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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

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精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把供熱工作做到“安全順利,規範服務,注重效益,提升形象”,確實把安全工作做到首位,以“預防為主,預案在先,處理有序,搶修高效”為原則,規範公司各類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避免因停水、停電等意外安全生產事故而影響我熱力公司形象的事情發生,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特制定此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重大危險源識別標準》和省市有關保障城市安全供熱的檔案精神,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供熱系統的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

  1.4 應急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預防為主,平戰結合。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指揮機構及職責

  華陰市遠大熱力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由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現場指揮中心、公司各職能部門和支援保障部門及相關單位應急機構組成。

  指揮長: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全面負責公司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副指揮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梁擔任,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職責:副指揮長主要職責:①供熱系統。協助指揮長對供熱生產中的人身、裝置、管網等應急事故的處理指揮工作以及供熱服務工作中發生的應急事故處理指揮工作。②供熱工程建設:協助指揮長熱源廠、供熱管網工程建設中人身、裝置、管網等應急事故的處理指揮工作。做好事故的報警、搶險人員及搶險物資裝置的調配等工作。

  應急指揮中心成員: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技術部、管網執行部、客服務部、財務資產部、規劃建設部組成。

  2.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及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公司生產技術科。成員為: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技術部、供熱運營部、物資供應部、財務產權部等人員。

  職責:

  (1)接到事故報告後,生產技術科科長要立即嚮應急指揮中心領導報告,並按照領導的指示,協調所屬各單位做好人員、車輛保障。

  (2)隨時掌握安全生產事故的進展情況。

  (3)按照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將相關命令、資訊通知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工作小組。

  (4)負責組織公司安全生產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稽核、釋出和總結。

  (5)負責下達啟動/解除應急預警指令及應急預案指令。

  (6)組織、指揮協調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負責向政府有關部門求援,配合政府部門應急工作及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加強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結合生產經營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隊伍,提高應急救援水平,形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8)做好穩定職工的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安撫及善後工作。

  2.3 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是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派出機構,設1名組長及若干成員。必要時,應急指揮中心另行指派現場總指揮,當現場總指揮不能履行指揮職能時,由現場最高領導接替或應急指揮中心立即指派。

  職責:

  (1)按照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指令,成立各工作小組,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整合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2)及時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彙報應急處置情況。

  (3)收集、整理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有關資料。

  (4)核實應急終止條件,並嚮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5)負責現場應急工作總結。

  2.4 各小組組成及職責:

  (1)搶險組:對鍋爐執行及管網出現事故進行應急處理,避免爆炸事故發生。對爆炸後事故搶救、搶修。

  (2)消防組:負責消防器材管理及使用,如有火情立即投入滅火工作。

  (3)保衛組:負責安全保衛、佈置警戒、控制人員有序疏散。

  (4)後勤保障組: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救物資和通訊保障。

  (5)醫療救護組:聯絡急救醫院,組織對傷亡人員實施搶救和處理。

  (6)宣傳組:負責資訊釋出和對事故訊息傳播後造成影響的處理;記錄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事態發展的跟蹤並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事故處理情況。

  3 預防與預警

  3.1 危險源監控

  事故隱患可分為三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管理上的缺陷,應透過有效的管理和技術手段,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為了預防事故的發生,各單位應針對實際生產特點,制定生產過程中物的狀態、人的行為和環境條件的標準、規章、規定、規程等。

  建立健全危險源資訊監控方法與程式,完善危險源辯識工作,對危險源進行識別和評估。在技術和管理措施上加強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控,防止重特大事故發生。對危險裝置的危險區域予以明顯標識,實現規範化、標準化管理。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處處體現“將規範滲透到毛細血管,將精細傳遞到神經末梢”的管理要求。

  3.1.1 通用預防措施

  (1)事故應急指揮部成員應保持通訊聯絡暢通,接到報警後按照要求迅速到達各自崗位。

  (2)公司辦公室應及時與市長熱線、供電搶險、自來水搶險、市政搶險、市衛健局、應急管理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絡,接到資訊及時報告。

  (3)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總排程中心應保證通訊線路暢通並及時更新指揮中心成員和相關部門領導的聯絡方式。

  (4)各單位應按規定對生產裝置、設施、運輸車輛定期進行檢修、保養,確保其處於良好執行狀態,並加強對供熱管網的檢查巡視。

  (5)總排程中心根據氣溫、季節、時段合理排程管網壓力、流量。

  3.1.2 公司預防措施

  切實加強門衛管理,對重點生產部位加強巡邏檢查,加強對鍋爐間、水處理間、變配電室、泵房、主管道控制閥等重點供熱設施、裝置的監控。

  3.1.3 供熱管網事故預防措施

  (1)切實加強供熱管網上閥門的日常維護保養,要確保其處於良好執行狀態。

  (2)對全市供熱管網及裝置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將管線落實到人,定期巡線。安排搶修隊伍24小時待命,車輛、工具要配備齊全。

  (3)在管網搶修中應做到快速搶修、規範施工。

  3.2 預警行動

  各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機構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資訊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

