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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

教師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通用6篇)

  演講稿的內容要根據具體情境、具體場合來確定,要求情感真實,尊重觀眾。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演講稿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來參考自己需要的演講稿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教師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教師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1

各位領導,各位同學:

  大家好!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是呀,法是治國之本。法將社會變得秩序井然,讓我們安居樂業,把國家變成一個和平美好的地方。所以,生活離不開法。

  我們的日常生活、工作中都離不開法律。每個人都要養成學法、知法、用法、守法、護法的行為習慣。同時應該學會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使自己不受到傷害。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

  從小到大,長輩們總會在我們身邊教導:在學校,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家裡,要遵守家裡的規矩;而在社會中,更要遵守人民規則,而這個人民規則便是“遵紀守法”了。

  以前我一直以為法離我們相隔“十萬八千里”,可直到現在,我才明白了:其實法一直都在我們身邊。雖然我們非常遵守法,但是,在我們周圍的人群中,總是有些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遵守法律,比如在交通法規方面,人們違法的事情特別多,他們常常目無法律,顯得很不在乎。有的人騎著小單車,為了貪求速度,竟騎上了人行橫道,且偶爾還與機動車玩搶道競技;還有些行人,明知前方交通訊號燈已經變成紅燈了,可他們卻視而不見地自由直行,直到有一輛車驚險地從他後邊來了個40度大挪移時,他才意識到了危險的存在,此時已是捏了一頭冷汗了;還有些司機,明知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的道理,可他們仍舊是明知不可為而為之地做了,我就看過這樣一則報道-----一名司機灑後駕車,失去意識,摸不著方向了,完全由gps導航帶路,結果開進了河裡,幸好路人發現將他及時救起,才挽回了生命。

  還記得有一次,我為了要買一本小人書,掐指一算,媽媽平時給的零花錢不夠買。“這可怎麼辦呢?媽媽平時最反對我看這種書籍了,問她要,她也肯定反對了”,我自言自語道。我絞盡腦汁,苦思冥想,可還是想不出辦法,後來我決定趁媽媽晚上做飯時,偷偷去她包裡拿了100元。我樂呵著接下來的兩天裡,都平安無事,媽媽竟然沒發現那100元不見了,竟也若無其事得了。直到有一天,我和媽媽聊天時,她卻同我講了一個遵紀守法的故事。聽後,讓我頓時感到心虛,想到我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拿了媽媽100元時,我感到面紅耳刺了,也意識到那是不對的,在法律上來講,那是範法的行為。或許媽媽講這個故事的用意,也正是要教導我不要誤入歧途吧,不要範錯吧!我也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第二天一早,便拿著剩下的60元向媽媽道歉,可媽媽卻笑了笑摸著我的頭,說:“要切記小錯不改,大錯難改的道理呀。‘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只有從小就養成好習慣,才會換來一個遵法、守法的好孩子,長大後才會受人尊敬,平平安安地過完一生。”媽媽的一席話,讓我毛塞頓開。

  記得還有一次科學老師問:如果有人故意謾罵你,你會怎麼做?竟然有半數同學回答:當然是扁他一頓了,而且還要不留情地罵回他。我聽了以後,很為自己慶幸,因為自己沒有那樣無法律地回答。老師聽了,問道:“難道你們只想著怎樣報復?其實對於這種人,完全可以使用法律手段去嚴懲他,這樣也可以避免一些犯法行為。”

  同學們,讓我們加強法律知識學習,增強法律意識,與法同行,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而深遠的,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在與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繪和諧美好的明天!

  教師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2

尊敬的各位領導、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的意思是沒有圓規和尺子就不能作出方和圓來。我們生活的社會也是由無數個方和圓組成的,而作出這些方圓的便是法律規則。大家都知道,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社會責任和道德義務,作為21世紀的中學生,高尚的道德修養是我們人生追求的較高境界,而不違反法律法規則是我們行為的最底線。

  我們生活中違法亂紀的現象有很多,如:同學間發生爭執時,就破口大罵、大打出手;有的大同學向小同學索要錢財;有的故意破壞公共場所的桌椅、打碎路燈;有的.走路不靠右側通行,隨意破壞交通規則;有人隨意踐踏草坪、採摘花朵、汙染環境;還有的未經人家允許私自拆毀他人信件、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等,這些都是因為沒有良好的行為習慣,不能自我約束,任意妄為而造成的。親愛的同學們,守法與犯罪只是一步相隔,當衝動來襲,不妨告誡自己:衝動是魔鬼;當無邊的慾望襲來,不妨告誡自己:人不可能擁有一切。我們要在平時多聽家長和老師的教會,能虛心聽取別人意見,有錯即改,在日常生活中,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不要讓自己邁進錯誤的深淵,而使自己終身後悔,請同學們在心中時刻銘記:只有我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能夠自律,才不會給我們的家人、朋友,更是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最後,我提議:讓我們自覺維護校規校紀,能夠知錯就改,為我們自己創造良好的學習環境、生活環境,讓我們大家都能每天幸福的生活!

