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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範文七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協議的簽訂是雙方或數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1

  學生的安全要靠家庭、社會、學校共同教育和管理。為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除學校應承擔的教育相關責任外,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而造成的傷害,學校均不承擔責任,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協議如下:

  1、學校為加強安全管理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學生到校後嚴禁私自外出,因學生私自外出校園(包括住宿的學生晚上私自外出、學生逃課等)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非住校學生每天放學後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承擔,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2、學生在校如有事有病需要請假,應認真填寫請假條,離校後學生一切行為後果均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對於無法與家長取得聯絡的學生,班主任視具體情況而定,學生要充分考慮後果,離校後學校不承擔任何管理義務和責任

  3、學校按照法定假日實行週六、週日雙休制。學生星期五下午4點10分離校,星期日下午7點前返校,在學生離校的這段時間裡一切安全事故學校不負責任,家長應管護好自己的孩子,杜絕孩子和其他人員閒遊閒逛甚至在外借宿,脫離家長監護。

  4、學校告知學生在往返學校途中不乘坐拖拉機、農用車等非客運車輛及報廢車,不違反交通規則,不騎摩托車等,學生不聽勸阻而造成的傷害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5、住校學生如遇雙休日、法定節假日和寒暑假放假學生離校,家長或家長委託親屬必須來校接送子女,若不接送,路上出現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責任。

  6、學校規定不準學生爬牆、爬窗戶,不準攀登高層建築物等;嚴禁下河耍水等,不準學生在外借宿,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

  12、學生不抽菸、酗酒、打架、賭博、談戀愛,不得進入網咖、遊戲室、檯球室、和娛樂場所。

  7、學校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或管制刀具,學生因違反規定造成的傷害學校不負責任,如遇矛盾及時找學校老師調解,因學生不聽學校勸告而導致打架鬥毆引起傷害事故,學校負責協調,不負任何賠償責任,賠償由當事人承擔或者根據法律機關裁定進行索賠。

  8、在校內,學生自傷或因患特殊疾病突發死亡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生有特異體質、特殊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未告知學校,在學校活動中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9、學生參加體育活動或者比賽,實驗操作、學校組織的課外活動等不按老師要求進行操作,出現傷害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10、學生私自接、拉電線或者電源等而引起的觸電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11、學校規定學生一律不能帶電子產品(手機、MP3、MP4等)進入校園,特別是手機,學生若不聽,私自代入校園,一律沒收,直至學生畢業時才歸還。

  12、本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學生畢業。

  責任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2

  為了把孩子培養成為建設祖國的合格人才,建立和諧的家校關係,我們學校和學生家長需簽訂如下協議:

  1、小學生年齡比較小,因此家長需要每天接送您的孩子上下學,以保證您孩子的安全。上下學期間路途上的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2、學校負責收集學生家庭的通訊資料,以便保證家校聯絡溝通。您的通訊資料若有更改,請及時告知孩子所在班的班主任老師,以備隨時聯絡。

  3、學校每天早晨、中午、下午三次點名。上課教師若發現有未到校學生要直接聯絡家長或告知班主任老師,立刻聯絡家長,問明情況。若是學生不知去向,家長需要如實向學校說明情況,並馬上尋找學生,學校教師予以協助。

  4、教師在上課中間,若發現學生沒在班學習,應立刻把情況調查清楚,如不知去向,應立即與家長聯絡,如不在家中,教師應立刻尋找,家長予以協助。

  5、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班主任簽字:

  班主任電話:

  學生家長簽字:

  學生家長電話: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3

  尊敬的 家長:

  關愛孩子的身心健康,保證孩子的人身安全,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責任,為確保學生的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接送協議,望家長理解配合。

  一、早上8:00、下午2:00在家長的陪送下準時入校,中午10:50、下午5:00(星期五4:00以前)準時在校門口將孩子接走(如遇雷雨等特殊天氣,請家長根據情況提前到校與老師聯絡)。

  二、送孩子入校時,必須將孩子親自送進校門,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在孩子未進校門之前,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負責。

  三、孩子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缺席、遲到,如果身體不適,應及時打電話或親自向本班教師請假。

  四、接送孩子入校或離校時,原則上由孩子監護人接送,如有困難委託他人接送時,請將委託人的姓名、年齡、特徵及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告訴本班教師,方可履行接送手續,安全責任由家長和被委託人負責。被委託人在法律上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由家長負全責。

  五、孩子來校、離校路上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由家長負責。

  六、請各位家長按時來校接送學生,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老師聯絡,否則出現任何意外事故,由家長負全責。 家長(簽名): 班主任(簽名): 電 話 :

