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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租賃合同

起重機租賃合同合集15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起重機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起重機租賃合同1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熱電廠內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2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機械裝置租賃等有關事宜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乙方將其自有的下列機械裝置租賃給甲方使用:

  第二條以上裝置僅限於XXX工程使用,裝置的交付與歸還地點為甲方施工現場。

  第三條沒有乙方書面允許,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裝,轉租和轉借乙方裝置,乙方裝置上的標識與文字,是乙方裝置的重要識別標誌,甲方不得對裝置上原有的標識或文字擅自損壞,更改,覆蓋,貼上等,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

  第四條租賃期限:

  從20xx_年XX月_XX日至_20xx年_XX月XX日止,租賃期定為X個月,不足X個月租金按X個月計算。如需延期甲乙雙方需協商,本合同延續。

  第五條租金及運輸費用:

  1.租金:月租金為人民幣肆萬陸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負責。

  2.運輸費:機械裝置進出廠運輸費陸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負責,乙方裝置到達甲方工地後,甲方於當日付清乙方裝置進出場費。在乙方收到甲方現金或銀行底單傳真件後開始組裝,組裝完畢後開始起租。如2天內不能支付甲方則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費用結算:

  1.費用每月結算一次。甲方應於乙方裝置進場滿月後支付月租賃費,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裝。如甲方逾期5日未支付租賃費,則乙方有權停止使用,並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5%違約金。

  2.租金的計算為乙方裝置到達甲方現場組裝完畢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裝置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結算週期不足一個月的,則按天計算。按天計算標準為: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至甲方提出終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計停機維修保養2天內不減租金。

  4.月租裝置每月累計工作時間為300個小時,超時加班租金以小時累計結算,其計算標準為:月租金/30天/10小時。

  第七條甲方責任:

  1.有權對乙方裝置和操作人員查驗證件,有權對進入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吊具,吊繩等,如需要夜間施工,必須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裝前,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歷證書的起重工指揮,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裝置操作人員詳細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裝構件的重量,幾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項等,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吊裝安全。

  4.監督裝置操作人員,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對裝置的檢查保養工作,並免費負責操作人員現場食宿。

  5.甲方協助乙方租賃起重裝置現場組裝輔助吊機,乙方負責起重裝置現場組裝、分拆工作。

  6.負責機械裝置所用的柴油。

  7.對乙方裝置進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對乙方裝置使用情況及操作司機的工作態度滿意給預以客現評價和簽證。

  9.按時支付乙方裝置租金。

  第八條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起重裝置效能可靠,運轉正常,獲得具有技術監督檢測機構頒發的安全使用證,操作人員具有上崗資格證書。

  2.乙方配備該機操作人員2名,並承擔其工資。

  3.操作人員必須服從甲方人員協調,排程和指揮,接受甲方人員的安全教育,服從甲方人員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定。

  4.操作人員應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甲方人員如違章指揮或所吊物件及環境影響起重機械安全執行時,乙方人員可拒絕執行。

  5.操作人員必須每日做好裝置檢查,保養工作,如發生故障,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儘快使機械裝置恢復工作,如需要對機械裝置進行修理或保養,則要提前與甲方協商,儘可能減少影響甲方工作。

  6.負責機械裝置安裝分解和除錯工作,工作人員應服從甲方現場管理規定。

  7.負責機械裝置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輔助油料。

  8.甲方不按時支付款項,則乙方有權收取違約金,並有權採取停機或提前終止合同措施。

  第九條附則及約定;

  1.為了保證安全,原則上不允許深夜作業。

  2.作業中如發生人身、機械裝置事故,根據吊鉤以上部分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部分由甲方負責的原則予以承擔。

  3.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協議,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格履行合同條款,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達成,任何一方可向對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起重機租賃合同3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裝置特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為乙方提供QTZ80型塔式起重機 貳 臺。