  各部門應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負責做好資訊對外發布的工作安排。

  3.3 事故報告與預警

  任何人員接到可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資訊後,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機構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單位(部門)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擴大,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一旦發生事故,立即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3.4 預警支援系統

  3.4.1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迅速向上級機關報告。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事故的單位名稱、時間、地點、類別。

  (2)事故的簡要經過及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斷。

  (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及傷亡人數。

  (4)事故發生後採用的應急處理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6)詳細聯絡方式及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等。

  3.4.2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人員在接到報告應做到:

  (1)做好事故報告內容相關情況的記錄。

  (2)根據總體生產執行狀況並結合崗位實際執行情況進行合理排程,將排程情況及時通知副指揮長。

  3.5 預警原則

  3.5.1 快速反應原則

  事故處置要堅持一個“快”字,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事故單位必須在第一時間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相關人員應儘快到達事故地點。

  3.5.2 先期處置原則

  一旦發生事故,事故單位應立即啟動先期處置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儘可能的控制事態發展,以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3.5.3 統一指揮原則

  發生重、特大事故後,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全面負責內部的統一指揮、統一排程,並配合、服從上級有關部門的對重、特大事故的統一指揮,保證處置工作的統一高效。

  3.5.4 協調作戰原則

  公司各部門在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統一領導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密切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事故的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針對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進行分級負責,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單位嚮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進行情況彙報,對處置過程進行追蹤報告。

  一級應急響應:需調動公司所有有關部門及資源,或者需要同外部機構聯合處理的各種緊急情況。現場指揮部可在現場作出保護生命和財產以及控制事態所必需的各種決定。解決整個緊急事件的決定,由應急總指揮長負責。

  二級應急響應:需公司兩個或更多部門響應,有關部門提供人員、裝置或其他資源。本級響應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

  三級應急響應:各單位根據事故情況,利用本部門現有應急隊伍及資源開展事故救援。本級響應由生產科科長負責,同時向上級做好通報和跟蹤報告。

  4.2 響應程式

  4.2.1 任何影響正常供熱的故障,必須在20分鐘內通知公司熱線(0913-4655320)。

  4.2.2 影響重點使用者的故障,資訊要準確、詳細。10分鐘內報公司熱線及應急小組成員,並由應急小組成員立刻報告指揮長。故障處理中,每2小時向指揮長彙報一次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3 一次支線網以下級別管網故障、熱力站非單一裝置故障、鍋爐房內鍋爐及非單一裝置故障,不會造成全部停熱的,10分鐘內報公司熱線、應急小組成員,由小組成員視故障程度向副指揮長彙報,每2~4小時彙報搶修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4 一次主幹網、支幹網故障、熱力站整體停運故障、鍋爐房單一裝置故障及停電、停水造成全面停熱的,立即報公司熱線及應急小組成員,由小組成員立即向副指揮長彙報,每2小時彙報搶修進度,搶修完畢恢復供熱即時報告。

  4.2.5 30分鐘內通知受影響使用者,恢復供熱前30分鐘,通知使用者做好啟動準備。

  4.2.6 報告內容:故障型別、發生時間、地點,影響使用者,預計恢復時間,搶修進度,實際恢復時間。

  4.3 現場緊急處置方案

  4.3.1 各崗位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付突發事件的預案和措施,並做到思想到位、認識到位、工作到位。

  4.3.2 成立搶險小分隊,確定小分隊負責人、現場指揮負責人、排程協調負責人、司機、操作人員名單,各崗位要確定自己的對外協商隊。落實各種搶險物資和裝置。搶險小分隊成員名單和搶險物資和裝置明細要上報辦公室。

  4.3.3 把供熱安全放到首位,故障處理過程中,要按照規章制度科學排程生產,儘量減少故障影響範圍。

  4.3.4 各成員要劃定管轄範圍,對所有供熱設施進行責任人管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責任。

  4.3.5 突發事故發生後,各單位搶險小分隊要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處理控制現場,並按規定程式上報公司熱線及各級領導。

  4.3.6 遇停水、停電要及時和有關單位部門聯絡,要求領導到位,搶險人員到位,做到邊協調,邊處理,邊上報。爭分奪秒,儘快恢復正常執行,把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4.3.7 若有突發事故發生,當班排程負責人(或值班長)有權調動一切能調動的人員、物資。

  4.3.8 對因裝置質量、新接管網產生的問題由專人負責聯絡管網工程管理處、 施工單位人員趕赴現場,協調處理搶險事宜。

  4.3.9 搶險裝置設專人管理,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嚴格管理。

  4.4 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應急處理和搶險工作基本結束後,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相關單位做好事故情況上報,同時向事故調查處理機構移交相關事項,並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總結。

  4.5 應急保障

  4.5.1 通訊與資訊保障

  (1)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值班電話:0913-4655757,為24小時應急值守。

  (2)客戶服務中心電話:0913-4655388

  遇到緊急事故及時採取應對措施,所有資訊上報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並確認建立嚴密、有效地聯絡網路。聯絡通訊方式有:固定值班電話、行動電話以及無線對講裝置,排程中心值班電話保證暢通,客戶服務中心線路全部開通。

