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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補充協議書

離婚補充協議書範文集合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離婚補充協議書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離婚補充協議書 篇1

  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764。

  甲乙雙方於二○○○年一月五日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並於二○○○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區登記離婚,現經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離婚協議書》第一條規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嶺公檢法宿舍二棟401室)”,係指座落於深圳市南山區蛇口工業401號的房屋。

  二、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該房產在辦理房改或過戶登記到乙方名下過程中,若需補交地價,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離婚協議書》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離婚補充協議書 篇2

  男方:

  女方:

  經雙方協商,就雙方簽定的離婚協議合同內容,做如下補充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因管英合多年經商,各種關係及社會背景複雜,雙方離婚後,為防止管英合單方引發的各種債務、欠款糾紛、尤其電站解決時,可能引發意想不到的事件發生,造成徐玉傑、管國富財產流失,發生相關連帶賠償責任。為保全徐玉傑、管國富所得財產不受損失、不受牽連,雙方協商同意對外一致按離婚協議中不真實的財產分割條款執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徐玉傑不能協議離婚或離婚後,徐玉傑及親屬與管英合再次發生財產糾紛訴訟法律時,雙方離婚協議中的財產分割條款無效,均按20xx年2月26日雙方實際財產分配協議執行有效,具有法律效力。

  三、管英合及親屬在雙方離婚後,如再次與徐術傑發生財產糾紛訴訟法律時,雙方均按離婚協議執行有效,2月26日協議無效。

  四、如因管英合電站專案或欠款發生的債務糾紛訴訟法律時,一切後果責任由管英合承擔,與徐玉傑無關,雙方均

  按離婚協議執行有效。

  五、次於管國富,因患週期性麻痺,不定時發病,在沒有工作前,發生的醫療費在3萬元以內由管英合負責承擔,超過時雙方各承擔50%。如山莊、電站無結果,管英合無生活來源時,發生的的醫療費雙方各承擔50%。

  本補充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補充協議與離婚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婚補充協議書 篇3

  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764。

  甲乙雙方於二xx年一月五日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並於二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區登記離婚,現經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離婚協議書》第一條規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嶺公檢法宿舍二棟401室)”,係指座落於深圳市南山區蛇口工業401號的房屋。

  二、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該房產在辦理房改或過戶登記到乙方名下過程中,若需補交地價,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離婚協議書》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二xx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離婚補充協議書 篇4

  男方: ,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民族:族,現住址: ,聯絡方式: 。

  女方: ,年月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民族:族,現住址: ,聯絡方式: 。

  雙方於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夫妻感情不和,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子女撫養探望問題

  1、子女 由 方撫養, 方每月需支付撫養費元,一直到孩子大學畢業。

  2、 方於每月日之前將撫養費支付至下列帳戶:

  開戶行:

  戶 名:

  賬 號:

  3、 方在不影響孩子生活的情況下,每個雙休日可探望孩子一次或帶孩子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 方。

  二、共同財產分割

  1、夫妻擁有位於 的共同房產一套,經雙方協商,此處房產以後歸 所有, 折價補償 人民幣元。產權人變更手續自本協議生效後 日內辦理, 協助 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 負責。

  2、夫妻雙方共有車牌號為的 車一輛,經雙方協商, 車以後歸 所有, 折價補償 人民幣元。

  3、夫妻雙方名下共有存款合計 元,經雙方協商一致,其中 元存款歸男方所有,其中 元存款歸女方所有。

  三、夫妻共同債權及債務

  1、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債權,任何一方如對外享有債權的,由該方獨自享有。

  2、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該方自行承擔。

  四、其他約定事項

  1、本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財產分配的約定經男女雙方簽章後生效。雙方婚姻關係自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此前任何一方不得與他人結婚。

  2、本協議生效後,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

  男方(簽章): 女方(簽章):

  日期:日期:

離婚補充協議書 篇5

  甲方:胡,男,一九四八年六月二十六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77。

  乙方:程,女,一九四八年七月九日出生,身份證號碼:44764。

  甲乙雙方於二○○○年一月五日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並於二oxx年一月二十八日在深圳市南山區登記離婚,現經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前提下,依法就有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離婚協議書》第一條規定的“共同住房(蛇口雷公嶺公檢法宿舍二棟401室)”,係指座落於深圳市南山區蛇口工業401號的房屋。

  二、該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該房產在辦理房改或過戶登記到乙方名下過程中,若需補交地價,所需費用由甲方負擔。

  三、《離婚協議書》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