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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熱門】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許多人都有過寫作文的經歷,對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要求篇章結構完整,一定要避免無結尾作文的出現。還是對作文一籌莫展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我覺得,書是人類的良師益友,因為它能讓我們體會到童話的神奇魅力,使我們感受到莫大的快樂,得到有益的知識。在我的書櫃上,我喜歡看的書有《教育">愛的教育》、《昆蟲記">昆蟲記》、《伊索寓言》、《格林童話》、《成語故事》,但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一千零一夜》。

  《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內容非常精彩。相傳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個國家的國王被一個女人騙了。這件事讓另一個國家的國王知道了,從此這個國王就發誓每天都要娶一個新皇后,然後等第二天再把這個皇后給殺了。他認為世界上每一個女人都非常壞。從那以後,國家不再那麼安寧,弄得人心惶惶。可怎麼辦呢?就這樣娶了殺,殺了娶。到最後娶了宰相的女兒,宰相的女兒是個聰明的女孩子,她想了個很好的辦法來對付國王。

  國王十分喜歡聽故事,她就投其所好,講許多很動聽故事給他聽,但是每當講到十分關鍵的地方時就停下來,等第二天繼續講。就這樣日復一日,宰相的女兒在國王身邊住了很長的時間,講了一千零一夜才把故事講完了。國王終於被皇后感動了,決定不再殺皇后了,兇殘的惡習也不知不覺地改掉了……

  讀了這本故事書,我明白了一個道理,不管什麼時候遇到什麼困難,只要運用自己的智慧,就會克服任何困難和危險。用我們聰明的頭腦,來幫助自己。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2

  書,是一葉扁舟,乘載著我們在知識的海洋中遨遊,書,是一把金鑰匙,開啟知識的大門。古人常說:“學而不厭,誨人不倦”,可見讀書有多麼重要。

  在暑假中,我讀了英國作家喬納森·斯威夫特寫的《格列佛遊記》,這本書以離奇的想象與誇張,描述了酷愛冒險的主人公格列佛四次周遊世界的故事,經歷了大人國、小人國、慧馬國、飛島國裡奇妙、驚險的旅程。作者以幽默的手法,詳細的介紹了格列佛的四次奇遇,使人彷彿身臨其境。遊記中大人國、小人國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但留給我印象最深刻的還是慧馬國。1710年,格列佛再次出海,途中遭遇了海盜的劫持,被流放到了慧馬國海岸,結識了仁慈、和善的慧馬,度過了一段難忘的時光。在慧馬的國度裡,沒有“欺騙”、“懷疑”、“不信任”,只有友誼與仁愛,在它們的國度裡,一切都是真實的。

  我真羨慕格列佛能到達慧馬國,慧馬國是我們追求和嚮往的地方。在那裡,你不需要顧慮別人有沒有欺騙你,沒有欺詐,沒有虛假,一切都是潔白無瑕的。在那裡,不會有人花言巧語騙走別人的血汗錢;也不會有人挑撥離間、陷害他人,所有人都樂於助人。而在現實生活中,別人遇上困難,我卻不敢挺身而出幫助他人,自己遇上困難,也不敢接受別人的幫助,這樣,既錯過了別人對自己的關愛,又失去了一次關愛別人的機會,這不是一種悲哀嗎?我盼著有一天,我們的社會也能像慧馬國一樣,沒有虛偽,沒有欺詐。希望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自己做起,讓這個世界能像慧馬國一樣,少一點虛偽,多一點真誠!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3

  有一句話“陪伴是最長情的告白”,很貼切的總結了這本書——《一條狗的使命》。

  這本書是由W。布魯斯。卡梅隆寫的,以一隻狗的視角寫了它四生四世的輪迴,都說“人的一生會養許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個主人”。“狗是人的夥伴,人是狗的一輩子”。這隻叫“貝利”的狗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邊,經歷了艱難的輪迴。而書名叫《一條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雖然不會說話,卻在無聲間帶給了他們快樂與溫暖,使他們不再孤獨。

  書中的第二世,短暫卻很好地詮釋使命。作為一隻名叫“愛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幫訓導員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務,卻又是如此之聰明,從一張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為了救主人而英勇犧牲。狗有時又能完成一些人類很難完成的事情。無論你對它好壞,只要給它一個家,它能一直跟著你。

