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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管理協議書

施工管理協議書(15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施工管理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施工管理協議書1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20xx、J10337—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專案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和建設部頒佈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並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專案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准後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裝置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專案安全監督部門稽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於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定,嚴禁混用。

  13、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裝置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於50m。

施工管理協議書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南中教師宿舍因在原處新建學生餐飲樓,需要拆除,拆除工作由乙方負責,根據安全工作“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為確保安全,明確責任,經甲乙雙方商定訂立施工安全合同如下:

  第一條 工程專案、地址、範圍:

  1、南中教師宿舍拆除

  2、南中校園內

  3、東西走向的7間全部拆除,南北走向的11間保留後牆其餘全部拆除。

  第二條 結構、單價:

  1、磚木結構,東西走向7間,南北走向11間,共18間,每間 元,共 元(大寫: )

  2、拆除工程開始時一次性付清工程款項,並繳納5000元(伍仟元)滯納金

  第三條 工程期限

  自20xx年4月 日至20xx年5月 日為止。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施工(下雨、水電未停)等情況,經甲方同意後,工期可相應向後順延。

  第四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1、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2、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採取安全防範措施,做好周邊防護,出示安全警示牌和劃定安全警戒線,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場地。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由於乙方責任造成自己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第三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六條其他事項

  乙方拆除的舊材料全部歸乙方所有;垃圾外運,同時必須拆除至平地。待與甲方驗收合格後由甲方退還滯納金。

  第七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後生效,自簽字之日起至本工程拆除結束之日自行終止。本協議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為了積極響應成都市建設委員會關於“施工現場實施物業化管理”通知的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沙河灣”工程專案施工現場物業化管理,達成以下管理協議:

  1、“沙河灣”工程專案施工現場應由乙方嚴格按照建委有關規定嚴格進行施工現場物業化管理。

  2、乙方應按照規定設定物業固定辦公地點,制定物業管理制度,編寫專項工作方案,設立巡查制度;配備專職物業管理人員,並佩戴工作掛牌上崗,加強每日檢查,記錄存檔。保潔區域必須定時清掃,每天不少於2次。開挖和總平面施工階段,必須派專人值守管理、沖洗保潔,確保車輛不帶泥出門。

  3、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施工現場管理的相關政策和規定。

  3、出入口區域(含大門外兩側圍擋各30米範圍內):進出車輛的沖洗除塵。沖洗裝置的使用和維護。排水設施的清掏和養護和日常清掃保潔,嚴禁杜絕現場揚塵。

  4、生活區、辦公區:廁所、浴室、宣傳娛樂設施、吸菸室(處)的保潔、維護、管理。公共區域的環境衛生及綠化。

  5、圍擋圍牆外周邊區域打圍設施的維護和圍擋、圍牆周邊環境衛生保潔。

  協議所涉及內容由乙方負責按照成都市物業化管理通知要求實施。甲方、監理單位對施工現場物業化管理實行監督並按有關檔案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和相應的處罰。

  以上協議一式叄份,安監站、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管理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1、安全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2、安全目標:

  杜絕死亡事故,杜絕塌方事故,杜絕爆炸事故,杜絕爆炸物品丟失事故和火災事故。

  3、甲方責任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嚴格落實安全培訓教育計劃,定期不定期的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2)嚴格檢查過程控制,做到每天巡視檢查,每週一小查,月中一大查,月底綜合查。發現隱患及時糾正處理,不留後患。

  (3)落實有關通知精神,複查隱患整改,技術交底的執行情況。

  (4)實施獎罰處理。

  4、乙方責任:

  (1)貫徹“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實,責任重於泰山”的原則精神,對所轄區域,各部位,各環節實施管理,堵塞漏洞,防患於未然。

  (2)認真執行上級各部門的指示、指令整改存在的問題,強化各隊各作業班的崗前教育,提高全員的自我保護和防範能力。

  (3)必須指派一名專職安全員,對本單位的施工區域進行全過程的監控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證安全生產。

  (4)嚴格爆炸物品的使用管理,無證不得從事特種作業,杜絕各類爆炸事故的發生。

  (5)杜絕特重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確保安全生產,爭創安全文明標準工地,確保安全目標的實現。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協議書5

  甲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工程專案區域: 負責人: 簽字

  甲方安全部門: 負責人: 公章

  甲方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主管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安全、防火部門: 負責人: 公章

  乙方工程施工區域: 負責人: 公章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的規定精神,確保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專案施工(以下簡稱甲方)、相關單位(以下簡稱乙方)雙方施工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管理責任,規範作業行為,使工程安全優質地按期完成,特制定本協議。

