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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崗區初一學位申請積分複核不受理原因

龍崗區初一學位申請積分複核不受理原因

  初一是一個漢語詞彙,即初級中學一年級(七年級),是中學生涯的初級階段,同時也是從小學適應中學的重要階段。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龍崗區初一學位申請積分複核不受理原因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龍崗區初一學位申請積分複核不受理原因

  1、居住證過有效期,或查無此人;

  2、房產證證件號碼不存在,或過期,或地址錯誤,或產權人不是監護人(或祖輩);

  3、房屋租賃憑證(或租賃資訊)證件號碼不存在,或租房承租人和出租人不準確,或租房地址不準確,或租房用途不是住宅用途,或租期不準確,或租房面積不是整套;

  4、社保目前已中斷繳費、或電腦號不存在。

  二、深圳龍崗區初一學位錄取辦法

  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家長填報的志願順序和學區積分高低順序錄取,錄滿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願錄取,即當學生的學區積分低於第一志願學校的錄取積分線、未能被第一志願學校錄取時,其積分達到第二志願學校的,可被第二志願學校錄取,以此類推。

  2、同一志願同一積分的,按學區戶籍——龍崗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非深圳戶籍順序錄取。

  3、同一志願同一積分同一戶籍型別的。

  (1)深圳戶籍型別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的以在學區連續居住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購房合同按照備案時間,學區戶籍按照申請人父母戶籍遷入學區時間)。

  (2)非深圳戶籍型別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的以繳納的.社保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如繳納的社保時間相同,優先錄取使用房屋租賃憑證的;同一積分社保時間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優先錄取備案時間早的。

  4、無法按志願錄取的非深戶籍,家長可自主聯絡深圳市其它民辦學校或選擇回原籍就讀。

  三、申請條件

  1、目前就讀小學六年級,具有深圳戶籍的兒童、少年或享受深圳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2、在深圳就讀小學六年級,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戶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且在深圳居住滿一年、連續參加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滿1年的非深戶籍兒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