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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熱門】勞動合同範文錦集五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地 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工商登記型別: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第“勞動合同期限”。

  ⑴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

  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⑵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 其中試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違法約定試用期的,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⑶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時止。

  2、甲方為乙方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雙方約定服務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雙方可另行簽訂服務期協議)。

  二、工作地點和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2、根據甲方需求,經過雙方協商,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照乙方簽訂本合同時所在的實際工作崗位確定)。甲方因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的,經與乙方協商,可依法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標準和甲方依法制訂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的工作崗位採用以下方框內打“√”一種工時制度(未選擇或選擇無效的視為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⑴標準工時工作制;

  □⑵不定時工作制;

  □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須按規定報批後實施,未經審批的選擇無效。

  2、甲方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和身心健康,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的,應當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甲方應當依法支付其加班工資。

  3、乙方的帶薪假期和醫療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因病需要休息的,應當出具醫院的病假證明,並按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履行請假手續,甲方要求稽核複查的,乙方應當配合。

  4、甲方應當建立勞動考勤制度,書面記錄乙方的出勤情況,每月與乙方核對,並由乙方簽字。

  四、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甲方應當按照依法制定的集體合同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月工資元,試用期滿後月工資元。甲方每月日前將工資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本人(含甲方透過銀行納入乙方工資專用賬戶),並同時提供乙方的工資清單。乙方有權查詢和核對本人的工資。雙方對勞動報酬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3、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確定。

  (1)集體合同;

  (2)工資集體協商協議;

  (3)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

  (4)。

  4、甲方確因生產經營困難,資金週轉受到嚴重影響,無法在約定的工資支付週期內支付乙方工資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情況,在徵得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的同意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十日。

  5、甲方非因乙方原因停工、停產、歇業,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視同乙方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支付乙方的生活費。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的,甲方應當自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依法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建立健全生產工作規範,保障乙方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

  2、甲方依法制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保證安全文明生產。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當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乙方應接受甲方管理及崗位技能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勞動技能,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4、依據國家規定,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保護。

  六、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其內容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牴觸。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2、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符合法定程式,並經公示或告知,為乙方知曉。

  七、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屬於乙方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逐步提高乙方福利待遇。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

  請,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為乙方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應當享受的工傷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八、勞動合同訂立、變更、解除、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一方要求變更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變更本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註明變更日期。

  2、甲、乙雙方訂立、解除、終止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執行。當乙方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時,除乙方書面要求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甲方未與乙方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乙方支付二倍的工資。

  3、本合同解除、終止履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時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或甲方的規章制度,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的同時支付。

  4、本合同期限履行結束後,甲方未及時與乙方辦理終止或者續訂勞動合同手續,乙方仍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工作的,視為雙方同意以本合同約定的除合同期限以外的其它條件繼續履行。

  5、甲方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地點的,雙方應當協商,協商不成的,視為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2、甲方違法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繼續履行;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或者本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甲方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3、雙方解除本合同以及終止本合同不再續訂的,甲方未按規定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的,甲方按照每拖延一個月支付給乙方相當於當地一個月最低工資標準的補償,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4、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支付數額或計算方式為 。(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培訓費用。未約定服務期或不符合約定服務期條件而約定的,本款填寫無效)

  十、商業秘密

  1、乙方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雙方應當另行簽訂保守商業秘密協議(乙方的工作崗位不符合商業秘密範疇的,協議無效)。

  2、雙方簽有保守商業秘密協議的,乙方同意在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後的(不超過24個月),不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工作,或者自己開業生產、經營(含投資)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披露甲方商業秘密。甲方同意按月支付給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經濟補償金元(不得低於本合同約定的月工資標準的三分之一),並在乙方履行競業限制前支付,甲方未支付或未足額支付給乙方保守商業秘密經濟補償金的,乙方可以不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義務。乙方違反約定的,應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支付給甲方違約金 元。

  十一、雙方共同信守的其他條款

  1、雙方均遵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嚴格依法履行各自的義務。

  2、雙方應當嚴格遵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

  3、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訴訟。

  2、提出勞動爭議仲裁的一方,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等國家規定,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舉報。

  十三、其它

  1、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地址、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聯絡。

  2、本合同未及事宜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不得塗改,不得代簽。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款未填寫的,自本合同期限起始之日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鑑證機關(章)鑑證員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眼鏡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急狀態聯絡方式: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及運城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概況

  1、乙方確認已經瞭解並願意遵守甲方的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該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確保如實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種情況,如有欺瞞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負責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公司產品營銷及管理等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具體要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

  4、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勞動報酬

  1、雙方約定乙方月合同工資標準(稅前)為基本工資加抽成獎金。

  2、乙方薪酬福利標準、薪資結構及計發辦法以甲方檔案為準。

  3、乙方若無相關工作經驗及技能知識,甲方給予相關培訓,培訓期間暫無工資,若乙方持續在甲方做滿兩個月,甲方補發乙方學員期間的工資,學員期底薪為_________元,滿勤為_______元。

