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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承包合同

荒山承包合同(集合15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荒山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為了綠化荒山,防止水土流失,在自身無法自籌資金造林的情況下,經過村民小組多次開會研究,在小新XX和小新街村委的監督下,公開的將左衛屯村荒山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 經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羅嗦坡現有的荒山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面積約600畝。

  二、四至界線:東至東山XX交界,南至李小村地界,西至荒田公路下溝底農戶地埂,北至古城交界(死樹凹子)。此範圍內的山場(古城王壩田村的除外),乙方使用荒山造林,現有的天然林乙方不得損壞,歸乙方所有。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自承包之日起,承包範圍內的一切植物(林木、礦、土、石等)資源歸乙方所有,乙方有使用權、管理權、收益權、轉讓權、所有權。

  2、若遇國家修路或搞其它建設佔用到林地,所得補償費歸乙方所有,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轉讓所承包的山林,甲方不得阻撓。

  3、合同期滿後,乙方若需繼續承包,同等條件單價,繼續承包,若乙方不願意繼續承包,地徑達2c以上的林木由乙方自行按政策處理,地徑2c以下的無償收歸甲方所有。

  4、在合同期限內,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土地使用權不受干擾,並配合乙方管好天然林、經濟林木等。

  5、乙方必須在________年內將現有的荒山進行綠化造林(樹種不限),________年不造林,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退賠乙方所交的錢,不承擔任何責任。

  6、若群眾葬墳,乙方須同意。但甲方和葬墳者必須和乙方商量,取得乙方同意方可行為。

  7、承包之日起,若乙方須甲方配合,需要甲方提供村小組手續時,村小組必須無條件配合並提供相關手續。乙方所造的林成材後,在林業部門同意批採的情況下,任何人不得干擾阻撓,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四、承包期限: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承包金額:4000元(肆仟元整)一次性付清。

  六、界限內的管理及森林防火以乙方為主,甲方協助。偷砍盜伐或森林火災損壞的林木,甲方概不負責。

  七、此合同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_____元(大寫),一次交清。

  四、對本合同條款,甲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甲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書。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報酬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八、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九、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經管站、林業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1、全屋場群眾大會決定,將現有開墾的山地按國家圖紙實際面積計算一併承包給乙方(按實面積為準)。

  2、時間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時限___年)。

  3、承包金額為每畝每年___元人民幣。

  4、前期山林開墾投資費用歸乙方償還。

  5、前三年甲方享受80元每畝補貼,乙方不承擔甲方的任何費用,無論乙方採取任何方式所得的收入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任何無理要求。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不得違約。

  6、三年後,甲方除享受45元一畝外,如遇國家有對山地補助款,是政府直接下撥的歸甲方所有。乙方爭取的按三七分成(甲方得三,乙方得七)。

  7、如遇國家徵收土地款(歸甲方所有),青苗建築物的徵收款(歸乙方所有)。徵收多少面積應減去乙方多少承包款。

  8、甲方在承包期內,應維護乙方利益,支援乙方為管理山林,所作出的規章制度。如甲方出現故意刁難乙方,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歸甲方負責,觸接刑法的,乙方有權申請追究刑事責任(損失款乙方有權在上交承包中扣除)。

  9、甲乙雙方無權無故終止合同,如一方終止合同應賠償另一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在三日之內終止合同,賠償金額伍萬元整)。

  10、在開墾的山林未完成的工程,歸乙方完成。

  11、甲方應儘快將所開墾的山地丈量整冊到戶一式兩份,一份交甲方各戶管理,另一份交乙方存檔(整冊時限___天)。

  12、交款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號(陽曆)一併付清,如乙方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前三年的每畝80元補助款應在每年12月25日前交付甲方)。

  13、本合同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月__日___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為充分利用山地資源,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實現環境保護和經濟效益