  4.5.2 應急隊伍保障

  (1)施工坍塌等事故現場應急小組

  組長由公司監事會主席擔任,負責現場警戒、人員搶救等全面工作。

  (2)管網及閥門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現場警戒、人員調配、材料管理、現場搶險等全面工作。

  (3)熱源廠機電裝置事故現場搶修小組

  組長由公司副經理擔任,負責搶修人員調配、物資採購等工作。負責裝置狀況檢查、現場人員搶救、恢復供熱等工作。

  4.5.3 經費保障

  針對事故應急救援要求,各單位應保障救援資金到位,公司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援。

  4.5.4 物資保障

  (1)物資供應公司按照公司目前使用的管材、管徑情況,對一些經常使用的管材、管件應作充足的準備,做到隨用隨到。

  (2)水泵、發電機、挖掘機等機械裝置,做好裝置定期維修、保證裝置良好。

  (3)各崗位應結合公司實際生產,配備搶險工具、應急器材等必要工具。

  4.6 資訊報告和釋出

  各部門及時將事故的進展情況報告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辦公室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資訊對外發布。

  4.7 後期處置

  指揮中心辦公室應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慰問和善後處理工作,並配合相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清理事故現場,搶修受損設施,恢復正常的供水工作。對事故進行徹底清查,責任到人。針對事故重新評估應急救援能力,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內容。

  5 培訓與演練

  5.1 培訓

  公司組織應急管理機構以及救援隊伍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的培訓和業務培訓。至少每年進行應急課程培訓兩次。

  5.2 演練

  公司至少每年組織兩次有針對性的應急事故演練,並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進行現場評估,演習結束後應及時進行總結。

  5.3 責任追究

  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予以責任追究;其中,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交公安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定事故預案,拒絕履行應急準備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應急物資的。

  (5)妨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的行為的。

  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執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裝置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執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儘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使用者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型別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裝置、高低壓配電櫃、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瞭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資訊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劉海龍

  副總指揮:裴保信、張祥貴、徐衛民、陳宏、張國峰

  成員:孫冬梅、巨長庚、高長亞、李浩、於威、孫景啟、

  賈永生、周仲民、韓建軍、秦偉、黃偉、孫開松、

  舒磊、陳福雷、馬維峰、張海東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張祥貴

  成員:裴保信、孫冬梅、孫開松舒磊、陳福雷、馬維峰、

  張海東、周仲民、巨長庚

  物資保障組

  組長:徐衛民

  成員:黃偉、胡濱、王磊、劉超

  應急車輛組

  組長:孫景啟

  成員:孫強、孟昭君、種傳偉、李天劍、陸江

  安全保衛組

  組長:巨長庚

  成員:慄興蓮、張勇、張銳、李然

  執行一處

  隊長:舒磊

  成員:劉玉海、劉保華、黃石、高玉芳、張強強、

  劉金中、袁偉輝

  執行二處

  隊長:馬維峰

  成員:王兆宏、葉峰、高繼海、賈玉霞、王鈺、

  執行三處

  隊長:孫開松

  成員:韓方舉、孟磊、溫濤、謝明、石峰、張立華、

  李中秋、單志國

  執行四處

  隊長:陳福雷

  成員:巨長安、孫炳華、韓兆立、姜濤、杜勇、張瑞傑

  執行五處

  隊長:周仲民

  成員:黃崇亮、薛開渠、孫中龍、李坤、趙汝峰

  管線所

  隊長:張海東

  成員:陳雷、張景峰、蔡青、王璨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執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排程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執行。各執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排程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執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裝置一小時一巡視,並填報執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執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執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彙總和分析並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範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作業系統組成監測網路,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執行處、排程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訊號發生後,由執行排程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彙報並儘快向現場負責人傳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

  案的指令。

  六、資訊報告程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3197585、3158870.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訊聯絡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後,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彙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嚮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裝置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後,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絡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後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裝置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並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裝置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並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瞭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

  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後,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

  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瞭解情況,並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瞭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彙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採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並恢復正常供熱後,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並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後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裝置,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

  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並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裝置儲備計劃嚮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彙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後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後,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

  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執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並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

  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3

  1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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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本市有效應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科學有序高效處置供熱突發事件,減少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對居民正常採暖的影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石家莊市供熱用熱條例》、《河北省供熱用熱辦法》、《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供熱用熱實際,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市內五區(橋西區、新華區、裕華區、長安區、高新區)行政區域內因供熱棄供棄管、供熱設施裝置、供熱管網及附件故障,供熱用煤、水、電等原材料短缺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對供熱生產、執行造成巨大影響,對城市居民生活、生產用熱和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等較大以上供熱事件。

  1.4編制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具體指揮下,各區政府、各相關部門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後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區政府組織制定區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使用者的政策宣傳、解釋和安撫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以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善後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險隊伍、材料、車輛、工器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式呼叫市、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裝置和人員。

  1.5事件等級

  按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四個級別。

  1.5.1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

  (2)出現供熱用燃料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1.5.2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排程多個部門、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2)發生供熱事故,造成停熱,影響供熱面積100萬平方米以上,24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

