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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協議書

實用的安全施工協議書彙編10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施工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做好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使施工現場安全標誌符合標準,保證施工作業安全有序,真正實現施工現場安全標準化管理,有效保護行車安全,消除事故隱患,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爭創高速公路施工管理的示範單位。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權責:

  1、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告知乙方“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原則上由駐地辦負責製作整套的施工安全標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xx)。乙方辦理完施工審批後,開工前由路政大隊指導並監督施工安全標誌的設定,在設定完成後進行驗收。

  (2)培訓乙方在施工現場設定的安全員,並對其應履行的職責和著裝、裝置等提出具體安全要求。

  (3)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標誌的擺放進行現場檢查,檢查標準即石黃管理處【20xx】24號文附件3《養護維修作業控制區佈置圖》,如發現施工安全標誌擺放不規範或嚴重缺失,路政大隊將根據現場情況開具《停工整改通知書》。若乙方未執行《停工整改通知書》,甲方有權進行清場。

  (4)向乙方通報上級有關指令、惡劣天氣以及突發事件等重大問題。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TGH30-20xx《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和冀石黃【20xx】24號文《石黃高速公路養護作業現場管理規定》進行安全標誌擺放和養護作業。

  (2)乙方要根據工程量大小設專職安全員如干名,不得隨意更換安全員,必須經過路政大隊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的安全員負責施工標誌的擺放以及對來車方向車輛的預警和提示,如發現標誌有損壞或缺失現象應立即向相關部門彙報,並及時領取以便更新或補齊安全標誌,確保安全施工。如甲方發現施工現場存在隱患,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執法人員的整改和處理。

  (3)乙方在接到甲方停工令後,未得到甲方復工令不得擅自施工。

  (4)乙方要定期清理施工區域,清楚垃圾和雜物,保證施工現場的衛生和整潔。施工人員應統一著裝,並嚴格在施工區域內施工。

  (5)施工車輛應保證效能良好,嚴禁養護機械帶故障運轉或超負荷運轉,不得使用報廢車輛。

  (6)施工車輛應儘量不佔用快車道,如必須佔用時應按《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H30-20xx執行。

  (7)施工材料一般不在路上堆放,如需在路上放置必須經養護部門批准,在路上堆放的原材料必須整齊,袋裝水泥必須碼放整齊並進行遮蓋,遮蓋要整齊牢固,做到防雨、防潮;對於砂石料等材料必須分類存放、堆放整齊(堆成方形或長方形)並擺放說明材料種類及規格的標識牌,必要時還應對砂石料進行遮蓋。

  (8)對挖除的舊水泥混凝土、瀝青路面等雜物要隨清並及時運走,不得堆放在作業區內,更不得扔到邊溝、邊坡及中央分隔帶上,若發現有隨意丟棄施工廢料等雜物的,責令乙方清除,或罰款後由其他單位完成。

  (9)乙方不得對路面、標線、護欄等沿線設施造成汙染,對造成汙染的單位責令其清除乾淨,對於不能清除的,要按照路政《路產賠補償標準》進行賠償。(10)乙方在施工作業面準備一臺清障保暢車,預防施工區域事故車堵塞道路。

  (11)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人員不得橫跨、穿行高速公路,嚴禁上路攔截、搭乘過往車輛,不得阻礙過往車輛的正常通行。

  (12)乙方無權在施工區域或路上收取任何費用,如發生過往通行車輛損壞乙方擺放標誌、工具、材料等情況,必須上報所管轄區路政部門按規定進行處理。

  二、由於乙方施工存在的各種問題所引起的交通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人身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三、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結清施工款自行終止。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姓名:姓名:

  年月日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乙方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一、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國家有關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要求,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 施工專案:

  三、施工地點:

  四、 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第一條 乙方的資質審查由甲方審查確認,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

  2、具有有效的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3、具有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近兩年安全施工證明;

  4、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等具有安全施工的技術素質)及特種作業人員應具有相應證書;

  5、配備安全施工管理機構及其人員(30人以上的承包單位必須配有專職安全員,設有二級機構的承包單位必須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

  6、配備保證安全施工的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

  7、具有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辦法。

  第二條 本工程的安全目標是:無重傷、死亡事故;無人身群傷事故;無重大火災事故;無裝置重大損壞事故。

  第三條 本工程安全管理的方針和原則: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員行為規範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則。

  第四條 甲方安全管理體系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最高機構(該機構成員包括各參建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該管理體系下設安全員,負責日常工作。乙方要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建立相適應的安全組織機構。

