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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1

  第一條

  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

  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釋出,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裝置、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

  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2

  (1)為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範,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後快速反應並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汙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專案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專案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專案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大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專案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資料庫和呼叫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呼叫。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專案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佈局。專案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專案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3

  我局接到市局《關於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後,局領導班子非常重視,及時召開了局長辦公會,研究部署在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全面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並以縣安辦名義下發了《關於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安辦字12號),對全縣所有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分別提出了指導意見,並要求各鄉鎮及有關單位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和行業監管原則,加強對了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的監督、指導、服務和檢查工作,使我縣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預案工作進一步得到了加強。現將工作總結如下:

  一、高度認識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工作的重要性

  縣安委會領導及我局領導對搞好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工作十分重視,明確了這將對於我縣進一步理順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關係,明確各有關部門職責和救援程式,落實安全責任,減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局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同時,加強了對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的思想發動和檢查督促,工作中堅持抓緊抓好、抓實抓細的思想,強化了宣傳教育和檢查督促,促進了此項工作的開展。

  二、切實做好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預案的組織工作

  現有生產經營單位22000家,生產經營範圍涵蓋我縣生產生活的方方面面,行業涉及廣泛和複雜,企業安全基礎和素質參差不齊。為做好此項工作,我局及時召開了相關會議進行研究部署,並充分聽取了有關行業部門和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意見,制定了“按照行業分類、對口負責”的工作原則,將我縣生產經營單位劃分為非煤礦山、危化及煙花爆竹企業、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旅遊餐飲、商貿加工、文化娛樂及其他等8個行業,我局會同公安局、建委、旅遊局、商務局、衛生局、體育局、經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關職能部門進行對口幫助、指導和服務,並加強監督檢查。

  三、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安全預案制定完善工作分兩步走,務求實效

  我縣生產經營單位一是數量眾多,二是中小型企業多,三是企業安全意識參差不齊,要在短時間內要求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預案難度很大。為此,我局結合全縣實際情況,制定了突出重點、以點帶面,分兩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對非煤礦山、危化企業、服裝加工、建築施工、旅遊景區、大型商市場等重點行業及300人以上的重點企業進行集中宣傳培訓和幫扶指導,以促使行業企業能夠按照市、縣要求,在2004年制定的安全預案基礎上進一步進行修改和完善,並及時組織開展安全應急演練活動,對預案內容進行實戰檢驗,針對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對預案進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預案更加趨於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更強。

  第二步,在重點行業和企業完善預案的基礎上,發揮典型示範和推廣作用,逐步對現有其他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推廣和規範,按照行業監管和屬地管理原則,組織有關部門和屬地管理部門開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預案工作,力爭用2-3年的時間,我縣80%的生產經營單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四、認真開展安全應急預案培訓指導工作,預案編制完善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為保證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預案制定完善科學、規範、合理,使安全預案真正能夠在突發事件中發揮應有作用,我局請縣法制辦、公安局和我局有經驗的人員先後組織了部分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了3期集中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責任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式、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還對各生產經營單位制定和修訂預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給予認真負責的指導幫助,消除了企業在制訂預案過程中的顧慮,起到了良好的服務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縣已有1149家生產經營單位已制定完善了預案。包括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227家,其中經營單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礦山企業10家,其中礦泉水企業2家;建築施工單位72家,其中本縣施工企業10家,外埠施工專案部56家;旅遊景區19家,其中A級以上景區7家,星級賓館19家、星級餐飲11家、公園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場21家,10000平米7家,集貿市場5家,傢俱城5家;交通運輸業9家,其中客運5家、貨運1家、水運3家、汽修企業67家,其中一類汽修5家,二類汽修62家(其中7家停業);文化娛樂經營單位,其中網咖11家,歌廳6家,健身房9家,洗浴場所20家,美容美髮152家。我局按照計劃組織了7家重點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安全演練,並對照演習暴露的不足對原有預案進行了修訂,進一步提高了預案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市縣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計劃,以現有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制訂完善預案為典型,在全縣範圍加大力度進行規範和推廣,以促進我縣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預案進一步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4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裝置、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裝置、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資訊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群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群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

  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群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5

