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解除委託代理通知4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通知的場合越來越多,通知有時是告知有關單位需要周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的平行文種。寫起通知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除委託代理通知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解除委託代理通知 篇1
高某某:
你與我所於20xx年3月14日簽訂一份風險代理合同,合同約定你與XXX、XXX拖欠貨款糾紛一案,委託我所的律師代理。我所按照合同約定指派XX律師和XX律師承辦該案。XX市XXX人民法院於XXXX年X月XX日受理了該案,並於XXXX年XX月X日開庭審理。
在審理過程中,你於XXXX年X月XX日向法院申請撤訴,法院於XXXX年X月XX日裁定準予撤訴。但至今你都未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的規定,委託人或者受託人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另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九十六條規定,出現法律規定的情形,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自解除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根據以上規定,現特通知如下:我所決定解除與您簽訂於XXXX年X月XX日的《風險代理合同》,該《風險代理合同》自本合同通知書到達您之日即解除
特此通知!
XXXX律師事務所
XXXX年XX月XX日
解除委託代理通知 篇2
本所接受冷鐵梅的委託,指派許xx律師、楊xx實習律師作為冷xx與匠大師生活館字號的個體工商戶戶主羅逸璇、林xx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的一審訴訟代理人,現由於雙方各自的多種原因,導致雙方簽訂的委託代理協議已不能繼續履行,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自願解除委託代理協議,特此告知貴院。
此致
廣東省xx市xx區人民法院
告知人:
解除委託代理通知 篇3
貴院受理的訴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公司已委託北京市XX律師事務所XX律師作為本公司的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自即日起,解除在該案中本公司與XX律師的委託代理關係,撤銷對XX律師的授權,其此後所簽署的任何訴訟法律文書對於本公司不再具有法律約束效力。
此致
區人民法院
公司
年 月 日
解除委託代理通知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12月23日簽訂《民事委託代理合同》,合同編號為:(20xx) 民委代字第 號 ,約定甲方因與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糾紛事宜,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業務。現由於情勢變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以及《民事委託代理合同》的約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xx年12月23日簽訂的《民事委託代理合同》;
2、因解除合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各自承擔,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結清,自此互不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4、本協議的簽訂方式為:傳真會籤
甲方: 乙方:
20xx年8月8日 20xx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