  二、本裝置僅限於在中山市宏宇大廈工程作垂直和水平運輸之用。

  三、甲方擁有對租賃裝置的所有權,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裝置的使用權。

  四、甲方為該裝置配備操作手貳人,食宿由乙方負責。

  五、裝置的租賃費按每臺/月(每臺15000元/月)計算,每月根據操作手的工作統計表,必須由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月底統一結算。

  六、裝置每次的進場和出場費用全部由乙方負擔。

  七、甲方收取乙方保證金伍萬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八、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4

  甲方: (承租方) 乙方: (出租方)

  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甲方租用乙方塔式起重機兩臺,用海南三風友製藥GMP異地改造工程工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的則,就本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一條 塔式起重機基本情況

  型號QTZ80、-TC5610,生產廠家:長沙京龍工程機械有限公司,出廠時間: 年,安裝高度按工地高度約40m,臂長57.5米,臂端起重量1噸,獨立高度37.5米。

  第二條 租期

  1、起租日:從塔式起重機安裝除錯完畢經質檢部門檢驗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或應甲方要求實際使用之日起計算。

  2、停租日:甲方前7天書面通知乙方停機時間作為停租日。

  3、租期暫定為4個月,不足4個月按4個月收取租金;超過4個月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月租金按第三條第1點約定)滿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按使用天數乘以月租金的1/30),春節停工期間不收取租金,停工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4、租期結束日起計,15天后如果因甲方工程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拆機的,拖延期間租期照計;如塔吊無障礙物能正常拆機,乙方在接到甲方停機書面通知後須7天內將塔吊拆除運走。若不拆,則每超一天,罰款1000元/天。

  第三條 租金及進退場費

  1、月租金:19000元/月(人民幣:壹萬玖仟元整)

  注:月租金包含塔機使用消費、司機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維修保養費、裝拆運營和加班補助費用等。

  2、進退場費:一次性¥15000元整/臺(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臺)。按照正常塔吊裝拆工藝,在路通和場地平整的條件下,乙方負責汽車吊拆的費用。

  注:進退場費包含了運輸、進場、安裝、驗收、拆卸、退場、基礎、附牆預埋件費等費用。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聘請有資質的塔吊單位對塔吊進行安裝、拆卸、維修、保養,乙方安裝、拆除、維修、保養委託合同副本交甲方一份,甲方和乙方視安裝、拆除、維修、保養人員為乙方人員(工資及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租金:塔機使用至工程框架封頂後,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使用塔機,甲方扣下一個月的租金其餘全部支付乙方,餘下一個月的塔機租金待乙方拆除塔吊後15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即向乙方支付一次租金,乙方根據專案部規定上報付款申請表,甲方稽核後 15日內支付);以此類推,直至租期結束。

  2、進退場費:塔機進場安裝試吊後支付。

  3、以上所費用為不含稅租憑費(工資表由乙方完善且附身份證影印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雙方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使用說明書雙方認可接受。

  (一)、甲方責任:

  1、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基礎受力資料來製作基礎,並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報裝手續。

  2、提前7天通知乙方整機進場安裝、拆機的具體時間。

  3、負責塔式起重機進場前按排專用動力線路電源,並設立塔機外專用配電箱等協助工作。

  4、乙方進行塔吊安裝、頂升和拆卸及該施工過程中的現場安全防護工作,負責提供安裝、頂升、拆卸過程中的電源。

  5、負責塔式起重機進退場安裝、拆卸所需的場地清理。塔吊拆除時甲方須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地基堅實,以便汽車吊及運輸車輛進場對塔吊進行拆除,如需對現場道路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由甲方負責。

  6、負責提供使用單位應提供的相應資料,配合乙方塔吊在使用地方主管部門的驗收申報手續。

  7、保證按照合同按期付款,如果甲方拖欠租金超過5萬元,則乙方有權停機,以示提醒,停機期間租金照合同規定計算,由此產生的工程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提供塔機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送電至塔機基礎20米範圍內。

