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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

【必備】服務合同範文彙編五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務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服務合同 篇1

  一、服務簡介

  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系統的域名為 www.________________.net。

  運用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系統,深圳市萬用資訊網有限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_”)透過國際網際網路絡為使用者提供傳送、傳送和收取電子郵件服務以及一些其它有關的電子郵件功能。除特殊說明外,使用者使用這些服務和功能不需向_____________支付任何費用。

  ________________為使用者提供以@________________.net為字尾的電子郵件帳戶名,並承諾為正常使用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的使用者提供永久的使用權。________________有判定使用者的行為是否符合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條款的要求和精神的權利。如果使用者違背了服務條款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有中斷對其提供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的權利。

  為使用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使用者需要:

  1)自行配備接入網際網路的硬體和軟體,進行有關設定;

  2)自行支付接入網際網路的電話費、網路服務費用或其他相關的費用。

  考慮到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的重要性和安全性,使用者同意:

  1)註冊時提供詳盡、準確的個人資料;

  2)及時更新已變動的個人註冊資料;

  3)如使用者提供的個人資料不準確,________________保留結束使用者使用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的權利;

  4)接受________________透過使用者帳戶提供的各類資訊服務。

  二、帳戶的儲存空間

  ________________為每個帳戶免費提供 10mbytes 的儲存空間,包括收件箱、草稿箱、發件箱、垃圾箱和使用者建立資料夾的總容量。傳送郵件時,一封郵件及附件總長度不能超過8 mbytes,一次性群發電子郵件不能超過20個,多pop收集個數不超過20個。

  使用者可以申請將某一帳戶增加儲存空間,________________向用戶一次性收取50元/10 mbytes後提供該項服務。使用者同意:

  1)增大儲存空間的帳戶仍然屬於免費電子郵件帳戶;

  2)使用增大儲存空間的帳戶時,接受本服務條款的所有內容。

  ________________保留下列權利,而且________________行使下列權利時,不需通知使用者也不需對使用者或第三方負責:

  1)如果使用者在連續12個月內沒有使用自己的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帳號,________________取消使用者對該帳號使用權;

  2)如果使用者在連續90個天內沒有開啟自己在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帳號內的某一新郵件,________________刪除該郵件;

  3)________________不定時自動刪除使用者垃圾箱中的全部郵件。

  三、服務條款的確認和接受

  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條款包括但不限於本檔案,使用者註冊資訊的部分內容是本服務條款的組成部分。

  使用者同意________________制定的本服務條款並遵循操作規則後,才能使用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使用者點選本服務條款中的“我同意”按鈕,並且完成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註冊程式,就表示使用者已經與________________達成協議並接受所有的服務條款。

  四、服務條款的更改和服務的修改

  ________________可能會不時地修改________________免費電子郵件服務條款。如果使用者接受修改後的服務條款,使用者可繼續使用電子郵件服務,反之,________________將及時取消使用者的帳號。

服務合同 篇2

  培訓機構(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住址: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住址:

  培訓學員(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性別:

  年齡:類別:

  畢業院校:所屬專業:

  住址: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一、甲方培訓資質

  甲方為經國家有關機關准許設立的教育培訓機構,具備所開設課程(內容)

  二、培訓課程及相關內容

  三、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

  (1)按照培訓機構的規定對乙方實施培訓管理;

  (2)按約定收取培訓費用。

  2、甲方義務

  (1)制定較為詳細的培訓計劃,包括授課教材版本及資料、節次、進度、期限、考勤(含授課老師和學生)、考試、乙方培訓過程中的階段性問題及分析報告、作業及試卷批改和授課老師資質等內容;

  (2)按照約定提供培訓服務;

  (3)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乙方轉讓給其他教育培訓機構或者交由其他教育培訓機構培訓;

  (4)乙方在培訓過程中遇到學習上的困難向甲方請教的,甲方應當免費在48小時內解決;

  (5)提供與培訓內容相適應的培訓環境;

  (6)保護乙方在培訓場所接受培訓時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四、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權利

  (1)有接受教育培訓服務的權利,可試聽課時課程;

  (2)對甲方提供的培訓服務有批評、建議的權利。

  2、乙方義務

  (1)遵守甲方的培訓管理規定;

  (2)如實提供與培訓課程相關的學習情況;

  (3)按照約定支付培訓費用;

  (4)乙方因特殊原因改變培訓時間的,應提前48小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否則,視同培訓課時發生。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開展培訓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2、培訓期間,甲方未取得乙方同意,擅自調換培訓老師的,自調換培訓老師之日起按照每次培訓課時費用的標準退還應由原培訓老師培訓而未培訓課時的相關費用,同時,支付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元。

