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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協議書

有關合夥協議書範文錦集7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夥協議書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經過雙方協商,同意終止執行雙方合作,甲方接收並管理,投資比例及收益由甲方按50%支付,故協議如下:

  一、合作內容及裝置名稱

  XX年XXX月雙方協商各投資50%,以按揭形式購買或收購XXX,收益按投資比例分配,乙方願退出,由甲方接收並管理,產權歸甲方所有。

  二、投資收益價款金額及付款方式

  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該協議後,支付乙方投資及收益分配價款人民幣XXX具體負責透過銀行辦理付款手續,以銀行轉帳票據為準。

  三、產權歸屬與管理

  XXXXX從該協議簽訂付款到位後,產權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任何關係,管理、使用、租賃、安全責任均由甲方負責。

  四、債權與債務

  從該協議生效之日起,甲、乙雙方無任何債權與債務關係,產權歸屬明確,管理責任明確。

  五、違約責任

  雙方不得違反本協議,如有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並按照投資及收益款50%賠償另一方人民幣XXXX萬元整。

  六、其它事項

  1、凡乙方以XXXX與租賃方所簽訂的合同(即XXX租賃合同同時終止),並由XXXX負責管理,其債權、債務、安全責任及管理,均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2、雙方在合作期間,乙方借用XXX均以借據為準)待XXX租賃期滿後,按照甲方指定地歸還。

  3、雙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和藉口侵害另一方的利益和名譽。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嵇佳平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願出資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盤下__________店,從事________發業務。出資比例為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乙方為_____%、丙方為_____%。該企業所有資產均屬三方共同出資,共同所有,共有比例為各方出資比例。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二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起始時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到期後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合夥協議並辦理有關手續。到期後沒有重新簽訂合夥協議或補充協議但繼續經營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夥協議為準。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夥各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企業盈餘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原則上按月小結,年底十二月或合夥解散後按出資比列核算分配;

  3.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在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2.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為各方的出資比例;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責任比例按出資比例計算。

  第五條:禁止合夥人以下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合夥協議無約定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3.除已有業務之外,不得經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4.無正當理由強制退夥;

  5.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調整企業員工的薪資;私自提幹;私自任免員工。

  6.企業合夥人不同的企業,員工不得私自調動,以免損害第三方合夥人利益。

  7.其他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一切行為。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對合夥事務享有以下執行權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招攬工程裝修,因工程裝修所需進行的行為;

  3.支付合夥債務;

  4.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5.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6.企業策劃人可由全體合夥人推舉能力稍強、經驗稍豐富的合夥人擔任,其他所有合夥人享有決定權。實行"多一票透過,少一票否決"制度。

  第七條:合夥人作為工作人員的權利

  1.合夥人自願擔任企業管理人員,並得到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2.合夥人作為企業一般工作人員,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3.多店管理人員,有權獲得多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第八條:新合夥人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新合夥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夥人入夥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夥人入夥所出資額,由原合夥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夥人剩餘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如果合夥人對清算人達不成合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共同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及共益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夥所欠稅款;

  (3)合夥的債務;

  (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且在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合夥人退夥事項

  1.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前六個月內不得退夥,不得轉讓出資。如合夥人無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資額以外,還必須向其餘合夥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企業經營期限開始之日起六個月以後各合夥人可轉讓自己的出資,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徵求全體原合夥人同意且第三人應同意按入夥對待,否則視為退夥。

  3.合夥人退夥或轉讓自己的出資後三年之內不得在合夥企業方圓十公里之內從事相關行業,不得利用熟悉的員工套取合夥企業商業機密,不得招用曾在合夥企業的員工共事。

  第十一條:合夥企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事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經其餘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否則按出資比例退給其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行為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責任:

  (1)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上繳合夥企業;

  (2)經勸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餘合夥人決定除名,同時向未違約的合夥人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合夥人有本協議第十條第3款規定行為之一的,違約方應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賠償給其他合夥人,同時向企業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三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3

  合夥人甲:

  居住地: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乙:

  居住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夥承包河南焦作南水北調工程事宜,達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專案以________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專案內容及範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專案,對外以_______公司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至合夥施工的專案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萬元。該款為起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

  2、乙方以裝置出資(含當地協調社會關係),佔_______%。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退夥

  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專案建設進行的,不得退夥。

  退夥需經對方同意,方可實行。

  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七、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合夥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夥專案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甲方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甲方參與合夥專案的日常管理。

