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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協議協議書

精選借款協議協議書模板錦集九篇

  在現在社會,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麼協議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借款協議協議書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

  借款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貸款人:中國銀行分(支)行

  保證人:

  身份證件號碼:

  抵押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特別提示:

  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請認真閱讀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條款,尤其是用黑體字表明的條款,對於不理解的條款,可以向貸款人徵詢,貸款人將進行解釋。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一旦簽訂本合同,即認為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已理解並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借貸條款

  第一條貸款金額。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申請,經審查同意向借款人發放個人貸款(以下稱貸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第二條貸款用途。貸款用於 。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貸款挪作他用。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自挪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上浮 %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

  第三條貸款利率。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規定,確定貸款利率為月利率 ‰,利息從貸款放款之日起開始計算並按月結息。借款期限在1年(含)以下的,前述貸款利率為固定利率,無論法定利率是否調整,均執行本合同的約定利率,不分段計息;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前述貸款利率一年一定,於每一年度的貸款發放日根據當天的法定利率確定應執行的利率,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調整情況進行公告。

  第四條貸款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款借據為準,借款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條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在本合同生效後,以借款人名義將貸款以轉帳形式劃入 在銀行開立的帳戶(開戶行: ;帳號: ),以支付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用途之款項。上述行為視為借款人提用了借款,貸款人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

  第六條貸款人與借款人雙方商定,自貸款發放次月起,借款人按月歸還貸款本息(一次性還本付息除外),還款日為每月 日。借款人自願按下列第 種方式歸還貸款本息(如放款日與扣款日不同,首期、末期還款金額按實際天數計算):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每月歸還本息之和元;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首期歸還本息之和元,利息逐月遞減;

  (三)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四)其他:

  第七條借款人在中國銀行開立 帳戶,戶名 ,帳號,並保證在每期還款日前存入當期足額還本付息的存款,同時授權貸款人於每月還款日從該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果該帳戶內資金不足償還當期款項,貸款人即可將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其他帳戶內的資金與貸款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貸款人為上述扣收行為時,應通知借款人。

  第八條借款人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有權對逾期貸款本息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上浮%計收罰息。若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調整,則分段計收罰息。借款人以長城信用卡歸還貸款本息發生透支,應立即無條件歸還透支本金,並按信用卡透支利率支付透支利息。貸款人有權按追償信用卡透支款辦法直接向借款人催收。共4頁,當前第1頁1234

  第九條借款人需提前還款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貸款人,經貸款人確認後即不可撤銷。同時,貸款人有權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計收損失補償金。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事件發生時,宣佈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前到期,並向借款人和保證人發出《提前還款函》,要求借款人在《提前還款函》規定的期限內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

  (一)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款,足以使貸款人認為借款人將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歸還貸款本息的義務的;

  (二)借款人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

  (三)借款人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拒絕為借款人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

  (四)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內累計六個付款期未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五)借款人連續三個付款期以信用卡透支方式償還貸款本息;

  (六)借款人挪用借款的;

  (七)根據本合同擔保條款約定,因擔保人違反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擔保人需提前履行義務或貸款人提前處分抵押物的;

  (八)根據合同法第68條規定,貸款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的借款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貸款人貸款本息的情形。

  第十一條貸款人和借款人雙方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借貸條款,均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意見,同時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後方可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訂立、執行本合同所需有關費用,按照以下方式承擔:

  抵押條款

  第十三條抵押人自願將其享有處分權的財產抵押給貸款人(即抵押權人),作為償還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之借款的擔保,並保證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物見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

  第十四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償還貸款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各項費用。

  第十五條抵押期間從抵押登記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止。抵押人在本合同抵押設定並登記完畢之日,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或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抵押權人保管。

  第十六條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檢查。

  第十七條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抵押人的過錯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抵押人承擔責任,抵押人應在三十天內或貸款人規定的期限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能提供價值相當的擔保的,抵押權人可以選擇提前處分抵押物以行使抵押權。

  第十八條抵押物抵押期間,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須通知貸款人;抵押人以變賣、抵償債務、贈與等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有權的,須徵得貸款人同意。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引起貸款人的損失,由抵押人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設定抵押物需要到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抵押登記,抵押人應與貸款人、保證人合作。

  第二十條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所述情況,貸款人宣佈提前收回貸款而未受清償的,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第二十一條借款人須向 保險公司辦理保險,並以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消保險。為防止保險中斷,貸款人可以代替借款人投保,保險費用由借款人承擔,保險權益屬貸款人。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用於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共ed">4頁,當前第2頁1234

