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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詞學思想和"易安體"的特點

李清照詞學思想和"易安體"的特點

  【導讀】李清照出生於書香門第,早期生活優裕,其父李格非藏書甚富,她小時候就在良好的家庭環境中打下文學基礎。出嫁後與夫趙明誠共同致力於書畫金石的蒐集整理。金兵入據中原時,流寓南方,境遇孤苦。所作詞,前期多寫其悠閒生活,後期多悲嘆身世,情調感傷。形式上善用白描手法,自闢途徑,語言清麗。論詞強調協律,崇尚典雅,提出詞“別是一家”之說,反對以作詩文之法作詞。能詩,留存不多,部分篇章感時詠史,情辭慷慨,與其詞風不同。

  一、《詞論》的著錄和"別是一家"說的創立

  集中反映李清照詞學思想的《詞論》的篇名是後人命名的。此文最旱由胡仔在其《苕溪漁隱叢話》後集卷三十三《晁無咎》條下著錄時,稱"李易安雲"。胡仔所引是否全文,至今尚有疑議。鑑於此文不僅是李清照唯一的詞學論著,也是詞史上最早產生巨大影響的一篇詞論,篇幅又很簡短,茲將胡仔所引之全文迻錄於下:李易安雲:"樂府、聲詩並著,最盛於唐。開元、天寶間,有李八郎者,能歌擅天下。時新及第進士開宴曲江,榜中一名士先召李,使易服隱名姓,衣冠故敝,精神慘沮,與同之宴所,曰:'表弟願與坐未',眾皆不顧。既酒行樂作,歌者進,時曹元謙、念奴為冠。歌罷,眾皆諮嗟稱賞。名士忽指李曰:'請表弟歌',眾皆哂,或有怒者。及轉喉發聲,歌一曲,眾皆位下,羅拜日:'此李八郎也。'自後鄭、衛之聲日熾,流靡之變日煩,已有《菩薩蠻》、《春光好》、《莎雞子》、《更漏子》。《浣溪沙》、《夢江南》、《漁父》等詞,不可遍舉。五代干戈,四海瓜分豆剖,斯文道熄。獨江南李氏君臣尚文雅,故有'小樓吹徹玉笙寒','吹皺一池春水'之詞,語雖奇甚,所謂'亡國之音哀以思'也。逮至本朝,禮樂文武大備。又涵養百餘年,始有柳屯田永者,變舊聲作新聲,出《樂章集》,大得聲稱於世。雖協音律,而詞語塵下。又有張子野、宋子京兄弟、沈唐。元終、晁次膺輩繼出,雖時時有妙語,而破碎何足名家。至晏元獻、歐陽永叔、蘇子瞻,學際天人,作為小歌詞,直如酌蠡水於大海,然皆句讀不茸之詩爾。又往往不協音律者,何邪?蓋詩文分平側,而歌詞分五音,又分五聲,又分六律,又分清濁輕重。且如近世所謂《聲聲慢》、《雨中花》、《喜遷鴦》,既押平聲韻,又押入聲韻。《玉樓春》本押平聲韻,又押上、去聲,又押入聲。本押仄聲韻,如押上聲則協,如押入聲,則不可歌矣。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漢,若作一小歌詞,則人必絕倒,不可讀也。乃知別是一家,知之者少。後晏叔原、賀方回、秦少游、黃魯直出,始能知之。又晏苦無鋪敘,賀苦少典重,秦即專主情致,而少故實,譬如貧家美女,雖極妍麗豐逸,而終乏富貴態。黃即尚故實,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瑕,價自減半矣。"苕溪漁隱曰:"易安歷評諸公歌詞,皆摘其短,無一免者,此論未公,吾不憑也。其意蓋自謂能擅其長,以樂府名家者。退之詩云:'不知群兒愚,那用故謗傷,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正為此輩發也。"繼胡仔之後,第二位著錄《詞論》的是南宋人魏慶之,見於其《詩人玉屑》卷二一《詩餘》條,在《晁無咎評》之後,題作《李易安評》,又另作《李易安雲》,文字除將胡仔所引的"雖極妍麗豐逸"句作"非不妍麗",又將胡仔所引的"皆摘其短"句作"皆指撾其短"外,其他悉同胡仔所引,並將"苕溪漁隱曰:易安歷評諸公歌詞,正為此輩發也"一段全文引錄。

