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文庫>魚我所欲也> 《魚我所欲也》讀後感範文精選

《魚我所欲也》讀後感

《魚我所欲也》讀後感範文精選

  引言:《魚我所欲也》一文用面對魚和熊掌之間的抉擇,比喻面對生命和大義之間的選擇,孟子會毅然“捨生而取義者也”。在現代社會是否還有人贊同“捨生而取義者也”的觀點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魚我所欲也》讀後感範文,歡迎大家閱讀!

  《魚我所欲也》讀後感範文(一)

  最近我又重溫了閨女最近學習的課文《魚我所欲也》這篇文言文,感觸很深。文中寫道:“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這句話的意思是:魚,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所想得到的,但如果兩者不能同時獲得,就捨棄魚而選擇熊掌。

  “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語出孟子這位大哲學家,精闢富含深意。的確,在人生的道路上,我們面臨著許多選擇。而有時的一個選擇往往改變了你的一生。我們要將其作為行事警言,深記於心。

  漫漫人生,我們需要做出的決定很多,但每個分叉路口我們只有選擇一條,這或許就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之處。每一次在路口徘徊地越久,心就越發不安定。上帝給了我們選擇的權利,卻奪走了兼有的權利。註定,我們無法抓住手中的每一條繩索,得到就要付出。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人生的大多數時候,無論我們怎樣審慎的選擇,終歸都不會是盡善盡美,總會留有缺憾。但缺憾本身也是一種美。我們不妨想想,就連權傾天下的君王都無法擁有天下所有的最美,何況是常人。既然做了選擇就不要再後悔。只要是最適合自己的,就是明智、理性和智慧的選擇。人生本來就是不完美的。就好像不能夠同時得到魚和熊掌一樣,我們總是不能夠得到自己想要的所有的東西。面對這樣的不完美,我們應該要保持的應該是一份寬容。寬容的對待生活當中的得與失,在這樣的一份寬容的心態當中找到適合自己的方向,然後走出一條真正適合自己的路。

  因此,在面臨選擇時,我們必須清醒地知道,我們需要什麼,哪些才是對自己最重要的,哪些才是最適合自己的。

  當必須拿定主意的那一刻,不能猶豫彷徨、無所適從嗎?關鍵處、緊要時,必須當機立斷、正確選擇!

  《魚我所欲也》讀後感範文(二)

  孟子曰:“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闢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闢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孟子.告子上》

  學習體會:

  孟子說:“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捨棄生命而要義。生命是我珍愛的,但還有比生命更為我所珍愛的(指義),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厭惡的,但還有比死亡更為我所厭惡的(指不義),所以有時對禍害(死亡)不願躲避。如果沒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惜的,那麼凡是可以用來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樣不能用呢 ! 如果沒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那麼凡是可以用來避免禍患(死亡)的事情哪樣不能做呢?透過這樣的手段(指不正當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願意採用;透過這樣的辦法(指不正當的辦法)就可以避免禍患(死亡),而有的人不願意去幹。所以,還有比生命更為人們所珍愛的(指義),還有比死亡更為人們所厭惡的(指不義);不單是賢人有這種重義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賢人沒有喪失罷了。”

  在這裡,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捨生取義”是這段文章的中心論點。然後孟子從客觀事實論證“義”比“生”更珍貴,在二者不可兼得時有人捨生取義。並認為“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這種重義之心,人人在生與義不可兼得之時都應捨生取義。

  孟子對捨生取義精神的頌揚,對後世產生了良好的影響,歷史上許多志士仁人把“捨生取義”奉為行為準則,把“富貴不能淫”奉為道德的規範,對國家和民族作出了貢獻。南宋民族英雄文天祥在《過零丁洋》詩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現代無產階級革命烈士夏明翰在《就義詩》中說:“砍頭不要緊,只要主義真”,這都是與“捨生取義”的精神一脈相承的。

  那麼什麼是“義”呢?孟子說:“羞惡之心,義也。”(《告子上》)又說:“義,路也,……惟君子能由是路。”(《萬章下》)孟子認為自己做了壞事感到恥辱,別人做了壞事感到厭惡,這就是義;義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須遵循的正路。仁人志士在民族存亡和革命成敗的危難之際,能夠寧死不屈,捨生取義,而在革命成功,天下太平的今天 , 有些黨員領導幹部卻不顧廉恥,不擇手段地追名逐利,甚至嚴重違法亂紀,對照孟子倡導的“捨生取義”的精神,真是令人萬分遺憾!這讓我想到了我的同學,張永生.十三四歲的他就知道了應該如何而對人生的選擇。為了救一個落水的女子,而失去了他寶貴的生命。真的令人心痛而作為他的同學我為他而驕傲!我也要學習他那種捨生取義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