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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維修合同

車輛維修合同範文彙編7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維修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車輛維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針對乙方車輛定點在甲方維修保養的相關事項,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車輛進行汽車的各種維修與保養,嚴格按照乙方要求確保維修質量,做到實事求是、價格合理、提供優質服務、堅持誠信原則。

  二、甲方應本著乙方車輛使用費用節約、保證車輛安全行駛的原則,為乙方車輛的零配件更新把好關。

  三、乙方所有車輛維修必須堅持呈報審批制,需維修時由駕駛員呈報維修專案,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甲方須按乙方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表填寫的維修專案

  及時估算維修費用,再按乙方呈報的審批意見進行維修,在維修過程中如需擴大維修專案需告知乙方司機,待乙方呈報批准後,才能擴大維修專案。

  四、甲方在對乙方車輛維修保養過程中,對確定需要更換的配件應當更換,所更換的配件應交乙方駕駛員帶回。對保質期內的配件造成的返工返修,材料費和工時費均由甲方承擔。但如乙方駕駛員操作不當或者其他意外造車的損壞由乙方承擔。

  五、維修費用的結算:車輛維修保養合格後,由乙方駕駛員在甲方辦理相關手續。每季度末甲方一次性提供乙方的維修相關票據交給乙方,乙方收到結賬票據經稽核無誤後,每季度末以支票或者轉賬方式向甲方付清本季度的材料更換及維修等費用。

  六、如乙方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乙方在向保險公司報案的同時告知甲方,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保險定損索賠事宜,並由甲方負責修復。

  七、本協議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並補充條款。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單位蓋章)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年 月 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平等的基礎上,經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訂立本協議。

  一、本合同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合同格式中註明的甲方和乙方所達成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構

  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乙方在正確完全地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價格。

  (3)“維修”係指招標檔案中規定的車輛一、二級維護正常維護、維修等保養服務。

  (4)“配件材料”係指乙方可提供維修服務時向甲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價格”係指乙方提供的車輛配件價格(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二、服務範圍

  乙方負責甲方50臺“計程車”車輛的各級維護、維修(或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車輛年檢)和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及交通事故車輛維修。

  三、甲方車輛在乙方定點維修期間,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優惠:

  1、修理工時費優惠10%;

  2、甲方有權享有配件優先自行選擇使用權。

  四、車輛送修

  1、新車營運年/10萬公里內,上海大眾公司規定甲方的維護保養期間,甲方有權選擇維護保養廠家的權利。

  2、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其他(維修計劃以外)的故障,必須及時將情況反映給甲方,在取得甲方負責人同意後方可繼續維修。

  3、對甲方車輛乙方應以修復為主,能不更換的零部件儘量不予更換,確實不能修復或修復不經濟的零部件,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更換。

  五、為共同遵守做好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的相關事項,雙方在簽訂協議後,乙方需編制車輛每月維修和維護保養或年檢計劃(甲方提供車輛號牌資料)。

  六、乙方在車輛維修及維護保養過程,必須按照國家對汽車維修質量所制定的修理技術標準及技術要求進行維修,並嚴格執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三檢制度(進廠、過程、出廠)優先安排甲方的車輛進行維護(確保即到、即修),並保證維修質量。

  七、乙方在車輛維修或維護屬保質期內出現維修質量或配件質量等的問題的,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和更換存在有質量問題的配件,因乙方維修質量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作合理補償。屬於司機操作不當或其它因素造成車輛損壞的,由當事人負責。

  八、乙方以“規範經營、優質服務”為指導思想,竭誠為使用者服務。對車輛的各類維護和事故車修復作如下管理規定:

  1、甲、乙雙方負責督促駕駛員按時維護保養工作(包括一、二級維護保養),乙方必須按時完成。

  車輛維修用時如下:

  序號維修專案維修時間備註

  1一、二級維護保養1小時內

  2小修2小時內

  3中修4小時內

  4大修8小時內

  2、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按需求提供拖車服務。乙方應根據《事故車輛修復管理規定》做好車輛修復工作,並做好向保險公司索賠工作。

  3、事故車輛修復時間規定(天數),按保險公司事故定損總金額修復出廠時間(以雙方或保險公司確認定損日為準)。

  (1)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時內完成。

  (2)金額在0元以下的,36小時內完成。

  (3)金額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時內完成。

  (4)金額超過3萬元以上的,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修復時間,最長時不得超過天。並提供24小時(含節假日)維修服務。

  4、乙方設有專人負責,協助甲方處理已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的事後工作。如接到報案後,第一時間與肇事司機做好溝通工作,儘快趕赴現場協助處理事故車輛的相關手續事項和理賠手續。

  九、維修專案(內容)

  1、乙方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維修專案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驗認可後,由乙方維修。

  2、在維修過程中,甲方對進行必要維修專案的簽字視同甲方認可。

  3、乙方維修覆車輛後,須把與本次維修有關的工時費,配件費等詳細明細簽字或蓋章後一聯交於甲方。

  4、未按規定手續進行維修的或甲方司機未經公司同意私自維修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十、維修費用

  乙方應按照不超過《江西省汽車維修行業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中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收費標準優惠計算維修費。

  (1)維修費用應包括:工時費、材料費和稅金。

  (2)工時費包括小修、大修專案收取工時費的標準。

  (3)材料費即材料價格,在乙方開具的正式維修發票中須單獨列出。

  十一、竣工車輛交接手續

  1、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甲方應仔細檢查竣工車輛,如維修結果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計算合理,甲方經辦人應在“結算清單”上簽字認可;如果修理結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維修費用計算不合理,或發現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 件材料,甲方向乙方提出存在的問題,如乙方不能給予令人信服的答覆,甲方可報請

  法定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2、如甲方在車輛完工之日起5日內,沒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問題,而又不在“結算清單”上簽字,則視為甲方同意接受“結算清單”中的內容。

  十二、乙方服務

  1、乙方應實行24小時全天候服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

  2、乙

  方應對甲方車輛進廠優先維修維護,正常的一、二級維修維護務必在一小時內完成(事故車輛參照第八條規定)。

  3、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各項維修工時費定額和收費標準及配件價格,接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汽車配件、維修質量、車輛檔案、服務承諾等的檢查(車輛維修維護的配件費用,雙方另行商議)。

  十三、質量保證

  1、乙方提供維修服務時,其服務質量應按照不低於《汽車維修行業管理辦法》、《汽車維修質量管理辦法》、《江西省機動車維修和技術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2、在甲、乙雙方約定的質量保證里程和時間內,因維修質量造成的機械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乙方應對維修合格出廠的車輛提供質量保證。

  4、乙方應保證維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過的原廠生產的合格正品(如確需使用付廠產品或舊拆車件的,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效能的要求。乙方應保證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確安裝、正常使用和保養條件下,在其使用壽命期內具有滿意的效能。維修車輛移交甲方後,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由於維修技術、工藝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於乙方的原因而發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負責,費用由乙方負擔。根據法定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或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證明維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潛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證下的索賠。

  5、如果乙方在收到索賠通知後,在合同中所附服務承諾約定的.時間內沒有采取措施,甲方可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但風險和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十四、索賠

  1、甲方有權根據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車輛維修質量檢驗報告向乙方提出索賠。

  2、在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期內,如果乙方對甲方提出的索賠負有責任,乙方應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種或多種方式解決索賠事宜:

  (1)乙方同意免收該次維修的維修費用,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些損失和費用及車輛停場,按照雙方約定每小時為20元的補償為計算單位。

  (2)乙方必須用符合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和效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裝合格品免費予以更換。同時,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對修補或更換件相應延長質量保證期。