  4、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對乙方崗位調整時,乙方工資按新的制度和調整後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五、社會保險

  甲方委託母公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按國家和福州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乙方的要求,為乙方繳納社保。乙方要求以甲方員工名義在福州市參加社保的,屬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乙方要求自行解決或放棄社保的,甲方不再承擔相關費用,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勞動紀律及考核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定(章)制度和《員工手冊》(含甲方母公司集團釋出的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下同)。甲方的各項制度內容一旦公示後(含在公司OA協同管理平臺公示),視作乙方明確該制度內容並承認其生效。

  2、甲方根據銷售政策及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或處置,乙方對甲方的考核或處置決定不認可的,須在知曉該決定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逾期不提出申訴意見者,視同為確認該考核或處置決定。

  七、工作時間及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B種工時制。

  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作制。

  2、乙方參加各種教育培訓、工作會議時,應嚴格遵守考勤要求,如有違規,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獎懲管理制度》、《回司培訓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制度執行。

  3、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和安排。

  4、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節假日進行休假。

  八、保密要求

  1、乙方承諾對甲方產品、業務或與業務有關的技術秘密、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有關客戶及合同、銷售政策、產品價格等),除非獲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洩漏給甲方以外或甲方內部無關的人員,也不得將任何資訊用於自營或為第三方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事務。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甲方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資訊有無商業的價值。乙方承

  諾離職前的15天內,或甲方提出請求時,全部返還給甲方。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勞動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補償。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並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以經濟補償,其它相關解除合同規定,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如出現下列情形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及工作任務,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個人簡歷、離職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

  C、乙方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檢視、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D、乙方自到崗之日起三十天內,如無特殊原因,未能向甲方提供辦理錄用手續必需的有效材料(包括離職證明、人事資料表、相關畢業證書影印件等)。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經濟損失或在社會公眾中損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終止

  1、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要求續簽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按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如未書面通知,則視為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即終止,並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合同要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書面要求後15日內做出書面答覆。未按時答覆的視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經過考核確認,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上述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資、合併、兼併、轉(改)制、跨地區搬遷、經營模式轉變、組織結構調整、甲方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

勞動合同 篇3

  一、用人單位停工停產,勞動者有何權益

  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歇業時間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勞動者未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需支付給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的標準為當地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基本生活費包含職工個人交納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等費用。

  勞動者還可以用人單位不能提供勞動崗位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用人單位給勞動者調崗調職調薪的效力

  用人單位對於勞動者具有勞動請求權,即有權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崗位。如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可以調整工作崗位。針對崗位調整的'原則是一般應經勞動者同意,如沒有變更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或雖有變更但確屬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需要,且對勞動者的報酬及其他勞動條件未做不利變更的,勞動者有服從安排的義務。

  用人單位行使用工自主權是否合法,首先得看有無在勞動合同中或規章制度中規定;其次要確因生產經營需要且調整前後工資水平相當;最後要不具侮辱性或懲罰性質,也無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用人單位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調崗,勞動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補償金。員工不接受正當的調崗降薪決定的,公司可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補償金。

  三、用人單位經營地址變更,勞動者是否可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主張經濟補償金

  首先,變更後地址與變更前地址的距離大小;其次,單位有無給勞動者提供便利上班的條件;最後,變更地址是否有正當原因。

勞動合同 篇4

  1、員工拒籤勞動合同,如何處理?

  (1)對於新入職的員工,須簽訂勞動合同才可上班,不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當即不予錄用。亦即嚴格遵循先簽勞動合同再入職的原則,不籤合同一律不許錄用。

  (2)透過完善員工規章制度,在規章制度中明確若員工不按時簽訂勞動合同的,應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行為,企業對此有權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2、二倍工資如何計算?二倍工資的性質。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十四條中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由此可見,對於企業來說,最大的風險就在於合同到期後,若員工遲遲不肯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這段期間,企業是否也要因為對方的不作為而承擔雙倍工資的責任,可能有些企業會想,我已經讓員工籤,但是由於其自身原因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這個責任應該不用我企業來承擔吧?但是這一法條設定的初衷是為了保護勞動者在勞動用工過程中的權益,以避免因約定不明而致使員工在糾紛和爭議中無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因此,從本法條中可以看出用人單位支付二倍工資僅取決於是否確實存在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事實,而並不受不籤合同緣起於誰的過錯的影響。

  3、二倍工資的時效如何確認?

  「案例」範某xx年5月到乙公司工作,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10月雙方解除勞動關係,範某申請仲裁,要求乙公司支付20xx年5月~20xx年10月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乙公司則抗辯已過了仲裁時效,法院認為範某的請求已於xx年5月過了仲裁時效,判決駁回範某的訴訟請求。

  「說法」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倍工資應當從用工之日起第2個月開始計算,最長不超過11個月,仲裁時效為二倍工資計算終了之日起1年。用工超過12個月,視為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已建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關係,不再計算二倍工資。勞動者若要主張二倍工資,應及時行使權利。

  4、員工承諾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宣告是否有效?

