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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合同

關於諮詢合同3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諮詢合同3篇,歡迎大家分享。

諮詢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受託方: (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合同雙方就 專案的技術經濟諮詢簽訂本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諮詢目的

  (一)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投資控制,提高投資效益。

  (二)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進度款監控,合理使用投資資金,節約成本。

  第二條 諮詢內容

  按下面第(二)項辦理:

  編制(審查)招,投標工程專案的標底,標價。

  稽核工程結算書。

  編制工程專案投資評價可行性報告。

  工程造價鑑定,工程進度款監控。

  第三條 諮詢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專案地點:

  專案結構概況:

  專案建設規模:

  建築面積:

  工程造價:

  工程開(竣)工時間:

  諮詢服務成果的用途: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四條 諮詢服務期限

  乙方完成諮詢服務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項執行:

  (一)合同簽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內完成,但不包括與當事人核對技術資料的時間。

  (二)合同簽定之日起 工作天內完成 ,之後 工作天內完成諮詢服務成果。

  (三)合同簽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內完成初步諮詢服務成果,甲方如有疑問和異議在乙方提交初步諮詢服務成果起 工作天內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問和異議起 工作天內複核並提交諮詢服務成果,但不包括核對技術資料的時間。

  第五條 諮詢服務收費標準

  按以下第( )項執行:

  (一)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二)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三)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但不少於總造價的 ‰)計收。

  (四)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和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之和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

  (五)按工程鋼筋實際用量的稅前工程造價 ‰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

  (六)按工程預(結)算稅前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第六條 諮詢服務費支付辦法

  (一)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諮詢服務費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諮詢費結算報告,結算報告經甲方審查後,按第五條確定的收費標準的 %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手續。

  (三)餘款在專案諮詢完成並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單位三方就本諮詢服務成果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時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單位未認可的情況,乙方出具諮詢報告,並對諮詢報告負責。如甲方和承建單位之間發生訴訟或仲裁,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相關舉證工作。

  第七條 甲方責任

  (一)按專案諮詢要求和範圍在合同簽定後兩天內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資料及情況(遲交齊資料則諮詢服務期限順延),並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情況負法律責任。

  1。工程承發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標檔案等資料;

  2。工程會審記錄資料;

  3。工程施工(竣工)圖紙;

  4。工程變更,簽證等有關資料;

  5。有關標準圖集及標準規範;

  6。工程建設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清單;

  7。承建單位的預(結)算書等資料;

  (二)須配合乙方諮詢服務(包括組織與承建單位核對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等)並按時支付諮詢費用。

  (三)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諮詢服務成果。

  (四)對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覆等均以書面形式,傳真件等只作參考,不作憑證。

  第八條 乙方責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並提交諮詢服務成果給甲方,並對諮詢服務成果負責。諮詢服務成果包括:

  1、工程概況;

  2、編制(審查)依據及說明;

  3、工程造價彙總表及說明;

  4、工程結算書;

  5、審查結果分析,工程量,取費標準稽核的說明;

  6、列出送審預(結)算書與審查結果的主要造價增減對照表;

  7、有關建議;

  (二)按第四條規定期限內完成諮詢服務成果。

  (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編制(審查)結果保守秘密。

  (四)未經甲方同意除與甲方聯絡人接觸外,不得與諮詢專案承建單位或專案其他有關

  工作人員有任何接觸。

  (五)須向甲方提供收費的正式服務發票。

  (六)不得截留,外傳,遺失甲方提供的資料,諮詢服務成果完成交割時退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在履約期間,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終止合同,乙方除不退還已預收的諮詢服務費外,還可按第五條規定向甲方收取全部諮詢服務費;如屬乙方原因導導致合同終止,乙方除向甲方退還已預收的諮詢服務費外,並賠償損失。

  (二)專案諮詢完成並交割後甲方逾期付款的,從諮詢成果交割後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金額的0。05%向乙方償付滯納金。

  (三)甲方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款項的,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遲提交或不提交諮詢報告意見的,免收諮詢服務費,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而未能協商解決,按下面第(二)項方式解決:

  由政府仲裁機構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況出現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戰爭等)需解除;

  3、甲,乙雙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諮詢專案完成並結清諮詢服務費後自然失效。

  委託單位: 受託單位:

  (蓋章)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諮詢合同 篇2

  合同編號:

  出租方:

  代理方:

  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為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與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訂的示範文字,供出租方委託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簽約前當事人應仔細閱讀合同各項條款,未盡事宜可在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確。

  二、出租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權屬證明;

  (二)身份證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四)將房屋出租給境外人員及外資機構的,還應具備涉外安全審查批准檔案。

  三、房地產經紀機構(代理方)應當出示下列材料:

  (一)營業執照;

  (二)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三)房地產經紀人員從業資格證明;

  (四)交納租賃代理保證金的有關憑證。

  四、雙方應共同查驗房屋內的設施、裝置,填寫《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並簽字蓋章。

  五、合同內的空格部分可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約定填寫。

  六、出租方可透過登入“北京房地產交易資訊網(http://www.bjfdc.gov.cn)”查詢房地產經紀機構租賃代理保證金情況。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該房屋坐落於北京市▁▁▁區(縣)▁▁▁▁▁▁▁▁▁▁▁▁▁▁▁▁.該房屋為:樓房▁▁室▁▁廳▁▁衛,平房▁▁間,建築面積▁▁▁▁▁▁▁平方米,使用面積▁▁▁▁▁▁平方米,裝修狀況▁▁▁▁▁▁▁▁▁,其他條件為▁▁▁▁▁▁▁▁▁▁▁▁▁▁▁▁▁▁▁▁▁▁▁▁▁▁▁,該房屋(□已/□未)設定抵押。

  第二條房屋權屬狀況

  該房屋權屬狀況為第______種:

  (一)甲方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證書編號為:▁▁▁▁▁▁▁▁▁▁▁▁▁▁▁▁.(二)甲方對該房屋享有轉租權的,甲方或其代理人應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人允許甲方轉租該房屋的書面憑證,該憑證為:▁▁▁▁▁▁▁▁▁▁▁▁▁。

  第三條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

  第四條代理許可權(可多選)

  乙方的具體代理許可權為:(□以甲方名義代理出租該房屋並辦理與承租方之間的洽商、聯絡、簽約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監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履行其他義務,□.)

