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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加工合同

關於委託加工合同範文集錦八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加工合同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託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前言——鑑於甲方擁有“XXX”生產加工專利,專利號為:XXXX,並擁有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及技術資料;——鑑於甲方擁有“XXX”註冊商標,商標註冊號為:XXX,並未對此商標對本合同外其他主體實施獨佔許可或排他許可。

  ——鑑於乙方具備茶葉生產加工資質的企業,擁有廠房裝置,人員及其它條件,願意接受甲方委託並利用甲方專利、技術秘密、技術資料進行“XXX”綠茶生產加工。各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名詞和術語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甲方許可乙方實施的由國家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商標——指甲方許可乙方實施的由國家商標局受理的註冊商標。技術秘密——指實施本合同專利所需要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本合同技術的最佳利用、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技術資料——批全部專利申請檔案和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秘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裝置清單等技術資料。普通實施許可——指許甲方許可乙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商標的同時,甲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商標的權利,並可以繼續乙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商標。分許可——乙方經甲方同意將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技術秘密、技術資料等許可給乙方生產加工本協議的產品。

  第二條專利及商標權許可

  一、甲方許可乙方使用:

  1、XXX號“XXX”茶生產加工專利;

  2、商標分類第30類,第XXX號“XXX”註冊商標。

  二、甲方對“XXX”的商標、專利等權利由乙方進行監督、執行;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加工“XXX”產品。

  第三條合同期限20xx年3月10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第四條產品加工量及加工費

  1、乙方本年度完成加工量為公斤。

  2、茶青由乙方提供收購,加工費按乙方加工費每斤毛茶10元計算,茶青7天一個單價,3月10號以前按17元/斤,10號以後每斤少2元/斤,夏茶佔不加工,7月15號後每斤茶青12元/斤。收購茶青的資金和加工費由甲方付,乙方先墊付茶青資金和加工費。

  第五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乙方所加工產品須達到甲方企業質量標準。標準明細見合同附件1、

  第六條原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茶青由乙方收購,質量達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無條件拒收乙方產品。

  第七條關於技術的約定

  1、乙方對於“XXX”生產、加工的工作,須進行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產品。

  2、未經甲方委託,或委託期限屆滿後,雙方未續簽合作協議的,乙方須向甲方交回“XXX”所有技術資料,並不得生產、加工、銷售“XXX”產品。

  第八條成品儲存乙方須提供符合茶葉保鮮、儲藏的倉庫對“XXX”進行儲存。第九條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乙方在完成一定生產量後,在甲方要求時間內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

  第十條包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加工完成的產品由乙方負責運輸、裝卸至甲方指定地點,費用由乙方承擔。運輸前乙方須對茶葉進行合理包裝。乙方包裝須達到但不限於如下條件:

  1、包裝物本身不得含有任何可能影響產品質量的物質。

  2、包裝必須能夠在運輸過程中保證產品質量不受外界物質所影響、汙染。

  3、每件包裝數量須統一。

  4、運輸不能超過鳳岡縣內。

  第十一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驗收標準:按甲方企業標準提供的《毛茶驗收標準》(見附件)。

  2、甲方應在接收到乙方產品之日起7日驗收完畢。

  3、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產品或專案,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結算方式及期限在4月—5月期間,乙方所提供的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15日內支付給乙方;在6月份後,乙方所提供的產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30日內支付給乙方。秋茶加工資金不能超過本年12月份。

  第十三條合同保護

  1、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其從甲方處獲得的專利技術、生產工藝、技術資料等使用於本合同外的任何產品加工,亦不得將這些專利技術、生產工藝、技術資料傳授給他人或許可他人使用。乙方不得擅自經營其因履行本合同或人在本合同所獲得的專利技術、生產工藝、技術資料而生產出的產品。

  2、乙方不得洩露本合同所涉的專利技術、技術秘密、技術資料,對於因這些專利技術、生產工藝、技術資料所獲得的任何檔案、文件須進行保密。

  第十四條乙方義務:

  1、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向甲方交付產品的,甲方有權拒收,並承擔逾期交貨的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未按合同規定包裝產品,甲方有權拒收。

  3、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產品,甲方有權拒收。

  4、不能完成加工量的,應承擔未完成量(未完成量的價格按乙方完成的最後一批單位價格計算)50%的違約金。

  5、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QS證書或衛生證書。

  6、乙方須遵守本合同第十二條之規定,若違反須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相關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甲方義務:

