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調研報告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的適用範圍越來越廣泛,其在寫作上具有一定的竅門。寫起報告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稅收調研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稅收調研報告1
一、重點稅源管理現狀
(一)以武漢市東湖開發區地稅局為例
xx年,武漢市東湖開發區地稅局的重點稅源企業有333戶,與XX年前相比,範圍有了明顯擴大。為此,東湖開發區地稅局及時瞭解稅源變動情況,透過強化重點稅源企業監控管理,進一步增強稅收收入預測準確度,掌握組織收入主動權,為圓滿完成稅收任務提供有利保障。
重點稅源戶的管理工作中,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以日常監控為重點,以彙算清繳、稅源分析、納稅評估為手段,實行“一戶式”監控管理。對重點稅源戶的生產經營、資金週轉、財務核算、涉稅指標(收入、成本、費用、利潤、應納稅所得額、應納所得稅額)等靜態和動態資料情況進行適時跟蹤。並根據監控需要,及時採集重點稅源戶的相關涉稅資訊,準確掌握企業相關情況。
透過加強對重點稅源戶管理,及時、全面地掌握企業納稅申報資料的真實性;透過對重點稅源戶生產經營變化的深入分析,準確把握經濟稅源的變動情況;透過稅源變動因素分析,預測稅源發展變化趨勢,提高稅收分析預測的準確性;編制和分配稅收計劃中,透過抓住重點稅源管理,提高稅收計劃編制和組織收入工作的科學性;稅收計劃執行過程中,透過抓住重點稅源,發現和及時解決組織收入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稅收計劃任務順利完成。XX年,列入監控範圍的年納稅50萬元以上重點稅源企業實現稅收收入313294.66萬元,佔同期稅收收入總額的68.49%,同比增收107264萬元。同時,透過加強重點稅源戶的管理,降低了稅收徵管成本,提高了稅收管理質效。
二、重點稅源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源資訊不對稱,稅源監控水平較低
在重點稅源監管工作中,由於納稅人實際財務資訊與稅務機關掌握的資訊不對稱,致使納稅人上報的財務會計報表和納稅申報表所反映的稅源狀況真實性難以確認。“隱匿收入,少報收入”的現象時有發生,稅務機關按納稅人提供的相關納稅資訊徵稅,往往會造成稅收流失、稅源失控。
(二)報表種類繁多,工作效率不高
目前,重點稅源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的報表除重點稅源的“企業表”外,還必須報送納稅申報表、附列報表、企業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分配表)等多種資料,眾多的報表讓企業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加之,許多指標在各類報表中存在重複填列、重複報送的情況,不同程度地增加了納稅人的牴觸情緒,對報表的質量以及報送工作效率造成了一定影響,稅源管理機會成本增加。
(三)受管理水平制約,監控資料分析利用度不高
目前,對於重點稅源涉稅資料採集的利用大多僅停留在就數層面,深入分析利用度不高。主要表現在:分析方法較為簡單、資料分析應用內容相對單一、重點稅源監控資料的分析應用面較窄三個方面。
三、加強與完善重點稅源管理的建議
(一)合理確定重點稅源管理範圍
重點稅源的確定應根據地區經濟條件的差異,合理確定數量;重點稅源企業既可以根據其規模合理劃分,也可依照行業劃分。如房地產行業、建築安裝行業等實行集中管理。重點稅源企業確定後,可以根據企業特點將企業分為若干種類型,並針對特殊企業和相關事項,實行不同層次和不同深度的稅源管理。對於稅收徵管薄弱環節,要進行有針對性的強化;同時要突出管理重點,帶動稅源管理整體向精細化和規範化推進。
(二)實行個性化、資訊化的重點稅源管理
由於重點稅源個體化差異的客觀存在,因此需要因地制宜不斷創新管理方式,填補非常規性管理的空白。同時,由於重點稅源是一個層次結構複雜、經營範圍廣泛、內部運作緊密的系統,需要充分運用資訊網路技術,建立和完善以資訊手段為支撐、規範管理為原則、嚴密監控為體系的綜合性管理,實現專業化的重點稅源管理。
(三)綜合運用多形式的管理手段
充分運用日常管理、預警指標、納稅評估等重點稅源戶管理的手段,及時發現重點稅源管理中存在的難點、疑點和問題。透過強化日常稅收管理,對重點稅源戶的生產經營情況進行深入瞭解。如納稅所得和稅前扣除,是否享有扣除或列支的政策許可;投資利息、技術轉讓費、特許權使用費等的分攤,是否相符相關政策的規定;佣金的收取比例及支付方的列支,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標準;母、子公司控制與受控的關聯程度如何,是否存在轉移利潤等問題。透過預警指標的運用,對稅收、稅負與資產、存貨、收入、費用、人員工資等比例關係的進行分析,掌握納稅人的稅款納稅情況。透過納稅評估,對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確保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只有綜合運用多種方式進行深層次的稅收管理,才能確保重點稅源的有效管理和監控。
(三)強化社會化的重點稅源監控體系
充分利用社會協稅網路,進一步強化重點稅源管理。強化與工商行政管理、公安、街道辦事處的協作,避免漏徵漏管現象的發生;強化與金融、海關等部門的協作,及時掌握重點稅源納稅申報情況;強化與審計、公檢法等部門的協作,對重點稅源稅款繳納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同時,透過建立稅收違法事件有獎舉報制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協稅護稅的積極性。
(四)完善科學的重點稅源管理績效考核評價辦法
落實崗位責任體系,力求重點稅源管理考核精細化。針對重點稅源管理不到位的現象,建立與之相配套的績效考核評價體系;結合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追究制內容,按照重點稅源管理工作的目標和要求,細化工作標準,量化管理內容,明確崗位職責;按照統一的稅源管理工作評價標準和辦法,堅持定期考核制度,獎勤罰懶,進一步增強稅收管理人員對重點稅源管理工作的責任感。為此,要分階段制訂重點稅源管理的階段目標,層層分解至各個稅收管理崗位。按照科學的工作流,應用資訊科技手段,及時、準確記錄稅收管理人員的工作程序,對各個崗位的工作績效進行實時監控,並依據記錄的績效給予獎懲,確保重點稅源管理目標順利實現。
稅收調研報告2
今年下半年以來,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先後發出《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紡織品服裝等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XX]11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XX]138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提高勞動密集型產品等商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XX]144號),分別從XX年8月1日、11月1日和12月1日起,適當提高紡織品服裝、部分勞動密集型和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商品、機電產品和其他受影響較大產品的出口退稅率。三次出口退稅率的上調,透過財稅政策的適當調整,對於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防止出現因出口大幅下滑而影響我國經濟發展的被動局面,減輕出口企業面臨的經營壓力具有深遠的意義。
一、三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
第一次出口退稅率調整的內容為:一是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的出口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將部分竹製品的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二是取消紅松子仁、部分農藥產品、部分有機胂產品、紫衫醇及其製品、松香、白銀、零號鋅、部分塗料產品、部分電池產品、碳素陽極的出口退稅。第二次出口退稅率調整一共涉及3486項商品,約佔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25.8%。具體為:一是將部分紡織品、服裝、玩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4%;二將日用及藝術陶瓷出口退稅率提高到11%;三將部分塑膠製品出口退稅率提高到9%;四是將部分傢俱出口退稅率分別提高到11%、13%;五是將艾滋病藥物、基因重組人胰島素凍乾粉、黃膠原、鋼化安全玻璃、電容器用鉭絲、船用錨鏈、縫紉機、風扇、數控機床硬質合金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稅率分別提高到9%、11%、13%。第三次出口退稅率調整一共涉及3770項商品,約佔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27.9%。具體為:一是將部分橡膠製品、林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9%;二是將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1%;三是將部分水產品的退稅率由5%提高到13%;四是將箱包、鞋、帽、傘、傢俱、寢具、燈具、鐘錶等商品的退稅率由11%提高到13%;五是將部分化工產品、石材、有色金屬加工材等商品的退稅率分別由5%、9%提高到11%、13%;六是將部分機電產品的退稅率分別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二、三次出口退稅率調整對**市出口退稅的影響
(一)三次退稅率調整對**市出口產品的總體影響
從XX年1-9月**市出口企業申報的退稅來看,全市外貿企業出口商品共有444個編碼,涉及退稅率上調的商品編碼有237個,佔全市外貿企業出口商品編碼的53.38%;從出口總量看,涉及金額13.35億元;從企業數量看,涉及74戶。生產企業出口商品共有502個編碼,涉及退稅率上調的商品編碼有225個,佔全市生產企業出口商品編碼的44.82%;從出口總量看,涉及金額達61.32億元;從企業數量看,涉及144戶。
前兩次退稅率調整影響不大,第三次對**市的影響很大。全市上調出口退稅率的主要產品依次為膠合板、橡膠輪胎、農藥、農用工程機械、塑膠手套等。
(二)退稅率調整對全市出口退稅的影響分析
1、根據前三季度全市申報的出口額測算退稅率上調對出口退稅的影響數。按照商品海關程式碼對XX年度1-9月份全市全部稽核透過、申報區、未透過區的出口額(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計算了此次退稅率上調對**市出口退稅的影響數。
XX年度1-9月份計算表
單位:萬元
企業型別
涉及出口額
退(免)稅增加數
生產企業
650084
6982
外貿企業
133494
2196
合 計
783578
9178
以XX年1-9月出口資料分析此次退稅率上調對全市出口退稅的影響:退稅率上調共增加全市退(免)稅9178萬元(其中生產企業6982萬元,外貿企業2196萬元)。一、退稅額增加超百萬的貨物有:1:膠合板增加約4739萬元,佔總額51.63%;2、機電產品增加約924萬元,佔總額的10.07%;3、輪胎、化工等產品增加約799萬元,佔總額的8.71%;4、農藥增加約564萬元,佔總額的6.15%。這四類貨物佔總增加額的76.56%。二、從地區看,對邳州、銅山、**經濟開發區三個地區影響較大。
稅收調研報告3
不斷提高納稅服務水平,是稅收徵管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也是稅收徵管部門在建立和諧社會中所採取的一項重要舉措。為此,近年來,特別是20__年5月1日新《徵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把納稅服務確定為稅務機關的一項法定義務以來,全系統始終堅持把最佳化納稅服務貫穿於稅收徵管工作的全過程,並就此採取一系列措施,也取得了較好的實效。“十一五”期間,國家稅務總局將進一步推進納稅服務質量的改善。為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筆者對近年來全系統在納稅服務中的實踐與探討,做了一些粗略整理,並從中產生了一些粗淺的想法,以期拋磚引玉。
一、近年來全系統對納稅服務的實踐與探討
納稅服務是指稅務機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為納稅人在依法納稅和行使稅收權利中,提供的能夠滿足納稅人合法、合理需求與期望的行政行為。圍繞為納稅人提供高質量的服務,近年來,全系統進行了大膽的實踐與摸索。
一是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納稅服務水平。截止到20__年底,全系統先後建立了53個辦稅服務廳,並按照綜合服務、發票管理、申報納稅的分類方法對服務視窗進行了統一設定和規範。同時,透過落實“一窗式”、“一站式”服務和全程代理工作制度,為納稅人申報納稅提供了良好條件。
二是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建立納稅服務規範。幾年來,全系統緊密結合工作實際,著力在各項為納稅人服務的制度建設上狠下工夫。不少單位建立了“首問責任制度”、“公開辦稅制度”、“著裝上崗制度”“文明辦稅制度”等制度。特別是20__年11月,結合CTAIS上線執行,市局對全市的崗責進行了統一規範,並於20__年8月根據稅源管理和《稅收管理員制度》的要求下發了《稅收管理員工作規程(試行)》,使基層各崗位的職責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明瞭,服務要求更加明確,為納稅服務質量的提高奠定了基礎。
三是加強稅法宣傳,增強稅收政策透明度。為不斷提高納稅人自覺照章納稅的意識,全系統大力加強了稅法宣傳力度。在辦稅服務廳安裝了電子顯示屏、觸控式螢幕、諮詢臺、稅法宣傳欄,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媒和採取在《北京稅務》雜誌開闢稅收論壇、納稅人信箱、納稅指南、納稅導刊欄目以及向納稅人免費發放稅法宣傳印刷品等方法措施,廣泛宣傳稅收法律、法規,並定期或不定期對轄區內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新辦稅務登記的企業開展培訓,努力增強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透明度。