  本協議從簽訂之日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的條款:

  1、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有關安全、防火、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及鞍鋼集團公司、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制定的有關施工安全、防火、環保、治安保衛等各項管理規定。

  2、從事作業人員應身體健康、無職業禁忌,特種作業必須符合國家特種作業的有關要求。

  3、有權拒絕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制止威脅安全的違章行為;對安全、火災隱患有權責令限期整改。

  4、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內安全、環保、廠容管理的檢查與考核。

  5、所有施工裝置(工用具)禁止超負荷執行(使用)。

  6、施工作業人員禁止在非作業區域逗留,禁止隨意動用非作業區域裝置(設施)。

  7、需要配合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自工作範圍內的要求及相關規定。

  8、工程結算時,必須透過甲方安全、防火、環保管理部門稽核驗證,需乙方承擔的事故損失費及各項罰款,甲方可由施工工程款中扣除,並保留追償權利。

  9、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交底內容要與並由施工方負責人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

  10、此協議由甲、乙雙方施工主管部門負責人、施工技術負責人簽字後交安全部門簽字蓋章。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施工單位要認真遵守鞍鋼集團公司、鞍鋼股份有限公司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工程開工前要認真審查有關圖紙和資料,並熟悉施工現場,依據施工作業內容進行危險辨識,制定一圖三表,制定出切實可行的作業活動內容所要求的安全措施,辦理好一切開工手續。

  2、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條件,提前到集團公司環保處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辦理施工佔地(綠地)、佔道、伐樹等相關手續。

  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按照甲方相關要求內容,對參加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培訓教育。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指吊工、起重工、危化品等)必須持有效操作證上崗,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同時施工單位要組織施工人員建立互保對子。施工區域要設有明顯的安全標誌及安全護欄、安全網、夜間安全警示燈等防護設施,否則不予開工。

  4、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管道部位動火時,施工單位要提前一天辦理動火申請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執行動火票制度)。切斷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來源,並處理乾淨殘餘氣體(包括長期閒置的易燃易爆氣體設施)經取樣分析含氧量≥20.5%,必須可靠方可動火。對動火周圍的建築物和裝置必須採取切實可行的防護措施,並且要配備足夠有效的消防器材和防火工具。必要時,可請消防車到現場監護。動火時必須按動火票簽發的時間、地點進行。

  5、乙方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施工作業前,必須對作業人員進行防爆、防中毒方面知識的教育(必要時可請建設單位專業人員進行教育)。施工人員必須做到不亂竄,不動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設施及各種閥門,不準在天燃氣等易燃易爆氣體區域逗留、睡覺、更不準吸菸和點火燒廢物,以免發生天燃氣中毒和火災事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施工作業的現場監護,確保作業安全。

  6、在天燃氣(氮氣)區域檢修、搶修、施工作業必須攜帶煤氣檢測警儀(氧氣檢測儀)和防毒面具,特別是在天燃氣設施或管道、容器內施工作業必須進行有毒有害氣體檢測,確認合格後方可作業。如確因生產或施工需要,必須佩戴防毒面具,並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按有毒有害氣體含量所規定的時間進行作業,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作業監護。

  7、在拆除裝置、設施時,特別是拆除天燃氣設施,對於天燃氣設施的動火,應採取封閉式,並備有足量的蒸汽或消防車現場配合。拆除下來的物體要進行餘火處理,確認無危險時,方可施工。

  8、在安裝和拆卸構件(裝置)時,施工單位要擬定好可行的方案,經甲、乙雙方有關部門充分討論後,制定出相應的防護措施,確認具備條件時,方可進行施工。施工單位要設專人指揮、專人監護,不得硬拉,硬搬其它構件和裝置,不準在可燃氣體管道,不牢固的管道支架、裝置和其它構築物上捆綁和設吊具,以免發生碰撞損壞其設施、裝置。

  9、在高處(基準面2米以上)作業時,施工人員要配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和安全帶,安全帶必須高掛低用。高處作業搭設的跳板必須相互綁紮牢固,一處作業鋪設不能少於三塊跳板,同一區域多人作業時要設定圍欄,不許搭設探頭跳;高處平臺邊沿及孔洞處要設圍欄和明顯標誌。上層施工要做好保護下層的措施,下層人員(包括地面)受落物傷害,追究上層作業人員的責任,防止高處墜落和落物傷人及砸壞公共設施、裝置,施工單位要指派專人檢查和監護。如在鐵路、公路段施工時,要提前與鐵路、公路部門取得聯絡,辦理好一切必要手續。並按上述部門要求去執行,否則不予施工。