  四次輪迴看似充斥著虛幻的色彩,卻又是那麼的合乎情理。書的結尾,貝利說的一句話“活在當下”,其實,我們誰也無法預知下一秒將會發生些什麼,“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而我們就在福禍的不斷交替中生活。

  所以這本書給我們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於過去,也不要幻想未來,不要去考慮生活的得與失,活在當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4

  真好!我有一本英國笛福與崔鍾雷編寫的《魯賓遜漂流記》,它在我不計其數的書籍中,最受鍾愛的。

  初讀完《魯濱遜漂流記》讓我知道了書的大概內容,本文講述一個英國人,從小有著航海夢。長大後遇到了機會,多次出海沒有一次沒遇到風暴,其中一次風暴把他衝到了一個荒無人煙的小島上。他就在這個島上生存了下來,他蓋了“房子”,養了牲畜,有了傭人……他就這樣在這裡住了二十八餘年,背井離鄉三十五餘年,最終返回故鄉的故事。

  為什麼我那麼喜歡《魯濱遜漂流記》呢?因為魯濱遜在無人島上生活了近三十年,三十年啊!足以挫敗一個人求生的意志,而魯濱遜卻生存了下來,而且在島上擁有了無盡的“財富”,他的這種精神不正是我們應該學習的嗎?

  為什麼我對魯濱遜那麼敬佩呢?因為讀到了“誰的腳印”這一章節時,魯濱遜不畏強敵,救下了一個白人,給他起名“星期五”,他那勇敢、有愛心和極強的正義感,難道不值得我對他敬佩嗎?

  為什麼我那麼讚揚他的精神呢?因為他很堅強。如果他在求生的過程中,沒有半途而廢、輕言放棄,否則,他還會得到求生的機會嗎?他這種堅持不懈的精神難道不值得我去讚揚嗎?

  這本書對我的影響和啟迪也是極大的。

  讀書前,我的意志極其薄弱,會輕易放棄,會輕易說“不”。讀書後,我的意志變得開始堅定,別人與我爭論時,我會堅持自己的見解觀點,遇到困難不會輕易放棄。只要有一絲希望,我都會緊緊抓住。

  高爾基曾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不正是嗎?一本好書可以使一個人受益終生。“書”讓我懂得了太多深刻道理。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5

  在我的小書架上,擺滿了各類許許多多的書籍。書架上小說類的書籍有《西遊記》、《水滸傳》、《紅樓夢》、《史記》、《封神演義》、《木偶奇遇記》、《魯賓遜漂流記》等,其中我最喜歡的一本書就是中國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三國演義》。

  小說《三國演義》是作者羅貫中根據《三國志》改編而成的一部史著。開篇“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在東漢末年魏國、蜀國、吳國爭奪天下,最後形成三國鼎立之勢的動人故事。

  我喜歡三國中的英雄人物,如:足智多謀的諸葛亮,英勇善戰的張飛,忠義凜然的關羽。書中作者傳神塑造的劉備、諸葛亮、張飛、關羽、孫權、曹操等人物生動活現、家喻戶曉;我更喜歡小說中流傳至今的經典故事:“桃園三結義”、“三顧茅廬”、“關雲長千里走單騎”、“三氣周瑜”、“關雲長單刀赴會”、“空城計”、“七擒孟獲”等。如:“草船借箭”生動地描寫了吳國大都督周瑜,因嫉妒諸葛亮的才智高於自己,而發出“既生喻,何生亮”的感嘆!爾後,周瑜心生殺計,決定讓諸葛亮立下軍令狀,並在十日之內造十萬支箭,諸葛亮用自己的絕頂的智慧,用三日就借到了曹營十萬支軍箭,而“借東風火燒赤壁”更是諸葛亮的神機妙算、運籌帷幄,巧借東風,取得了聯昊抗曹的勝利,真是太牛了!作文

  如果你問我最喜歡的書是什麼?我會毫不猶豫的回答,是《三國演義》。這部《三國演義》的小說我反覆多次閱讀,我越讀越有味、越讀越有感觸、越讀越想讀,能把人帶入那風火爭霸的冷冰器歲月。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6

