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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詩歌中的失對現象

杜甫詩歌中的失對現象

  杜甫作為律詩創作的集大成者,將律詩推向巔峰,並賦予七律以創新性,打破了固定的譜式,創成一種“拗格律詩”。

  一、引言

  杜甫出身於一個世代“奉儒守官”的家庭,以祖父杜審言為榮,致力於格律詩創作。他曾說“詩是吾家事,人傳世上情”(《宗武生日》),將詩歌創作當作家族事業,並告誡其子繼承父志。杜甫擅作律詩,其律詩嚴謹而技藝高超,創作時“遣詞必中律”(《橋陵詩三十韻》),而“晚節漸於詩律細”(《遣悶戲呈路十九曹長》)的自我評價更是讓我們看到杜甫律詩創作的不斷完善。然而,在杜甫的一千多首律詩中卻有不少失對的詩句。明代高檬《唐詩品彙》卷三有云:“少陵七言律法獨異諸家,而篇什亦盛”。清管世銘《讀雪山房唐詩序例・七律凡律》也指出:“七言律詩至杜工部而曲盡其變。其氣盛、其言昌、格法、句法、字法、章法,無美不備,無奇不臻。橫絕古今,莫能兩大。”杜甫律詩“獨異諸家”的表現之一,就是律詩“拗體”的形成。失對作為律詩“拗體”的一種,今人研究甚少,且研究至今仍爭議頗多,疑點重重。本文研究的是錢謙益《錢注杜詩》中所入的杜甫詩歌 。

  二、杜甫詩歌失對型別分析

  (一)絕句中的失對現象

  杜甫絕句詩的篇幅相對律詩而言要小,詩句能夠靈活改動的空間不大。從形式與結構上來說,絕句詩出現失對現象的機率比較小。

  錢謙益的《錢注杜詩》中總共收入542首絕句,出現失對現象的詩歌佔7首,且皆為杜甫漂泊西南時期所作的七言絕句詩。其中,在成都及錦漢梓州時,有4首出現失對現象的絕句詩:《絕句漫興九首》《江畔獨步尋花七絕句》《三絕句》《戲為六絕句》;行過戎州、渝州,和居住在雲安、夔州時有1首:《夔州歌十絕句》;居住在夔州時出現1首:《解悶十二首》;大曆三年正月,起峽中,至江陵,到湖南時出現1首:《書堂飲既夜復邀李尚書下馬月下賦絕句》。由此可見,自送嚴武還朝後,杜甫遷家到錦州、梓州的那段時間裡出現了較多失對的絕句詩,而此前並不存在,此後也只是偶爾出現。

  (二)律詩中的失對現象

  杜甫的五律韻律嚴謹精細,但其中出現失對的詩歌也不少,而且幾乎全部表現為上句第二字、第四字都用平聲字或都用仄聲字。因為“七言難工”,加上杜甫對規則的摒棄,使得七言律詩多出現失對現象。

  收入《錢注杜詩》中的杜甫的律詩篇數有九百一十六首,而存在失對現象的就有50首之多,其中五律佔27首,七律23首。其中,天寶未亂及陷賊中所作的詩歌中有失對現象的五律2首,七律2首;陷賊與為官時期的有五律3首,七律2首;漂泊西南時期的有五律22首,七律19首。在成都所作的有五律3首,七律4首;在成都及錦漢梓州所作的有五律10首,七律4首;行過戎,渝州,居雲安、夔州所作的有五律3首,七律4首;居夔州所作的有五律4首,七律5首;大曆三年正月,起峽中,至江陵,及湖南所作的有五律1首,無失對七律;自公安發,次嶽州及湖南所作的有五律1首,七律2首。由以上資料不難看出:杜甫律詩中的失對現象多存在於其早期的詩歌中,數量變化上由少變多,再由多變少,呈拋物線狀。就其晚年而言,這結果無疑與杜甫對自己“晚節漸於詩律細”的評價相差無幾。因此,不妨對杜甫詩歌中存在的失對現象進行一番仔細地探討。

  三、杜甫詩歌失對的原因分析

  (一)語言系統內部的原因

  1.古今古音的發展變化

  語言三要素中,語音的發展演變最快,從唐朝至今,有許多語音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研究杜甫詩歌失對現象時,最值得一提的是在唐朝時念平聲的字如今卻念成仄聲,比如:“看、過、浪、論、俱、場”等。不妨就以這六個字為例加以分析。

