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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服務合同

關於諮詢服務合同範文合集9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諮詢服務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諮詢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為使甲方規範經營、科學管理,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諮詢服務。甲方認為乙方的諮詢服務符合甲方和合同的要求,保障了甲方的利益,現雙方就諮詢費支付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諮詢內容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對甲方在經營、建設中的相關的問題進行可行性分析,並提出專業意見及合理化建議。

  第二條諮詢期限

  諮詢期限為:6個月,從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2月3日。

  第三條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的諮詢活動;

  (2)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諮詢服務。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就諮詢事項在甲方指定期間內予以答覆;

  (2)乙方應當派遣1-2名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專業諮詢服務。

  第四條諮詢費用

  本合同總價為:【】元(大寫:),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支付違約金【】元。

  2、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因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六條其他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都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時間:時間:

諮詢服務合同 篇2

  甲方(客戶):身份證號:電話:

  乙方(月X):身份證號:電話:

  丙方:

  甲乙丙三方是平等民事主體,三方是平等民事關係。三方本著自願的原則,協商簽訂本合同,以確保甲乙丙三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第一條服務內容:甲方同意由丙方委派的乙方為其提供專業、優質、安全的月X服務。乙方、丙

  方也願意為甲方提供此項服務。

  第二條甲方家庭住址。甲方在三天之內如覺不滿意,可由乙方再另

  行調換一名“金牌月X”,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在合同期內最多調換一次。

  第三條服務期限:在丙方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後,派遣月X進入甲方家庭之日起連續服

  務天或月,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服務地點(家庭住址):

  第五條服務費:

  1、短期合同服務費服務費共計元

  人民幣在合同簽定之日支付;乙方安排月X正式上崗____日之內甲方需支付剩餘的全部服務費元,如有其他費用產生,由甲、丙雙方進行適時結算,所有費用款項均由乙方委派專人收取,不得由月X代收。

  2、長期合同服務費服務費共計個月支付一次,定金為元,定金從初次服務費中衝減。初次支付費用於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甲方初次支付金額為元,以後每個月應支付一次費用,金額為,甲方須在每個週期結束前一週支付下一週期服務費,否則乙方可提前無條件終止本合同,同時甲方須向乙方賠償本合同金額兩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若對乙方安排的月X服務不滿意,如月X工作能力差或態度散漫惡劣、不服從甲方合理的工作安排、不能勝任相應工作、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調換人員。

  2.甲方有權拒絕月X在其住所從事與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

  3.甲方應向乙方月X明確其生活習慣、家庭禁忌、母嬰狀況等,合理安排日常護理事務;甲方應保障月X白天時間每天不少於三個小時的休息調整時間;甲方應每週安排月X休息一天時間,

  即30天之內休息4天(如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月X休息期間由甲方自行安排人員照料,月X

  應在休息之後的次日上午8點之前到達甲方住所。如甲方另需乙方在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工作

  的,需另支付費用給乙方。

  4.如發生因乙方月X造成甲方的人身損害或財物損失時,經雙方核實確認後,有權向乙方和乙方月X提出賠償;乙方月X在甲方處工作時甲方負有保障其安全的義務,乙方月X在甲方住所內

  遭受人身、財產等損害時,甲方負有全部賠償責任。

  5.不得與乙方月X私下達成任何協議;如無續約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挽留乙方月X繼續服務;不得不經乙方同意安排月X到

  第三方工作;不得引誘乙方月X違反乙方和月X之間勞動合同,導致月X從乙方辭職而為甲方服務;否則賠償乙方本合同金額5倍的經濟損失。

  6.甲方及其家屬應尊重月X人格,保持與月X良好的互動和溝通,甲方有義務向家庭成員申明月X只聽從於甲方本人的合理工作安排。

  7.甲方對月X在服務期間和服務場所的安全負責,不得指使其從事危險工作及違法工作;如遇月X突發急病或其他傷害時,甲方應採取必要的救治措施;月X離開服務地點外出,未按時返回或發生意外,甲方應在24小時內通知乙方。

  8.甲方有義務在約定時間內付清相應費用,否則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甲方應付未付款的2%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超過____日,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3000元的違約金。

  9.甲方有義務保守合同內容中包含的各項商業秘密,如約定的服務費用、交費方式、服務內容、聯絡方式等,保證不向

  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資訊,否則賠償乙方3000元的損失費,損失費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認真履行義務,督促和指導月X做好服務工作。