  (3)質量保證期內,車輛如發生故障時,甲方車輛駕駛員應及時進行補救,避免損失擴大,如未採取措施,乙方可以僅對初步損失進行賠償和後續賠償(或如有異議可由雙方認可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方可索賠)。

  3、如果在甲方發出索賠通知後5天內,乙方未作答覆,上述索賠應視為已被乙方接受。

  十五、結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幣結算。

  2、車輛的各類小修及一、二級維護保養的工時費(不含配件費),以每臺車每月人民幣:結算。

  3、乙方憑下列單據與甲方直接結算:

  (1)正式發票;

  (2)有甲方驗收人員簽章的“結算清單”。

  4、付款方式

  (1)維護保養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2) 每月31日為當月截止日期,乙方執配件、費用明細表和維修報告單應於次月5日前將全部結算清單(並列印總報表)交由甲方經辦人核對確認後簽名,甲方財務部門收到乙方交來汽車維修專用發票十五個工作日內辦理付款手續(如:超期一個月以上的,甲方支付滯納金0.03%為計算單位)。

  (3)政府稅務部門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對乙方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十六、爭議解決

  如需修改或補充合同內容,應經甲方、乙方協商,共同簽署書面修改或補充協議。該協議將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轉讓或全部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十七、合同終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決定。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的辦法進行解決,如解決不了,則應申請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合同附保養內容及費用清單,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車輛維修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甲方: (託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以下簡稱甲方)考慮到

  (以下簡稱乙方)所擁有的維修實力和服務水平,甲方自願在乙方定點維修單位所有車輛。乙方考慮到甲方為固定客戶,願為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為規範雙方行業並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關係,保障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在自願、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於 年 月日訂立本合同,主要內容如下:

  一、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優惠服務。

  二、甲方車輛到乙方維修時,由甲方填制車輛送廠維修通知單,需甲方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甲方通知單上須註明送修專案和司機姓名。乙方按照車輛送廠修理通知單上指定的維修保養專案進行維修,若通知單上託修專案與車輛實際故障問題不相符,由乙方及時向甲方通報,經確認後乙方才能維修。

  三、乙方在維修過程中,發現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維修專案或需要延後交車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報維修專案由乙方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確認後,乙方才能維修。

  四、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維修專案費用清單(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對於維修車輛的原材料使用問題,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釋說明,原則上必須使用原廠配件。

  五、乙方按照北京市汽車維修行業技術標準對車輛進行維修保養,確保維修質量,乙方驗收車輛合格後,司機在銷售單上簽字認可,車輛方可出廠,

  六、乙方對甲方車輛在進廠前,要對車輛外觀及隨車附件進行檢查登記,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通報,由於乙方的原因導致車輛的碰損,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乙方對其車輛維修部位在北京市維修行業規定的質保期限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予以免費維修,但若是因為司機本人使用不當造成的維修部位損壞,乙方不予以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區24小時免費救援服務,提示服務,檢查檢測服務和及時搶修服務。

  九、乙方在與甲方結算維修費用時,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維修專案工時費用和材料明細表作為核算依據,雙方核對無誤後定期結算,結清支付乙方。

  十、車輛維修保養地點:

  十一、關於車輛和牌證的管理:乙方應對甲方送修的車輛和車牌證加強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給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響和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上交北京市西城區財政局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合同期為一年。

  十五、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日年 月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4

  託修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修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汽車維修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維修車輛

  1.車牌號

  2.發動機號

  3.顏色

  4.車型

  5.vin程式碼/車架號

  6.行公里數

  第二條維修類別與專案

  乙方應當對承修車輛進行維修前診斷檢驗,提出需要維修的類別和專案,填寫《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甲方確認後在該《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上簽字。

  第三條維修配件材料

  1.乙方提供維修配件材料的,應當如實填寫材料清單,分別標明原廠配件、副廠配件或者修復配件,明碼標價,並保證質量。

  2.乙方在維修中換下配件、總成等,交由甲方自行處理。

  第四條維修價格

  1.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時單價______元/工時、材料進銷差價率_____%進行計價。

