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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服務協議書

會計服務協議書

  在現實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會計服務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受託方):

  會計從業資格號碼:

  地址:

  聯絡方式:

  經甲、乙雙方友好商議,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會計專業服務。為使甲、乙雙方共同履行合作協議中所商定之責任及義務,按照《民法通則》、《合同法》、《會計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擬定以下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主要提供以下服務:

  1、建賬;

  2、代理記賬(含整理稽核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會計報告,裝訂和保管會計檔案);

  3、會計諮詢;

  4、至稅務局、銀行進行辦理報稅、交稅事宜;

  5、代表甲方參加財務會議;

  6、協助甲方接受財務方面的檢查;

  7、提供財稅方面的諮詢服務。

  第二條 服務期限

  1、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日期到期時,若甲乙雙方未續約,則本協議自動終止;若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約,則需另行簽訂協議書,另行簽訂的,本協議書自到期日自動終止。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費用標準為 元/月(含稅),此費用包括了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全部服務費用,如有超過雙方協議範圍內的服務要求,價格另議。

  2、乙方辦理甲方委託的業務時產生的各項工本費、交通費、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支付後可憑票據找甲方報銷。

  3、支付方式:每 (月/季度/年)末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賬戶。

  乙方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四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在次月納稅申報期內,負責備齊上月會計工作所需的所有單據,乙方認為需要補充、完善、更改的,甲方應當在知悉後一週時間內交與乙方。

  2、甲方必須依法經營,保證向乙方提供的單據真實、合法、完整、及時。

  3、甲方不得強迫、脅迫等非法手段要求乙方從事虛假、違法會計業務。

  4、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接受有關執法部門的檢查。

  5、按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根據甲方所提供的票據、憑證,按照現行法規制度和準則等規範建賬、記賬、編制財務報表、填報納稅申報表等。

  2、乙方不得洩露甲方的商業機密及財務資料並將有關資料按類別分裝成冊妥善保管。(並履行向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報告相關財務資料的原則)

  3、乙方需代甲方按規定購買稅務局要求的賬冊、憑證、稅務報表。

  4、乙方需在次月報稅期間代理甲方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並將有關財稅資訊通報甲方。隨時配合甲方審計工作。

  5、對委託工作範圍內有關會計法規和財稅政策等問題,依據有關會計處理原則予以解釋;並向甲方提供財稅方面的諮詢服務。

  6、乙方在接受甲方通知辦理事項時,必須履行認真、快捷辦理義務。

  7、依法從事本協議約定的兼職會計內容,承擔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乙方未到期無故要求中止本協議的,甲方可扣取乙方一個月的報酬作為違反本協議的違約金。

  9、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故乙方的服務人員不享有社保、產假等《勞動法》規定的勞動者享有的福利。乙方不用嚴格遵守甲方的考勤制度,對於提供服務的具體時間雙方可另行商定。

  10、協議終止時,乙方應配合甲方辦好會計工作交接手續。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通知乙方之日起的七天之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A、 因乙方工作延誤、失職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B、 違反第五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通知甲方之日起的七天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自行糾正時止:

  A、 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或者相關費用的。

  B、 由於甲方的不當行為致使乙方不能提供有效服務的;

  2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會計服務或者違反第五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視乙方無故終止合同,甲方按照乙方已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結算服務費用,若超出支付的部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若因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損失。

  2、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服務費或者其他相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的實際工作量支付應付而未付的服務費及未報銷的相關費用。

  第八條 合同的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前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甲方:

  乙方: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