  10、施工單位在施工時,如遇到各處障礙或問題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和各有關部門進行會籤,待障礙或問題處理後,方可施工。

  11、施工單位或人員進入要害部位施工時,必須辦理要害證,要與所屬單位簽訂要害部位補充規定,並按協議的要求落實,否則不準施工。

  12、施工單位要嚴格遵守集團公司有關環境保護規定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廢水、廢氣、噪聲汙染防治管理辦法》、《固體廢棄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施工過程採取措施防止對周圍環境產生汙染。嚴禁向排水系統、土壤中傾倒油類、酸類、鹼類、化學品類及其它汙染物,嚴禁火燒各種廢物。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清運、處置施工中產生的廢物,廢物收集、運輸要防丟散、防洩漏、防飛揚,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做到文明施工。

  13、施工單位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不準放在室內使用,嚴禁放在易燃氣體管道正下方及有明火區域使用。氣瓶施工使用停止後,不許在作業現場放置應及時收集存放到專用庫房,氣瓶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靜態狀態下(未使用)氣瓶間隔為5米,動態狀態下(正在使用)氣瓶間隔為7米,氣瓶使用時必須單獨從庫房中分離開使用,不準在庫房集中存放時開啟使用。

  14、施工單位要保證施工所在區域的安全通道暢通,方便生產操作和正常巡檢,維護工作。正常放置的備品備件等,在生產出現問題時,施工單位應將物件及時撤離為生產創造條件。

  15、在地下挖掘施工時,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會籤,作業時,要注意地下可能存在的電纜、管道等原有設施,一經發現,要與有關單位和部門協商處理後再繼續施工。

  16、需要停電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執行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停電相關要求及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安全標誌、操作牌管理辦法》和停送電制度,停電的線路及裝置要進行雙方驗電,待雙方確認無電後,方可施工作業。

  17、乙方在吊運裝置或構件時捆紮必須牢固,所用吊具要合乎標準,稜角部位必須加墊,嚴防抽籤或吊具斷落物傷人。施工單位的工具、器具、吊具、繩索、材料、裝置等均由施工單位自行保管,並確保其安全效能,做到安全可靠好用。如有損壞、丟失等由施工單位自行負責。

  18、施工期間,乙方施工安全員,必須在每天施工作業前,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現場施工作業安全交底。

  19、施工動火作業前必需開具動火票,施工單位動火要自備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否則不準施工動火。施工單位在當日施工完畢後,要徹底檢查動火源是否熄滅,施工用電是否切斷,以免發生起火,引起火災。

  20、在電氣、計量等要害設施上施工時,遵守上述協議內容的基礎上,還必須遵守電氣、計量施工、動火的有關規定,以保證安全施工。

  21、對檢修、搶修工程施工的立體交叉、多層作業必須做到聯絡確認到位,上層保護好下層,特別是在線上生產執行的裝置上方進行拆除、安裝、切割、焊補等作業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方可作業。

  22、在施工區域內,嚴禁非施工人員逗留,否則造成事故,後果責任由事故單位或個人負責。

  23、乙方施工用電焊機二次線接頭要包紮,露天設定的臨時用電裝置應有防雨設施,臨時用電裝置要有接地保護,手持行燈、金屬容器內部、地下室、潮溼地區等臨時照明採用安全電壓,電氣開關處應設明顯標誌,

  24、乙方施工作業中對環境汙染因素要加以控制,作業中應優先採用無汙染或低汙染作業方式(方法),作業中禁止產生新的二次環境汙染。要搞好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和定置管理,各種工程物資和裝置,要按甲方工程部門指定地點堆放整齊,不準隨意亂堆亂放,不能混放。施工物品擺放不準佔用安全通道,施工中產生的固體(液體)廢料、廢棄裝置要隨時清理乾淨,做到施工結束廢料清理結束,場地平整。

  25、施工過程中不準向廠區道路及硬鋪蓋地面區域、草坪裡隨意排放生活垃圾、工業廢棄物,汙水、化學原料等廢棄物。

  26、在現場油漆地面上不準拖拉任何對地面產生磨傷的硬體物品,在作業、搬運、吊運物品時將地面損傷,將按照鞍鋼冷軋鋼板(莆田)有限公司《廠容、環境管理辦法》相關要求考核。

  27、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在施工中有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安全隱患時,有權制止或終止施工,並按照相關管理規定給予考核。

