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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協議協議書

關於借款協議協議書彙總八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協議頻頻出現,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8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出借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借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連帶責任保證人(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人民幣 元整(小寫: ),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丙方願意為改筆借款提供擔保,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借款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利息為月息 %。每月結付利息一次,付息日期為付息月的當月 號。

  3、乙方承諾按時向甲方支付利息,到期全額歸還本金和利息。如乙方不能按期足額歸還本金和利息,乙方除應按上述約定按月繼續支付利息外,每延遲一天乙方還應按未還本金和利息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每天按 元計算。

  4、如甲方要求乙方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應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及時歸還,剩餘款項仍計利息,直到償還完畢為止。

  5、本協議同時為乙方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之一。乙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程式碼證(或身份證)和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為本協議的附件。

  6、甲方依法起訴後,乙方應無條件向甲方償還本金和利息,支付全部違約金,承擔甲方為索要該借款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同時乙方還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每天按 元計算。

  7、丙方自願同意作為乙方償還本金和利息的連帶責任保證人,丙方承擔的連帶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止。丙方保證乙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如乙方未按期償還借款,丙方願意承擔連帶償還責任。自願向甲方償還所欠的借款本金和利息和自逾期之日起至實際歸還借款本、息之日止的所有逾期應增加的利息及違約金、賠償金及為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8、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有效補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向阜陽市潁州區人民法院起訴。

  10、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持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現鑑於乙方不能一次性償還欠款。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還款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在此確認: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幣:(註明:有欠條)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分次償還欠款及還款計劃

  ①甲、乙雙方約定第一次還款日期為:農曆年月日償還金額為:人民幣

  ②甲、乙雙方約定第二次還款日期為:農曆年月日償還金額為:人民幣

  ③甲、乙雙方約定第三次還款日期為:農曆年月日償還金額為:人民幣

  ④甲、乙雙方約定第四次還款日期為:農曆年月日償還金額為:人民幣

  ⑤甲、乙雙方約定第五次還款日期為:農曆年月日償還金額為:人民幣

  第三條甲方保證

  ①對乙方交來欠條及本協議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在乙方到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的款項後,將欠條單證及本協議完整交給乙方。

  ②在未到甲、乙雙方約定還款日期前,不對乙方討要欠款。

  第四條乙方保證

  ①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甲方的欠款。

  ②在簽訂本協議之日重新更換欠條並交付甲方。

  第五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甲 方(委託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乙 方(委託方、買 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丙方(受託方):深 圳 市 諾 信 融 資 擔 保 有 限 公 司 電話:82949786 傳真:82949901

  地址:深 圳 市 福 田 區 新 聞 路 深 茂 商 業 中 心 15 樓

  甲乙雙方因買賣房產,為確保本次房產交易順利進行,特委託丙方提供現金贖樓、過戶、抵押等服務,經三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各方均對合同條款的文意及法律意義完全理解一致。

  第一條 甲方與乙方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甲方出售位於 的房產(房產證號:)(以下簡稱該房產)給乙方,出售總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該房產交易條件完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丙方對該房產交易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用以下方式支付購買該房產的價款:

  a.()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

  b.()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幣(大寫)元,監管在甲乙方認可的銀行 支行元),向 (以下簡稱按揭貸款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大寫) 元,並以過戶到乙方名下的該房產為按揭貸款銀行設定抵押。 c.()銀行按揭貸款方式,乙方首期支付人民幣(大寫)元(其中:甲方收取定金監管在甲乙方認可的公司 元,由甲方自行向監管公司提請結付。)向 (以下簡稱按揭貸款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大寫) 元,並以過戶到乙方名下的該房產為按揭貸款銀行設定抵押。

  第三條 甲方已將該房產作為其向 銀行(以下簡稱原貸款銀行)貸款人民幣(大寫)元(以下簡稱原抵押貸款)的抵押物進行了抵押登記(以下簡稱原抵押登記)。目前尚有部分貸款本息餘額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原貸款餘額)未還清。

  第四條 甲方向丙方申請用現金人民幣(大寫) 元(以下簡稱贖樓款)代甲方提前還款贖樓。

  第五條 丙方有權決定在具備如下之全部或部分條件時為其提供現金贖樓服務:

  1.甲、乙雙方已向丙方提出書面的申請,並向丙方提交各種資料(詳見第六條);

  2.貸款銀行已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並出具了同意按揭貸款的承諾書;

  3.原貸款銀行已經同意甲方提前償還原抵押貸款;

  4.乙方已支付或監管達到丙方認可比例的購房首期款;

  5.該房產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被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的任何情形;