  目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村自然村全體村民代表大會商議,同意將林地畝(以林權證

  為準),租賃給乙方從事林業、農業、畜牧業等綜合性開發,經營。雙方達

  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承包的林地應屬於甲方合法所有、四至界線清楚、無糾

  紛,屬於非生態公益林的林地,用於種植養殖、經濟林開發等。

  第二條林地山名為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畝,以林權證為準。

  第三條在承包期內,荒山由乙方規劃、投資和經營,收益歸乙方所

  有,甲方無權干涉。

  第四條承包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具體承包期從甲方交地並由乙方辦妥

  交地手續之日起算起。

  第五條承包金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

  1、承包林地____________年每畝承包金為人民幣(其他費用由乙方負責),如承包期內政策變動需改變林地使用性質的,屬退耕還林的土地,國家退耕還林政策的補助糧食和生活補助歸乙方,劃入公益林的,生態公益林補償金歸乙方。

  2、林地承包金的支付:合同簽訂後3天內,乙方付承包款項的5%作為訂金,甲方協助乙方到相關部門辦理林權轉讓手續,從確定交地之日起乙方應在3天內一次性支付承包款項的70%給甲方。剩餘25%在交地2天內付清。

  第六條原林地上的疏殘林或其他作物在合同簽訂後60天內,甲方負責全部清理完畢。超過60天,林地上的附著物還沒有清理完畢的視為放棄所有權,任由乙方處置。在承包期內,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包括其他植物,全部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承包用的林地內原有設施或該林地所共有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通訊、排灌等必須無償提供給乙方在承包期間使用,不得收取任何費用。乙方承包範圍內林地的基礎設施由乙方維護,乙方承包範圍外的基礎設施乙方不承擔費用。

  第八條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妥《林地使用權證書》,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林木砍伐相關事宜歸甲方負責。乙方在取得林地使用權證書,可將林地使用權採取轉讓、轉包等方式流轉。在承包期內,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第九條乙方在承包期間,視生產經營的需要,可在承包土地範圍內增建基礎設施或開闢林區道路,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阻撓和收取各種費用。在未承包範圍內增建基礎設施,由雙方協商另定,但不能違背國家的有關政策。

  第十條林地發包後,乙方應搞好造林規劃、設計,儘快實施植樹造林等相關專案。

  第十一條

  1、交給乙方的山林要保證產權清晰,因山界林權發生糾紛的,甲方必須無條件負責解決,所需費用以及造成乙方直接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林區施工和林木管護工作,在承包期間,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林地放養牲畜,如發生損害林地及林木或干擾甲方經營的行為。甲方付全部責任。

  3、林地在承包期間,所種林木及相關附著物歸乙方,如國家需要開採的,地上林木補償款歸乙方,同時扣除面積承包金。

  4、林地承包後,甲方不得隨意在林地內葬新墳或建房,如因葬新墳造成林木損失或者林地面積縮小的,由甲方負責遷出新墳並協助乙方對違反者進行損失賠償處理。在承包林地上原有的祖墳保留(2-3米),不計入承包林地面積,但墳地不能再擴大範圍。如墳地要修整,可在原墳地範圍內修整,不得損壞周邊林木。新建墳墓統一安葬在乙方指定位置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責任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守約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應根據各方的過錯程度,由各方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皆構成承包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2、乙方超過1個月沒有支付林地承包金的。

  3、因不可抗力(指地震、颱風、水災、病蟲災、戰爭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

  第十四條承包合同提前解約或期滿終止時作如下處理: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徵、佔用承包的林地時,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有關手續,儘快取得補償金。林地補償金歸林地所有者所有,林木及地上附著物補償金歸乙方所有。乙方承包的林地被徵用後,從被徵用之日起,在承包的林地內減除相應的面積和林地承包金。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全部採伐完該林地上的林木。

  2、合同期滿後,如甲方繼續將該林地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3、合同到期後,乙方未續租,林地上林木歸甲方所有。可拆裝建築物等設施歸乙方處理。