  3、在培訓過程中,如出現培訓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或骨幹授課老師發生重大過錯或意外事件等嚴重影響培訓工作正常開展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按照每次培訓課時費用的標準退還尚未完成的有關培訓費用。

  4、因乙方原因推遲接受培訓課程計劃超過(日/周)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后,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交的培訓費用。

  5、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使甲乙雙方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雙方按照實際培訓課時結算培訓費用。

  六、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約定事宜。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x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服務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合同簽訂地: 大連市xx區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按照下面的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合同。

  一、定義

  本合同中的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1“合同”係指本合同,包括所有的附件、補充合同和構成本合同的其它檔案。

  1.2“合同價款”係指根據合同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甲方應付給乙方的價款,包括按照合同做出的調整。

  1.3“會務服務”係指根據本合同約定,乙方向甲方提供會務策劃、組織、執行等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會務接待、印製會務檔案、場地布臵、參會人員接送用車、餐飲、住宿等相關工作。

  1.4 “工作日”係指除政府有關部門對外公佈的法定節假日及休息日之外的任何一日。

  二、服務內容

  2.1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年 月 日於大連 專案啟動會提供會務服務,包括:

  2.1.1 會議場地提供、布臵等工作;

  2.1.2 會議期間參會人員、音響、演出、飲用水、宣傳品等用品的提供;

  2.1.3 其他應由乙方負責提供的服務;

  2.2 具體服務內容及服務標準詳見附件一《路演流程》及《價格清單》。

  三、合同價款

  3.1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合同價款詳見附件《價格清單》,分項價格應根據具體服務專案列明。合同價款最高不超過人民幣 元(大寫 )(以下簡稱“預算上限”)。

  3.2 合同價款已經包括下列費用、支出,乙方不得額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其他費用:

  3.2.1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所需的服務費、製作費等費用;

  3.2.2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墊付或代付的一切費用,提供甲方會務所需的用品、裝置及人員的費用、稅金等;

  3.2.3除非另有約定,分項價格均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該項服務不可或缺的所有附帶工作,不論合同中是否提及,也不論其在簽訂合同時是否可以預料到;

  3.2.4乙方根據現行稅法應支付的稅款;

  3.2.5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會務服務所需的一切其他費用以及其他根據本合同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

  3.3 雙方同意,本合同項下價款根據實際發生的服務專案據實結算,如甲方實際開支沒有達到預算上限數額,則按甲方確認的實際發生數額支付相關費用;如實際發生數額超過預算上限,雙方根據本合同第3.4條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3.4 本合同簽訂後,若甲方確認需要調整本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服務或者增加服務專案,按附件《價格清單》對應服務專案價格進行結算。

  附件《價格清單》未列明的服務專案及其價格,應在實際支出前經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由此導致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服務調整或增加導致合同價款可能超過預算上限的,乙方應當在調整或增加時立即通知甲方,並與甲方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四、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項下會議結束,甲方確認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已全部履行完畢,且符合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實際發生的費用清單等相關材料,經甲方確認後,根據本合同第3.3條之規定,按實際發生數額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4.2 上述款項在甲方收到乙方合格等額髮票以及甲方認可的會務活動費用清單後 7 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

  4.3 乙方賬戶資訊如下:

  賬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 號: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5.1 甲方權利義務

  5.1.1本次會議的時間、地點及其它會務日程安排等相應事宜由甲方確定。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服務進行監督,並要求乙方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部分進行糾正。

  5.1.2 本合同項下會議涉及甲方的所有標識、商標、公司名稱、宣傳文字等內容須經甲方最終確認才可正式釋出。

  5.1.3 若甲方需要對會議日程、會務服務方案進行調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告知乙方。

  5.1.4 乙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全部合同義務後,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款項。

  5.2 乙方權利與義務

  5.2.1 乙方應事先向甲方提供會務及服務費用價格清單經甲方確認,並按照甲方確認的會務安排,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開展和完成相應會務服務工作。服務標準不得低於國家、行業相關標準。具體內容如本合同附件所示。

  5.2.2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合法、誠信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如因客觀實際情況,須對服務內容進行調整的,應至少提前5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在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調整。

  5.2.3 因甲方原因需對服務內容進行調整的,乙方應配合甲方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

  5.2.4 乙方為 產品展演提供或乙方設計、製作的標識、創意、文宣等內容,須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實施。

