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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合同

有關擔保合同模板7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擔保合同 篇1

  甲方(質權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質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因(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金額)(詳見借款合同:)。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願以其所有的的合計%份額的股權(以下稱質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的股權

  1.出質股份名稱及所代表的出資額:名下的的%的股權,出質股份所代表的出資額:元;名下的的%的股權,出質股份所代表的出資額:元;

  2.本合同項下質權對出質財產的效力及於質物本身、從物、孳息、添附物、附屬物、質物的代位物。

  第二條出質記載及登記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股權出質情況記載於公司章程及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範圍

  乙方應就下列所有款項向甲方承擔質押擔保責任:

  1、借款人應向甲方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甲方為實現質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擔保期間

  1.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項下債權的擔保期間: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項下債權的擔保期間:自實際發生上述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就出質物享有優先受償權。

  1.出質股權價值減少,出質人拒絕恢復出質股權的價值或拒不提供質權人認可的新擔保;

  2.借款人未按約清償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經營狀況惡化,喪失商業信譽或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處分出質股權,影響甲方實現債權、質權的。

  第六條質權實現的方式

  質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處分出質股權,並以所得款項優先受償;

  1.與乙方協議,以出質股權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出質股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甲方與乙方未就質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出質股權,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七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出質股權證明材料的義務。

  2.一旦甲方發現乙方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向第三方轉讓出質股權或其他有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為,並有權提前處分出質股權,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3.乙方不得隱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4.出質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出質股權轉讓、再質押或委託他人管理等方式進行相應處置,並不得實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質股權價值的任何行為。

  5.乙方及乙方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出現下列情況,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公司債券、轉投資、擔保;

  (2)變更公司形式;

  (3)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5)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

  6.借款期限屆滿或甲方宣佈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歸還欠款的,甲方為實現質權而將出質股權依法拍賣、變賣,或在無法透過上述方式實現質權而要求受讓股權,乙方應同意甲方提出的質權實現措施,並承諾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質股權處置產生的相關事項。

  7.有兩個以上物的擔保的,質權人行使質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或出質人的抵押物或出質物;本合同項下的質權,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而受到影響。

  8.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的,出質人對借款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1.其對用於本合同出質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該股權屬無權利瑕疵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權或存在權屬爭議等情形)。

  2.其股權出質行為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關規定。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其所持有的股權之公司股東會同意,並簽署了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可要求乙方按貸款總額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應按貸款金額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署、效力、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訂立書面協議。

  2.本反擔保合同應持續有效,並不得撤銷。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2、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公司簽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條款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仔細閱讀了本合同所有條款,且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對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說明。

  第十三條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日期:

擔保合同 篇2

  合同詐騙注意事項:

  合同詐騙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透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為。

  1、注意抵押財產的合法性

  抵押財產應當可以進入民事流轉程式而又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抵押物合法性應從以下方面進行考察,如抵押物是否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為根本不能變現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同時應對擔保人的身份進行考察,防止擔保人不符合法律規定,致使擔保合同無效。

  2、注意抵押財產的真實性

  抵押財產應是法律上沒有缺陷,真正為抵押人所控制及佔有的財產。抵押財產沒有其它法律負擔,在此之前沒有設定過抵押,抵押的價值沒有超過抵押財產自身的價值,抵押財產沒有設定多重抵押。

  3、考慮抵押財產的變現能力

  對抵押財產要充分考慮其變現的能力,即使真實合法的財產其變現能力也會因各種原因降低,從而使債權人的利益受到損失。另外應充分考慮到抵押財產不能變現的可能性,以免出現債權人無力接受該項財產又無法變現的情況。另外對一些價值雖然很高,但專業性很強的裝置等財產應特別注意,由於專業性很強這類財產一般很難進行變現,一般不要接受這樣的抵押。

  4、對保證人資格進行考察

  採用保證形式進行擔保的`情況,對保證人的資信能力及信譽必須進行認真的考察,同時必須注意擔保人是否為法律限制進行擔保的主體,以免出現因擔保主體不符合法律規定而使擔保無效的情況。