  9、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地面指揮,維修時甲方安排必要的配合。

  10、甲方負責提供租期內乙方作業人員在工地期間工作和生活所需的食宿生活用電用水;乙方負責提供每臺塔吊2名司機。

  11、保證塔吊的安全供電特別是在塔吊頂升程中如需停電須提前告知乙方,如在頂升過程甲方擅自停電導致塔吊安全事故,所有責任均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其它原因導致塔吊安全事故,均由甲方承擔安全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如電業局斷電等。雙方安全責任界安如有爭議,以使用地建委安監站責任鑑定報告為準。

  12、協助辦理司機工作卡,費用由乙方負責。

  13、甲方指派

  為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驗收隱蔽工程,辦理中間工程簽證手續。

  (二)乙方責任:

  1、保證向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安全完整、合格,裝機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合資質維修廠的維修合同證)等相關資料。

  2、負責提供地腳螺栓及固定附牆預埋件;並負責免費安裝。

  3、負責向省市有關部門申報驗收,領取塔吊使用證並14天內交付甲方專案部;

  4、負責因乙方產品質量、操作保養、維修不符合標準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直接經濟損失;

  5、應加強對裝置時行維修和保養,保證機械裝置的正常運轉,滿足工程使用要求,塔吊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乙方應速派人到達現場並在2小時內進行故障排除,裝置計劃維修保養要先徵求甲方專案部意見,協商安排計劃維修保養時間,每月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6、提供機械操作司機每臺2人,並負責司機的工資及相關保險費用,必須持證上崗,且能滿足甲方24小時內不定時的施工需要。

起重機租賃合同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裝置

  二、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裝置用於乙方施工;

  2、本裝置租賃期限自約為個月。

  三、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裝置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 賃裝置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裝置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 ,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 30 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裝置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裝置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裝置進場後付清;

  4、裝置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四、裝置使用及維修

  1、裝置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 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裝置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 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 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 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五、雙方責任

  1、裝置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技術資料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裝置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裝置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裝置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 事故由甲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 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七、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6

  出租單位: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_ (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_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月________起用時間: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合同期限:________

  第三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7

  使用單位甲方:出租單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等。

  二、裝置資訊:

  裝置型別: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產權備案號:出廠時間:

  租賃期限:6個月,不足6個月按6個月計算,超出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裝置使用所在地:松山湖

  三、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為元/月,(大寫:);不含稅從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形如計算租期。

  (二)進出場費每臺元();

  (三)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在該機安裝好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二十五天內,甲方支付進場費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餘款25000元在退場後,辦好退場的相關手續並移交相關資料後二十五天內付清。該費用包含裝置進場的運輸費和人工費、安裝(拆卸)機械費和人工費、報建費用、檢測費用、租期內的維修保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月租:在該機使用滿一個月後二十五天之內付清該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規定時間付款,乙方停止該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時停止塔吊使用時間,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辦理拆卸手續。

  5、甲方必須保證塔吊退場所需道路能夠進出,12米平板車與25噸吊車進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裝置不能正常進退場,所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出租單位)提供裝置責任

  (1)須有起重機械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並在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等;

  (2)明確屬國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製造廠家的使用年限的、經檢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裝置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應檔自裝置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裝置驗收資料、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裝置使用登記。登記標誌置於裝置的顯著位置;

  (4)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變化,對裝置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置的安全防護不到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比如雷擊、塔吊碰撞、人為故意損壞、配件丟失的等);

  (5)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對乙方提供的裝置技術檔案的約定,技術檔案應包括:

  (1)購銷合同、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2)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執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執行資料

  (3)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4)以上技術檔案資料應影印加蓋公章後交專案部,並以“一機一檔”的方式保管,以備查閱。

  3、對甲方(使用單位)的責任:

  (1)裝置安裝完畢後,甲方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在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4)設定相應的裝置管理機構或者配置專職的裝置管理人員;

  (5)制定專職裝置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6)乙方負責安裝、拆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安裝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起重機租賃合同8

  承租方(甲方):_

  出租方(乙方):__ __

  茲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定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型別及數量:根據現場施工需要決定。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1.每日以一個臺班起算;

