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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合同

有關諮詢合同範文集錦六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諮詢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諮詢合同 篇1

  甲方(委託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服務方):XXX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為甲方提供營銷管理諮詢服務;

  二、 約定管理專案諮詢服務內容:

  按甲方要求完善和建立適合甲方需要的規範的現代營銷管理系統,具體內容如下:

  1、調研和分析甲方的XXXX等行業,提交調研報告;

  2、協助建立與完善甲方營銷系統管理制度、銷售、推廣政策,建立必要的管理流程;

  3、協助甲方對於營銷人員進行營銷推廣、團隊建設、職業心態及產品知識等多方面的培訓。

  三、 專案實施時間:

  20xx年12月25日--20xx年03月24日,初步約定90天,具體按工作日程表執行,開始時間從20xx年12月25日算起。

  四、協議確定由 XXX先生擔任專案顧問並派駐甲方,負責專案執行。

  五、甲方給於乙方的工作支援:

  1、 為乙方派駐人員提供辦公場所,手提電腦,無限網絡卡,內線電話以方便聯絡;

  2、 按乙方要求,安排甲方人員相關部門人員配合工作;

  3、 乙方享受甲方副總待遇;

  4、 乙方自行承擔人員在XX的食宿費用,相關費用及差旅由甲方提供,按甲方同級人員標準執行。

  六、費用及付款方式:

  A、專案服務費RBM萬元, 此費用不含稅;

  B、付款方式:按合同總額,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30%預付款,其餘部分分月平均支付。

  七、專案諮詢的後續服務:

  專案諮詢服務全部完畢後6個月內,甲方在操作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可致電乙方協助解決。

  八、違約責任:

  雙方按合同框架下開展工作,雙方簽約後合同即生效,若乙方取消合同,須返還預付款;甲方不按約定付款,乙方按1%/日收取滯納金。

  九、其他約定:

  乙方在甲方企業服務期間,若有其它問題需要解決,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確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交給各項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蓋章簽字後有效。

  甲方:乙 方: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

諮詢合同 篇2

  序言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 公司.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1.1 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 註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 省 市 街 號;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 國 地登記註冊,其法定地址在 國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方).

  1.2 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 外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准後,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 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 營業範圍與服務內容

  2.1 營業範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專案的工程承包或諮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專案的附屬專案等.

  2.2 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範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專案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專案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准的其它服務專案

  (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2.3 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範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專案.

  第三章 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 合營公司的註冊資本為 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 元.佔註冊資本 % 乙方出資 元.佔註冊資本 %

  3.2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共 元.

  乙方:現金 元.機械裝置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

  其他 元.共 元.

  3.3 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後 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3.4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條辦理.

  3.4.1 註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透過.並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 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後,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後,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 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註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 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後,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 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 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 年為限.

  5.3 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並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於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後.所餘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註冊資本中所佔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義務

  6.1 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註冊並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專案.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2 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階管理人員.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階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專案.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

  6.3 免責範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於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 董事會

  7.1 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後,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名.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 年.

  8.2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並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註冊登記後,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准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採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一章 勞動管理

  10.1 合營公司職工的僱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後.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 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 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專案相結合,並支援專案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 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 年.協議期滿後.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 納 稅

  12.1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 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 保 險

  13.1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後,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採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採取後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於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並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採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並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並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 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 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儘可能透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式.

  16.2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合營任何一方未徵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准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專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後,須經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於一九八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 國 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 乙方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諮詢合同 篇3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術專案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諮詢專案名稱

  1、本合同的技術諮詢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專案的名稱)

  2、技術諮詢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專案;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專案;其他專業技術專案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為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專案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專案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專案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專案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專案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裝置、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專案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資料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3、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專案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4、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5、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透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為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資料;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

  第四條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1、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資料:(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評價方法

  1、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透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1、在技術諮詢合同中,技術諮詢的經費統稱為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元人民幣。

  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2、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3、委託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資料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資料、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4、委託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資料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託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顧問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6、顧問方遲延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諮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7、顧問方不提交諮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諮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顧問方在接到委託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資料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並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願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2、爭議發生後,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3、若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願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透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透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以有關部門的批准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諮詢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共同發展的原則簽訂本翻譯服務合同,其條款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翻譯服務,及時向乙方提交清晰、易於辨認的待譯資料,提出明確要求,並對乙方的翻譯質量進行監督。