  第五條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計▁▁年▁▁個月。出租代理期限的變更由雙方書面另行約定。

  (二)甲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六條租金

  (一)租金標準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總計:▁▁▁▁▁▁▁▁▁▁▁▁▁▁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內租金標準調整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為收取)。

  雙方選擇由乙方代為收取租金的,適用以下款項:

  1、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後,無論該房屋實際出租與否,乙方均應按約定的`租金標準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實際出租該房屋的價格高於與甲方約定的租金標準的,則高出部分(□歸甲方所有/□歸乙方所有/□)。

  3、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將其中一份合同送達租金代收、代付銀行即▁▁▁▁▁▁▁▁▁▁▁▁▁▁銀行,由銀行為甲方開立賬戶。

  4、乙方自年月日起開始按(□月/□季/□半年/□年)透過代收、代付銀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時間分別為:▁▁▁▁▁▁、▁▁▁▁▁▁、▁▁▁▁▁▁、▁▁▁▁▁▁、▁▁▁▁▁▁、▁▁▁▁▁▁、▁▁▁▁▁▁、▁▁▁▁▁▁。

  第七條佣金

  出租代理期內其中日作為乙方工作期,具體日期為,工作期內的租金收入作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銀行劃帳/□)。

  第八條房屋租賃保證金

  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是/□否)向甲方墊付房屋租賃保證金,金額為:▁▁▁▁▁▁▁▁▁元(大寫:▁▁▁▁▁▁▁▁▁▁▁▁▁▁▁元)。出租代理期限屆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保證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乙方。

  第九條其他費用

  代理期限內,甲方不承擔與該房屋有關的以下費用(可多選):

  □水費/□電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供暖費/□燃氣費/□物業管理費/□▁▁▁▁▁▁▁▁▁▁▁▁▁▁▁▁▁▁▁▁▁▁▁.以上費用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與承租方約定具體支付責任。房屋租賃稅費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房屋及附屬設施的維護

  (一)出租代理期內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由維修責任:甲方負責;乙方負責。

  (二)甲方(□是/□否)允許乙方或承租方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允許的,對該房屋進行裝修、裝飾或添置新物的具體事宜另行書面約定。

  第十一條轉委託及告知義務

  出租代理期內,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將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他人。

  乙方將房屋出租後,應將承租方及房屋租賃的有關情況如實告知甲方。

  第十二條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危改範圍的。

  2、因地震、火災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毀損、滅失或造成其他損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該房屋達▁▁▁▁日且未徵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約定嚴重影響使用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代理出租該房屋的;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達▁▁▁▁▁日以上的;

  2、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代理期內甲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乙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二)出租代理期內乙方需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日通知甲方,並按月租金的▁▁▁▁▁▁▁▁▁▁▁▁▁%支付違約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條第三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條第四款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

  (六)。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由乙方送達銀行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簽章:代理方(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證件號碼: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持證人員姓名:

  證件號碼:經紀資格證書編號:

  電話:電話:

  簽約時間:年月日

  簽約地點:

  附件一:《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

  注:甲乙雙方可直接在本清單填寫內容並簽字蓋章,也可將自行擬定並簽字蓋章的《房屋附屬設施、裝置清單》附在本頁。

諮詢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服務方):XXX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乙方為甲方提供營銷管理諮詢服務;

  二、 約定管理專案諮詢服務內容:

  按甲方要求完善和建立適合甲方需要的規範的現代營銷管理系統,具體內容如下:

  1、調研和分析甲方的XXXX等行業,提交調研報告;

  2、協助建立與完善甲方營銷系統管理制度、銷售、推廣政策,建立必要的管理流程;

  3、協助甲方對於營銷人員進行營銷推廣、團隊建設、職業心態及產品知識等多方面的培訓。

  三、 專案實施時間:

  20xx年12月25日--20xx年03月24日,初步約定90天,具體按工作日程表執行,開始時間從20xx年12月25日算起。

  四、協議確定由 XXX先生擔任專案顧問並派駐甲方,負責專案執行。

  五、甲方給於乙方的工作支援:

  1、 為乙方派駐人員提供辦公場所,手提電腦,無限網絡卡,內線電話以方便聯絡;

  2、 按乙方要求,安排甲方人員相關部門人員配合工作;

  3、 乙方享受甲方副總待遇;

  4、 乙方自行承擔人員在XX的食宿費用,相關費用及差旅由甲方提供,按甲方同級人員標準執行。

  六、費用及付款方式:

  A、專案服務費RBM萬元, 此費用不含稅;

  B、付款方式:按合同總額,簽訂合同後,甲方支付30%預付款,其餘部分分月平均支付。

  七、專案諮詢的後續服務:

  專案諮詢服務全部完畢後6個月內,甲方在操作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可致電乙方協助解決。

  八、違約責任:

  雙方按合同框架下開展工作,雙方簽約後合同即生效,若乙方取消合同,須返還預付款;甲方不按約定付款,乙方按1%/日收取滯納金。

  九、其他約定:

  乙方在甲方企業服務期間,若有其它問題需要解決,由雙方協商解決,乙方確保按照甲方要求按時按量完成甲方交給各項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蓋章簽字後有效。

  甲方:乙 方:

  負責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