  2.每個臺班為8小時,以駕駛員進出場時間為準。超過部分租金=累計超過作業時間/8小時×臺班費。(以外出施工記錄表為準)

  3.超過8小時臺班外的工作時間為加班時間,每小時170元,在當年年底進行統計核算。

  4.付款方式:在合同簽訂後乙方吊車到現場時,費用每年年底一次性付清。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安全作業的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由於甲方的誤指揮或者不符合規範要求而發生的事故、施工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於對施工場地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負責向乙方吊車司機進行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訊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裝置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吊耳、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由甲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必須確保每次施工不低於1個臺班,若實際臺班超過1個,按實際發生結算。

  2.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裝置,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按時支付出租費用。

  4.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壞,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5.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裝置的一切不良行為。

  6.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保證執行正常。如果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裝置。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燃油(柴油)等均由乙方供應。

  4.如果未按時支付出租費用,乙方隨時有權終止吊車出租。

  六、結算方法

  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制定專人簽證,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七、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9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協商、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租賃甲方的 (以下統稱為裝置)一事,簽訂如下租賃合同,雙方要嚴格執行: 。

  一、機械裝置概況

  二、裝置使用地點及專案名稱:

  租賃的裝置權限於在 工程使用。

  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租賃裝置的所有權

  2、乙方在租賃期間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裝置的所有權,嚴禁在裝置租賃期間將該裝置轉租或出賣。

  四、租賃期限及租用結算方式:

  1、裝置扣除稅金後日租金為元,並按日計算,收費時間從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及所有可以所有之日算起(即 年 月

  2、甲方租賃費不受乙方原因工地停工或其他因素的影響。

  3、乙方要保證租賃裝置在不足月計算。超出 個月按實際使用日曆天數計算。

  4、裝置運輸前,乙方應交付甲方裝置保證金方資金緊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塔吊使用45天后,乙方付租金並且在提前支付半個月的租金。

  5、裝置進場、退場費用由甲方負全責,乙方只承擔進退場費用。乙方提前兩天通知甲方裝置的'進退場時間。

  6、進場費用和退場費用各計5500元,安裝費、拆卸費各4000元。

  7、增加的標準節,每天每節的租金為30元,附牆每天每付為60元。

  8、增加的標準節和附牆從安裝完畢後,可以開始使用後,並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日,開始計算租金。

  9、增加的標準節和拆卸標準節,每節費用200元,由乙方承擔。

  10、附牆安裝所需的所有材料和預埋工作收人工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支付每道附牆裝卸費共計 元費用。

  11、所有塔吊的鋼上繩必須是我的鋼上繩,塔吊所用的電器如交流按能器必須是全升的,而且是原廠的正宗電器產品。

  12、租賃裝置期滿後,甲方負責將裝置運回,在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塔吊運回離開工地時,結清全部的費用和保證金的退還工作,乙方有權扣押機械不準離開工地。

  六、甲方義務:

  1、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方可出租於承擔方。

  2、甲方必須無條件滿足乙方塔吊的使用高度,不得無故推遲安裝和各種藉口影響施工。

  3、裝置的全套資料由甲方負責提供。

  4、裝置在安裝、除錯過程中所需配件由甲方負責,各安全限位應靈敏有效,甲方在整機執行狀態良好後交付乙方使用。

  七、乙方義務:

  1、乙方負責裝置在施工現場的維護、保養、保管等工作,並保證裝置的安全。如造成裝置的損壞,配件的丟失,乙方按價賠償。

  2、簽訂合同之日起,乙方對裝置的安全生產責任負全責。

  3、乙方應設專人對機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不得帶病作業。

  4、乙方為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裝置,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並加付月租金的5%作業違約金。

  八、工程冬季停工,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告知甲方,經甲方核准後,雙方確定報停日期,報停期間甲方免收租金。起租日期為隔年的4月15日左右開始,因天氣原因,如果不能按時起租,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為規範和約束操作人員違規操作以及指揮人員違章指揮,本合同附加“安全技術交底書”一份,供操作人員及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執行。