  2.結算工時定額執行標準:汽車製造企業提供□市交通管理局制定□。

  3.維修預算費用: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其中:工時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材料費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4.維修費用高於或低於維修預算費用的_____%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否則按照實際發生的維修費用結算。

  第五條車輛交接

  乙方接收待修車輛時,甲方應當自行取走車內可移動物品。車上附件、裝置等填入《車輛維修前診斷檢驗單》的,乙方在竣工交車前對其及承修車輛負有保管責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製造企業維修手冊等有關資料的要求□。

  2.質量保證期按照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1)按照交通部《機動車維修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執行:整車或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0公里或者100日;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級維護、小修、專項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車輛行駛XX公里或者10日。

  (2)按照乙方承諾(不低於交通部規定)的“車輛行駛______公里或______日”執行。

  3.質量保證期,從維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計算;因維修質量問題返修的,其返修的作業專案,從返修竣工後,由甲方驗收取車的當日起重新計算。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第七條竣工驗收

  1.竣工交付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交付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__。

  2.維修竣工質量檢驗合格的,對二級維護(含)以上的車輛,乙方應當由維修質量檢驗人員簽發全國統一樣式的機動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對二級維護以下的車輛,乙方應當發給維修合格證明(含結算清單)。乙方未簽發或者發給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第八條結算

  1.車輛維修竣工後,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結算票據,並附桂林市運輸管理處監製的《桂林市機動車維修結算清單》,工時費和材料費應當分項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結算票據及結算清單的,甲方有權拒付費用。

  2.付款方式:現金□轉賬□其他____________□。

  3.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對承修的車輛及車上附件、裝置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2.在質量保證期內,因維修質量原因造成車輛無法正常使用,乙方負責無償返修,並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3.乙方逾期交付車輛的,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甲方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乙方對車輛有權留置,並可按每逾期一天______元或維修費用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乙方在承修過程中,發現確需增加維修專案、增加約定維修費用或延長維修期限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說明理由並徵得同意,否則甲方不承擔乙方擅自增加專案的維修費用或逾期支付維修費用的違約責任;甲方接到通知後______天內應當給予答覆。

  甲方中途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及時通知乙方,若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條其它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請求桂林市汽車維修行業協會等組織予以調解;或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桂林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末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

車輛維修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岳陽風尚汽車服務中心

  甲方共有小車 臺,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同意將本單位 臺小車委託給乙方修理,為規範甲乙雙方行為,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同意乙方為岳陽市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車輛定點維 修單位。

  第二條 乙方服務範圍:車輛大修,各級維護,小修,車輛年檢和 其他有關汽車維修的服務專案。

  第三條 維修車輛送修和移交手續

  乙方憑甲方車管領導安排,承接車輛維修業務,乙方維修車輛結束後,須提供列印《定點維修結算清單》交送修單位稽核。

  第四條 維修時間:汽車小修,一,二級保養做到24小時出廠, 發動機三級保養48小時出廠;發動機大修4天出廠;汽車全車大修車輛按約定時間出廠,每推遲一天交車,由乙方承擔違約賠償300元。

  第五條 維修服務:乙方實行24小時服務(含節假日),車輛隨到隨 修,乙方上路搶修施救車輛,市內免收施救費用。

  第六條 質量保證:本廠對車輛維修質量實行三包(包退,包換, 包賠),質量標準嚴格按照《湖南省汽車維修行業質量標準》執行。汽車大修車輛保修5萬公里或壹年,發動機三級保養保修壹萬公里,因維修質量和配件問題所引發的車輛損失,交通事故損失全部由乙方

  負責。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鑑於甲乙雙方所建立的長期合作關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優先維修甲方修的車輛。

  2、 對已完工車輛,如發現不合格或與“送修單”不符,甲方 有權要求乙方無償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為止。