  4、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善後工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五條下列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經與原件核對無誤的林地、林權使用證影印件或縣級人民政府有關山界林權權屬證明。

  2、交地確認書。

  3、相關部門用1:10000地形圖勾繪的林地山界。

  4、以上手續在交地確認交地之日前由甲方提供或協助乙方辦理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的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儘量協商解決,確實協商不成,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鎮政府存檔一份,

  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村委會簽章:____________鎮政府簽章:____________林業站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____縣程灣鄉和灣村羅灣組村民小組。

  負責人: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魯山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 的荒山 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四至為南至 ,北至 ,東至 ,西至 (土地示意圖見本合同書附件

  一)。

  二、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共計 元(大寫: )。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年承包費用 元,以後每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透過(村民代表會議決議見本合同書附件

  二)。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修路架電,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八、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

  一、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

  二、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

  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乙方市鄉村村民小組(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6

  甲方:嚴洲村一組

  乙方:王XX

  一、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坐落在細茶窩一塊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林業生產經營。(北以公路為界,西以大茶窩為界,東以陡山博為界,南以烏龍尖為界。)

  二、承包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開始至________年____月結束。

  三、整個承包期限內,承包費為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四、合同簽字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時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林業用途,主要是植樹,也可以間作農作物和其他經濟作物;不得建築永久性建築。在政策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滿,乙方將承包山交還甲方,此時,承包山上的樹木由乙方自由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現違約,將按民法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然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發行各自的義務和享有各自的權利。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

  一、本合同一式貳式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籤合同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山林的管理,並充分開發、利用本村的山林資源,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將下述山林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甲方將頂頭鋪山界:

  東至冷水山,西至山腳老路,南至大安XX,北至大安XX。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費用

  1、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承包費用為叄仟壹佰貳拾元整(:3120元),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費。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第一款中的兩處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間一切山林權屬糾紛甲方應協助解決。

  2、甲方應協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災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3、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經營權流轉,流轉所取得的全部收入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對所承包林區有自主經營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權利。

  2、乙方應按期一次性繳清承包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營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內,乙方須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佈均勻,如若支數不足,乙方須按當年的市場價給予賠償。

  5、頂頭鋪全面為XX達財、XX卸根叄人,林XX叄人,共拾叄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後,雙方如同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乙雙方簽訂之合同自動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會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8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坐落在細茶窩一塊荒山,發包給乙方從事林業生產經營。(北以公路為界,西以大茶窩為界,東以陡山博為界,南以烏龍尖為界。)

  二、承包期限:從20xx年12月開始至20xx年12月結束。

  三、整個承包期限內,承包費為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四、合同簽字當日,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費用伍仟元整,合同同時生效。

  五、乙方取得荒山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林業用途,主要是植樹,也可以間作農作物和其他經濟作物;不得建築永久性建築。在政策法律法規允許範圍內,乙方擁有承包荒山的一切使用權和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

  六、承包期滿,乙方將承包山交還甲方,此時,承包山上的樹木由乙方自由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出現違約,將按民法追究違約方的經濟責任。

  八、本合同有效期內,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然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發行各自的義務和享有各自的權利。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變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組成部分。

  十、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貳式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9

  為綠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孫後代,在各級政府部門,林業部門的支援下。經甲乙雙方討論協商決定,並向全村村民公開承包,黨的小組一至同意決定,將所屬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的荒山石巖子(豐收公路兩邊)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甲方:嵩明縣小新街鄉、古城村委會、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乙方:嵩明縣小新街鄉、小新街村委會、小路底村白雲波

  一、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二、四至界線:

  三、石巖子荒山面積地屬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元月23日至20xx年元月23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仟叄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權在所承包的荒山範圍內植樹造林,不得開荒種地。