  (3)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供熱面積25萬平方米以上。

  (4)因供、用熱糾紛,造成可能出現或已經出現大規模人員聚集或上訪,嚴重影響交通等社會秩序。

  1.5.3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II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排程幾個部門、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下,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者造成較大社會影響。

  (2)發生供熱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100萬平方米以下,24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3)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5萬平方米以下。

  (4)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協調無果。

  (5)影響重點使用者(如:醫院、學校、政府機關辦公場所)正常用熱。

  1.5.4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區能夠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停熱,影響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20萬平方米以下,1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2)供熱企業(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影響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

  (3)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於18℃採暖標準,影響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5萬平方米以下。

  2組織機構與職責

  編輯播報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石家莊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擔任。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長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國資委、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市環保局、市城管委、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各區政府和供熱公司等有關部門。

  2.1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指揮、處置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2)對發生的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時決策、下達應急指令,指揮、呼叫社會資源,責成各部門及時開展供熱應急處置工作;

  (3)督促、指導成員單位和區供熱管理部門及供熱單位做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主持、指導區和供熱單位開展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演練工作;

  (5)協調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河北省軍區及武警河北總隊後勤處做好省屬部門及駐石單位、部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2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負責供熱應急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開展供熱應急的準備工作;檢查區、各供熱單位對供熱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具體負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應急救助和善後處理工作。

  2.3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區政府:負責督導本轄區正常供熱;協調解決供、用熱糾紛;制定本轄區相應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處理一般和較大供熱突發的公共事件和重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先期處理和善後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協調本市供熱燃料應急調運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處理因發生供熱突發事件而引發的社會治安問題。

  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市內四區和高新區的城市低保戶、重點優撫物件的冬季採暖補貼發放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供熱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石家莊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組織建立市級供熱應急救助體系和技術支援系統,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指導各區制定、修訂和實施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工作;具體組織、指揮及事後分析、總結全市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開展全市供熱應急演練、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組織各燃氣公司做好燃氣供應工作、協助處置燃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及燃氣供應的實物救助;對影響正常供熱的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市國資委:負責協調做好監管範圍內國有破產、特困企業職工的採暖救助工作。

  市質監局:負責協調檢驗檢測機構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進行鑑定。

  市安監局:根據政府授權,負責牽頭對供熱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市交管局:負責協調供熱燃料運輸車輛、搶修搶險車輛的通行保障以及處置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時的交通維護、疏導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協助解決因煤改清潔能源引發的供熱問題。

  國網石家莊供電公司:負責協助處置因供熱用電引發的供熱問題及電力供應的實物救助。

  華電供熱集團、中電投供熱集團、市屬供熱公司:負責城市熱網集中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和技術支援工作。

  2.4各供熱單位職責

  各供熱單位應在保障正常供熱基礎上,結合本企業供熱能力和區域供熱需求等實際情況,建立應急供熱燃料儲備,制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專業的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器材;對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做到及時報告、快速搶修、儘早恢復。

  3監測預警和資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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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資訊監測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各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配合,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建立供熱突發事件資訊監測預測體系,透過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供熱資訊。各區供熱管理辦公室要與各供熱企業(單位)保持聯絡暢通,與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保持密切聯絡,隨時瞭解掌握供熱情況和動態。

  3.1.2風險分析

  出現下列情況時,各區及供熱企業(單位)應立即分析判斷影響正常供熱的可能性,並決定是否需要上報。如需上報,要立即將發生事件時間、地點、性質、可能影響的程度、影響時間以及應對措施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其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

  (1)因供熱設施、裝置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2)因供熱燃料出現短缺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因供電、供水系統發生故障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4)因天氣持續低溫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5)因其它自然災害可能影響正常供熱。

  3.2預警

  3.2.1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影響程度、影響時間、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分成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四個預警級別。

  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IV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III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II級)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I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事件隨時會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3.2.2預警釋出和解除程式

  冬季供熱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前15天,全市即進入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藍色預警響應階段,藍色預警不再另行釋出;黃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釋出;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發布。

  冬季供熱期結束後,供熱藍色預警自動解除。黃色以上預警的解除程式,參照釋出程式執行。

  3.3資訊報告

  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企業、知情單位和個人有責任和義務將供熱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和影響範圍等資訊即時向市、區兩級供熱管理部門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送。屬一般供熱事件的,由區供熱管理部門報區政府,並自行組織處置;屬較大供熱事件的,由區政府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屬重大、特別重大供熱事件的,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市委、市政府。

  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供熱事件的,各區、市屬相關部門必須在1小時內向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告。上報事故時,可先電話報告事故簡要情況,後書面報基本情況和善後處置情況。

  較大以上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資訊釋出和新聞報道工作,必須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並按相關規定釋出。

  4應急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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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分級響應

  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V級):由事發區啟動應急預案,並全權負責指揮處置。以事發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和供熱企業(單位)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必要時,區政府分管負責人、或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派人到現場,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配合開展工作。

  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I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下設的應急處置辦公室啟動應急預案,以事發區政府為主進行協調處置,區政府負責人應趕赴現場,區政府分管負責人負責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應急處置辦公室主任、副主任要趕赴現場,協助區政府制定應急方案,指導、督促、協調並參與有關部門配合開展應急工作。