  2、乙方負責專案的工程管理、裝置維護及當地社會關係的協調,並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八、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十、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十一、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十二、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在各方商定的其它城市。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4、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

  第二條 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夥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夥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夥人姓名: ;

  合夥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夥人於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的權利,但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 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

  (三)合夥人依法或者按照合夥協議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除《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或者本合夥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表決程式為 。

  第十條 合夥人入夥,退夥。

  (一)合夥企業如有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

  (二)合夥人退夥,應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三)合夥人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夥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夥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夥企業解散時,依據《合夥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後,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夥人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的,合夥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二)本協議一式 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合夥人簽字後,自合夥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合夥人簽名:

  合夥人簽名:

  年 月 日

合夥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惠的原則,就共同承包"申通"開福區網點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信守。

  一、 合夥宗旨:___________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

  二、 合夥經營專案及範圍:___________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申通"快遞開福區網點。

  三、 合夥期限:___________"申通"合同到期無法履行,或甲方乙方提出終止合作止

  四、 出資額、方式及比例:___________

  1.甲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該款為起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50 %。

  2.乙方以現金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該款為起動專案的前期費用,佔全部出資比例50 %。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合夥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暫由甲方保管,甲方不得挪做它用,否則按照銀行利息即3%比例支付乙方違約金。乙方亦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出資份額為依據,均分。具體如下:___________

  1.1甲乙雙方每月底最後一天確認本月營業收入、純利潤等金額,甲乙雙方按照純收入的____%發放基本生活費。其餘營業收入存入對公賬戶,再另行分配。

  1.2甲乙雙方每季度末最後一天確認本季度營業收入、純利潤等金額,甲乙雙方按照本季度純收入的.20%發放季度分紅。其餘營業收入存入對公賬戶,再另行分配。

  說明:以上收支情況由甲方登記整理電子版明細,由乙方登記整理紙質版明細,每日一清,每週一結,月底最後一天就當月相關金額簽字確認,另任何一方可不定時檢視另一方賬目及現金總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份額為據,均擔。

  六、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___________暫不允許他人入夥,業務穩定後如需入夥需經過另一方同意方可。

  2.退夥:

  2.1甲乙雙方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2.3一方退夥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並經另一方同意方可;

  2.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以現金形式進行結算;

  2.5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轉讓:

  3.1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

  3.2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六、禁止行為

  1.未經另一方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另一方決定除名。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其他

  甲乙雙方僅限甲乙雙方的房租費、伙食費暫由甲方在出資額中承擔,計入營業成本中。其他發生一切費用由甲乙雙方自理。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戶籍):___________ 地址(戶籍):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6

  隱名合夥人 (以下簡稱為乙方):

  出名營業人(合夥人)_____ _____ 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茲為隱名合夥一事,經當事人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擬和丙方、丁X(可增加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合夥開設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成立後的該企業擬從事 (填寫經營範圍)經營。由於甲方和乙方系多年的朋友關係,彼此長期信任;乙方不瞭解丙方、丁X;而丙方、丁X與甲方系生意上的朋友關係,丙方、丁X基於對甲方的信任,願與甲方一道合夥成立上述企業。甲方現有的能力根本無法承擔如此大數額的投資,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名下的投資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即:甲方出名,乙方出錢。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中甲方名義上應該投資共計資本金人民幣_____ _____元整,該款均由乙方實際承擔投資,由乙方於本協議成立後分次轉賬交清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甲乙雙方各自確認上述事實。

  第二條:乙方分次轉賬投入資本金後,即為隱名合夥人,且甲方認諾。乙方只按照本協議對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實際承擔所投資範圍內的有限責任,這一責任的承擔還須依賴於以甲方的名義處理。甲方在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中也只能擔任有限合夥人角色。

  若根據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發展的需要,仍需更進一步的追加投資,則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 甲方應於每屆事務年終,開具財產目錄借貸對照表,以及營業損益計算書等相關財務報表交付乙方查核。

  上述資料中依法應該聘請或可聘請相關專業部門出具的資料,甲方應按照乙方的指定,聘請相關專業部門進行服務並出具相關資料。

  第四條:前條查核時,如乙方發現疑義之處,即可到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查閱合夥人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五條:本隱名合夥人損益應按照合夥出資額比例分配負擔;但虧損的承擔以不超過乙方的實際投資為限。

  第六條:前條利益的分配,應於損益計算後,五日內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資的增加,甲方應配合乙方完善在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中甲方名下投資的增加手續。甲方應該為辦理上述手續,做好丙方、丁X的同意工作。