四是提倡公開辦稅,提高納稅服務意識。多年來,我們始終堅持文明辦稅、公開辦稅,堅持納稅人所辦理的所有事物儘量集中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納稅人所辦理的具體事項儘量集中到一個視窗辦理,有效提高了納稅服務質量和效率。
二、納稅人希望重點解決的幾個具體問題
為了進一步提高納稅服務質量,近年來,市局採取深入企業調查研究、召開納稅人座談會聽取意見、發放調查表抽樣調查等形式,對全系統在納稅服務方面的情況進行了瞭解摸底。總的看,納稅人對全系統不斷改進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所採取的措施給予了充分肯定,但同時也希望我們為他們解決一些實際問題。
一是應簡化發票領購手續。在先進性教育活動中,我們透過向500戶納稅人發放《納稅服務情況調查表》的形式,對我市開展納稅服務情況進行調查。調查的內容涵蓋了宣傳輔導、發票領購、申報方式、“一站式”服務、辦稅環境、文明辦稅、納稅諮詢、納稅人權益保護等十個方面內容。其中,一些納稅人對領購發票手續過於複雜意見比較集中。他們認為,當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審批過於嚴格,增值稅專用發票核定標準過高,增值稅專用發票核定的數量、次數不能滿足納稅人經營業務的需要。對此,希望能夠採取措施,簡化發票特別是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手續。
二是應進一步改善申報繳稅方式。調查中,儘管80的納稅人對現在的申報繳稅方式表示滿意,但在所進行的十項調查內容中,其滿意率卻排在倒數第二位。他們認為,現在的申報繳稅方式在方便納稅人方面不夠人性化;網上申報、電子申報的普及率以及相關技術支援尚待提高;納稅期間,還有排隊等候現象,希望透過延長征期時間加以解決。
三是應科學設定辦稅服務廳。在對東城、西城、崇文、宣武、門頭溝、昌平、大興、豐臺、朝陽、海淀10個分局的15個辦稅服務廳受理申報戶數情況進行的調查中我們發現,目前,每個辦稅服務廳平均受理戶數為10935戶,多的竟達到29074戶。如此大的受理數量,不僅使基層稅務人員超強度工作,也使優良的納稅環境和秩序難於維持和保障,加重了納稅人辦稅時的心理和精神負擔,摧生了厭煩甚至不滿的情緒。對此,納稅人希望科學合理的設定辦稅服務廳,保持好優良的納稅環境。
四是應加強對防偽稅控系統技術服務單位的監督與管理。截止到20__年6月,全市共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63529戶,其中使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的納稅人為62805戶,佔98.9。從我們對3720戶使用防偽稅控開票系統的納稅人進行調查的情況看,大多數納稅人對我們提供的服務表示滿意,但有155戶納稅人對防偽稅控系統技術服務單位服務單位的綜合評價不滿意或很不滿意,要求我們稅務機關要加強對這些單位的監督一管理,使他們能夠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五是稅務部門應儘快解決涉稅資訊資源的共享,減少並逐步杜絕各種報表的重複報送問題。在實際工作中,我們也聽到一些納稅人對各種報表的重複報送問題有意見。他們認為,稅務部門應加強內部協調,實現資訊資源的共享,以降低納稅成本,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三、提高納稅服務質量的方法與途徑
客觀地說,納稅人所反映出的問題,雖然側面各異、角度不同,但說到底還是一個納稅服務問題。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問題僅靠我們省市一級稅務機關是難以從根本上解決的(如發票管理問題、繳稅方式問題等等),但是,只要切實從主觀上作出努力,在解決上述問題上我們還是可以有所作為的。
一是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牢固樹立以“納稅人為本”的服務宗旨。首先,必須擺正“公僕”位置,給予納稅人應有的理解與尊重。想納稅人之所想,急納稅人之所急,切實把為納稅人提供周到全面的服務作為自己應盡的義務與責任。其次,要經常進行換位思考,繼續開展好“假如我是納稅人”的討論,堅持從納稅人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去理解問題、去解決問題。同時,還要誠心誠意地聽取納稅人的意見,掌握納稅人的心理和工作需求,做到“雪中送炭”,以真誠的態度和過硬的作風,贏得納稅人的信賴,做納稅人的貼心人。
二是要繼續加強稅收法規的宣傳,使納稅人知法、懂法、遵法。要採取及時的、形式多樣的、務求實效的宣傳辦法,透過稅務網站、稅法
公告、報刊、電視以及辦稅服務廳的公告欄、電子觸控式螢幕等進行宣傳。透過宣講的方式做到稅法入企業、學校、社群的作法廣泛的宣傳稅收知識。在辦稅服務廳要設立稅收諮詢視窗,為納稅人答疑解惑,幫助他們瞭解和掌握必要的稅收知識,逐步提高對稅收法律、法規的遵從度,共同營造依法治稅的良好氛圍和環境。此外,對納稅人反映出來的問題,本級部門無力解決時,應在積極向上級反映的同時,主動地向納稅人做出必要的解釋,化解矛盾,理順情緒,增強理解。
三是要以稅收資訊化為依託,努力改進納稅服務方式。當前,全稅系統已全面提升了稅收資訊化水平,CTAIS系統給納稅人帶來了諸多方便與好處。下一步,我們還要繼續堅持“科技興稅”的發展方向。進一步加快推行稅收資訊化建設步伐。特別是透過“金稅工程”三期建設,充分利用因特網技術,逐步實現和拓展網上登記、網上年檢、網上申報、IC卡申報、網上退稅預審、網上認證、網上下載表證單書等,為納稅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同時,透過籌建納稅服務中心,建設12366服務熱線,及時解答納稅人不懂的稅收政策,及時受理、處理、答覆納稅人的投訴、舉報要以及納稅人需要辦理的各項涉稅事務,確保納稅人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是要進一步加強對納稅服務工作的規範。最近,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納稅服務工作規範(試行)》。全系統應按照市局的統一部署,作好《規範》的貫徹與落實。進一步規範納稅服務工作,完善納稅服務體系,明確納稅服務方向,細化服務措施,努力提高納稅服務水平。
五是要進一步提高納稅服務工作的質量和效率。納稅服務工作的關鍵在於質量和效率,要對納稅服務工作的各個環節實行科學、有效的監督,質量和效率的高低直接影響著納稅服務工作,要在硬體設施和軟體設施上為納稅服務工作創造一個相對較好的服務平臺,要加強對一些服務單位的管理與監督,按照服務規範的要求定期的進行檢查和評價,使其在注重效益的同時做好為納稅人的服務工作。
六是要進一步規範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廳工作職責及職能、制度,應對納稅人公佈,對外公佈的也應按照業務分類歸口進行公佈。透過規範化、人性化的管理與設定,最大限度地方便納稅人辦稅。同時,建議市局根據全市經濟發展狀況和企業的分佈情況,進一步完善辦稅服務廳設定,積極改善辦稅環境,提高辦稅效率。
七是要繼續積極推行電子申報。截止20__年6月,全市私營以上納稅人實行電子申報的為70,個體工商戶實行電子申報的只有66,推行電子申報還有相當潛力可挖。我們要積極採取措施,如為納稅人提供免費的網站等,積極提高電子申報率,為提高納稅申報質量和效率、降低納稅成本創造有利條件,最大限度地緩解辦稅服務廳擁擠排隊現象的發生。
八是要進一步提高稅務人員素質。稅務人員要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除要熟悉基本的政策、法律、法規、工作流程外,還應具備事業心、責任心。要加強學習與培訓的力度,努力健全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宣傳好人好事,積極開展崗位能手評比,形成良好的競爭氛圍,打牢為納稅人提供良好服務的素質基礎,推進納稅服務質量的不斷提高。
納稅服務是稅收徵管的一個永久的話題,做好納稅服務工作我們還很多工作要做。今後,我們要在工作實踐中,不斷探索提高納稅服務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為全面提高納稅服務水平而努力。
稅收調研報告4
稅收徵收管理,是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透過一定的程式,對納稅人的應納稅款依法徵收入庫的活動。我們通過幾年的稅收徵管改革,建立了“以納稅申報和最佳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徵管新體制。本文立足基層稅收徵管實踐,就新形勢下的稅收徵管進行探討。
一、當前基層稅收徵管現狀
按照“以納稅申報和最佳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原則構建的徵管體制,經過多年的深化和實踐,取得全面成功,從執行成效看,較為科學和嚴密。不僅促進了徵管科技含量和徵管質量逐步提高,同時也促進了稅務部門勤政、廉潔、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現。主要表現為:一是從法制的角度明確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義務、責任,使徵納雙方責任不清的問題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稅務執法明顯最佳化。透過徵、管、查職能機構間的分離,在執法權力的合理分解制約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稅收徵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的徵管現代化程序。特別是在CTAIS系統成功上線執行後,計算機作為現代化管理的技術手段,已廣泛運用於徵管的全過程,基本實現了資訊化支援下的專業化徵管格局。建立了人機結合的稅收徵管體系,大力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強化基礎管理,使稅收徵管踏上良性迴圈的軌道。五是稅務機關的社會形象明顯提升。
二、當前基層稅收徵管遇到的問題
近年來,稅收徵管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和突破性進展,但面臨新形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稅源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指出:稅源管理是稅收徵管的基礎和核心,是反映稅收徵管水平的重要方面。稅務系統要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多管齊下,把稅源管理抓緊、抓實、抓好。由此可見稅源管理的重要性。基層國稅機關面臨新形勢,在稅源管理方面還存在幾個薄弱環節:一是在外部,國地稅之間的稅源管理關係不夠協調。在分稅制財稅體制下,為解決中央與地方政府在財力和管理許可權方面的矛盾,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把稅收分為中央稅和地方稅是非常必要的。但國地分設,在稅源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矛盾,主要體現在所得稅管理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所得稅收入分享體制改革後稅收徵管範圍的通知》(國稅發〔20xx〕8號)檔案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有關規定,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登記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管理”,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都是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機關,而徵管物件的劃分卻不按企業性質、類別,而是按工商註冊登記時間,這就意味著部分相同性質、型別的企業,歸屬不同的稅務機關管理,客觀上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對於所得稅管理的問題,實際上是因為在稅收收入任務的壓力之下,充分“挖掘”稅源的結果,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國稅、地稅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爭搶稅源的現狀。結果導致國、地稅在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中,對於好管的,稅收效益明顯的雙方爭著管,而對於效益不明顯甚至虧損的企業,就雙方都少管甚至不管,無形中損害了稅法的嚴肅性。二是在系統與系統之間,稅源管理標準有待統一。具體表現在雙定戶定額標準方面,從目前情況看,雖然推行了電腦核定定額,由於局與局之間掌握的定稅標準不一致,造成某些交叉管理地段的行業相同、規模相近業戶的核定稅額差距較大。特別是對於地處市、縣、區的'雙定戶,核定定額由於沒有統一的標準,極易引起爭議。三是在系統內部,稅源管理力量不協調。由於機構和人員配備上的相對獨立,分析、監控、評估和稽查良性互動機制尚未形成,徵、管、查之間資訊不通暢、力量不協調,制約了稅源管理質量的提高,成為對稅源進行深度分析、對稅源進行精細化管理的瓶頸。
(二)資訊化的依託作用不明顯
近年來,國稅部門的資訊化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成功推行應用瞭如CTAIS徵管資訊系統,並相繼配套完善了輔助系統和稅收執法考核系統等,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基層的稅收實踐與資訊化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離。資訊化系統的程式設計,是嚴格按照稅法的程式和要求設計的,特別是涉及執法程式的執行,是非常嚴謹的,這是嚴格依法治稅的體現,無可厚非。但從整個國家的國情、法制化的程序以及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方面,卻跟不上資訊系統的步伐。基層面臨的實際操作困難較多。二是系統功能存在缺陷,影響了徵管效率。在計算機運用上,其科技含量沒有充分挖掘,計算機功能遠遠沒有發揮,不少計算機只停留在用於開票、打字等一些相對簡單的工作和檔案處理、資訊收集等較低層面上,其資訊處理、管理監督等功能大量被閒置,稅收徵管的基本手段仍然靠傳統的“人海戰術”,還遠沒有實現稅收徵管手段的現代化。如應用系統缺乏稅收收入統計分析、徵管行為的統計分析及自動預警功能等,部分系統資料均需要透過匯出資料結合手工操作完成,增加了稅收成本高,加重了基層負擔。三是僅在系統內實現了網路化,且資料綜合利用率不高。工商、公安、財政、銀行、勞動、統計等經濟部門的資訊與稅源管理密切相關,雖然新稅收徵管法對政府和部門支援稅收工作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但由於缺乏硬性的法律責任約束和具體的工作機制,這些要求往往很難落實到位。即便稅務部門能夠取得資料,但在資料的準確度上和時效性上也往往不能滿足管理的要求。同時,內外資訊不相容。各經濟管理部門由於管理內容和要求的差異,在資料的統計口徑、分類方法、資訊化應用平臺上都各具特色,致使內外資訊互不相容,稅務部門難以將外部資訊直接應用於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三)稅務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不突出