  1、中途變更產品的數量的,應當提前15日通知乙方。

  2、中途廢止協議,償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20%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若發生較為嚴重的自然災害導致原材料供應無法滿足本協議履行的需要的,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糾紛的處理因本協議、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及本協議、本協議補充協議的履行所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交由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裁決。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協議,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

  1、“XXX”質量執行標準;

  2、“XXX”毛茶驗收標準,一芽二葉,一芽三葉。

  甲方:X

  委託代理人:

  乙方:X

  地址: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月日

委託加工合同 篇2

  定作方:

  承攬方:

  二、定作方:產品要求:

  1、按圖紙要求(見附件)。

  2、長1.4米送樣各10根鋁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驗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後7天內一次性付給承攬方2400元作為打樣費和模具費。合格模具試樣在20xx年09月13日前完成,並送樣到定作方處確認。

  四、模具所有權為定作方所有,承攬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第三方的產品生產;在以後生產中,由承攬方承擔模具的維修及復模(模具壽命完結時的新開模)費用。

  五、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按國家合同法處理。

  六、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各款鋁型材採購量達4噸時(含4噸),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委託加工合同 篇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被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生產加工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或開發資訊)、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 產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授權委託手續、商標註冊證、授權書以及對商業秘密的專有合法證明等相關法律檔案。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開發資訊)、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4、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字號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設計方案。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6、甲方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樣品標準進行驗收貨品。

  7、甲乙雙方嚴守商業秘密。

  本合同所簽訂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為他人生產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設計生產的樣版提供給其他生產商。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生產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打版進行生產,生產標準符合9000質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過或減少訂單數量和品種。

  3、負責原材料的採購、驗收、供應,並按照甲方確定的原材料質量要求進行。

  4、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包裝等丟失,應承擔相應經濟及法律責任。

  5、不得將甲方提供的款式用於其他商標生產。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7、對生產的產品實行三包,三包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交貨地點: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標準後,與乙方簽訂委託加工通知單,並於簽訂之日起一星期內向乙方支付總貨款30%作為預付款,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進倉後經財務核實即付款,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甲、乙雙方以此及在生產過程中,質量主管之監督要求(以書面內容要求為準)作為驗收標準。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____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交貨,乙方每天應承擔此批貨總價1%的違約金;如甲方沒按合同要求提貨,乙方有權扣除甲方訂金。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甲方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無論數量多少乙方應付甲方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3、如乙方中途違約、乙方按甲方定金十倍數額賠償甲方。

  4、凡違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項條款的,責任方應承擔此批貨價值10%的違約金。

  5、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標及授權手續不完備或虛假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帶來和經濟損失。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____月____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計劃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合同如遇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達不成協議的可向赤峰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未盡事宜另行訂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日期: ____日期

委託加工合同 篇4

  委託方:焦作市裕東鞋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加工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的布鞋幫委託給乙方縫紉加工,雙方並達成委託加工合同如下:

  一、甲方負責提供鞋幫片和相關氣眼、縫紉線、口條帶等小件材料及相關制幫工藝標準。乙方自行招收員工和自備生產場地、裝置及消防安全設施。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鞋幫加工服務的場地位於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幫料投到上述場地以外的地方或單位進行加工。

  三、甲方按各鞋幫品種制定相應的加工費(含領幫交幫費用),乙方認可後,到甲方公司內領取所加工的布鞋幫及相關材料。

  四、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待加工物件發現不合格的應及時到甲方處調換;甲方應允許乙方最長時間自拉幫件及材料之日起壹個月內調換。過期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拉待加工材料時,甲方應向乙方告知交幫時間,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加工好並負責交到甲方公司內。

  六、乙方不得使用其它材料替代甲方提供的專用材料,否則,造成的質量問題及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鞋幫加工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乙方照價賠償。

  八、領材料和交幫等手續,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如乙方本人不能親自簽字,可書面委託他人代理簽字。

  九、乙方須保證甲方所提供的加工物件的安全事項,如發生火災、雨淋、鼠咬、黴爛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賠償。為保證物件安全,根據加工量的多少,乙方應向甲方交付相應的質保金。

