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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與正義讀書筆記

新聞與正義讀書筆記

  讀完一本書以後,大家一定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書筆記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書筆記頭疼,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新聞與正義讀書筆記,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新聞與正義讀書筆記1

  在書中,羅爾斯跟我們描述的卻是如何建立一種公平的社會制度。書中說,“正義的主要問題是社會的基本結構,是社會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權利和義務,決定由社會合作產生的利益之劃分的方式。 ”看到這裡才發現自己對正義的理解真的過於幼稚和天真阿。羅爾斯還說“一個社會體系的正義,本質上依賴於如何分配基本的權利疑問,依賴於在社會的不同階層中存在著的經濟機會和社會條件。 ”論述完羅爾斯心中的正義論之後,他開始介紹如何構建這樣一個他心中的公平社會制度。

  在我們所在的社會里,要如何建立一種公平的制度呢。我自己也有想過這個問題。但發覺,自己的想法肯定時站在自己的利益角度上想的。要是資本家,或許他就會想如何盡力剝削工人們剩餘勞動力。而如果讓工人選擇自己心中的社會公平制度,或許又是另外一種境況了吧。因此,我覺得如何建立構造這樣一個社會制度,真的讓人傷透了腦筋。然而,羅爾斯提出了“無知之幕”這樣一個概念。開始我是不大理解這個概念的。後來上課聽老師提到過,就有點了解了。羅爾斯認為,我們都應該處於無知之幕之後來構造我們的制度。原因是功利的原則與平等的社會合作觀念衝突了。人們應該在原始的狀態中選擇。

  對於原始狀態,譯者前言中介紹到的要點有:選擇物件(包括兩個正義原則、古典目的論觀點、直覺主義觀念、利己主義觀念、混合觀念)、正意的客觀環境、各方的主觀動機和理性、知識的限制、對原則的形式限制、選擇兩個正義原則的論證、其他選擇物件的被排除。其中我對知識的限制這一要點很感興趣。羅爾斯假設各方處在一種無知之幕之後進行選擇,他們不知道他們的身份地位、階級出身、天賦和氣質,以及他們善的觀念的具體內容,也不知道他們所處的世代和所處社會的經濟政治狀況和文明水平;他們只知道他們所處的社會是處在正義的環境之中,只知道有關人類社會的一般事實、政治和經濟理論原社會組織基礎和人們的心理學法則。

  換言之,一切會引起人們陷入爭紛不已的特殊資訊都被排除,無知之幕的假設就是為了達到一種全體一致的契約。看到這裡我真的很佩服羅爾斯的緊密思維,想到用無知之幕來達到這一達成契約的絕妙方法。讓我想起分蛋糕的公平方法,就是一個人切蛋糕另一個人選蛋糕的方法。因為分的人要想到選的人想法,所以他必須用最公平的方法分蛋糕。二者有異曲同工之妙阿。這只是我的一個小感受。前言中寫到羅爾斯認為,“無知之幕+互相冷淡”的假設勝過“仁愛+知識”的假設,它簡潔、清楚、合理,而且是一種弱的條件,後者則太強要求太高。原始狀態的假設要儘可能少而弱市羅爾斯原始狀態解釋的一個基本思想,也是一種簡化的手段。

  是的,大多數人在為公平制度假設條件是,常常是出於美好的意願,本能的假設所有的人們都是充滿善意的,所有的人都是高素質的知識分子。但是顯然,這種假設的確強人所難了,條件太過於苛刻。這樣的話,要實現公平的契約關係便是難上加難了吧。相反,如果,從相反的思路出發,無知之幕+相互冷淡,這樣情況便是大不想同了,這樣就可以較為輕鬆的避開可以引起紛爭與爭吵的因素,因為每個人都不知道,在穿過無知之幕後,自己會處在什麼樣的一個狀態,或許會使會是有錢人,或許會使乞丐,或許是殘疾人,因為無知,說一必須為自己假設一個最壞的情況,按照這個情況去建立契約,以防出現不利於自己的社會制度,這樣,我們就可以顧及社會弱勢群體的利益,制定出一套最為公平的制度了吧。