  第三位著錄《詞論》的是清人徐釚,其《詞苑叢談》卷一《體制》題作《李易安詞評》,文字系據《詩人玉屑》,而未引"苕溪漁隱曰正為此輩發也"一段。上述引文中的"乃知別是一家,知之者少",就是李清照首次為詩、詞之別立下的界碑,也是後世論者常常引用的"詞'別是一家,"的原始出處,如引作"詞別是一家",則不是現存李清照《詞論》的原文。

  二、《詞論》的貢獻

  以往人們對《詞論》所作出的貢獻,大都只就其"文字"涉及到的諸如詞史、詞律、詞評等問題加以論列,而對其貫穿全文的一個盡在不言中的重要問題,至今仍被忽略,這個問題就是《詞論》堪稱:

  (一)為"小歌詞""補天"之作

  把宋代的這種特定的文學體式稱之為"宋詞"無疑是後世的事,李清照還不時把它叫做"小歌詞",在她之前,詞更被叫做"曲子詞"、"樂章"、"樂府"、"琴趣"、"長短句"、"詩餘"等等,別名很多,但沒有一個能作為其獨立"人格"的揭櫫,名字也不夠響亮。這都是因為那時的詞尚處在詩的附庸和棄兒階段的緣故。到了北宋,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文化的繁榮,歌樓舞榭遍及城市,官伎、私伎比比皆是。這種被叫做歌詞的創作權,不僅從民間轉到了一些文學大家的手裡,甚至還有一些名公大臣加入了"小歌詞"的寫作行列,從而給這一畔域帶來了新的問題。這時李清照挺身而出,為"小歌詞"的純潔和獨立,大聲疾呼。上引《詞論》的第一段是說詞應象唐朝開、天盛世時的"樂府、聲詩"一樣,是供歌壇名星演唱的;第二、三段分別指出"鄭、衛之聲"和"亡國之音"都不合時宜,前者則更是被指摘的物件;第四段是全文的核心,它以例項說明,象柳永《樂章集》那樣"雖協音律,而詞語塵下"不行,象晏、歐、蘇等人那樣寫一些"不協音律"的"句讀不茸之詩"也不行。不論是晏、歐、蘇,還是王安石、曾鞏,他們所作"小歌詞"之所以"不可讀",主要是他們不知詩、詞之別,或"知之者少"。而對詩、詞之別"始能知之"的晏幾道、賀鑄、秦觀、黃庭堅,又各自有"無鋪敘"、"少典重"、"專主情致"、"少故實"等缺久。總的看李清照的這篇《詞論》,對時弊的批評是擊中要害的,建樹是獨特的,對後世的影響是深遠的。詞這一體式之所以能夠膺任宋代文學的代表,被光榮的稱為"宋詞",在一定意義上說,對於詞的本質的確立和流弊的匡正,李清照幾有"女娟""補天"之功。

  (二)對詞之為體要義的建樹

  李清照對於詩、詞之別的劃分,應該說是首先著眼於詩、詞不同的社會作用的。詩的社會作用已為人們所共認,這就是孔子所說的"小子何莫學夫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從李清照的詩歌實踐看,無疑她對孔子此說是身體力行的。關於詞的社會作用,《詞論》中雖亦無直接論述,其贊成曹元謙、念奴、李八郎等"歌壇"高手,在曲江宴上大顯身手,就說明她是格守《花間》、南唐之風習,也把"小歌詞"看成"娛賓遣興"、侑筵佐筋的工具。既如此,在她看來,"小歌詞"要想唱得"眾皆泣下",除了要有象李八郎那樣的"擅天下"的"能歌"者,歌詞本身不僅要摒除"鄭、衛之聲","亡國之音"和"詞語塵下"者,還要有與詩文大不一樣的、為詞所特有的音韻格律,她《論語·陽貨》,朱熹《四書集註》本,中華書局1983年版。

