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外包合同彙總4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外包合同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外包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承攬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接製作甲方美術資源製作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專案內容
甲方有意願將所開發的專案《 》部分美術資源全部委託乙方承攬,並需符合設計要求及時間點要求。乙方有意願對甲方委託的專案提供相關“服務”。
本協議所指“服務”是指本協議“附件一”中所描述的專案作品列表及相關要求。
甲方對於乙方所提供“服務”
的製作技術、風格、提交檔案的格式等均有明確的要求,該等要求在本協議”附件一”中詳細列明。且經雙方協商達成共識,根據日常運作需求,甲方有權以提交”附件一|”的修訂檔案的形式修改技術規範,乙方對此應當接受並簽署該修訂檔案。
第二條
交付時間
1.協議簽訂後,乙方即向甲方傳達製作交付計劃,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後,即開始製作。
2.介面人員安排:
雙方應指派固定的介面人:
甲方介面人:
資源類:
商務類:
乙方介面人:
資源類:
商務類:
商務類:
郵件:
第三條
專案驗收
1.驗收標準:驗收標準以本協議附件一約定為準。
2.驗收時間:乙方應按照本協議附件一中的約定時間(年月日)以及交付方式,按時將甲方委託製作的美術作品交付給甲方。
3.修改反饋:
(1)甲方應在收到乙方交付後的七個工作日內完成作品的驗收工作,包括風格和技術規範的驗收;如有任何修改意見,須在第八(8)四(4)個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書面修改意見報告;乙方應在十五(15)個工作日內遵照甲方意見修改完成修改。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美術作品後的八(8)四(4)個工作日仍未能給予修改意見的,除雙方另有書面協議,否則應視為美術作品驗收透過。
(2)乙方針對甲方所提供完整的書面修改意見進行修改。甲乙雙方約定,在對乙方提交的作品進行驗收的過程中,乙方對每項製作成品應該免費提供修改,直至驗收透過。若甲方對與本協議下製作內容的風格提出進行較大的修改要求,致使乙方工作量增加5%以上,該修改需要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署相關書面補充協議。
4.書面報告:本協議下的書面報告指任何以書面形式甲方對乙方所做出的稽核驗收結果報告。在本協議規定下,承認電子郵件與其它的書面形式,均應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稽核驗收人員:
第四條
專案費用
“附件一”所指美術外包專案費用共計人民幣元;(大寫:)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在本協議簽署後,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之日起的五(5)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協議下專案作品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元;(大
寫:) ,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2)在乙方交付完成本協議下規定應交付的所有作品,且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發票之日起的五(5)個工作日內,將剩餘專案費用的50%,即人民幣元;(大寫:),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乙方指定賬戶資訊如下: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對乙方交付的作品擁有著作權、所有權和使用權等相關權利,除非得到甲方授權,包括乙方在內的任何人均無權對該作品行使任何權利。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按質地交付作品,並在乙方遞交作品的原始檔確認透過並得到等金額髮票之後,再支付每個節點的相應款項。
3.甲方需在專案開始前對技術規範進行確認,在乙方進行製作的過程中如果甲方提出的修改內容超出技術規範和原定需求內容而導致改動而使得乙方工作量增加5%(按每個作品製作的工作量為計算標準)以上的,雙方將對費用另行協商,並簽署相關的補充協議。
4.合作內容完全按照合同中的交付計劃執行並通過後,甲方應按本協議第五條的付款方式和時間及時地向乙方支付專案作品製作費用。
5.甲方如非由於不可抗力、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問題和未及時交付產品的原因而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發生的一切費用。
6.提供需求說明與資源參考:美術外包內容的大類,甲方應提供一個樣本作為乙方製作外包資源的標準參考。同時甲方還應向乙方提供美術資源的製作規範和樣本參考、美術資源的任務說明、乙方在製作期間的作品反饋、必要的製作素材,以上資訊全部以文件的形式呈現。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FTP管理許可權,FTP作為乙方作品及甲方的反饋上傳下載的唯一正規渠道。如雙方遇到製作問題,可以透過騰訊QQ等網路交流軟體即時交流,但所有網路交流軟體不能作為檔案傳輸渠道。
7.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進度和質量進行監控,並分階段對乙方提交的製作內容進行評估稽核驗收。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本協議附件一中的相關規定完成美術作品製作。
2.乙方如未能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交付作品,或者交付後經甲方提出修改意見卻未能在十五(15)個工作日內修改完成透過驗收的,除雙方有書面協議規定外,每延期一天,甲方將有權扣除協議總金額的千分之四,作為延期交付的違約金,雙方合作如涉及違約金問題,則實際支付金額以最終金額為準(最終結算金額 = 合同總金額-違約金額)。延期交付違約金應不超過本協議總金額的.5% ;由於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未能按時提供反饋意見等)導致乙方最終提交延遲,則不在此列。