  第二十二條本抵押條款所設立的擔保具有獨立性,無論何種情況,本抵押條款將不因其所擔保的借款條款的無效或可撤銷而無效或可撤銷。

  保證條款

  保證人根據借款人的請求,同意為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提供保證擔保,保證人承諾並遵守本合同的如下條款: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自願為借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保證人承諾按貸款人要求履行還款義務。

  第二十四條保證責任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包括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按本合同第八條約定所計收的罰息)、因歸還貸款本息而引起的信用卡透支款本息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二十五條保證期間從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到本合同借貸條款項下債務最後一期還款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兩年。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借貸條款中的約定,宣佈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償部分或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六條若保證人不按合同履行保證責任,貸款人有權向保證人追索,而且僅需通知,貸款人即可將保證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的資金與擔保債權相抵銷。帳戶幣種與貸款幣種不同的,按抵銷當天人民銀行對外公佈的匯率折算。

  第二十七條保證人承諾督促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並按貸款人的要求,幫助貸款人追收借款人的債務。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與借款人、保證人商定,在貸款人認為必要的情況下,貸款人僅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將債權轉讓給保證人或第三人。保證人同意接受轉讓的債權,轉讓的價格不低於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及罰息、罰金、違約金等之和。

  第二十九條貸款人由於國家利率政策調整而執行新利率的,無須徵得保證人的同意。

  第三十條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保證條款”的效力,保證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其他條款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一)由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二)向下述第項所列人民法院起訴。

  1、 被告所在地;

  2、 合同履行地;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自借款人、貸款人、抵押人、保證人簽字或蓋章之後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之後生效。

  第三十三條借款人按期償還本合同約定的債務並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告終止。貸款人將協助借款人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物的所有權權屬證明檔案退還借款人。

  第三十四條借款人、抵押人、保證人不依本合同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貸款人享有追索權。貸款人因行使上述追索權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三十五條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貸款人可以採用下述第

  方式進行強制執行:

  (一)透過公證直接強制執行,借款人、保證人、抵押人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二)經司法機關裁決後進行強制執行

  第三十六條貸款人有權向有關個人徵信系統提供貸款資訊;借款人嚴重違約影響貸款人債權實現時,有權透過向社會公告的形式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借款人、貸款人、保證人各執一份,登記、公證機構各存檔一份。共4頁,當前第3頁1234

  第三十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3.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借款人(簽章):抵押人(簽章):

  保證人(蓋章):法定或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抵押物清單

  抵押人姓名抵押物名稱

  抵押物座落

  建築面積(平方米)評估值或原值(元) 房屋產權證編號

  備註

  經雙方協商,上述抵押物財產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合同要求負責管理。在抵押期間,抵押人出售、贈與、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所有權的,須徵得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出租、再抵押抵押物的,須通知抵押權人。

  抵押人(簽章):

  貸款人(蓋章):授權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字時間: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2

  出借人(甲方):

  借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是在平等、自願、友好地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了以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 元整。

  二、借款期限為 _____年,從_____ 年 _____月_____ 日起至_____ 年_____ 月 _____日止。

  三、借款期限屆滿,乙方保證馬上返還全部借款,否則,願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四、甲方在本協議書籤訂後二日內將借款交付乙方。

  五、甲方未按時將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時還款,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甲、乙雙方簽名並加蓋公章(是單位的加蓋公章)之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 方: 乙方:

  簽訂∶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協議書模板二

  合同編號: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借款合同中應否有保證方,應視借款方是否具有銀行規定的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和適銷適用的物資、財產,或者根據借貸一方或雙方是否提出擔保要求來確定。)

  借款方為進行____生產(或經營活動),向借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____,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年零__個月,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 │ 貸 款 金 額│

  ├┼┼┤

  │第一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二期 │ 年月底前 │元 │

  ├┼┼┤

  │第三期 │ 年月底前 │元 │

  └┴┴┘

  2.還款分期如下:

  ┌┬┬┬┐

  │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 還款金額│還款時的利率 │

  ├┼┼┼┤

  │第一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二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三期│年月底前│ 元 │ │

  └┴┴┴┘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格式範本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借款合同格式範本

  第九條 其它(爭議解決方式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 址: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 址: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