  1.前言

  事故應急救援,是指事故發生後,為控制事故發展,最大限度地保護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採取預防和控制措施,使施工單位人員在一旦發生突發性事故時,能做出應急快速反應,忙而不亂,發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整體救災效能,迅速控制局面;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對施工人員造成的傷害、對財產造成的損失、對環境造成的汙染和對社會造成影響,儘快恢復正常生產

  事故應急救援時一項系統性綜合性的工作,既涉及科學,技術,管理,又涉及政策,法規和標準。

  安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世界上沒有絕對安全的時間,空間和事物,任何時間,空間和事物中都包含有不安全的因素,具有一定得危險性。

  從安全哲學的觀點看,安全是相對的,危險時絕對的,從系統安全工程角度分析:所謂系統式由相互作用,相互依存的若干元素組成,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機整體。

  事故的應急救援已經成為一門新興的安全專業和職業,成為安全科學技術學科的重要組,創造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是社會和民眾的普遍願望,建立事故應急預案是減少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

  2.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的特點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絕大多數的事故的特點突發性特別是地質災害發生和安全事故都具有突發性,其表現:

  (1)時間的不確定性

  (2)空間的不確定性

  (3)某些關鍵裝置突然失效的不確定性

  (4)操作人員的重大失誤的不確定性

  (5)形式上的不確定性如某些關鍵裝置突然失效,操作人員的重大失誤,敵對分子的破壞與襲擊,自然災害等。

  (6)後果多變性和重特大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從災害發生的時間總體上是小機率事件,如果處理不好,容易產生比較嚴重的後果,大多能造成廣泛的公眾影響。容易產生猝變,激化與放大,引起應急擴大。由於它具有社會性和不確定性以及傷害後果嚴重(危及人身生命安全)的特點,後果與影響一般很難預測,應急處理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改變事故與災害的性質,使平穩,有序的和平狀態項動態,混亂和衝突方面發展,引起事故,災害與事件波及範圍擴充套件,捲入人群數量增加和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後果加大。猝變,激化與放大造成的失控狀態,不迫使應急響應升級,甚至可導致某種危機出現。

  3.事故應急預案編制的型別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從功能與目標上可以劃分為四種類型:綜合預案、專項預案、現場預案和應急救援方案。綜合預案是總體、全面的預案,以場外指揮與集中指揮為主,側重在應急救援活動的組織協調。

  專項預案主要針對某種特有和具體的事故災難風險(災害種類),如地震、重大工業事故等,採取綜合性與專業性的減災、防災、救災和災後恢復行動。

  現場預案則以現場設施或活動為具體目標所制定和實施的應急預案,如針對某一重大工業危險源,特大工程專案的施工現場或擬組織的一項大規模公眾集聚活動,預案要具體、細緻、嚴密。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主要針對一些單項、突發的緊急情況所設計的具體行動計劃。

  4.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編制的基本原則

  水利水電當前從業人員眾多,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淡薄,職業培訓考核總體質量不高,安全管理難度大,安全隱患有環境條件的諸多要素構成,有一般隱患的,也有重大致命性的,隱患與一定是發生災害的必然條件,但它是在其他諸多因素同時具備的情況下發現省災害性事故的最大可能性條件,隱患的大小,多少反映了生產作業人員安全理念和技能水平的高低,更反映了企業法人管理能力的高低,發現控制一般隱患,千方百計確保不發生災害性事件,一旦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等災害性事件發生,能透過預設有效措施,將災害傷亡和損失降低或控制到最小限度。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編制目的和原則是為什麼制定,解決什麼問題,目的要明確。制定的應急就遇上你預案必須要有針對性,不能為制定而制定。必須要有如下原則:

  (1)科學性原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是一項科學性很強的工作,制定預案也必須以科學的態度,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開展科學分析和論證,在制定出嚴密,統一,完整的應急反應方案,使預案真正具有科學性。

  (2)實用性原則。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必須講究實效,具有可操作性。應急救援預案應符合企業現場和生產經營及當地的客觀情況,具有實用性,便於操作。

  (3)權威性原則。救援工作是一項緊急狀態下的應急工作,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明確救援工作地管理體系,救援行動的組織指揮許可權和各級救援組織的責任和任務等一系列行政管理規定,保證救援工作地統一指揮。有的應急救援預案還應經上級部門批准後才能實施,保證預案具有一定得權威性和法律保障。

