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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的證明

【熱門】離職的證明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大家都不可避免地會接觸到證明吧,證明可分為組織證明和個人證明。一起來參考證明是怎麼寫的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離職的證明,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離職的證明1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

  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xx(部門)的xx(職務),於20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經濟補償金及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所有問題達成一致,並已一次性結清。同時,甲方已為乙方辦妥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公司蓋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2

  【為什麼要寫離職證明】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從上面的兩項規定中可以看出:提供離職證明的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同時,離職證明的內容也具有法定約束性,不能隨意亂寫。

  【開具離職證明要求】

  1、時間確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依法提供;

  2、內容法定性

  離職證明應當並且只能寫“四要件”,即:工作崗位、工作年限、合同期限、終止或解除期限。對於離職原因,或者對員工的任何評價性內容,則不是離職證明的必備條款。因為任何評價性的內容有可能“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離職證明範本】

  茲證明×××(先生/女士)曾在本公司擔任×××部×××一職。勞動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現於××××年××月×日雙方共同(√×)解除(√×)終止勞動關係。其在本公司共實際工作×年×月(××××年××月×日至××××年××月×日)。

  備註:

  本證明一式三份,公司、員工、失業保險機構各持一份

  ××××××××有限公司(蓋章)

  ××××年××月×日

  【離職證明注意事項】

  第一、離職證明的作用僅僅限於證明一個時期內勞動關係的事實,公司無權藉此機會在內容上對員工日後就業施加不利或者負面的影響;

  第二、離職證明內容須要符合不損害員工利益原則,(fanwenw.com)若因離職證明內容導致員工再次事業或者侵犯員工隱私的,公司須要承擔違法責任。

  第三、在離職證明的內容中增加除了法定“四要件”之外的內容,雙方須達成一致意見。

  第四、為何要給失業保險機構一份?因為《就業服務與就業管理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進行失業登記時,須持本人身份證件和證明原身份的有關證明;有單位就業經歷的,還須持與原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係或者解聘的證明。”

  第五、離職證明一定要有員工簽收的證據儲存,避免今後因勞動者否定用人單位已開具離職證明的法律風險。

  【離職證明用途】

  1、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經解除勞動關係;

  2、證明勞動者按照正常手續辦理離職,無勞動糾紛;

  3、證明勞動者是自由人,可以申請失業金或應聘新的職位;

  4、可以憑此轉勞動者的人事關係、社保、公積金等等。

  延伸閱讀——為什麼離職證明上不能寫任何評價性內容,包括離職原因?

  1、從立法者的角度出發

  考慮到離職員工日後就業的便利性,為約束用人單位喜歡在離職證明上寫“辭退”、“本人犯錯”、“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等類似惡意行為,故對離職證明的內容進行了列舉性規定,除了“四要件”之外的其他內容,必須經過員工本人許可,不能隨意新增。否則,離職員工可以拒絕接受,並要求公司依法重新開具。

  2、從情理的角度出發

  即使員工存在重大過失,並導致因此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和賠償損失,員工已經受到了相應的懲罰,那麼在開具離職證明時,公司就不能再在離職證明上揭示離職原因,讓員工因一次錯誤承擔兩次懲罰。這樣的行為偏離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處理原則。話說回來,做人也不能這樣吧:在別人的傷口上撒鹽。

  3、從法理的角度出發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就看出離職證明在內容上,具有限定性和確定性,用人單位只能按照這個規定的格式出具離職證明。若是任何一方需要增加其他內容,不僅要符合請求一方的意願,還應該徵得對方同意。

離職的證明3

  ____先生/女士/小姐自____年01月0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助理職務,至20____年07月31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______

  20____年07月31日

離職的`證明4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X職務,由於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以資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某某年07月31日

離職的證明5

  xxxx(姓名),xxxxxx(性別),身份證號:xxxxxx,於xxxx年xxxx月xxxx日申請離職,經研究,xxxx年xxxx月xxxx日批准其離職。雙方商定:離職後,辦好交接工作;對於前期工作中的遺留問題,xxxxxxxxxxxx(姓名)須不定期來我公司,及時協助本單位解決相關問題。

  根據相關保密協議,xxxxxxxxxxxx(姓名)不得在“與我公司存在競爭關係”的公司任職;不得洩露我公司的重要客戶資料和相關技術,一年之內不能從事相關行業。

  特此證明!

  xxxxxxx公司(加蓋公章)

  xxxx年xxxx月xxxx日

離職的證明6

  茲證明xx女士,身份證號碼xxxxxx。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職務。

  現已辦理完所有離職交接工作,已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

  特此證明!

xxx

  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7

  原我單位職工xxx與我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現已履行完畢,該職工因個人發展原因,已於xx年xx月xx日從我單位離職。

  經稽核,該職工在我單位任職期間的工資獎金等財務清算工作已結清,崗位交接工作已完成,雙方無經濟、業務糾紛。

  特此證明。

  xx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8

  勞動關係解除/終止確認書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為甲方XXXX(部門)的XXX_(職務),於2xx-xx年07月31日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確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雙方現已就有關問題達成一致,並辦妥離職手續。特此證明。

  甲方(簽章):XX

甲方代表簽字:XX

  乙方簽字:XX

  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9

  xxxxxx先生/女士自xx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學校擔任xxx職務,至xx年xx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學校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學校名稱(加蓋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0

  xxx先生/女士/小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在我公司擔任xxxx(部門)的xxx職務,由於xxxx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日期:xx年x月x日

離職的證明11

  本公司xx部門xx崗位員工(身份證號:xx)已於xx年xx月xx日正式離職,由於本公司的人事變動給您帶來的不便,盡請諒解。我公司鄭重宣告:

  1、自即日起,離職人員在外從事的一切任何活動,皆屬於個人行為,所造成的任何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與本公司無關;

  2、本公司將安排其他人員與貴單位對接,貴單位可與本公司(聯絡電話:)直接聯絡。

  感謝您一如既往支援本公司工作。

  特此宣告!

  單位:

  日期:

離職的證明12

  xxxxxxx先生/女士/小褲,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在沃爾瑪集團擔任xxxxxxxx(部門)的xxxxxxx職務,由於xxx個人xxxxxx原因提出辭職,現已與集團解除勞動關係。特此證明!

  xxx(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3

  __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___),自 __ 年 _ 月 _ 日至 _ 年 _月 _ 日在我公司擔任客戶服務部(部門)的客戶主任職務,每月薪酬是_ 元+績效獎金,由於個人原因提出辭職,與公司已解除勞動關係,現已辦理所有離職手續。以此證明!

  公司名稱_____(加蓋公章)

離職的證明14

  王xx自20xx年12月1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xx崗位,至20xx年12月12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2年間無不良表現,工作良好期間曾被授予“xx”稱號(榮譽)

  經公司慎重考慮准予離職,已辦理交接手續,離職證明樣本,辭職報告《離職證明樣本》。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xxx

  xx年xx月xx日

離職的證明15

  茲證明(身份證號碼:)自20xx年05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XX部門職務,至20xx年06月XX日因個人原因申請離職,在此間無不良表現,經公司研究決定,同意其離職,已辦理離職手續。

  特此證明!

  X有限公司

  20xx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