3.若未經甲方同意,“材料”中含有有害的或加密內容,則甲方有權扣除合同總金額的50%。若甲方所遭受的實際損失高於上述違約金金額的,則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乙方保證其製作完成的美術作品不侵犯任何人的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權利,如因本協議涉及的作品引發任何智慧財產權相關的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及承擔所有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將製作的作品交付給甲方後,該作品的智慧財產權即歸屬甲方所有,非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該作品,但甲方未按照本協議規定按時支付專案費用的除外。
第八條
智慧財產權
1.在本協議項下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服務”成果及程式,包括乙方為甲方製作的美術作品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署名權、發表權、修改權等著作人身權和財產權)在乙方收到甲方按照本協議約定應支付的專案款項之日起全部轉由甲方享有。乙方保證相關創作參與人員已與乙方簽署智慧財產權歸屬協議,使甲方對以上工作成果享有完整的著作權。
2.甲方對提供給乙方使用的資料享有全部的智慧財產權,乙方只能在合同約定的範圍使用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刪改或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
3.乙方不得為履行本合作之外的目的,自行使用或授權、洩露給第三方使用上述任何乙方為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工作成果。
第九條
保密條款
1.本協議訂立前以及在本協議期間,一方(“披露方”)曾經或者可能不時向對方(“受方”)披露該方的機密資訊。在本協議期限內以及隨後,受方必須:(1)對機密資訊進行保密;
(2)不為除協議明確規定的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機密資訊;(3)除為履行其職責而確有必要知悉機密資訊的該方僱員(或其關聯機構、該方律師、會計師或其他顧問的僱員)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且上述人員須簽署書面保密協議,其中保密義務的嚴格程式不得低於本條的規定。
2.上述保密條款1,對以下資訊不適用:(1)受方有在披露方向其披露前存在的書面記錄證明其已經掌握;(2)並非由於受方違反本協議而已經或者在將來進入公共領域;(3)受方從對該資訊無保密義務的第三方獲得。
3.每一方應制訂相應的規章制度,告知該方(以及該方的關聯機構)董事、高階職員以及其他僱員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
4. 本協議終止後(或經披露方隨時提出要求),受方應向對方歸還(或經對方要求銷燬)包含對方機密資訊的所有材料(包括其影印件),並且在對方提出此項要求後十(10)個自然日內向對方書面保證已經歸還或銷燬上述材料。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若一方對本協議構成重大違約,則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對違約行為予以糾正。若違約方未能在收到該通知後的三十(30)個自然日內對違約行為進行糾正的,則另一方有權透過發出書面通知解除本協議,則無過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索賠。
2.甲方可以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上述方式終止本合同:如果乙方發生重組(合併、分拆、被收購等)導致乙方被甲方的競爭對手控股或者可以影響乙方高階管理層;如果乙方因無力償還債務而被清算;乙方違反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
3.乙方可以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上述方式終止本合同:如果本次外包按甲方規定完成甲方拒不付費;如果甲方因無力償還債務而被清算;甲方違反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給乙方造成重大損失。
4.本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自合同終止日起,乙方應承擔本協議二(2)年的保密義務。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為”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拆遷、徵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檔案,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檔案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無需承擔任何責任。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遲延履行本協議的,應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向另一方提交相應的證明。
第十二條
其他1.本協議簽定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檔案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併成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雙方簽章對附件進行修改即是對協議進行了變更的真實意思表示。
外包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貨物運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現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運輸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範圍
乙方為甲方提供下列的服務專案中第 1、4項的承運服務:
1、貨物全國門到門運輸。
2、承運貨物的分揀、包裝。
3、倉儲(費用另計)。
4、代辦保險(保費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服務期限
從 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後雙方繼續合作的,需另簽訂承運合同。
第三條 服務受理
1、乙方透過電話、傳真、E-mail或系統對接等方式接受甲方委託。
2、達成委託後,甲方應按乙方要求及時將運輸所需全部手續移交給乙方(所運貨物需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應一併移交)。
3、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應及時辦理收取貨物手續,按服務收費標準開具運單,及辦理保險手續(在甲方提出保險要求並由甲方支付保險費時)。