  3、 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與乙方結算車輛維修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時結清車輛維修費用; 乙方優先為甲方的送修車輛提供維修服務; 乙方不得將本合同約定義務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乙方應當按照“送修單”規定的時間完成維修工作; 乙方應當保證送修車輛安全; 乙方應當保證維修質量; 乙方保證所有配件是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全新原廠配件, 不得以次充好或隨意更換汽車配件;

  第九條 結算方式:每季度結算一次。乙方應當向甲方出具當期每 次維修的結算單。

  第十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為 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 爭議及解決方式

  如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壹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蓋章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車輛維修合同 篇6

  一、車輛修理保養原則

  (一)以內修為主、外修為輔的原則

  (二)以維護保養為主、修理為輔的原則

  二、車輛維護保養內容和標準

  (一)定期維護

  1、日常維護

  2、一級維護

  3、二級維護

  (二)非定期維護

  1、換季維護

  1)換入夏季維護

  2)換入冬季維護

  2、走合維護

  三、車輛修理內容和標準

  (一)大修

  (二)項修(總成大修)

  (三)臨修

  四、車輛報修程式

  五、車輛修理及外委修理的審批許可權

  (一)車輛內部修理許可權的界定

  (二)車輛外委修理審批和結算

  六、車輛內部修理保養過程的相關要求

  (一)修理作業要求

  (二)竣工驗收要求

  (三)建立《汽車修理檔案》

  (四)修理保養工期要求

  (五)修理質量保證期及責任界定

  (六)公司內部結算

  車輛修理保養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車輛修理管理,降低公司運營成本,建立健全車輛修理保養管理制度,嚴格車輛檢查修理程式,合理控制成本支出,提高經濟效益,結合公司車輛使用及管理特點,制定本車輛修理管理辦法。

  一、車輛修理保養原則

  車輛修理實行公司集中管理、統籌安排、職能管控、修配廠按規運作、車輛管理單位認證監督的模式。

  (一)以內修為主、外修為輔的原則

  公司所有車輛必須在公司修配廠進行修理,任何單位不得私自安排車輛外出修理,特殊原因必須外修的,修車單位填寫《車輛外委報修單》(附件一),《車輛外委報修單》一式三聯(第一聯:財務,第二聯:技術,第三聯:修配廠),經修配廠簽字確認後,由技術部組織修車單位共同到專業或指定廠家外修,外修廠家由技術部、修車單位和修配廠共同確定,外修專案和費用經公司計劃平衡會稽核同意後方可支付。

  (二)以維護保養為主、修理為輔的原則

  車輛修理保養制度要切實做到“養重於修”,“養重於用”。 維護保養制度:為保持車輛技術狀態良好,確保執行安全,保護環境,降低執行成本,提高運輸質量,延長使用壽命,必須按期強制執行維護保養作業制度。

  修理制度:車輛整車或總成出現區域性或整體的損傷、變形、磨損、腐蝕等損耗,達到使用極限、效能下降、喪失工作能力,為消除故障,防止拖延修理造成車況惡化,必須採取技術性措施

  進行修理,恢復效能,車輛修理要根據檢測診斷和技術鑑定的結果進行。

  車輛修理保養必須建立原始記錄本,一車一本,隨車攜帶,車輛進行修理和各級保養作業後,駕駛人要隨時記錄,記錄要詳細準確。公司技術部要隨時跟蹤檢查。

  二、車輛維護保養內容和標準

  (一)定期維護

  分級:日常維護,一級維護,二級維護。

  1、日常維護

  車輛日常維護是各級維護和保證車輛正常執行的基礎,以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為作業中心內容:對汽車外觀、發動機外表進行清潔,保持車容整潔;對汽車各部潤滑油(脂)、燃油、冷卻液、制動液、各種工作介質、輪胎氣壓進行檢視補給;對汽車制動、轉向、傳動、懸掛、燈光、訊號等安全部位和位臵以及發動機運轉狀態進行檢視、校緊,確保行程安全。由駕駛人負責執行的車輛維護作業。