  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政府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負責參與制定應急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並具體負責事發現場的應急指揮和處置工作。

  特別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I級):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報告總指揮,經批准啟動應急預案。總指揮與相關副總指揮應立即趕赴現場,併成立由相關成員單位和事發區組成的現場指揮部。指揮部總指揮負責參與制定方案,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開展工作,並具體負責事發現場的應急指揮與處置工作。

  4.2響應程式

  4.2.1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後,供熱單位及事發地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負責人,應在最短時間內趕到現場瞭解情況、調解矛盾、控制局面,並依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級別,及時向區、上級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報告有關情況,同時向有關採暖使用者通報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情況。

  4.2.2區政府及相關單位應根據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情況,啟動本區域、本系統的應急預案,指揮協調本區域、本系統的搶修搶險隊伍實施搶修搶險和應急救助,儘快恢復供熱。

  4.2.3現場指揮部及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並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上級報告。受報單位或部門根據事件級別和種類進行果斷處置,需調動有關人員和市級搶修搶險隊伍參與處置時,應立即調動。

  4.2.4供熱應急指揮部根據發生供熱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4.3應急結束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完畢,供熱恢復,次生、衍生災害和事件影響基本消除後,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特別重大和重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經市供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准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市供熱應急指揮部或區宣佈應急結束。一般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由區宣佈應急結束。

  5善後處理與調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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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善後處置

  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結束後,按事件級別組織開展供熱事故損害核定工作,對事故情況、人員補償、緊急救助做出評估,制定補償標準和事後恢復計劃,並儘快實施。

  5.2事件調查

  必要時,由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牽頭組成供熱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小組,對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調查,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

  5.3評估和總結

  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詢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冬季供熱期結束後,對採暖季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進行全面總結,並報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

  5.4恢復重建

  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受災情況、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資源進行全面評估,有針對性地制定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並組織實施。

  6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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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三級聯動協調保障

  建立市、區、街道(鄉、鎮)三級聯動協調機制,對供熱隱患進行排查並協調相關工作,確保正常供熱。

  6.2搶修搶險隊伍、物資、器材保障

  各供熱單位必須組建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搶修搶險隊伍,建立並完善相關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機動車、電焊機、氣焊工具、電動試壓泵、汽油抽水泵、電動抽水泵、工程照明警示燈、行動式流量計、紅外線測溫儀、數字燃氣檢測儀以及各種規格的管材、閥門和水暖件等搶修搶險物資器材,具備一定的供熱事故自救能力。

  6.3應急供熱燃料保障

  市、區建立兩級應急供熱燃料政府儲備。各供熱單位建立供熱燃料應急儲備。其中供熱煤炭應急儲備不少於20天用量;遇有惡劣或極端天氣預警時,應提前加大應急儲備量;加快天然氣應急儲備能力建設,逐步提高調峰和應急能力。

  6.4應急救助保障

  市、區政府建立供熱應急救助保障體系,對特殊群體居住相對集中、欠費嚴重、供熱單位無法保障正常供熱,確需實施應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熱的,實施必要的供熱應急救助。

  6.5通訊聯絡保障

  供熱期內,供熱單位、市、區政府及其供熱管理部門、市供熱應急指揮部和各成員單位必須保證供熱應急體系中有關人員的通訊聯絡暢通。

  6.6緊急接管保障

  供熱期間,供熱單位拒絕向居民供熱,經協調無效,專案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式對供熱單位採取緊急接管措施,以保證正常供熱。

  6.7供熱應急資金保障

  市、區兩級財政應安排供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資金,明確應急救助政策,確保本市供熱應急措施順利實施,保障全市正常供熱,緩解供、用熱矛盾,確保社會穩定。

  7宣教培訓和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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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宣教培訓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路、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7.2應急演練

  市供熱應急處置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指令碼,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供熱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處置流程演練,提高並保持各崗位工作人員的應急搶險能力。

  8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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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負責制定,市供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根據本預案,各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應制定各自的.應急預案。

  8.2預案更新

  根據情況變化和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8.4其他說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完善應急管理工作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可能發生的事故,保護員工人身和公司財產安全,在工程專案發生事故狀態下,迅速有序地開展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減少事故損失,本著預防與應急並重的原則,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29639-2013》、《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編制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⑴公司生產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

  ⑵用電安全事故;

  ⑶鍋爐生產及違規操作造成的火災事故;

  ⑷生產用機械傷害事故;

  ⑸化學危險品如火鹼、硫酸等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

  ⑹其他安全事故。

  1.4應急預案體系

  1.4.1事故應急處理體系

  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鍋爐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電力電氣裝置故障應急預案、火災應急預案。

  1.4.2應急救援體系

  本應急預案主要包括總則、危險性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預防與預警、應急響應、資訊釋出、後期處置、保障措施、培訓與演練、附則等內容。

  1.4.3組織協調及恢復生產

  1.5應急工作原則

  1.5.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員工及周邊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5.2堅持依法規範、職責明確的原則。安全生產事故處置過程中,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快速反應,及時妥善處置,儘快平息事態,恢復秩序,維護穩定。根據安全生產事故的級別和部門的職責,確定各類安全生產事故處置的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明確其職責,防止濫用職權和處置失當,導致事態擴大,造成負面影響。