  2.乙方應與甲方保持經常的聯絡,有義務保持溝通渠道的暢通,及時處理甲方的反饋意見;乙方客服主管姓名電話座機。

  3.為甲方委派經身份驗證、體檢合格、誠實可靠、技能過硬的“金牌月X”,並按時進入甲方家庭服務。

  4.乙方月X有事請假外出應徵得甲方同意,禁止擅自離崗。

  5.乙方月X有權拒絕從事與合同內容不符的工作,有權拒絕為其他

  第三方服務,包括為甲方的家庭成員服務,有權拒絕甲方的家務勞動,有權拒絕在非約定地址服務(母嬰需在外治療的或經乙方同意的除外)。

  6.不得在甲方住處從事與合同約定服務無關的活動;不得有任何主觀惡意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甲方人身或其他權益受侵害的,乙方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7.乙方在本合同簽定時需向甲方主動出示乙方公司營業執照,乙方月X的身份證、健康證、育嬰師資格證等有效資訊。

  8.乙方有義務對月X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督促和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有義務對甲方進進定期不定期地回訪、慰問,瞭解乙方月X工作和服務情況,及時解決甲方投訴和合理要求。

  9.因乙方月X原因(如生病、事假等)造成月X不能繼續服務時,有權為甲方調換同等級別的月X,本協議繼續有效。

  10.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月X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且不退還甲方費用,如發生不尊重月X人格、打罵月X、多次重複讓月X從事《服務內容》之外的工作而被月X拒絕的;不按時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的等。

  第八條其它約定

  1.服務期滿甲方若延長服務期,應徵求乙方同意並提前7天與乙方續簽合同。

  2.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不再續約,合同雙方應於當日確認各方權利義務的履行是否完畢,認真檢查

  有無財物丟失或人身損害,確認無誤後本合同自動終止,不再為他方損失承擔責任。

  3.合同的附件《服務內容》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月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________年乙方

諮詢服務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受託人(乙方):xxx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組織機構程式碼: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遵照執行。

  一、委託事項:甲方因需要,意向融資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為實現融資,甲方委託乙方的服務事項包括:

  1. 尋找推介資金出借方,資金出借方包括銀行、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擔保公司和個人等一個或多個出借方;

  2. 收集申請融資借款所需資料,策劃最佳的融資方案;

  3. 以甲方名義與資金出借方溝通借款條件、利息和費用等相關事項;

  4.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達成借款協議、簽訂借款合同,協助辦理借款所需的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

  二、雙方對服務事項的要求:

  (一)委託人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受託人的要求:

  1、出借人的出借款金額不少於人民幣大寫 元,出借期限不少於 天;

  2、出借人每30天的借款利率(月利率)不高於;

  3、負責提供融資借款協商場所、合同起草及文印服務,協助借款擔保、公證、保險等法律手續的辦理;

  4、在

  (二)、受託人(乙方)就委託服務事項對委託人的要求:

  1、甲方必須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詳細固定住址及通訊聯方式、電話等身份資訊資料,保證能親自簽署借款檔案、辦理借款手續。

  2.甲方必須向乙方真實提供和陳述資信情況、借款用途、擔保方式等。

  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申請融資所需的相關資料、檔案、憑證、權屬證書,並保證其提供資料、檔案、憑證或權屬證書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

  4、甲方必須配合乙方為促成借款協商、簽訂借款合同、辦理借款擔保而實施的行為,應配合乙方與資金出借方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不得推遲或拒絕。

  5、甲方據實支付辦理借款擔保、抵押、質押、保險、公證及評估等法律手續的費用

  三、諮詢服務費用:

  1.委託人簽訂本合同時應先行向受託人支付履行本合同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xxx元(小寫xxx元),受託人促成受託人與出借人簽訂借款合同後,擔保金抵作諮詢服務費,委託事項未促成則全額無息退還甲方;因甲方違約而導致委託事項終止,保證金不予退還。

  2、委託人與受託人促成的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之時起,受託人的受託服務事項即視為完結,委託人(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全部諮詢服務費。

  3、諮詢服務費按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總額的%計算支付,辦理借款延期的視同二次服務,需同樣再次計算支付諮詢服務費。