  在北宋陳彭年於唐代韻書的基礎上編修而成的《廣韻》一書中,“看”是“苦寒切,上平25寒”,而宋末劉淵的《壬子新刊禮部韻略》記載“上平十四寒,去聲十五翰”。這說明,“看”字在唐代是平聲,到了宋朝後期,出現了仄聲的念法。即使在現代漢語中,“看”字仍然是多音字,有平有仄,但是字義不同。因此,“且食雙魚美,誰看異味重?”(《李監宅》)“不貪夜識金銀氣,遠害朝看麋鹿遊。”(《題張氏隱居》)“自到青冥裡,休看白髮生。”(《贈陳二補闕》)等諸如此類的詩句,在今天看來是失對的,在唐朝卻是符合律詩平仄規律的。

  經過前人的考證,“過”字在詩句中不論是作名詞還是作動詞,都存在平仄兩用的情況,即“過”的古音為平仄兩用,且兩韻部字義不變。在《錢注杜詩》中,有不少將其用作平聲的詩歌,例如“不過行儉德,盜賊本王臣。”(《有感五首》其三)“經過自愛惜,取次莫論兵。”(《送元二適江左》)“訊息多旗幟,經過嘆里閭。”(《贈李八秘書別三十韻》)。

  在中古音韻裡,“浪”字魯當切,“論”字盧昆切,“場”字直良切,“俱”字舉朱切,此皆為平聲韻部。雖然語音的快速發展使得這些字變平為仄,但是,我們不能根據如今的讀法而將上述文字認定為仄聲。因此,上述例子就唐代的音韻系統而言,是算不上失對的。

  2.雙聲疊韻

  杜甫雖然嚴守律詩粘對規律,但更為注重細密的雙聲疊韻之美。清人周春在其著作《杜詩雙聲疊韻譜括略》八卷中指出:“雙聲疊韻,分而言之,三百篇所早有。沿及兩漢魏晉,莫不皆然。但爾時音韻之學未興,並無所謂雙聲疊韻名目,故散見而不必屬對也。自沈約創四聲切韻,有‘前浮聲,後切響’之說,於是始尚對者。或各相對,或互相對,調高律諧,最稱精細。唐初律體盛行,而其法愈密,惟少陵尤熟於此,神明變化,遂為用雙聲疊韻之極則。”(《杜詩雙聲疊韻譜括略》卷一)。就以下詩句為例:

  (1)江上被花惱不徹,無處告訴只顛狂。(《江畔獨步尋花七絕句》其一 )   (2)卑枝低結子,接葉暗巢鶯。(《陪鄭廣文遊何將軍山林十首》其二)

  (3)恍惚寒山暮,逶迤白霧昏。(《西閣夜》)

  (4)訊息多旗幟,經過嘆里閭。(《贈李八秘書別三十韻》)

  其中,(1)(2)兩句中的標記處為疊韻詞,(3)(4)兩句中的標記處為雙聲詞。雙聲疊韻相互交錯,或彼此對應,使得律詩的聲調更為和諧,雖然出現了失對現象,但仍可視為杜甫對律詩平仄格律的加強。換言之,平仄規則的應用與雙聲疊韻詞的使用,都是為了讓律詩的聲調更加和諧,當二者不可兼得時,杜甫選擇了更合適的後者。當雙聲疊韻詞更勝一籌時,杜甫會掙脫律詩框架的'束縛,舍平仄對仗而求音律和諧。由此可見,杜甫對於律詩創作並非只是遵循格律,還有所創造,可以說得上是“戴著鐐銬跳舞”。

  (二)社會原因

  1.文化原因

  唐朝的科舉考試以詩歌為主,因此唐詩盛行一時,文人墨客多擅長詩歌創作,律詩在唐朝也初現模型。唐人殷�[《河嶽英靈集》稱“開元十五年後,聲律風骨備矣”,可見在杜甫生活的年代,律詩已有一定的規模,但還不成熟,其規則也不完備,期間有些詩歌仍然是古律混雜的“齊梁體”。因此,杜甫早期的律詩創作雖格律嚴謹,且數量不多,但其所作的律詩不成熟,仍出現失對現象,這跟律詩規則不完備有很大關係。

  自古時勢造英雄。杜甫一生坎坷,戰亂漂泊的幾年,飽受戰亂之苦,見到了太多民不聊生,生靈塗炭的世間景象,使得他更接近下層百姓。期間,他的思想逐漸轉變,其詩歌宣洩內心情感和反映現實社會的意味越發濃厚,抒發心中愛國愛民之情的想法遠遠大於吟風弄月之心,對詩歌的追求亦不僅限於對形式和格律的嚴謹塑造,而是人格形象的“詩意化”。相對於格律詩而言,古體詩的題材更廣,更有利於抒情。受到漢魏樂府“感於哀樂,緣事而發”精神的影響,為了抒發自己內心的苦悶之感,表達憂國憂民的愛國之情,當情感的抒發和韻律規則相沖突時,杜甫毅然決然地選擇反映現實以揭露社會的黑暗面,追求“意趣為上,詩律別之”的詩意化創作。