  二、乙方按時完成翻譯任務(如發生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向甲方提供已翻譯好的列印件及電子檔案各一份。具體交稿日期由雙方商定。對於加急稿件,交稿期限由雙方臨時商議。

  三、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必須嚴格保密,不得透露給第三方。

  四、翻譯工作量統計:電子譯稿:按電腦統計的中文版字元數計算;列印譯稿:按中文原稿行數215;列數統計計算(行215;列)。

  五、乙方按優惠價格向甲方收取翻譯費用:英XX為_________元千字元(_________字以上)。

  六、乙方可以在翻譯開始前為甲方預估翻譯費,甲方付款時則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給乙方翻譯費用(工作量統計方法見本合同第四條)。

  七、乙方承諾,交稿後,對翻譯稿進行必要修改,不另行收取費用。

  八、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乙方譯稿的當日按實際費用先支付乙方翻譯總費用的50%,餘款應在交稿後的____日內付清,如第____日餘款還未付清,則甲方每延誤一天需要向乙方交納翻譯總費用_________‰的滯納金。

  九、乙方應當保證譯文的翻譯質量和翻譯服務達到行業公允的水平,如對譯文的翻譯水平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或者直接申請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諮詢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技術專案由乙方(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技術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服務專案名稱

  1.1服務專案名稱是指技術服務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標的專案的全稱。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專案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服務專案的名稱)

  1.2技術服務合同的專案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內

  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務合同或技術培訓合同或技術中介合同。

  1.3鑑於我國技術服務業的具體情況,技術服務合同的種類繁多複雜,法律上具體規定名稱的,只有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但技術服務的範圍遠不限於此,凡是當事人之間訂立的

  需要用科學技術知識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合同,大都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第二條:技術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2.1技術服務合同的標的體現為技術工作成果,主要有產品設計、工藝編制、工程計算、材料配方、裝置改造、制定企業技術改造方案、提出改善經營管理、計算機程式設計和檢索、複雜的物理測試及化學測試、生物測試、複雜的產品或材料效能的分析鑑定、其他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轉讓、工業化試驗和生產活動中完成的特定技術工作、以及技術培訓和技術中介合同。服務方可就上述技術服務內容向委託方提供技術服務。

  2.2技術服務的方式主要是指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具體做法、採用的手段和方式。雙方約定服務方可以透過產品設計、工藝編制、非常規理化測試分析、企業技術改造、材料鑑定分析、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技術中介活動等方式來提供技術服務。

  2.3技術服務的要求是指完成特定技術服務專案的難度、具體的技術指標、經濟指標以及實施效果。例如,為引進技術裝置的安裝、除錯以及關鍵部件的消化吸收,透過技術服務,使技術裝置能夠達到某一種技術生活水平和某種標準。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本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以及分階段履行的各階段的起止時日。雙方約定各自

  的履行期限為:(如委託方協作事項應在xx日內完成;服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xx日內完成技術服務專案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服務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委託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以工藝產品結構的設計、新產品、新材料效能的測試分析、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除錯、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以及利用技術和經驗為特定技術專案服務等方式來完成。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1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服務方順利開展服務工作,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向服務方闡明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的要點,提供有關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原始設計檔案及必要的樣品材料等;

  (2)根據服務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加有關資料、資料;

  (3)提供給服務方的技術資料、資料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服務方開展服務工作提供場所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技術資料和資料:

  (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資料)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如場所、交通、食宿等)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方式和要求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資料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和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服務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式

  6.1鑑於技術服務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技術服務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

  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技術服務成果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式驗收,也可以約定由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透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雙方應明確約定服務方提供技術服務所應獲得的報酬。在本合同中委託方應向服務方支付報酬xx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採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並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服務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等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甲方(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乙方(簽章):

  20xx年xx月xx日

  簽訂地點:

諮詢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郵箱:郵箱:傳真:傳真: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服務,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託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電話:為乙方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採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人民幣。

  第五條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託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

  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託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資訊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