  “飯可以一日不吃,覺可以一日不睡,書不可以一日不讀。”一有空我就喜歡在書的海洋裡盡情地遨遊,我最喜歡讀的一本書就是法布林的《昆蟲記》。

  法布林是有名的昆蟲學家,他要把昆蟲放到自己的家中,用好奇的雙眼來仔細觀看昆蟲怎麼生活、覓食、築巢、吃東西等等。他還研究過很多比螞蟻還小的昆蟲。

  大自然原本就是一本最好的百科全書,它總是帶給我們無盡的美好。法布林的《昆蟲記》帶我在昆蟲王國中暢遊,那裡有會唱歌的蟬;有能幹的水泥匠舍腰蜂;有賣力滾著糞球的蜣螂;有美麗絢麗的大孔雀蛾;有不停織網的圓網蛛等等。我現在就帶你去法布林的昆蟲王國中看一種叫蜣螂的清潔工。

  蜣螂在六七千年以前,被農民在澆灌農田時發現,它每次都要滾著一個大圓球似的東西,被認為是地球的模型,因此被人誤認為它非常神聖不可侵犯,所以就稱它為“神聖的甲蟲”。那個圓球只不是是在路上的垃圾而已,被人說是昆蟲王國的清潔工。

  我因為不相信昆蟲有如此的本能,我就研究了一下。我在外面找了很長時間,終於找到了一隻大蜘蛛,我把它養在一棵樹上。幾個星期後,它在樹上織了一張網,來捕食昆蟲。我把一隻死掉的黑昆蟲放在網上,可是蜘蛛沒有來吃掉食物,就像什麼也沒發生一樣。我動了一下網,蜘蛛立刻跑了過來把黑色昆蟲吃掉了。我以為是昆蟲太小了,我就又把一隻死掉的大孔雀蛾放在上面,還是像什麼也沒發生一樣,我又動了一下網,蜘蛛立馬又爬了過來,我這時知道蜘蛛是用網來聽有沒有食物的。昆蟲世界真是奇妙呀!

  “讀了一本書,就像對生活開了一扇窗戶。”《昆蟲記》打開了昆蟲王國的窗戶,讓我看見了昆蟲世界的奇妙多姿。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7

  有人說過:“書猶藥也,善讀之可以醫愚。”的確,漫遊書海,閱讀好書可以讓你擁有無窮的智慧。我讀過許多好書,但最令我印象至深的還是這本偵探小說——《福爾摩斯探案集》。

  《福爾摩斯探案集》這本書講述了主人公翁歇洛克·福爾摩斯與他的助手華生一起在倫敦及外地辦案的故事。其中一起案件“獅鬃毛”我就特別喜歡。福爾摩斯去海邊度假,不料卻遇到命案——一名男子離奇死亡。緊接著,一隻狗死了,一位教師受了傷,並且都是在同一個地方受到了傷害。福爾摩斯起初白思不得其解,最終在一本書裡瞭解了兇手——水母,觸手30米長,被觸手碰到的生物都會中毒身亡,案情終於解開了。

  我喜歡這本書的主要原因就是精彩。這本書的故事情節曲折離奇,每起案件的上半部分寫了福爾摩斯用他超強的偵查力查出的線索以及推理出的作案過程,讓讀者產生疑惑——他是怎麼發現的?下半部分就寫了犯罪者的故事以及推理過程。通篇讀完,讓讀者意猶未盡,欲罷不能。

  這本偵探小說,除了帶給讀者一番驚現刺激之外,也讓我領悟了一些道理。福爾摩斯怎麼會有遠超常人的偵察力呢?其實,他並不是多麼厲害,而是他有見微知著的能力。只有見微知著,才可以發現許多細小的線索。同理,在人生的道路上,見微知著才會成就大事。每讀完,我都會對這個道理進行深深的體會。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8

  《水滸傳》是中國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國文學史上的一部傳世佳作,也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之一。

  這本書講了一百零八個好漢行俠仗義、替天行道的故事。裡面的好漢由三十六天罡與七十二地煞組成,他們性格迥異,各有其長:山主宋江能收服人心;軍師吳用智謀超群;行者武松敢做敢當;大刀關勝、豹子頭林沖武藝高強;小李廣花榮百步穿楊;沒羽箭張清飛石百步擊人;花和尚魯智深為人愛打抱不平;黑旋風李逵有萬夫不當之勇在這些英雄人物當中,我最喜歡的是小李廣花榮,他“齒白唇紅雙眼俊,雙眉入鬢常清,細腰寬膀似猿形”,好一副俊俏模樣。花榮不僅顏值高,而且武藝超群,“能騎乖烈馬,愛放海東青,弓開秋月分明,箭去似寒星。”他的箭術強到能將百步外的小繩子射斷,簡直神了!他不像武松太鐵血,不像李逵太野蠻,不像魯達太剛烈,也不像楊志太倒黴。花榮是儒將和武將的融合,我很崇拜他。