  十、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0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臺)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1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租賃裝置)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裝置使用目的: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構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建築高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租賃裝置:

  (1)租用裝置名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吊)

  (2)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裝置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塔高____米,臂長____米,臂頭起重量____噸,軌道長度____米。

  (5)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6)塔吊裝置的附件包括塔吊電纜、鋼軌、枕木及隨機工具等。

  (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裝置是其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

  3、租賃裝置:

  數量____臺。

  4、租賃期間:

  (1)租賃期間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2)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書面通知乙方延長租賃期限,本合同延續,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5、塔吊安裝準備:

  (1)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後即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安裝的現場和技術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現場條件,做好場地、道路、電源等準備工作。

  (2)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場地情況,向甲方提供塔基處理方案及圖紙。

  (3)塔吊基礎預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甲方安裝。甲方按乙方要求進行塔基施工,經乙方驗收合格後立塔。

  6、塔吊進場。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甲方應當提前3日通知乙方。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使用要求、安檢部門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以及其他技術資料的影印件文字並加蓋公章。

  (3)塔吊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4)乙方保證進場塔吊質量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單證的質量說明,並經市建委和技術質量監督局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5)乙方遲延進場,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裝、除錯與驗收:

  (1)塔吊的安裝、除錯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安裝、除錯,確保正常使用。

  (2)乙方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塔吊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裝置的安裝和預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

  (3)安裝、除錯完畢後,乙方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有關驗收資料、塔式起重機安裝(包括路基軌道鋪裝)頂升、錨固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八張表格),乙方應在塔吊正式作業前交甲方存檔備案。

  (4)除錯、安裝後不能達到驗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與協議:

  (1)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共同對塔機組人員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訂立《安全管理協議》。

  (2)塔吊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協議》要求。

  9、塔吊作業防護。

  (1)吊裝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範圍。

  (2)甲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0、塔吊作業人員:

  (1)每臺塔吊乙方應當配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____人;訊號工___人;掛鉤工___人。塔吊司機、訊號工應當專人專崗,掛鉤工應當相對固定。

  (2)起重機械司機及訊號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熟知和遵守裝置效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吊裝方法,並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保證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3)乙方應確保甲方作業班次要求,保證在塔吊效能允許的範圍內滿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當積極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點,塔吊司機保證隨叫隨到,優質服務。

  (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壞甲方的工作規章管理制度。

  (5)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具。

  (6)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對塔吊司機進行定期體檢。

  (7)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食宿條件。非因甲方過錯導致操作人員在生活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對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操作人員進行調整。

  11、塔吊作業:

  (1)塔吊司機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2)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弔”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停機,並立即通知乙方共同採取措施。

  (3)塔吊嚴禁超載和帶病執行,執行中禁止養護;操作人員離機或者作業中停電的,必須切斷電源。

  (4)乙方應認真執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吊索具、鋼絲繩、鋼絲繩、吊鉤、卡環必須使用安全產品,保證施工安全。

  (6)乙方使用塔機需要頂升、錨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塔機及逮子繩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7)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12、禁止行為:

  (1)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將租賃裝置轉租、抵押、質押。

  (2)在租賃期間,除非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機。因乙方停機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塔吊故障:

  (1)塔吊發生故障,乙方應當及時搶修或予以更換。由於未及時搶修或更換,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塔機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組織搶修。在早6時至晚22時正常使用段內,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扣除1日臺班費;維修時間超過8小時,扣除當月10%臺班費;維修時間每超過24小時,扣除________元。

  (3)乙方對因機械故障所引發的事故及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4、裝置的維修和保養:

  (1)裝置租賃期間,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保證塔式起重機執行中裝置(四限位、兩保險)靈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適用狀態;塔機乾淨整潔達到衛生檢查要求標準;機械噪音控制符合環保要求。