  十、結算方式:甲方每月十五日前向乙方結算上月加工費,結算時,以乙方交成品幫時經甲方確認的驗收數量和品種作為依據。

  十一、乙方如不願或不能為甲方提供加工時,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 乙方通知到甲方後,應在停止領幫之日起二十天內按質按量全部向甲方交清所加工的成品幫,甲方除留乙方少量的質量保證金外,其餘加工費用應一次性向乙方結清。

  十二、違約責任:乙方如不能按時、按質如數向甲方交夠成品幫,應按甲方相應成品幫的價值賠付甲方,如拖延時間給甲方造成間接損失,須另向甲方賠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甲方成品幫價值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乙方違約日起計算。如非乙方原因,甲方不能付清乙方相應加工費的,須向乙方賠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加工費額每日千分之三比例自甲方違約日起計算。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為自簽定之日起壹年,即自年起至月日止。甲乙雙方之前簽訂有委託加工合同的,以本次簽訂的委託加工合同內容為準。

  十四、本合同內容同樣適用於本合同簽定日之前甲、乙雙方已發生但未結算的加工業務,具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壹年。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向下期延續,每期壹年。如期滿單方不願合作,沒例行完的合同內容,照樣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完畢,合同終止。

  十六、本合同於甲方公司辦公室內簽訂,壹式貳份,每份貳頁,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由溫縣人民法院裁定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溫縣黃莊鎮白衛路 地址: 縣 鄉(鎮) 韓村工業區 村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委託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 冷凍飲品 產品,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經雙方協商,就有關代加工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代加工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系列產品,加工數量、款式、標準、質量要求由甲方提供,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另在訂單上詳述。

  第二條 甲方責任

  1、按計劃分季度委託乙方為其加工甲方指定的` 冷凍飲品 產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數量、技術要求、交貨時間等。

  3、負責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標各種組合、內外包裝及其它標有商標的包裝及印刷品等與乙方加工品有關的內容。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生產標準、產品質量進行檢查監督,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確認的樣品驗收貨品。

  5、甲方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及甲乙雙方確定的樣板和標準進行貨品驗收,如經驗收貨品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內容及要求從事代加工活動。

  2、按甲方確定的款式、數量、質量及生產期限等標準進行生產,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改動或降低該標準。

  3、保證產品質量符合所執行國家標準的要求,保證合法使用食品新增劑。

  4、保證提供的產品配方和工藝要求,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對其產品質量和安全性負責。

  5、嚴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標、包裝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標、飾品及包裝等丟失,所帶來的後果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6、嚴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

  7、本合同所簽訂的加工品的商標及圖案文字、款識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為他人生產或提供。按本合同要求生產的產品由甲方負責銷售,乙方不得擅自銷售。

  第四條 委託方式、交貨地點、付款方式

  甲方確定委託加工款式、數量、技術標準後,向乙方發出委託加工通知單,乙方接到通知單後即按該單的要求進行生產,乙方提供的貨品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入庫冷藏,交貨地點為甲方庫房。結算、付款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五條 驗收標準

  雙方在下訂單之前確定生產品種樣品及質量指標,甲、乙雙方以此作為驗收標準。

  甲方在乙方送貨到指定地點之日起3日內必須對產品進行驗收,如發現質量有異(未及時冷藏除外),甲方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5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處理,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 3 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交貨或貨物的數量、質量與合同約定不符,甲方有權拒收貨品。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如檢驗、運輸、補貨、保險、倉儲、裝卸等直接損失應由乙方承擔。

  2、如乙方擅自生產或銷售帶有甲方商標款識的產品及包裝、印刷品等,一經查證,乙方應立即停止,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後果和損失。

  3、如甲方未及時向乙方發出通知單,或未及時提供包裝物料,造成交貨延遲,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4、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除追究違約責任外,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第七條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 壹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生產期限以甲方通知單確定為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因國家政策和政府規定的調整變化使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終止,雙方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交由濟南市仲裁委員會裁決處理。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附件(或補充協議),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委託加工合同 篇6

  定做人:

  承攬人:

  根據池州1017工程施工的需要。定做人於20xx年6月26日 河南省洛陽(縣)委託承攬人加工隧道襯砌鋼模板臺車(下稱定作物)。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定作物單臺長度為 4.5米, 拖行式 式,單價 4600:00元(估),共計2臺,總價款xx萬元(xx ),實際價格按過磅重量每噸xx結算。該單價包含設計、材料、製作加工、運輸、售後服務;