  1.5.3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突發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影響範圍等因素,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分級管理、分級處置。

  1.5.4堅持依靠科學、反應及時、措施果斷的原則。加強對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研究,規範防控措施和應急程式,實現應急處置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建立預警和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務儲備,增強應急能力。保證預警、響應、處置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出現險情,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2、事故風險描述

  2.1公司生產概況

  我公司現有一臺80噸燃煤熱水鍋爐,另有一臺65噸燃煤熱水鍋爐處於在建狀態。主營業務為冬季供暖,服務主要面向居民住宅小區及各企事業單位,預計總供暖面積200萬平米。

  2.2重大危險源

  ⑴鍋爐及輔機執行;

  ⑵脫硫裝置執行;

  ⑶脫硫藥劑及化驗藥劑等化學危險品;

  ⑷生產中的高空作業安全;

  ⑸生產用大型機械,如裝載機等;

  ⑹火災事故。

  3、應急組織機構

  3.1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作為應急處理各種安全事故的常設機構,統一領導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組織機構人員組成如下:

  組長:魏慧敏

  副組長:趙安峰

  組員:劉偉、高劍、李帥、袁健、劉國利、楊國成、宋營、張晶、張強、魏濤、彭濤、趙磊森、張平、劉思聰、張平

  3.2組織體系框架圖

  3.3應急組織機構成員職責

  3.3.1組織機構職責

  ⑴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事故應急處理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有關規章制度,執行政府和上級關於事故應急處理的重大部署;

  ⑵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發生;

  ⑶針對本公司的各種裝置危險因素,制定相應的事故應急預案;

  ⑷根據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專門的技能培訓和演練;

  ⑸指揮開展事故應急處理、救援和生產、生活恢復等各項工作;

  ⑹負責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⑺事故處理完畢後,認真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總結事故處理過程的經驗教訓,並形成總結報告上報上級有關部門。

  ⑻統一接收公司範圍內的突發事故報警資訊並進行分級處理。對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警情,及時進行綜合分析與研究判斷,統一意見。對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警情,應急及時上報應急總指揮,同時提出相應的建議;對不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組織的安全生產事故警情,僅作備案處理,並向主管領導報告,同時通報相關部門。

  3.3.2職責細分

  組長:事故現場總指揮,上傳及下達;

  副組長:現場人員調配,技術指導,協調外協單位;

  成員:根據組長及副組長的安排進行搶修,並與外協單位積極配合,儘快解除故障。劉偉負責材料、機械、搶修所用的安全防護設施的協調和排程,李帥負責鍋爐房司爐人員的調配,袁健負責水質化驗及鍋爐補水,高劍、劉國利、楊國成負責事故救援。

  4、預警與資訊報告

  4.1預警

  對公司的重大危險源建立實時監控預警系統並安排專門人員負責。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如鍋爐爐管的安全狀況進行實時監控,對重大危險源的各種引數如排煙溫度、鍋爐負壓、脫硫除塵器水位等進行監測,對電線電纜、鍋爐排汙、輔機執行、水質化驗等資料資訊進行定期巡檢,一旦出現事故徵兆,及時給出報警訊號或採取自動應急措施,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實施有效的安全監控系統,以及時採取措施保證安全。

  4.2具體措施

  ⑴掌握危險源的分佈情況,瞭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嚴重度,負責現場安全管理。

  ⑵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對重大危險源的工藝引數、危險物質進行定期檢測,對重要裝置、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並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⑶當危險源發生變化時,及時變更管理制度,在生產工藝、裝置、材料、生產過程等發生變化前進行危險分析和安全評價。

  ⑷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安全意識。

  4.3資訊報告

  當公司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事故現場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向集團公司上報,以便集團公司及時向上級政府報告。

  值班人員接到生產人員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嚮應急指揮小組組長報告,通知其他組員,並做好記錄。根據組長的指示,各組員當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確證,並及時嚮應急指揮部報告調查情況。若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在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立即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對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Ⅳ級響應。具體細分如下:

  5.1.1Ⅰ級響應:

  ⑴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⑵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⑶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⑷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⑸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為需要國務院安委會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5.1.2Ⅱ級響應:

  ⑴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

  ⑵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⑶跨市、地級行政區的安全生產事故。

  ⑷省(區、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5.1.3Ⅲ級響應:

  ⑴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產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⑵超出縣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⑶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⑷市(地、州)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5.1.4Ⅳ級響應: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

  5.1.5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5.2相應程式

  5.3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事故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現場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後,應明確:

  ⑴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⑵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5.4資訊公開

  事故發生後,應將有關事故的資訊、影響,救援工作的進展、人員傷亡情況等及時向媒體和公眾公佈,以消除公眾的恐慌心理,避免公眾的猜疑和不滿。

  5.5後期處置

  5.5.1善後處理

  迅速組織開展生產救援,恢復生產、生活、工作和社會秩序;組織專家科學評估重建能力和可利用資源以及公共事故造成的損失情況,制定恢復計劃,做好生產恢復工作。

  5.5.2調查總結

  調查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及時、準確查清事故性質、原因和責任,總結教訓,並提出防範和改進措施。屬於責任事故的,應當對負有責任的單位或者個人提出處理意見;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調查總結報告應及時報送集團公司。

