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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將作文抄襲等同於不誠信

且慢將作文抄襲等同於不誠信

  “參加初賽的814篇學生中,屬於抄襲的文章竟然多達108篇,佔總數的13.3%,甚至在108篇文章中還有3篇以‘誠信’為主題,時評:且慢將作文抄襲等同於不誠信。”更令人痛心的是,在初賽之前,每個學生都簽署了誠信宣告。在昨天舉行的上海市中學生作文現狀研討會上,大賽組委會丟擲的這項統計,讓在場的語文專家一片譁然。

  10篇作文中有一篇來自於網路抄襲,上海市中學生作文競賽傳出的這個資訊的確令人震驚,所謂“我手寫我口”,文章既是個人表達能力的體現,也是個體道德修養的主要承載,所以中國人歷來有“文如其人”、“文以載道”的說法。而一次中學生的作文大賽,非但沒能賽出中學生的作文新面貌,卻演繹成了一場抄襲與反抄襲的惡戰。

  的確,一個網路上傳數達到13萬篇之多,抄襲率居然超出一成以上的作文大賽,是很可以引發我們太多的論說的,但是轉過來再想想,這是一次作文大賽本該承載的功能嗎?

  我想不是,理由很簡單,因為中學生的作文比賽,它首先不是道德思想大賽,對一個學者教授來說,我們希望他們嚴守道德底線,遵守學術規範,珍惜個人榮譽,即使他不籤誠信責任書,我們也不會原諒他們的抄襲之舉;但是對於學生,特別是對於還未成年的學生來講,那就不一樣了,因為比賽最重要的目的'並不是檢驗他們的思想境界與道德情操,而是提高他們寫作的興趣,提升他們的表達能力,中考語文參考《時評:且慢將作文抄襲等同於不誠信》。在這樣的前提下,只要學生們積極參與了,不管是從網上選擇素材,還是摘抄經典,只要不是原封不動地照抄照搬,就不應該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進而言之,對於絕大多數的學生而言,他們的作文還只是一個學習階段,模仿、借鑑與參考應當是學習的一種主要方式,即使抄襲也不是個壞名詞。

  至於網路上借鑑,利用百度或者GOOGLE,那更算不得什麼問題了。今天的學生,身處網路高度發達的今天,選擇網路作為寫作的一種手段更無可厚非,也再正常不過。倒是反過來,如果今天的孩子寫作文時,不懂得利用網路工具,不會網路搜尋,甚至不知網路為何物,那才真出問題了呢。

  筆者這樣說,絲毫沒有為今天中學生誠信水平辯護的意思,也不是說今天中學生的誠信水平已經很高,但筆者堅持認為,對於學生作文比賽中的抄襲之處,照搬之舉,真不能以不誠信的大棒一掃了之。

  筆者倒是覺得,與其深刻揭批網路的弊端,倒不如更好地發揮網路的功能。既然有網路,反抄襲也是易如反掌之事,那麼,何不將大賽得獎作文悉數上網亮相,讓更多的學生與網友去評判、打分、審讀,以從結果上確保比賽的公正與公平呢?只要我們確保抄襲者最終不可能獲大獎,真正原創的優秀作文能夠脫穎而出,即使有“抄襲者”參與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