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離職證明四篇
篇1:公司離職證明
xxx同志於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任職於xxx公司,於x年x月x日正式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xxx公司(或人力資源部人事處)蓋章
x年x月x日
篇2:公司離職證明
茲證明xx自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xx年xx月xx日因xx原因申請離職,在此工作期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同事關係融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年月日
篇3:公司離職證明
某某先生/女士/小姐自20××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年07月31日
篇4:公司離職證明
茲證明xxx先生/女士/小姐原系我司市場開發部職員,在職時間為2005年04月01日至20××年07月31日。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年0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