  (4)從重,從大的原則。制定的事故應急冤案要從本單位可能發生最高級別或最大的事故考慮,不能避重就輕,避大就小。

  (5)分級的原則。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分級制定,分級管理和實施。

  5.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的要點分析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通常應該包括以下要素:

  (1)對緊急情況和事故災害的辨識,評價;

  (2)對人力,物資和工具等資源的確認與準備;

  (3)建立有現場內外合理有效,運轉靈活的應急組織;

  (4)有符合實際的,實用性強的應急行動戰術;

  (5)事故後的現場清除,整理及揮發措施等。

  (6)應急預案除了上述要素外,還應該實現以下內容:明確應急系統中各機構的權利和職責,指揮人員的缺位替代,建立培訓及演習等準備程式,對所設計到得法律法規的論述,對特殊危險建立專項應急預案,事故應急預案的更新等等。

  6.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要求

  (1)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是要在發生事故時,能以最快的速度發揮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救援,達到儘快控制事態發展,降低事故造成法人危害,減少事故損失。

  事故應急預案的制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階段:

  (2)成立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組並進行分工,擬定編制方案,明確職責。

  (3)根據需要收集有關資料本轄區的地理,氣象,水文,環境,人口,重大危險源分部情況,社會公用設施和應急救援力量現狀。

  (4)進行危險辨識與風險評價。

  (5)對應急資源進行評估(包括軟體,硬體)

  (6)確定指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

  (7)編制應急救援計劃。

  (8)對預案進行評估。

  (9)修訂完善預案。

  (10)形成應急救援預案的檔案系統。

  (11)將預案報告有關部門和相關單位。

  (12)對應應急救援預案進行維護。

  (13)明確每項計劃更新,維護的負責人;

  (14)描述每年更新和修訂應急預案的方法、

  (15)根據演練,檢測結果完善應急計劃。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要形成完整的檔案體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成為應急行動的有效工具。一個完成的應急預案是包括預案,程式,說明書,對應急行動的記錄等構成的完整的預案檔案體系。從記錄到預案,層層遞進,組成了一個完善的預案檔案體系,從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據這四類預案檔案等級分別進行管理,即保持了預案檔案的完整性,有因其清晰地條例性便於查閱和呼叫,保證應急預案能有效得到運用。

  7.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的訓練與演習的管理

  7.1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的訓練與演習

  為提高救援人員的技術水平與救援隊伍的整體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動中,達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經常性地開展應急救援培訓,訓練或演習應成為救援隊伍的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

  應急救援培訓,訓練與演習的知道思想應以加強基礎,突出重點,邊練邊戰,逐步提高原則。

  應急培訓,訓練與演習的基本任務是:鍛鍊和提高隊伍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賭源,及時營救傷員,正確指導和幫助群眾防護或撤離,有效消危害後果,開展現場急救和傷員轉送等應急救援技能和應急反應綜合素質,有效降低事故危害,減小事故損失。

  訓練和演習是應急預案的一部分或延續。它是透過培訓和演練,把應急預案加以驗證和完善,確保事故發生時應急預案得以實施和貫徹。

  7.2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

  首先進行培訓。透過培訓讓參與人員,瞭解預案,增強信心,提高參與意識。

  進行演練和演習。預案的編制由於經驗,技術和理論等方面限制,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往往會有一些意象不到的情況發生。定期進行預案的模擬演習,可以檢驗和完善預案的正確性和有效性。

  修正完善預案,根據演練發現問題,對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常備不懈的原則,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必須。援工作必選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是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地基礎,除了平時做好事故的`預防工作,避免或減少事故發生外,落實好救援工作地各項準備措施,做好預防準備。一旦發生事故就能及時實施救援。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救援工作只能實行統一指揮下的分級負責制,以區域為主,並根據事故的發展情況,採取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形式,充分發揮事故單位及地區的優勢和作用。事故應急救援又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靠某一個部門是很難完成的,必須把各個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形成統一的久遠指揮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安全,救護,公安。消防,環保,衛生,質檢等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應急救援,儘可能地避免和減少損失。

