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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範文錦集5篇

  在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經營權轉讓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分享。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篇1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投資建設的海辰聯合批發市場,是從事經營活動的商業設施,甲乙雙方就商廈特定位置商鋪經營權出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並在遵守甲方《經營管理公約制度》的前提下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標的:

  1. 地 點:大同市御河北路,海辰聯合批發市場。

  2. 商鋪位置:海辰聯合批發市場第 層 號鋪位。

  3.商鋪面積:該商鋪套內面積(軸線到軸線面積)為: 平方米。

  第二條、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1.甲方將特定商鋪經營權約定期限出讓給乙方,乙方在出讓期限內對該商鋪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出讓期間產權仍然歸甲方所有。

  2.經營業態規劃:乙方經營範圍為: 產品。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和業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讓的鋪位,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補償。

  3. 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按規定依法納稅和繳納工商、衛生防疫等管理費用。

  第三條、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讓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2.出讓價款:該商鋪30年經營權出讓單價為(RMB)元/㎡(使用面積),出讓總價款款為人民幣 圓整(小寫:RMB )。

  3.乙方按以下方式按期付款:

  i. 一次性付款:

  乙方於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讓總款(RMB) 萬元整。 ii. 分期付款:

  乙方於合同簽定當日支付全部出讓總款的%,即(RMB) 萬元整; 乙方於年 月 日再支付出讓總款的%,即(RMB) 萬元整; 其餘餘款即(RMB) 萬元整,乙方於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除去出讓金外的,乙方因經營須交納的經營保證金,商廈運營正常發生的物業管理費、鋪內裝飾照明和其他用電、自用水以及鋪內滅火器購置維修等費用。

  1、經營保證金: 元/鋪,乙方於交房前一次性繳給甲方。

  2.物業管理費:

  1)第一年物業費用暫定為 元/天/㎡,物業費主要包括:公共衛生費、保安管理費、基本照明費、公共使用的水電費、取暖費等。

  2) 物業費收取方式:第一年物業費,乙方進場前一次性交清。以後每年年度的物業費於當年1月15日前一次性交清。

  3) 因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以上專案的費用標準發生變動時,甲方可根據費用變化情況做相應調整。因商廈管理需要須增加物業專案時,甲方應對新增專案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

  3.乙方商鋪內滅火器購置及維修費:按市場維修價格收取;

  4.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因經營需要在鋪內安裝裝飾照明、通訊設施時,其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商鋪從事商業活動前,應在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辦理合法的註冊登記手續,所有稅、費由乙方獨立承擔,並依國家規定按期繳納;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商廈的管理規範,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有監督、管理的權利;

  2.甲方有權對商廈進行整體管理,並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要保障大廈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維護公共秩序和商廈安全防範,創造良好的環境。乙方不按時繳納物業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3. 甲方依據商廈管理制度和規定,對乙方違章經營有處罰的權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4.甲方可根據市場發展對商廈經營業態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接受統一規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乙方商鋪;

  5.甲方有權參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之規定或根據本地區商業經營特點制定和調整市場的營業時間。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清合同約定的價款後,即獲得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享有該商鋪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商廈有關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並自己負責本商鋪的財產安全。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所組織的統一活動;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照商廈規定及時交納、物業管理、自用水電及合同約定的費用,依法積極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動用乙方保證金支付,並收取每天5‰的滯納金;

  4.乙方在經營期間應遵守商廈物業管理規定,對鋪內建築及各種裝置設施無權拆除或更改,不得擅自安裝水電管線及裝置。乙方因經營需要進行二次裝修時,必須提前報甲方工程部門,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5.乙方在甲方允許情況下可轉讓商鋪經營權,甲方應做變更登記並收取相應的過戶手續費用,新的受讓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新的受讓人只享有剩餘年限的'經營權,同時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一切關係將自動解除;

  6.乙方進場應辦理營業執照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活動,並獨立承擔經營活動中所有的民事及法律責任。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篇2

  甲方:XX,身份證號:XXXXXXXXXX,居住地址:XXXXXXXXXX

  乙方:XX,身份證號:XXXXXXXXXX,居住地址:XXXXXXXXXX

  店鋪於XXXX年XX月XX日在位於XX處,甲乙雙方以各佔50%股份共計投資人民幣XX元,其中,甲方投入XX元,乙方投入XX元。

  現在甲方願意將經營權、店面租憑合同以及相關手續等全部有償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一致,就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店面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將其所持店面50%

  股份以及相關手續,以共計人民幣XX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2、乙方支付甲方轉讓款的方式:

  1)在轉讓該店以前甲方已經收有外邊客戶欠款共計XX元,現折算給甲方以衝抵其轉讓款的一部份;