  剛開始不理解無知之幕的時候,的確讓我很困惑為什麼要這樣假設,但瞭解以後,真的讓我為這位哲學大師所驚歎,凡他人思維而行,推出一種如此精妙的假設。

  接下來,羅爾斯則考慮到正義原則怎樣應用於制度和適應於我們目前所考慮到和腿腫得正義判斷。在後來的篇章中羅爾斯就透過描述一種滿足兩個正義原則的社會基本結構和考察兩個正義原則所帶來的義務和職責來展示兩個正義原則的內容。這是我對這本正義論的小小感受。因為初次接觸大師作品,覺得很難懂,也藉助了一些其他資料。儘管難懂,但是收穫很大,覺得值得花時間去看。

新聞與正義讀書筆記2

  在寫讀書筆記之前,我想談談讀這本書幾節之後給我的感受。拜讀羅爾斯的《正義論》,個人認為理論性太強,又太深奧,大多沒有讀懂,只是解許多新的概念,雖然有的`是過去知道的詞語,但羅爾斯都有賦予它們新的內涵,諸如,正義,正義觀,公平的原始狀態,契約論等等,很簡略地將書翻一下,涉及的範圍很廣包括哲學,經濟學,倫理學,法學等多門學科。初次接觸這本書的第一章的前幾節,雖然就像之前說的看不太懂,但是很感興趣並且有耐心去研讀,也希望自己在讀書的過程中獲取豐富的知識,懂得很多道理。

  羅爾斯在開篇論述正義的作用時就直接認為,人類社會的第一美德有兩個方面,一是真理,一是正義,並且二者是不可調和、決不妥協的。其中,社會基本結構是正義的主題,人們在達成其他協議之前,首先要就社會制度的原則達成協議。然而這種締約不是一種實際的歷史行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狀態中的選擇的結果,它是互相冷淡的個人在無知之幕背後的選擇。下面,我想就“公平正義原則的原始狀態和證明”進行簡要分析。

  羅爾斯說過:公平的正義並不是一種完整的契約論。因為契約論的思想顯然可以擴大應用於選擇一種或多或少完整的倫理體系,就是說,擴大應用於一種把不但對正義而且對所有美德也同樣適用的原則包括進去的體系。也就是說,正義即公平觀以及它所體現的有普遍代表性的那類觀點所涉及的範圍是有限的。而且可能有人會提出類似的結論,這些結論可能更加吸引和新穎。然而要像羅爾斯一樣,要證明這些具有相當普遍性的道德常識,尤其是具有理性上的說服力,卻是異常艱難的。因此,我們只是在意羅爾斯的結論是遠遠不夠的,我們還要知道羅爾斯是如何證明的,即這些結論是怎樣得出的。只有這樣做,我覺得我們才能夠真正理解羅爾斯的思想;亦只有這樣,才能夠避免一些錯誤與批評,因為羅爾斯在正義論中的論證體系是非常嚴密的,邏輯性非常強。

  首先必須對原初狀態要有正確的刻畫。原初狀態相當於社會契約論中的自然狀態,它在歷史上並不真實存在,它只是在思維中的一種狀態,但是由它所得出的結論卻對現實有巨大的作用和參考價值,我想這就是羅爾斯要提出原初狀態的重要原因。羅爾斯是這樣定義原初狀態的:“它是一種期間所達到的任何契約都是公平的狀態,是一種各方在其中都是作為道德人的平等代表、選擇的結果不受偶然因素或社會力量的相對平衡所決定的狀態。”當然,原初狀態必須具有一定的背景環境,而且也會有一些可取的限制,使我們排除受到偏見指引的偶然因素的察知。