  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

  一、分期履行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

  對於因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而生的債權,其訴訟時效應按每一期的期限屆滿日分別起算還是從最後一期屆滿後起算,存在爭議、

  一種意見認為,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應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開始計算,故對於約定分期償還的借款合同,應從每一次的償還期限屆滿之日分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期間。

  另一種意見認為,對於同一筆完整的借款,雖然規定了不同的償還日期,但訴訟時效期間仍應從最後的償還日期開始計算,否則將一個完整的法律關係割裂開來,不利於保護債權人的權利。

  從理論上講,分期履行的債權,分為定期給付債權與分期給付債權,前者為數個各自獨立的債權,在一定期間內反覆繼續的發生而為給付,如租賃合同中按期收取租金的債權;後者為一個獨立的債權,分數期而為給付,如按期還款的借款合同、分期付款的買賣合同。對於定期給付債權,由於其是因租賃、承包等連續性合同而產生的債權,債權是一再發生的,經過每一確定期間即產生一新的債權,數個債權之間是獨立的,所以對該債權的請求權的時效期間,自各該債權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分別計算。合同未到期而終止的.,僅發生對已經過的期間的費用的請求權,違約人可能會承擔違約責任,但不必支付未經過期間的費用:而對於分期給付的債權,在約定分期付款的借款、買賣等繼續性合同中,儘管合同約定的是分期履行,但債權是確定不變的,其義務內容是作為一個整體構成了相對人的權利內容,權利人基於該合同所享有的權利同樣也是一個整體的合同權利,其主張合同權利也是對整體權利的主張,每一確定時間的經過即發生債權數額的減少,所以,對該債權的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應自債務履行期限全部屆滿後次日起起算。

  合同未到期而終止的,債務人應清償所有未支付的債務。也有學者對此提出質疑,認為由於分期給付債權的標的雖然是一個,但標的物是可分的,所以分期給付債權雖然基於同一合同所約定的債權是一個整體,但在合同約定分期履行的情況下,實際是將整體的債權分為若於個數額、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後果互不相同的、相對獨立的債權。債務人應當在各相對獨立的債務的履行期限屆滿時履行義務,否則構成違約,亦即構成對債權人相對獨立的這部分合同權利的侵犯。根據《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的規定,應按每筆相對獨立的債權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起算。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xx年4月6日,針對雲南高院的批覆法函〔20xx〕22號《關於分期履行合同訴訟時效期間應如何計算問題的答覆》:對於分期履行合同的每一期債務發生爭議的,訴訟時效期間自該筆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的次日起算。因此,應當認定在借款合同約定分期履行的情況下,實際是將整體的債權分為若干個數額、履行期限,甚至是法律後果互不相同的、相對獨立的債權。根據《民法通則》關於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的規定,應從每筆相對獨立的債權履行期限屆滿時分別起算。儘管該批覆是針對雲南高院《關於繼續性租金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如何計算的請示》作出的,但對於分期履行的借款合同訴訟時效的起算仍然適用。

  另外,在對訴訟時效的起算存在分歧的情況下,還應當從保護債權人權利的角度考慮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問題,尤其對金融債權的保護更應如此。

  二、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

  根據《合同法》第62條第(四)項的規定: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因此,沒有約定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借款合同,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訴訟時效從債權人催告後、必要的債務履行準備期屆滿之次日起起算,但自債的關係成立時起超過20年,不予保護。因此,對於未定履行期限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應從債權人主張權利而債務人拒不履行義務時開始計算,或者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結束的次日開始計算。

  也有的觀點採用了國際上通行的權利能夠行使說,認為無履行期限或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訴訟時效應從權利能夠行使時開始計算,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債權成立的時間同時也就是債權可以行使且應當行使的開始時間。持權利能夠行使說觀點者還認為從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更能體現時效制度的價值,防止債權人長期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因為按照我們現行的起算方法,只要債權人一直未向債務人主張權利,訴訟時效就一直不起算,在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期間內,債權人起訴的,都將得到保護;但如果債權人主張曾給債務人以催告,債務人收到催告的,時效期間從催告的履行準備期屆滿時起起算兩年的普通訴訟時效期間。也就是說,行使催告權的債權人,只能在兩年的時效期間內受保護。而對權利放任自流、不管不顧的人,卻要在20年的時效期間內受保護。這一結果與時效制度關於權利上的睡眠者,不值得保護的立法理由相悖。