  2)在轉讓該店以前官店處的欠款是甲方負責賖出,現折算給甲方負責收回,以衝抵其轉讓款的一部份;

  3)現雙方在簽定本協議之後,立即支付餘下的所有轉讓款共XX元給甲方。

  3、該店轉讓以前,除處的欠款由甲方收歸已有以外,所有該店以前乃至以後所有的欠款歸乙方收回歸自己所有。

  二、甲方保證對該店轉讓給乙方的股份擁有完全處理權,保證該股份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份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店面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全部享有該店後期經營的利潤,承擔全部後期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店在股份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該店老闆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轉讓款的雙倍作為違約金陪償給乙方。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乙方未按本協議第一條規定,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全部付清給甲方,每逾期一天,則乙方按轉讓款金額每日百分之一支付賠償金。

  五、有關費用的負擔:在本次股份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按相關法律法規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條件: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XX

  受讓方:XX

  簽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篇3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本租賃合同,約定如下: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

  2、

  3、 地點: 商鋪位置: 商鋪面積:

  第二條、 商鋪經營權的內容

  1、 甲方將特定商鋪經營權約定期限出讓給乙方,乙方在出讓期限內對該商鋪

  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出讓期間產權仍然歸甲方所有。

  2、 經營業態規劃:乙方經營範圍為:,

  乙方未經甲方統一,不得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和業態,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出讓的鋪位,解除合同並追究經濟補償。

  3、 乙方的經營活動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並按規定依法納稅和繳納工商、

  衛生防疫等管理費用。

  第三條、 出讓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 出讓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於年月日前,將合同約定商鋪交付給乙方。

  2、出讓價款:該商鋪四十年經營權出讓單價為(RMB)元/㎡(使用面積),出讓

  總價款為(RMB)萬元整。

  3、 乙方按照方式付款,乙方於年月日支付。

  第四條、 其他費用

  其他費用是指:除去出讓金外的,乙方因經營須繳納的經營保證金,商鋪運營正常發生的物業管理費、鋪內裝飾照明和其他用電、自來水以及鋪內滅火器購置維修等費用。

  1、經營保證金:元/鋪,乙方於交房前一次性繳給甲方。

  2、物業管理費:

  ①第一年物業費用暫定為元/㎡,物業費主要包括:公共衛生費、保安管理費、基本照明費、公共使用的水電費等。

  ②物業費收取方式:第一年物業費,乙方入駐經營前一次性交清。以後每年年度的物業費於當年月日前一次性交清。

  ③因國家政策性價格調整,以上專案的費用標準發生變動時,甲方可根據費用變化情況做出相應調整。因市場管理需要須增加物業專案時,甲方應對新增專案制定合理的收費標準。

  4、乙方使用商鋪從事商業活動前,應在工商、稅務、衛生等部門辦理合法的註冊登記手續,所有稅、費由乙方獨立承擔,並依國家規定按期繳納。

  第五條、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的義務

  1、甲方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市場商鋪管理規範,對乙方的經營活動有監督、管理的權利。

  2、 甲方有權對市場進行整體管理,並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及本合同約定的費用。甲方要保障市場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維護公共秩序和商場安全防範,創造良好的環境。乙方不按時繳納租金及相關費用時,甲方有權收取滯納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3、甲方依據商場管理制度和規定,對乙方違章經營有處罰的權利。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時,應承擔相應的經濟及法律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將該商鋪無條件收回另行處置。

  4、甲方可根據市場發展對商場經營業態進行規劃、調整,乙方必須接受統一規劃,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乙方商鋪。

  5、 甲方有權參照國家法定節假日之規定或根據本地區商業經營特點制定和調整市場的營業時間。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交清合同約定的價款後,即獲得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享有該商鋪的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2、乙方在經營期間要遵守商場有關管理規定和規章制度,並自己負責本商鋪的財產安全。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所組織的統一活動。

  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按照商場規定及時交納、物業管理、自用水電及合同約定的費用,依法積極交納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如有拖欠甲方有權動用乙方保證金支付,並收取每天的滯納金。

  4、乙方在甲方允許情況下可轉讓商鋪經營權,甲方應做變更登記並收取相應的過戶手續費用,新的受讓人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新的受讓人只享有剩餘年限的經營權,同時本合同甲方與乙方的一切關係將自動解除。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整體管理需要,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日期進場經營,如不能按規定日期和要求進場經營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其所出讓的鋪位,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2、乙方應按合同規定經營專案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不得擅自提前退租、不得無故歇業、不得轉租、合租或用商鋪做抵押,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繳納的出讓金不予退還。

  3、甲方與乙方簽訂合同並且乙方已按照合同履行所有條款後,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讓商鋪時,屬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租金,或將延誤期順延。