  原初狀態目的在於建立一種公平的程式,從而使達到的每一個同意的原則都將是正義的,也就是試圖透過程式上的正義,達到實質上的正義。“我們必須以某種方法排除使人們陷入爭論的各種偶然因素的影響,引導人們利用社會和自然環境以適應他們自己的利益。”基於此,羅爾斯假定各方都在無知之幕之中。無知之幕中的各方並非一無所知,而是有所知有所不知。他們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也不知道他在先天的資質、體力、智力等方面的運氣;甚至不知道他們的特定的善的觀念或他們特殊的心理傾向,但是他們知道自己正在經受環境的制約,他們也具有選擇正義原則所必須的一般知識。

  因此,無知之幕的假設,使原初狀態擺脫歷史和現實的性質而成為純粹理性的虛擬,也最終排除訂約各方的特異性,使他們成為抽象的、一般的人,排除一切會影響到原則選擇的來自自然和社會的偶然因素,排除一切會妨礙人們達到意見一致的衝突因素。這就使契約已完全不是現實的契約,訂立契約的行為變成對原則的選擇,這種選擇實際上已不是在各方之間進行,而是在一個人的腦子裡進行。也就是說,一個知道自己的人會明確的選擇對自己公平的原則。但是如果他們對自己的此一無所知,那麼他必須代表全部人選擇最有利於自己利益的原則。

新聞與正義讀書筆記3

  在《正義論》的第二篇中,羅爾斯主要講了正義論在社會制度的形成與建設中的運用。羅爾斯認為正義的社會的社會制度的建立遵循以下過程:在原初狀態中完成正義原則的選擇―制定憲法―制定法制―在正義原則的指導下規範的使用,羅爾斯並且認為完成這樣一個過程也是逐步排除無知之幕的過程。接著羅爾斯給自由下了定義,並討論了平等自由的三個問題:良心的自由、憲法的正義以及關於自由的優先次序。

  羅爾斯對自由的定義談了很多,他認為自由是一個體系,由各種基本的自由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話是:人做或不做某事,會受到保護並免受其他人侵犯時,可以說他是自由的。關於羅爾斯定義的自由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色彩。他的自由觀可以通俗的這樣說:在合法的前提下,人可以為所欲為。這是典型的左派的觀點,這也是後來各類解放運動的思想基礎。對於自由的理解在此之前很多思想家的觀點要深刻得多,托克維爾曾說,如果認為自由就是為所欲為那是動物的自由;洛克說自由是指人類的自我管理,而不是被動的接受皇帝或者氏族首領或其他什麼人的管理。

  接著羅爾斯重點談論了良心的自由,其實羅爾斯的良心的自由更多的指宗教自由或信仰自由,羅爾斯明確的指出一個正義的制度必須保護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我認為關於宗教信仰的自由最根本的還是要明確對於人類而言是先有正義的思想還是先有宗教的信仰,這個先後次序決定了誰更起主導作用。

  關於憲法的正義羅爾斯說憲法的正義體現在對於正義的兩個原則的遵守上,體現在一部正義的憲法會產生一個正義的程式,這個程式會產生一個正義的法制

  關於自由的優先次序依然是正義原則優先次序的體現,就是首先保證所有人具有最廣泛的平等的自由。同時羅爾斯又補充說,如果有一種不夠廣泛的自由,那這種自由必須加強所有人分享的完整的自由體系才能存在;如果有一種不夠平等的自由,那這種自由必須可以為那些擁有較少自由的公民所接受。

  接下來羅爾斯談論了正義論在社會分配中的作用,總而言之要滿足他的正義論的優先原則。值得注意的是羅爾斯較多的談論了代際分配。也就是每一代應該為下一代儲存社會財富多少為合適的,羅爾斯顯然不同意為下一代盡最大努力儲存的思想,他認為代際之間應該有一個合理的儲蓄率,換句話說就是一定的充分的現時的享樂是可接受的,這和西方近幾十年的思想觀點是一致的。