  28、凡在取向矽鋼建設專案施工區域內作業的單位,均遵守執行本協議,因違反本協議規定內容而發生安全、防火、環保人身傷害事故,由違規方負全責。

  29、乙方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防火、治安保衛法律、法規,遵守鞍鋼股份公司和甲方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辦法、安全防火管理、現場管理、治安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火環保組織機構、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在工作中嚴格貫徹執行。

  30、其它條款,按照具體施工內容填寫 (補充內容) :

  三、乙方對甲方的要求(乙方填寫)。

  1.開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工程安全交底。

  2.甲方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絡,經同意後方可進入。

  3.乙方施工中使用的吊車、電動葫蘆吊等起重裝置,甲方應在施工前確保完好交由乙方管理和使用。

  4.甲方人員嚴禁動用乙方的裝置、動力線路及工具、用具。如需要時必須同乙方取得聯絡,經同意後方可使用。

  5.乙方施工前甲方必須將施工區域內的水、電、風、等介質處在符合施工作業條件狀態。

  6.甲方必須嚴格遵守電氣工作票制,停送電甲乙雙方要確認。

  7.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沒有檢修作業票及安全交底的作業專案;搶修作業甲方必須開具臨時作業票並進行安全交底。

  8. 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安全、防火隱患及整改意見,甲方應給予重視,確定責任人和整改時間。由於不能及時整改,要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向乙方說明原因,確保乙方人員的人身安全。

  9. 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施工產生的固體廢棄物排放區域及存放地點。

  10.甲方制度與國家、集團公司相關規定不符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1.甲方必須執行裝置操作牌制度,乙方有權拒絕無牌作業。

施工管理協議書6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進一步規範施工現場行政衛生管理,改善施工人員的生活條件,保障施工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和管理標準》和集團公司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各自職責,對施工現場辦公區、生活區的行政衛生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的權利、責任和義務,建立起相互理解信任,相互支援配合的良好關係,保障施工人員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行政衛生的管理規定,落實責任制和健全規章制度。加強對分包的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負責對施工現場行政衛生進行全面監督、統一管理,並對施工現場行政衛生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

  2、施工區域、辦公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設標誌牌,明確負責人。根據實際條件進行綠化。

  3、負責提供條件統籌安排辦公區、生活區場地,合理佈局,滿足安全、消防、衛生防疫、環境保護、防汛、防洪等要求。

  4、辦公區、生活區必須安全、牢固、美觀,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不得使用易燃材料搭設。暫設用房外立面必須要美觀整潔。

  5、定期對辦公區、生活區住宿人員進行安全、治安、消防、衛生防疫、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教育,增強其法制觀念。

  6、建立健全安全保衛、衛生防疫、消防、生活設施的使用、維修和生活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

  7、由於沒有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行政衛生的管理規定,未落實責任制和規章制度。對施工現場行政衛生工作沒有進行全面監督、管理、檢查和指導。被上級部門暴光、批評及罰款,或對施工現場造成不良影響,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行政衛生的管理規定,落實責任制和健全規章制度。服從總包監督、統一管理,對所屬辦公區、生活區宿舍的行政衛生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

  2、辦公區、生活區各種房屋應採用整體盒子房、複合材料板房類輕體結構活動房。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嚴格劃分,採用專用金屬定型材料或砌塊進行圍擋。

  3、生活區宿舍必須統籌安排,合理佈局。設定生活用品(碗、鞋、衣物雜品)專櫃,必須放入櫃內, 生活用品擺放整齊。

  4、辦公區、生活區內清潔整齊,保持室內通風,房屋門窗及插銷、鎖具等設施齊全牢固。

  5、每人床鋪佔有面積不小於2㎡,床鋪上下整齊衛生,不隨意潑水、倒汙物,生活垃圾和施工垃圾必須分開存放,並及時清理。

  6、 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衛生許可證必須掛在製作間明顯處,身體健康證、衛生知識培訓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7、食堂必須設定獨立的製作間、庫房和燃氣罐存放間,用火點和燃氣罐不能放置在同一房間內。食堂必須配備必要的排風設施、消毒設施並必須設定隔油池、泔水桶。炊事人員上崗必須穿戴工作服,保持個人衛生。

  8、食堂內外整潔衛生,炊具乾淨並及時清洗消毒,無腐爛變質食品。操作間、倉庫食堂清潔衛生,無蠅無鼠無蜘蛛網。加工、保管生熟食品要分開,食品有覆蓋。必須嚴格執行食品衛生管理規定,確保不發生食物中毒事故。