  (2)乙方應認真實施維修、保養制度。塔吊維護、保養的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維護保養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塔吊管理進行檢查。檢查記錄雙方各備一份存檔。

  15、租賃費:

  (1)進出場費:塔吊進場安裝驗收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含塔基預埋、進場安裝、出場拆卸及運輸頂升及錨固等費用)____元。

  (2)塔吊臺班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採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臺班租賃按____元/月,月租賃費計算按約定臺班費/____×作業天數,甲方提供24小時配合服務。結算方式:支票結算;甲方出具租賃業正式發票,乙方每月按時支付甲方上月臺班費,租用停止時,乙方辦理報停手續,並按報停手續結算,租賃費用在拆塔後半年內結清。

  (3)甲方具備承擔一定風險能力。當建設單位出現資金暫不到位時,甲方應予允許並充分理解,保證不影響乙方施工生產需要。

  16、其他事項:

  (1)施工中,如因設計或建設單位導致使用需求改變,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費用由雙方商議。

  (2)塔吊裝置的附件運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經甲方查驗、簽收後,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3)由於政策性、上級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損失費。

  (4)甲方必須服從配合乙方關於建立XX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並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塔吊租賃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xx市xx區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共八頁。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補充條款:

  (1)在拆塔過程中,如果場地不能滿足甲方使用50頓汽車吊時,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甲 各方各承擔50%。

  (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

起重機租賃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裝置概況:製造廠家:

  2、生產許可證號: 合格證號:

  3、主要技術引數:

  二、租賃期限:

  1、從甲方交付乙方使用,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日止,預計租 期 十二 個月。

  2、少於 個月計算,超出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萬元臺

  2、支付方式:

  3、裝置租金從雙方驗收及公司生產處複驗收合格後第二天開始計算。

  4、裝置租金已包含裝置維修的各種材料、人工費用。

  四、裝置進退場與履約保證金

  1、臺(包括材料、預埋件、扶牆連線人工費等)。

  2、裝置進退場費用付款:於月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同意,但應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裝置型號: 規格:得另行提出超過原出租方承諾的任何要求。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委託第三方)不得對裝置進行拆裝,不得轉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給第三方。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提供的建築資料,編制裝置拆裝方案,提供裝置的基礎資料和圖紙,協助乙方預埋地腳螺栓。所用螺栓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要求。

  2、按乙方的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按裝置的各項安全規範要求裝拆裝置,承擔裝置裝拆過程中引發的安全責任。

  3、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質量及其標準、效能良好的裝置。承擔由於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並負責裝置的維修和配件的費用。

  4、出示單位安裝資格證和上崗人員資格證。在向乙方移交該裝置備案的技術資料後,經指定的起重裝置檢測機構出具合格檢測報告。

  5、提供具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並進行行政、技術、業務教育,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做好裝置日常保養,提供全天優質服務,承擔由於司機操作引起的安全責任。

  6、對以上的安全責任,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

  7、上級或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時因甲方提供的裝置造成乙方受處罰停工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8、對提供的機械裝置進行定期(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按乙方提供的《裝置檢查標準》和《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維修保養記錄》並做好相應記錄交乙方備案。、

  9、操作人員或起重司機按十不弔規定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場對裝置的正常安排使用。

  10、裝置進場前做好維護保養,保證裝置完好,按乙方提供的《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做好相應記錄交乙方備案。

  1

  1、按《____市建築起重裝置安裝使用、拆卸登記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

  1

  2、按乙方《塔吊拆裝規定》做好裝置驗收資料。

  1

  3、甲方提供的裝置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和符合乙方職業健康安全要求。甲方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所產生的廢機油、廢氣、廢料符合國家環保要求,按環保部門要求進行處理,不得隨意傾倒或堆放在場地內。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築資料,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資料,負責裝置的基礎施工及其費用。

  2、負責提供裝置按規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境和條件,如因現場無作業條件及道路不暢通,致使裝置誤期或者因建築物阻礙裝置不能拆除的,乙方按誤期照付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如因特殊原因雙方可協商租金減免。