稅務稽查作為依法治稅、保證徵收的重要手段和稅收管理的重要環節,是稅收徵管的最後一道防線,對於打擊涉稅違法行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促進稅收徵管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的徵管模式賦予稅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並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作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並沒有充分體現,實際工作中“重徵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稽查獨立性欠缺,辦案干擾因素多,案件查處和處罰力度不平衡。
(四)基層徵管隊伍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一是隊伍現代管理意識不強。還沒有真正確立現代管理意識,對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的管理手段認識不足。特別是計算機操作不夠熟練的人員,仍習慣於長期的傳統管理方式,即使“人手一機”的條件已經具備,卻缺乏熟悉應用資訊系統處理日常稅收業務的能力。二是隊伍有老化趨勢,複合型人才缺乏。以梅江區局為例,國稅人員中40歲以上的佔50%以上,30歲以下的不到20%,隊伍年齡結構呈倒金字塔形。隊伍年齡偏大,對推行以高科技為依託的現代稅收管理形成了制約。缺乏既懂稅收業務又精通電腦的複合型人才。部分稅務人員技術應用水平低,造成資訊的時效差、傳遞不及時和資料不準確或過時現象,從而,工作效率不能得到明顯改觀。三是考核機制有待於進一步完善。現行的考核評價機制雖然推行了計算機管理,但是依然沒有擺脫“做多錯多”的局面,使重要崗位和業務骨幹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同時,缺乏激勵機制使得人才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受到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對策
(一)強化稅源管理。
一是探索委託代徵制度。兩稅合併後,內外資所得稅管理機構在管理職能上需要在國地稅內部進行銜接和重新調整。在國地稅機關之間,重新調整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徵管範圍,按照主體稅種的歸屬來劃分徵管範圍,即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交由國稅部門徵收管理,徵收營業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稅部門負責徵收管理。如果出現既徵收增值稅業務又有營業稅業務的企業,可以比照增值稅混合銷售業務或者兼營業務來處理。這樣,既避免徵收範圍交叉重複徵收管理,也避免國地稅務機關爭稅源的問題,同時,主體稅種全部由一個稅務部門管理,可以降低稅收管理成本,便於稅務機關進行稅源監控,便於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二是建立市縣區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協調相互之間的徵管標準。三是實施專業化管理。在進一步明確徵收、管理和檢查職能基礎上,增強徵管查的協作性,重點是加強資訊流的傳遞、交換和共享。徵收、管理、稽查部門之間應該建立一套規範的聯絡制度,設定統一的資訊傳遞文書,定期將納稅申報資料、稅收管理資料、稅收稽查資料在各部門相互傳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格局,建立職責清晰、銜接順暢、重點突出、良性互動的稅源管理機制。
(二)依託科技手段,最大程度提高徵管效率和質量。
以資訊化為支撐是新一輪徵管改革的主要特徵,其主要目的是充分發揮計算機網路在稅收徵管各環節中的依託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稅收徵管的效率和質量。一是關注徵管軟體的相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後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徵管軟體,以避免徵管軟體與徵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徵管效率的提高。二是要充實完善系統功能,大力推進資訊系統的深層次應用,減輕基層負擔。要把日常的資料邏輯分析、比對、預警等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的工作,依託計算機進行處理,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積極納入政府上網工程,在國稅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之間建立資訊溝通的專用網路,將外系統其他部門所掌握的經濟資訊及時匯入CTAIS中,豐富系統資源的內容和應用方式,實現安全、快速的資訊互動和共享,準確掌握納稅人的資訊,確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程度,從而更加有效地對稅源進行監控,提高稅收徵管的質量和效率。
(三)強化稅務稽查體系,充分發揮稅務稽查效能。
應淡化對稽查數量指標的考核,更加重視稽查質量指標,促使“收入型”稽查向“執法型”稽查的根本改變;應轉變稽查系統業務上接受上級部門指導、行政上接受本級稅務部門領導的雙重管理模式,對稽查實施垂直管理,人、財、物上直接歸屬國家總局和省稽查機構,成立稽查局黨組,在人權和財力上淡化與地方財政的關係,只是在業務上受市局業務指導,而在稽查工作上直接歸屬省級稽查機構,使省以下各級稽查部門可以按照垂直的稽查模式,按照省局統一領導,進行稽查工作。這樣,既又調動各級稽查機構的工作能動性,又能促進稽查工作的深入開展,使稽查工作解除不必要的後顧之憂。同時,由於人員、經費的垂直管理,也有利於國家和省級稽查機構在全國、全省佈置統一行動,促進稽查的計劃性與統一性。
(四)加強隊伍教育培訓考核。
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論,稅務人員綜合素質參差不齊,業務能力高低不一,要達到資訊化、專業化的徵管新局面,還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一是要結合當前形勢,深入開展教育,提高各級對資訊化建設的認識,提高應用現代稅收徵管手段的自覺性。二是有關部門要有針對性展開具體的業務培訓,加強各崗位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技能培訓,全面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要結合當前資訊化的實際情況,把計算機技能培訓作為徵管工作和隊伍建設的一項常規性工作。要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領導層、管理層、操作層實施分類培訓,使各級領導幹部能熟練地應用各類辦公自動化軟體開展工作,能熟練地運用各種管理軟體查詢和分析各類稅收資訊;一般幹部能熟練地操作各自業務應用軟體。要透過培訓,提高國稅幹部在資訊化環境下進行有效管理和工作的能力,不斷適應稅收徵管的要求。同時,要有意識的招收、培養既懂計算機知識,又懂稅收專業知識的複合型人才。三是要強化徵收管理績效考核。要以執法管理資訊系統為平臺,推行能級管理制度,對各崗位按勞動強度、業務複雜程式、執法風險劃分級別,重新設定崗位係數,把辦結率、正確率和滿意率作為考核的三個關鍵指標,做到考核有依據,獎懲有尺度,形成權利到人、責任到人、事事到人的內部管理機制,旨在透過實施能級管理,推行績效考核制度,形成“能級能升能降、報酬能高能低、人員能進能出”的局面,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最大限度地激發幹部的內在潛能。
稅收調研報告5
稅收行政執法是稅務機關的重點工作。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和客觀要求,也是稅收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和重要保障。我市國稅系統經過多年的稅收行政執法規範,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對完備的稅收行政執法體系,依法治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但由於稅收行政執法受到立法、執法監督、執法環境、執法人員素質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當前稅收行政執法仍面臨一些問題的困擾。為此,筆者就當前稅收行政執法現狀中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一點思考。
一、稅收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立法的滯後阻礙了稅收執法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稅收立法總體上是協調的,稅收制度比較完整,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一是稅收基本法還是一項空白。稅收基本法統領、約束、指導、協調其他稅收法律、法規,它對稅收的基本制度、稅收的立法原則、稅收立法的管理許可權等基本內容進行規定。二是稅收法律規範的級次不高。具有法律層級的稅收規範只有《稅收徵管法》、《企業所得稅稅法》和《個人所得稅》,絕大多數的稅收規範是以法規、規章、稅收規範性檔案等形式存在並實施的。三是個別稅法政策複雜,理解、操作難。如新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當前在我市稅務機關內部能真正理解運用好該法的稅務行政執法人員不多。四是地方立法權不足、缺位。制定稅收地方規章必須得到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授權。在當前地方政府不能享有完全立法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為了促進本地區經濟的發展,或解決本地區的實際問題,必然尋求非規範途徑對這種體制的突破。
(二)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和考核評議制未得到真正落實。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早已制定下發,稅務系統為落實追究辦法,在這方面做過許多工作,一些執法過錯行為得到了追究。但總的來說執法責任追究在基層局面臨執行難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執法崗責不清,即對執法的崗位、許可權、程式、要求及責任等不明確,已經明確的也不夠具體,不夠科學,稅收管理員感到執法責任重大。二是考核評議不完善。在基層稅務機關中,由於法制機構沒有單獨建立起來,根據當前基層局人員配備和內設機構職能,還沒有一個內設機構能夠擔當起執法評議的職能。三是責任追究難於下手。由於非執法崗責任追究沒有建立起來,造成執法崗和非執法崗職業風險不均,執法崗位責任大,風險大,但工資獎金待遇與非執法崗並無太大差別。四是稅務人員流動時責任難以追究,不數人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三)行政執法的程式和證據意識不強。當前稅收執法領域,“重實體,輕程式”的事件屢見不鮮。如實施行政處罰時,不事先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就作出處罰決定;行政處罰告知書與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下達;進行稅務檢查不出示稅務檢查證;扣押、查封商品、貨物,不開具收據或清單。稅收執法過程中出現許多證據採集運用不規範的現象。如取得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影印件沒有經保管部門蓋章,也沒有註明原件的出處;取得會計賬冊影印件沒附說明材料,也未經被採集單位核對蓋章。需要認定主要事實,提供的證據不能有力證明事實的存在。收集的各種證據材料之間互相有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等。
(四)稅收行政執法的環境需要進一步的最佳化。從稅務機關內部來講,“稅收計劃管理”仍廣泛的影響依法治稅的發展。“稅收任務一票否決”仍成為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考核重要內容。從行政執法的外部環境來看,政府幹預稅收的現象仍然存在,各級政府為了搞政績,樹形象,從其他方面干預稅收執法。外部環境還有廣大社會群眾的納稅、協稅護稅意識和經濟環境的因素。有少數老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逐步被改改制,過去歷史包袱沉重,但稅收行政執法不講歷史原因,這些老國有企業許多欠稅不能及時清繳,稅收強制措施只能慎用,滯納金更是無從加收。
(五)稅務執法人員執法素質影響稅收執水平的提高。當前稅務執法人員素質總體情況是好的,依法治稅意識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執法更加規範有序,但也存在參差不齊的問題。部分稅務執法人員依法治稅、依法行政觀念淡薄,濫執法、隨意執法現象在一定範圍內存在;少數稅收執法人員對有關稅收實體法、程式法瞭解不夠。個別執法人員“以情代法”,以人情踐踏法律,執法的隨意性比較大,對自由裁量缺乏規範。對提高稅務執法人員執法水平的機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行政執法好壞一個樣。
二、規範稅務行政執法的幾點建議
(一)加快稅收立法的步伐,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建議全國人大盡早出臺稅收基本法,確立以稅收基本法為稅收領域的母法,以強化稅法的系統性、穩定性和規範性,併為單項稅收立法提供依據和範例,最終建立一個以稅收基本法為統領、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式法並駕齊驅的稅法體系。提高現行稅收法律規範的等級,對比較成熟的稅收法規、規章可以透過人大立法,上升為法律層級。按照事權與稅權相一致的原則,授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權。立法要考慮執法現狀,對稅法與會計的差異問題要儘量縮小。