  被委託人(簽名):

  被委託人班級:

  班主任電話: 科任教師電話: 分管校長電話: 古今小學 20xx.2.12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4

  安全是頭等大事,關係到社會和諧、家庭幸福、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危問題。根據我校的實際情況,部分學生年齡尚小,處理突發事故的能力較差,特別是上學、放學路上和滯留學校的安全問題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因此,為了學生的安全,以防安全事故的發生,就家長是否親自接送學生的問題,特與家長(監護人)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家長能按時接送學生,應履行的職責:

  1、家長(監護人)切實履行好監護責任,必須根據上課時間準時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學生上學、放學的安全必須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如不能準時來校接學生,請與我們提前聯絡,否則發生相關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

  2、家長(監護人)不準委託任何人接送或陪護學生上學、放學(包括在本學校學習的學生的兄弟姐妹);否則,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與本學校無關,家長(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

  3、嚴禁家長(監護人)用四輪車、三輪車等安全係數不高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用無牌、無照車輛接送學生,接送時做到不超載、不超速,否則,發生安全事故或引起的相關安全事故,由家長(監護人)負全部責任。

  第二條家長認為學生有能力自行上學、放學回家,無需親自接送:

  1、自願讓孩子自行上學、放學回家;

  2、孩子在自行上學、放學回家路上以及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責任全部由家長(監護人)負責。

  第三條學生是否由家長(監護人)接送:

  □是(履行第一條),家長(監護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否(履行第二條),家長(監護人):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由家長(監護人)詳細閱讀,親自簽名並按指印後,一份由本學校存檔,另一份由家長(監護人)儲存。

  *溫馨提示:

  1、學生上學或放學如遇雨、雪、汛期等惡劣天氣,家長必須接送學生。

  2、教育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嚴禁到河裡洗+澡。

  3、教育學生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煙火爆竹,不攜帶刀具等危險品。

  4、教育學生不購買變質、過期等不合格的食品或冷飲。

  5、教育學生遵規守紀,提高警惕,學會自我保護。

  6、學生不能準時到校,請家長及時向老師請假。

  家長簽字:

  學生姓名:

  培訓學校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5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增強學生及家長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特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2、甲方:平原小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監護人(以下簡稱乙方)

  3、甲方負責在學校對所有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監督教育學生遵守《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小學生安全管理條例》。

  4、乙方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應依法全面履行下列相關監護職責:

  (一)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乙方保證學生不乘坐無牌、無證、超載車輛,乙方給學生租賃的任何車輛都是個人行為,乘車發生的任何事故都與甲方無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教育學生不隨便觸控電器裝置;不玩火,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在外面過夜;不跟陌生人接觸,不與社會上行為不良的人員來往,學會機智巧為、自護自救,防止受騙。

  (三)教育學生洗淨手、喝開水、吃熟食,學生在家或學校以外的任何場所因飲食不當而發生的嘔吐中毒等均由乙方負責;不吃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四)乙方教育學生不遲到,不早到(預備前半小時到校),因過早送學生到校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心校執一份。

  (六)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平原小學

  乙方:(簽字)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6

  學校教育對學生的發展起著主導作用。這個作用是建立在一個先決條件之上的.,那就是家庭教育與之相輔相成。為有效管理學生,確保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學校特與學生家長簽訂此協議。本協議根據雙方自願原則,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益,各方必須依法履行協議的規定。

  一、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法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認真履行對學生的教育教學管理義務,確保學生接受法定的義務教育,併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合適的教育教學條件,辦好人民滿意學校。

  二、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老師及學校管理。學生應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公益集體活動。學生必須努力學習,不曠課、不遲到、不早退、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不準與社會不良青年交往或拉幫結夥,不準抽菸、喝酒、打架、鬧事。

  三、家長必須依法履行監護義務,保證配合學校和老師及時教育和管理學生,配合老師和學校做好學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及安全知識教育(交通、食品、防雷電、防溺水等等)、心理健康教育、遵紀守法教育等教育工作。定期與班主任見面或電話聯絡,全面瞭解學生在校紀律、學習等情況,必要時家長必須到校配合校方管理學生。學生違反學校校紀校規,家長應及時配合老師和學校教育學生。因嚴重違紀,經學校教育不改者,家長保證按學校要求及時到校將孩子帶回家教育。學生在家教育期間一切安全等問題均有家長負責承擔,與學校無關。教育好後達到學生能接受的條件,學生方可回校繼續學習。