  6.甲方、乙方已經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了反擔保;

  7.甲乙方承諾在業務辦理期間內無作為被告的財產訴訟,並向丙方出具承諾書;

  第六條 甲乙方同意按丙方的要求提供下列相關資料:

  1.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

  2.該房產原《按揭合同》、原《買賣合同》、房產證影印件,房產評估報告;

  3.該房產原抵押貸款的還款存摺記錄及銀行出具的還款清單、水電物業管理費清單;

  4.甲乙雙方簽訂的該房產《買賣合同》、購房定金收據、購房首期款監管協議;

  5.原貸款銀行同意提前還款的批文、貸款銀行同意貸款的批文/貸款合同;

  6.丙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第七條 甲乙方應當向丙方出具經過公證的授權委託書,用於代為辦理相關事項;

  第八條 甲乙方保證: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甲乙各方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檔案、資料及資訊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如因虛假而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向丙方賠償損失。

  3.甲方對該房地產的任何處分行為均享有合法的處分權。若該房地產為共有,其處分行為已得到共有權人同意並授權。若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該房產的現承租人已書面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

  4.在委託事項辦理期間甲方如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等情況,丙方依據本合同辦理受託事項仍然有效。

  第九條 甲方同意本合同項下的贖樓服務費在贖樓至業務辦理完成時天內按丙方提供現金贖樓金額的 %計算收取,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受理費人民幣(大寫) 元,由甲方在贖樓前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大寫)元,如超過 天每天按 (金額)加收費用。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丙方為貸款提供現金贖樓服務的收費按每1個月為一個收費時間單位,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九條中約定的費用每隔1個月收取一次現金贖樓服務服務費。

  第十一條 在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代為處理事務過程中發生的應由甲乙各方承擔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交易契稅、抵押登記費、查檔費、評估報告費用等),甲乙各方在收到丙方或相關部門、機構的繳付通知後自行及時繳付。

  第十二條 甲乙各方同意,本合同簽署後,丙方進行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工作之一:

  ①審查了甲乙雙方提供的資料;

  ②調查了該房地產的產權狀況;

  無論該筆貸款最終是否成立或房產買賣是否成立或本合同是否被解除,丙方有權收取全部現金贖樓服務費用,甲乙雙方均無權要求返還或減免。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同意將首期款存入丙方(戶名賬號 開戶行 )或丙方認可的賬戶。甲乙各方有違約造成丙方損失的,丙方有權主張以該筆首期款優先受償。 第十四條 丙方在贖樓後,如因乙方的購房款未被有效監管等非因丙方原因致使本房產交易不能順利進行,甲方不能收回贖樓款時,甲方、乙方同意丙方重新以該房辦理抵押貸款以償還丙方的現金贖樓款,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為確保本合同約定事項的順利進行,甲乙各方同意委託丙方代為辦理該房地產提前還款、查檔、登出原抵押登記、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申領房地產證、重新抵押等相關手續。在上述過程中,該房地產權利證書由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授權委託丙方後,未經丙方同意,不得取消丙方的委託授權或自行辦理委託事務或另行委託第三人辦理。否則,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甲方提前償還贖樓款或獨立處理該房地產並以所得價款提前償還贖樓款。

  第十六條 各方明確,本合同排除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條關於“委託方和受託方可以隨時解除委託合同”之規定的適用,除依本合同約定或三方協商一致得以解除外,不得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 有證據證明甲方或乙方有提供虛假資料、隱瞞真實情況的情形,或甲方不符合所要求的條件,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依據本合同約定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未進行贖樓的,不再提供贖樓服務,丙方已經完成贖樓的,甲方必須向丙方償還贖樓款項並承擔相應利息,乙方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丙方已經收取現金贖樓服務費和受理費的,甲乙各方不得向丙方主張返還;因合同解除造成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應當賠償。

  第十九條 甲方違約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應向丙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如果該房產不能完成過戶或不能設定抵押,甲方應當提前償還丙方的贖樓款;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條 乙方違約未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應向丙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如果該房產不能完成過戶或不能設定抵押,甲方不能提前償還丙方的贖樓款,乙方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一條 甲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約定的,應向丙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 %的違約金;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二條 在丙方持有、保管甲乙各方的房地產證等房產權屬證明檔案期間,甲乙各方不得謊報遺失或辦理掛失手續,若發生上述行為,則視為違約行為,丙方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外,還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相當於贖樓金額50%的違約金。造成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第二十三條 擔保條款:擔保人 (身份證號: )自願為本合同項下甲方應承擔的所有相關費用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需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解決。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經各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由丙方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保證責任解除時終止。