(二)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責任制包括執法責任、評議考核、和責任追究三個方面,三方面相輔相成,配套實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須明確稅收執法責任,就是對執法的崗位、許可權、程式、要求及責任等進行嚴格界定和明確分解,做到分工到崗,責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學、完善的評議考核體系。在省、市、縣局內部單獨設立政策法規處(科、股),最好在基層分局也配備專職法制員,充實一定的人力,負責評議考核的調查取證,並提出責任追究處理建議,提交該稅務機關成立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考核評議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第三,對應追究的執法過錯行為必須嚴格追究。對考核評議委員會作出的責任追究決定由人事、監察等機構負責執行。對非執法崗也應建立嚴密的崗責評議考核體系,並對其過錯行為嚴格責任追究。
(三)進一步規範行政程式和證據採集行為。建立完整的稅收執法程式是規範執法的基礎,也是稅務部門多年來探索並付諸實施的重要工作。這一工作的重點主要體現在稅收徵收管理程式、稅務行政處理程式和稅務行政救濟程式三方面,它們互相聯絡,是徵納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準則。當前各級稅務機關從上到下要借推廣使用大集中徵管軟體為契機,全面規範各項徵管執法行為,重點規範各項執法程式。對證據的規範做到依法採集證據,任何行政行為必須有稅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事實要件為基礎;每一個事實要件必須有相關的事實證據,各種證據材料內容應該一致,證言之間、證言與證物之間、證物與其他證物之間,應互相印證,符合邏輯關係;每一個證據材料來源及取得的方法和手段在合法性方面都無可非議。
(四)營造良好的稅收執法環境,提高稅收執法透明度。一是嚴格按照“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工作方針組織稅收收入,透過考核執法水平與任務完成情況相結合的辦法來考核稅務機關的工作績效。二是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營造一個相對寬鬆的、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特別要利用網際網路絡資訊化的渠道,讓廣大網民來參與、監督稅收執法。三是加大稅法宣傳的力度。從宣傳的方式、內容和途徑等方面都要有大的改進。對“用稅”情況要實現逐步透明化、民主化,解決納稅人“用稅”之憂。透過正、反兩方面的例子來引導納稅人依法納稅。四是對我市老國有大中型企業,透過稅收優惠政策的引導和扶持,幫助其早日擺脫困境,依法履行各項納稅義務。
(五)教育培訓與考核評議並舉,建立長效機制,從根本上全面提高全體執法人員的素質。執法人員嚴格實行持證上崗。建議《執法資格證》實行屆期制,三年為一屆,到期後重新考試,合格的方可領證執法。執法資格考試要求從嚴,包括考試題目難易程度和考試紀律。對沒有透過執法資格考試的安排在非執法崗位工作。法制教育培訓既要注重形式,更要注重培訓的效果。對執法責任的考核評議,一定要動真格,一旦發現執法責任過錯行為,一定追究執法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的行政、經濟責任。對執法規範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並與工作績效考核、幹部任用掛鉤。透過這種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稅收調研報告6
近年來,隨著房地產開發熱、村村通公路建設、新農村建設等,對砂石料需求量逐年增大,促進我縣砂石料行業有了較快的發展。然而,面對全縣已發展起來的砂石料經營業戶,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卻出現了相對滯後的局面。
一、砂石料經營稅收徵管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根據筆者調查掌握的情況看,砂石料經營的稅收徵管工作主要存在如下問題:
1、證照不齊無證經營現象嚴重。截止目前,全縣砂石料經營業戶中僅2戶辦理了營業執照和砂石料開採許可證,其他的採砂業戶只辦理了臨時採砂許可證。還有大部分經營業戶由於受經濟利益的驅動,為逃避監督和管理,達到不繳或少繳稅款的目的,根本不辦理稅務登記證,造成稅收管理真空和稅收的流失。
2、生產經營不建賬,稅收徵管難監控。砂石料經營業戶認為生產工藝簡單,產品單一,不需建帳進行會計核算。致使稅務檢查無據可查。即使有少數建帳戶,也不如實提供其帳務,隱瞞銷售收入的現象嚴重,稅務人員基本無法進行管理監控。
3、砂石料銷售不用發票,購貨單位不索取發票使偷稅成為可能。由於城鄉居民建房、房地產開發商,購進砂石料時不需要發票,缺少索取發票的意識,使砂石料經營業戶不需領購發票和開據發票,收入照樣能夠實現。稅務人員無法獲得砂石料經營業戶真實生產、銷售的資訊,使偷稅成為可能。
4、生產經營環境複雜,稅款核定難。現在砂石料行業經營中的一個最大特點是:砂石料經營者不需把砂直接送到用砂單位和個人那裡;用砂單位和個人也不需直接和砂石料經營者接洽,而是由跑運輸的農用車主與兩者聯絡透過買和賣賺取運費。砂石料經營者為了把砂石料銷出去,自已或組織親屬購置運輸車輛運砂,稅收管理員無法確切瞭解每個砂石料經營業戶的生產和銷售情況,給稅款核定徵收帶來很大困難。
5、納稅人納稅意識淡薄,申報管理難。由於經營砂石料的群體,80%以上是農村文化程度不高的農民,對稅收的理解就是認為掏他們口袋裡的錢,很難自覺納稅。
二、加強砂石料行業稅收徵管工作的對策
1、加大執法力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條、六十三條、六十四條之規定,要求納稅人按期及時辦理稅務登記證和申報納稅,違者依法給予及時處罰。依法執行稅收政策,加大對偷稅的處罰,是體現稅法剛性的有力保證。
2、根據生產經營規模的大小,必須要求砂石料納稅人建立簡易賬,特別是我縣燒磚行業、預製件加工行業應強制推行建帳工作,實行查帳徵收;這樣就能從多個環節、多渠道督促砂石料經營業戶銷售開據發票,用砂石料單位能夠取得發票,實現查賬徵收,以票控稅的目的。
3、對那些確無建賬能力不能進行會計核算的砂石料經營業戶採取工人工資監控、燃料動力監控、產銷量實地監控,堵好產銷兩個口。按照稅源管理辦法,加強監督檢查,積極堵塞稅收漏洞。實行查賬與查定相結合的徵收方式。
4、加強納稅宣傳輔導和提高服務質量。將有關稅收法規送到納稅人手中,及時通報與納稅人有關的最新稅收政策,使納稅人明白稅收政策,瞭解國家稅收政策的變化,讓納稅人繳“明白稅”、“放心稅”,提高納稅人對稅收的重視程度,督促其正確進行財務核算,誠信納稅,進而提高納稅人的納稅意識。
綜上所述,只要我們找準砂石料行業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切入點,時刻關注砂石料行業的發展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徵管策略,就能夠全面管理好砂石料開採加工行業,讓這些納稅人為我縣的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
稅收調研報告7
超市稅收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當前,超市作為一種先進的、最佳化的規模經濟的商業形態,正在逐漸被廣大消費者所接受。作為一種新型商業形式,稅務機關必須建立與之相配套的管理機制和徵收模式,今年行唐縣地方稅務局在石家莊市地稅系統,統一開展整治重點行業稅收活動中,抽專人對城區內大大小小十幾個超市進行了檢查。
從檢查情況來看,各超市的財務管理、各種專業發票管理水平和質量參差不齊,依法納稅的思想意識還有待於提高。因此稅務機關對超市的徵收管理、稅收監控難度很大,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兩點:
1.銷售收入記賬不準確,很難查實其收入總額。超市納稅多少,直接取決於記賬收入的多少,而目前各類超市在追求最大利潤目標的驅動下,記賬收入不實成為最便捷的避稅方式。各超市的收款機均為現金收款機,可以人為調整其收款系統內的資料,因此無法判斷其銷售額,同時大部分削費者不索要發票也為偷逃稅提供方便。
2.財務核算不真實,很難查證企業納稅情況。如部分企業存在購進貨物無專用發票,銷售蔬菜、水果等農副產品無購票,理應造成購進貨物不能抵扣進項稅,企業稅負較高。但實際情況恰恰相反,企業稅負水平很低。檢查中,稅務機關很難從賬簿上的情況查證企業的納稅情況。
3、稅收監控力度不夠。對大多數超市,稅務部門採取了同期他的零售禱б謊的定期定額的徵收管理方式。但核定定額的方法不科學,往往按照納稅人的負擔能力核定定額,造成稅負不高,稅收流失;為了規範稅收秩序,減少超市行業的稅收流失,解決目前超市行業稅收徵管存在的問題,提高徵管質量和效果,我們認為應採取以下積極的對策:1.要加強稅法宣傳,提高納稅意識,在更新觀念上作文章。
針對超市納稅人的知識結構和心理特徵,1.要利用辦培訓班、納稅輔導等形式,全方位、多層次、多渠道地強化稅法宣傳和培訓,使納稅人深層次地學習、瞭解稅收法律法規和財務知識,提高依法納稅的自覺性。2.要強化發票管理。嚴格發票的購領、使用、核銷等程式,加強發票的日常檢查和監督,不定期地抽查並核對發票存根和使用發票聯的情況,對查出的違規發票從嚴懲處。3.要加強對超市的日常管理,防患於未然。各級徵收部門要組織人員深入超市開展經常性的稽核檢查,透過經常性的稽核檢查,一方面引起納稅人的重視,強化自身管理;另一方面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積極研究和制定應對措施,把問題及時加以解決。4.要進一步完善對納稅人應稅收入的監控方式和控管手段,加強對超市收入的管理。建議在超市內全部安裝稅控收款機,防止企業自行改變收款系統內的資料,使稅務機關據實徵收。同時要強化源泉控管,與超市供貨商、供貨企業溝通,側面監督制約超市的行為,最大限度地堵塞超市稅收中的跑冒滴漏,使稅收得到大幅度增長,真正做到應收盡收。
稅收調研報告8
徵前減免是組織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收調節經濟的重要調控手段,也是依法治稅的重要管理內容。20__年,__市國稅局為納稅人辦理徵前減免7.25億元,同比增加5.99億元,增長476.07%,惠及1450戶不同型別納稅人,減免稅額約佔全年國稅收入的38%,其中包括:為農業示範園區17戶農業企業辦理增值稅徵前減免196萬元;為銷售農業生產資料者、小規模出口企業、殘疾人勞務等260戶納稅人辦理增值稅徵前減免60萬元;為137戶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辦理所得稅徵前減免32718萬元;為3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低稅率照顧減免所得稅999萬元;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免稅所得、民政福利企業、新辦商貿企業、新辦勞動就業服務企業、軟體企業以及小型微利企業低稅率優惠等各類納稅人辦理所得稅徵前減免39500萬元,有效地發揮了稅收調控經濟的職能,促進了__地方經濟發展。
一、目前徵前減免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依法減免是稅收優惠政策的核心,在稅收徵管中,一方面,我們必須樹立“應收盡收”的治稅理念,另一方面,也應當牢固樹立“不兌現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也是收過頭稅”的理念,不斷創新與改革,切實加強徵前減免管理,充分發揮稅收調控職能。但是,目前徵前減免管理中卻存在著如下問題:
一是稅收政策調整頻繁增加了徵前減免的管理難度。徵前減免主要是指納稅人不需要繳納入國庫而直接由稅務機關減免的稅款,在資金佔用方面給予納稅人實惠,在認定手續辦理方面給予納稅人方便,但徵前減免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在納稅申報、稅收會統核算等方面給管理帶來了困難。特別是新企業所得稅法等稅收法律法規調整後,徵前減免專案增多,適用物件擴大,一方面要將政策宣傳到每一納稅人,另一方面是企業在追求生產經營利益最大化中難免想方設法利用政策打擦邊球,特別是那些同時經營應稅專案和免稅專案的企業,增加了納稅申報稽核難度。
二是徵管系統(ctais2.0)對徵前減免管理要求不統一、資格認定資訊進機操作不規範增加了核算和統計難度。由於徵前減免優惠認定的手續和環節簡單,且減免稅金不須繳納入國庫而直接由稅務機關減免,因此,徵前減免應徵稅金核算存在“取證”難,特別是資料省局大集中後,徵管資訊系統中對納稅人徵前減免優惠資格認定及進機操作沒有作明確而統一的要求,操作的不規範也帶來核算時資料歸集統計口徑的不一。如:對從事廢舊物資回收納稅人的免徵稅款,20__年徵管系統申報徵收模組“徵前減免”反映我局“廢舊物資回收”減免稅款2612萬元,而20__年系統中這一模組已不再反映這一部分的核算內容;同樣的還有,對個體工商戶未達起徵點的管理,系統中20__年統一在“雙定戶未達起徵點減免”中核算,20__年只有少數納稅人反映了這一徵前減免資訊,且分散在““雙定戶未達起徵點減免”和“記錄起徵點以下減免”兩模組。因此,徵管系統中歸集反映的納稅人徵前減免資訊及資料的全面性、完整性都有待考量。
三是徵管系統(ctais2.0)沒有涵蓋到所有按政策規定享受徵前減免的納稅人。如目前的國有糧食企業、新華書店等,系統“徵前減免”查詢模組一直沒有歸集和反映這些納稅人的徵前減免應徵稅金資料資訊。
二、加強徵前減免管理的主要實踐
為切實加強徵前減免管理,__市國稅局依託徵管資訊系統,藉助聯動管理平臺,從以下幾方面改進與創新了徵前減免工作:
一是釐清徵前減免物件,做好政策解讀和納稅輔導。認真梳理現行納稅人享受的徵前減免稅;嚴格執行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增值稅起徵點的規定,切實將對個體工商戶未達起徵點的減免認定落在實處;及時釐清哪些納稅人可以享受到哪類徵前減免專案及減免優惠幅度。20__年,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主要結合彙算清繳做好老外商投資企業進入獲利年度確認工作,該免則免,該減半徵收則減半徵收;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福利企業等,主要利用年審做好資格確認,對改制或發生其他變更後不符合享受優惠政策的,該取消的立即取消;對新辦企業,則將政策宣傳工作前置到稅務登記環節,在對新辦稅務登記納稅人進行巡查時就做好稅收政策解讀和納稅輔導工作,向納稅人免費發放涉稅資料;此外,結合稅法宣傳,向地方黨政部門做好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工作,積極取得地方黨政部門對貫徹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的理解和支援。
