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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總免不了要接觸或使用證明吧,證明是具有證明特定事件效力的檔案。那麼證明怎麼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離職證明模板、範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1

  x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xx職務,由於x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xx年x月x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2

  茲證明 先生/女士(身份證號碼: )於xxx年xx月xx日入職,擔任我公司xxx職務,勞動合同期限為xx。至x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交接手續,終止原勞動合同,依法解除雙方勞動關係。

  因未簽訂相關《競業禁止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工作交接人:

  《離職證明》領取宣告:本人已收到上述內容的離職證明,並確認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對於勞動合同關係有關的所有權利義務均已清償履行完畢,不存在任何爭議。本人不再以公司名義對外行事,不進行違反保密義務、侵害公司形象的行為,否則公司可以追究相應責任。

  員工本人確認簽字:

  20xx年 月 日

  (蓋騎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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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證明模板、範文3

  茲證明xx自x 人、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離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4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xx年x月x日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x_(職務),於20xx年XX月XX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x乙方簽字:xxxx

  甲方代表簽字:xxx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5

  xx(姓名),x(性別),身份證號:xxxx,於x年月x日申請離職,經研究,x年月x日批准其離職。雙方商定:離職後,辦好交接工作;對於前期工作中的遺留問題,xx(姓名)須不定期來我公司,及時協助本單位解決相關問題。

  根據相關保密協議,xx(姓名)不得在“與我公司存在競爭關係”的公司任職;不得洩露我公司的重要客戶資料和相關技術,一年之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

  特此證明!

  xxxx公司(加蓋公章)

  x年月x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6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個人______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7

  xx,身份證號: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技術部程式設計師,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x有限責任公司(蓋公章)xx

  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8

  茲證明李xx先生,身份證:45289xxxx,原系我司市場策劃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xx廣告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9

  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x職務,由於xx個人xx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xx公司名稱(公章)

  xx年xx月xx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10

  【為什麼要寫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上面的兩項規定中可以看出:提供離職證明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同時,離職證明的內容也具有法定約束性,不能隨意亂寫。

  【開具離職證明要求】

  1、時間確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依法提供;

  2、內容法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並且只能寫“四要件”,即:工作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期限。對於離職原因,或者對員工的任何評價性內容,則不是離職證明的必備條款。因為任何評價性的內容有可能“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範本】

  茲證明×××(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擔任×××部×××一職。勞動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現於××××年××月×日雙方共同(√×)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年×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備註: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有限公司(蓋章)

  ××××年××月×日

  【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第一、離職證明的作用僅僅限於證明一個時期內勞動關係的事實,公司無權藉此機會在內容上對員工日後就業施加不利或者負面的影響;

  第二、離職證明內容須要符合不損害員工利益原則,(fanwenw.com)若因離職證明內容導致員工再次事業或者侵犯員工隱私的,公司須要承擔違法責任。

  第三、在離職證明的內容中增加除了法定“四要件”之外的內容,雙方須達成一致意見。

  第四、為何要給失業保險機構一份?因為《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或者解聘的證明。”

  第五、離職證明一定要有員工簽收的證據儲存,避免今後因勞動者否定用人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

  【離職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勞動者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無勞動糾紛;

  3、證明勞動者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勞動者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延伸閱讀——為什麼離職證明上不能寫任何評價性內容,包括離職原因?

  1、從立法者的角度出發

  考慮到離職員工日後就業的便利性,為約束用人單位喜歡在離職證明上寫“辭退”、“本人犯錯”、“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等類似惡意行為,故對離職證明的內容進行了列舉性規定,除了“四要件”之外的其他內容,必須經過員工本人許可,不能隨意新增。否則,離職員工可以拒絕接受,並要求公司依法重新開具。

  2、從情理的角度出發

  即使員工存在重大過失,並導致因此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和賠償損失,員工已經受到了相應的懲罰,那麼在開具離職證明時,公司就不能再在離職證明上揭示離職原因,讓員工因一次錯誤承擔兩次懲罰。這樣的行為偏離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處理原則。話說回來,做人也不能這樣吧: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

  3、從法理的角度出發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就看出離職證明在內容上,具有限定性和確定性,用人單位只能按照這個規定的格式出具離職證明。若是任何一方需要增加其他內容,不僅要符合請求一方的意願,還應該徵得對方同意。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11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學校擔任xx教師職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學校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 ____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12

  1.證實款式。

  2.必有資訊:單位名字(註冊全稱),離職者名字,離職者曾擔任職務務,在職時間,證實寫出日子,寫出日子處加蓋公章("騎年壓月")。額外,普通寫明身分證號,由於那才是惟一的。

  3.有競業限止協議且企業方面付出了償還金的,提議在離職證實里加以解釋明白競業限抑制定。

  4.頁首列印有企業LOGO——宣傳企業形象。可以選擇是否新增企業結合形式。

  5.普通用A4紙列印(檔案管理標準),事實中也有點企業採取一式兩份半中腰瓜分處蓋交接處章的形式。

  6.無別字,不准許竄改,若填寫證實時出錯提議從新寫出。企業職員離職證實款式範本

  7.如今的證實普通是在存留的白版基礎上新增變化資訊後列印,看中去幹淨,好看,易於存案。不提議運用便箋用手寫。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13

  (姓名)(身份證號碼)已於20xx年__月__日與本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該人員離職之後,我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的數量、結構等仍滿足相關資質標準要求。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20xx年__月__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14

  ___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在我公司擔任________(部門)的_______職務,由於_________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xx年x月 x日

離職證明模板、範文15

  一、社保局可以開離職證明嗎

  不可以,去原來的公司開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二、沒開離職證明怎麼辦理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民法典補辦離職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可以請原單位補一張。

  目前單位需要當事人出具原來公司的離職證明,主要原因是依照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的,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在員工依法辦理離職還交接手續後,用人單位必須為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即離職證明),同時勞動者的工資、押金和經濟補償是必須結清和退還。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減或者拖欠不退,當事人可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要求結清。否則可以去勞動局申訴或者舉報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