  雖然訴訟時效的設立目的在於督促權利人積極行使權利,但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訴訟時效的起算還是應當從債務人拒絕履行債務或在寬限期滿未履行時起算,因為只有此時債權人才有理由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也更有利於保護債權人的利益。

  三、無效借款合同的訴訟時效起算

  關於申請確認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問題,一般認為,合同無效是法律對合同效力所作的強制性、否定性的評價,無論當事人是否實際履行合同,只要具備無效情形,合同便是自始、當然、確定的無效,該無效並不因時間的經過而變為有效。因此,申請確認合同無效應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當事人均可以於任何時間申請確認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其法律後果是恢復到合同簽訂前的狀態,接受給付的一方當事人佔有財產因合同無效而失去了繼續佔有財產的權利基礎,所以基於合同無效產生的返還財產請求權屬於物權請求權,賠償損失的請求權屬於不當得利之債範疇的債權請求權,對於物權請求權是否適用訴訟時效存在爭議,但賠償損失請求權無疑應受訴訟時效的約束。關於無效合同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問題,現行法律、司法解釋尚沒有相應的規定,理論界爭議很大,審判實踐中各地法院掌握的標準也不盡相同。大致有三種觀點:

  (一)訴訟時效應從受領給付之時的次日開始計算

  因為當事人接受給付之時,合同就是無效的(儘管這尚未得到法院的確認),也就是說,當事人接受給付無法律根據,構成不當得利,合同無效的賠償損失請求權於此時便已成立,訴訟時效自應從此時計算。

  (二)訴訟時效應從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算

  此種觀點認為,合同無效是自始無效,但這僅僅是就合同的實質效果而言的。合同只有被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無效,其在法律效果上才被視為從訂立時即沒有任何法律效力。其次,有些場合,當事人一方乃至雙方確實不知道合同存在著無效的原因,自然也就不知道不當得利返還義務的產生,給付的當事人不知道也不應當知道其債權受到侵害。於此場合,訴訟時效期間起算的事由不出現,自然談不上時效期間的起算問題。再次,有的情況下,為給付的當事人即使馬上知道合同存有無效原因,但他仍然願意履行,表示將來也不主張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自然也就無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問題。正是基於以上原因,許多學者認為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合同被確認無效之日起計算。該觀點的不足之處在於,如果合同在履行期間屆滿後很長時間才被確認無效,履行合同一方當事人將受到更多損害,其要求賠償的損失(消極利益)將可能大於合同有效時取得的利益(積極利益)。

  (三)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應從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算

  當事人在其自認為合同有效的情況下基於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而簽訂和履行合同,無論合同是否有效,合同當事人對其合同約定權利的實現期限均有其明確、合理的預期。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到期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應當知道其權利(不論該權利是基於有效合同而產生的債權還是基於無效合同而產生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受到侵害,當事人所享有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應當開始計算。如果以合同簽訂之日或接受給付之日作為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則會導致合同履行期屆滿,而訴訟時效已超過的局面,顯然不利於保護當事人對合同的合理預期。另一方面,以合同履行期屆滿作為賠償損失請求權訴訟時效的起算點可以與合同有效情形下合同之債的訴訟時效相銜接,並且符合當事人合同無效時所得利益不得大於合同有效時的原則。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終字第38號民事判決採納了該種觀點。筆者傾向於按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確定的指導原則進行處理。

  同時,在處理無效合同訴訟時效起算點問題時應當注意以下兩個問題:(1)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二終字第38號民事判決適用的前提是,無效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而這種情況下,基於合同無效產生的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和合同有效時的合同權利在實體上有利益重合之處,也就是說,合同履行期間屆滿之時,無論合同是否有效,債權人都已享有債權請求權,且該請求權已經具備了行使的條件。最高人民法院認為無效合同的訴訟時效期間應當從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屆滿之日,其理由在於保護當事人對合同的合理預期,合同雖然無效,但在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情況下,債權人應當積極行使權利,使訴訟時效制度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由於該案不涉及合同履行後當事人又請求確認合同無效並請求返還財產等其他情形,所以,本案的判決理由僅對於債務人不履行合同情況下,無效合同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具有重要的借鑑意義。(2)如果當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間屆滿前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合同無效,並未提出賠償損失的請求,那麼訴訟時效是否還應當從合同履行期間屆滿時起算呢?筆者認為,合同已經被確認無效時,當事人請求賠償損失的權利的訴訟時效應當從合同被確認無效時起算。因為合同的效力由法院或仲裁機構來界定,所以在合同尚未被確認無效之前,當事人往往不能預期到合同無效的後果,從而對合同的履行有合理的預期。但是,一旦合同被確認無效,債權人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就具備了行使條件,債權人再以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間未屆滿為由提出訴訟時效期間未超過的,不予支援。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3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解決完成學業所需資金,經甲方所在學校批准,向乙方申請國家助學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 分行國家助學貸款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用途借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 其中:學費每年:_____________元; 生活費每月: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自乙方將借款劃入本合同規定賬戶之日起計算,即(或)從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支用