  七、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徵佔用,所得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八、由於自然災害人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需採伐木料,需要有關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蓋給公章,申請等並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負。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上級開發荒山精神,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將自己所有的坐落在_________的荒山_________畝發包給甲方從業種植等農業生產經營,地塊南北長_________米,東西長_________米,四至為南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起 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畝每年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當日甲方向乙方預付_________年承包費用_________元(含其中一次性補償毀掉原荒山雜樹款),以後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當年承包款項。

  五、對本合同條款,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召集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獲得村民代表會議全票透過。乙方依據該決議並根據該次村民代表會議的授權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書。

  六、甲方在開發承包荒山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所屬村民,報酬由甲方承擔。

  七、甲方因植樹需架設管道從河中取水,乙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款項,發生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

  八、甲方在荒山承包荒山期間,所規劃樹木株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可隨時採伐;行距之間原先種植的樹木在新栽樹木成活率達到60%以上後再採伐,所採伐樹木由甲方自行處理。

  九、乙方人員在採摘時,不得破壞甲方承包範圍內的樹木,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只能用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農業用途;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甲方擁有原承包荒山範圍內的一切使用權,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不因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書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或乙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乙雙方名稱改變;

  3。乙方分離為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村民委員會,或者乙方與其他村民委員會合併為一個村民委員會。

  十四、本合同書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補充;補充合同視為本合同書的有機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或者不願協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荒山承包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的利用山地資源,甲方免費提供荒山林地給乙方承包開發,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甲方免費提供荒地,供乙方開發經營。

  二、在合同承包期內,乙方擁有獨立的生產自主權、經營權、所有權。

  三、承包合同期為30年,合同期滿,甲方按利潤的30%提成,作為該地的報酬。

  四、土地的四止界限為:地名:北東南西。

  五、合同期內,甲方及本組村民不得任何理由及藉口對乙方進行干擾、破壞,如出現糾紛,甲方須負責解決,若導致乙方損失,應由甲方賠償一切經濟損失。

  六、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到國家建設(或其它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清乙方。

  七、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八、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承包在__村,__村(小地名__)的荒山轉包給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離本村較遠不便於管理轉包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__,住所__;乙方當事人的姓名__,住所__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位於__,四至界線:東__西__南__北__面積約__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種植的各種作物。

  四、承包期限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後,種植的竹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純利潤)乙方佔__%,甲方佔__%。

  六、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係,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藉故推諉。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竹木成林後,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九、竹木成林後如甲方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覆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本村__份,鎮政府__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荒山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經清泉村青山隊群眾會議透過決定,特將本隊的荒山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荒山總面積xx畝,包括xx山,該承包金額按荒山每畝xx元計,合計大寫xx元。備註:經村民雙方協商,xx年付款一次,承包期為xx年。承包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甲方不優先承包給乙方,甲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本著不汙染環境開辦養殖業及種植果樹等,有責任保護生態環境。

  三、荒山承包期間,若國家開發修路等,需徵收其土地,土地歸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屬設施歸乙方所有,同時承包款自徵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經營方式等管理自主權一切歸乙方,但不得毀壞山上現有祖墳,但甲方自承包期內不得買賣墳地。

  五、在合同期內,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本合同外的補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複發包上述林地或長時間停電停水,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承包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經營方式,如有違約,責任自負。

  八、付款方式與時間為xx年付一次。付款時間為村民簽名當日之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20xx年xxxx月xxxx日

荒山承包合同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為界,南面為界,西面為界,北面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叄拾年,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承包價款叄拾年共計_______萬______仟元整( ________________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專案不能有汙染土地的專案,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專案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荒山承包合同15

  發包方:xx縣鎮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xxxx(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1、該幅集體荒山為界二組責任土xxx為界,西面xxx為界,北面xxx為界。

  2、承包年限為x年,從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

  3、承包價款叄拾年共計xx萬x仟元整(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4、乙方開發的專案不能有汙染土地的專案,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5、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6、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專案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7、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8、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9、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10、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