  員工承諾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宣告是無效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勞動者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法可以辭退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法定義務,勞動者的此類宣告並不免除用人單位的義務。特殊員工除外。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甲方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郵政編碼:

  通訊住址:

  聯絡電話:

  為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發文通知、《員工手冊》等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作為本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為止。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雙方同意以下條款內容為工作內容: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從事 崗位(工種)的工作;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或工作表現,單方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完成某些臨時性工作;

  (四)乙方同意上述工作崗位的安排或調整,應當按照崗位職責 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甲方的公司生產經營場所及乙方的工作地點範圍為四川省範圍內,甲方安排乙方出差的除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一)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 小時,每週工作 天。

  2、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請在所對應的“□”中打“√”)□年、□半年、□季度、□月度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實行不定時工作制與銷售任務掛鉤。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同時與乙方完成的銷售任務掛鉤,原則上乙方每天必須打卡上下班,但出差期間例外;具體工作時間的起止由甲方規定或乙方自主確定,但乙方必須完成甲方規定的每月銷售任務。

  (二)根據甲方企業所從事行業的特點,甲方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若屬於乙方必須完成的每月銷售任務而超時工作或在工作時間外完成銷售任務的不屬於加班,甲方也不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的、結合甲方實際情況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乙方同意甲方按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方式支付工資。

  第七條 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定,並告知乙方。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成都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在甲方經濟效益提高和乙方遵紀守法、完成任務的情況下,甲方將逐步提高乙方的勞動報酬。

  (一)甲方在每月15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另有約定的除外),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順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可由甲方代扣代繳;

  (二)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基本工資制:乙方試用期工資標準為 ,乙方試用期後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2.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3.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4.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個人業績變化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但不能低於國家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應支付乙方離職前的(包括辭職、自動離職、開除等)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獎金、補貼、提成等應得部分)。如乙方未辦理完所有行政及業務、財務等交接手續和交接工作而擅自離開的,甲方有權暫不支付乙方按公司財務結算後所獲得的薪資,待完善後方予以支付。

  第九條 甲方支付乙方在婚假、產假、喪假、病假等假期期間的工資標準按照《員工手冊》相關條款約定執行。

  第十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月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按月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扣代交;具體辦理時間從乙方將其社保戶頭轉至甲方所在地社保部門後或準確提交首次購買社會保險必需提供的全部資料後執行。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並確保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完整和準確,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而無法享受社保福利待遇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後果,且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的公休假、年休假、婚喪假、產期待遇以及病假等假期期間的工資,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等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甲方規定提供的各項福利。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及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職業危害防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或採取其他必要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違章冒險作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更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實施的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方面的管理,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的規定,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有關操作規程、生產標準、工作規範。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一)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仔細閱讀並瞭解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願遵守甲方上述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否則,甲方有權給予處分直至單方面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三)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表現以及乙方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八、保密條款

  第十七條 乙方在本合同期內若接觸到甲方包括檔案、設計圖紙、會議記錄、客戶資料、工藝配方等商業秘密的,負有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公開、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競業限制。若乙方違反雙方就保守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競業限制的約定,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八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第十九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二條(二)的規定,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

  十、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按《員工手冊》離職要求的時間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須提前七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綜合部經理,乙方若已過試用期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綜合部經理,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正當利益的;

  (五)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理解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甲方。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和《員工手冊》等相關規定的;

  (三)存在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嚴重工作質量問題及效率問題、私設小金庫、聚眾賭博、收受賄賂等不良行為,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

  (四)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書面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係,經甲方提出,乙方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情況、學歷情況、健康情況、履歷情況等所有與個人有關的資料)不真實或隱瞞了真實情況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存在本條第(三)項、第(四)項而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負面影響的,甲方除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外,還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和商譽損失,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商譽損失兩倍的違約責任。

  十一、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任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勞動合同的續訂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符合《勞動合同法》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三、經濟補償

  第二十七條 甲方依照本合同二十五條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甲方不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法律、行政法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四、違約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並造成損害的,應當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及甲方規章制度的規定,單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嚴重失職,徇(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乙方嚴重違反有關規章制度的操作、作業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害,均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五、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智慧財產權管理、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六條 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掌握、瞭解、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秘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秘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三十七條 無論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還是離職以後,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競業限制方面的法律法規。

  第三十八條 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經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已完全瞭解本合同各條款的含義。

  第三十九條 乙方已經知曉甲方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內容,並將其視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予以遵照執行。

  第四十條 乙方確認所提供的通訊號碼、通訊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通知的有效資訊,如發生變化,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承諾所提供的資訊資料真實有效,不實造成的後果自負。

  第四十一條 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條款如與今後國家下達的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新的法律法規為準。

  (三)本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相關培訓協議及保密協議屬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