  乙方保證其自行設計、製作的或其所提供的他人設計、製作的標示、創意、文宣等內容均不會侵犯本合同以外其他方的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人身權、財產權、肖像權、智慧財產權等。如由於乙方違反本條保證導致第三方提出侵權、索賠、指控或相關主張,乙方應當及時、妥善處理,積極與該第三方交涉並承擔因

  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調查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合理開支);由此產生侵權責任的,由乙方承擔;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需向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2.5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的一切工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甲方資料用於本協議以外的用途。

  5.2.6 會務服務內容超出本合同或本合同附件約定事項的,乙方應在實際費用支出前得到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7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分包或轉包於其他任何第三方。

  六、保密

  6.1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商業、營銷、技術、圖紙等資訊或檔案以及甲方參會人員的各種資訊等統稱為保密資訊。

  6.2乙方應保證乙方及其僱員對於本合同以及在本合同的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獲知的甲方的保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洩漏和公開,也不得用於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目的。否則,因此給甲方造成任何損失的,乙方應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6.3本條所述保密義務對乙方持續有效,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

  七、不可抗力

  7.1雙方中任何一方遭遇中國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採取積極的補救措施,以使合同的另一方的損失減至最低程度。

  7.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的事件發生後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7個工作日內,將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檔案送達另一方。

  7.3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某些內容有變更必要的, 雙方可透過協商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的協議。

  八、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意條款,均被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應承擔因自己的違約行為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九、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履行所產生的爭議,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意一方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須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予以確認,並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10.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10.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章)(章)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 日年月日

服務合同 篇4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示範文字)》和國家其他的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委託單位名稱(甲方):

  諮詢單位名稱(乙方):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以下專案提供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

  1、 專案名稱: 楓水灣二期楓林園配套工程

  2、 專案地點: 北辰區西堤頭鎮東堤頭村商貿城

  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以下議定範圍內的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諮詢服務業務:

  (一) 委託範圍:

  1、專案紅線範圍內的配套工程結算件的編制及稽核工作;

  2、專案紅線範圍內的配套工程的簽證變更的編制及稽核工作;

  3、專案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量稽核,施工單位月進度產值完成稽核。

  (二) 服務期限: 1 年。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服務期滿後如甲方還需要乙方提供諮詢服務,其諮詢服務費由雙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義務

  1、向甲方提供與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

  1)“正常服務”是指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

  2)“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議確定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合同第七項第一款、

  第九項第二、四款的規定,乙方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定期限內,不得洩露與本合同規定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四、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調,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甲方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 5 日內,免費向乙方提供與本專案諮詢業務有關的資料。

  3、甲方應在 5 日內對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答覆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甲方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甲方應當授權勝任本諮詢業務的代表,負責與諮詢人聯絡。

  五、乙方的權利

  甲方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乙方在諮詢過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甲方提出書面報告。

  2、乙方在諮詢過程中,負責對甲方指定第三方範圍內的造價內容提出專業指導及相關資料服務。

  六、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權向乙方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甲方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甲方認定諮詢專業人員不按諮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更換諮詢專業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七、乙方的責任

  1、乙方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並增加相應費用。

  2、乙方對甲方或甲方分包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覆,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

  八、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2、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及時給乙方提供相關書面材料以保證造價服務的正常進行。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付款給予乙方相應比例的付款。

  九、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由於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則乙方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並得到額外的酬金。

  3、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 3 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就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4、乙方由於非自身原因暫停或終止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由此而增加的恢復執行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工作,應視為額外服務,有權得到額外的時間和酬金。

  5、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新的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十、造價諮詢業務的酬金

  (一)本工程乙方按配套工程全過程提供造價諮詢服務及計取諮詢服務費;

  (二)楓水灣二期配套工程諮詢服務費計取標準:配套工程全過程造價服務費按2.5元/m2計取,合同總價款:****元,大寫:*****整。

  (三)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 合同簽訂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40% 。

  2、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完工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該單項工程諮詢服務費的50% 。

  3、合同範圍內配套工程竣工結算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剩餘10%諮詢服務費。

  十一、其 他

  1、因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的需要,乙方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甲方同意,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乙方如需外聘專家協助,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內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委託的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業務範圍以外經甲方認可其費用由甲方承擔。

  3、未經對方的書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轉讓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4、除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及諮詢專業人員不應接受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工程造價諮詢專案有關的任何報酬。

  5、乙方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甲方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6、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總包方)對本工程進行合同範圍內的溝通商議。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

  建設工程造價諮詢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河西區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二份,乙方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務合同 篇5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居間方受委託方的委託,雙方就________委託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具體約定所委託的是提供訂約機會,還是媒介合同的成立,以及委託事項的具體要求)

  第二條 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與支付時間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保密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