  《水滸傳》裡還有許多引人入勝的情節,在我看來,三打祝家莊是梁山諸多戰爭中打的最精彩的一戰:從石遷偷雞,宋江出征,石秀、楊林探莊,小李廣射燈,扈三娘捉王英,林沖擒扈三娘,孫立入莊,花榮戰祝彪,孫立使木馬計,到大破祝家莊,梁山好漢們英勇機智、團結一心,不怕犧牲的精神表現得淋漓盡致。唯一令人遺憾的是,戰爭結束後,扈三娘便被許與好色的矮腳虎王英,真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雖然《水滸傳》的結局讓我唏噓不已,但我仍然對此書愛不釋手。《水滸傳》讓我懂得了不少道理,它是我的哲理啟蒙老師。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9

  世界上的書何其多,或讓人催淚而下,或讓人捧腹大笑,或是讓人回味無窮。不同的書,不同的人,不同的感受,所得亦不同。我讀過的書數以百計,多不勝數。其中的一本書讓我無法淡忘,這本書是《七天》。

  《七天》是一本關乎“團結、信任、善良”的教育書籍。講述了一群年齡不同的孩子,因意外車禍掉到洞穴裡,七天之後全部順利救出的故事。在那空無一人的洞穴裡,四個孩子經歷過絕望、悲傷、痛苦和希望,也有過紛爭。從開始的懼怕再到後來的勇敢嘗試,他們的成長讓我驚訝不已。

  在這本書中,作者從性格特徵、生長環境、家庭背景,以及老一輩的恩恩怨怨等方面描述這四個孩子。在作者的筆下,我看到了善良、正義、勇敢和堅強,但也看到了人性的弱點——自私自利、嫉妒、懷疑他人。作者以七天中四個孩子的成長經歷為背景,向我們展示了一副以信任、善良、正義為主的圖畫。

  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其中三個孩子誤入一個水晶洞穴,洞中的水晶石價值連城,可他們卻抵住金錢的誘惑,決定對這個秘密守口如瓶。因為一旦有人發現水晶的存在,這個美麗的水晶花園就會遭到破壞。我驚訝於他們的做法,同時也敬佩他們有一顆善良純淨的心。他們以行動向我們證明了自身的正義。

  “人之初,性本善。”古往今來有多少人權慾薰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他們已然忘記善良,忘記了正義,忘記了人活於世的意義,也忘記了自己肩上擔負的責任。但是,正義永遠都會戰勝邪惡!

  在這本書中,我認識到團結的強大,感受到信任他人的重要性,見證了四個孩子成長的過程,讓我再一次明白善良是人必不可少的品質。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0

  每個人都有自己最喜歡的一本書,當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話,就不妨告訴你,我最喜歡的書就是沈石溪寫的動物小說《狼王夢》!

  這本書大致內容是:一隻母狼紫嵐失去伴侶黑桑後,為了實現黑桑當狼王的夢想,訓練他的幼崽當狼王,然而,厄運不斷降臨這個家庭,它生下的狼崽無一成為狼王,三頭小公狼也都過早夭折了。到了老年,還被唯一的親人媚媚趕出了石洞,飽受孤獨之苦。

  透過這本書,我看到了紫嵐身上的偉大母愛。在為了不讓藍魂兒落在獵人的手裡,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雙毛從樹洞裡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來時,紫嵐第一個衝過去,直到確認雙毛渾身上下沒有受傷的情況下,才安心下來;在黑仔進洞捕食草兔時,紫嵐都確保好安全才讓他進去;在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鬥,等等,這些都體現出了紫嵐偉大的母愛的表現。現實生活中,我們的母親也是這麼愛我們,我們也要去珍惜母愛。

  我不僅敬佩紫嵐母愛的偉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難不退縮的精神。

  紫嵐被雙毛打斷腿後,它不是放棄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養雙毛。紫嵐的狼崽快餓死了,它不是消極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場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應該向他學習。

  記得有一次,那是個美術課,老師教我們用彩墨畫魚。老師教完我們,便讓我們自己練習,我不一會就畫完了。我一看,什麼呀:扁扁的魚又細又小。於是,我不準備學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嵐,於是,我又堅持下去,終於,我成功了!我心裡像吃了蜜一樣甜。