  9、廁所大小應根據生活區人員數量要求設定,要專人負責定時清掃保潔,定期消毒。按規定廁所屋頂牆壁嚴密,門窗齊全有效,採用沖水或加蓋措施,有滅蠅、蛆措施。

  10、生活區內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齊全有效。明確消防責任人,“成立義務消防隊”,消防人數佔生活區住宿人數總數的5-10%。

  11、生活區內的用電設施實行統一管理,用電裝置必須符合安全、消防標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源等化學危險物品。

  12、嚴格執行衛生、防疫管理規定,建立衛生防疫管理制度,並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不發生法定傳染病、急性職業中毒事故。

  13、施工人員發生法定傳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職業中毒、煤氣中毒時,必須在2小時內向甲方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的,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14、由於沒有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行政衛生的管理規定,未落實責任制和規章制度。未按照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執行,對所屬辦公區、生活區宿舍的行政衛生管理工作沒有認真實施。被上級部門暴光、批評及罰款,或對施工現場造成不良影響,由乙方負責。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蓋章) 分包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協議書7

  甲方:深圳市___公司

  乙方:深圳市___公司

  工程名稱:

  預計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協議內容

  1.甲方安全職責

  1.1對承包單位的安全施工負有監督和指導的責任,必須將承包單位的安全施工列入本單位的重要議事日程,並經常進行檢查,嚴禁以“包”代管,以“罰”代管。

  1.2開工前向承包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1.3督促檢查承包方在開工前做好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三落實,審查合格後,方可開工。

  1.4對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施工專案,發包單位應監督承包單位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1.5督促承包方負責做好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活動和安全工作例會,及時向承包單位傳達本單位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規定及通報等,並督促學習與貫徹執行。

  1.6加強現場施工安全監督,發現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不安全情況,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2.乙方的安全責任

  2.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嚴格執行安全管理規定,遵守發包單位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

  2.2開工前必須認真做好安全、組織、技術措施三落實,報發包方審查。

  2.3開工前必須自上而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2.4複雜的和危險性較大的施工專案,應制訂施工方案,經發包方審查合格後貫徹落實。

  2.5開工前組織施工人員學習上述規程、規定中有關部分。

  2.6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2.7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

  2.8承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2.9承包單位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文章來源:範文詞典.fanwenz)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2.10必須接受發包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指導,對發包單位安全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單位安監部門。

  2.11乙方自行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和配備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過程中因未按要求作業,發生事故或造成對甲方有損害的行為,由乙方承擔責任。

  3.安全管理要求

  3.1發包單位或部門要嚴格執行每項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工前,必須對承包單位的安全資質進行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向承包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承包方的安全、組織、技術措施是否落實等。上述內容不完備的,不得許可開工。對承包方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書面記錄,並留檔案備查。

  3.2承包單位必須實行安全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並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確認。

  3.3在施工過程中,應定期(一般每週不少於一次)和不定期地對承包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等進行現場安全稽查,並有記錄。

  3.4對發現違反有關安全規定、規程制度時,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發包單位安全組有權按本單位職工違反規程、制度的處罰規定,給予經濟處罰,並限期整改。

  3.5對違章或事故按“四不放過”進行處理。對於管理混亂、事故隱患不斷的.單位可給予警告或直接清退。

  4.其他事項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日期:

  聯絡方式:

  乙方(蓋章):

  乙方負責人:

  日期:

  聯絡方式:

施工管理協議書8

  甲方:

  乙方:

  為落實國家有關各項安全管理規定遵照勞動部《企業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管理規定》、建設部《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關於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等檔案,杜絕一切事故的發生,甲乙雙方就安全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並嚴格執行:

  一、乙方在分包合同實施過程中,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和“誰承包,誰負責;誰檢查,誰監督;誰在崗,誰落實”的原則,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和層層安全管理的責任制度,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乙方須有一位主管領導負責安全生產工作,並設立專職安全員。

  二、乙方工作應遵守工程建設及行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和安全標準的相關規定執行並組織實施,自行安排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監督與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三、工程承包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及時上報甲方,並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事故責任。

  四、乙方要制定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及安全操作規程;施工現場要配備消防器材和滅火器;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將防護用品佩帶齊全;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及施工用房內要符合“四防”(防觸電、防雷雨、防盜竊、防火)要求。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必要時有權提出有關建議和整改意見,同時有義務對乙方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與協作。

  六、在執行分包協議過程中, 乙方所承擔的安全事故責任包括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後果,主要包括:

  1、財產損失:由於事故造成乙方財產損毀的,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擔;由於事故造成甲方財產損毀的,乙方應負責照價賠償。

  2、人身傷亡:由於事故造成工作人員傷亡的,乙方負責一切善後處理工作,並承擔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賠償。