  第五條 甲方和乙方的行政負責人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全責。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對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進行監督管理。

  2、甲方和監理單位有權嚴格審查乙方的安全資質。

  3、有權參加審查乙方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並督促執行。

  4、幫助協調承包人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問題。

  5、有權督促、檢查乙方對其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對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發書面安全不符合項通知,有權視其情況責令其停工整頓。

  6、負責組織相關人參加的聯合安全施工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7、協助施工現場總平面管理,確保現場文明施工。

  8、負責合同中規定由甲方承擔的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等其他事宜。

  第七條 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

  2、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的標準和規範、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在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

  3、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單項施工專案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後實施。

  4、承包人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是經過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持證上崗的;所有作業人員中沒有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殘人員。否則,發包人現場管理人員有權要求上述人員立即停止作業並離開施工現場。

  5、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是專業廠家生產並經檢驗合格產品,符合檢驗週期。

  6、起重裝置、壓力容器等裝置的報裝、驗收、效驗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協助。

  7、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用具,辦理施工人員的工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

  8、乙方在現場設定各種安全標誌及安全保護設施,並要考慮與其它單位整體的協調性。

  9、施工現場嚴禁存在“三合一”(辦公、倉庫、生活)場所,夜間現場值班人員應向發包人備案。

  10、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凡由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和裝置損壞等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發生的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並按規定統計上報。

  11、嚴格按基建程式、施工程式、建設工程安全工作規程進行施工。 第八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元作為安全施工保證金,合同到期無安全事故後返還。

  第九條 甲方發現施工中的不安全行為,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施工中存在習慣性違章、嚴重違章的,甲方根據情節對乙方進行處罰 元的違約金。違約金應以現金的形式給甲方上交。

  第十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注:”三不放過”原則: 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3

  施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建設方):

  乙方(施工方):

  為維護甲乙雙方共同利益,為保證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具體以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為準)

  1、專案名稱:

  2、工程地點:

  3、施工時間:

  二、雙方權責

  1、乙方保證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專案的資質,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隊人員具有相應的專業施工條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建築施工的法律法規和安全規定,建立完備的安全建設責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設條件。

  2、工程開工前,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員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試,並報給甲方備案。乙方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的,按前述規定執行。

  3、乙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乙方應在開工前日將安排參與施工人員的身份資訊全部提交甲方備案,凡已提交備案的工程施工人員,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補、調配人員,乙方應在日內重新遞交甲方處登記。若乙方未按時備案、未將全部施工人員身份資訊提交甲方備案、提交施工人員的虛假身份資訊或增補、調配人員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記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施工權並另找施工單位合作。

  4、乙方對其指派的施工人員的工作負有管理職責。參與施工的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佩戴好工作證(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進入施工現場。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對於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險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應按期足額髮放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和各類補貼。乙方與施工人員之間發生的勞資糾紛,發生的全部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若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事故、乙方與人員的勞資糾紛等造成甲方對外賠償擔責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乙方對施工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在有危險性的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甲方對乙方專案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應在開工前日內製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甲方工程專案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稽核合格後方可施工。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其自帶的用於施工的機械裝置的出廠說明、安全技術檢測證明等技術檔案,甲方有權在乙方施工前對乙方自帶或外租的機械裝置、電動工具、臨時用電設施以及個人防護用品等進行檢查。

  乙方每次開工前應對施工現場的環境、操作裝置、工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且不超過檢驗週期。若發現隱患應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並通知甲方檢查後方可繼續施工。乙方保證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工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效能達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復的裝置,必須撤離施工現場進行更換。

  乙方應在施工現場相應位置設定安全防護設施、遮欄、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設定明顯的安全標誌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員或第三方損害的,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對乙方施工現場,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和提出整改建議。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監督和指導,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產的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對乙方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規和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工程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發出整改通知書責令乙方糾正,乙方應當立即整改。造成人身傷亡等安全責任事故的,乙方負責善後處理及經濟賠償事宜。

  8、乙方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9、乙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專案的施工範圍。約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專案,乙方不得再行轉包、分包給第三方施工,否則甲方有權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費用,並有權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雙方確定以本合同尾部載明的地址為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寫的地址錯漏、需變更電話或地址時未及時通知另一方導致送達不能的,由其承擔一切不利後果。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協議約定所產生的有關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對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合同不一致之處,經雙方商議,按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準。

  、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與該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專案負責人:專案負責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4