二是釐清徵前減免優惠型別,實行分類聯動管理。將徵前減免工作納入市局稅源聯動管理,透過市局與分局、市局各職能科室的聯動,提高對徵前減免的管理效率;在具體執行中實行分類管理,凡屬報批類的,稅政部門集中資料後定期或不定期提交市局減免退稅集體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再辦理,該減則減,該免則免,該上報上一級稅務部門審批的上報上級機關,凡屬備案類減免退稅的,由基層分局受理、稽核、確認後報市局稅政部門備案。
三是釐清減免稅各管理部門的相關職能,形成管理合力。明確稅政部門的主要職責為:主要負責牽頭做好優惠政策的宣傳、解讀,優惠資格、優惠方式的認定,減免稅的稽核報批,享受稅收優惠資格納稅人的年審等工作;建立備案類減免稅管理臺賬,做好跟蹤管理;稅收政策調整或新政策出臺後,及時排查可以享受稅收優惠的新物件,對應該享受優惠的,佈置基層做好政策落實或送政策上門,保證國家政策落到實處。明確徵管(法制)部門的相關職責是:負責申報進機資料網上監控稽核,統一規範優惠資格進機,具體包括優惠資格的認定、以及認定的範圍、適用的稅率、認定的幅度等是否符合政策;認定資訊進機操作錄入的口徑是否規範,錄入的內容是否完整,符合徵前減免條件的納稅人有否及時進行徵(免)稅申報,減免稅款計算是否準確等,對監控發現問題,提交市局聯動管理小組處理:對發現不符合政策的,取消優惠資格,對減免優惠到期還在享受的,及時清理取消,該補稅的補稅。明確計統部門的主要職責是:根據徵管系統做好徵前減免稅款的分類核算、統計,並對徵前減免優惠調控力度在組織收入、在扶持__企業、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的作用作出客觀分析和評價。
四是釐清徵前減免操作流程,提高政策執行透明度和納稅遵從度。服務大廳受理納稅人徵前減免優惠資格認定時,對照稅收政策及徵管操作規範,能當場辦理的即時辦結,按規定需要流程稅源部門的限時流轉;稅源管理部門在實地巡查進行優惠資格確認時,完成納稅輔導工作,告知納稅人在享受減免稅優惠期間,無論當期是否有銷售營業收入發生,都要依法申報銷售營業收入,包括減免稅情況。
三、 進一步加強徵前減免管理的籌劃及建議
為進一步加強徵前減免管理,__市國稅局準備在以下方面作更多的嘗試。
一是提高對徵前減免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徵前減免稅金雖然不需要組織入庫,但也是稅收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納入正常稅收徵管並對相關政策作好規範性宣傳。特別是對這兩年新辦的“三農”企業,要做好針對性、個性化政策宣傳,做好相關納稅輔導,充分提高社會的納稅意識,使享受徵前減免的納稅人也能認識到,即使銷售的免稅產品也要及時、足額申報免稅銷售營業收入,申報減免的應徵稅金,並做好應徵稅金分類核算。
二是進一步推行徵前減免分類管理。對直接減免和備案類減免的納稅人,著重加強申報管理,做好申報環節的監控,重點核查納稅人對應稅專案和免稅專案是否分開核算和申報,而對審批類的減免優惠要著重把好前期資格認定關,把好應稅、免稅專案核算關,把好優惠稅率適用關,把好減免幅度、額度稽核關。
三是進一步強化依託徵管資訊系統流程對徵前減免的管理。統一開發平臺,統一操作流程,統一操作方法,統一資料收集資訊採集。透過徵管系統流程控制來強化對徵前減免的管理,透過徵管系統操作規範來健全完善徵前減免資料資訊的歸集、核算和統計。
四是將徵前減免管理滲透到稅收分析、稅源監控、納稅評估和稅務稽查各個管理環節。既讓納稅人享受到應該享受的稅收優惠待遇,也同時要防範和杜絕納稅人騙取稅收優惠,防止稅款的跑冒漏滴,對徵前減免形成一個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五是借鑑所得稅彙算清繳。在次年資格年審、執法檢查、專項檢查或其他稅收管理活動中,對納稅人上年度或某一段時期內享受的徵前減免稅款再進行一次結算,同時準確反饋稅收優惠政策的執行情況。
稅收調研報告9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和人口的不斷增加,土地、水、礦產等資源不足的問題越來越嚴重,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形勢也日益嚴峻。發展迴圈經濟,建立資源節約型社會已經迫在眉睫。審視我國現階段財稅政策,有必要調整和完善財稅政策,以促進迴圈經濟的發展。
迴圈經濟是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迴圈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徵,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迴圈經濟的增長模式是"資源→產品→再生資源",合理的稅制安排有助於促進迴圈經濟發展,迴圈經濟的主要特徵是廢棄物的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發展迴圈經濟的基本途徑包括推行清潔生產、綜合利用資源、建設生態工業園區、開展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發展綠色產業和促進綠色消費等方面。發展迴圈經濟,可以解決經濟與環境之間長期存在的矛盾,達到經濟與環境的雙贏。
一、發展迴圈經濟需要稅收政策的支援
迴圈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國家稅收政策的支援,稅收手段既能很好地調節社會資源的分配,更可有效地引導企業的經濟行為。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透過調整和完善稅收政策、因勢利導,對於促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新企業所得稅法在推進迴圈經濟發展方面躍升到了新的高度。新法重新規範了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建立了“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新稅收優惠體系,加大了對環境保護、新技術研發等領域的扶持和鼓勵力度,體現了發展迴圈經濟、保護環境、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思路,將有效激勵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能源消耗由高汙染、高消耗向低消耗、迴圈型轉變,生產技術由粗放、滯後型向科技、創新型轉變,生態環境由高汙染、高破壞向低汙染、友好型轉變。
二、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1、稅收政策鼓勵資源節約降耗。(1)企業的固定資產由於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可以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或者採取加速折舊的方法的固定資產,包括:由於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固定資產;常年處於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固定資產。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於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折舊年限的60%;採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採取雙倍餘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2)納稅人繳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地方稅務局稽核後,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3)納稅人納稅確有困難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定期減徵或者免徵房產稅。
2、稅收政策鼓勵資源綜合利用。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減計收入是指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並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原材料佔生產產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於《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標準。
3、稅收政策鼓勵加強環境保護。(1)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提取的用於環境保護、生態恢復等方面的專項資金,准予扣除。上述專項資金提取後改變用途的,不得扣除。(2)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包括公共汙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企業從事的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專案的所得,自專案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的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3)企業購置用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裝置的投資額,可以按一定比例實行稅額抵免。這些稅收優惠政策提高了環保企業乃至一般企業從事從事環境保護相關產品與技術開發的積極性,從而將直接有利於環保產業的發展壯大。
三、國外發展迴圈經濟的有關稅收政策借鑑
1、德國的生態稅政策。生態稅是對那些使用了對環境有害的材料和消耗了不可再生資源的產品而增加的一個稅種。生態稅的引入有利於政府從宏觀上控制市場導向,促使生產商採用先進的工藝和技術,透過經濟措施引導生產者的行為,改進消費模式和調整產業結構。
2、日本的退稅政策。政府對廢塑膠製品類再生產處理裝置,在使用年度內除了普通退稅外,還按取得價格的14%進行特別退稅。對廢紙脫墨處理裝置、處理玻璃碎片用的夾雜物剔除裝置、鋁再生製造裝置、空瓶洗淨處理裝置等,除實行特別退稅外,還可獲得3年的固定資產稅退還。對公害防治設施可減免固定資產稅,根據設施的差異,減免稅率分別為原稅金的40%—70%。同時,對各類環保設施,加大裝置折舊率,在其原有折舊率的基礎上再增加14%—20%的特別折舊率。
3、美國的稅收優惠。美國亞利桑那州1999年頒佈的有關法規中,對分期付款購買回用再生資源及汙染控制型裝置的企業可減銷售稅10%。徵收新鮮材料稅,促使人們少用原生材料、多進行再迴圈;徵收生態稅,除可再生能源外,其他能源都要收取生態稅;徵收垃圾填埋和焚燒稅。從上世紀90年代起,美國政府開始了農業“綠色補貼”的試點。其特點是,設定了一些強制性的條件,要求受補貼農民必須檢查他們自己的環保行為,定期對自己農場所屬區域的野生資源、森林、植被進行情況調查。此外,對錶現出色的農戶,除提供“綠色補貼”外,還可暫行減免農業所得稅,以資鼓勵。
四、我國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的稅收對策
與國外相對完善的生態稅收和迴圈經濟稅收制度相比,我國的稅收制度在調節經濟發展、引導迴圈經濟方向等方面,仍然存在相當的差距。促進迴圈經濟發展有待進一步完善稅制,為此建議採取實施以下稅收政策:
1、增強資源稅的環境保護功能。一是擴大徵收範圍。在現行資源稅的基礎上,將那些必須加以保護開發和利用的資源也列入徵收範圍,如土地、海洋、森林、草原、灘塗、淡水和地熱等自然資源。二是調整計稅依據。由現行的以銷售量和自用數量為計稅依據調整為以產量為計稅依據,並適當提高單位計稅稅額,特別是對非再生性、非替代性、稀缺性資源徵以重稅,以此限制掠奪性開採與開發。三是將現行其他資
源性的稅種如土地使用稅、耕地佔用稅、土地增值稅等併入資源稅,並將各類資源性收費如礦產資源管理費、林業補償費、育林基金、林政保護費、電力基金、水資源費、漁業資源費等也併入資源稅。四是制定必要的鼓勵資源回收利用、開發利用替代資源的稅收優惠政策,提高資源的利用率,使資源稅真正成為發揮環境保護功能的稅種。
2、加大消費稅的環境保護功能。把使用無法回收利用的原材料、資源消耗量大、嚴重汙染環境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列入消費稅的徵收範圍並徵收較高的消費稅;對使用新型或可再生能源的低能耗的交通工具實行低稅或免稅;對於資源消耗量小、能迴圈利用資源的產品和不會對環境造成汙染的綠色產品、清潔產品不徵收消費稅,從而限制環境汙染產品的生產和消費。
3、透過取消出口退稅和加徵出口關稅等限制一些資源性產品的出口,保護國內資源;同時透過調節進口關稅提高進口產品的質量,減少汙染產品的進口。
4、調整增值稅。採用“消費型”增值稅。目前我們國家除了東北等部分試點地區以外其餘的地區都採用“生產型”增值稅。大部分企業固定資產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不能抵扣,從而抑制了企業投資發展迴圈經濟裝置的積極性。為促進企業購置除塵、汙水處理和提高利用效率的環保裝置,需要增加企業時這些裝置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的規定。
5、開徵環境保護稅。將現行的排汙、水汙染、大氣汙染(主要包括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工業廢棄物、城市生活廢棄物、噪音等收費制度改為徵收環境保護稅,建立起獨立的環境保護稅種,既喚起社會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又能充分發揮稅收對環保工作的促進作用。
6、實施稅收激勵機制。透過稅收這個經濟槓桿,實施稅收激勵機制,鼓勵迴圈經濟產業的發展。如對利用“三廢”的生產行業和產品進行減免稅;對生產環保產品的產業給予的政策傾斜,如對無汙染的農藥、化肥等可採取減免稅措施;對從事環保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推廣進行支援,對單位及個人給予環保的投資、再投資、捐贈予以退稅或所得稅稅前扣除等;鼓勵企業防治汙染裝置加速折舊;對使用環保建材的建築企業要予以減免稅費等。
7、儘早開徵燃油稅。燃油稅已經在各個層面討論了很長時間,開徵燃油稅對迴圈經濟的建立,實現可持續發展會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
稅收調研報告10
磚窯行業是石廟鎮傳統支柱性產業,也是地方稅收收入的重要來源,將近佔到全年稅收任務的三分之一。認真開展對磚窯企業的稅收調研,對確保完成全年稅收任務、促進企業健康良性發展、提高企業成本管理水平和依法納稅意識都具有重要意義。
