的聘用和解職。

  三、決定公司內高層管理人員的報酬、待遇和支付方式。

  四、定期審閱公司的財務報表和其他重要報表,全盤控制全公司系統的財務狀況。

  五、簽署批准調入公司的各級管理人員和一般幹部;

  六、簽署對外上報、印發的各種重要報表、檔案、資料。

  七、處理其他重大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