  自從讀了《狼王夢》這本書,紫嵐的精神便時刻鞭策著我,鼓勵著我。我,也要成為一個強者。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1

  因為一次偶然的機會,我的到了一本書——《小王子》,這個簡簡單單的故事,讓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遙遠星球的小王子,因為與他心愛的花兒鬧彆扭,同時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驅使下,離開了他心愛的花兒,獨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險。在各個星球,小王子也見到了各種各樣的人。高高在上的國王,愛慕虛榮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漢,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點燈人......他們都讓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後,他降落到地球,與一位失事飛行員成為了好朋友。孤獨的旅行,讓小王子對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許多人生秘密,讓飛行員大吃一驚,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著深刻的道理,就像譯者在序言中所說的,《小王子》是一本適合孩子,又適合大人閱讀的書。

  小王子的天真,與文中的大人們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些大人們應該都忘了,自己也曾是個孩子。我想,這一點等我長大後,我肯定不會忘記。小王子最後選擇了在毒蛇的幫助下,以靈魂的形式,離開了不屬於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兒的身邊,回到了屬於他的B—612號小行星,過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臨走前,他還勸飛行員不要來送他,因為他擔心毒蛇會攻擊飛行員。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後一刻,他還在用自己稚嫩的心為別人著想。結局有點兒悲傷,但我認為小王子選擇得對,適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對於小王子來說,他需要B—612號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質——最重要的東西眼睛是無法看到的。”這個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說出口,被小王子所發現。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2

  《五·三班的壞小子》是楊紅英寫的,楊紅英寫的書小朋友都很喜歡。她寫的書還有《笑貓日記》等。

  在《五·三班的壞小子》裡“肥貓”、“豆芽兒”、“米老鼠”、“兔巴哥”就是其中的.幾個壞小子。當然,班上的美女艾薇老是被戲弄。有一次,豆芽兒趁艾薇不注意,在她背上老是貼了張紙條;我很醜,而且不溫柔。當艾薇看到這張紙條時,她哭了呢!哎!原來美女也會被人戲弄啊!

  “肥貓”的名字其實叫魯雲飛,因為他很胖,所以同學們給他取了個綽號叫“肥貓”。他和同桌夏雪兒是一對冤家加仇人。有一次三八線的事,害得“肥貓”罰跑操場二十圈,到第二圈他都快支撐不住了,何況是二十圈呢!我說,“肥貓”你還真慘啊!

  “豆芽兒”是吹牛大王,而且很狡猾,他把沙漠裡所看到或聽到的講給同學們聽,結果同學們一句也沒聽懂,害得地理老師全部重新翻譯了一遍。

  兔巴哥是個飛毛腿,可是他跑步總是閉著眼睛,所以老是跑歪道,但最後還是贏得了勝利。

  記得軍訓的時候,因為一次緊急集合把大家耍得團團圍轉。“肥貓”和“豆芽兒”穿錯了衣服,“豆芽兒”的衣服穿在“肥貓”的身上,分明就是一件休閒衣,露著他那圓圓的大肚皮。而“豆芽兒”呢,簡直就是一件大衣。

  最可愛的還是米老鼠了,因為他把短褲當帽戴了。

  我非常喜歡這本書,從這些有趣的故事裡,愛上了這些壞小子們。當然,我也很喜歡其中的每一個主角,而且不是一點點。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3

  暑假裡,我讀了許多書,其中我最喜歡的是《柳林風聲》這本書,讀完這本書,我受益匪淺。這本書使我明白了友情的偉大和家的含義。

  《柳林風聲》介紹了一群個性鮮明而又活潑可愛的小動物,在婀娜多姿的柳林裡上演了一暮暮動人的生活故事。這本書裡的主要人物有非常睿智俠義的老獾,平常很少露面,但是人們很尊敬它,是一個很有影響力的人物。還有敦厚老實、心地善良的河鼠,願意與朋友分享他有趣的故事。膽小愛冒險的鼴鼠,任勞任怨,善解人意,總是默默無聞地為大家做事,事後又十分謙虛,獲得朋友們的一致好評和讚美。驕傲自大、目中無人、自以為是、十分有錢的蟾蜍,總是過度地揮霍它爸爸留它的財產,最終進入監,而後逃出監獄,發現黃鼠狼搶走了它的家,經過老獾和其它夥伴的改造,大家齊心協力把家又奪了回來。從此以後,蟾蜍改過自新,改掉了揮霍的壞毛病。