  4、本合同的諮詢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

  5、諮詢服務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為:在借款合同約定的獲得借款之日前。一次性現金支付;甲方或乙方均可以要求出借人(第三人)在出借款中代為支付。

  四、其他約定

  1、受託人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達成借款協議或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後,由於委託人原因(包括但不僅限於反悔、放棄借款、不配合辦理擔保等法律手續等)而終止委託事項或未履行借款合同的,委託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受託人(乙方)的諮詢服務費。

  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情況(提前或推遲借、還款,履行質量等)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執行。

  2、沒有促成委託人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的,乙方不收取甲方任何諮詢服務費,但簽訂本合同後委託人終止委託事項的,不退換履約保證金。

  4、本合同簽訂後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當即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自下列之任一條件滿足時自動終止,且雙方互不書面通知。

  A、合同簽訂後30日內未能促成與出借人(第三人)簽訂借款合同時;

  B、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二條(二)項的要求履行,致使委託事項無法進行時;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約定的行為均視為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按合同總價款的20%支付守約方違約金,違約金不足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六、受託人促成的委託人與出借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 )為本合同的附件,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作為受託人完成委託人委託事項的依據。

  七、本合同完全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絕無任何欺詐和脅迫;受託人已就合同內容提請委託人注意,對本合同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認識清楚、一致,沒有疑義。

  八、本合同履行中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透過訴訟解決的,由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合同內容共2個頁面,不可分割;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 受託人:

  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4

  本合同由委託諮詢者(委託諮詢方名稱,以下簡稱為委託方)為一方,國際諮詢公司(以下簡稱諮詢者)為另一方,於20__年__月__日在中國簽訂。

  鑑於委託方意圖從諮詢者處得到完成專案的諮詢服務,且諮詢者已向僱主表明其擁有進行這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並同意提供服務,雙方特同意按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1、定義

  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a)“委託方”指(委託方名稱);

  b)“諮詢者”指(諮詢者名稱);

  c)“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它檔案;

  d)“合同”指委託方和諮詢者之間簽訂的合同;

  e)“外國貨幣”指任何非人民幣的貨幣;

  f)“服務”指諮詢者根據合同條款為完成本專案而進行的工作;

  g)“分包諮詢者”指按合同條款規定分包部分服務的實體。

  2、合同的適用法律及使用語言

  本合同及其條款的含義和解釋以及合同雙方的關係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

  本合同以中英文兩種文字書寫,但有關本合同的含義及解釋以英語合同為準。

  3、執行合同的地址

  諮詢服務將在中國進行。

  4、通知的發出

  任何通知都應以英語書寫。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應按對方隨時用書面提供的地址寄出。如果沒有收到另一方的地址改變通知,則按以下地址寄出: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諮詢者的地址、電傳號、傳真號和電報地址)

  任何由專人送去或已按以上地址郵寄、電傳、傳真、電報的通知都視為寄到。

  5、稅收

  諮詢者及其人員應自己交納公司及個人所得稅,交納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律下所徵收的其它有關賦稅。

  6、合同的開始、完成、修改及終止

  a)本合同在簽署後30天生效。如果本合同在簽署後60天內不能生效,簽約方的任意一方都有權宣佈合同無效。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任何一方都無權向雙方就此提出索賠。

  b)諮詢者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兩週後開始實施諮詢服務,並在年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除非雙方協定在上述同樣條件下延長服務,本合同應在完成服務並支付了最後一筆服務後終止。在合同終止或期滿時,雙方所有的權利和義務均終止,但是合同的終止不能絲毫解除雙方之間未了決的權利和義務。

  c)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合同簽署之日算起,在合同期滿時自動失效。

  d)除非雙方簽署有書面修正意見,否則,不能對合同進行任何變動和修改。

  7、諮詢者的義務

  a)諮詢者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職諮詢機構承認的技術和慣例,以及諮詢標準履行諮詢服務和義務。諮詢者在與分包諮詢者及第三方的交往中應始終維護和支援委託方的合法利益。

  b)諮詢者履行諮詢服務時要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適用法律並尊重當地的有關風俗。

  c)諮詢者在履行與本合同或服務有關的服務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貿易佣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諮詢者在每月月底將向“委託方”提交一份服務進度報告。

  e)所有按合同要求完成的諮詢服務工作都應由“委託方”檢查,並得到它的認可。諮詢者要對諮詢服務的工作量、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f)沒有委託方的授權,諮詢者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自己的債務。