  第七條:關於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營業事務,均由 方執行,而乙方不得直接參與事務的執行。

  但乙方得隨時查閱合夥人的帳簿,並檢查其事務及財產的狀況。

  第八條:隱名合夥期間中,如遇虧蝕時,如果甲方名下的財產不足資本額半數的,甲方應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終止協議。

  第九條:乙方所出的在甲方名下的資本,其實際權利和義務均由乙方實際享有和承擔。甲方據此資本在_____ _____有限合夥企業中行使權利義務時,均必須按照乙方的指定行使。若甲方與乙方的意見不一致時,以乙方的意見為準。若甲方不遵守本條約定,每次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本協議投資總額的20%);並且若甲方的該次意見正確,則因此而產生的收益均歸實際出資人乙方所有,若甲方的該次意見錯誤,則因此而產生的損失均歸甲方個人自己承擔,實際出資人乙方不承擔本次任何損失。

  甲方按照每年實際收益分配到自己名下的 %歸甲方所有,其餘歸乙方實際所有。辦理從合夥企業領取分紅款的事務,甲方必須委託乙方指定的人員去實際辦理。

  第十條:本隱名合夥有效期間,自_____ _____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_____ _____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為_____年_____月。

  第十一條: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須中途終止協議的,應於年底為之;但須於兩個月前通知甲方。

  在甲方做通丙方、丁X工作的前提下,甲方協助乙方完成退夥工作。

  第十二條:協議終止時,甲方應返還乙方所出的資本金額,並應支付應得的利益金,但因虧損而減少資本的,只得返還其餘剩存額。

  第十三條:甲方名下所出的資本,如不幸虧蝕淨盡的,以協議終止論;但乙方願意繼續出資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繼續經營,而乙方亦不願意再出資加入時,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甲方無權中途出讓自己名下的投資,乙方若想轉讓實際投資,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完成轉讓手續,甲方不得拒絕。但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五條:甲方擅自處分自己名下的投資或要求將自己名下的股份受讓給實際投資人乙方,而乙方不願意受讓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九條的約定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乙方實際損失的全部直接和間接損失。

  第十六條:本協議未訂明事項依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辦理,若本協議的約定與有關法律規定不一致,均按本協議的約定執行。

  第十七條:雙方均須信守本協議,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約定的違約責任為本協議投資額的20%。

  第十八條: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處理。

  第十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出名營業人(甲方):_____ _____ _____

  擬投資的有限合夥企業名稱:

  甲方以及合夥企業的地址:

  合夥企業的負責人:

  住址:

  隱名合夥人(乙方):_____ _____ _____

  住址:

  _____ _____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決定合夥投資創辦一小型山羊養殖場,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養殖場修建、出資、經營等相關的事項約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約500平方米(位於觀音村哨上,東抵秦濤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濤家土,南抵孫平家房屋),作價股金15萬元作為入股資金、乙方出資股金15萬作為入股資金,用於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購置種羊,如在修建圈舍過程中,因國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導致不能繼續修建的,甲方願意補償乙方投資資金的一半損失。雙方合夥期限為長期,如須散夥,須經雙方書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開始從事山羊養殖活動後,甲方負責山羊的餵養管理,乙方負責山羊的養殖銷售。甲乙雙方各佔該養殖場股份50%,雙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須如實把放養、生產、死亡的山羊及時通報給乙方,以便乙方知曉養殖的實際情況,乙方必須把銷售的情況及時通報甲方,以便甲方知曉銷售資金的流轉情況。

  四、如果因市場供求等關係原因,山羊養殖無法經營下去,雙方可暫時停止養殖山羊,但雙方的合夥協議仍然有效,經雙方協商可以養殖其它牲畜,也可將養殖場臨時用於開展其它專案經營或轉租,所得收益由雙方平分。

  五、在合夥協議生效後,乙方如果退出合夥,其投入的股金作廢,甲方不予退還;甲方如果違約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經乙方同意,私自出賣該養殖場的,除賠償乙方所有投入資金外,並支付乙方違約金4.5萬元。

  六、如果遇國家政策或企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徵用、賠償等,該養殖場的一切賠償專案,包括地上附著物房屋圈舍的賠償款、拆遷安置補償款、徵地補償款、安置地等,均作為雙方共同資產,甲乙雙方對以上補償款物進行分割時,各自享有一半的權利。如果因經營不善、各種意外因素導致虧損所產生的債務,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雙方未盡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各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〇xx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