  5、辦好法律規定的手續

  應當與擔保人訂立擔保合同,合同必須是書面形式。按法律規定應辦理抵押登記的,按規定到不同的登記部門去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第三,對法律沒有規定辦理抵押登記的,為防止合同欺詐,可到當地的公證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辦理抵押登記的優點在於登記後,抵押物可以對抗第三人的要求;在辦理登記的審查中可以發現不良苗頭,及時對可能出現的欺詐進行防範。

  6、其他預防手段

  在合同簽訂前,應當運用合法的調查手段透過不同渠道來核實擔保財產的真實性、合法性。抵押權人應當要求所接受抵押財產憑證應一律為原件。對數額較大的不動產要求抵押人提供有關機構所作的資產評估報告。

  合同範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甲乙雙方於 年月日簽訂了《合同或者協議書》(合同編號為 ,下稱主合同)。按照該份主合同的約定,乙方應於 年月日支付給甲方款項計人民幣 萬元。

  為保證上述主合同的履行,丙方自願作為乙方的保證人。現各方達成本擔保合同:

  一、丙方的擔保範圍是乙方在主合同的全部合同義務和產生的全部合同責任,以及甲方為實現上述權利而支出的差旅費、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等全部必要費用;

  二、擔保期限至 年月日止;

  三、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的保證,即甲方屆時有權選擇向乙方或者丙方主張全部權利;

  四、如屆時乙方或者丙方未能履行義務的,各方同意甲方在不得已之下向____人民法院訴訟主張權利的;

  、各方明確,為簽署本合同,各自已經完成了議事程式和必須的授權,簽署本合同是真實自願的。

  六、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各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擔保合同 篇3

  編號:(工字)第號

  委託保證人(總承包商,以下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與(以下簡稱供貨商)於年月日簽訂編號為《買賣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同意為甲方向供貨商提供付款保證,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本合同所稱總承包商付款保證是指,乙方向供貨商保證。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支付貨款時,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代為支付的行為。

  1.2本合同所稱貨款是指。

  第二條保證的範圍及保證金額

  2.1乙方保證的範圍是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供貨商支付的貨款。

  2.2乙方保證的金額是甲方應支付貨款的%,數額最高不超過人民幣___元(大寫:)

  第三條保證的方式及保證期間

  3.1乙方保證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3.2乙方保證的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履行付款義務期限屆滿之日後日。

  3.3如甲方與供貨商協議變更主合同的付款時間,經乙方書面同意後,保證期間按變更後的時間做相應調整。

  第四條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是代為支付。當甲方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向供貨商支付貨款時,由乙方向供貨商支付。

  第五條擔保費及支付方式

  5.1擔保費率根據擔保額、擔保期限、風險等因素確定。

  5.2雙方確定的擔保費率為: .

  5.3本合同生效後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擔保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六條反擔保

  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由雙方另行簽訂反擔保合同。

  第七條乙方的追償權

  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承擔了保證責任後,即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乙方代償的全部款項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甲方另外應支付乙方代償之日起企業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罰息,並按上述代償款項的%一次性支付違約金。

  第八條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8.1乙方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收到甲方支付的擔保費之日起日內,向供貨商出具《總承包商付款(供貨)保函》。

  8.2甲方如需變更名稱、經營範圍、注 冊資金、註冊地、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法定代表人或發生合併、分立、重組等重大經營舉措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發生虧損、訴訟等事項應立即通知乙方。

  8.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供貨商修改、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其主合同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8.4甲方應全面履行主合同,及時向乙方通報主合同的履行情況,並積極配合乙方進行定期或隨時檢查和監督。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甲乙雙方當事人可以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第款約定的方式解決:

  9.1向法院起訴;

  9.2向提起仲裁。(寫明仲裁機構名稱)

  第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生效後,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解除等均需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訂立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4

  甲方(出資方主辦人):

  乙方借款方(被擔保企業):

  甲、乙雙方按照擔保銀行的意見簽定《協議借款擔保合同》如下:

  甲方同意中國省分行和營業部為 有限公司擔保人民幣億元整,年利率9%,一次性綜合操作服務費3.8%。擔保期限五年,擔保時間從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每年月日前為每年支付利息時間。20xx年月日歸還本金。如付息還本時間恰逢是法定假日,可順延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時間。