第四條 費用與結算
1、乙方按照經雙方確認的收費標準及收費內容進行收費,運價按照《物流配送價格表》之規定執行(詳見合同附件1)。
2、費用結算方式
甲方按月與乙方進行結算。乙方以收貨人簽收的送貨單作為運費結算的依據進行運費結算,如不能提供簽收單的,由乙方提供保證函,確認該批貨品已安全送達收貨人,如收貨人提出異議的,由乙方負舉證責任,乙方如不能提供有效證據證明客戶收到貨時,由乙方按附件2《貨物賠償標準》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
3、費用結算時間與付費
乙方與甲方的費用結算期是對每月 日至 日(或30日)的業務費用進行結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費用月結對賬單》明細後3個工作日內與乙方進行核對和確認,如有異議,應於收到賬單後3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3個工作日內不反饋資訊,視同確認。確認後,乙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供費用發票,同時甲方以現金、支票等方式向乙方付清款項。
4、甲方採用由收貨人或第三方付費時,應當向乙方提供保函,並承擔因收貨人
或第三方拒絕付費時支付該運費及其他費用的責任。
5、甲方不得以部分款項有爭議為由拖延其它無爭議部分款項的按時支付。對有
爭議的部分,經雙方核對並對付費金額達成一致意見後,甲方需於商議付款日結清該部分款項。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的時間、地點、方式將貨物運送到目的地。
2、在未辦理提貨、發貨手續之前,甲方有權變更或取消委託內容,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甲方所委託業務的進展情況,服務過程中的資訊,甲方應保守合作期內知道的所有乙方的商業秘密。
4、甲方自己包裝時,有義務按國家有關承運貨物包裝標準進行包裝。
5、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時間同乙方進行結賬,在乙方完成約定的物流運輸任務後,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為由拖欠服務費用。
6、甲方特殊要求乙方專人押送、特殊包裝、繞道行駛、配備器材等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7、甲方委託承運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規定及其它要求,甲方不得交寄國家禁止寄遞以及侵犯他人權利的物品;甲方應保證其交寄的貨物符合國家產品質量、衛生許可等相關規定;如因上述原因導致乙方被相關部門處罰或對他人賠償或被收貨人侵害,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要求及時為甲方提供安全運送貨物服務。
2、乙方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的義務,並向甲方反饋資訊。
3、乙方提供的服務車輛必須牌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確保安全駕駛。
4、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乙方有權暫停執行甲方所委託的業務並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服務費。
6、當乙方發現貨物的包裝、體積等不符合運輸要求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改正直至拒絕承運,但因包裝導致的丟失破損乙方不承擔責任。
7、乙方保留因特殊原因(運輸市場波動、油價上漲)而調整運價的權力,並通知甲方且須雙方協商一致方可改動。
第六條 貨物保險
本合同採用下列保險方式:
甲方不委託乙方辦理保險。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備好貨物,貨物晚點責任由甲方承擔。
2、對於甲方自行包裝貨物,因包裝不當造成的損失或在交接時貨物外包裝完好,而內裝貨物毀損、短少或滅失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由於甲方錯誤提供收貨人地址、收貨人姓名或聯絡電話等資訊,導致貨物運送延誤等損失,甲方承擔責任。
二、乙方責任
1、因乙方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達收貨人,應將貨物無償運到指定的收貨人,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指定的收貨人遲延或拒絕收貨造成的損失,與乙方無關。
3、乙方與操作專案相關的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相關業務培訓,以保證按照要求完成相關工作。
4、甲方委託乙方保險貨物發生事故,乙方負責對甲方按宣告價值進行理賠。
5、乙方負責製作每天的《運輸跟蹤表》,將運輸資訊及時通知甲方,並保證異常情況能及時處理。
6、乙方為甲方提供倉儲服務,每日製作《庫存日報表》,及時向甲方彙報庫存情況。
三、下列情形,造成人員傷亡和裝置損壞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在委託的貨物中故意夾帶危險貨物品和其它易腐蝕、易汙染貨物以及禁、限運貨物等行為。
2、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
蝕、損壞、造成人員傷亡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甲方匿報貨物品名、重量等,造成航空、鐵路及國家安檢部門對乙方的罰款及費用。
4、甲方錯用包裝、儲運標誌所造成的貨物損失的。
5、當收貨人收貨簽收後,該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一切風險隨之轉移到收貨人處,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八條 其它
1、因乙方管理不當,造成貨物破損或滅失的,由乙方按附件2《貨物賠償標準》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因貨物的自然屬性合理損耗或性質變化除外)。
2、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協商並達成一致後,方可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合同終止前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3、由於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並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及相關證明,由雙方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協調確定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4、甲乙雙方若有需要改變公司名稱、聯絡方式或需搬遷離開原所在地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本合同執行的變更時,均應於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須由變更方承擔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物流配送價格表》、《運輸服務考核辦法》及其他