現有的磚窯廠都是從原先的鄉鎮企業或村辦集體企業改制而來。有的磚廠被個人或合夥承包,有的被買斷成為個人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成為發展民營經濟的先頭兵。這些企業的共同特點是:財務會計制度不健全,帳簿設定簡單或混亂,或僅有一個流水帳,沒有按規定建帳記帳,查帳徵收難以實現。針對這一問題,石廟地稅分局成立專門調查組,組織田有銀等資深專管員對此類企業展開調查。他們從企業基本情況和基礎徵管資料入手,對磚窯整體規模、窯室大小及出磚數量、點火形式、磚機型號、塊磚耗土數量及成本測算資料等情況做了詳細的調查和記錄。
據調查,磚廠窯室一般在20——38個之間,一個窯室裝磚0.7——1.1萬塊。點一把火的磚廠窯室20——26個,日出磚量在5萬塊左右;點二把火的窯室34——38個,日出磚量在9萬塊左右。
資源稅方面。一般的磚廠年生產8個月左右,出磚量在1000——20xx萬塊之間,銷售額80—200萬元左右。一實立方米的黏土製造480快磚,一虛立方米的黏土製造350塊,一虛方黏土相當於70%多的實方黏土。按資源稅一方黏土1元的徵收標準,一般的磚廠需年繳2—4萬元的資源稅。
成本利潤及所得稅方面。按一千塊磚計算,黏土原料款10元,內燃和外燃耗煤細砂36元,電費7元,直接人工費即磚機操作人員和裝窯、出窯、點窯人員費用22元,低值易耗品如草苫子、塑膠布等5元,間接費用如管理人員工資、耗用柴油等製造費用10元,各項稅費8元,總上資料,一千塊磚的成本高達98元,而這還不包括一部分折舊和半成品等損耗。近2年每千磚的價格卻在95——110元之間徘徊,已是夕陽產業的磚窯廠進入微利或保本時代。管理好的企業可以實現部分利潤,管理差的剛剛保本或者乾脆虧損,個人所得稅徵收有一定難度。但是,以上分析資料僅是依照建帳標準而調查測算出的,由於企業不符合查帳徵收標準,我們只能參照以上資料,按照稅法有關規定對企業實行應稅所的率徵收方式。按照銷售額80——200萬元的幅度,乘以最底應稅所的率5%,再乘以相應個人所得稅率,計算出稅額在0.8—2.8萬元之間。透過這種徵收方式,既可以保證所得稅的徵繳入庫,避免稅收流失,也促使企業儘快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加強帳簿、憑證管理,加強成本核算能力,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納稅信譽等級。稅收徵管逐步實現由核定徵收向查帳徵收轉變。
其他地方稅方面。按照國稅歷年徵收增值稅情況,每年在3——5.5萬元,這樣,地稅徵收城建稅、教育費附加0.24——0.44萬元。此外,車船使用稅、印花稅徵收0.03萬元。
綜合以上分析,磚廠的稅負在3——7萬元是比較科學合理合法的。石廟分局整是基於以上調查分析,根據各個企業的具體情況,按照法定程式,採用合理的徵收方式、方法核定稅額,分解到每月,實現稅款的均衡入庫,從而保證了稅收任務的順利完成。今後,我們將一如既往,認真開展調查研究,掌握新情況,開拓新思路,把各項稅收工作做得更好。
稅收調研報告11
金融體系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保障。沒有現代農村金融體系,就很難發展現代農業。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改進“三農”金融服務,離不開制度性扶持政策。目前,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亟待建立健全,應積極發揮稅收作用,促進農村金融體系更快更好建設。
(一)關於農村信用社。
為配合進一步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改善農村金融服務,確保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積極穩妥地進行,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了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稅收政策。
1.從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底,對參與試點的中西部地區農村信用社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其他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按其應納稅額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2.從20__年1月1日起,對改革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取得的金融保險業應稅收入,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
(二)關於農業保險。
根據現行營業稅法規規定,對農牧保險,即為種植業、養殖業、牧業種植和飼養的動植物提供保險的業務,免徵營業稅。
稅收調研報告12
近年來,隨著國民經濟迅猛發展、社會城鎮化程序不斷加快和城鎮建設規模不斷擴大,房屋租賃市場日益活躍起來,工業、商業、住宅和辦公等各類房屋的租賃活動不斷增多,城鎮房屋出租業得到了快速發展,這對發展經濟和改善居民生活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但房屋出租戶納稅意識淡薄,租賃雙方由於受經濟利益的影響,想方設法隱瞞房屋租賃收入,這給房屋租賃業稅收徵管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房屋租賃業稅收流失現象較為普遍。
一、房屋租賃業稅收徵管存在的問題
1、房屋租賃大部分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租賃,收入控管難。
(1)房屋租賃行為大部分是出租戶將私有房屋出租給個人生活居住及出租給小型私營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因承租者業務較小,交納房屋租金大部分是即時租賃,即時收取租金,不需要開具發票,業主多以自制收據或白條代替正式發票,租賃收入核查難度大,稅源難以控制。
(2)有相當部分私房出租戶一年簽訂一次合同,一次性結清租金,有的甚至一次性結清幾年房租,由於稅務機關對租賃資訊掌握的滯後,無法及時找到出租戶,承租戶又不願代為繳納,給稅款徵收工作帶來困難。
(3)部分下崗職工或不達起徵點的業戶對國家下崗再就業和不達起徵點稅收優惠政策精神片面理解,認為減免的稅收應包括繳納房產類稅收,加之稅務機關稅法宣傳力度的不到位,納稅人對房產稅收的徵管產生不少怨言,牴觸情緒很大。
2、租賃雙方惡意勾結,降低計稅依據,租賃收入認定難。
(1)出租方將房屋出租後,正常使用和結算租金的是正式租賃合同,但為了達到少繳稅的目的,提供給稅務卻是虛假的合同(甚至是經過公證處公證的假合同),其合同金額遠遠低於原始簽訂並實際操作的合同,而稅務機關對其收入取證相當難,由於其手續完備,稅務機關只能按照虛假合同計徵稅收,雖然稅務機關有核定徵收許可權,但實際徵管工作中難以操作。
(2)出租方將房屋出租後,不簽訂房產租賃合同,以內部承包名義,簽訂虛假的聯營承包合同,按期從承租方取得固定收入,變相將實際的租金收入人為地轉化為聯營利潤,稅務機關難以認定。
3、特權思想嚴重,政府機關的稅款徵收難
政府機關作為政府的財政供給物件,作為一個政府行政管理部門,發生房屋租賃納稅義務,理應帶頭繳納相關稅(費),但實際上這些單位特權思想占主導地位,內部資產賬目不清,納稅意識非常淡薄,出租房產與自用房產混在一起,偷逃出租房屋的稅款,或以各種理由不繳或少繳出租房屋稅收,加大了稅務機關的徵管難度,給社會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
4、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弱化,部門資訊取得難。
由於城鎮化程序不斷加快,銀行利率不斷降低,許多人將購置房產作為一種投資行為,這對市場經濟的發展無疑是件好事,但由於目前政府職能部門管理的弱化,房屋租賃市場基本上處於管理無序、監督不力的狀況。房屋出租經營是一項特殊的經濟活動,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房屋租賃經營應取得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許可證》、公安部門頒發的《房屋租賃治安管理許可證》和鄉鎮街道辦事處簽訂的《房屋租賃計劃生育責任書》等,但在實際工作中,經調查發現房屋出租基本上沒有納入這些部門的監管範圍,稅務機關要想從這些部門獲取有價值資訊難度可想而知。
5、 稅收法律法規不完善,稅收政策執行難。
(1)根據稅法規定,房屋出租要繳納營業稅及附加、印花稅、房產稅,以及按收入扣減一定的費用依10%或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等,稅收負擔較重;而自行經營的納稅人僅按房產原值減除10-30%後的餘額後,按1.2%的稅率徵收房產稅,稅收負擔則相對較輕,不同的經營方式,稅收負擔差異較大,有失稅收公平原則,稅款徵收難度大。如,面積為200平方米、原值90萬元的房屋,年出租租金收入9.6萬元,按原值計算年應繳納房產稅0.86萬元,而出租經營按租金收入計算年應繳納各項稅收2.89萬元,為自行經營按原值的3.34倍。
(2)國家稅務總局1998年下發《關於加強對出租房屋房產稅徵收管理的通知》檔案規定“對出租房屋徵收房產稅,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向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在清理檢查時,可規定承租人為房產稅的代扣代繳義務人”,在實際徵管工作中具有很強的現實操作性,但上述規定與現行《徵管法》和《營業稅暫行條例》相違背,容易引起稅務糾紛,還會縱容納稅人不主動履行申報納稅義務。
(3)房屋租賃稅收涉及稅種眾多,計稅依據也不盡相同,操作上極不方便,給稅收徵管帶來諸多不便,不便於徵納雙方的理解和執行,不同
行政區域適用稅種的多寡,會產生稅負不公,容易造成徵納矛盾的激化,有損稅法尊嚴。
6、稅源零星分散,稅源監控難。
(1)房屋出租稅收徵收成本高,徵收效率低下,在“任務至上”的計劃管理和稅收考核體制下,往往對面廣量小、稅源分散的房屋出租稅收沒能給予足夠重視,加之監控手段落後,國家稅收法規相對滯後情況,造成了許多出租戶遊離於稅收監管之外,使稅收增長速度遠遠低於其稅源增長速度。
(2)房屋出租點多面廣,收入較為隱蔽,而基層稅務機關人手又少,徵管力量薄弱,加上享受不達起徵點或下崗再就業稅收優惠的個體工商戶在辦理稅務登記證和相關減免稅手續後,就不再申報繳稅,對於已養成“以稅控管”習慣的基層稅務機關來說稅源控管難。
二、強化房屋租賃業稅收徵管的建議
1、完善稅收法律,規範稅款徵收。
(1)完善稅收法律體系。提高房產稅收政策的立法層次,使房屋租賃業稅收徵管有章可循,借鑑國際經驗,堅持“寬稅基、少稅種,低稅率”的原則,將房屋租賃業稅收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稅收合併統一徵收營業稅,設計合理的房屋租賃業營業稅稅率,建議選擇10%—20%之間較為適宜。
(2)完善房屋租賃監管法規。一是規範房屋租賃市場政策稅收監管措施,建立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制度,以市場租金價格為依據,政府測算、制定並公佈階段性租金,宏觀引導房屋租賃市場的良性發展,並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程式,發生房屋租賃行為,租賃雙方必須簽訂房產管理部門印製統一格式的房屋租賃合同,合同金額執行房產管理部門統一制訂的政府指導價,合同事項中註明應繳納的稅款和合同需報送稅務機關備案等事項;二是考慮到出租方會透過合同、協議將稅負轉嫁給承租方,法律應明確規定房屋出租方出租房屋如果沒有按期申報納稅,限定承租方在規定期限內找到出租方,並要求出租方按規定繳納稅款及滯納金,否則承租人將承擔連帶納稅義務,也可以透過法律規定直接由承租方繳納或由承租方擔負代扣代繳義務。
(3)改變房產稅收計稅依據。科學認定房產出租行為經營方式,租賃雙方必須提供實行房產證、身份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承租合同等資料,確保能準確區分房屋自營行為和租賃行為,對自營行為改從原值徵收為從市值徵收,定期評估房產價值,使計稅價值與房屋實際價值相差不大,從而實現從值與從價徵收的稅負相對公平。
2、加強登記管理,健全徵管檔案。
(1)加強登記管理。要求房屋出租人發生納稅義務,自租賃之日起30日內,按照《徵管法》的規定持房屋產權證明、租賃合同、居民身份證等資料,到房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或臨時稅務登記。
(2)加強部門配合。結合房地產稅收一體化管理,加強與國稅、地稅、公安、工商、房產、土地和城建等職能部門的聯絡,建立科學的資訊採集機制,積極開展房屋出租稅源普查,充分掌握房屋租賃的第一手資料,將所採集的資料與徵管資訊進行比對,真正建立起分街道、分經濟型別的稅源檔案,使稅源資訊涵蓋房產原值、租金收入、產權所有者、承租者及經營方式等各個方面。
(3)加強資訊管理。建立房屋租賃業的協稅、護稅、動態的網路資訊平臺,開發出租房稅收管理軟體,規範資料資訊採集過程,對房屋租賃實施動態監控,實現資料資源資訊共享。
3、強化宣傳力度,提升納稅意識。
按照“貼近生活、貼近工作和貼近納稅人”的三貼近原則,充分利用媒體,做好房產稅收政策的宣傳工作。
(1)房屋租賃涉及到社會各方面,有機關、企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還有不少中介機構和服務性單位參與其中,針對房屋租賃稅收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稅源分散、徵管難度大、納稅意識差、稅收流失嚴重的實際情況,採取廣播、電視、報紙、政務公開欄、辦稅服務廳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房屋租賃稅法,幫助納稅人樹立依法主動申報納稅的觀念。
(2)發揮街道和社群居委會工作優勢,採取逐戶走訪、個別宣傳、文體活動等多種形式宣傳和普及稅法知識,把房產稅收徵管與社群評先評優相結合,提升納稅人的納稅意識,在全社會真正形成誠信納稅的良好氛圍。
(3)廣泛宣傳依法誠信納稅典型,曝光涉稅違法犯罪大案要案,強化震懾教育作用,提高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和稅法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4、探索徵管方式,實施源泉控管。
依據納稅人取得的租金特點,分別採取“查賬徵收”、“核定徵收”和“以票控稅”三種徵管方式。一是對租金收入申報屬實,能提供真實有效的合同、協議和收費依據的,以實際取得的租金收入按稅法規定依法計算徵收各項稅款;二是對不申報租金收入或申報不實的,不能提供合同、協議和收費依據或提供的合同、協議和收費依據記載的租金收入明顯偏低的,由主管地方地稅機關按照房產管理部門制訂的政府指導租金標準,以納稅人實際出租的房屋建築面積和適用的租金標準計算出的應稅租金收入,依法計算徵收各項稅款;三是將“以票控稅”作為房屋租賃業稅收徵管的一項重要手段,透過稅務統一發票對稅源進行監管,要求承租方辦理租金結算手續時應取得租賃業統一發票,出租人憑經過房產管理部門監證的租賃合同開具租賃業統一發票,對取得租賃收入未開具租賃業統一發票的出租人或未能取得租賃發票的承租人,按照《徵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5、發揮協稅作用,依法委託代徵