  四、家長在學生每天上學前務必檢查學生書包、衣兜是否帶有危險品如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有危害身體的器具。家長每晚務必過問學生當天與同學交往的情況,發現異常情況請及時與老師聯絡,必要時可直接到校參與教育。

  五、為便於監護與管理學生,家長務必告訴學生每天上學按照學校規定的上學時間,不要提前到校。為防止學生在路途逗留、戲耍、或在學校無人處角落引發事端,同時教育學生每天放學後應按時回家,不得在校園或回家路上逗留、戲耍。

  六、為了讓學生專心學習,集中精力讀書,不受網路影響,學校明確規定嚴禁學生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校園。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學生教育工作。

  七、學校嚴禁學生騎電動車、摩托車上下學。家長要配合學校做好孩子想想工作,確保孩子安全上、下學。

  八、學校四周校牆很高,請家長務必配合學校教育學生不得翻爬圍牆及校門,若擅自翻爬導致身體損傷一律由家長及學生本人負責,學校在協議中已履行告知義務並已對學生進行教育,學生因違紀和違反此條例規定導致身體傷害的一律與學校無關。

  九、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必須請假。不能捎假的,家長電話聯絡學校。學生及家長不能遵守本協議導致學生曠課、逃學、離校離家出走以及發生人生安全等問題,一切責任均由家長和學生本人承擔。

  本協從簽字後至學生初中畢業前具有法律效力,畢業後法律效力自行結束。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八道河中學

  20xx年6月

學校與家長的協議書 篇7

  協議人: (以下簡稱甲方)

  車牌號: 聯絡方式:

  協議人: (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方式: 家庭住址:

  為了確保學生在車輛接送過程中的安全,防範學生人身事故的發生,使學校和家長共同擔負起保護孩子人身安全的責任。根據《古浪縣20xx年中小學校車安全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及相關檔案要求制定本協議。

  駕駛員職責:

  ①嚴禁超員、超速(限速40公里/小時)、隨意接聽電話、酒後駕駛等違法規行為發生。

  ②監督駕駛員對車輛進行定期保養,按時維修,不開帶病車,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狀態。

  ③主動加強與學校的溝通聯絡,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及時將市縣出行或停運通知精神傳達有關學校,由學校通知乘車學生。教育監督校車駕駛員履行以下承諾,文明、誠信服務。

  ④校車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運營方案確定的線路、站點、離返校時間承運學生(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災害、惡劣氣象條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響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不得擅自改變路線和接送站點,不得無故漏送漏接,不得違背學生意願提前讓學生下車。因故不能正常接送時,應及時報告線路負責人和承運公司領導妥善處置,確保學生有車可乘。

  ⑤校車駕駛員必須按現行票價一次性收取學生周乘車費用,不得隨意漲價或降價。在接送過程中,如果車輛發生故障,不得退費讓學生另行乘車,更不能丟下學生不管,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運輸公司,由運輸公司安排其他校車承運,承運費用由故障車主負責。

  ⑥在承運過程中做好服務工作,對體弱生病的學生給予關心和照顧,對學生的違紀違規行為及時制止,嚴重者應立即向學校離返校負

  責人報告。

  ⑦校車駕駛員如有違規行為,發現一次給予相應的停班和警告,違規記錄達兩次以上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取消該車的承運資格,並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校車業務。

  ⑧校車駕駛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承運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⑨接送車輛在途中發生故障時,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運輸公司,安排其他合格車輛接送,不得發給學生路費自行回家和回校,更不準丟下學生中途不管。駕駛員有責任向學生宣傳交通常識和乘車常識,遵守上、下秩序,特別告誡同學們在乘車時頭臂不能伸出窗外,下車後不能從車頭前面跑過和橫穿公路,確保乘車學生的絕對安全。遇接送學生臨時排程,應無條件服從。

  二、家長職責:

  1、學生上學時按時將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並教育孩子在等車的時候一定要注意:

  (1)不允許在等車的時候追逐打鬧、相互玩耍,要文明候車;

  (2)等車時應在指定地點靠路邊候車,以防交通事故;

  (3)等車時不要和陌生人答話;

  (4)如果車子超出規定的時間未到,教育孩子不要慌張,應及時和車主取得聯絡;

  2、如果在規定時間裡未能按時到候車點候車(規定時間到後多等10分鐘),乙方直接把孩子送到學校以保證安全。

  3、教育孩子聽從車主的管理,行駛過程中不得將手、頭伸出窗外。

  4、如果孩子因事因病請假不來上學,乙方及時通知車主。

  5、本協議簽訂生效後,學生必須乘坐接送車上下學,無故不坐仍要承擔既定乘車費用。

  6、每週放學乘車時繳納往返周乘車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