  3、訴訟:由於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第三人之財產損失,引起爭議,產生訴訟的,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乙方應獨立應訴,並承擔一切訴訟後果。

  4、違約損失:由於安全事故造成工程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乙方仍不能免除由此造成的違約責任。

  七、乙方按本協議制定安全責任書,並嚴格執行,若乙方違反本協議及安全責任書規定造成事故的發生,除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1%~5%的安全違約金,還應承擔法律責任,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損失。

  八、未經甲方批准,乙方擅自將本協議內全部(或部分)工作和責任轉包給任何第三方,造成的各類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除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總價150%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本協議自行終止。

  九、本協議履行期間,協議雙方應嚴格履行協議安全條款規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本協議作為施工合同補充協議與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自各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協議書9

  甲方:

  乙方:長春利達清洗保潔有限公司

  簽訂地點:吉林省吉林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乙方簽訂本協議應當視為一經充分理解並全部接受協議內容,若有疑問及不明之處,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一條 甲方責任:

  1、對施工(作業)單位的資質進行審查,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對乙方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照甲方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拒不執行甲方意見,嚴重者終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3、監督乙方識別危險源(危險場所、危險作業、危險裝置)、制定防範措施(包括應遵守的規範、作業人員的資質、保護用具、相關裝置、周圍環境、電源開關等)、制定預案、告知施工(作業)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甲方在接到乙方通報後有義務積極協助乙方進行現場搶救工作。

  第二條 乙方責任:

  1、乙方對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環境、治安、防火工作負主要責任,施工前應指派專人負責訪專案的上述工作,佩戴明顯的安全標誌,接受甲方的統一協調和監督,教育施工(作業)人員遵守安全操作堆積,根據工作特點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代工作,保證進入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經過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件上崗。

  2、開工前,將施工(作業)人員的情況如實向甲方報告。有人員調整時,要及時通報甲方,施工(作業)現場不得錄用不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人員。

  3、施工(作業)前,應如實將工程計劃、工程概要、緊急聯絡圖、重點危險源和防範措施向甲方申報備案。對於危險性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險作業一覽表。

  4、下達施工(作業)任務時,應向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指導,給予施工(作業)人員配置正確的安全防護用具,並安排監護人員,並將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影印件交給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乙方自帶的裝置、工具、勞防防護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裝置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應取得安全使用證,並應設定安全標誌。

  6、乙方人員不得動用任何規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裝置及安全防護裝置。

  7、高空作業人員在操作過程中應設立監護人員,標準施工(作業)。按規範接臨時線,並應按規定時間拆除。

  8、施工(作業)產生的廢棄物特別是危險品廢棄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場所,對施工現場應隨時進行整理、整頓、清潔、清掃、不在通道、升降口、滅火裝置、救急裝置等處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出現工傷事故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及時組織搶救工作,並自行承擔一切費用和損失,同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害,其搶救及善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乙方由於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作業)進行整頓,並向甲方通報安全隱患整改報告,在經過甲方認可後方可重新施工(作業)。

  11、施工(作業)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品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

  12、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甲方對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

  13、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無條件的整改。

  14、執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因違反現場規定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15、對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安全生產事故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利對乙方進行處罰。

  第三條 施工(作業)的安全檢查與評審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業)過程中對協議條款進行檢查,對條款遵守情況進行確認和評審。

  2、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甲方代表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聯絡人: 聯絡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施工管理協議書10

  甲方:廣西梧州岑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山東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廣西梧貴高速公路第一合同段專案經理部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岑梧高速公路涉路施工安全質量管理,確保過往車輛,施工人員、裝置的安全以及道路的暢通,經雙方協商,就乙方在梧州 至岑溪高速公路施工作業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除遵守《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外,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

  第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區安全防護和安全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提供技術指導;為乙方提供確保安全生產的環境條件。

  第三條 對甲方等監督單位提出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問題,乙方必須積極配合,認真執行。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涉路施工管理辦法》所規定的程式辦理《施工許可證》,按照經甲方稽核透過的《安全施工技術保障措施》落實各項安全質量管理工作。

  第五條 施工作業前,乙方應嚴格按照《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GB5768-1999)和交通部《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xx)和《廣西高速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規定》,設定、擺放安全標誌;經甲方路政管理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施工。

  第六條 乙方如有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頓,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一、施工期間隨意拆除、改變安全標誌位置,擴大或縮小作業安全區布控範圍的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二、施工作業區未設專人負責施工現場安全及文明施工和指揮交通,或人員不在現場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三、施工作業期間,人員應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施工車輛、機械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應設定規範、明顯的安全標誌。如施工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防護裝備,車輛或機械未持有效證照,行駛、作業時安全標誌不符合技術規範的按200元/人次進行處罰。