  我最喜歡看慶功宴這一章,主要講述蟾蜍、老獾、河鼠、鼴鼠齊心協力,一致攻打黃鼠狼幫蟾蜍奪家的故事。在一天的晚上,它們從地道鑽入配餐室,看見黃鼠狼便打,場面非常激烈,最後成功地奪回了蟾蜍的老宅。

  這本書歌頌了友誼和溫情,可見,友情的力量是偉大的,可以挽救一切,同時要珍惜自己所擁有的,不要輕易放棄。我明白了朋友之間的友誼是十分寶貴的,是不能用金錢衡量的。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4

  書,是每個人生命中不可少的東西,她能夠讓我們開啟心靈,看得更遠,收穫更多。

  而我最喜歡的一本書莫過於“維克多·雨果”的《悲慘世界》了,這本書講述了一個苦役犯“冉阿讓”, 他因為偷一條麵包救濟外甥而坐牢十九年的囚犯。 冉阿讓出獄後,因身無分文便從米禮愛主教那裡偷走了一個銀燭臺,然而米禮愛主教發現後沒有報警,而是讓他拿走燭臺換錢生活。正是因為米禮愛主教的善良舉動感化了冉阿讓那冰冷無情的心,澆滅了他復仇的火苗,並繼續把這種愛傳遞下去。冉阿讓從一個負罪的惡魔蛻變成了一個高尚的天使,這本書完美的詮釋了人性的光輝與偉大,體現出冉阿讓與米禮愛主教那偉大的愛。而正是偉大的愛,使得冉阿讓心中的銀燭臺被點亮。

  冉阿讓的一系列蛻變過程讓人黯然淚下,主教身上人性的光輝亦令人感動。他讓我明白了:這世間能戰勝一切的,不過是一顆充滿愛的心罷了。

  當冉阿讓重新生活時,一個男子卻被誤認為是他,而被抓進監獄,冉阿讓為了不讓這個無辜的人受牽連,捨棄了他的一切,重新回到監獄。當他彌留之際卻依然為了一個和自己毫無關聯的人所著想,當他的靈魂遠去時,卻已變成了天使。他用自己所做的善事來贖罪,拯救了他的靈魂。

  這就是我最喜歡的書,它教會了我:只有去“愛”,去“幫助”,才能收穫一個完整的靈魂,收穫一份美好的人生。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作文15

  我最喜歡的一本書是《格林童話》,在這本書中我最喜歡的是小紅帽的故事,這個故事講的是,從前,在法國的一個鄉村裡,有個美麗的小姑娘,她叫小紅帽。

  有一天,小紅帽的奶奶病了,媽媽做了一些蛋糕叫她去看望奶奶。小紅帽提著小籃子,帶上蛋糕和黃油就去去奶奶家了。突然,半路上跳出了一隻大灰狼,它已經餓了幾天了,很想吃掉水靈靈的小紅帽。大灰狼假裝和善地問小紅帽要到哪去,小紅帽說:“我的奶奶病了,我去看望她。”大灰狼說:“你採一點花去吧,你奶奶一定會很高興的。”小紅帽想:奶奶最喜歡花了,我採一點拿給奶奶,奶奶一定非常高興的。小紅帽就說:”那好,就採一點給奶奶吧。”說完小紅帽就採花去了。

  大灰狼跑到小紅帽的奶奶家,敲了敲門,小紅帽的奶奶就問:“誰呀?”大灰狼裝成小紅帽的聲音說:“奶奶,是我小紅帽呀。”奶奶說:“是小紅帽呀,進來吧。”大灰狼進來後就馬上把小紅帽的奶奶吃掉了,吃完它還說:這個老太婆。一點都不好吃。”說完大灰狼就穿上她的衣服,躺在床上,假扮小紅帽的奶奶,等著小紅帽來了。

  小紅帽採完了花就向奶奶家跑去,到了奶奶家,小紅帽進門後疑惑不解地問:“奶奶,你的手上怎麼有爪子啊?”大灰狼裝腔作勢地說:“可能是我上次手被門夾了。”小紅帽又問:“奶奶,你的皮膚怎麼這麼黑啊?”大灰狼說:“可能是上次顏料灑到我身上,所以變黑了。”小紅帽再問:“奶奶,你的嘴為什麼這麼大啊?”大灰狼回答:“那是為了更好的吃掉你啊。”說著大灰狼就跳下床把小紅帽吃掉了。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告訴不能隨便相信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