  8、參加諮詢的人員

  諮詢者應僱用並提供資深的、經驗豐富的符合進行此項諮詢服務的人員。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5

  甲方: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絡方式:

  乙方:

  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設計融資方案、實施融資方案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事項:甲方委託乙方就 有限公司設計組合融資方

  案、幫助實施融資方案,並協助本專案融資的實現。

  第二條 如果在融資實際操作的過程中,甲方和投資方(出資方)一致認為用甲

  方或投資方(出資方)的關聯實體作為合作主體更有利於專案建設,則本協議仍然有效,甲方仍有義務按照本協議相關內容支付乙方諮詢服務費用。

  第三條 甲方必須確保專案的合法、真實性,所融資金合法使用,融資意願真實,委託純屬自願,所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合法並有效,否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

  第四條 甲方提供的資料和資訊中,如有保密或不完全公開的部分,應當書面說明,如未書面說明的,乙方有權視專案情況與擬投資方進行溝通。

  第五條 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當日起24個月內,未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及關聯企業不得與乙方推薦的擬投資方(出資方)簽定任何協議,否則甲方必須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500 萬元作為可得利益賠償。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方案設計、相關的融資諮詢服務,促成甲方與擬投資方(或擬投資方推薦的其他投資者)簽訂書面合作協議即視為完成委託。

  第七條 乙方不承擔甲方與投資方(出資方)任何一方的損失。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詢問和監督乙方工作的進展,乙方應當如實回答;

  2、 在甲方認可乙方提供的融資方案的情況下,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乙方推薦的`擬投資方(出資方)的相關工作,不得無故推辭和拒絕;甲方有權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資方案選擇擬投資方(出資方)。

  3、 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方(出資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資方案自行選擇的投資方(出資方)簽訂合作協議(包括後續協議和追加協議)後,應當在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該合作協議的影印件,作為本協議的附屬檔案;

  4、 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有權按照甲方的要求自主和擬投資方(出資方)溝通和談判;

  2、 乙方有權到甲方投資專案進行考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

  3、 乙方不得向與專案無關的第三方透露本專案的相關資訊;

  4、 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的約定獲得相應的服務報酬;

  第十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 服務費用: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方(出資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資方案自行選擇的投資方達成相關合作協議後,甲方應按照實際融資額的每年百分之三____作為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資金到位後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即:服務費=融資額*服務費率*年限。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由乙方出具服務費發票。

  融資額是指甲方與乙方推薦的投資方(出資方)或者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融資方案自行選擇的投資方(出資方)在其合作協議(包括首次協議和後續協議)中約定的由投資方(出資方)向甲方注入資金的總額,如果投資方(出資方)是分批將資金注入甲方的,融資額為各批次資金的總和。

  2、 支付方式:如果甲方是一次性收到融資資金的,則同意在收到資金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的賬戶支付服務費用;如果甲方是分期收到融資資金的,則同意在每筆(或每期)分期資金收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的賬戶支付與該筆資金相對應的服務費用,直至付清服務費用為止。甲方在支付相關費用前,應首先向乙方索要其銀行賬戶。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甲方簽發《委託支付確認函》及銀行貸記憑證給乙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甲方如果沒有按

  照上述約定的金額和時間支付服務費用的,則同意按照每逾期1日,

  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因此導致的其他費用,如律師費、訴訟費、交通費等經濟損失,甲方同意繼續補償。甲方應在乙方主張權利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付清本條所指的違約金和賠償金。

  第十二條 保密協定:甲乙雙方均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的義務,除非法律或者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擅自向第三方透露有本協議相關的資訊。

  第十三條 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 本協議可根據甲乙雙方意見進行書面變更和補充,雙方達成的補充

  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融資方案的設計、確認函作為本協議的附件或者補充協議,所有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當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當向本協議簽訂地或甲方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為簽署項,無正文】

  甲方:乙方:

  蓋單位章: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簽字): 法定代表人姓名(簽字): 委託代表人:委託代表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諮詢服務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第1條會員服務和密碼