  第二條:驗收標準,以雙方技術交底確定的技術要求以及國家的標準進行,定做人應當在安裝除錯完畢後,正式使用前以書面的方式驗收,異議期為交驗後30日;

  第三條:定作物的運輸由承攬人負責。承攬人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將定作物運至約定地點,因路況不宜或變更交付地點的,多支的運輸費用由定做人承擔;

  第四條:定作物在河南省洛陽市老城區承攬人廠內組織加工,未經定做人許可,不得轉包。

  第一臺定作物在1月15日運抵工地,第二臺2月28日運抵工地。因自然災害或定做人原因致使不能如期交付,工期順延。定作物部件全部運至工地,定做人應當書面點收,並妥善保管;

  第五條:合同簽訂。定做人支付壹拾萬元作為預付款,定做人應當在定作物運抵工地支付 伍 萬元,安裝除錯完畢襯砌三個迴圈支付 伍 萬元,餘款在襯砌開始三個月內一次付清。質保期為壹年。按每單臺結算。

  第六條:承攬人必須確保工期,按時交付定作物。定做人應當依約付款,領受定作物。承攬人延誤工期壹天,應承擔 1000 元違約金,定做人逾期付款壹天,應承擔總價款每日千分之貳的違約金,逾期三個月未付款領受定作物,承攬人可以要求付清全部貨款後再提貨(質保金除外):逾期六個月的,承攬人可自行處置定作物並要求賠償;

  第七條:承攬人應當在定作物全部(單臺)運抵工地後 3 日內將安裝人員(壹人)派至定做人工地,並在定做人配合下 15 日內將定作物指導安裝除錯完畢。定做人應當為安裝除錯準備好必要的裝置、場地、人員,如吊裝裝置、水電、鋼軌、耗材、油料等。承攬人安裝人員的食宿由定做人安排。安裝完畢,安裝人員負責指導襯砌兩個迴圈。在窯頭隧道襯砌施工結束前,承攬人應當在接到定做人電話後24小時內派人抵達工地,並無償修復。承攬人服務電話:0379—64611699 ,手機 13333898371 ,負責人: 宋大偉 。定做人手機xx,聯絡人xx;

  第八條: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五日內,雙方應積極配合,完成技術交底,承攬人應當按期設計並交定做人審查籤認設計圖,定做人應當按期交付隧道斷面圖並如期審查、確認設計圖及技術交底;

  第九條:本合同籤認後,雙方均不能單方解除。如單方解除合同,均應支付對方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對方相應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承攬方業務及技術負責人:宋大偉13333898371 ,24小時開機隨時接受施工方技術及業務方面諮詢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技術交底一併具有法律效力。自20xx年12月21日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補充協議可以在雙方代理人籤認後生效(只限在本合同中籤字的代理人)。

  隧道襯砌施工結束,貨款兩清合同自然終止。

  定做人: 承攬人:

  單位名稱(蓋章) 單位名稱(蓋章)

  法定代表人:包仕兵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陶虎成 委託代理人:

  瀍河分社

  賬號: 賬號: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洛陽市老城區310工業園

  開戶行: 開戶行:洛陽市區農信聯社

委託加工合同 篇7

  甲方:廣州xx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

  電話: 傳真:

  經甲方和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以OEM方式生產“ ” 商標的 產品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經 公司授權【參見《商標授權委託書》或《購銷合同》附件】,委託乙方生產“ ”商標的 產品。

  授權方公司資料:

  二、“ ”商標 產品的模具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模具進行生產。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術資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均應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自己直接使用或在此基礎上改造使用該技術資料,也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洩露相關技術資料。本協議期滿終止或本協議因各種原因解除時,乙方應當將甲方提供的模具及技術資料返還給甲方。

  三、甲方委託乙方生產的“ ”商標 產品的規格型號為 ,產品數量為 臺,由乙方分批生產交貨。

  各批次的型號、規格、數量、單價、交貨期限等,甲乙雙方每批次另行簽訂訂貨合同執行。

  四、產品保修期限

  1、乙方生產的“ ”商標 產品質量必須符合 公司的企業標準,乙方對委託生產的產品質量承擔責任,整機保修 年,其中第一年內保換,第 年內免費維修,只收取配件成本費。

