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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改革運動

王安石改革運動

  公元1067年宋神宗繼位,起用王安石為江寧知府,旋即詔為翰林學士兼侍講,為擺脫宋王朝所面臨的政治、經濟危機以及遼、西夏不斷侵擾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對”,王安石即上書主張變法。次年任參知政事,主持變法。為指導變法的實施,設立制置三司條例司,物色了一批擁護變法的官員參與制訂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國範圍內推行新法,開始大規模的改革變法運動。所行新法在財政方面有均輸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稅法、農田水利法;在軍事方面有置將法、保甲法、保馬法等。同時,改革科舉制度,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對農民的壓迫,促進了農田水利事業的發展,國家財政狀況有所改善,軍事力量也得到加強。王安石大膽地提出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振聾發聵的政治思想,王安石積極倡導和推行政治、經濟、軍事、文化變革。王安石兩度為相 ,發動和領導了舉世聞名的`“熙寧變法”運動。這場變法,以發展生產,富國強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機,以“理財”、“整軍”為中心,涉及社會、經濟、政治、軍事、文化各個方面,是中國古代史上繼商變法之後又一次規模巨大、威武雄壯的社會變革運動。

  改革變法觸及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對。加上在實施過程中一些官吏藉機敲詐盤剝,王安石處於“眾疑群謗”之中,宋神宗迫於皇親貴戚和反對新法大臣的壓力,於1074年四月接受王安石辭去相位,再任江寧知府。次年雖又起用為相,但因新法派內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撥離間,至熙寧九年十月再次罷相,出任江南籤判,次年隱退江寧,過著閒居生活。

  1085年,哲宗即位,年僅十歲,由太皇太后高氏臨朝聽政,啟用反對變法的司馬光為相,廢除了大多數新法。王安石於翌年四月去世,葬於江寧半山園。王安石晚年封荊國公,世稱王荊公、王文公、臨川先生。死後被追封為 “太傅”;紹聖年間,賜諡號為 “文”,配享神宗的廟庭;宗時,又配享文宣王廟。而欽宗時,皇帝下詔停止他文宣王廟配享。高宗採納趙鼎、呂聰的意見,削去了其“舒王”的封號。

  王安石執政敢做敢為,矢志改革,王安石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發展變化的規律,以“天變不足畏、祖宗 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大無畏精神推動改革變法。這些進步思想在他的文學作品中也閃爍著奪目的光彩。其散文

  長於說理,言簡意深,筆力雄健,見識超群;詩詞則 遒勁清新,豪氣縱橫,對宋初形式化的文風是有力的衝擊,對豪放派詩詞有直接影響。其著作極為豐富,存世的有《臨川集》、《臨川集遺》、《三經新義》(殘卷)、《唐宋百家詩選》、《詩義鉤沉》等。

  王安石從小在外,為官四處奔波,但對家鄉有著一股摯情,幾次回鄉探親,對家鄉的親朋好友,名勝古蹟,寫了許多詩文、書信、墓誌,表達了他熱愛家鄉的思想感情。家鄉人民也對他有著深深的景仰和懷念,許多地名都是為紀念他而取的,家鄉學者著書文,為王安石辯誣:南宋金溪陸九淵在《荊公祠堂祀》中盛讚其人品高尚,貶斥了王安石的政敵;清代金溪上翔,窮畢生精力寫《王荊公年譜考略》,以辯宋史之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