  教師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3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談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無法正常的執行。做為一個社會人,你不能完全以自我為中心,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因為在這個社會里,並不是只有你一個人,我們所擁有的自由是在法律約束下的自由,如果沒有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麼我們也不會擁有自由。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我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離不開它的束縛。有了法律,社會才有和平和秩序,否則我們將生活在一個混亂的世界,想象一下就知道那是一件多麼可怕和痛苦的事情啊!既然法律是如此的重要,那我們就應該要遵守法律,遵守規則。

  自從現代化達標以來,學校的校風校貌發生了較大的變化,絕大多數同學嚴格遵守校規校紀,體現了良好的紀律性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為我校的振興和良好校風的形成,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是,也有少數同學的所作所為,是不盡如人意的,與學校的規章制度是背道而馳的,與《中學生守則》、《日常行為進行規範》是相違背的,如不及時糾正自己的錯誤行為,很可能就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希望同學們要認真學習《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樹立法律意識,培養法制觀念,學會依法辦事,處處守法,時時守法,養成自學遵紀守法的好習慣,學會學習,學會做人,學會創造,學生生存,立志成才,努力做一個“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新時代的好青年好學生。!謝謝大家。

  教師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4

敬愛的老師,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安慶市健康路小學六(1)班的朱今語,我演講的主題是:學憲法,講憲法。

  憲法,是規定公民基本權利和國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憲法是國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須根據憲法產生。憲法是愛法,就像母親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使我們的人格、人生、財產受到保護。有的人經常說愛國,那麼,遵守憲法規定,我認為就是一種愛國的表現。

  費爾德曾說過:“法律職業的社會地位是一個民族文明的標誌”。憲法知識,是治國之本,它可以使我們安居樂業,讓人與人之間和平相處,他還可以保護弱小,讓人們免遭欺凌。它管理著我們,保護著我們。可以說,憲法與我們的日常生活形影不離。

  你看,馬路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不逆向行駛;過馬路時,行人要走斑馬線;不可翻越護欄……這些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這是憲法內容之一;

  你看,在旅遊景區裡,不亂丟垃圾,不亂塗亂畫,文明出遊;不亂焚燒塑膠;拒絕白色汙染;不在公共場所吸菸……這些都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障法》,它也寫進了憲法;

  你看,不吃三無食品;不吃莫名死亡的家禽;不買無營業執照小攤賣的東西……這些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還是憲法裡的內容。

  瞧,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們只要從小事做起,從一點一滴做起。在擁擠的公車上,我們讓一讓座位;在紅燈面前,我們停一停腳步;在道路兩旁,我們彎腰撿起一片廢紙;在家裡,我們替父母分擔一些煩惱。這都是遵守憲法和道德表現,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做到的話,那麼,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生活,就會變的更美好。

  也許有人會以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情。我國有句古話叫做“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就是說,無論做什麼事都要有一個規矩否則就什麼也做不成。對國家,對社會來說,這規矩就是法。當今的社會是法制社會,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應該遵守法律,維護法律,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我們小學生作為國家的小公民,社會的小主人,同樣應該學法、懂法、守法,以保護我們自己的權益,不損害他人和社會的利益。只有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好習慣,長大後才能成為對社會有用的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歌德說過,法律和禮貌是兩種能夠帶來安定的力量。在中國,自古就有周公制禮,韓非說法。憲法知識,應時刻記在我們的心尖。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法制的社會是和諧的,法制的天空是湛藍而深遠的,同學們,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同學法、知法、守法、用法,擺脫衝動與魯莽,擁有理智與穩重,在與法同行的道路上,描繪和諧美好的明天!

  謝謝大家!

  教師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5

同學們:

  作為一個小學生一提起法律,總會有種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總是覺得關注法律應該是大人的事情,與我們關係不大。其實不然,法律作為社會有序化、約束人們行為規範的功能,它無時不刻的在我們身邊,保障我們的社會井然有序,保護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不受侵害,在我們身邊經常和我們發生的關係。

  比如眾所周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五星紅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是《義勇軍進行曲》。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是北京。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的關於國家的象徵方面的內容。再比如為何我們6週歲要上小學一年級呢?這是因為我國的《義務教育法》第十一條規定: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還有我們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有哪些基本權利和義務,怎麼維護自身的權利,在社會生活中遇到不法侵害怎樣合理的保護自己,這些都有相關的法律作出了詳細的規定。下面我就結合實際講一講和小學生有關的一些法制安全知識:

  我國頒佈的《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上規定,“打架鬥毆,辱罵他人”,是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違反了一個學生應該遵守的道德規範。同學之間要相互團結友愛,互相關心,相互幫助。萬一發生了什麼小糾紛,解決的方式只能是擺事實,講道理,而不能採取過激的行為。

  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

  謝謝大家!

  教師學憲法講憲法演講稿6

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為你、為我、為大家”。 為什麼要全民學法呢?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是的,我們每天的學習、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規矩,各項法律法規規範著我們行為,例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要求就有約束;在上課、學習方面,《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法》就對我們的行為進行了規範;在扔廢品和紙屑時,《環境保護法》、《愛國衛生條例》、《小學生守則》等也都作了相應的規定;在學生上網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總之,各項法律都是為著最大多數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個人都能遵紀守法,那我們的社會就能更加和諧,人民的生活就能更加美好。同時,我們要知道:法律是規範我們言行的基本準繩,它給我們指明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可做,我們只有嚴格守法,才能在學習生活中健康快樂地成長。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你們法律素質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未來社會的穩定程度。那麼,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學法、知法、守法、護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應有的貢獻。這是祖國對同學們的期望,是黨和人民對同學們的期望。讓我們用實際行動來回應祖國和人民的殷切期望吧。我的講話到此結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