  5.6保障措施

  5.6.1通訊與資訊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訊聯絡方式確保應急期間資訊通暢。我公司主要採取電話聯絡方式進行聯絡,有關聯絡電話如下:

  5.6.2應急隊伍保障

  本公司所有員工都負有事故應急救援責任,事故發生時,所有人員必須積極參與公司的事故救援和處置。

  公司內設立相應的專業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並定期開展技術培訓。

  5.6.3裝備物資保障

  根據生產事故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的需要,儲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如應急照明燈、救援車輛、電焊機、氧氣、乙炔等。確定應急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位置,建立相應的維護、檢查制度,確保其在應急響應行動期間的正常使用。

  5.6.4資金保障

  公司設定安全事故應急專項資金,每年都按照“公司提取、安委會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障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6、應急預案管理

  6.1應急預案培訓

  公司負責培訓工作,要根據本預案的具體實施情況每年制定相應的培訓計劃,採取應急救援知識輔導、自救常識演練等方式對員工進行培訓,使每位員工自我保護意識逐步增強,在做好自救的同時能救助他人。培訓要保持相應記錄,並做好培訓結果的評估和考核記錄。

  6.2應急預案演練

  公司在每年第一季度末制定好應急演練計劃表,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模擬突發事故應急演練,演練結束以後對該演練進行評估和總結,根據評估結果,由全體演練人員提出修改意見,修訂、完善應急預案,改進應急管理工作。

  6.3應急預案修訂

  該應急預案適用期兩年,每兩年根據演練及實際執行情況修訂一次。

  6.4應急預案備案

  按照國家規定,由我公司分別向泰豐集團董辦及上級主管部門上報備案。

  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預案5

  一、換熱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換熱裝置是屬於壓力容器的特種裝置,一旦發生蒸汽洩露、突然停電可能造成人員燙傷、電氣裝置短路,壓力裝置超壓,引起爆炸等事故,為了進一步加強換熱站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保證裝置安全正常執行,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原則,根據實際情況和特點,特制定事故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時,有組織、有秩序、有步驟,及時、快速做出反映,使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職責

  (1)組成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

  副總指揮:解軍、姬梁生、張冬青

  成員:許磊、顧興旺、馬寧、張念全、袁強、欒東、史凱、錢波、劉晨東、張希金、房兆強、孫博、崔小娟、張小滿、陳改雲、李甜甜

  指揮部設在公司二樓辦公室

  (2)職責

  <1> 發生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

  <2> 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 向上級彙報和友鄰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負責人:解 軍

  (3)救援隊伍的組成

  <1>現場搶險指揮組: 負責發生事故應急搶修、救援工作。負責人:姬梁生、房兆強;技術員:馬寧、顧興旺、孫博、劉晨東、劉波、袁強、錢波

  <2>現場物資保障組:負責應急救援裝置、物資的供應及日常檢查維護、保養工作。負責人:張冬青、張念全、

  <3>現場保衛警戒組: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工作及附近交通路口封鎖控制。負責人:張希金、王洪建、史凱

  <4>現場醫療救護組:負責聯絡醫院,救護車輛及協助醫護人員救護傷員。負責人:崔小娟、張小滿

  <5>人員疏散組:負責現場人員及周邊單位人員疏散工作。負責人:欒東、錢波

  2、事故預測;

  (1)事故包括:管網洩露引起電氣裝置短路,造成人員燙傷、突然停電造成換熱器超壓,引起爆炸等火災等事故。

  (2)事故發生後,會引起現場人員驚慌失措,造成人身傷亡事故、裝置財產損失。此時工作人員應採取應急措施,必要時可實施“緊急避險”行為,確保大利益,捨棄小利益。

  3、事故應急救援措施:

  (1)堅守崗位,提高警惕

  <1>換熱站值班人員、管線巡視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崗位,站內每班必須對執行裝置進行巡迴檢查,瞭解裝置執行狀況。站外定時、定期對所有管線巡迴檢查,並詳細填寫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公司。確保疏水器暢通,閥門關閉靈活。伸縮器活動正常,支架穩固。

  <2>加強交接班制度,交清接明。

  <3>站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有關人員進入須登記、簽字並報告站長。

  (2)換熱站應急處理措施

  <1>日常應保持站內外裝置的完好性、嚴密性,防止洩漏,一旦發現管網洩漏,馬上停止供熱,並關閉管網主閥。

  <2>補水箱應時刻保持水量充足,補水泵執行正常,嚴禁缺水。如果缺水立即採取措施。

  <3>定期校核各種壓力錶,如發現不準確或動作不正常,必須立即更換。如閥件動作呆滯,必須更換。

  (3)管網洩漏應急措施

  <1>管網巡視人員發現管網洩漏或接到命令應立即趕往事故現場。進入事故現場,首先判明事故原因,再根據應急措施進行搶修工作。

  <2>搶修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應立即控制熱源,同時做好警戒工作,事故現場不得有閒散人員逗留。