  具體是:

  甲方負責 億元人民幣按擔保銀行:中國 省分行和營業部指令完整無誤到達擔保銀行指定的帳戶上。否則定為甲方違約。

  乙方(借款方):

  負責辦理中國 省分行和營業部在本合同的《預開保函》上籤章同時提供行長、總經理及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經甲方核實3天無誤,備用金退回。

  擔保企業(乙方)未能按時完整無誤提供以上材料,備用金不退。

  款到乙方帳戶五日內,擔保銀行:中國 省分行和營業部未能在《人民幣還本付息保函》上蓋章,定為乙方違約,從簽署本合同時間起至本合同終止時間止,每億元每天按伍仟元計算賠償給出資方主辦人。此外還按銀行法洩露存款人較大存款機密條款承擔責任。

  《協議借款擔保合同》、《預開保函》和《人民幣還本付息擔保函》為一體一併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無效。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協議借款擔保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擔保銀行和操作方各一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

  本合同附後有:

  1、《預開保函》;

  2、《人民幣還本付息擔保函》。

  出資方主辦人簽字:

  借款方: 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出資方代表:

  年月日

擔保合同 篇5

  擔保法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主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訂立的經濟合同。擔保合同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訂立的擔保主合同債權實現的合同。因此,擔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為前提、為根據的。有了主合同才有擔保合同的必要,沒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擔保合同,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講,擔保合同與主合同的關係是主從關係。

  擔保合同的性質是從合同的性質。主合同無效,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也就是說,當事人在主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關係等於不存在,在這種情況下,擔保失去了前提,因此擔保合同也歸於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是否會影響主合同的效力呢?不會的,因為主合同的存在並不以擔保合同的存在為前提,因此,擔保合同無效並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

擔保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需要,向出借人申請金額____________的借款,經保證人保證擔保,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借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借貸利率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______

  ______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結息。

  第二條擔保內容

  1.保證人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出借本息全部還清為止。

  2.保證人保證範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3.保證人和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保證人保證在接到出借人書面索款通知後15日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4.保證人接受出借人對其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並應及時提供財會報表等資料。

  5.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出借人的利益,並須徵得出借人的同意。

  6.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條款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7.保證人應予賠償因自身過失而造成的出借人損失,向出借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8.借款人出現違約逾期不還款情況由出借人登報宣告公示其違約信用資訊

  第三條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後,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借款的,應在借款到期前1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保證人同意後由出借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當出借人按約將出借款項交付借款人後,出借人有權將本合同涉及的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出借人將債權轉讓通知送達借款人與保證人時,債權轉讓依法生效。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保證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後10天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透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補充協議書、授權委託書、保證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出借規定辦理。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借款人、出借人、保證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借款人:

  住所:

  保 證 人:

  住所:

  保 證 人:

  住所:

  出 借 人:

  住 所: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

擔保合同 篇7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

  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借款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元整,即¥元,於訂立本合同之同時,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二)甲方借款用途為,乙方有權監控甲方此筆借款的使用情況。

  (三)甲方借款期限為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利息總額為元整,即¥元。

  (五)借款到期當日,甲方須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如不能按期足額歸還借款本息或有違約責任出現(見第三條違約責任),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即¥元。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

  (八)乙方可以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將本債權轉讓給他人,甲方不得干涉。

  (九)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本合同下有多個保證人的,各保證人共同

  對債權人(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擔保人自願為本借款提供擔保,自願以現在和將來的私人財產及所有收益為此筆借款提供連帶借款償還責任保證。

  (二)保證責任的發生:如果甲方在約定還款日未按約定向乙方進行清償,乙方有權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乙方向保證人提出履行保證責任的要求,保證人不得援引任何理由加以抗辯和拒絕,並無條件承擔法律和經濟責任。

  (三)保證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

  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後兩年時止,擔保範圍及於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公證費、律師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送達費、公告費、處置費、過戶費等),因債務人,保證人違約而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等。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於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1.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檔案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4.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5.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6.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借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1.要求甲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並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

  2.要求連帶責任擔保人立即履行保證責任。

  3.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方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