  四、施工作業人員、車輛、機械裝置及施工材料必須控制在施工作業區域內,擅自離開作業區的,一經發現按1000元/次進行處罰。

  五、乙方必須遵守高速公路中央隔離帶、防護欄、隔離柵的使用規定,施工期間如需開啟,必須事先報甲方審批,嚴禁未經批准擅自開啟,一經發現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

  六、乙方車輛不得在非安全區布控範圍隨意調頭、逆行,一經發現將移交高速交警部門進行處理並從風險抵押金中按1000元/次進行扣除。

  七、未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及時清除施工灑落物的按10000元/次進行處罰;對於無法用人力搬運的墜落物,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應急措施,協助乙方處理。

  第七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高速公路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的,應按照《高速公路路產賠償標準》給予甲方賠償。

  第八條 乙方施工完成後要及時清理現場,經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撤除施工安全布控區域。

  第九條 乙方應加強對施工便道的管理,如由於乙方疏於管理導致車輛利用施工便道逃避通行費的情況,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 遇有堵車、交通事故等情況應及時疏導,同時向甲方報告,以便甲方採取措施保障車輛正常通行。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確保在 20xx 年12 月 15 日至 20xx 年 2 月 28 日的有效施工期間內完成在 梧州 至 岑溪 高速公路K 2791 + 630 公里至K 2793 + 670 公里處(左、右側路段)的施工作業。

  第十二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交納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共計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00),作為履行本協議及施工安全質量的保證。甲方將採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對施工路段安全質量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反饋給乙方。根據需要,按照《涉路施工安全管理辦法》對乙方下達《違約扣款通知書》進行處罰,罰金從乙方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涉路施工段完工一年後,無施工安全質量責任事故,退還乙方剩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

  第十三條 乙方於本協議簽訂三日內向甲方支付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00),剩餘部分施工安全質量保證金於20xx年1月15日前付清。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協議書11

  甲:

  乙:

  為確保工程順利竣工和全體職工的身心健康,加強各工種人員的安全意識,特訂立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保證身份證真實到位,並且經由本人介紹來的對其具體情況要充分了解,保證其沒有惡行記錄和犯罪嫌疑。並負責對其行為進行監督。

  二、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三、工地各種防護設施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裝,進入施工區域應先檢查所處環境防護是否到位有效,發現不可靠情況做出妥善解決後方可進入操作。

  四、上班不準穿拖鞋和帶釘易滑鞋,不得赤腳光膀,禁止大聲喧譁和打口哨。

  五、班前和上班時間不得酗酒、鬧事、打架鬥歐,上班不得聚集說笑打鬧。禁止吸菸和無證明火。

  六、嚴格遵守工地 作息時間和規章制度,打飯不強行擁擠,不,不傳看淫穢音像刊物,不隨意留宿他人,無事不外出,請假外出不惹事生非。

  七、發現身體不適及時治療,不可強行硬撐,否則出現事故自行承擔責任。同事間互相幫助,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照顧,發現同事的工作環境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時提醒,以減少不測事件的發生。

  八、宿舍內不私拉亂接用電線路,禁止隨便動用電氣設施和機械裝置。與他人和睦相處,搞好室內和環境衛生。

  九、不擅自動用工地消防器材和本工種非指定機械裝置,不擅離職守,不浪費材料。

  十、杜絕違章操作和無證操作,反對違章指揮,工人有權拒絕在不安全環境下作業,不得在建築物周圍無故逗留,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任何人不得隨意盜用和私拿他人和集體財物,嚴禁蓄意破壞公共財產和機具裝置。

  以上逐項望認真執行,如有違反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本專案部概不負責。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 公司第二專案經理部安全組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協議書12

  甲方:

  聯絡電話:

  地址:

  乙方:

  聯絡電話:

  地址: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_______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專案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____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複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說,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5、乙方專案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專案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

  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裝置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裝置上設定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裝置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裝置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排程。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管理協議書13

  甲方:太原市虎林石牆材有限公司

  乙方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服從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裝備,制訂確保工程專案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乙方進入工作場地後要落實好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傷亡事故。

  四、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只能去規定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活動,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危險區域和場所,若發生事故,後果自負。

  五、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用電裝置要採用安全電壓,要有漏電保護設定,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進入受限空間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監護人,方可進入作業。

