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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經營協議書

有關合夥經營協議書範文集錦八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合夥經營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1

  合夥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 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出生於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遊戲廳”,為明確各方的權利以及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 如下:

  第一條 合夥經營專案:遊戲廳

  第二條 門店名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合夥人 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合夥人_____________以現金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按三份比例,各合夥人分得一分。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

  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

  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

  分。

  3、幾合夥人不承擔其中之一合夥人本經營協議外的所有

  的債權債務。

  第六條 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合夥人各方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火人享

  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專案的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兩方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

  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

  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他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以________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財務。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負責合夥門店的運營。

  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決定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議事規則以負責人意見為主。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1、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2、合夥經營的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3、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以合夥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活動或者私自從事本行業業務,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合夥人因其他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或指定的法定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經三方合夥人同意終止和合作關係;

  2、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三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是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簽署地管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美容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專案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一)合夥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向工商部門申請)。

  (二)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1.美容(具體以工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為期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出資

  1.甲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2.乙方以現金出資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_____方為美容院日常經營和管理者,每月工資暫定_____元(後期具體工資隨經營和管理的變化而定)。

  (二)_____方負責美容院財務工作,且配合_____方工作。

  (三)盈餘分配: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________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四)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1、需要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三)出資的轉讓: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人。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服務、貨物等)、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合夥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合夥人不得洩露合夥專案的商業資訊和商業秘密,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後果嚴重則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透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協議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協議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協議的附件。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桂又春(以下簡稱甲方)乙方:徐軍(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財力資源;充分發揮和利用地理優勢,開發新市場,決定合夥經營混凝土磚業務。經雙方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混凝土磚業務(建材廠)。

  二、生產經營地址為:漢川市劉家格鎮

  三、合夥經營投資總額為人民幣:壹佰伍拾萬元整。

  四、付款方式:現金。

  五、經營方式:甲乙雙方共同經營,桂又春負責全面工作,徐軍負責生產、出納。

  六、生產資金使用:每一筆貨款收回必須開據收據,存入銀行賬戶;每一筆支出都要雙方簽字財務室才能付款記賬。否則無效;誰報銷誰承擔。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佔股60%,徐軍佔40%。按比例分取紅利,本廠終止後依法分得剩餘財產。

  八、責任和義務:桂又春有合理調配資金使用、開發市場、合理調配生產合同、生產人員、監督貸款回收、節約開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徐軍有保證安全生產、質量、完成生產任務、節約開支、保證公司財產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責任和義務。

  九、違約責任:桂又春、徐軍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必須忠實的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不得中途在任意時間退出(需要退出時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不得轉讓他人經營。如果發生以上任何一項,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各自出資額佔股的三分之一進行處罰。

  十、其它未見事項,雙方口頭協商(口頭協議以記錄為憑)或者另立補充協議,另立協議與此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協議經雙方共同訂立,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分別由桂又春、徐軍各留存一份備查。

  合夥經營人簽字(蓋章):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4

  甲方: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專案,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章:合作專案

  第一條:1、雙方擬共同投資經營的專案為位於xx電腦城,並掛靠甲方的名義,甲方無償提供商鋪內一切貨源和安防配套經營。

  2、合作本專案內容為:乙方同意共同出資購買xx電腦城商鋪,並裝修,同時按照雙方確定的安防材料裝置的標準及規模進行裝修。

  4、本合作專案期限為x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章:出資及盈虧分擔

  第二條:乙方確認本專案的第一期投資為x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第三條:合作經營的利潤分配方式為:甲、乙雙方各佔商鋪內50%的純利潤享有合作經營所產生的利潤;如在合作經營中,合作經營產生借款,合作經營的利潤應先償還借款;利潤三個月分配一次,但須在利潤中扣除20%作為合作專案的後續發展基金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三章:專案經營管理

  第四條:專案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專案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定行使職權。打造專屬自己的淘寶旺鋪裝修店鋪最佳化商品推廣網站客服工作物流發貨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後實施執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務規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第七條: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商鋪和有損甲乙雙方的經營的活動,商鋪經營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1、投資規模或更改投資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專案經營的財產

  4、專案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透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四章:合作經營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並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後,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第十三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合夥經營協議書範例篇三

  合夥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

  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乙(姓名),內容同上(列出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專案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5

  合夥人: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性別: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2..合夥人____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

  3.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4.本合資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至時應予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割與債務承擔。

  1. 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 債務承擔, 合夥債務應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__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及出資的轉讓

  1. 入夥:

  ⑴須承認本合同

  ⑵須經本合同人同意

  ⑶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 退夥:

  ⑴需要有正當理由才能退夥

  ⑵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⑶退夥須提前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

  ⑷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方式結算。 ⑸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1. 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⑴對外開展業務

  ⑵對合夥事務進行日常管理

  ⑶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⑷支付合夥債務。

  2. 其他合夥人的權利:

  ⑴參與合夥事務的管理。

  ⑵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⑶檢查合夥賬冊及經營情況

  ⑷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⑴合夥期屆滿;

  ⑵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⑶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⑷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⑸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夥人:______ 合夥人:______

  ___年____月___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6

  甲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合夥開發的位於阿拉爾市的 阿拉爾南市區--十二團振興路以南、如意小區以北、二期新建專案以東、住宅平房以西,東西長80米,南北寬16.5米,總面積1320平方米 地皮,地皮編號: (20xx)118號 ,共計佔地 3354.34 m2,經雙方努力,現已在建並已售出部分房屋,為今後的協作有序進行,更為了保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現經雙方自願協商,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上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該地皮上甲方 與 阿拉爾市宏遠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轉讓地皮協議,並由 與 新疆阿拉爾新苑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簽訂合作開發協議(掛靠協議),並由甲方向對方指定的帳戶打入叄拾伍萬元整,乙方向對方指定帳戶打入肆拾萬元,該帳戶為:

  合計柒拾伍萬元,(為轉讓地皮款),現甲方已從購房帳戶支現金柒拾萬元整(¥700000.00元),決算時扣除。為公平起見,甲乙雙方自願交款均打入乙方的帳號內,其餘甲方有權對所記帳本查閱並監督,但雙方均不得對該款項挪用,私吞,侵佔,直至辦完所有房屋的產權證明。

  二、在辦理房屋產權證明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經甲乙雙方認可簽字,方可支取費用資金,由乙方保管的售房款帳戶支付款項。

  三、關於36間產權房的管理辦法:

  1、一樓商鋪:除留兩間商鋪(實際面積)歸甲乙雙方外(各自的名下(辦理房產證)),所售款項雙方均分。

  2、二樓門面:甲乙雙方均分上述門面,按各自名字辦理房產證,以收取租金方式均分該款項(東頭七間產權歸甲方,西七間產權歸乙方)。

  3、三樓住房:甲乙雙方名下各留一套同等面積的自用,其餘均按市價出售,所得款項均分。

  四、房屋款項在辦完所有房屋產權證後,可分三次將售房款及租金均分,但必要的房屋修繕及裝修費用及其他支出費用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公用面積的修繕及維護費用可均攤解決。

  五、在甲乙雙方協作的開發中及房屋建成使用後,後期的物業費用由乙方代收並代辦管理或委託 社群代辦管理,每月獲取 元的報酬。物業費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和支配。

  六、因開發專案而造成的經濟糾紛及不可預見的風險由甲乙雙方均擔。甲乙雙方投資比例各50%,分紅比例各50%,經營成本費用各承擔50%。

  七、未盡事宜可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自儲存一份)。

  九、因本開發專案而造成糾紛的可協商解決或訴至阿拉爾人民法院。

  十、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違約金300萬元(叄佰萬元整)。

  甲方簽字: 擔保人:

  乙方簽字: 擔保人: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7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威寧縣職業中學食堂經營管理等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形成如下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威寧縣職業中學食堂經營管理,威寧縣職業中學內。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學生食堂及其他服務

  第三條 入股金額及股份比例:入股金額由甲方全額出資,甲方佔有92%的股份,市場資訊由乙方負責,乙方佔有8%的股份。

  第四條 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分攤盈利和虧損。

  第五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監督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股份比例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 禁止行為: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和第三方進行威寧縣職業中學食堂經營管理業務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七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向威寧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裁決。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8

  甲方:王** 身份證號:

  乙方:史**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經營專案: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險銷售有限公司南關分公司經營權。

  二、合夥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資方式與期限

  1、本合夥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貳拾萬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萬元為乙方出資,另外壹拾萬元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資。

  2、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乙方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乙方借予甲方出資的壹拾萬元同時返還。

  四、合夥事務的執行

  1、甲方為普通合夥人,乙方為有限合夥人。協議存續期間,合夥人共同委託甲方負責合夥專案的經營與管理。

  2、乙方有權監督合夥事務的執行,檢查合夥事務財務狀況。

  3、重要財務款項的支出需甲、乙雙方協商取得一致後方能實施,否則無效。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合夥經營所得利潤,按照每年 次進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潤的50%,乙方按照利潤的50%進行分配。

  2、債務承擔:甲方為普通合夥人、乙方為有限合夥人。在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甲方對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乙方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的債務承擔責任。

  3、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時產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歸合夥人共有,所產生費用和虧損由合夥財產承擔。

  六、入夥、退夥

  1、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或訂立補充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夥的普通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出資為限承擔責任。

  2、退夥

  (1)合夥的經營期限內,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的事由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2)一方要求退夥的,應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財產進行清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七、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2)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因經營中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4)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5)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6)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八、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其他應當終止的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九、違約責任

  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對合夥造成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春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一、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