  迅速,準確的原則。根據特大事故發生突發性,擴散迅速,危害範圍廣的特點,也決定了救援行動必須達到迅速,準確和有效。事件就是生命,事件就是金錢,必須爭分奪秒,爭取第一時間。

  我們在安全的時候,必須對可能發生地事故做出科學的判斷和做好應對突然事件的一切準備。但是,也不要浪費不必要的資源試圖杜絕事故。不要因為不可能杜絕一切事故,就放棄系統安全的監視,維護和水利水電安全生產投入。如果放棄對事故的預防,必然是禍部旋踵。只有高度重視水利水電安全生產。

  預防為主,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事前預防;

  二是事後救援,防止事故的擴大;

  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減少因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果一個企業制定有科學,合理,可行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演習,那麼一旦發生事故,在崗人員就不會不知所措,或錯誤操作,而是按應急預案和程式應急處置,這樣就可避免事故的擴大和慘劇的發生。

  針對各種不同事件的緊急情況事先制定有效地應急預案,不僅可以知道應急人員的日常培訓和演習,保證各種應急資源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而且可以知道應急行動按計劃有序進行,防止因行動組織不力或現場救援工作的混亂而延誤事故應急,從而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應急預案對於如何在事故現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具有重要的知道意義,它幫助應急行動的快速,有序,高效,以充分體現應急救援的“應急精神”。

  8.結束語

  目前各行各業都在建立自己的應急救援預案。其主要目標是控制緊急事件的發生於發展並儘可能消除事故,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境的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所需的應急行動而事先制定的指導性檔案,是事故救援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急救援預案的目標是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並儘可能地消除事故,將事故對人,財產和環境的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唯有提高安全防護理念,有效減輕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對民眾自身傷害,強化對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管理,使同水利水電安全生產事故事件不再重複發生或很少發生,透過有效措施使發生後民眾的傷害最輕,是我們安全管理人員的共同期望。

  我們必須提高對建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不建立事故應急預案決不是簡單的違紀,違規行為,而是違法行為。生產經營單位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不建立事故應急預案,必須為自己的後果負責,違者,將受到相應的處罰。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6

  第一條為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效處置安全生產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安全生產法》,結合本州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的應急預案,係指安全生產事故預案。應急預案管理應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監督、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培訓、演練和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資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條應急預案必須經制定單位組織論證和審查,並經實施應急預案有關單位認可,由制定單位釋出,印送與應急預案實施有關的單位。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應急預案的適用範圍;

  (2)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後果;

  (3)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職責分工;

  (4)事故報告的程式、方式和內容;

  (5)發現事故徵兆或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行動和措施;

  (6)事故應急救援(包括事故傷員救治)資源資訊,包括隊伍、裝備、物資、專家等有關資訊的情況;

  (7)事故報告及應急救援有關的具體通訊聯絡方式;

  (8)相關的保障措施;

  (9)與相關應急預案的銜接關係;

  (10)應急預案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上一級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政府各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及其安監部門備案。

  第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各級單位都應當針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制定應急預案和有關作業崗位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所屬單位和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報經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查。

  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營、儲運單位的應急預案,以及生產經營單位涉及重大危險源的應急預案,應當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報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生產經營單位涉及輻射、城市公用事業、道路交通、火災、鐵路、民航、水上交通、漁業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種裝置、電網安全等事故的應急預案,依據有關規定報有關部門備案,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抄報安全監管部門。

  第六條應急預案制定單位應當對與實施應急預案有關的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使其熟悉相關的職責、程式,對本單位其他人員和相關群眾進行培訓和宣傳教育,使其掌握事故發生後應當採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動;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崗位應急措施的培訓;應急預案所涉及的有關單位對應急預案中明確的與其相關的職責應當組織落實。

  第七條應急預案在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適用範圍、條件,有關應急資源情況,以及與相關預案的銜接關係等發生變化時,或發現存在問題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八條應急預案的演練與實施。州、縣人民政府應根據轄區內安全生產工作重點領域的具體情況和需要,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演練;高危行業、人員密集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每年應組織一次應急預案演練,其他生產經營單位要結合各自安全生產工作的特點,開展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演練工作。

  一旦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應按照“分級、屬地”的原則,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規範、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種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