  1.1甲方自願選擇註冊成為_______________資訊會員。

  1.2_________對服務內容進行完善或更新時,不另行通知會員

  1.3在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文字後,甲方得到一個專有帳號和密碼,甲方對其專有帳號和密碼安全負全部責任,並應對以其專有帳號進行的所有活動和事件負責。

  1.4如乙方發現甲方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的安全出現問題,乙方將以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的形式通知甲方,如情況緊急乙方有權在未通知甲方的情況下停止甲方的使用,甲方對此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

  1.5如乙方發現甲方異地使用甲方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乙方有權加以限制。

  1.6如果在乙方多次通知甲方非法使用其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後甲方不聽從乙方的勸告,甲方視為違約,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提前終止和甲方的協議,同時乙方有權追究甲方對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對每一非法使用者收取同類資訊會員的________年費用)。

  第2條服務的專案和費

  2.1甲方選擇的服務費為人民幣_________(人民幣大寫為_________元整);甲方應在合同簽署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全部支付給乙方。乙方收到付款後,三個工作日內給甲方發出正式發票。

  2.2本協議有效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條服務的提供和使用

  3.1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根據協議規定的服務內容,較為及時、全面、準確的向會員提供相關的資訊服務。乙方必須保證每天更新相關的資訊內容,但服務時間不包括國際,國內公眾假期和國際交____市場停盤日以及的公用網路故障。

  3.2應甲方的需求,乙方盡最大可能提供協議內容以外的相關需求的資訊服務。

  3.3乙方對任何與網際網路或其它服務形式有聯絡的直接、間接、偶然、特殊的損害不負責任,此等損害包括但不限於:

  3.

  3.1甲方使用自己的上網裝置發生故障所造成的損害;

  3.

  3.2甲方不正當使用網路服務或其它形式的服務所造成的損害;

  3.

  3.3在乙方提供的商務資訊的指導下進行交易所造成的損失;

  3.

  3.4由乙方註冊會員提供的任何商務資訊造成甲方任何損害,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3.4乙方對其向甲方提供的資訊不作任何形式的擔保。

  第4條智慧財產權和保密條款

  4.1乙方對依據本協議開發的軟體,資料庫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技術秘密、商業機密),均享有獨佔的和排他的權利和利益。

  4.2本網之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圖形、聲音、g、創意、及軟體等之所有權歸屬於該網站的所有者及經營者,並受中國及國際版權法的保護。

  4.3未經乙方明確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再造、複製、再版、演示、修改、轉載、釋出、電子郵件銷售或播出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將本網站的內容或服務轉移到第三方。否則乙方視甲方為侵權,甲方所得的不合理收入應全部歸入乙方。

  4.4雙方同意,不論本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智慧財產權和保密條款都為有效。

  第5條協議的39;提前終止

  5.1 如果一方違反了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義務則另一方有權提前7天書面通知違約方終止本合同。

  5.2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5.3甲方違反協議中的任何條款,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4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

  第6條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7條附則

  本協議一式貳份,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各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諮詢服務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甲方開發的專案工程造價諮詢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詞語定義及說明

  1、一審:對委託方委託的、未經其稽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稽核。

  2、二審:對委託方委託的、且經其稽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進行稽核。

  3、送審額:

  ①、委託方委託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②、委託方委託的、已經稽核確定的施工單位編制的預(結)算的總價值。

  4、核定額:經受託方完成編制或稽核完成,並經委託方確認合格的標底、預(結)算的總值。

  5、審減額:上述的送審額與核定額之差。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開發的專案一(二)審的工程造價諮詢工作,包括編制標底、抽取鋼筋、稽核預(結)算等相關事宜。

  第二條 成果要求

  1、提交成果的內容: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按類別分為5類,成果名稱、相應的成果內容見下表: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檔案均應加蓋單位公章、負責專案工程造價諮詢工作的註冊造價工程師的執業章及其簽名。

  2、成果的詳細程度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檔案,均應詳實、細緻、完整。甲方將在乙方諮詢服務時,據專案的具體情況,向乙方提交具體要求。

  3、提交成果的時限:在甲方考慮任務量大孝專案具體特徵等因素下,酌情確定乙方提交成果的期限,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檔案。有關期限要求,甲方在“服務通知單”內提出。