  杜甫詩歌的轉變與其生活經歷密不可分。隨著杜甫人生閱歷越來越豐富,人生感慨越來越深沉,他的七律中注入了更加豐富而深刻的內涵,使格律詩跳出上層文化圈,走向大眾文化。劉辰翁評曰:“小縱繩墨,最是傾倒,律詩不甚縛律者。”(《唐詩品彙》卷八四引)。他此時的創作自由灑脫,不受束縛,絕非為了入仕將自己限定在一個狹隘的領域。相比年輕時多受文人騷客、世族貴胄追捧,此時他的讀者多了許多下層平民百姓。為了使文化水平較低的人讀懂,他使詩句平民化、明白曉暢,這就難免出現失對現象。例如:“手種桃李非無主,野老牆低還似家。”(《絕句漫興九首》其二)“黃四孃家花滿蹊,千朵萬朵壓枝低。”(《江畔獨步尋花七絕句》其六)這些詩歌通俗易懂,詩中意象也極具鄉村色彩。

  劉熙載說:“少陵以前律詩,枝枝節節為之,氣斷意促,前後或不相管攝,實由於古體未深耳。少陵深於古體,運古人律,所以開闔變化,施無不宜。”(《藝概》卷二)即杜甫在成熟的律詩形式中有意識地滲入古體詩加以創新,探索便於抒情的新格律形式。正如杜甫自己所說的“覓句新知律”(《又示宗武》),在格律詩走向成熟之後,他對格律有了新的認識和發現,認為“運古人律”更能縱意所如。期間,“涼風動萬里,群盜尚縱橫。”(《悲秋》)“良會不復久,此生何太勞。”(《王閬州筵奉酬十一舅惜別之作》)“南雪不到地,青崖沾未消。”(《又雪》)“小雨夜復密,迴風吹早秋。”(《夜雨》)等詩句的出現,體現了古體詩“三平調”“三仄調”形式的引入。

  在成都和梓州的這段時間,雖靠好友救濟生活,但相對而言比較安定,杜甫有更多時間創作甚至創新格律詩。律詩創作尚未成熟、追求“意趣為上”的詩意化創作、平民化語言的使用和“運古人律”,都是杜甫格律詩創新過程中失對現象出現的重要原因。

  2.政治原因

  唐朝以詩歌作為科舉考試的主要內容,統治階層在詩歌的題材範圍上有所傾向,對律詩的格律創作也存在著有形甚至無形的約束。為了出仕為官,迎合大眾趨勢,文人多將題材和形式限定在官方嚴謹的格律之中。在杜甫之前,這基本上已成為一種趨勢。杜甫早期的詩歌作品也顯示出他受到這種趨勢的影響,即多為格律嚴謹的應試之作。因此,困守長安十年之前的杜甫詩歌很少出現失對現象,偶爾出現的,也是因為當時律詩尚未成熟。

  安史之亂後,國家動盪,政治腐敗,有識之士希望挽救日漸式微的國勢,新樂府運動應時而生。這期間的大量詩歌為新樂府詩,文人士大夫利用詩歌諷刺褒貶時政的意識逐漸強烈。而此時,近體詩也已完全定型,形成其穩定的句法格局。正所謂“窮極思變”,在文化改革潮流的衝擊之下,杜甫開始有意識地改革格律詩,其已成熟的格律詩創作逐漸形成一種求變的趨勢,以順應新樂府運動。這種趨勢使得杜詩的詩句更靈活多變,平仄對仗更不拘一格。正是因為杜甫深得聲律之精髓,敢於大膽創新,才能寫出異於律詩正體的變體律詩,從而為失對現象的出現創造了條件。

  四、結語

  縱觀唐代歷史,杜甫詩歌失對現象的出現,是初唐“齊梁體”對尚未成熟的格律詩的輻射影響;是律詩發展成熟後“窮極思變”的必然結果;是雙聲疊韻詞較平仄格律更能使聲律和諧的選擇;是杜甫重新認識格律,“運古入律” 的創新;是順應新樂府運動號召的時代產物。

  杜甫詩歌失對現象研究作為一項新起的研究領域,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和歷史深度,擁有廣闊的研究前景和巨大的發展潛力。杜甫詩歌中失對現象的研究,無疑會使我們對杜甫這位格律嚴謹的律詩大家的瞭解更全面、更透徹,也有利於我們梳理出完善的詩學體系。分析杜甫所處的年代與其詩歌失對現象之間的關係,必將對詩歌格律的深入研究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