(1)建立規範化管理的私房租賃市場,根據房產稅收徵管的特點,依法委託街道辦事處(居民委員會)、鄉鎮政府(村民委員會)、物業管理單位、建設管理部門等單位,按照稅務機關提供的政策依據和徵管辦法,代徵出租房屋稅款,並定期反饋房產稅收徵管資訊。
(2)利用政府行政手段和財政
會計核算中心的財務管理職能,全面準確核算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房產原值和房租收入,在準確掌握徵管基礎資料的前提下,計算房產租賃稅收的應納稅額,依法委代核算中心將房屋租賃稅款集中劃繳入庫。
6、加大稽查力度,打擊違法行為。
一是深入分析房屋租賃行為的新動向、新特點,有的放矢地開展房產稅收專項檢查,將重點稽查與日常徵管有機結合,整頓和規範房產稅收秩序,實現以查促管,以查促收,建立以執法責任制為主體的崗責體系和稅務系統內部橫向和縱向資訊交流的徵管體系,提高稅務稽查效能;二是加大處罰力度,實施小稅重罰,定期向社會公佈房屋出租的稅款徵收、減免稅、停歇業、處罰等情況,曝光涉稅違法犯罪行為,教育納稅人,震懾不法分子,設立舉報電話或信箱,接受社會監督。
稅收調研報告13
一、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的主要進展及成效
1994年稅制改革和國稅機構組建以來,__省國稅系統步入大規模資訊化建設時期,推動了稅收管理的改革創新,現代資訊科技在稅收管理中的優勢日益顯現,取得了五個方面成效。一是帶來了稅收管理全方位變革。全省國稅系統建立了“以申報納稅和最佳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稅收徵管模式,實現了由保姆式管理向專業化管理的轉變、由人管人向機器管人和機制管人的轉變、由粗放式管理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轉變。二是促進了稅收執法不斷規範。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出口退稅稽核管理系統、綜合徵管系統、稅務稽查系統等的推廣應用,規範了各項業務流程和錄入操作,防止了執法標準不一、執法隨意性問題的發生,促進了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三是促進了稅收徵收率的提高。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的發展,為加強稅源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撐。四是促進了納稅服務不斷最佳化。建立統一電子辦稅服務平臺,全省有11.8萬戶增值稅納稅人透過該平臺申報繳稅。12366納稅服務熱線開通執行,__國稅網站發揮了宣傳稅法、政策諮詢、納稅輔導等功能。一窗式服務、一站式辦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納稅服務,納稅人普遍感到滿意,納稅遵從度相應提高。五是促進了部門形象整體提升。資訊化促進了稅收管理工作的程式化、規範化,提高了國稅機關內部行政管理效率。同時,提高了“兩權”監督能力,優化了部門形象。
二、當前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是網路執行效率不高。由於現有的一些稅收管理資訊系統是多年來分開設計、分步建設的,軟體各自開發、功能各自為主、應用各自為政,不可避免地帶來了系統分散的問題,各系統相互分割,資訊資源分散,形成相對獨立的資訊孤島,降低了網路執行效率,與一體化總體目標不相適應。
二是資訊應用水平不高。一方面,各系統間資訊共享程度不夠高,資料採集的渠道不同、標準各異,導致資訊重複冗餘,降低了資料質量。另一方面,由於對海量資料進行宏觀統計、分析、比對的增值利用工作做得不夠,造成了資訊資源浪費,資訊資源利用率較低,與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要求不相適應。
三是業務與技術的協調機制不暢。有的應用系統與業務需求不相適應,對一些必要的業務需求不能及時提供技術支援,影響了徵管的質量和效率。同時,也有一些稅收業務管理辦法、操作規程與相關係統的應用不匹配、不同步,直接影響到資訊化效能的發揮。
四是外部資訊利用程度不高。一方面,跨部門資訊共享工作有待突破,稅務系統的網路基本處於封閉狀態,與外部系統之間資訊溝通渠道不夠通暢,對外部資訊的佔有和利用程度較低,不能及時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資訊。另一方面,企業資訊化管理水平不高,給推行網上報稅、推廣應用稅控裝置等增加了難度,影響了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程序。
五是隊伍素質不高。隊伍的科技素質以及專業技術素質尚不能完全適應資訊化發展的需要,尤其是缺乏既會資訊化技術、又懂稅收業務的複合型人才。同時,技術骨幹力量不足、技術隊伍的活力不夠等問題仍然存在。
三、推進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的幾點思考
一要正確把握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發展的趨勢。當前,在一體化的總體目標下,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有五種發展趨勢日益明顯,應認真把握。一是高程度集中的趨勢。隨著金稅工程三期全面啟動,綜合徵管軟體省級集中模式推廣到位後,將實現相關資料向總局集中,實現資料兩級處理。二是整合化發展的趨勢。隨著資源整合力度不斷加大,對資訊孤島進行整合和整合,資源的共享度越來越高,資料管理將由分散儲存、分別使用,向集中儲存、集中共享、集中處理方向發展。三是互動式共享的趨勢。隨著跨部門資訊共享工作加快推進,依託公共資訊網路,稅務系統將與相關部門實現資訊資源的互動式交換和共享,並與納稅人之間形成雙向流動的資訊流,更大程度地佔有和利用外部涉稅資訊。四是高效率應用的趨勢。如何有利於提高稅收徵收率、降低徵稅成本、更好地服務稅收工作,如何有利於節省納稅人辦稅費用、降低納稅成本、更好地服務納稅人,如何有利於基層便捷地使用資訊、減輕基層工作負荷、更好地服務基層,始終是加快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的根本出發點。五是低風險執行的趨勢。隨著資訊的高度集中,風險也高度集中,如何有效應對網路風險、資訊保安、災難預案等問題,以保證網路正常執行是推進稅收管理資訊化的一個重要環節。
二要以先進的理念支援稅收管理資訊化實踐。促進稅收管理資訊化,要有先進的理念作支撐。重點是要牢固樹立四種理念:一是責任重於泰山的責任理念。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是一項基礎性工程,必須將其放在稅收事業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來部署和落實,強化責任感,增強事業心,紮紮實實推進稅收管理資訊化發展。二是細節決定成敗的理念。稅收管理資訊化是一項科技含量高的工作,必須以嚴謹細緻、精益求精的作風,認真處理技術和業務上的問題,把各項工作做實、做細、做精。三是零過錯的質量管理理念。建立資料維護和管理的長效機制,認真對待每一個環節、每一組資料,力求每一個環節不出紕漏、資料管理逐步接近零差錯。四是過程控制、持續改進的管理理念。對稅收管理各應用系統的執行實行全程控制,在過程中控制執行質量,促進管理層次和水平持續提升。
三要科學統籌稅收管理資訊化各要素協調發展。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必須遵循資訊化發展的內在規律,科學統籌各要素協調發展,保證系統的整體效能得到充分發揮。一是處理好業務與技術的關係,實現二者協調發展。資訊化技術服務於稅收業務工作,推動業務工作的變革和發展,必要的業務需求都要有相應的技術支援;業務的整合、流程的規範是資訊化技術發展的驅動力,只有實現業務資源與技術資源的協調發展,才能釋放出稅收管理資訊化建設的巨大潛能。二是處理好人管與機控的關係,實現二者相得益彰。在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的同時,要注重發揮稅務幹部加強管理的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運用行之有效的人工管理方法,實現人管與機控相結合,牢牢掌握稅收管理的主動權。三是處理好規範與效率的關係,實現兩者統籌兼顧。在稅收管理資訊化實踐中,規範是前提,效率是根本,兩者都不可偏廢,必須統籌兼顧。提高系統執行、資源利用的效率,必須建立在講程式、講質量、講長遠效益的基礎之上,而不能簡單地從時間上追求所謂的效率,隨意簡化程式,違規操作。同時,要克服和減少人為影響效率的問題。四是處理好機關與基層的關係,實現兩者聯動推進。上級機關要建立統一的技術基礎平臺和統一規範的業務流程,保證稅收管理資訊化自上而下、有條不紊地推進,特別是要注意各應用系統、各項業務流程及操作辦法之間的銜接和協調性,以便於基層操作。基層單位在工作標準和要求上要堅持統一性,尤其是要保證基礎資料的錄入真實準確、口徑一致;在工作方法上要講究靈活性,創造性地落實工作任務。
四要確定稅收管理資訊化發展的突破口。一是以省級資料集中為突破口,建立統一規範的省級應用整合平臺。推廣應用綜合徵管軟體v2.0版,20__年1月1日全省統一上線,實現全省國稅徵管業務資料省局集中處理,實現稅收徵管主體業務的網路化和集約化執行,實現所有的工作都上機、所有的介面都統一、所有的資訊都入網、所有的人員都會用,促進稅收徵管質量和效率提高。二是以網站建設為突破,建立電子辦稅服務平臺。按照省局集中、分級維護、規範統一、資訊共享的原則,以省級集中模式建設__國稅網站,實現省局網站與網際網路上辦稅事務應用系統、12366納稅服務系統的網路互通、資源共享,充分發揮公開政務、宣傳稅法、受理辦稅、政策諮詢等服務功能。同時,建立稅收管理員應用平臺、稅收分析監控平臺、納稅評估管理平臺等,進一步提高稅源監控能力,提高納稅服務水平。三是以資源整合為突破,建立一體化執行機制。加強現有應用系統的整合,做好資料銜接和功能銜接,使不同系統之間優勢互補,提高資訊資源利用效率;加強基礎設施資源的整合,分級實施主幹網路的改造,統籌調配現有的硬體裝置;加強資料資源的整合,完善納稅人資訊資料一戶式儲存管理,做好納稅申報和企業財務報表等各類資訊的接收、儲存工作,實行動態管理。四是以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為突破,夯實資訊化發展基礎。將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應用於資訊化建設,重點規範執行維護管理,探索新的執行維護管理模式,建立各應用系統執行狀態監控和執行過程中問題的收集、登記、上報、處理、反饋的規定和辦法;規範網路安全管理,完善網路日常管理規範和網路應急預案,制定網路、資訊保安管理和外部聯網規範。規範基礎資料管理,制定全省統一的資料管理辦法,統一資料指標口徑和採集標準,規範資料採集、傳輸、儲存和維護,提高資料質量。規範應用開發管理,避免重複開發,造成資源浪費。五是以強化培訓為突破,為資訊化發展提供人才支援。開展多層次的培訓,提升各級領導駕馭資訊化實踐的能力,提升專業技術人員解決問題的能力,提升基層業務骨幹應用能力。充實省級技術隊,發揮技術隊的人力資源優勢,滿足資料集中的需要。六是以專案推進為突破,確保實現資訊化發展目標。引進專案管理方法,在網路改造、軟體開發、資料清理、資料遷移、技術培訓等方面探索推行專案管理。對每一個專案都落實到相關部門,明確責任單位,建立專案責任制,對各個專案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分階段進行檢查督導,督促各個專案的落實。
稅收調研報告14
一、主要調研內容
(一)根據四川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印發《20xx深化徵管主題活動及作風建設活動督導調研稅收業務類風險問題彙集》的通知,檢視縣局緩繳稅款申請資料、審批程式是否符合要求;
(二)瞭解個體工商戶核定定額程式(電腦定稅)、個體雙定戶定額執行期彙總申報的情況;
(三)調研以農副產品為原料生產加工企業情況。包括:農副產品收購發票的管控、深入企業瞭解其生產工藝、農產品耗用、農產品增值稅進行規模、“投入產出”管控應注意的問題(如區分生產工藝、產品、生產規模等進行測算定額)。
重點內容:
(1)瞭解農副產品收購發票樣式;縣局對收購發票的控管措施;到具體企業瞭解農副產品的收購途徑、資金結算等,研究收購發票的控管措施。
(2)到企業調查瞭解生產工藝。目的是為下一步採用“投入產出法”提供依據:主要是“消耗定額”的測算,其中又區分電力的“定額”和“原料-農副產品”的消耗“定額”。 “原料-農副產品”消耗定額的測算又要區分生產環節測定約當產量(取得期初在產品約當產量、期末在產品約當產量、本期實際產量、本期實際投入原料,並據以測算原料消耗定額)
(四)縣局資料分析應用工作開展情況;
(五)災區停業個體雙定戶的資料的歸集情況;
(六)災區受災企業、恢復情況、稅源情況;
(七)小規模企業零(小額)申報的原因;
(八)徵管資料的收集、整理、裝訂及歸檔情況;
(九)《稅收徵管法實施細則》第十七條的貫徹情況,即“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者其他存款賬戶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其全部賬號;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書面報告。”
(十)稅源監控、戶籍管理是否到位。縣局工商稅務資訊交換系統的使用情況及效果;
(十一)納稅人銀行賬號報告制度及在稅務登記證件中登入執行情況。《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換髮稅務登記證件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發〔xx〕104號)(xx年7月13日):“換髮稅務登記證件後,納稅人在銀行開戶時,開戶銀行必須按照規定在稅務登記證副本登入新的賬號。對原有賬號暫不作登入要求,但納稅人必須向稅務機關報告。”
(十二)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行政許可執行情況;
(十三)增值稅、企業所得稅減免審批情況;
(十四)地震受災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保管情況;
(十五)基層稅務機關企業所得稅管理情況;
(十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重點稅源企業生產經營情況調查;
二、調查研究方式
本次調研,我們主要採取抽閱歷史徵管資料、組織管理、徵稅人員座談、現場上機演練或查詢、深入企業生產經營場所調查等方式進行。
三、調研活動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本次調研活動發現的主要問題型別有:徵收管理類、流轉稅管理類、所得稅管理類、幹部隊伍素質類等問題,暴露的問題都不同程度存在稅務執法風險隱患。
(一)徵收管理類問題
1.延期繳納稅款審批、管理不規範,主要表現在:
(1)企業緩繳稅款報送資料不齊全,存在缺自產負債表等申報資料的企業申請資料;