  在第二篇的最後羅爾斯談了關於義務和職責,關於義務,羅爾斯說當正義的制度存在時我們有義務服從和維護正義的制度,當正義的制度不存在時,我們有義務建立正義的制度。而對職責要求的強度則小於義務,羅爾斯認為,如果一個人同意了正義的原則,並享受了正義制度帶來的好處,那他就有責任擔負正義制度給予他的職責,但職責是以自願為前提的,而義務是不管是否自願都必須履行的。

  羅爾斯接著談論了當你覺得這個制度不正義或有一部分不正義時,你是否還對這個制度存在職責和義務。於是羅爾斯提出了非暴力反抗和良心拒絕這兩個觀點,也就是當面對不正義時你至少可以做到這兩點。羅爾斯認為這兩種方式可以促進一個正義的制度健康發展。

  本書的第三篇名為“目地”,在本篇中羅爾斯主要闡述了什麼是善,正義感以及善與正義之間的關係。

  什麼是善,在這之前羅爾斯已經定義過,所謂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慾望的滿足。在第三篇中他進行了更充分更詳細的論述,他認為一個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環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計劃決定的。要形成這個合理的生活計劃需具備兩個條件:一是要與合理選擇的諸原則一致,這些原則包括有效手段原則、蘊涵原則和較大可能性原則;另一個是要在充分理解有關事實和仔細考慮後做出的謹慎合理的決定。要明確的是這裡的善不是正義,正義是人們在原初狀態中選擇的結果,是相對而言絕對的不變的,是衡量社會其它制度的是否正義的標準,而善只是人們根據環境做出的合理的計劃。

  接下來羅爾斯談論了道德與正義感,他認為在一個正義的社會,會自然而然的促進社會道德的成長,使道德從一個威權的命令式的道德逐步發展為根據原則自我發展的道德。在這樣的社會中同樣可以產生相應的正義感,而且這種正義感比其它不是正義制度的社會的正義感更加穩固。

  關於正義感和善之間的關係,羅爾斯認為,一個符合兩個正義原則的組織良好的社會中,一個人的合理生活計劃支援和鞏固他的正義感,也就是在一個正義的社會中,其正義感和善是可以相互促進的。

  到這裡《正義論》終於介紹完了,說實話本書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難讀,因為這位老先生將大量的篇幅糾纏於一些不重要的議題,而主要的思想反而講的不夠充分。

  總體而言,我認為《正義論》最大的價值在於提出了這樣一個觀點,就是存在一個優先的正義原則,對於任何一種社會制度建立和社會行為的施行都需首先進行正義的價值判斷,以確定這種制度或行為是否正義,這就排除了一個社會為了某一個看似正義的目標而使用不正義的手段的可能,這樣也使一個社會能始終保持是正義的。

新聞與正義讀書筆記4

  在讀完這本我自以為很難讀懂的書後,才發現並不是我想像的那麼的難懂,相反,我讀懂了一些東西,一些我覺得很有用的東西。

  在《正義論》的閱讀中,我感觸很深,想明白什麼是正義,就要明白為什麼需要正義。羅爾斯借鑑了啟蒙者盧梭的“確信每個人都就應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認為這是人類社會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這樣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維方式,提出了“正義的理想國”,讀後感《讀後感》。羅爾斯提出,正義的定義首先需要三個前提,其實這也和盧梭定義社會契約的前提有點類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狀態和無知之幕。這自然也是一種純粹假設的狀態,但也是得到真正正義務必的狀態。

  那麼,反省我們中國的現狀,又有什麼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這一方面,我們中國現實中的道德社會是什惡魔樣的呢?例如,範跑跑事件中,中國人的道德表現,指責範的人幾乎全部是建立在傳統道德基礎上混淪吞棗的道德觀念。很多都是僅僅在心領意會的共同道德認識基礎上做出。職責義務,權利自由,善惡公私等握在一塊。指責起來頭頭是道,但永遠缺乏社會根據和理論根據。沒有必須清晰的邏輯,如果叫他解釋,不可能解釋清楚的。那麼他只有透過二條途徑來反擊。就是透過中國民眾的傳統道德觀念,孝道和性善論來進行,即在把人同動物的區別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區別中進行認識,所以我覺得讀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對於我們的道德建設和道德理論也很有好處。

  所以在讀完這本書後,雖然對於它的資料還不是瞭解得很深,但是我還是看到了正義的一種力量,一種反省,一種啟示,還是很有好處的!