  甲方:物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揚州市消防條例和安全生產部門頒發的關於安全生產規定和要求,本著“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結合小區具體情況,定製施工單位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 施工現場的安全、消防工作由施工單位負責,物業公司負責檢查監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雙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門的知道和監督。

  二、 乙方應制定消防應急措施,確定施工負責人,全面負責現場安全、防火工作,同時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督促施工人員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照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保護和消防措施,負責日常的安全、監督工作,以確保施工安全。

  三、 嚴格按照物業管理中心備案的裝修方案作業,自覺接受物業公司工作人員對裝修過程的監督檢查

  四、 裝修施工期間嚴格遵守《臨時管理規約》、《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如有違紀,願意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 施工現場不得亂潑水、亂扔垃圾,不準亂接電線,如有違反,物業公司可收回違反者的出入證,取消其施工資格。

  六、 施工期間要保持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清潔,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七、 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可燃保溫材料、吸菸等;在現場施工確須動火時,要持有操作證到物業公司安全協防部辦理審批手續,同時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品,並對有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交底。施工現場應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具有防火措施。

  八、 施工現場,未經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批准使用的電熱器具要符合電氣安裝規範。

  九、 施工材料、裝置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易爆物品,應設專庫分類單獨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風條件、照明等電氣裝置應符合防火規定;禁止將施工現場建築物作倉庫使用或長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 使用氧氣瓶、乙炔瓶(罐)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

  十一、 施工現場的垃圾要及時清理,對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雜物必須隨時清掃,清除火災隱患。

  十二、 乙方因裝修造成管道堵塞、漏水、漏電、墜落等事故須負責修復,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 在裝修活動中嚴禁出現影響建築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十四、 乙方要遵守小區各項規章制度,並服從物業公司的檢查監督;嚴禁在現場喝酒、賭博、打架鬥毆、無理取鬧和進行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施工期間在施工工地如發生火災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有乙方承擔。

  十五、 乙方如有違反以上規定的行為,願意接受相應的處理,並承擔全部責任。

  甲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5

  甲方:武漢**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關心、愛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著想,使“安全第一,生產必須安全”真正有效地落實到實處,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此安全協議書:

  一、乙方進場施工前,必須對施工現場進行細緻的安全檢查,檢視外牆腳手架搭設是否安全、完備,檢視腳手架扣件是否牢固、有無鬆動,若達不到安全施工要求,必須上報甲方及土建方,經整改達到安全施工條件後方可進場。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腳手架以及竹排,但竹排的質量檢查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本工程使用質量不合格、老化、腐爛的竹排,並承擔竹排檢查不力造成的安全責任及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三、乙方施工作業時必須佩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帽、安全帶由乙方自備),承擔因不戴安全帽、不繫安全帶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四、施工過程中,乙方應服從現場業主、甲方、監理公司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並認真聽取各方對乙方安全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及時補救和更正不符安全要求的操作,乙方承擔不服從現場安全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規程施工所造成的安全責任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乙方負責甄別僱請的施工人員身份,不得僱傭童工、刑事犯罪人員以及不適合外牆施工作業的人員,負責監督僱請的施工人員不得帶家屬和小孩進入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作業前禁止飲酒,施工現場及作業時禁止嬉戲打鬧,禁止使用、移動與施工無關的機械裝置及標誌牌。乙方承擔上述甄別不力監督不到位所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與之有關的一切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六、乙方及其施工人員因觸犯法律法規或違反《武漢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以及在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事件),其責任自負,與甲方無關。

  七、本安全施工責任書,甲、乙雙方一經簽字則具有法律效律。

  八、本安全施工責任書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增設補充協議。

  甲方(蓋章):武漢**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簽字):聯絡方式:

  乙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字)聯絡方式:

  簽訂時間:20xx年月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6

  甲方:

  乙方:

  工程專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相關條款的規定,為確保雙方利益,明確雙方權利與責任,規範通訊機房施工作業程式,提高建設、施工單位施工作業安全意識,確保珠海市電信分公司通訊網路的安全暢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第一條 適用範圍

  一、本安全協議書所稱施工作業是指在通訊機房內進行的所有施工作業。

  二、本安全協議書所指的安全是指:人身安全、電信裝置(網路)安全、防火防盜安全等。

  第二條 雙方責任與權利

  一、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是本協議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部門,有責任和權利制止、糾正、處理任何乙方的違章、違規行為。

  2、甲方不直接參與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乙方生產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和責任配合乙方對事故的調查工作。