  (一)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第一筆貸款支用。

  (二)以後各筆貸款,甲方委託乙方按下列時間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1.用於支付學雜費的貸款於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提前至節假日的前一天)劃入甲方指定賬戶;

  2.用於支付生活費的貸款於每________月________日(遇節假日提前)劃入甲方指定賬戶,二、八月份除外。

  (三)甲方同意乙方將貸款劃入下述賬戶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提供的賬戶因掛失、銷戶等原因無法入賬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新的賬戶。

  (四)甲方停止支用貸款時,需經所在學校批准,並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

  第五條 借款利率

  (一)雙方約定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期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實行一年一定,每年年初按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相應檔次的利率確定借款利率;但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執行本合同利率,不受國家法定利率的調整而影響。

  第六條 還本付息

  (一)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甲方在讀期間,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按月歸還借款利息;自甲方畢業次月起至貸款合同到期日止,即________年____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甲方按月等額還本付息法歸還借款本息。

  借款期限不超過一年的(含一年),甲方則在借款到期時一次性償還借款本息。

  (二)甲方委託銀行自動從甲方在________銀行開立的儲蓄(卡)賬戶________________中扣除每月本息額,因該賬戶存款餘額不足等甲方原因導致乙方在還款日未受足額清償的,未受清償的貸款視為逾期貸款。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掛失,凍結等情況而造成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還款賬戶用於扣收貸款本息。

  (三)甲方全部提前歸還貸款本息,需經所在學校批准,並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並經乙方同意。乙方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已計收的利息,不隨還款期限、國家法定利率的變化而調整。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當乙方認為申請人的信用狀況發生變化,足以影響其償還貸款時,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相應擔保,如不能提供,乙方可以提前收回貸款。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作它用,甲方無條件接受乙方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二)甲方應對向乙方提供的借款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甲方自願接受乙方對其收入情況進行檢查。

  (四)乙方須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髮放貸款。

  (五)乙方可以定期在學校或其他媒體上公佈借款人違約情況。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還款計劃償還借款的,乙方按逾期金額和天數以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計收利息。

  (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乙方對挪用部分的貸款按挪用天數以萬分之________計收利息。

  (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向甲方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的本息並提前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借款資料的;

  3.甲方拒絕按受乙方對其行為表現及收入情況進行檢查的;

  4.借款人連續三個月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借款人的合法繼承人繼續履行還款義務;

  6.甲方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7.甲方發生轉學、退學、出國留學或定居、被開除等情況。

  (四)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金(包括罰息)

  乙方除本條第三項規定及甲方約定賬戶因甲方原因無法入賬情況外未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足額髮放貸款,乙方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以日利率萬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變更住址(地址)電話等應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一條 介紹人負責向乙方推薦甲方的借款申請,並稽核甲方本人資料的真實性;將甲方在校期間發生的休學、轉學、出國留學或移居、退學、開除、傷殘、死亡、失蹤等情況及時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採取相應債權保護措施。

  見證人協助乙方全面瞭解甲方的有關情況。在甲方畢業時,見證人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畢業去向,協助乙方瞭解、掌握甲方的最新有效通訊方式。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各方仍須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滿足以下條件後生效:

  1.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2.見證人簽字、介紹人的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關條款如與國家助學貸款的規定有不同之處,以國家助學貸款的有關規定為準。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從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第十七條 此合同包括國家助學貸款用款計劃等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介紹人、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介紹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4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保證方:

  身份證:

  電話: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整,乙方用於建房投資,甲方於xx年4月23日將現金壹拾萬元整交付於乙方(乙方以出據為準)。

  二、借款利息:按月息 %(即壹拾萬元每月利息壹千元)計算。

  三、借款期限:xx年4月23日xx年4月23日。

  四、還款日期及違約責任、有關事項:

  ①乙方需在xx年4月23日將到期借款壹拾萬元和資金利息壹萬貳千元共計壹拾壹萬貳千元按時交付給甲方(甲方以出據為準)。

  ②如遇特殊情況在該合同到期後乙方不能還清時,該合同即順延,但在順延期間的借款利息按月息2%計算(每半年結息一次)至本息結清、還清後,該合同即終止。

  ③乙方承諾用家庭財產及住房(實物)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甲方的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權(申請)處理抵押品家庭財產及房產;乙方到期如數歸還甲方的本金及利息,抵押權終止。

  五、保證條款:

  ①乙方按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資金,不得用於違法活動。

  ②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③甲方有向保證人追償的權利,保證人有履行連帶責任的義務。

  ④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乙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地址:

  乙方(簽字):

  地址:

  保證方(簽字):

  地址: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5

  甲方(借款人):×××

  乙方(貸款人):×××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元,於×年×月×日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約定具體的利息,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標準。公民之間也可以無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寫明具體的年、月、日)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

  五、違約責任

  六、本協議自×年×月×日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簽字、蓋章)

  聯絡方式:

  乙 方:×××(簽字、蓋章)

  聯絡方式:

  ×年×月×日

  --------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乙方(放款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住址):

  甲乙雙方因借款事宜,按照《合同法》、《民法通則》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於 年 月 日向乙方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已於 年 月 日全部還清,互不拖欠。雙方於 年 月 日所立《借款協議》(no: )作廢。

  二、甲方因 事由再次向乙方 借款合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為 )。鑑於甲方之前借款均守信用,乙方按上述借款金額借給甲方。每日利息為本金的 %。上述欠款及利息雙方約定甲方必須於 年 月 日付清給乙方。

  三、甲方應按約定及時還清欠款。逾期未還清的,每逾期一天,按欠款金額的 %計算罰息;逾期每超一個月,在上一個月罰息基礎上加收 %的罰息,直至還清為止。

  四、上述借款在甲乙雙方訂立本協議之同時,已由乙方給付甲方,不另立據。

  五、根據本協議的需要及雙方發出的通知、往來聯絡的便利,雙方在本協議確定的聯絡方式為雙方有效的聯絡方式。一方變更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 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六、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的任何糾紛,均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法院裁決。

  七、因解決本協議糾紛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6

  代還款(借款)協議

  甲方(借款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出借方):

  丙方(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甲方因近期資金週轉出現問題,信用卡到期自己無力償還特此請乙方幫助代還自己所欠信用卡的資金,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此協議。

  如甲方不按期限還款給乙方,甲方應承擔超期利息以及手續費。如有丙方存在,在甲方無力承擔的情況下由丙方全部承擔。

  乙方出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 於20xx年 月 日前幫甲方償還。 手續費為: (元),手續費於20xx年 月 日前支付給乙方。

  借款期限:天,還款日期:20xx年 月 日時支付本金。

  還款方式:現金/轉賬支付。

  協議簽訂當日支付其手續費。如甲方超期乙方有權中斷此協議並追回借款,逾期部分按每日加收總金額的3% 作為違約金。

  借款方填:要還款的卡號 額度卡主姓名 密碼

  要還款的卡號 額度卡主姓名 密碼

  要還款的卡號 額度卡主姓名 密碼

  要還款的卡號 額度卡主姓名 密碼

  信用卡或銀行貸款是否逾過期:如逾期,逾期 次

  信用卡是否分期: ;分期金額大概為: 元

  信用卡刷卡是否有限額: 每筆限額: 元 每天限額: 元 是否提過臨時額度:; 提高的額度是多少: 。

  違約責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逾期不還本金,乙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總金額的每3%作為違約金。

  (2)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協議進行違法活動的,出借方應追回借款本金,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期幫助甲方還款,應該承擔銀行收取甲方的利息和滯納金。

  (2)利用借款協議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影印件):

  丙方(簽字、蓋章附身份證影印件):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20xx年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7

  本借款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下列雙方簽訂:

  借款人: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

  目錄

  第1條 定義

  第2條 借款額度及用途

  第3條 借款期限及有效提款期

  第4條 先決條件

  第5條 提款

  第6條 保管帳戶及淨現金收入的使用

  第7條 利息存款帳戶

  第8條 借款利率及計收利息方法

  第9條 承擔費

  第10條 還款,提前還款及遲延還款

  第11條 保險

  第12條 稅款

  第13條 費用

  第14條 宣告及保證

  第15條 約定事項

  第16條 違約事件

  第17條 修改

  第18條 適用的法律及訴訟管轄

  附件

  1.提款通知書

  2.工程超支保證書

  3.繳資保證書

  4.轉讓書

  5.法律意見書

  6.還款擔保書

  7.還款計劃(略)

  鑑於借款人向貸款人申請貸款,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額為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美元的外匯貸款,經借貸雙方協商,議定如下:

  第1條 定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確規定外,下列詞語應具有下列含義: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規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額度”的期限;

  “銀行工作日”指1)北京_________,2)巴黎的法國銀行,3)紐約_________,和4)倫敦_________都營業的一天;

  “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與“承包商”簽訂的關於“本專案”的承包合同(no.)

  “建設費用”指建築安裝工程費用、裝置購置費、海運費以及其他與“本專案”建設有關的費用;

  “建設期”指從“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為止的一段時間;

  “承包商”指法國n公司其總部設在法國巴黎,和中國ncc總公司;

  “美元(us¥)”指美利堅合眾國的法定貨幣;

  “違約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規定的任何一個事件或事實;

  “借款額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規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經提取的借款金額,包括“借款額度(1)部分”和“借款額度(2)部分”和“借款額度(3)部分”;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8

  貸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以下簡稱丙方)

  (授權委託書,公司委託的應當由公司出具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外國企業還需提供經中國司法部認可的中國公證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公證證明或經中國駐當地領使館公證證明。對於授權不明、無權代理、無權處分的主體簽訂的合同,可能導致合同被變更、被撤銷的法律後果。)

  提醒:借款人和保證人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詳細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本合同簽訂地為: .

  本借款合同系依 公司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的規定簽訂,該辦法為本合同附件。

  乙方系 公司員工,現乙方因購買自用住房需要向甲方申請購房借款。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特訂立以下協議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乙方根據甲方有關員工購置住宅獎助辦法有關規定,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RMB 元)

  第二條 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乙方所借款項只應用於購買自住房,不得把購房借款轉作其他用途。

  第四條 借款擔保:丙方為該借款提供擔保。

  三方方同意擔保方式為:

  1、

  2、

  丙方提供抵押擔保的,應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登記。

  本借款擔保人負連帶清償債務之責 (包括借款本金及違約金),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第五條 借款用途監管:甲方有權對乙方借款用途監督與核實,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該項工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的服務期不滿八年主動離職者,或不滿八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章制度或依據勞動合同法而被開除的,甲方有許可權期收回全部借款,並按全部借款 %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 日內返還全部借款和違約金。

  2.如乙方在甲方公司或其關聯公司連續任職滿八年但是不滿十一年主動離職或服務期已滿八年但不滿十一年因嚴重違反所在公司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法律而被開除的,甲方有許可權期收回借款本金的50%計5萬元(以本金十萬元計算),並按10萬元的 %的比例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乙方應在離職之日起 日內返還。

  3.乙方違反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返回本金,並要求乙方承擔本金 %的違約金。

  甲方有權委託第三方代替甲方選擇下列方法之一要求乙方履行,乙方不得拒絕。

  1.要求乙方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2.要求借款合同擔保人償還該借款和違約金。?

  3.要求實現抵押權。

  第七條 補充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部分條款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其他條款或其他部分的效力。本合同經甲乙方及擔保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條 甲方有權指定某一在中國大陸居住的、有確切姓名、住所的自然人,作為解決甲方與乙方間基於本合同可能產生的任何法律訴訟的代理人。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乙方所在工作單位及財務部門各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署之日起起生效。

  甲方(授權執行單位蓋章)

  代表人

  乙方(簽字)

  擔保人(簽字) 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協議協議書 篇9

  甲方(借款人):張吉,男,52歲,系紅旗鄉文化村農民。

  乙方(貸款人):於麗,女,36歲,系紅旗鄉個體工商戶。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5萬元,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交付給甲方。

  二、貸款利息,參照國家規定的標準,月息按每元0.002元。

  三、借款期限為2年,至某年某月某日還清本息。

  四、甲方如果不能按期歸還本息,從延期之日起,月息按每元0.004元計算;乙方如果提前索要貸款,甲方不支付利息。

  五、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張吉(簽章)

  乙方:於麗(簽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