  六、生產中的車輛要做到安全駕駛,進入工作現場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作業,司機要隨時注意周圍的地質環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由於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調查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調查處理。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責任人簽字:

  太原市虎林石牆材有限公司

施工管理協議書14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專案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專案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專案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專案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專案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並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於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絡人員:

  1、浙江安裝公司:

  施工負責人:王志濤 15957189258

  安全負責人: 陸柏泉(負責和甘肅二建及龍泉聯絡)13993857229

  2、甘肅二建:

  施工負責人:李 鵬 13893252110

  安全負責人:王彥波(負責和浙江安裝及龍泉聯絡)13919802808

  3、成都龍泉:

  施工負責人:吳志強 15228241950

  安全負責人:鄧奎(負責和浙江安裝及甘二建聯絡)18993866518

  浙江安裝公司 甘肅二建公司 成都龍泉公司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管理協議書15

  甲方:___

  乙方:___

  工程內容:___

  乙方在現場人員總數:___人

  乙方安全管理責任人:___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和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乙雙方均須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安全生產總則:

  1、服務地點為施工現場內。

  2、工程施工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誰管理、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原則,甲、乙雙方都必須履行合同中規定的“安全責任”,確保“零違章、零事故、零死亡、零損壞”。

  3、雙方應設定負責人和安全管理員。

  二、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協調工作。

  2、有權利嚴格審查乙方安全保障體系。

  3、不得明示或暗示乙方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4、有權利要求乙方按照相關規定,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工作。

  5、協助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行為的進行制止和糾正。發現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利要求對乙方進行相應經濟處罰;對整改不徹底或拒不整改的責令暫停服務,並加大經濟處罰,同時追究其它責任,直至清退出場。

  6、配合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7、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開展事故救援服務,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三、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對現場進行全面的合同約定的安全管理。

  2、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員,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接受甲方的合理檢查建議,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

  4、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防護和文明服務制度,

  ①乙方必須做好服務期間的安全保障;

  ②應派出足夠的管理人員;

  ③負責現場保衛工作,並有責任阻止非本工種相關人員進入現場;

  ④制定專項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5、在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及使用明火申請批准制度。

  6、應對服務人員進行作業前安全教育培訓,使其具備相應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7、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乙方使用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從具有政府有關勞動安全產品檢驗部門檢驗合格,

  8、指定專人負責現場服務人員安全監督檢查工作。在管理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向甲方及時報告,並組織整改,清除隱患。

  9、遵守甲方管理規定,接受甲方和地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檢查和按相關規定進行的安全考核。

  10、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全部安全責任並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處理發生的事故。

  11、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小時內如實向甲方報告,並按照相關規定如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12、乙方應提供安全檢查、培訓、學習實施方案給甲方備案,乙方在執行中必須有痕跡記錄。

  四、安全施工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地方政府、建設方及總包方有關制度和規定,服從管理。

  2、乙方進場前必須向甲方交兩萬元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管理保證金,在工程完成後如沒有發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等方面的問題,甲方如數退還給乙方。

  3、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進入場區施工現場前,必須經過入場安全教育,才能進入場施工。乙方必須根據工程特點對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4、乙方在開工前,必須編寫出詳細的施工方案,並落實施工安全措施。按有關規定辦理進場、用電、用火、動土等手續,施工方案報監理單位審批後方可進行施工。

  5、乙方承擔施工作業活動中的安全、衛生、環保等責任。

  6、乙方應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效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裝置,並保證裝置良好,乙方為施工人員提供並督促使用合乎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因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和費用,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相關責任和有關費用。

  9、乙方對所有施工專案要進行工作危險性分析,確保所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地進行。

  10、乙方在施工中發生違反管理制度、規定的不良行為,經安全管理部門查實後,將嚴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罰,並視嚴重程度給予停止資格複審、中止合同直至清退處理。如乙方未遵守相關約定的安全協議、規範和制度,甲方、監理有權依照現場實際情況給予1000-5000元的經濟處罰,並責令提交整改方案按實實施完成,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處罰費用可採用從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工程進度款內扣取,也可採用現金及支票方式繳納。

  11、乙方應建立執行本合同的施工現場管理體系並確保體系正常執行。

  1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甲方生產設施,裝置造成的損壞等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按規定追究乙方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13、甲乙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五、違約責任及處理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合同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2、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發生的事故,應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甲方公司有關規定進行。

  4、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並報告甲方;

  5、對乙方發生事故後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從重處罰,情節嚴重,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六、補充條款: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

  本協議雙方簽訂後生效,工程完成後終止。

  甲方專案負責人:___乙方專案負責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