  3、負責架設裝置電源線至使用地點。按裝置用電要求,把開關裝好在裝置作業附近5米內,並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裝置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裝置進入施工現場後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甲方裝置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照價賠償。配合甲方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裝置裝拆範圍內非作業人員進入。

  5、負責配備充足的合格持證的指揮人員、司索及指揮用具,承擔指揮不當、綁紮不當引起的安全責任。

  6、負責自備各種司索、吊具轉入甲方,向甲方提供裝拆過程中使用的氧氣、電焊。

  7、負責提供裝置操作人員的食、宿(餐費自理、被子蚊帳等自備)。

  8、提供驗收裝置使用的重物。

  9、在各大型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前,將相關資訊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故終止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的,不能視為違約。

  3、乙方不能保證裝置安全使用,經甲方書面通知後3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4、甲方不能保證裝置安全使用,並存在安全隱患,經乙方書面通知後3天仍未整改的,乙方有權拒付當月租金,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5、合同生效後7天內裝置不進場,雙方可視為解除合同。如由甲方造成的其行為視為違約,由甲方承擔乙方道路及基礎施工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呈請有管轄權的人民裁決。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3

  出租單位:_______(簡稱甲方)

  承租單位:_______(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_______

  施工地點: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月,起用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限:_______月

  第二條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_______%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三條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六條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4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甲方向乙方租賃 汽車起重機 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 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 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 %;其餘款項 %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 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 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 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 %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1、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在 工程,租用乙方 臺雙籠2T施工升降機,型號為: 安裝高度 米,租賃形式為包月。

  甲乙雙方確認如下事項:

  一、租賃期:暫定 個月,甲方要求乙方在 年 月 日,把裝置運進場,乙方裝置進場安裝除錯的時間不超過3天,甲方在裝置安裝完畢後有2天時間搭馬道、防護棚和樓層安全門井並組織進行驗收,從第6天開始為裝置起租日直至裝置退租之日終止。

  二、裝置進出場費(含裝置運進、運出、維護及拆裝費用)人民幣 壹臺。裝置安裝完畢時(裝置進場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當即支付此費用的一半,拆裝完畢後付清剩餘款。

  三、租賃費及兩種付款方式:

  1、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2、雙方商議支付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付租賃費方式: 每兩月支付一次,支付70﹪,餘款工程完成後半年內付清。

  租賃費不足一月按日計算(日租賃費=月租賃費/30天)。

  四、升降機司機:由乙方負責配備 3 人,司機持操作證或實習證明上崗。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機如因裝置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機無法執行,每超過14小時,扣乙方一天台班費。乙方保證裝置月故障率不超過5﹪(月運轉420小時*5﹪=21小時)。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根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在裝置安裝完畢後對裝置進行驗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

  2、負責對升降機司機進行進場安全教育。負責對電纜線和暫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牆架等物品的看護,如有丟失負責賠償。

  3、承擔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責任。

  4、負責安排乙方司機的現場休息場所和飲食問題。

  5、甲方為乙方每月提供1個工作日的維修保養時間(累計14小時)。

  6、進場後甲方提供安裝所需的吊裝裝置(如塔吊或汽車吊),並配備1至2個架子工。入場前和出場前,甲方為乙方裝置的進場或出場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條件,達到“進出無障礙”。

  7、甲方按照乙方技術要求做好裝置基礎並在電梯基礎旁(一般應在離基礎4至5米處)設定50KW電源控制箱,應專箱專用,不得和其他裝置混用。

  乙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的進出場運輸、安裝、維護、故障修理與拆除作業;負責該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對該作業全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承擔責任。

  2、操作司機必須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承擔因司機違章操作、操作失誤或裝置故障造成的人身傷害與裝置事故的責任。

  4、確保裝置運轉良好,在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維修和搶修。

  5、司機積極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規定時間上下班。服務態度達到甲方滿意。

  6、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七、補充條款: .

  八、合同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可由任何一方提請調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約地址: .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