與運送有關的操作規程均被視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當本合同沒有約定時,以乙方工作單背書條款為準;當合同乙方工作單背書條款發生衝突時,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附則:甲乙雙方需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甲 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簽字日期:
簽約地點:
傳 真: 簽字日期:
外包合同 篇3
甲方:蘋果發藝分店
乙方: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工作需要,將平面設計工作外包由乙方承擔,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該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 協議期限: 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10 月20日止;
二、 工作內容:乙方根據甲方工作要求和安排,按時、保質的完成平面設計任務,包括但不限於:
1、協助日常門店物料修改
2、形象設計與調整
3、宣傳單設計
4、協助拓展部展店所需物料設計
三、合作方式:甲方整理提供所需設計的內容和過往設計師的一些資料檔案給乙方做參考,乙方根據甲
方要求進行設計和修改,所有設計稿件需經甲方負責人確認;設計僅包含本店相關設計內容,除本店外不提供其他公司或其他行業設計服務。
四、費用結算:甲方每月 15日支付乙方平面設計費1000元(壹仟元),如遇設計量過大應按雙方協商增補額外費用。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配合乙方分期整理提供設計資料和需求;
2、甲方按協議支付平面設計師費用給乙方;
3、乙方按協議按時、保質完成甲方平面設計任務;
4、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協議內容;
5、合作期間,乙方為甲方設計的所有稿件屬甲方所有,乙方不能挪為他用並需將所設計
稿件拷給甲方備案,合作期滿,雙方不再合作,乙方需將甲方所有資料歸還甲方。
六、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必須自覺遵守協議條款,如有違約 情況,違約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外包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
一、甲方為一家有效存續和合法經營的物流公司,乙方為一家有效存續和合法經營的運輸企業;
二、為節約成本,高效雙贏,雙方本著自願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以諮信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甲方在徵得客戶的同意下,將其獲得的部分或全部業務承包給乙方,乙方承諾將以不低於甲方的服務質量為客戶提供相應服務。
第二條 合作流程
1、甲方將接受的包括不限於運輸等業務,可以部分或全部交給乙方為客戶提供服務。屆時,甲方與客戶簽署的業務協議等檔案,當然對
乙方有法律效力。
2、乙方將完全按照甲方與客戶簽署的協議檔案,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完成承包的業務。
3、乙方應在接到甲方轉包的業務後,按照甲方對車輛、運送路線、運送時間等的要求指派相應車輛及駕駛人員,提供服務。若乙方有任何違約行為,甲方有權立即另行委託他人完成配送任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給予任何補償;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償。
4、乙方人員及車輛完成承包業務的,應向接受方獲取相應憑證、例如運貨單等,以證明其按照合同約定完成了承包業務。
5、乙方在承包業務中發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燃油費用、駕駛人員工資福利、車輛通行費用、車輛維修費用、交通違章罰款、交通事故賠償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客戶聯絡、業務確認等工作,均有甲方負責,乙方不得擅自與客戶進行業務聯絡,但甲方允許的除外。
第三 費用核算及支付
1、就上述轉包業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定的管理費用。費用金額、計算方式、支付方式等由雙方另行約定。
2、雙方可以約定定期計算或固定每單結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或拖延支付該等費用。
第四 風險承擔及違約責任
1、 乙方應確保派出的車輛安全效能符合國家規定要求並指派富有經驗的駕駛人員,並自行負責車輛的年度檢驗、購買車輛及人員的相關保險等,以確保按協議和甲方要求完成相應業務。
2、自乙方接受業務起至業務完成期間的損失和風險均有由乙方承擔。無論甲方是否辦理貨物的相關保險及是否獲得賠償,乙方均應在貨物毀損或滅失後五日內,全額賠償給客戶和甲方造成的損失。
3、非因甲方原因,貨物被任何第三方留置,導致貨物未能按照運貨單約定的時間送達目的地的,每遲延一日,乙方應按被留置貨物價值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十五日的,乙方應按被留置貨物的價值為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的,各方應首先協商,協商不能解決的,各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 其他
1、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乙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以及業務項下的權利義務以任何方式轉移給第三人。
2、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3、本協議簽訂地為上海市浦東新區,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4、若有未盡事宜,或履行合同中出現新情況,甲、乙雙方均可及 時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