  4、在合同期內,甲方如無故單方面宣佈終止合同屬甲方違約,甲方應將所收的出讓總款按照剩餘出讓期限分攤的部分款項退給乙方。

  第七條、免責條款

  1、本合同履約期間如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無權向對方提出賠償要求。

  2、如遇到國家和政府整體性改造和商場重大改擴建須拆除該商鋪時,本合同可以隨即終止,甲方應將未履約完的剩餘出讓金(不計利息)退還乙方,並按照市場折舊酌情補償乙方的鋪位裝修成本。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對合同約定期限的商鋪經營權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負責調換和退款。

  2、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計四頁,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 話: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篇4

  轉讓方: 身份證號: (下稱甲方)

  受讓方: 身份證號: (下稱乙方)

  甲方 於 年 月 日與 簽訂的"魚塘承包合同",期限為20年,因甲方不善經營,願將其魚塘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就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供雙方共同信守:

  一、轉讓標的:

  1、甲方願將其於 年 月承包的座落在 的魚塘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其四至:東至謝家大屋山腳;南至 組,的耕種地邊;西至 組荷葉塘下;北至現魚塘壩;養殖面積約 畝(四至範圍有村蓋章確認)。

  2、養殖場道路、魚苗等魚場一切養殖裝置、設施一併轉讓給乙方;轉讓後所有財產產權歸乙方所有。

  3、本次轉讓依據甲方於 年 月 日與 村委會簽訂的"魚湖承包合同"第六條款之規定(附魚湖承包合同);甲方轉讓魚塘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負責辦理好有關轉讓手續。

  二、轉讓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協議有效期;期滿,由乙方與村(發包方)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三、轉讓費及支付方式:

  1、轉讓費共計 元整;在本協議簽字時,乙方須一次性付給甲方,不得拖欠。

  2、 甲方應上交村的魚塘租金仍然由甲方負責支付給村,與乙方無關。

  四、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後,依法享有該魚塘的使用、收益、自主經營和產品處置權,甲方須保證乙方不愛任何一方的干涉。

  五、乙方獲得魚塘承包經營權後,甲方於 年 月 日與 村委會簽訂的"魚湖承包合同"的所約定條款則由乙方繼續履行,甲方不再承擔該合同約定的權利與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守約方的所有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或魚塘承包仲裁機構裁決,也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七、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後生效。

  八、其他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發包方代表:(簽章)

經營權轉讓協議書 篇5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影印件)

  電話:

  地址: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民康診所的經營權及所有權轉讓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診所基本情況

  本協議所指 診所位於秦皇島海港區友誼路47號民康診所。診所面積為 平方米,目前經營場地為租賃(附租賃協議)

  該診所證照編號為:

  二、轉讓範圍及價款

  1.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民康診所的經營權及所有權變更予乙方。

  2. 甲方負責辦理一切過戶手續,各種費用由甲方承擔。

  3. 民康診所經營權及所有權價格(其中包括診所內現有裝置、設施及藥品)共計47000 元整(金額大寫肆萬柒元整。

  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按印之日起,該診所的經營權及所有權歸乙方所有,該診所內的設施、裝置及藥品的所有權同樣歸乙方所有。

  5.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本診所所發生的經營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協議簽訂前發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6.該協議簽訂之日後,該診所發生的各類糾紛及事故、債權等責任由乙方承擔。協議簽訂之前所發生的各類糾紛及事故‘債權等責任由甲方承擔。

  三、轉讓款的支付方式

  1.在核對診所內物品無誤,房屋租賃有效合法前提下,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自簽字之日乙方應首付甲方人民幣 5000 元整(金額大寫伍千元整),甲方需在簽訂協議書之日起 天內向乙方辦妥該診所經營權及所有權的法人變更。自該診所經營權變更乙方為所有並交由乙方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剩餘款 即人民幣4xx元整,(金額大寫肆萬貮千元整)

  2.轉讓款由甲方按著收到款項的時間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必須擁有該診所經營的合法權利及所有權出讓權利。

  2.由於乙方原因導致該診所變更費用不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著每日百分之二十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3.甲方保證提供該診所證照的準確性,合法性時效性及經營權和所有權的可變性。

  4.無論任何原因甲方不能如期完成診所經營權變更及經營地址變更,甲方需在延期一週內返還乙方已付款的本金,同時自第一次付款日算起按著已定金的每日百分之二十比例賠付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該診所變更期間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該診所經營管理相關的一切證照及手續。

  2.因甲方提供不合法證照及手續損害乙方利益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五、爭議管轄

  如本協議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想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附件

  1. 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2.甲乙雙方身份證影印件

  3.診所房屋租賃合同

  4.診所物品清單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