  3、甲方有權拒絕乙方進入甲方認定的要害部門。

  4、甲方有權對乙方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要求賠償和追究相關責任。

  5、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甲方不得無故要求乙方停止施工。

  二、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施工作業人員應嚴格執行機房作業須知。

  2、乙方施工人員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不按安全生產有關規定施工,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有權瞭解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甲方不得對其進行打擊報復。

  4、乙方對甲方的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檢查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撓。

  5、乙方的生產活動必須保障甲方的裝置安全。乙方如因人為因素造成對甲方的任何損失,必須進行賠償並承擔相關責任。

  6、負責施工中施工人員車輛、場地安全及材料保管,做好場地防火、防盜、安全用電等工作。

  7、乙方在施工前必須將施工作業聯絡人、聯絡電話、施工作業計劃內容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同時向甲方瞭解、調查作業現場的情況和注意事項。

  8、乙方施工操作要嚴格按照電信工程施工規範和通訊機房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進行,不得違章操作、野蠻施工。

  9、乙方進場施工時,應通知甲方,甲方應派人員到現場隨工。

  10、在工程施工中,甲方發現通訊裝置執行不穩定、或有其它危及通訊裝置穩定執行的情況時,有權力通知乙方停工。乙方接到口頭或書面通知後必須立即停工。

  11、乙方應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和施工現場的指揮監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落實安全責任人。

  12、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在用裝置或電路的,必須報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批准,並做好安全措施,保證甲方在用裝置或電路安全和通訊安全。

  13、乙方的施工作業涉及到裝置、電源或電路割接時,必須向甲方相關維護部門提交割接申請報告,待批覆後才能進行割接。乙方在割接通訊裝置側的電源時必須由甲方派技術人員配合督導,割接時須保證甲方的在用通訊安全。否則,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協議的期限與終止

  本協議有效期從20xx年1月8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四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的附屬檔案,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7

  一、工程名稱:

  xxxx

  二、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施工安全協議。

  三、協內容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省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應該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現有技術資料。

  3、甲方提供的設計檔案應當符合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健康要求。

  4、甲方應當將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納入本單位的安全體系內統一管理,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必須有乙方施工安全的內容。

  5、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6、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作業標準化。

  2、乙方專案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礦山工程專案的生產安全,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使用。

  3、乙方要指定現場施工安全負責人,安全監督員數量滿足生產要求,對現場施工安全進行全過程監督。

  4、工程開工前,堅持“一工程一措施、先報措施後施工”的原則,經乙方主管部門審批後的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報甲方審批後實行。

  5、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和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專案部要建立職工培訓檔案,報眾和煤業公司、監理公司備案。

  6、乙方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並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

  7、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其從業人員交納保險費。

  8、施工人員進場必須佩戴證件,統一穿戴工作服,按規定正確使用合格的安全防護工具,防止發生物體打擊,高空墜落事故。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單位必須將安全生產許可證、專案經理資質證、特殊工種操作證複本按照甲方要求報安全監察部備案。

  9、乙方應認真執行甲方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加強安全管理。如乙方有違章行為或違反甲方的管理規定,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造成一定後果的,乙方付全部責任。

  10、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施工隊伍停工整頓。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並及時將整改情況書面反饋給甲方。

  11、乙方應與同一作業區或同一生產系統作業的第三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若發生安全事故,其後果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時,以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

  12、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人員、材料、裝置等均應無條件服從排程,所發生費用,事故處理完畢後另行商定。

  13、嚴格執行事故報告制度。乙方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嚴格按照事故報告程式和要求,除向本單位上級部門報告外,還必須及時向眾和煤業公司報告。

  14、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三)、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罰則

  1、乙方中標後,在簽訂合同和安全協議時須繳納20~xx0萬元作為安全質量保證金,把安全效果、工程質量作為工程驗收的重要依據,因外委單位管理責任造成事故、質量不合格或違反本協議有關約定的,按規定給予罰款,罰款從其安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2、乙方將所承包的合同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伍萬元罰款。

  3、乙方未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措施貫徹、考核、簽字的,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xx00元的罰款。

  4、甲方檢查出乙方安排未經過培訓的員工下井作業,將給予5000元/人次的罰款。

  5、乙方要按照《特別規定》要求,每班必須有一名管技人員到施工現場帶班,嚴禁空班。發現空班一人次罰款500元。

  6、因為乙方管理不到位或因違章作業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發生輕傷事故,罰乙方貳萬元;發生重傷事故及二級以上非人身傷亡事故,乙方給予專案部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人免職和解除勞動合同處分,同時給予乙方罰款拾萬元/人次;對1次死亡1人責任事故,乙方給予專案經理、分管負責人免職和降職處分;同時給予乙方罰款壹佰萬元/人次。對1次死亡2人或累計死亡2人的責任事故,甲方給予乙方終止施工合同。