  4、成果的質量要求:預算誤差率在 3 %內,鋼筋誤差率在 3 %內,一審結算誤差率在3 %內,二審結算誤差在1%以內。前述誤差率均為乙方提交的成果與甲方確認、驗收後的成果之間差值和乙方提交的成果數值的比率。

  第三條 成果驗收

  甲方將及時組織專業人員,對成果的完整性、準確性進行全面確認、驗收。對於驗收中甲乙雙方的分歧,雙方將以北京市造價處的諮詢結果進行確定。

  第四條 質量控制

  1、乙方在接受、完成甲方的委託工作過程中,應建立嚴格的內部質量控制體系,確保諮詢成果的準確。

  2、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的質量控制體系、架構提出合理化建議,乙方須充分、及時整改。

  第五條 計價與支付

  1、計價

  按成果類別計價,乙方諮詢的服務費計價原則見下表:

  2、支付

  原則上,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服務、工作成果檔案經甲方驗收合格並書面確認後15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該次諮詢服務通知單涉及的諮詢服務之全部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權利與義務

  1、依據甲方專案進展的需要,向乙方委派工程造價諮詢專案。

  2、提供乙方稽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資料(不含標準圖集、定額、各種手冊等通用檔案、資料),並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負責。

  3、協調乙方獲取現場資料。在乙方要求下,經甲方確認確屬必要的情況下,組織乙方人員考察專案工地現場,並可負責召集、組織監理單位、甲方工程部有關人員參加相關的稽核協調會議。

  4、負責協調諮詢工作中與預(結)算報審單位的溝通。

  5、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6、除非另有說明,甲方享有服務、工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

  第七條 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保證確有完成相應諮詢服務任務的資質、人員、辦工條件、辦公裝置等到必備條件,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應提交服務於本專案的人員名單並作為合同附件。

  2、接受甲方的委託、要求,接受工作任務並按甲方的要求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地完成工程造價諮詢任務。

  3、按約定時間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並對服務工作成果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4、在諮詢服務過程中,如專案實際需要或甲方認為確屬必要時,乙方應參加有關現場會議、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核量。

  5、乙方在諮詢工作中應遵守以下約定:

  (1)未經甲方允許,不能與施工方單獨溝通。如工作需要,必須在甲方監控下進行溝通。

  (2)遵守甲方發出的工作指令,及時安排有關工作。

  (3)工作成果的格式、詳細程度等要求應符合甲方要求。

  (4)工作過程中遵守造價人員職業道德,保持廉潔自律,不能損害甲方利益。

  第八條 延伸服務

  乙方免費向甲方提供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務。該等服務由甲方提出內容、時間、地點、人員資格等相關要求,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免費對甲方進行如下針對性的相關服務:

  1、法律諮詢:在完成合同約定服務的同時,隨時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造價諮詢內容的法律、法規諮詢。

  2、工程諮詢:在工程實施過程中,乙方可為甲方提供有關工程洽商管理、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索賠處理、工程結算等工作流程的諮詢及建議。

  3、諮詢熱線:為保證乙方的延伸服務得到充分的落實,甲方除與乙方專案人員進行諮詢外,還可隨時撥打諮詢熱線進行相關諮詢。

  4、工程總結:成果完成後向甲方提供專業工作總結。

  5、人員保證:專案直接負責人為總工程師,同時各專業負責人均配備具有豐富經驗的註冊造價工程師或具有中高階職稱的人,並確保人員到位。

  6、對接保證:在專案進行過程中如出現需協調和解決的問題及甲方有特殊要求時,由乙方公司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人直接與甲方見面和溝通並加以處理,保證為甲方提供最佳的服務。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成果提交期限內向甲方提交成果,每超期1天,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0.1%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合同質量要求完成諮詢服務工作,提交成果誤差超出合同約定誤差率,每超出1個百分點(結算二審每超過0.5%),應向甲方支付當次任務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在諮詢過程中,未經甲方同意更換主要業務、技術負責人的,需提前5日書面通知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當次總服務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秘密、技術資料、圖紙、資料、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資訊及其他資訊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資訊,但正常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除外。

  2、任何一方違反上述約定的,責任方應向合同其他方支付相當於服務費累計總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本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可以終止合同。

  4、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行為已符合(合同法)規定的法定解除條件,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經甲方書面通知後在10天內乙方工作仍無實質性改進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因乙方上述違約致使甲方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終止。

