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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國風·齊風·南山

詩經·國風·齊風·南山

  原文:

  南山崔崔,雄狐綏綏。魯道有蕩,齊子由歸。既曰歸止,又懷止?

  葛屨五兩,冠雙止。魯道有蕩,齊子庸止。既曰庸止,又從止?

  麻如之何?衡從其畝。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又鞠止?

  薪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既曰得止,又極止?

  註釋:

  1、崔崔:崔嵬。《毛傳》:“南山,齊南山也。崔崔,高大也。”

  2、綏綏:行走緩慢,求匹之貌。《集傳》:“狐,邪媚之首。綏綏,求匹之貌。”此以南山之狐喻齊公之荒淫。文姜與其兄齊王四通,嫁給魯桓公後與公關係不斷。後來,魯桓公與文姜同到齊國,遭殺身之禍。文姜與公更加荒淫。

  3、齊子:《毛傳》:“齊子,文姜也。” 《鄭箋》:“婦人謂嫁曰歸。”

  4、懷:懷念。止:之。《毛傳》:“懷,思也。”

  5、屨(聚jù):古時用麻、葛等製成的鞋。兩:雙。

  6、五:王夫之《(敗bài)疏》:“此五字當與伍通,行列也。言陳履者必兩為一列也。” 《集傳》:“兩,二履也。”

  7、冠(ruí):帽穗。《通釋》引《內則·正義》:“結纓頷下以固冠,結之餘者散而下垂,謂之.”

  8、庸:由。《集傳》:“庸,用也,用此道以嫁於魯也。”

  9、從:由,謂公追求文姜。《集傳》:“從,相從也。”

  10、(意yì):種植。

  11、衡從:即橫縱。畝:田壟。《集傳》:“欲種地者,必先縱橫耕治其田畝。”

  12、鞠:放縱。《毛傳》:“鞠,窮也。” 《集傳》:“又為使之得窮其欲而至此哉?”

  13、極:放縱無束。方玉潤《詩經原始》:“(魯桓公)又從其入齊,至今得窮其所欲而無止極,自取殺身禍乎?”

  譯文:

  巍巍南山真高峻,雄狐求偶步逡巡。魯國大道寬又平,文姜由此去嫁人。既然她已嫁別人,為啥想她存歹心?

  葛鞋兩隻配成雙,帽帶一對垂耳旁。魯國大道平又廣,文姜由此去嫁郎。既然她已嫁玉郎,為啥又跟她上床?

  想種麻怎麼辦?修壟挖溝勤土。想要娶妻怎麼辦?必須事先告父母。既已稟告過父母,為啥任她肆淫汙?

  想去砍柴怎麼辦?沒有斧子砍不倒。想要娶妻怎麼辦?沒有媒人娶不到。既已明媒正娶來,為啥讓她孃家跑?

  鑑賞:

  這是一首諷刺齊公與魯桓公的詩,《毛詩序》雲:“《南山》,刺公也。鳥獸之行,淫乎其妹,大夫遇是惡,作詩而去之。”鄭箋雲: “齊大夫見公惡行如是,作詩以刺之,又非魯桓公不能禁制夫人而去之。”古今學者大多無異議。(僅個別現代學者認為是寫“意中人他嫁”)據《左傳·桓公十八年》記載,公元前694年,魯桓公與夫人文姜(齊公的同父異母妹妹)同去齊國,原先就與文姜有關係的齊公趁機又與文姜私通,被魯桓公發覺,譴責了文姜。文姜告訴了齊公,公便設酒宴請桓公,將桓公醉後,派公子彭生駕車送桓公回國,在車子裡扼死了桓公。此事傳開後,齊國上下引以為恥,便作了這首諷刺詩。詩的`一二兩章譏刺齊公荒淫無恥,三四兩章責備魯桓公懦弱無能,對妻子不嚴加管束。

  作詩譏刺本國及魯國的君主,不能不有所顧忌,在遣詞用語方面要避免過於直白顯露,而只能用隱晦曲折的筆墨來表現。此詩很成功地做到這一點。如第一章用雄狐急切求偶來暗射齊公急切覬回孃家的文姜,第二章用鞋子、帽帶都必須搭配成雙來比喻世人都各有一定的配偶,暗中影射齊公的無恥行為。既鞭撻了諷刺物件,又不讓別人抓到任何把柄。第三、四兩章則用“興”的手法來表現。照朱熹的說法,所謂 “興”,就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三章以種麻必先整治田壟、四章以砍柴必具刀斧引起娶妻必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進一層推及桓公既已明媒正娶了文姜而又放任她回孃家胡作非為,嘲諷了他的庸弱無能。當然,這意思也不是在字面上明白點出的,而是意在言外,一索可得。前人評此詩,謂其“意緊局寬,佈置入化,所謂不接形而接以神者”(陳震《讀詩識小錄》),“四章四詰問,婉切得情”(牛運震《詩志》),“令其難以置對,的是妙文”(陳繼《讀詩補》),確乎如此。

  這首詩的風格同《詩經》十五國風中的絕大部分作品一樣,是一首群眾創作的民歌,其特點也是每一章節除少數詞語略作更換外,基本的語詞句法都是相同的,特別是每章的最後二句,句法語氣完全一樣,只有一二個字的變化,其含義也相似或相近。這正是便於反覆詠唱,易於記憶吟誦,寓意比較單純的民歌式作品。此外,從這首詩裡,也反映了男女婚姻必須透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樣的封建禮教,早在二三千年以前就已經深入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