  第二十六條 附加條款 甲方(賣 方) 乙方(買方) 丙 方(受 託 方)擔 保 人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有權簽字人)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絡電話:

  出借人(以下簡稱乙方):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絡電話:

  擔保方(以下簡稱丙方):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聯絡電話:

  鑑於三方根據(自願)所確定的原則且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資金借款,並由丙方提供擔保。為明確三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如下借款協議:

  一、借款金額以及用途

  1、乙方同意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用於甲方合法的。

  2、乙方借予甲方的資金,將在不超過__________個月的時間內分批(或者一次性)陸續支付給乙方。

  3、乙方對於甲方的資金用途以及使用情況不作監督和約定,但甲方有轉移資金、資產或者資金情況嚴重惡化的情況,乙方有權提前收回上述借款。

  二、借款期限以及利息約定

  1、乙方借予甲方的資金使用期限為____年,從該資金的第一筆支付給甲方賬戶時的次日起計算。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其他向甲方賬戶支付的款項,均屬於乙方向甲方的借款。

  2、乙方向甲方借予的資金利率為:年利率%,按照銀行基準利率上浮%。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一筆借款之日起,即應當按照全部借款額計算資金的使用利息。

  4、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借款時,一次性計算全部借款在____年使用期限的利息,並一次性向乙方或乙方指定的賬戶。出現利率調整情況的,甲方

  方應補充支付或者退回已經支付的利息。

  三、借款的償還

  1、借款到期前_____日,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還款資金的籌備計劃,並向甲方書面通報還款抵押物的法律狀態。

  2、借款到期前____日,甲方應當向乙方償還全部借款的______%。到期時,應當全部償還乙方的借款。

  四、借款償還的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以___________資產為甲方向乙方借款提供擔保,擔保的範圍為本項借款的本金、違約利息以及乙方為追索該款專案而支付的`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全部支出。

  五、違約責任

  六、其他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茲有甲房房屋一套,地址團結村2棟7號戶型:門面房自願租給乙方使用、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期暫定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先付後住。

  二、租期內房租每月人民幣元整、由乙方按付給甲方、不得拖欠、乙方不得轉租、如轉租必須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如不同意,乙方無權轉租、租期內、如乙方拖欠房租過期l天不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房、後果乙方自負。

  三、租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加價、並將年月日以前水,電、等房屋費用一次結清、乙方概不承擔、租期內水、電、等一切費用有乙方自付,按時交納、如按時不交拖欠、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後收回房子。

  四、甲方必須出示房產證和身份證、以證明房屋的所有權、如發生房屋糾紛事件、由甲方解決、乙方概不負責、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的影印件。

  五、甲、乙雙方如不租或續租,都應提前壹個月通知對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六、乙方不得損壞房屋結構、如須裝璜、需經得甲方同意。

  七、租期內,甲方應幫助乙方協調水、電等的供應問題,保證正常暢通、當面檢查,一切正常交給乙方使用、租期內的安全有乙方自付、

  八、租房押金:元、如甲方違約,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元、如乙方違約、賠償甲方人民幣元、乙方到期不租、費用結清、甲方應將押金退還給乙方。

  九、租期內乙方如發生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應有乙方按價賠償給甲方、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十一、租期內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房租費和押金以收據為準。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6

  出借方:熊良平

  借款方:武漢左堂建築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肆拾萬元(¥400000)元整。

  第三條

  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1%。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貳年,自20xx年4月15日起,至20xx年5月15日止。出借方將於20xx年4月20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個人。

  2、還款時間與金額: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4月20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1‰違約金。

  第五條

  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第八條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15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15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4、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XX

  出借人(簽字):XX

  代表人:XXXXXXXXXXXXXXX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XX

  電話:XXXXXXXXXXXXXX

  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簽訂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7

  債權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_ 地址:

  債務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號碼) 有效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號碼: 因乙方業務擴充套件需要資金,甲方亦為了有效運用資金,同意借款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此借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願將(幣種及金額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借給乙方。

  第二條 甲方借款給乙方,具體要求如下:

  2。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僅限用於 。

  2。2借款利率:借款利息自甲方實際出借款項日起按月 計算。

  2。3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但甲方可根據第9。1。2條、第9。3。3條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

  第三條:乙方未能一次性全額清償全部借款本息的,所償還的部份款項清償次序為利息、違約金、本金,甲方有權繼續主張剩餘的利息、違約金、以及本金。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借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以下資料;如甲方要求,乙方還應允許複製,並在複製件上籤署原件保留我處,本件與原件核對無誤字樣,並加蓋公章:

  4。1 財務報表、財務憑證

  4。2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

  4。3其他對借款使用情況產生實質影響的其財務報表或其他相關資料。

  第五條 為保證乙方按時全額還款,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項擔保方式:

  5。1經甲方認可的 (企業法人/自然人)在乙方要求下正式

  與甲方簽訂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擔保保證書。

  5。2以本人或第三人財產抵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借款的擔保,其中抵押的有關內容如下:

  5。3以本人或第三人財產質押給甲方,以作為償付借款的擔保。雙方另訂質押合同。其中質押的有關內容如下:

  第六條 乙方應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保險、運輸、評估、登記、保管、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由甲乙雙方協調一致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如下保證:

  8。1乙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或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8。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8。3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以任何方式進行的定期或隨時的檢查監督款項的使用情況,瞭解乙方的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應提供有關的生產記錄(消費記錄)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的檔案資料和資訊是真實、完整和準確的

  8。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出售、轉移、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允許第三方使用資產清單上所列的全部或大部分財產;

  8。5如需變更乙方的企業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金、法人代表、地址、電話等工商

  登記事項或發生企業分立、合併、內部股權變更以及其他重大經營決策的改變時,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並不得影響甲方的利益。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2。1條約定使用借款,或者未按第四條約定配合妨礙甲方檢查、監督借款使用情況或者違反第八條,保證不實的,均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以同時或單獨行使以下權利:

  9。1。1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2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佈借款即時到期,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1。3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或主張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9。2 如乙方未能如期如數償還借款的,甲方有權按約主張借款本金、利息和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按照本合同約定利息的兩倍計算,自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至全部債務實際清償為止。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清楚、明確地告知乙方如果逾期還款造成的嚴重且無法精確計算的巨大損失,乙方確認理解告知的內容,並在此基礎上接受前述約定的逾期還款違約金標準;乙方明確放棄日後依據《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主張調低逾期還款違約金的權利。

  9。3、借款期間,乙方或其擔保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經營管理不善,或者擔保物發生毀損、滅失,或者其他影響還款能力的事項,或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或不能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擔保措施的,視同乙方違約。視為根本違約;甲方可以同時或單獨行使以下權利:

  9。3。1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2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佈借款即時到期,並自書面通知乙方起生效 9。3。3追究乙方違約責任或主張債權人的其他權利。

  9。4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甲方有權聘請專業律師代為發律師函、提起訴訟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處理本合同項下的糾紛;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質押物費用、差旅費,等所有相關費用概應由乙方承擔。

  9。5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違反本合同項下的任一義務,導致

  甲方與第三人發生糾紛,或進行訴訟的,甲方因此產生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為處理糾紛、進行訴訟,有權聘請專業律師代為發律師函、提起訴訟或仲裁,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因此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費、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調查取證費、處理抵押/質押物費用、差旅費,概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

  11。1本合同非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乙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違約金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仍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償付。

  11。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報送 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11。4甲方若有任何書面通知,按照乙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郵寄,在郵件發出後三日均視為有效送達。如果有地址變更等事項,乙方以及擔保方均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可能存在無法有效送達的所有不利後果均應由相關當事人自行承擔,不得影響甲方的任何權利主張。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交叉違約條款

  乙方因違反與甲方的任何融資性協議,或者因違反與其他債權人之間的協議而構成違約,或者涉及債權債務糾紛而作為被告,或者出現其他可能危及甲方擔保債權的事項時,即可視為乙方對本合同的違約,甲方有權採取本合同違約責任條款中約定的措施對乙方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解除合同、單方面調整借款期限,直至宣佈借款即時到期,追究違約責任。

  提示:乙方、擔保方已通讀上述條款,甲方已應乙方、擔保方的要求作了相應說明,乙方、擔保方對所有的內容無異議。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約日期:

  乙方(公章或指模)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約日期: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8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欽州支行

  因甲方原抵押乙方貸款的期房已竣工,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甲乙雙方就竣工的房產重新辦理抵押登記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原以期房抵押變更為已竣工的房產抵押(房產證號:欽房權證欽城區字第。

  二、抵押房產位於欽州市人民路38號“翰林福第”棟單元房(房產建築面積平方米),抵押貸款金額(小寫:元)。

  三、房產貸款期限為原期房貸款期限。即從2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

  四、本協議系對編號為興銀桂欽州支行房抵(保)字()第號的《個人購房抵押(保證)借款合同》補充協議。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章)後,經房地產抵押登記生效。

  抵押人(簽字)抵押權人(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