  <3>搶修人員操作時應穿戴好專用的工作服裝,並有專人監護。

  <4>應急搶修常見故障及處理措施:

  4、對處理事故的要求

  (1)一旦發生事故值班人員要保持鎮靜,不要驚慌失措,判斷事故和處理事故要“穩、準、快”並及時報告公司有關人員。

  (2)發生重大事故應保持現場,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中,參加人員應聽從指揮,服從命令,有秩序、有組織的進行,防止人員緊張、驚慌而造成傷亡,同時密切配合,同心協力,盡最大努力把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降到最低。

  (3)事故後,應將發生事故的部位,時間、經過及處理方法等情況詳細記錄,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析,找出原因,從中吸取教訓,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二、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

  換熱站自控系統應急預案為防止換熱站突發性事故發生後,因事故處理延誤,導致事故擴大,造成嚴重經濟損失、人身傷亡和社會不良影響,特制定本預案。

  1、啟動應急預案範圍

  本預案適應於自動控制系統失靈或現場管網出現破裂等突發情況下,可能出現以下緊急情況或其他重大缺陷直接影響到正常供熱並危機裝置和人身安全時,啟動應急預案。

  應急救援總指揮:高紅橋;副總指揮:姬梁生

  排程:房兆強

  成員:馬寧、顧興旺、孔浩、劉範波、邵寧、張贊勳

  2、自動控制系統故障情況下的應急處理

  (1)首先將系統停機,檢視故障報警歷史記錄,根據故障資訊分析故障可能產生的原因。

  (2)檢查裝置的執行狀況,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3)在確認水泵、閥門、換熱器、管網等無異常的情況下,啟動手動操作執行模式。

  (4)手動執行的操作步驟為:將盤面轉換開關打到手動位置--先手動將水箱補滿(水箱補水可透過手動操作電磁閥實現)--啟動補水泵--觀察出水壓力錶維持在0.5MP--啟動迴圈泵(此時,若管網超壓,則可以關閉補水泵,只保留迴圈泵執行)-- 開啟旁路蒸汽閥(閥門開度可根據換熱溫度手動調節)--補水泵可根據現場用水量手動間斷開啟,該方案要求現場必須有人值守才能完成。

  3、二次網管路事故破裂的處理步驟

  執行中回水壓力突然降低,補水量增大也無法維持,回水壓力快速下降,出口壓力也隨之下降,應做如下處理:

  (1) 停止補水泵執行,停止迴圈泵執行,關閉一次管網主閥門。

  (2)通知排程,派人檢查二次網,發現漏點後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如漏點前有區域閥門則關閉閥門,進行檢修。

  (4)處理漏點後補水泵投入執行,當回水壓力達到定壓值後啟動迴圈水泵。

  (5)迴圈泵執行正常後,開啟一次網蒸汽主閥門。

  4、停電處理

  (1)立即關閉管網入口主閥門,並微開閥前疏水閥門。

  (2)聯絡有關單位恢復供電,如站內裝置問題造成停電,立即通知公司領導,找電工處理,儘快恢復。

  (3)做好送電前裝置的檢查、執行準備工作。

  5、換熱站內一次網漏水、汽處理

  (1)停止補水泵、迴圈泵的執行,關閉管網主閥門。

  (2)報告公司領導,請求派檢修人員處理。

  (3)如天氣寒冷,事故缺陷無法在短時間內處理完畢,為防止管道凍裂,,需將二次網洩水停運。

  6、水泵故障

  (1)水泵振動過大,超過0.10mm時應切換備用泵執行,進行檢查處理。

  (2)電機過熱時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3)泵體有異樣聲音,泵體出力下降,應投入備用泵執行,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4)軸承溫度過高、冒煙、著火時,立即停止故障泵,用1211滅火器滅火。投入備用泵。

  (5)水泵機械密封因磨損或其他原因造成嚴重漏水,應投入備用泵停止故障泵,通知檢修人員處理。

  (6)以上情況如無備用泵,應根據現場的實際狀況調節執行。如必須停泵的,一定要保持住管網壓力。

  (7)做好站內記錄。

  7、電器開關及電控櫃故障

  (1)電氣故障造成電機跳閘後,切換備用裝置執行,並立即通知排程,派電氣人員處理。

  (2)電氣裝置著火時,應先停電,然後用1211滅火器救火。火撲滅後由電氣人員檢查處理確認正常後,方可啟動或備用。

  8、裝置故障

  本系統的關鍵執行裝置換熱器、水泵、蒸汽調節閥、閥門管網均採用一用一備的工作方式,若其中一臺故障,可切換到另一臺工作,若兩臺同時故障時,只能系統停機,更換或維修才能滿足執行。

  9、事故報告

  換熱站出現緊急或重大事故時,現場人員應迅速將資訊在第一時間報告給站長、分管領導和總經理。同時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由公司領導聯絡各方面人員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險和事故處理。

  三、培訓與演練

  1、每年對班組長以上人員進行應急預案培訓兩次,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職責和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

  2、對應急救援預案每年進行2次演練。確保應急救援預案落實到人;

  3、每年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稽核,根據人員的變化,對應急救援預案人員進行調整,實現援預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