  7、乙方對進入其作業區內的其他人員負有安全管理責任,對造成其他人員的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處罰同第5條。

  8、因甲方管理不到位或因違章作業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按眾煤安【20xx】1號檔案執行。

  9、乙方管理人員和甲方管理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共同執行眾煤安【20xx】1號文中規定的各種獎罰辦法。

  (四)、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8

  甲方(裝置管理單位或行車組織單位):

  乙方(施 工 單 位):

  根據乙方 年 月 日與南寧鐵路局 簽訂的施工合同(合同號: ),乙方承建工程施工,依據鐵道部、鐵路局有關規定,為確保施工期間營業線的行車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施工專案:

  2.作業內容:

  3.施工地段(標段):

  4.計劃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5.影響範圍或影響營業線行車安全的問題:

  二、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

  三、安全監控措施

  1.乙方要嚴格按審定的施工方案、範圍和批准的封鎖時間、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前必須制訂確保行車安全的措施和應急預案,施工中應認真組織實施。

  2.需要配合、監督的作業計劃,乙方須在開工前72小時以書面(或電報、傳真)通知甲方,需停電時須在開工前24小時以書面(或電報、傳真)通知甲方,通知應明確配合內容及影響範圍;並填寫“施

  工准入申請表”(一式兩份),經甲方籤認後方可進入施工。

  3.乙方應指派經培訓考試合格的安全員、駐站聯絡員和防護員負責施工安全、聯絡及防護工作,上崗時須持有上崗證和佩戴附有照片的上崗標誌(上崗證應填有安全員、監護員的姓名、職務及培訓情況);上述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

  4.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後,應根據工程實際指派 名技術業務熟練、責任心強並經培訓合格的路工擔任安全監督檢查人員,對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實施監督檢查。

  5.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作業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發現乙方有違章作業、施工質量不合格、危及行車安全等隱患時,應立即通知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併發出《施工質量、安全整改通知書》或《停止施工通知書》。

  6.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九不準”制度;接到甲方發出的《施工質量、安全整改通知書》或《停止施工通知書》後,應立即對指出問題進行整改或整頓。

  7.甲方應加強對乙方施工的點前準備、點中控制、點後開通及逐步提速等情況的監督,實行開通、提速檢查籤認制度。

  8.甲乙雙方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加強檢查、互控,並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記錄。

  四、結合部安全管理

  1.在防護區段內,營業線鐵路技術裝置的日常養護維修由甲方負責,因施工影響鐵路技術裝置正常使用時由乙方負責。

  2.架空線路、撥接線路、鋪設道岔、裝置大中修等施工地段及前後50米範圍內的行車安全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如乙方不具備技術力量確保線路裝置正常使用時,可委託甲方承擔任務,甲方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3.如施工影響範圍內出現因質量安全造成營業線發生險情時,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如甲方配合搶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系自然災害則另行處理,但雙方必須積極搶修。

  4.發現施工危及行車安全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採取措施恢復行車條件或停止施工,緊急情況可採取慢行或封鎖等措施,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向封鎖區間開行路用列車的措施、辦法(由乙方制定):

  五、安全及違約責任

  ㈠ 乙方應負責任

  1.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

  2.乙方因不履行協議約定而影響工期,或因施工責任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構成行車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並向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3.在防範區段內,因施工責任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由乙方按規定賠償。

  ㈡ 甲方應負責任

  甲方對乙方施工行車安全負全面監督責任。甲方因未履行安全協議而影響工期時,應向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因安全監督失職,造成營業線裝置損壞、影響行車安全或構成行車事故時,甲方亦負重要或同等責任,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六、安全監督檢查、配合費

  費用計算和支付按本細則第七十九條規定執行。

  七、其他事宜

  1.乙方應按與甲方商定的位置埋設電纜;損壞原有線路、排水、防護、加固裝置等設施的,應及時按原貌恢復;恢復不了的應給予甲方或相關裝置管理單位經濟賠償。

  2.乙方在電纜徑路上施工時,嚴禁機械作業;人工開挖至20釐米及以下深度時,禁止使用尖銳、鋒利工具,應沿電纜走向的垂直方向輕刨、輕挖探找電纜;填土不能填埋電纜徑路;需電纜外露時,應用鋼管防護,並派人晝夜守護。