  合同解除後,不妨礙甲方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損失。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暫定為二年。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陸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貳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簽訂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 (或授權簽約人):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諮詢服務合同 篇8

  鑑於:甲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因投融資事務及管理尋求專業支援;乙方是依法設立併合法存在的專業從事投資資訊諮詢、企業管理諮詢、財務資訊諮詢、商務資訊諮詢等諮詢業務的企業法人,具有提供投融資、管理事務及上述諮詢服務的能力,並願意接受甲方委託提供相應服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確認各方權利與義務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服務事項

  甲方因融資 萬元事宜,委託乙方就融資方式、物件選擇、操作辦法、風險防範措施等事宜,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

  二、乙方服務內容

  1、幫助甲方聯絡或者尋找適合甲方融資需求的物件;2、對甲方擬進行的融資方案進行可行性論證;3、幫助或者代理甲方與潛在的融資物件進行初步的商業談判或者協商;4、根據融資意向雙方的具體情況,為甲方擬定融資參考方案;5、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準備融資方案執行過程中所需的基本資料。

  三、諮詢服務費

  就乙方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報酬為:甲方按實際取得融資額的 %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服務費在融資透過審批並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務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服務費後,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至以下條件之一出現時止:

  ⑴ 甲方與合作對方實現成功合作,即甲方與合作對方主要合作合同簽訂;⑵ 甲方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放棄融資計劃;⑶ 甲方已經實際失去融資條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棄與乙方聯絡的客戶進行實質性談判。

  五、保密

  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資資訊、關於主體與資信情況的資訊,經甲方特別明示為保密資訊的,乙方應承擔保密責任,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洩露,但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風險承擔

  1、乙方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資訊、資料、方案與措施等均供甲方參考,對甲方使用後可能產生的風險不承擔任何責任。2、乙方對幫助或者指導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對方的調查資料的真實性,對合作物件資信狀況與承擔責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證。3、乙方對所提供諮詢服務是否能使甲方實現擬融資目的不作任何保證,甲方支付費用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還。4、對甲方與合作對方之間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費用的,乙方有權在收到費用前暫停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2、甲方逾期支付服務費的,應按逾期支付金額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3、乙方收到甲方費用後拒不提供本合同約定服務的,應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服務費。

  八、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任何一方認為需透過訴訟方式解決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1、對本合同的修改需以書面方式進行,並且簽名代表人及印章應與本合同簽名與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可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經雙方簽章生效。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日期:

諮詢服務合同 篇9

  第一部分 資訊系統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委託人________監理人_______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資訊系統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實施地點:______

  工程總投資: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本合同標準條件;

  2.本合同專用條件;

  3.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資訊系統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專案組”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有關成員。

  5.“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6.“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整合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7、“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二條 委託人的權利

  1.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2.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

  3.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4.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整合商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第三條 委託人的義務

  1.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3.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4.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必要的辦公用房和其他辦公設施。

  第四條 監理人的權利

  1.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資訊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專案實施、使用功能等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2.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佳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資訊系統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有權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3.審批工程實施的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整合商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4.事先向委託人報告,經徵得委託人同意後,監理人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5.工程上使用的裝置和工程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整合商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整合商停工整改、返工。整合商得到監理專案組或委託人的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6.工程實施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完成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實施合同規定的完成期限的籤認權。

  第五條 監理人的義務

  1.保證自簽訂本合同時起至履行完畢本合同項下全部義務時止,始終、不間斷的具備符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定的執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資質。

  2.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守法經營,按章辦事,自覺維護委託人的利益。

  3.接受委託人的檢查、監督,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做到誠實守信。

  4.加強內部管理,提高監理質量,按照監理合同的有關規定開展監理業務,保證不發生質量問題。

  5.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專案組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專案組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6.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7.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秘密和設計人、整合商等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第六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實施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七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對整合商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委託人或監理人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提出賠償的一方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對方的各種費用支出。

  第十條 由於委託人或整合商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經雙方協商,適當延長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支付監理人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十一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書面通知委託人。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經雙方協商後應適當增加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也應予以延長,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十二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整合商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事先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監理人在收到通知後應及時答覆,否則委託人有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權利,並且由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十六條 委託的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在事先徵得委託人同意後,其費用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十七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十八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專案組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專案施工整合商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一條 本合同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委託人應在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四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專案組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