  認為詩文只講究平仄即可,而歌詞則既"分五音,又分五聲,又分六律,又分清濁輕重",如不烙守音律方面的這一系列的嚴格規定,那麼所作歌詞"則不可歌矣",這樣的人作為歌詞作者,即使"學際天人",也是不稱職的。要想稱職,必須首先弄清詞是"別是一家"的,與詩很不一樣,它們必須各立門戶的道理。在這個基礎上,作者還進一步強調,詞還要有"鋪敘"、要"典重",既不能象秦觀那樣"專主情致,而少故實",也不能象黃庭堅那樣"即尚故實,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暇,價自減半矣。"以上是李清照在其《詞論》"文字"中直接論述到的關於詩、詞的主要區別之點。對此,她從理論上作了明確的、反覆的強調。但對於詩和詞別一方面的主要區別,即二者在題材內容方面的差異,在現存《詞論》"文字"中,沒有明確的、直接的論述,但在李清照的創作實踐中,其詩、詞的題材內容則敻不相埒。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不難設想,即胡仔在其《苕溪漁隱叢話》中所錄"李易安雲",並非全文。其闕文一則可能在論述詩,詞題材之別的段落上;一則又可能在"價自減半"的戛然而止處。後者的內容,顯然不便妄測,試對前者擬補如下:詩、詞之間,除了《詞論》中著重強調的音律,即形式方面必須嚴加區別外,後面提到的對於詞在情致、鋪敘、典重、妍麗、豐逸等方面的一系列要求,均取決於內容,而內容如何又往往取決於題材。實際上李清照對於詩和詞在題材內容方面的規定十分嚴格,可以說她為二者劃了一條很深的鴻溝。比如她的詩的題材內容幾乎都是關係到社稷江山和興觀群怨的,偶爾寫了一首被認為"甚工緻,卻是詞語"的《春殘》詩(詩云:"春殘何事苦思鄉,夢裡梳頭恨最長。梁燕語多終日在,薔薇風細一簾香"),基本也沒有超出《論語·陽貨》所規定的興觀群怨和"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的範圍。至於其詞的題材內容,所涉及的或是伉儷親情,或是離懷別苦,或是私生活方面的隱衷。即使後期的個別詞中帶有一定的家國之念,她也將其託之"酒朋詩侶"、閨事閨情出之,絕無直抒壯懷之篇。至於李清照在詞的題材內容方面,嚴把私房門的做法是否完全可取,那是尚須另外探討的問題,但如果在《詞論》中,讀不出作者對於詩、詞題材的嚴格分工,那就勢必造成對其作品(主要是詞)的誤解,甚至曲解。比如她的《聲聲慢》,如果把它理解成借惟悴的黃花、雨中的秋桐和不再為她捎書的鴻雁,表達其中年被疏無嗣的隱衷,就很符合作者對於詞的題材規範,而象以往那樣,大都把這首詞說成是表達恢復無望的苦悶,從而把"雁過也,正傷心,卻是舊時相識"三句,等同於朱敦懦南渡以後寫的"年年看塞雁,一十四番回"等句,把"梧桐更兼細雨,到黃昏、點點滴滴。這次第,怎一個愁字了得"諸句,說成與張炎的"只有一枝梧葉,不知多少秋聲"一樣,都是表達對時事的憂傷云云,這種種說法,無疑都是牽強附會的,因為這遠遠超出了李清照為其詞所規定的題材範圍。如果細讀一下其《詞論》,就會知道,這樣人為地拔高李清照,恰恰違背了她對於詞的理論主張。

  同時還應該看到,《詞論》對於詞在格律方面迥異於詩的獨特要求,無疑是基於時人對於詞合樂、應歌的現實需要;而李清照對於詞的題材內容的界定,則無異於強化了詞的自身特色。她從兩個方面所花費的苦心,集中到一點,就是她不遺餘力地為詞爭取生存權,如果沒有李清照對於詞之為詞的特質的強化,那麼在已經出現的"以詩為詞"、"以文為詞",以及對詞的格律屢屢有所突破的現實面前,詞不但會處在作為"詩餘"的名實相當的附庸地位,久而久之,隨著其自身特點的弱化和消失,在失去其獨立存在的必要性之時,也就是其被詩取代之日,然而詞在以後的歲月中,不管出現了什麼樣的為李清照所始料不及的生存環境,它不僅沒有消融於詩,反而在面對著比唐詩更加紛壇勢眾的'宋詩面前,出"人"頭地。宋詞的出息,固然非藉助於清照一人之力,但在它爭執牛耳的過程中,李清照以其理論和創作的雙重業績,立下了頭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