  3.乙方進行開挖施工的棄土,須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暫時堆放時,應採取措施以防止棄土汙染道床。

  4.乙方因施工需要臨時移動甲方或其他裝置管理單位的相關設施時,應先取得甲方或相關裝置管理單位的同意;產生移動費用時,由乙方支付給甲方或相關裝置管理單位。

  5.乙方在甲方既有的車輛紅外線檢測裝置或訊號、通訊裝置電纜區段施工時,應按甲方要求採取防範措施;線上路上安裝臨時加固裝置時,應有良好的絕緣設施以確保軌道電路安全。

  6.乙方在車站施工時,施工機具、路料、棄土等應按設計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在旅客站臺施工時,應按規定採取安全措施(設定隔離柵欄等),確保旅客和工作人員人身安全。

  7.甲方應在工程專案開工前5日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施的準確位置,無法提供準確位置時,應與乙方共同劃定安全防護範圍,施工時派人到現場監控、指導。

  八、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九、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

  十、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鐵路局裝置管理單位主管業務處、安監室和專案管理單位各留存一份;施工隊和施工所在車間應存其副本(影印件)。

  甲方: 乙方:

  委託法定代表人: 委託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業務處(蓋章) 乙方主管業務處(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9

  甲方(轉讓方):

  乙方(施工方):

  根據《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和公司安全生產“包保”責任的要求,結合爆破工程的特殊情況,爆破公司與安全管理人員、爆破員簽訂本“包保”責任書,具體“包保”內容如下:

  一、安全管理人員、爆破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統一管理和安排,樹立“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思想,堅持“安全生產保生存,熱情服務拓發展”的宗旨。

  二、安全管理員職責

  1、根據公司合同要求進入現場後,必須和專案發包方協調好工作做到施爆前、中、後的準備工作,保證工程進度有序進行,測量記錄好工程量,並雙方簽字認可。

  2、在施工管理時嚴禁飲酒,必須按規定的標準進行服務,必須為使用者提供及時、準確、安全的爆破服務。

  3、必須督促爆破員、技工嚴格按照爆破設計施工方案和《爆破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及時、糾正、制止爆破員、技工的違章、違紀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4、必須根據氣候、地質等現場容易造成安全隱患,合理安排好爆破員、技工進行作業,並做好記錄。

  5、必須督促爆破員在危險區的邊界,設定警戒、崗哨和標誌,在爆破前發出訊號,待危險區的人員撤至安全地點後,始準爆破。爆破必須對現場進行檢查,確定安全後,才能解除警戒訊號。

  6、必須督促嚴格執行清退制度,按時領取保管爆破器材,施爆後,必須及時、如數將爆破器材交回配送清退員清退回庫,嚴禁私自留存。

  7、使用爆破器材時,督促做好記錄,保證帳物相符,對無證爆破員及其他人員不得傳送民爆器材,不準將爆破器材轉讓、轉借、倒賣給他人。

  8、安全管理員必須遵守執行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州、縣和公司的有關規定遵守執行);不遵守執行的,造成安全事故,由安全管理員負責。

  三、爆破員職責

  1、在施工現場必須安排好作業人員,保證工程進度、質量有序進行,糾正、制止作業人員的違章、違紀行為,確保安全生產。

  2、所領取的爆破器材,必須放在臨時保管防爆箱內,上雙鎖,同安全管理員各持一把鑰匙管理,並須存放在臨時保管存放室內有人看管;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燬和挪作它用;爆破結束後,同清退人員、安全管理員將剩餘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配送清退人員清退回庫。

  3、嚴格按照爆破設計施工方案執行,禁止擅自增加、減少爆破器材的使用量,改變爆破器材品種減少覆蓋物,改變警戒措施。

  4、爆破後檢查工作面,發現盲炮和其它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

  5、不準酒後施爆,不準為不具備使用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施爆作業,為親朋友好私買、私借爆破器材。

  6、必須嚴格按照方案技術要求和《爆破安全規程》操作,因違規操作在施爆過程中造成一切安全事故由爆破員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縣和公司的有關規定辦理。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責任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安全施工協議書 篇10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______區______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2、甲方指派王樹國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查。

  4、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特、重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各種操作規程進行操控作業。

  3、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朱寶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4、乙方用與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及裝置損壞負責。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工作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7、乙方施工過程中需要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 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

  第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