  維護週期: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

  主要內容:

  ①堅持“三檢”: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後檢視車輛的安全機構及各部機件連線的緊固情況。

  ②保持“四清”:保持加油濾清器、空氣濾清器、燃油濾清器、蓄電池的清潔。

  ③防止“四漏”:防止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④保持車容整潔。

  1)出車前維護作業內容

  ⑴清潔汽車外表。

  ⑵檢查門窗玻璃、玻璃升降、刮水器、後視鏡、內視鏡和門鎖等是否有效安全。

  ⑶檢查冷卻水量、潤滑油量、液壓制動液量、燃油量、蓄電池電解液量是否充足,並檢查上述液體容器的蓋是否齊全有效。

  ⑷檢查牌照、喇叭、燈具是否齊全有效。

  ⑸檢查轉向機構各連線部位是否牢可靠。

  ⑹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標準,輪胎螺栓是否鬆動,並清除胎紋間雜物。

  ⑺檢查轉向盤自由轉動量,離合器踏板自由行程是否正常。

  ⑻檢查鋼板彈簧及U形螺栓是否完好緊固。

  ⑼檢查發動機運轉中有無異響及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⑽檢查有否漏水、漏油、漏氣、漏電。

  ⑾檢查車廂和貨物裝載情況是否符合裝載規定和拖掛裝臵是否牢固可靠。

  ⑿檢查隨車裝備和工具是否齊全,並隨帶必要的備件和配件。

  ⒀檢查行車證照是否齊全。

  2)行車中維護作業內容

  ⑴汽車起步行駛後,試驗離合器、制動器、和轉向系的工作狀況。

  ⑵汽車行駛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立即停車檢查排除: ①發動機熄火、工作不穩、溫度過高。

  ②發動機或底盤有異響和氣味。

  ③儀表工作失常或失效。

  ④制動器失靈或制動氣壓低於警戒值(氣壓表紅色部分)。

車輛維修合同 篇7

  甲方:深圳市經典好年商貿有限公司

  乙方:

  經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特達成以下車輛維修保養服務協議:

  一、甲方將其送貨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及年審交由乙方負責,乙方須及時、恰當地提供相應的服務。

  二、乙方在提供服務時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假冒偽劣產品,不得更換沒有必要拆卸的既有裝置及裝置。

  三、所有服務專案、更換裝置/零部件及其價格均需徵得甲方車輛管理負責人及司機的同意,並當面拆卸,以書面的形式共同簽名確認;服務完成後,須經甲方負責人、司機驗收合格並簽名確認後方可結算費用。

  四、提供服務後,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正規專用發票方可結算。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下的每月結算一次,單次金額在200.00元以上的經驗收合格後立即結算。

  五、車輛年審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憑相關單據實報實銷。

  六、乙方提供的發票及單據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七、甲方有權隨時對比乙方同行的相關收費標準,若發現乙方的收費價格超出通常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正。

  八、所更換的零部件及裝置均需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在發票上註明免費維護及保修期限。

  九、反商業賄賂約定:

  乙方不得以各種方式拉攏賄賂本公司相關人員,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不予結算過往已發生的服務費用,並每次對乙方處以一千元罰款,甲方同時保留其他追索權利。

  十、本協議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簽訂本協議後,雙方試用期三個月,試用期結束後,若雙方均沒有異議,本協議自動轉入正式合作期;試用期結束後,若一方有異議,可另行協商或隨即終止協議,試用期終止協議後,雙方隨即結算相關費用;

  十一、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申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 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後屆時可補充制定。

  2)本合同的附件、附表及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約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日 期:日 期: 附件:

  維修保養清單第一聯(甲方儲存)

  廠方(簽名): 司機(簽名):車輛管理負責人(簽名): 行政部(簽名):

  維修保養清單 第二聯(乙方儲存)

  車輛管理負責人(簽名): 行政部(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