(2)審批手續不完整,存在企業報送的“延期繳納稅款申請審批表”無主管稅務機關簽註意見的情形;
(3)調查核實工作不到位。部分縣局沒有嚴格按照規定到企業實地調查核實,沒有形成調查核實報告,或對申請緩繳稅款金額達到100萬元以上的,缺貨幣資金餘額調查核實報告;
(4)對企業申請資料案頭審查不仔細,甚至未進行審查。如:未對可疑的資產負債表“貨幣資金餘額”作進一步的關聯審查等。
(5)未對金融機構出具的貨幣資金餘額時間與申請日期進行比對審查,存在不符合規定的問題。
2.納稅人申報資料填寫不規範、資料不齊全。普遍存在個體雙定戶(包括達起徵點和未達起徵點)無定額執行期彙總申報的紙質申報資料問題;加油站納稅申報資料不齊,主要表現為:缺《加油站月份加油資訊明細表》、《加油站月銷售油品彙總表》、《成品油購銷存數量明細表》等;
3.存在達起徵點個體雙定戶月度申報資料填寫專案不全、錯位、無納稅人簽字等不規範問題;
4.徵管檔案資料管理不規範。各縣局徵管資料的完整度、歸集的方式方法、裝訂的整潔美觀度等參差不齊,缺乏統一的標準。存在徵管資料未及時按照要求整理歸檔的問題。
5.資料分析應用工作力度不夠、方法簡單,未建立有效的稅收徵管實時預警機制;
6.普遍存在納稅人未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所有開戶賬號的問題;
7.普遍存在銀行或其
他金融機構未在稅務登記證件副本登入銀行賬號的問題。
(二)流轉稅管理類問題
1.農產品收購、加工行業普遍存在稅負偏低,農副產品跨省收購普遍,收購業務真實性難以核實,稅務機關對農產品收購發票使用及收購業務管理難度大;
2.增值稅專用發票配售稽核不規範。部分縣局存在增值稅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審批未遵循規定的行政許可程式。主要表現為:缺《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實施機關對申請材料的實地審查未形成核查報告、未向申請人送達《准予行政許可決定書》等資料、個別縣局存在超額審批現象:
3.享受增值稅優惠政策資格認定審批不規範。未按規定審定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民貿企業和銷售少數民族生產生活用品縣以下供銷社減免增值稅資格,存在政策性減免稅已到期限未及時恢復徵稅的情形;
4.地震受災企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保管存在安全隱患。地震後,部分企業只能將專票存放在板房內,不具備“三鐵”保管條件。
(三)企業所得稅管理類問題
1.管理粗放
(1)季度申報和年度申報方面。季度申報多體現在企業未申報時進行催報。但受理申報時部分管理人員不注重細節,如存檔的申報表顯示:申報表有ctais直接列印無企業和稅務簽章的,有企業提交但企業或稅務簽章不全的,這種情況下申報表缺少法律效力。對於年度彙算清繳工作,所得稅科原制定的工作底稿彙算模式流於形式,部分縣局管理人員並沒有進行彙算稽核,即使稽核也僅是對ctais錄入時出現錯誤的申報表進行邏輯稽核。透過彙算稽核對企業的申報資料進行納稅調整的情況很少。
(2)政策的宣傳方面。對企業集中的宣傳和培訓較少,基本體現在下戶調查時宣傳政策(形成調查日誌)、彙算清繳時進行相應的政策
提示。
2.所得稅管理人員少,業務素質普遍偏低。其中部分縣局缺少所得稅管理業務骨幹。管理人員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較差,內部培訓和在崗培訓未有效開展。
3.企業所得稅審批事項存在以下問題:
(1)個別財產損失審批無縣局管理人員的調查核實報告;
(2)已取消審批的專案或者不需要審批的專案,部分縣局仍然進行審批,並下正式檔案予以批覆;
(3)未建立重大涉稅事項(如減免稅、財產損失審批)集體審議制度,程式上不健全;
(4)部分縣局未按年度要求企業上報減免稅申請。
(四)幹部隊伍素質類問題
縣局一線工作人員普遍存在稅收業務素質參差不齊,綜合業務素質較低,業務學習積極性不高,工作責任心和服務意識不強,稅收執法風險意識淡薄等問題。部分稅收管理員難以勝任管戶工作,突出表現在企業所得稅的管理方面。
四、工作建議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普遍性問題,擬提出進一步加強全州國稅系統稅收徵管工作的若干意見,並以正式檔案下發執行。具體措施有:
(一)結合我州實際,突出重點稅源和管理漏洞大的行業分類管理,著力於行業精細化管理。對農副產品收購、加工行業的管理,由流轉稅科、徵管科、所得稅管理科在調查的基礎上,形成農副產品收購、加工行業稅源管理辦法,並加強對縣局的管理指導,擇重點農產品收購、加工行業進行專項評估、重點剖析。核心和重點是採取措施進一步規範和強化對農產品收購發票的領購、使用,從農產品收購發票環節減少納稅人“舞弊”的空間。另外就是要在重點實地調查的基礎上,建立我州農產品收購、加工行業評估“定額”預警指標體系和評估模型,透過強化納稅評估,發現納稅遵從的疑點和線索。
(二)各縣局要嚴格按照《四川省國家稅務局緩繳稅款審批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已報批的緩繳稅款資料進行逐戶資料清理和問題補正。管理人員要牢固樹立風險意識、責任意識,仔細做好企業緩繳稅款申請資料的案頭審查工作,認真落實緩繳稅款的調查核實工作,及時形成調查核實報告。對緩繳稅款報批資料要按戶完整歸集,按年集中裝訂歸檔。考慮企業申請緩繳稅款報送資料中增報《納稅人全部存款賬戶》書面報告的影印件。
(三)各縣局要在廣泛宣傳的基礎上,按照《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個體雙定戶(包括未達起徵點戶)嚴格履行定額執行期彙總申報義務,管理人員要做好個體雙定戶月度、定額執行期彙總申報的審查、催報工作,個體雙定戶納稅申報必須有本人的簽字,嚴禁代辦、包辦申報情形的發生;
(四)在稅務部門統一的稅收徵管檔案管理辦法出臺前,州局在調研的基礎上,先暫制定全州國稅系統統一的稅收徵管資料歸集、整理、裝訂、歸檔的標準;
(五)規範稅收日常徵管活動。包括:
1.清理、自查和補正填寫不規範、報送不齊全的納稅申報資料;
2.要求各縣局要責令未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所有開戶賬號的納稅人要限期報告;
3. 各縣局要就稅務登記證件副本登入銀行賬號政策對轄區內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一次普遍宣傳和政策執行的
清查,未執行的根據《稅收徵管法》規定,責令限期改正,並給予相應處理;
稅收調研報告15
板材加工、飼料生產作為××地方特色產業,近幾年得到了快速發展,經營戶快速擴大,營業規模日益膨脹,已成為地方經濟增長的新亮點。但由於這兩個行業源於作坊式經營,雖歷經發展漸成規模,但仍呈現出生產方式簡單,內部管理粗放等特點,這些因素給稅收管理帶來很大困難。××縣局根據行業特點對症下藥,開動腦筋找對策,下大力氣抓管理,走“徵收標準統一化,日常管理規範化”的新路子,使得特色行業稅收徵管逐漸步入正軌。
一、行業背景及徵管狀況
(一)板材加工業是依託恆山市場發展起來的後續產業。××市場是××地區最大的專業裝飾材料市場,產品涵蓋裝飾行業的大部分用料,如:各種板材、石膏線、木線、燈具電料等,業務輻射周邊京、津、內蒙、山西、山東等7個省市自治區,每天的貨物交易非常頻繁。圍繞這個大市場,周邊興起了60多家板材加工廠,有針對性地生產各種細木板,密度板,刨花板等板材,產品大多透過市場流向各地。這些加工廠除個別形成規模生產以外,大部分還屬於家庭式生產,平均僱工在8—15人之間,生產裝置(壓力機)1—2臺,每臺日產板材150—200張。
(二)××是農業大縣,種植業、養殖業是該縣經濟的一大主體,飼料加工作為種、養結合部位的一種產業在當地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正是憑藉這一優勢飼料加工業發展迅速,XX年初統計,當地擁有飼料加工企業20家,小型個體加工點30餘家,年產飼料30多萬噸,產品除供應本地養殖戶外,還銷往山西、內蒙、山東等地,業務範圍較為廣泛。
(三)徵管難題。以上兩個行業經營業戶多為個體,私營性質,財務管理較混亂,經營上受市場因素影響波動較大,生產情況很難掌握,給稅收核定,日常管理上造成很大困難,主要體現在:
1、徵收依據難以掌握,大多數業戶無賬目設定,原料購入、產品發出、日常消耗很難查證,完全依賴於業主本人提供或管理人員以其他渠道獲得,因此,資料準確度大打折扣;有賬目設定的企業,很少有專業的財務人員把關,記的是流水賬,收入、成本、費用摻雜在一起,會計科目運用隨心所欲,雜亂無章,數字前後邏輯性差,許多問題不能做出合理解釋。上述情況使得管理人員很難確定徵收標準,單慷ǘ鍅魘找恢址絞膠苣煙近真實稅負水平?
2、稅收負擔難以平衡。由於徵收標準不一以及定額徵收的不足,造成了不同區域或者同一地區不同納稅人之間稅款徵收額度差別較大,同一規模同等消耗的經營戶稅收負擔畸高畸低,徵收結果很難讓人信服。
3、稅收秩序難以理順,徵收依據不一致,稅收負擔不平衡,使許多納稅戶心存不滿,牴觸情緒較大,要麼不提供經營情況,要麼提供虛假資料,謊報停業,拖延納稅的現象時有發生,納稅申報率徘徊不前(30%左右),管理上較為混亂,因此,實行新徵管辦法的要求日益迫切。
二、政策依據及管理辦法
(一)確定徵收依據
稅款的徵收方式大致有:核實徵收、核定徵收、定期定額、代扣代繳、委託代徵等形式,《徵管法》第三十五條列舉了六種可由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的情形,其中包括: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不設定賬簿的;應當設定且未設定賬簿的及雖設定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等,另根據《徵管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七條規定,稅務機關核定應納稅額可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我局經過仔細研究分析認為:板材加工和飼料生產業戶除個別大企業可酌情考慮按賬核實徵收外,其他企業及個體工商戶因生產裝置較為單一,能耗均為電能,因此可採用以電(機組)核稅的方法解決徵收口徑不一,稅負不均的難題。
(二)組織典型調查
以電核稅關鍵在於確立徵收的尺度,單位電量(機組)核定稅額過高,勢必加大徵收和管理的難度,相反地,單位電量(機組)稅額偏低又不能達到合理負擔,應收盡收的目的。因此,為較好的把握徵收尺度,縣局決定實行三步走策略:第一步:分行業摸清納稅戶數。以縣局名義下發通知,要求各基層所如實上報板材加工和飼料加工企業及個體戶數,報送材料要分項說明納稅戶經濟型別、企業規模、帳目設定、納稅情況、徵收方式等情況。透過初步摸底,對現有納稅戶狀況有了大體認識;第二步,根據掌握的納稅戶情況,徵管法規科將這些生產單位分類進行了處理:對經營規模較大,帳冊健全,核算較為規範,且已申請了核實徵收方式的企業,按帳面反映的數額作為徵收依據;其他不符合核實徵收標準的企業、個體工商戶一律實行核定徵收方式,即:飼料加工業戶以耗電量作為徵收依據,板材加工業戶工藝流程實現了自動化控制,實行以電核稅,否則採用以在用壓力機數作為徵收依據;第三步,為最大限度瞭解納稅人的稅收負擔能力,縣局對擬調查納稅戶戶按區域進行分類抽取樣本,指定基層管理部門抽調專人搞調查,實施過程中共指派了4個管轄相關納稅戶較為集中的基層所對兩類行業共35戶納稅人(板材加工20戶,飼料加工15戶)進行了專項調查,徵管法規科對其中的6戶(板材、飼料各3戶)進行了複核,所得資料較為系統地反映了兩類納稅戶的經營情況,為出臺新徵管措施打下了堅實的基矗
(三)政策配套
縣局根據典型調查結果,對照現行稅收政策,剔除了個別不合理費用,綜合考慮了經營戶非生產用電因素(照明各種電器等)針對不同行業制定了兩套管理辦法,即:《××縣地方稅務局飼料加工業稅收管理暫行辦法》(正地稅徵函[XX]1號),《××縣地方稅務局板材業稅收徵收管理暫行辦法》(正地稅徵函[XX]4號),對兩個行業分別確定了3種稅款徵收方式:
1、對帳目健全、會計資料完整,能夠依法核實其收入、支出、利潤,正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業戶,實行查賬徵收地方各稅;
2、能夠準確核算收入總額或者能夠準確核算成本費用支出而其他專案不能準確核算的,按應稅所得率徵收所得稅(應稅所得率在7%—20%之間掌握);
3、上述情形之外的業戶採用以電或機組核定稅額的方法。飼料加工納稅人每度電負擔所得稅0。20元,板材加工業,對工藝流程從原材料開始的,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每月單臺壓力機稅收負擔額為1500—XX元,對工藝流程基本實現自動化從半成品開始生產的,採用以電核稅的徵管辦法(此類納稅戶由於較少,故採取單獨對待的原則),單獨測算,單個審批,同時還要求,納稅戶進行納稅申報時應同時提供會計報表、用電量、用工人數等有關資料。主管稅務機關健全檔案資料管理,妥善儲存各種稅務文書和納稅資料,在徵收管理中,貫徹“民主評議、公開辦稅”的原則等。
三、制度落實及具體措施
為有效落實新管理辦法,穩步推進徵收方式改革,減少工作中的阻力,各基層所按縣局統一要求實行了事前宣傳、事中監督、事後回訪的工作方法,較好實現了新舊徵管辦法的平穩過渡。
(一)政策宣傳
各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計,編寫併發放納稅事項通知書150餘份,內容涉及辦法的出臺依據,稅額徵收標準日常管理要求等,為詳細解答納稅人的提問,除在徵收大廳諮詢服務窗戶派人現場辦公外,管理人員還有針對性地到經營大戶,納稅意識較淡薄戶上門說法,做政策解釋和思想疏導工作。
(二)日常管理
徵收人員對納稅人報送的納稅資料進行認真稽核,尤其是對實行以電(機組)核稅的納稅人,將應納稅額與附報的用電量,壓力機臺數加以對比,查詢是否有填列不實的現象。為監督納稅人的納稅義務履行情況,管理人員不定時地對納稅人的生產進行暗訪,看是否有新的裝置投入使用,同時還主動取得電力部門的大力支援,定期抄取各個企業的用電量,逐個對企業或個體納稅戶報送資料進行對比,檢視是否有謊報現象。
(三)政策反饋
市場行情千變萬化,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情況也會受其影響而上下波動,為及時瞭解新辦法的執行情況,平衡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縣局制定了徵管資訊反饋制度,基層徵管單位指定管理人員進行政策回訪,聽取納稅戶的情況反映和有益見解,檢查制度落實過程中反映出的不足,切合實際地提出修改意見,以便縣局全面掌握情況,據不完全統計,新徵管辦法執行半年來,透過各種方式收到意見反饋15人次,縣局採納好建議3條。
四、徵管效果及深遠影響
(一)兩個行業管理辦法執行半年來,相關政策得到了較好的落實,“民主評議,納稅公開”辦法的運用,極大地調動了納稅戶參與的積極性,也有效避免了政策執行過程中一方熱的現象,稅款徵收更加透明,納稅公開更加可信。XX年1—6月,兩個行業共實現地方稅收100多萬元,其中板材加工業70多萬元,飼料加工業30多萬元,稅款徵收率90%以上,稅收增幅超過10%,特色行業管理向前邁進了一大步。
(二)透過對板材及飼料加工行業的有效管理,初步解決了中小納稅戶粗放式經營的徵管難題,透過實行以電(機組)核稅的方法為統一徵稅標準,消除納稅人之間相互猜疑心理,增加徵收公平性,降低工作難度提供了一條捷徑,也為其他行業的稅收管理提供了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