新聞與正義讀書筆記5

  本書被譽為是二戰後倫理學、政治哲學領域中最重要的理論著作。本書涉及法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諸領域,對正義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剖析,以無知之幕和原初狀態的理論預設為前提,提出了作為公平的正義理論,並論述了正義分配的平等自由原則和機會公平與差別原則。也是自由主義的重要著作。什麼是公平羅爾斯的回答絕了:無知才能公平。沒有偏見就是無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麼人。當一個人不知道自己在社會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屬於哪個階層,不知道自己的天賦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追求什麼的時候,他的決策就是毫無偏見的。當所有的人都在這樣一重無知之幕背後作決策時,他們所一致公認的社會契約,就是正義的。這就是我讀完《正義論》後的最深的感受!

  羅爾斯的正義論提出的人們會選擇的對制度的設計的兩個原則――第一個是平等的自由原則,第二個是機會的公正平等與差別原則的結合。其中第一原則優先於第二原則。而第二個原則的機會公平原則優於差別原則。第一個原則是有關公民政治權利部分,一是有關社會和經濟利益部分。

  在《正義論》的閱讀中,我感觸很深,想知道什麼是正義,就要知道為什麼需要正義。羅爾斯借鑑了啟蒙者盧梭的確信每個人都應該是自由而平等的,他認為這是人類社會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這樣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維方式,提出了正義的理想國。羅爾斯提出,正義的定義首先需要三個前提,其實這也和盧梭定義社會契約的前提有點類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狀態和無知之幕。這自然也是一種純粹假設的狀態,但也是得到真正正義必須的狀態。

  那麼,反省我們中國的現狀,又有什麼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這一方面。我們中國現實中的道德社會是什惡魔樣的呢。例如,範跑跑事件中,中國人的道德表現,指責範的人幾乎全部是建立在傳統道德基礎上混淪吞棗的道德觀念。很多都是僅僅在心領意會的共同道德認識基礎上做出。責任義務,權利自由,善惡公私等握在一塊。指責起來頭頭是道,但永遠缺乏社會根據和理論根據。沒有一定清晰的邏輯,如果叫他解釋,不可能解釋清楚的。那麼他只有透過二條途徑來反擊。1,就是透過中國民眾的傳統道德觀念,孝道和性善論來進行,即在把人同動物的區別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區別中進行認識,所以我覺得讀約翰羅爾斯的《正義論》對於我們的道德建設和道德理論也很有意義。

  正義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正當的一個子範疇,或者說,正義即是應用於社會制度時的正當。按羅爾斯的說法,倫理學必須包括正義論,而正義總是意味著某種平等,這等於是說,設計一種正義的社會制度就是要使其最大限度地實現平等。羅爾斯的兩個正義原則也確實透露出這樣一種平等乃至平均主義的傾向;他認為他的差別原則達到補償原則的某種目的,即給

  那些出身和天賦較低的人以某種補償,縮小以至拉平他們與出身和天賦較高的人們的出發點方面的差距。在他看來,天賦不是道德上應得的,應當把個人的天賦看成是一種社會的共同資產,雖然自然資質的分佈只是一箇中性的事實,但社會制度怎樣對待和處理它們卻表現出正義與否的性質。他反覆申明這兩原則決不會導致一個英才統治的社會,不會導致一個差別懸殊的社會,甚至不無天真地表現出這樣一種預期:倘若始終遵循這兩個原則的話,未來社會的人不僅將在制度形式上保證平等,而且能夠接近事實上的平等。

  在讀完這本書後,雖然對於它的內容還不是瞭解得很深,但是我還是看到了正義的一種力量,一種反省,一種啟示,還是很有意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