  2、保修期限從甲方提貨當日開始計算。

  五、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六、運輸及費用:

  1、交(提)貨地點: 。

  2、運輸方式: 。

  3、運輸費用負擔: 。

  七、結算方式及期限:

  1、當雙方簽訂本協議後,雙方將以此協議作為基礎,每次訂貨都由甲方向乙方下訂單,由乙方負責人確認後才視為合格的訂貨合同,訂貨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合格的訂貨合同不受本協議條款約束。

  2、貨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

  3、乙方對甲方所訂貨物的交貨期限,從乙方負責人確認甲方訂單之日起計算。

  八、驗貨的標準、方法和期限:

  1、甲方對貨物的驗收標準和方法依據甲方和乙方商議認可的質量檔案為依據。

  2、甲方對貨物的驗收期限為收到貨物之日起算 天內完成。

  3、甲方認為貨物有質量問題時,可向乙方提出異議並可以拒絕收取貨物。

  4、甲方提出質量異議期限為驗收貨物即日起算180日內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在三日內給予處理答覆,超過答覆期限視為保修處理。

  九、獨家銷售要求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 ” 商標 產品只具有甲方委託範圍內的生產製造權,無經營銷售權。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五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透過甲方以外的渠道向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銷售甲方委託其加工生產的 “ ”商標 產品。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五年內,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下直接或間接與授權方 公司或其關聯企業、供貨商、產品銷售商直接聯絡、報價、交易,也不得私自接受來自授權方 公司或其關聯企業、供貨商、產品銷售商關於“ ”商標 產品的訂單或“ ”商標的其他產品或其他商標的

  產品訂單。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後五年內,乙方如有來自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的有關“ ”商標 產品的詢價或訂單,乙方應轉交給甲方,乙方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私自接受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的有關“ ”商標 產品的詢價或訂單。

  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有本協議以外的第三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有別於乙方委託甲方加工生產的 產品,從而會影響到甲方委託乙方加工生產的 產品的銷售並影響到甲方的經濟利益時,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達成有關協議,以保障甲乙雙方的經濟利益不受損害。

  十一、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期滿終止或因各種原因解除後五年內,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第九條中約定的任一情形的,乙方應當為其每次違約行為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貳佰萬圓(¥2,000,000.00),並在甲方發現乙方違約行為並向其發出警告函的叄個月內支付給甲方。

  若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又有新的合作約定,該五年期限自動順延至新的合作約定完成後五年內。

  2、乙方違反訂貨合同中關於交貨期限的約定,延期交貨的,每延期一日,應當向甲方支付當批次貨款總額萬分之八的違約金;延期超過15日,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同時要求乙方全額退還貨款並支付當批次貨款總額30%的違約金。

  3、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的保密義務,應當向甲方支付壹佰萬元(¥1,000,000.0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一併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包括甲方為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支付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十二、解決糾紛的方式:

  1、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讓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

  2、協商解決不成,需要訴訟的,任一方均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三、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協議有效期為 年,從2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有效期滿,如需繼續委託生產,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加工協議。

  十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委託加工合同 篇8

  合同編號:簽訂地點:簽訂時間:

  甲方:(委託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XX編碼:

  乙方:(加工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XX編碼:

  甲乙雙方因委託加工合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為保證甲方商業秘密不受侵犯,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條款做好保密工作:

  一、委託加工涉及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產品(含不合格產品)、樣品、工藝資料、色版樣、原材料、配方、圖紙等資料。

  二、甲方對委託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標的物享用所有權。

  三、乙方不論加工工作完成與否,都應對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標的物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等任何方式將甲方商業秘密透露給第三方知悉。

  四、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甲方產品及提供的一切資料做宣傳。

  五、委託加工期間,乙方應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採取必要的行動,保證甲方的商業秘密安全。

  六、乙方應當於委託加工合同結束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秘密資訊的一切載體,而不論這些資訊有無價值。

  七、乙方在加工完成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公開時止。

  八、若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乙方將一次性賠償甲方違約金元,並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關係,並依法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九、甲乙雙方在委託加工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

  若協商、調解未成,雙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甲方企業所在地的各級人民法院,對此條款甲方已特別提醒乙方盡到注意義務。

  十、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無效並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一、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十二、本合同共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以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年____月日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