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言故事想到的新年寄語
寓言故事想到的新年寄語
記得小時候,看過一個寓言故事——“十個老頭喝酒”。說是有這麼十個老頭是好友,又是同好“杯中之物”的酒友。他們常常聚在一起,把各自帶來的酒同注入一個大的酒器中,加熱之後,大家圍坐爐邊,從酒器中一一再盛到個自的酒杯裡,邊喝邊聊,快活無比。一年一年,從未走樣。尤其過年的時候更是如此。這一年的新年快來到了,長鬍子老頭突然動了私心,他想,年年如此這般,我今年何不帶一瓶白水去充數呢?反正還有他們九個人帶的九瓶酒,一瓶白水往裡一,神不知鬼不覺,誰能喝得出來?豈知鬼使神差,黑鬍子老頭、花鬍子老頭、黃鬍子老頭、短鬍子老頭、卷鬍子老頭.......其他九位鬍子老頭,也都不約而同地萌發了此等私心,結果到了年夜,大家圍坐爐邊紛紛倒入個自帶來的“酒”,待每人喝到嘴裡,你望我我望你,人人都是一臉的尷尬。
這個寓言故事實在是好!好就好在它深入淺出地闡發了公與私的辯證關係。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甚至一個“地球村”,如若人人都想在別人身上“抖機靈”,吃虧的終歸還是自己。
我真想建議國家教委,把這篇寓言故事編到小學低年級的教材中,對沖齡之歲的少兒進行“虧人即虧己”的道德啟蒙教育。
記得小時候還看過另一個寓言故事——“盲人(說)摸象”。說是有一位國王把許多盲人召到面前,問道:“你們都‘看’到過(實際是‘摸’到過)大象嗎?”盲人們紛紛說“看”到過。國王便說:“那你們說說看,大象類似什麼?”摸到象牙的說,大象“像蘆筍根”;摸到耳朵的說,大象“像簸箕”;摸到大象頭部的說,大象“像大石塊兒”;摸到大象鼻子的說,大象“像木棒子”;摸到大象腿的說,大象“像木柱子”;摸到大象脊背的說,大象“像張床”;摸到大象肚子的說,大象“像大甕”;摸到大象尾巴的說,大象“像繩子”。自然,盲人們都犯了“只見樹木,不見森林”“一葉障目,不見泰山”的毛病。
這個寓言故事也很好。好就好在它也深入淺出地闡發了認識論上“以偏慨全”的辯證觀點。我們雖然是耳聰目明的正常人,但在生活中評人論事,犯“盲人摸象”錯誤的,實在是俯皆是。
我同樣想建議國家教委,把這篇寓言故事編到初中低年級的教材中,對青春前期的少年進行“全面觀察、分事物”的唯物辯證啟蒙教育。
其實,這種教育,何止是少年兒童?鄧小平同志在八十年代末,曾語重心長地說過:“十年改革開放,最大的失誤在教育。”他老人家所說的“教育失誤”物件,自然是全民。從全民的角度上說,這種“抖機靈”式的私心,這種“盲人摸象”式的思維方法,在小平同志此番講話之後的二十年,竟然有流行天下之勢。這不能不說是現代人的莫大悲劇!
從哲學的高度來看,如果說“十個老頭喝酒”的寓言算作“認識論”的範疇,“盲人摸象”的寓言,就應該列入“方法論”的.範疇了。但這兩者之間,不是孤立的,更不是可以機械割裂的:認識論上的“私”,往往導致方法論上的“盲”。在認識論上把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把人生在世的基本立足點,定位於“私”,看待人和事就很難有一個客觀、公正的立場。這使我不由得又想起另一個寓言故事:“疑鄰偷斧”。這個故事說,有一個人丟了把斧頭,他無端地懷疑是他的一位鄰居偷了。於是,這位鄰居的一舉一動,在他眼裡都像是“小偷”的動作;忽然有一天,他在自己的家裡找到了這把斧頭,再看他的這位鄰居,一舉一動,卻又一點兒不像個“小偷”了!
這個故事的寓意不用發揮了。但有一點我覺得應該提醒:“疑鄰偷斧”的這位主人公,在我看來,雖然少了點兒辯證思維,也應屬於“私心大、疑心重”一類人。但他找到斧頭後,前疑盡釋,至少自己開脫了自己。也勉強算作“正常人”吧!然而,如果我們假定,這位主人公,即使找到了自己丟失的斧頭,但他認定這把斧頭,斬釘截鐵就是被那位鄰居偷了。只不過這位鄰居“做賊心虛”,誠恐在他的“透視萬物”的灼灼目光下,早晚有一天會東窗事發,所以,趁他有天不注意,把斧子又偷偷放回主人院子的某個角落,希圖瞞天過海、欲蓋彌彰!不想,我們斧頭的主人公是何等精明之人,豈能被如此三腳貓的小把戲給糊弄了!?因此,他的這位鄰居,在他眼裡從此成了徹頭徹尾的“賊”。寓言的結局,倘真如此,讀者諸君又該做何聯想呢?
不要以為我重新安排的故事結局,是聳人聽聞、畫蛇添足。看看我們周圍,有如此豐富想象的人,或者,有如此“生動”思維方式的思想流,難道還少嗎?那麼,這究竟是認識論的立場問題,還是方法論的觀察問題呢?顯然,極度的私心誤導了立場,立場既錯,方法的偏頗就在所難免。可以斷言,這個“新版”的“疑鄰偷斧”故事結局絕非子虛烏有,丟斧頭主人公的思維定勢,濃縮了當今我們民族思想領域走向的孱弱和乖謬。
我們中國人似乎正在富裕。吃的有了,喝的有了,房子有了,車子也有了或很快將有。而沒有的恰恰是深刻的思想!而沒有深刻思想的民族,前行必定不遠。
新的一年之際,幾個家喻戶曉的寓言故事,真能振聾發聵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